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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真的是一场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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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真的是一场渡劫

说起毕业论文,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完全不清楚如何去写的情况下,就要写出一万多字的文章,想想都让人觉得畏惧。写论文也很考验一个人的文学功底,即使你有很好的想法,如果不能表达出来,那有跟没有差别也不大。但是毕业论文是每个在校大学生都必须经历的,没有说不写论文就能毕业的,竟然都要写,那就认认真真把论文写好。 很多师兄师姐都会说论文其实也不是很难,只是我们还没开始写就已经畏惧了,带着这样的心理当然是很难把论文写好的,我觉得只要合理规划好论文的写作时间,按步骤一步步来,就没有那么困难了,比如每天完成哪个部分,哪些是需要比较长时间去撰写的,这些其实都是可以列出来的,这样有规划的去完成,就不会觉得那么乱,无从下手的感觉了,从明早开始,就要正式开始撰写论文了。 今早计划是看一下自己的开题报告还有没有要修改的,看了一下还好,没有什么要修改的,如果非说有的话,那可能就是外文参考文献了,对于外文参考文献,真的不知道去哪里找好点,很多又看不怎么懂,就算找到了,都要花很长时间去看,这都会花费很多时间,本来写作时间就有点赶了,更需要好好规划一下写作的计划,不然到时手忙脚乱的,我可不想这样。

不要焦虑,前期就是这样,你没有五六版的流程,怎么能顺利毕业,不要不毕业答辩想象的太恐怖,放松心态一定能过的。十个里面也就抓一个。

总是害怕毕业论文写不好,感到非常焦虑应该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和建立自信。

建立自信的方法:1、发现自己的优点和长处。2、多与自信的人接触和来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若常和悲观失望的人在一起,你也将会萎靡不振。若你经常与胸怀宽广、自信心强的人接触,你一定也会成为这样的人。多与有志向、有信心的人交朋友吧。3、自我心理暗示,不断对自己进行正面心理强化,避免对自己进行负面强化。当你碰到困难时,一定不要放弃。4、树立自信的外部形象。

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写,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多和别人请教,相信完全可以克服这种不好的情绪。

一周搞定毕业论文是真的吗

一般情况,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一般都要求1万字以上,20%左右的重复率,从定题到完成论文初稿大概要3,4天吧。慢一点的话,一周左右时间也够了。

知识扩展:

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提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

论文的有关部分全部抄清完了,经过检查,再没有什么问题,把它装成册,再加上封面。论文的封面要朴素大方,要写出论文的题目、学校、科系、指导教师姓名、作者姓名、完成年月日。论文的题目的作者姓名一定要写在表皮上,不要写里面的补页上。

看什么专业的了,有些专业三天一篇论文不成问题。

看个人的速度吧,各专业的速度也不一样,10-15天差不多。你说的大学生如果是指大专、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话,大专和本科在字数要求上相差无几,8000-10000字左右,长的也不会超过15000字,通常情况下半个月左右差不多就可以写完了。1.准备工作。先选择论文方向,搜集资料,琢磨出几个题目跟导师沟通,在导师的辅导下定一个题目。2.准备资料。先在知网、万方、维普、龙源等网站上下载跟论文相关的资料,进行阅读后留下有用的,做到心里有数。3.拟提纲。到这个环节就基本上论文的大致框架已经成型了。4.正文写作。根据题目、提纲和搜集到的参考资料正式写论文,一天写个2000-3000字应该问题不大。一篇大学生论文正式动笔的时间大概也就是2、3天,加上前期的准备工作和初稿完成后的修改、润色、调整,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是足够了的。当然也不尽然,特别是工科的论文可能要画图之类的时间稍长点。还有写作速度偏慢追求完美的,那就多留出一些时间以免时间来不及。

毕业论文经过提纲、初稿、二稿、定稿后的最终成绩是在导师初评成绩的基础上,经过学院审核后确定的,参加答辩的学生的论文最终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整个周期大概需要半年时间。

