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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计算机与网络违法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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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计算机与网络违法犯罪研究

计算机取证技术论文篇二 计算机取证技术研究 摘要:随着计算机和 网络技术 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犯罪和网络安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也逐渐引起重视。文章对计算机取证的特点、原则和步骤进行了介绍,最后从基于单机和设备、基于网络的两类取证技术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计算机取证 数据恢复 加密解密 蜜罐网络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和网络在人类的政治、经济、 文化 和国防军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计算机犯罪和网络安全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虽然目前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护设备和措施,如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网络隔离等,并通过授权机制、访问控制机制、日志机制以及数据备份等安全防范措施,但仍然无法保证系统的绝对安全。 计算机取证技术是指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遵照事先定义好的程序及符合法律规范的方式,全面检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查找、存储、保护、分析其与计算机犯罪相关的证据,并能为法庭接受的、有足够可信度的电子证据。计算机取证的目的是找出入侵者,并解释或重现完整入侵过程。 一、计算机取证的特点 和传统证据一样,电子证据也必须是可信的、准确的、完整的以及令人信服并符合法律规范的,除此之外,电子证据还有如下特点: 1.数字性。电子证据与传统的物证不同,它是无法通过肉眼直接看见的,必须结合一定的工具。从根本上讲,电子证据的载体都是电子元器件,电子证据本身只是按照特殊顺序组合出来的二进制信息串。 2.脆弱性。计算机数据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改变,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数据是不断被刷新和重写的,特别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水平,对计算机的使用痕迹进行不可还原的、破坏性操作后,现场是很难被重现的。另外取证人员在收集电子证据过程中,难免会进行打开文件和程序等操作,而这些操作很可能就会对现场造成原生破坏。 3.多态性。电子证据的多态性是指电子证据可以以多种形态表现,它既可以是打印机缓冲区中的数据,也可以是各种计算机存储介质上的声音、视频、图像和文字,还可以是网络交换和传输设备中的历史记录等等,这些不同形态都可能成为被提交的证据类型。法庭在采纳证据时,不仅要考虑该电子证据的生成过程、采集过程是否可靠,还要保证电子证据未被伪造篡改、替换剪辑过。 4.人机交互性。计算机是通过人来操作的,单靠电子证据本身可能无法还原整个犯罪过程,必须结合人的操作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记录,在收集证据、还原现场的过程中,要结合人的 思维方式 、行为习惯来通盘考虑,有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计算机取证的原则和步骤 (一)计算机取证的主要原则 1.及时性原则。必须尽快收集电子证据,保证其没有受到任何破坏,要求证据的获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2.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也称为证据保全,即在证据被正式提交法庭时,必须能够说明证据从最初的获取状态到法庭上出现的状态之间的任何变化,包括证据的移交、保管、拆封、装卸等过程。 3.保全性原则。在允许、可行的情况下,计算机证据最好制作两个以上的拷贝,而原始证据必须专门负责,所存放的位置必须远离强磁、强腐蚀、高温、高压、灰尘、潮湿等恶劣环境,以防止证据被破坏。 4.全程可控原则。整个检查取证的过程都必须受到监督,在证据的移交、保管、拆封和装卸过程中,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每一环节都要保证其真实性和不间断性,防止证据被蓄意破坏。 (二)计算机取证的主要步骤 1.现场勘查 勘查主要是要获取物理证据。首先要保护计算机系统,如果发现目标计算机仍在进行网络连接,应该立即断开网络,避免数据被远程破坏。如果目标计算机仍处在开机状态,切不可立即将其电源断开,保持工作状态反而有利于证据的获取,比如在内存缓冲区中可能残留了部分数据,这些数据往往是犯罪分子最后遗漏的重要证据。如果需要拆卸或移动设备,必须进行拍照存档,以方便日后对犯罪现场进行还原。 2.获取电子证据 包括静态数据获取和动态数据获取。静态数据包括现存的正常文件、已经删除的文件、隐藏文件以及加密文件等,应最大程度的系统或应用程序使用的临时文件或隐藏文件。动态数据包括计算机寄存器、Cache缓存、路由器表、任务进程、网络连接及其端口等,动态数据的采集必须迅速和谨慎,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新的操作和文件覆盖替换掉。 3.保护证据完整和原始性 取证过程中应注重采取保护证据的措施,应对提取的各种资料进行复制备份,对提取到的物理设备,如光盘硬盘等存储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打印机等外围设备,在移动和拆卸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拍照摄像,再进行封存。对于提取到的电子信息,应当采用MD5、SHA等Hash算法对其进行散列等方式进行完整性保护和校验。上述任何操作都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 4.结果分析和提交 这是计算机取证的关键和核心。打印对目标计算机系统的全面分析结果,包括所有的相关文件列表和发现的文件数据,然后给出分析结论,具体包括:系统的整体情况,发现的文件结构、数据、作者的信息以及在调查中发现的其他可疑信息等。在做好各种标记和记录后,以证据的形式并按照合法的程序正式提交给司法机关。 三、计算机取证相关技术 计算机取证涉及到的技术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信息安全的各个领域,从证据的获取来源上讲,计算机取证技术可大致分为基于单机和设备的计算机取证技术、基于网络的计算机取证技术两类。 (一)基于单机和设备的取证技术 1.数据恢复技术 数据恢复技术主要是用于将用户删除或格式化的磁盘擦除的电子证据恢复出来。对于删除操作来说,它只是将文件相应的存放位置做了标记,其文件所占的磁盘空间信息在没有新的文件重新写入时仍然存在,普通用户看起来已经没有了,但实际上通过恢复文件标记可以进行数据恢复。对于格式化操作来讲,它只是将文件系统的各种表进行了初始化,并未对数据本身进行实际操作,通过重建分区表和引导信息,是可以恢复已经删除的数据的。实验表明,技术人员可以借助数据恢复工具,把已经覆盖过7次的数据重新还原出来。 2.加密解密技术 通常犯罪分子会将相关证据进行加密处理,对取证人员来讲,必须把加密过的数据进行解密,才能使原始信息成为有效的电子证据。计算机取证中使用的密码破解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密码分析技术、密码破解技术、口令搜索、口令提取及口令恢复技术。 3.数据过滤和数据挖掘技术 计算机取证得到的数据,可能是文本、图片、音频或者视频,这些类型的文件都可能隐藏着犯罪信息,犯罪分子可以用隐写的方法把信息嵌入到这些类型的文件中。若果犯罪分子同时结合加密技术对信息进行处理,然后再嵌入到文件中,那么想要还原出原始信息将变得非常困难,这就需要开发出更优秀的数据挖掘工具,才能正确过滤出所需的电子证据。 (二)基于网络的取证技术 基于网络的取证技术就是利用网络跟踪定位犯罪分子或通过网络通信的数据信息资料获取证据的技术,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技术: 1.IP地址和MAC地址获取和识别技术 利用ping命令,向目标主机发送请求并监听ICMP应答,这样可以判断目标主机是否在线,然后再用其他高级命令来继续深入检查。也可以借助IP扫描工具来获取IP,或者利用DNS的逆向查询方法获取IP地址,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支持来获取IP。 MAC地址属于硬件层面,IP地址和MAC的转化是通过查找地址解析协议ARP表来实现的,当然,MAC跟IP地址一样,也可能被修改,如此前一度横行的“ARP欺”木马,就是通过修改IP地址或MAC来达到其目的的。 2.网络IO系统取证技术 也就是网络输入输出系统,使用netstat命令来跟踪嫌疑人,该命令可以获取嫌疑人计算机所在的域名和MAC地址。最具代表性的是入侵检测技术IDS,IDS又分为检测特定事件的和检测模式变化的,它对取证最大帮助是它可以提供日志或记录功能,可以被用来监视和记录犯罪行为。 3.电子邮件取证技术 电子邮件使用简单的应用协议和文本存储转发,头信息包含了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的路径,可以通过分析头路径来获取证据,其关键在于必须了解电子邮件协议中的邮件信息的存储位置。对于POP3协议,我们必须访问工作站才能获取头信息;而基于HTTP协议发送的邮件,一般存储在邮件服务器上;而微软操作系统自带的邮件服务通常采用SMTP协议。对于采用SMTP协议的邮件头信息,黑客往往能轻易在其中插入任何信息,包括伪造的源地址和目标地址。跟踪邮件的主要方法是请求ISP的帮助或使用专用的如NetScanTools之类的工具。 4.蜜罐网络取证技术 蜜罐是指虚假的敏感数据,可以是一个网络、一台计算机或者一项后台服务,也可以虚假口令和数据库等。蜜罐网络则是由若干个能收集和交换信息的蜜罐组成的网络体系,研究人员借助数据控制、数据捕获和数据采集等操作,对诱捕到蜜罐网络中的攻击行为进行控制和分析。蜜罐网络的关键技术包括网络欺、攻击捕获、数据控制、攻击分析与特征提取、预警防御技术。目前应用较多是主动蜜罐系统,它可以根据入侵者的攻击目的提供相应的欺服务,拖延入侵者在蜜罐中的时间,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卢细英.浅析计算机取证技术[J],福建电脑,2008(3). [2]刘凌.浅谈计算机静态取证与计算机动态取证[J],计算机与现代化,2009(6). 看了“计算机取证技术论文”的人还看: 1. 计算机犯罪及取征技术的研究论文 2. 安卓手机取证技术论文 3. 计算机安全毕业论文 4. 计算机安全论文 5. 计算机安全论文范文