真理是实践的唯一标准毕业论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1978年“真理标准讨论”确定的结论。其文字表述不准确、不科学。毛泽东主席的“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文字表述也不准确、不科学。准确的科学的文字表述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笔者所说的“实践的效果”就是实践取得的能够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结果,就是实践取得的成绩、成就,就是好的结果、利大于弊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不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是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修正、完善和发展。笔者认为,对现存的“真理标准”应当进行反思。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都是在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现代社会和今后的社会中,教育实践、科学实验、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都是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理标准反思(注:这是中国最新的哲学论文,是最新的哲学观点。但此文已公开发表了,在贵网站不是首发。特作说明。不知贵站是否能发表。此文和《论“真理标准”三要素》都是“真理标准”讨论的论文。《论“真理标准”三要素》也发表过。我有10多篇此类论文,也发表过,可用否?如果此文可用,我将陆续发其它论文。)一、总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1978年“真理标准讨论”确定的结论。笔者认为,这个结论相对于“主观检验”论和“两个凡是”来说,是巨大的进步,是理论的飞跃,但其文字表述不准确、不科学。已故的毛泽东主席的“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等著名论断早于上述“结论”,在我国流传了几十年。我认为其文字表述也不准确、不科学。笔者认为,准确的科学的文字表述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笔者所说的“实践的效果”就是实践取得的能够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结果,就是实践取得的成绩、成就,就是好的结果、利大于弊的结果。实践的效果不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是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修正、完善和发展。它比后者更进一步。这个论断完全正确,是客观真理。笔者认为,对现存的“真理标准”应当进行反思。二、什么是实践笔者认为,实践是社会人(主体)有意识地作用于客观世界(客体)的现实的感性的各种形式的活动的总和。人们的一切有意识的物质活动都属于实践的范畴,人们有意识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是最主要的实践活动,破坏自然和破坏社会的活动也是实践活动。侵略战争、恐怖活动、大屠杀、违法犯罪活动、乱砍滥伐等都属于“实践”的范畴。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纽带和桥梁。“民以食为天”。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的一切其他形式的实践活动都是在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现代社会和今后的社会中,教育实践、科学实验、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实践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都是最重要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作用、正面影响,又有消极作用、负面影响。实践分为正确实践(包含基本正确的实践)、错误实践、盲目实践、试验性实践。正确实践就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实践,也是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实践。笔者认为,错误实践也可分为一般性错误实践、灾难性实践、反动实践三种类型。一切错误实践都会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使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遭受灾难,或者说是不利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盲目实践也会对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很大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盲目实践往往成为错误实践。盲目实践也可能取得或多或少的效益。一部分盲目实践可能会成为正确实践或基本正确的实践。试验性实践是为了察看某事的结果或某物的性能而进行的某种探索性实践活动,如种植试验田、新飞机试飞等等。试验性实践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成功之后广泛推广,失败之后进行多方面的改进再进行试验性实践直至成功或放弃某些试验项目。试验性实践具有积极探索的重要意义,不可忽视。我们对“实践”应当有一个清醒的全面的认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千万不要在“实践”和“正确”之间划等号,否则,对我们正确认识“真理标准”将产生不利影响。实践是否正确,必须经过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检验之后才能判定其对错。三、认识是什么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和客观世界,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认识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就是思想。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思想的内容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制度的性质所决定,在阶级社会中思想有阶级性。人们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认识上升为理论。理论就是人们由实践概括出来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的知识的有系统的结论。