微信,国内用户最多的社交软件,因其强大的功能,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微信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被黑灰产业人员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黑灰产业人员从事违反犯罪活动往往需要大量的微信账号且会选择使用非本人账号,在面临大规模封号的情况下,对微信账号的需求不断扩大。此时,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和高额的利润驱使下,“微信号商”行业应运而生。“号商”通过多种手段及渠道获取大量微信账号进行贩卖,从中赚取差价。      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微信号商”的相关行为涉嫌犯罪,本文将对“微信号商”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由于“号商”行为模式不同,可能触犯的罪名也有所区别,从司法实践来看,可能涉嫌以下几个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提供侵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及等下游犯罪的共犯。具体情形如下:一、提取微信62数据和A16数据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微信62数据和A16数据是在新设备第一次登陆微信时生成储存在安装目录的加密文件,作用是我们下次登陆微信号时可以进行检测匹配,免去登陆验证的步骤。因此,“号商”打包出售的文件通常包含62数据和A16数据。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解释所成‘身份认证信息’,是指用于确认用户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上操权限的数据,包括账号、口令、密码、数字证书等。”由此可知,微信62数据和A16数据属于上述规定的身份认证信息,亦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然而,“号商”贩卖的微信62数据、A16数据需要借助“技术软件”获取,该提取行为既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形,又违反了“《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8.2.1.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因此,“号商”通过“技术软件”擅自提取微信62数据和A16数据属于违反国家规定,采取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形,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二、出售经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微信号商”获取微信账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批量注册、盗号和回收。通过批量注册微信的“号商”则需要大量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及个人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认证。由于自行购买手机卡成本较高,“号商”往往会选择“码商”接收验证进行微信注册,随后获取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用于实名认证,注册完成后寻找买家购买。通过盗号、回收他人微信通常已完成了实名认证,“号商”只需配合提取到的62数据和A16数据打包出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因此,上述“号商”获取的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密码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在“(2018)豫1325刑初279号”张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中,张某通过网络向他人非法购买大量已注册使用的他人微信号,随后加价转手出售微信账号和密码。最终,张某被法院判处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由此可知,“号商”非法获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出售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密码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法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明知买家利用微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售微信账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甚至成立下游犯罪的共犯      黑灰产业人员使用微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微信号经常被封,由此需要大量的微信号作为犯罪工具,是“号商”的主要客户。“号商”      明知其出售的微信账号可能被用于网络犯罪,仍向他人批量出售可能同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择一重罪论处,通常会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相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量刑更重。      但是,笔者认为,并非“号商”出售微信号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出售的微信号未经实名认证,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进言之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只能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而适用较轻的量刑。除此之外,“号商”也并非实施上述行为即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故也可能构成下游犯罪的帮助犯。      