认识、思想、理论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笔者认为,错误的思想或理论是不利于或有害于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生存、发展的,其可分为一般性错误的、灾难性的、反动的三种类型。正确的认识、思想、理论和科学知识就是真理。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其是有利于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也就是说,正确认识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是会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真理具有客观性、相对性、绝对性。真理在实践中得到发展。思想或理论对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在正确思想或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能取得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良好结果,反之,实践将产生阻碍或破坏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生存、发展的不良后果甚至恶劣后果,即不利于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四、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就是确认“认识、思想、理论”是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要想知道“认识、思想、理论”是否正确,是不是真理,那么,“认识、思想、理论”就必须到“实践及其结果和历史”——真理的检验场中去接受检验。这是不容置疑的。笔者认为并特别强调,实践活动本身或说实践活动的过程、实践的结果和历史具有检验和证明真理的功能,并构成检验“认识、思想、理论、真理”的检验场,实践活动本身或说实践活动过程仅仅是检验和证明“认识、思想、理论”是不是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而不是检验“认识、思想、理论、真理”的客观尺度,更不是唯一标准。《现代汉语词典》说“‘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标准’也可以是本身合于准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笔者认为,“检验和证明真理的功能”与“检验和证明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检验场”不应当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混为一谈,不应当把前者误认为是后者。这是一个关键性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缺乏清醒、正确的认识,就会走进理论误区,留下遗憾。我们也不应当把证明思想、理论不是真理的“反面证据”——“实践的不良后果”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混为一谈,不应当把前者误认为是后者。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缺乏正确认识,就会得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类的错误结论。要想知道思想、理论(以下对“思想、理论”二词择一而用)是不是真理,首先要弄清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是否正确,即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首先接受“客观检验标准”检验的是“实践”本身,而不是理论。只有经过“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才能判定实践本身是否正确或基本正确。任何未经过“客观检验标准”检验的实践都不能作为证明理论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亦即符合真理标准的直接证据、第一证据,所以,“实践活动”本身或说“实践活动过程”也就无法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了。实践活动都是受理论指导的,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实践都成为错误实践或称问题很严重的实践。用错误实践作为检验理论是否正确的“标准”或“唯一标准””说不通的,是不符合逻辑的。有的实践明显正确,似乎不必经过“实践效果”的检验,然而正是因为实践的效果太大、太明显,所以人们才判定实践是正确的,在实际上,实践已经经受了“实践效果”的检验。正确实践是根据“实践的效果”定的。下面,笔者借用体育竞赛、升学考试、期末考试三个实例进行简单论证,用以证明“实践活动本身”或“实践活动过程”不是“检验标准”、“唯一标准”,仅仅是检验手段、检验方法、检验途径、检验过程而已。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就是体育竞赛实践。竞赛过程仅仅是检验参赛各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谁胜谁负、名次排列对错的唯一手段、唯一方法、唯一途径、唯一过程,其无法成为检验参赛各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谁胜谁负、名次排列对错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只有比赛取得的超越对手的优异成绩才最有发言权、证明力和说服力,只有它才是检验胜方指导思想、战略战术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只有它才是检验己方胜负、名次是否第一或靠前的唯一标准。强队战胜弱队属于自然现象,弱队战胜强队也屡见不鲜。竞赛过程可能精彩,令人为之鼓掌欢呼,也可能不精彩,令人惋惜、懊悔。尽管比赛有偶然性,但主要看比赛结果、特别是要看比赛成绩。比赛成绩决定胜负,而超越对手的优异成绩就是获胜的唯一证据,也是唯一的检验标准。较差的比赛成绩只是“作负”的证据即反面证据,它不能成为检验标准,因其不合准则。升学考试活动就是升学考试实践。仅就学业和智育发展而言,考试活动过程仅仅是检验或证明学生是否完成学业、有无升学资格升学水平的唯一手段、唯一方法、唯一途径、唯一过程,但不是检验考生是否完成学业、有无升学资格升学水平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国家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是法定的录取标准,是唯一的检验标准。考生考取的优异成绩、合格成绩(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成绩)与“被录取”发生直接关系,它合于录取标准即合于准则,它就是证明该考生完成学业、具有升学资格升学水平的唯一证据,它是检验考生是否完成学业、是否具有升学资格升学水平的唯一标准。(在这里,笔者把“录取标准”作为准则来看,把优异的、合格的考试成绩作为合于准则的比较核对物来看待。)而“考试活动”或说“考试过程”不能和“录取标准”作比较、核对,所以,它不能成为检验考生是否完成学业、是否具有升学资格升学水平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此例是实践活动不可作为“真理标准”或“检验标准”或“唯一标准”的铁证。学生的期末考试就是考试实践。除了平时测验、口试、实际操作测试之外,期末考试活动本身或说考试过程只是检验或证明学生一个学期学习成绩好差的唯一手段、唯一方法、唯一途径、唯一过程,而不是检验学生学习成绩好或差的标准,更不是唯一标准。在“百分制”的条件下,一百分应当是评价、判断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的理论上的唯一标准。然而,在考试实践中,一百分较为难得,绝大多数人得不到一百分,所以,人们就借用了一个接近一百分的衡量标准,用以衡量学生的学习成绩。这个在实际上可以运用的检验标准就是“优异成绩”。学生在考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就是证明该生完成学业、学习好的直接证据、唯一证据。“优异成绩”就是检验学习成绩好不好的唯一标准。以上三个实例,把实践过程和实践结果混在一起作为检验标准或唯一标准是不正确的,因为竞赛过程、考试过程即实践过程无法成为检验标准或唯一标准,实践结果不一定合于准则。三个实例说的“检验标准”好象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是检验成绩的标准。笔者认为,检验成绩的标准应当附属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范畴。“真理标准”就是实践的效果,就是用实践所取得成果、成绩、成就去检验、证明理论是不是真理。上述三个实例分别属于体育实践、教育实践的范畴。 笔者再补说一例。吃药治病即医疗实践及其结果是检验“药”的检验场,是检验“药”的质量即确认“好药”的 唯一手段、唯一方法、唯一途径、唯一过程,其有检验“药”是不是好药的功能,但其不是检验“药”是不是好药的标准或唯一标准。因为吃药之后会出现良好的医疗效果,使病情逐渐好转或快速好转或痊愈,也可能出现治不好病的情况甚至会出现不良后果或恶果。良好的医疗效果是确认“此药”是好药的唯一标准,“没有良好的医疗效果或无明显疗效、有不良后果或恶果”只是证明“此药”不符合“好药标准”的有力证据即反面证据,其不可作为“好药的标准”或“好药的唯一标准”。“好药的标准”或“好药的唯一标准”只能是良好的医疗效果,别无选择。 退一步说,如果上述四个实例不属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范畴,那么,其也与“真理标准”问题具有极其密切的联系,二者的“论理”是相同的。用上述四个实例来论证“真理标准”问题是贴切的,是较为恰当的类比,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错在哪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错误的论断、错误的结论。这是无可置疑的。其错误如下。第一,在于上述“论断”、“结论”的主张者(以下简称“主张者”)对“真理标准”的性质和“实践”的性质缺乏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真理标准”是“正确”的代表,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客观规律是它的根本特性,是它的准则。盲目实践、错误实践、试验性实践是决不可作为“真理标准”的,因其不合真理标准的“准则”。“真理标准”的第一要求是“必须正确”。“主张者”把包含盲目实践、错误实践、试验性实践、正确实践在内的“实践”作为“真理标准”或“唯一标准”是明显的错误。“主张者”没有把实践分成正确实践、盲目实践、错误实践、试验性实践,即没有按实践的性质进行分类,可能把“实践”和“正确”划等号了,可能把“实践”作为纯粹的褒义词来使用了。可能在“主张者”和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心中或眼中,实践就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有意识的活动,而不包含“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以外的活动。也许“主张者”和人们对“实践”还有别的看法。如果把人类的所有实践活动都归于人们有意识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活动就错误了,因为人们的实践活动还包含有意识地破坏自然和破坏社会的活动等等错误实践。把正确实践作为“真理标准”或“唯一标准”也不正确。因为实践是否正确,必须接受“实践效果”——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之后才能确定。当“实践”被“实践的效果”验明为正确实践时,指导实践的“理论‘随之或同时被“实践的效果”验明是真理了,”理论“已没必要再接受“实践”的检验了,正确实践没有检验“理论”的机会了,因而,正确实践也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更不能成为“唯一标准”。笔者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感性认识还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理性认识是不准确、不科学的。第二,在于“主张者”没有把“实践”和“实践的结果”加以区分,更没有对“实践的结果”进行“良好结果”、“不良后果”的分类,在“论断”或“结论”中,没有单独提出“实践的效果”这一关键性概念,没有把“实践的效果”定为“真理标准”,而是把“实践”和“实践的结果”混在一起作为“真理标准”、“唯一标准”了,也就是把检验和证明真理的“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检验场”及检验和证明理论是不是真理的“功能”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唯一标准”相混淆了,把前者误认为是后者了。这是“主张者”及其“论断”、“结论”所犯的关键性错误。没有把“实践的效果”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唯一标准”是“主张者”所犯的最大错误。把“实践的结果”作为“真理标准”或“唯一标准”也不正确,因为实践的结果包含良好结果、不良后果、恶劣后果,所以,实践的结果不合于准则,不可作为“真理标准”或“唯一标准”。笔者认为,“主张者”把证明理论不是真理的证据,即“反面证据”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或“唯一标准”混淆起来,把前者误认为是后者了。这是明显的错误。把“实践”作为“真理标准”或“唯一标准”,看起来是用词不妥当、不准确、不科学,但应当说有其思想根源,也可以说是思考还未进入深层次,还缺乏深入的分析。“主张者”及其“论断”、“结论”产生错误的思想根源是没有弄清什么可以作为“真理标准”,什么不可以作为“真理标准”,没有认识到“实践”本身或说“实践活动过程”也必须接受“客观检验标准”的检验,也即必须接受“实践效果”的检验。毛泽东的“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等著名论断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结论思路相同,二者一脉相承,二者的错误之处是把“实践”作为“真理标准”,二者的正确之处是特别注重实践,这是很可贵的。二者仅有的差别是“只能”和“唯一”的文字差别,可以说“二者”没有根本差别。