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之三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号商”明知买家购买微信账号用于电信网络活动仍向其出售微信,根据上述规定,可能与买家成立罪共犯。四、出售提取“62”、“A16”数据相关辅助软件涉嫌提供侵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在贩卖微信号的过程中,“号商”可能将相关辅助软件一并出售,让顾客自行使用软件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获取微信62数据。此时,“号商”可能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在(2020)皖0223刑初97号案例中,毛某从网络上从张某、蔡某等人购得微信号及可以绕开计算机微信安全验证程序登陆他人微信的“62数据"和“A16数据"和相关辅助软件,再通过微信群、QQ群对外进行宣传,以自己的QQ机器人或手工操作,向他人贩卖自己购得的微信号、“数据"和相关微信辅助软件,购买者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毛某付款。期间,毛某将网上购买微信号及“数据"、相关辅助软件等,贩卖给下线严某等人,用于侵入电信等计算机信息系统,绕开微信安全验证程序,直接在自己的手机、电脑上登陆他人的微信、用于经商、发布广告或再贩卖给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最终,毛某被判处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上,笔者通过“号商”相关行为模式总结出的多种刑事法律风险,以期对实务中办理此类案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作者:刘仁文一、高度重视计算机犯罪问题如同任何技术一样,计算机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计算机犯罪为甚。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使用计算机技术来进行的各种犯罪行为,它既包括针对计算机的犯罪,即把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对象的犯罪,如非法侵入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也包括利用计算机的犯罪,即以电子数据处理设备作为作案工具的犯罪,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盗窃、贪污等。前者系因计算机而产生的新的犯罪类型,可称为纯粹意义的计算机犯罪,又称狭义的计算机犯罪;后者系用计算机来实施的传统的犯罪类型,可称为与计算机相关的犯罪,又称广义的计算机犯罪。①从1966年美国查处的第一起计算机犯罪案算起,②世界范围内的计算机犯罪以惊人的速度在增长。有资料指出,目前计算机犯罪的年增长率高达30%,其中发达国家和一些高技术地区的增长率还要远远超过这个比率,如法国达200%,美国的硅谷地区达400%。③与传统的犯罪相比,计算机犯罪所造成的损失要严重得多,例如,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平均每起计算机犯罪造成的损失高达45万美元,而传统的银行欺诈与侵占案平均损失只有1· 9万美元,银行抢劫案的平均损失不过4900美元,一般抢劫案的平均损失仅370美元。④与财产损失相比,也许利用计算机进行恐怖活动等犯罪更为可怕,正如美国Inter—Pact公司的通讯顾问温·施瓦图所警告的:“当恐怖主义者向我们发起进攻时,······他们轻敲一下键盘,恐怖就可能降临到数以百万计的人们身上”,“一场电子战的珍珠港事件时时都有可能发生。”⑤故此,对计算机犯罪及其防治予以高度重视,已成西方各国不争事实,“无庸置疑,计算机犯罪是今天一个值得注意的重大问题。将来,这个问题还会更大、更加值得注意”。⑥我国于1986年首次发现计算机犯罪,截止到1990年,已发现并破获计算机犯罪130余起。⑦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计算机应用和普及程度的提高,计算机犯罪呈迅猛增长态势,例如,光1993至1994年,全国的计算机犯罪发案数就达1200多例。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发现的计算机犯罪案件至少逾数千起,作案领域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内外贸易、工业企业以及国防、科研等各个部门。⑨有专家预测,“在今后5至10年左右,我国的计算机犯罪将会大量发生,从而成为社会危害性最大、也是最危险的一种犯罪。”⑩二、国外计算机犯罪的立法考察面对汹涌而来的计算机犯罪,“我们的法律就象是在甲板上吧哒吧哒挣扎的鱼一样,它们拼命地喘着气,因为数字世界是个截然不同的地方。”⑾为了有效惩治和防范计算机犯罪,各国纷纷加快这方面的立法,这不仅因为“立法是一个预防计算机犯罪发生的重要手段”,⑿还因为“它是预防和遵守行为本身所需要公平前提的一个因素,······没有界限,就很难确保不发生影响和侵犯别人的情况。”⒀自1973年瑞典率先在世界上制定第一部含有计算机犯罪处罚内容的《瑞典国家数据保护法》,迄今已有数十个国家相继制定、修改或补充了惩治计算机犯罪的法律,这其中既包括已经迈入信息社会的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也包括正在迈向信息社会的巴西、韩国、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⒁根据英国学者巴雷特的归纳,各国对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分别不同情形采取了不同方案:一是那些非信息时代的法律完全包括不了的全新犯罪种类如黑客袭击,对此明显需要议会或国会建立新的非常详细的法律;二是通过增加特别条款或通过判例来延伸原来法律的适用范围,以“填补那些特殊的信息时代因素”,如将“伪造文件”的概念扩展至包括伪造磁盘的行为,将“财产”概念扩展至包括“信息”在内;三是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原来的法律可以不作任何修改地适用于信息时代的犯罪,如盗窃(但盗窃信息等无形财产除外)、、诽谤等。⒂在第一种方案里(有时也包括第二种方案的部分内容),又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一是制定计算机犯罪的专项立法,如美国、英国等,二是通过修订刑法典,增加规定有关计算机犯罪的内容,如法国、俄罗斯等。下面,选取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其计算机犯罪的立法作一扼要考察。