我认为,这和毛泽东的“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等著名论断对“真理标准讨论”产生的权威效应、重大影响有极大的关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真理标准”大讨论很难摆脱毛泽东“著名论断”的权威效应和重大影响。这是不容置疑的。六、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认为,实践的“良好结果”和“不良后果”能从正反两个方面证实“实践”、“理论、真理”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也就是说实践的“良好结果”和“不良后果”能从正反两方面证明“理论”是不是真理。《现代汉语词典》说“甲事物能证明乙事物的真实性,甲就是乙的证据”。据此,我们可以说实践的效果是证明“实践”、“理论、真理”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唯一直接证据,也即正面证据;实践的不良后果是证明“实践”、“理论、‘真理’”不符合或基本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即不符合真理标准的直接证据,也称反面证据。实践的效果既然是证明“实践”、“理论、真理”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唯一直接证据,那么,笔者认为,我们就可以把实践的效果作为检验“实践”、“理论、真理”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客观标准,而且是唯一标准。 这就是说,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的唯一标准,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因为只有实践的效果能作为证明“实践”、“理论、真理”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唯一证据和唯一“比较核对物”,所以,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别无选择。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经常发生严重错误,在很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摸不着头脑,看不清它的本质,所以,人们无法用客观实际及其规律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真理,只能借用一个符合准则的事物来作“比较核对物”,来作检验真理的标准。我认为,这个“比较核对物”是实践的效果,而不是实践。实践的效果作为实践的良好结果,作为主体改造客体取得的成果、成就,作为新产生的客观事实,最有证明力和说服力,最适合作“比较核对物”。事实胜于雄辩。它是直接的最明显最有证明力的能证实“理论”是真理的唯一证据,它具有伟大的检验力,具有检验“实践”的功能同时具有检验“理论、真理”的功能,因为实践的效果具有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积极作用、正面影响。实践产生的不良后果大于它取得的良好结果,就可以说实践的不良后果反证了实践活动是盲目的或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客观检验标准——“真理标准”的,即不符合或基本不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随之或同时也反证了指导实践的“理论”不正确,判定其不是真理。实践取得的良好结果大于不良后果,就证明了实践活动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是正确或基本正确的,随之或同时也证实了指导实践的“理论”是真理。经过实践效果的检验,已经反证了中国文化大革命实践是灾难性实践,随之或同时反证了指导其实践的理论不合乎“真理标准”,是错误的,笔者称其为灾难性理论,因其使文化大革命成为灾难性实践;已经反证了1994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实践及其指导思想都是错误的、灾难性的、反动的,因为卢旺达在百天之内屠杀了80万至100万人,几乎造成种族灭绝,其恶果令世界震惊;已经反证了任何侵略战争实践及其指导思想都是灾难性的、反动的,侵略战争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已经反证了恐怖活动实践及其指导思想是灾难性的、反动的,是反人民、反人类的,因为恐怖活动实践及其指导思想使若干无辜民众(包括妇女、儿童)遭到袭击,倒在了血泊之中,使人们遭受灾难,并使人们陷入极度的恐惧之中,其破坏了社会秩序,破坏了人类社会或局部社会的生存发展。实践的不良后果、恶劣后果反证了大量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不符合真理标准,是错误的或者是灾难性的或者是反动的。实践的效果证实了数不清的实践及其指导思想是正确的、科学的或是基本正确的,是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的,证实了指导这些实践的思想是真理。 退一步说,“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断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相对真理,其有一定的正确性,但不完全正确。“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论断是比前者更正确、更科学的论断。前者已成为过时的真理,后者是对前者的修正、补充和发展。我们应当用后者取代前者。这是真理发展的必然趋势。七、结论综上所述,结论如下:实践的效果是能证实“实践”、“思想、理论、真理”符合或基本符合客观实际和客观规律的唯一直接证据;实践的效果是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简化的文字表述是“实践的效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永恒的哲学命题,这是普遍的哲学原理。“实践”、“思想、理论、真理”都不可避免地自然而然地通过实践这个手段、方法、途径、过程接受实践效果的检验,“实践”、“思想、理论、真理”要不断地反复地接受实践效果的检验,并且要根据客观事物或客观世界的变化对错误认识和过时的“真理”进行修正。在历史中被真理标准判定为“正确”的实践和真理也要经受“历史发展”的考验。我们要特别强调、特别注重实践的积极作用、正面影响,也就是要特别强调、特别注重实践的效果。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及早发现问题和错误,不断修正指导实践的思想或理论,尽快改正实践中的错误,减少失误,尽力消除负面影响,不要因为短期效益、眼前利益而牺牲或损害长远效益、重大利益,避免或扫除盲目实践和错误实践,争取让实践结出更多的丰硕之果,以促进人民、国家、人类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以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以促进人类和自然和谐发展。我们必须把握“实践的效果”这个检验实践、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要特别注重这个“唯一标准”的客观性、相对性、绝对性,也就是要正确把握并坚持这个“唯一标准”的辩证统一关系。