(一)美国美国是世界上计算机和因特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就连欧洲的学者也承认:“即使从一个真正欧洲人的角度出发,美国的法律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主要的系统、用户和因特网的内容都是美国人的。因此,美国法律的修改或法律运用方式的修改都会对整个计算机王国产生影响。”⒃是故,考察计算机犯罪立法,美国当属首选对象。美国的计算机犯罪立法最初是从州开始的。1978年,佛罗里达州率先制定了计算机犯罪法,其后,其他各州均纷纷起而效之,现在,除了佛蒙特州以外,其他所有的州都制定了专门的计算机犯罪法。⒄这些计算机犯罪法所涵盖的内容,大体有以下9个方面:⒅(1)扩大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概念。规定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也属于财产,这样,对盗窃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之类的行为就可以按照盗窃罪等罪名来处理。(2)毁坏。许多州将“篡改、损害、删除或毁坏计算机程序或文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3)帮助和教唆。一些州明确规定下列行为是犯罪:通过计算机为别人犯诸如贪污、欺诈等罪行提供便利。(4)侵犯知识产权。这些州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故意篡改或消除计算机数据、非法拷贝计算机程序或数据等行为都规定为新的犯罪。此种情况下不要求犯罪行为造成实际损害。但也有的州规定,除非此类行为是为了牟利,或者给机主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5)故意非法使用。未经机主同意,擅自“访问”或“使用”别人的计算机系统。(6)妨碍计算机的合法使用。大约有1/4的州规定,妨碍合法用户对计算机系统功能的全面获取,如降低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是犯罪。(7)非法插入或毒害。这些法律将植入、通过电话线或软盘传送“病毒”、“蠕虫”、“逻辑炸弹”等犯罪化。(8)网上侵犯隐私。为了保护计算机内的个人隐私,有的州规定,只要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查看里面的内容,即使没有篡改或抽取任何内容,也构成犯罪。但也有的州规定,若侵入仅仅是为了窥视别人的隐私,则还不能以犯罪论处。(9)非法占有。有的州将非法占有计算机系统及其内容视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在联邦一级,虽然早在1979年国会就曾讨论过计算机犯罪的立法问题,但直到1984年才制定了惩治计算机犯罪的专门法律《伪造连接装置及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Counterfeit Access Device and Computer Fraud and Abuse Act),其后分别于1986、1988、1989、1990、1994、1996年数次对其作出修订,一方面不断扩大该法的涵盖范围,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明确一些术语,最后形成《计算机滥用修正案》(该内容后被纳入《美国法典》第18篇“犯罪与刑事诉讼”篇第1030条,题为“与计算机有关的欺诈及其相关活动”)。⒆修正案规定,以下7种行为为犯罪行为:⒇(1)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故意进入计算机系统,并借此获取受美国政府保护的国防和外交方面的信息,或《1954年原子能法》所规定的受限制的数据;(2)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故意进入计算机系统,并借此获取金融机构或美国法典第15篇第1602(n)条中所规定的信用卡发行者的金融信息,或有关消费者的信息;(3)未经许可故意访问美国政府机构或代理机构的非公用计算机、政府专用计算机,或在非专用情况下影响被美国政府所使用的计算机或为其服务的计算机的运转;(4)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访问被保护的计算机,旨在欺诈和获取某种有价值的东西;(5)合法用户引起程序、信息、代码或命令传播,故意导致被保护的计算机的损坏;非合法用户未经许可访问被保护的计算机,不论故意还是轻率或者卤莽而导致被保护的计算机的损坏;(6)故意使用未经许可的密码来侵入政府计算机系统,或者州际或外国的商业系统,意图从事欺诈性交易;(7)故意向任何人、公司、协会、教育机构、金融机构、政府实体或其他合法实体,敲诈任何货币或其他有价之物;在州际商务或外贸中,传播含有任何威胁损坏被保护计算机的信息。按照修正案的规定,上述犯罪可分别判处轻至1年以下监禁或罚金,重至20年以下监禁并处罚金的刑罚。未遂也要处罚,并与既遂同罚。修正案还规定,鉴于计算机犯罪的特殊性,美国联邦经济情报局在必要时,可根据财政部长和司法部长的决定,直接对计算机犯罪展开侦查。此外,除了专门的计算机犯罪立法,美国联邦至少还有40个其他的法律可以用来指控某些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这些法律包括:版权法,国家被盗财产法,邮件与电报诈欺法,电信隐私法,儿童色情预防法,等等。(21)(二)英国“与美国的情况不同,英国不存在相应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法律,所有法律都适用于整个国家(虽然苏格兰的法律在许多方面不同,但在计算机滥用和相关方面的法律却相同)。”(22)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立法,在英国经历了一个过程:1981年,通过修订《伪造文书及货币法》,扩大“伪造文件”的概念,将伪造电磁记录纳入“伪造文书罪”的范围;(23)1984年,在《治安与犯罪证据法》中规定:“警察可根据计算机中的情报作为证据”,从而明确了电子记录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24)1985年,通过修订《著作权法》,将复制计算机程序的行为视为犯罪行为,给予相应之刑罚处罚;(25)1990年,制定《计算机滥用法》(以下简称《滥用法》)。在《滥用法》里,重点规定了以下三种计算机犯罪:1、非法侵入计算机罪。根据《滥用法》第一条的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授权,故意侵入计算机系统以获取其程序或数据的行为。此行为并不要求针对特定的程序或数据,也就是说,只要是故意非法侵入,哪怕仅仅是一般的浏览行为也构成犯罪。该罪可处以2000英镑以下的罚金或6个月以下的监禁,或并处。2、有其他犯罪企图的非法侵入计算机罪。根据《滥用法》第二条的规定,如果某人非法侵入计算机? 俏�俗约夯蛩�朔钙渌�淖铮�缋�枚寥〉男畔⒔�姓┢�蚨镎┑龋�蚬钩纱Ψ8�侠鞯姆缸铮�膳写?年以下监禁或无上限罚金。3、非法修改计算机程序或数据罪。根据《滥用法》第三条的规定,行为人故意非法对计算机中的程序或数据进行修改,将构成此罪,可判处5年以下监禁或无上限罚金。(26)(三)法国法国1992年通过、1994年生效的新刑法典设专章“侵犯资料自动处理系统罪”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根据该章的规定,共有以下三种计算机罪:1、侵入资料自动处理系统罪。刑法典第323-1条规定:“采用欺诈手段,进入或不肯退出某一资料数据自动处理系统之全部或一部的,处1年监禁并科10万法郎罚金。如造成系统内储存之数据资料被删除或被更改,或者导致该系统运行受到损坏,处2年监禁并科20万法郎罚金。”2、妨害资料自动处理系统运作罪。刑法典第323-2条规定:“妨碍或扰乱数据资料自动处理系统之运作的,处3年监禁并科30万法郎罚金。”3、非法输入、取消、变更资料罪。刑法典第323-3条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将数据资料输入某一自动处理系统,或者取消或变更该系统储存之资料的,处3年监禁并科30万法郎罚金。”此外,该章还规定:法人亦可构成上述犯罪,科处罚金;对自然人和法人,还可判处“禁止从事在活动中或活动时实行了犯罪的那种职业性或社会性活动”等资格刑;未遂也要处罚。(27)(四)俄罗斯俄罗斯1996年通过、1997年生效的新刑法典也以专章“计算机信息领域的犯罪”为名对计算机犯罪作了规定。该法第272条规定了“不正当调取计算机信息罪”:指不正当地调取受法律保护的计算机信息,且导致信息的遗失、闭锁、变异或复制,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电子计算机网络的工作遭到破坏的行为。第273条规定了“编制、使用和传播有害的电子计算机程序罪”:指编制电子计算机程序或对现有程序进行修改,明知这些程序和修改会导致信息未经批准的遗失、闭锁、变异或复制,导致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工作的破坏,以及使用或传播这些程序或带有这些程序的机器载体的行为。该条还规定:“上述行为,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剥夺自由。”第274条规定了“违反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的使用规则罪”:指有权进入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的人员违反电子计算机、电子计算机系统或其网络的使用规则,导致受法律保护的电子计算机信息的遗失、闭锁或变异,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该条也规定,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负刑事责任。(28)三、中国:问题与改进中国在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典时,适时加进了有关计算机犯罪的条款,这就是: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第287条规定的利用计算机进行传统犯罪。最近,国务院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关于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决定草案,其中对利用网络进行盗窃、、诽谤等15种行为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9)这些规定的陆续出台,无疑对防治计算机犯罪、促进我国计算机技术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现简略分析如下,并结合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提出若干改进意见。首先,犯罪化的范围偏窄,需要予以适当扩大。例如,刑法第28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仅将犯罪对象限定为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显然太窄,实际上,有些领域如金融、医疗、交通、航运等,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也极其重要,非法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宜将该罪的犯罪对象扩大到包括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又如,刑法第286条只规定了用技术手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且破坏的对象仅限于计算机软件,这就不能包括用物理手段来破坏计算机硬件或附件的行为,而后者也可能造成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其他更严重的后果。还有,窃用计算机服务的行为目前也处于立法空白状态,我国刑法第265条规定对窃用通信系统的行为可依照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处罚,但该条并没有包括窃用计算机服务的行为。当然,由于国外法律大多持一元犯罪观,即对违法与犯罪不作区分,违法(Violation) 即犯罪,而我国法律则持二元犯罪观,即区分违法和犯罪,一般的违法行为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严重的违法行为才用刑法来处理,因此,在借鉴国外立法例时,也不可照搬,有些国外视为犯罪的行为在我国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前述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假如侵入的对象仅为一般用户的计算机系统,则不宜以犯罪论处,可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调控范围。(30)其次,犯罪构成的设计不合理,需要增加法人犯罪和过失犯罪。目前对计算机犯罪的主体仅限定为自然人,但从实践来看,确实存在各种各样的由法人实施的计算机犯罪,(31)因此,增设法人可以成为计算机犯罪的主体,是现实需要。再者,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只限于故意犯罪,这是不够的,至少对于那些因严重过失导致某些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遭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刑事制裁,否则达不到有效防治此类犯罪的目的。