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论比较多的好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①所谓真理,就是主观符合客观的认识.要判定主观是否符合客观,就必须对主观和客观进行比较,这也就是说,作为真理的标准,必须具有把主观和客观联结起来的特点.②在人的主观认识范围内不可能找到真理的标准,我们不能用主观检验主观,用认识检验认识.客观事物本身也不可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客观事物也不能把主观认识和其自身加以对照.③实践是精神见之于物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除具有普遍性的优点外,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所谓“直接现实性”,是指实践可把正确的认识变成直接的现实.这样,实践就成为沟通主观和客观之关系的桥梁.④这样,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能够以一定的认识作为指导改造世界,并直接引出现实的结果.如果人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证明了这种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它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不正确的.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既确定又不确定.①实践标准的绝对性、确定性表现在:其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客观标准.其二,人类的认识归根到底都必须经过实践的检验,从长远看,实践可以检验一切认识.一切正确的认识终将被实践肯定,一切错误的认识终将被实践推翻.②实践标准的相对性、不确定性表现在:其一,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每一个历史阶段的实践不能完全证实或驳倒所在时代提出的一切学说,同时,已被实践所证实的某种正确认识,也要继续接受实践的检验.其二,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所证实的某种认识的正确性,是相对的、有限度的.③坚持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是在坚持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辩证法.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绝对性而否认其相对性,会导致绝对主义的思想僵化;只看到实践标准的相对性而否认其绝对性,会导致相对主义、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毕业论文一地球磁场是

1、地球磁场最大的作用是形成一道屏障,把宇宙射线集中到地球的南北两个磁极。,地磁北(N)极处于地理南极附近,地磁南(S)极处于地理北极附近。

2、地球的磁性,是地球内部的物理性质之一.地球是一个大磁体,在其周围形成磁场,即表现出磁力作用的空间。地磁场和一个置于地心的磁偶极子的磁场很近似,这是地磁场的最基本特性。

3、地球磁场属于电磁场,是通过外核的电子随地球自转的电流效应(近似于电生磁)产生的磁场。地磁场强度很弱。

4、地球磁场(the earth magnetic field)是指地球周围空间分布的磁场。地球磁层位于高层大气之外,是一个形状类似慧星的磁性包层。

扩展资料:

地球磁场最大的作用是形成一道屏障,把宇宙射线集中到地球的南北两个磁极。地球受到太阳的影响非常大,太阳风在离地球大约64000公里以外,也就是10倍于地球半径的地方,以每秒数百公里的速度飞向地球。

太阳风不断冲击着地球外围环境,当粒子流进入地球附近时,一部分会由于受洛仑兹力作用绕过地球,剩下的会被类似磁镜的地磁系统俘获,通常在5至10个地球半径外的距离就被拦截到。

太阳风与地磁场相持形成的曲面是磁层的边界,称为磁层顶。磁层的形成,使地球磁场拦截了太阳辐射来的带电粒子,以及对生命体一般具有危害的宇宙射线,使它们难以到达地面,而是留在高层大气之外,环绕地球流动。这种屏蔽作用对生物的生存与繁衍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球磁场

地磁场:在地球周围的空间里存在的磁场就是地磁场.指南针(或磁针)指南北的原因就是因为受到地磁场的作用.(1)地磁场的磁极:地磁场的北极在地理的南极附近;地磁场的南极在地理的北极附近.(2)磁偏角:地磁的南北极与地理的南北极并不重合,它们的交角称磁偏角,这是我国宋代的学者沈括最早记述这一现象的,此发现比西方早了400多年.(3)于地磁场的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a.地磁场的形状跟条形磁体的磁场很相似;b.一根支起的磁针,如果附近没有其它磁体或铁器等的影响,磁针静止后总是指南北方向的.如果用手把磁针拨到指东西方向,磁针总能恢复到指南北方向的位置.其原因是因为受到地磁场的作用(此实验可以证明或证实地磁场的存在);c.磁偏角:从地理北极来看,与地理南北极连线成“逆时针方向的夹角”;d.地磁场的磁极位置,可以利用指南针结合磁极间相互作用来清楚记忆.

毕业论文中的过渡段

大的段落之间有一些过渡性的简短小自然段出现,而且有些段落的开关或末尾还有过渡性的句子。这些都是所谓的过渡段和过渡句。过渡,是使文章连贯、结构严谨的一种手段。文章的各部分是靠过渡来连缀的。具体地说,过渡性的句段在结构上对上面的文章起着概括的作用。

作用:过渡段一定是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内容是连接上下段落的,所以在文章中:划分段落的时候,过渡段一般来讲起的作用,从结构上讲,就是承上启下。从内容上讲,就是要由上面的内容向下过渡,引出下面的内容,所以一般来讲,把过渡段划分到下一部分去。

过渡段的其他作用:

1 、分段

有明显过渡段时,文章分层一般把过渡段分在后一段。

2、 概括段意

过渡段是对上下内容的概括,并且用关联词等把上下两段从内容上联系起来,使下文不显得突然。

3、 理解思想内容

总结上文的思想和感情,起转折、递进等作用。

4、 归纳中心

点明文章中心,升华主题,使感情色彩鲜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渡段

过渡段一定是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内容是连接上下段落的,所以在文章中:划分段落的时候,过渡段一般来讲起的作用,从结构上讲,就是承上启下。从内容上讲,就是要由上面的内容向下过渡,引出下面的内容,所以一般来讲,我们把过渡段划分到下一部分去。修改 软件目录 广告.txt 文件成你自己的内容

1、三段论

这里的三段论,指的是逻辑而不是形式。三段论指的不是论文正文部分一定要分三部分.而是指正文写作要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三层逻辑。每一部分可以在形式上继续展开,比如“提出问题”部分可以分成两部分,“分析问题”部分可以分成三部分,等等。

这样下来,正文部分从形式上看可能有七八部分,但从逻辑上来讲只有三段。大家知道了吧,这是很重要的,不过掌握方法也是很简单的,嘿嘿学会了吧!

2、过度写作

过渡段有两个作用:

一是承上启下,从逻辑上让论文各部分之间不致断层,

二是交代下文要展开的内容部分的依据。

3、论证强度

这一条牵扯到的东西很多,不过也不是很难的。论据的强度包括直接性、相关性、可信性、必然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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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弄清过渡段的作用:承上启下,推动文章内容向多渠道、多角度、纵横发展。对前面内容进行概括,接着引出后面的观点,可以对前面内容作补充、分析和升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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