第三,刑罚设置不科学,应当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计算机犯罪往往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许多犯罪分子本身就是为了牟利,因而对其科以罚金等财产刑自是情理之中。同时,由于计算机犯罪分子大多对其犯罪方法具有迷恋性,因而对其判处一定的资格刑,如剥夺其长期或短期从事某种与计算机相关的职业、某类与计算机相关的活动的资格,实乃对症下药之举。正因此,对计算机犯罪分子在科以自由刑的同时,再辅以罚金刑和资格刑,是当今世界各国计算机犯罪立法的通例,但我国刑法第285、286条对计算机犯罪的处罚却既没有规定罚金刑,也没有规定资格刑,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第四,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不健全,亟需跟上。计算机犯罪的自身立法固然重要,但“制定相关法律来确保这些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也同样重要”。(32)这方面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1、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并不包括电磁记录,实践中对于电磁记录的证据效力尚有分歧,应尽快明确;2、计算机犯罪的跨国特征非常明显,“在互联网上世界就如同一个小小的村落”,(33)这必将使此类犯罪的引渡问题空前增多,因而再度呼唤我国《引渡法》的出台;3、由于刑法固有的属性,决定了它必须建立在其他相关的行政法律和民商法律之基础上,此即所谓的“刑法次要原则”,(34)而目前我国在计算机领域里,相关的行政法律和民商法律还很不完善,应抓紧这方面的工作,以保证刑法与它们的彼此协调和正确定位。①参见(美) Michael Hatcher, Jay McDannell and Stacy Ostfeld:Computer Crimes,American Criminal Law Review,Summer 1999.国内众多的论著也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或定义进行了多角度的介绍和探讨,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可参看以下著作:刘广三:《计算机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60—66页;赵廷光、朱华池、皮勇:《计算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9—33页;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56—68页;陈兴实、付东阳:《计算机· 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的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20—23页。另外,顺便就计算机犯罪、电脑犯罪、赛博犯罪、数字化犯罪与因特网犯罪五个概念的关系在此作一说明:计算机犯罪、电脑犯罪、赛博犯罪与数字化犯罪意义相同,“计算机犯罪”多出现于大陆学者的著作中,“电脑犯罪”则多出现于台湾学者的著作中,而赛博犯罪和数字化犯罪乃分别由英文中的Cyber Crime和Digital Crime翻译而来,前者系音译,后者系意译。至于因特网犯罪,其含义应窄于计算机犯罪,虽然自网络发明以后,因特网犯罪已成为计算机犯罪的主要形式,但仍然存在不属于因特网犯罪却属于计算机犯罪的单机犯罪。②该案发生于1958年的美国硅谷,系一计算机工程师通过篡改程序窃取银行的存款余额,但直到1966年才被发现。(参见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7页。)这或许可作为计算机犯罪黑数极高的一个例证。据有的学者分析指出,由于计算机犯罪本身所固有的隐蔽性和专业性,加上受害公司和企业因担心声誉受损而很少报案等原因,实践中计算机犯罪绝大多数都没有被发现和受到查处,真正发现的只占15%—20%。(参见庄忠进:〈〈电脑犯罪侦查之探讨〉〉,载台湾〈〈刑事科学〉〉1995年第39期,第127—128页。)③转引自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7—8页。④转引自周光斌:《计算机犯罪与信息安全在国外》,载《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3月,北京。⑤转引自陈兴实、付东阳:《计算机· 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犯罪的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39页。⑥摘自美国律师协会的报告,转引自刘广三:《计算机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74页。⑦参见于志刚:《计算机犯罪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10月版,第8—9页。⑧参见吴起孝:《高智能犯罪研究》,载《警学经纬》1997年第3期。⑨参见刘广三:《计算机犯罪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86页。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直到1997年才通过修订的方式增加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纯粹意义上的计算机犯罪罪名,而从前述所引文献对有关计算机犯罪的举例来看,除了包括那些利用计算机进行盗窃、贪污等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外,还包括那些刑法虽没有规定为犯罪但对社会有较大危害性的其他违法行为和失范行为如制造计算机病毒等,因而这里的“犯罪”概念应从犯罪学的意义上来理解,而不是从刑法学意义上来理解。本文其他地方所使用和引用的“犯罪”概念,也有这种情形,敬请读者留意。(关于刑法学和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异同,可参看康树华:《犯罪学—历史·现状·未来》,群众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42—44页。)⑩参见赵廷光:《信息时代、电脑犯罪与刑事立法》,载高铭暄主编:《刑法修改建议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⑾参见(美)尼古拉·尼葛洛庞蒂著,胡冰、范海燕译:《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278页。

避免计算机网络犯罪论文

计算机技术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各种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严重影响到了资讯保安,计算机病毒是一种常见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其的防范是减少电脑保安问题产生的前提。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 计算机网路安全与应用问题分析 》

摘要:计算机资讯时代的到来拓展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计算机网路安全与应用问题却成为了摆在人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和计算机应用策略进行分析,以降低网路威胁的危害。

关键词:计算机;网路;安全;危害;加敏技术;防火墙

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严重的威胁到了使用者的财产和资讯保安,必须对计算网路安全进行有效防范,才能优化计算机应用环境,保护使用者财产运资讯保安,并进一步提升计算机对社会生产活动的价值。

1计算机网路安全及危害因素

网际网路本身是一个全面对外开放的网路体系,其广泛的用途和便捷优势为资讯失真提供了方便。纵观当今社会,人们生活、生产、学习都已经离不开计算机和网路,因此如何有效做好计算机网路安全与应用已成为当今刻不容缓的关键问题。

1.1计算机网路安全问题分析

计算机网路安全主要包含了计算机硬体保护、软体维护、网路系统安全管理等内容。因此只要我们正确有效的把握计算机网路安全规律、切实做好计算机防护工作、提高计算机抵抗能力,那么各种外界侵害都是可以有效预防的。

1.2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威胁因素

计算机网路安全是一个复杂、综合的内容,通常来说其主要包含人为因素和偶发性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是威胁最大的一种因素,常见的有篡改计算机内部资讯、盗用他人资源、编制计算机病毒等。同时计算机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固态弱点,由于网路本身的自由性和国际性,非授权的使用者往往可以利用计算机自身弱点来对内部资讯进行访问,最终导致严重问题的发生。具体来说,威胁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2.1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病毒是危害网路安全的主要因素,它具有较高的隐蔽性、传染性、潜伏性、破坏性。硬碟、光碟、U盘和网路是传播病毒的主要途径。它对计算机资源进行破坏,轻则占用资源,使计算机速度变慢,重则损场、资料,破坏计算机硬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从病毒的发展趋势来看,病毒的制造技术在这儿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只是破坏的方式和目的有一些改变。病毒制造已经形成了流水线作业,实现了模组化,有更多的人参与到这个流水线之中,所以病毒制造和传播的速度更快。还有一个趋势就是零日攻击,现在病毒制造和传播的主流方法就是利用漏洞,以前只有蠕虫是利用系统白身的漏洞来进行攻击的,但现在超过60%的病毒是利用作业系统或应用软体的漏洞来进行传播的。病毒产业链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漏洞,现在有人专门去搜集漏洞,某个软体的漏洞刚出来,就有人发现这个漏洞并转给另一批人对这个漏洞进行分析,制造相应的病毒和木马。这样,漏洞出来不到一天,攻击和威胁马上就出来了,所形成的零日攻。

1.2.2黑客

黑客一词在当今社会可谓是耳熟能详的词汇了,主要指的是非法分子在未经过本人同意或者允许的前提下,擅自登陆他人的网路伺服器,并且对网路内部的资料进行更改和破坏。通常情况下,黑客主要是通过木马程式或者植入病毒的手段进行计算机资讯窃取、夺取计算机控制权。

1.2.3计算机保护机制不够

由于计算机网路本身有着强烈的开放性、广泛性特征,因此在资讯传输中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目前我国大多数计算机资料传输中对安全重视不过,由此导致计算机自我保护机制欠缺,从而造成资讯丢失。

2计算机网路安全防范措施

在不断加速的资讯化程序中,计算机应用不断普及,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计算机资讯保安的重视。如何更好的保证计算机网路环境下资讯传输安全、准确与完整已成为业界研究重点。为了更好、更有效的确保计算机网路资讯保安,目前我们常见的技术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2.1强化防火墙

防火墙是当今计算机网路安全防范的主要措施,其在具体设定中根据不同网路之间要求组合而成,从而实现对计算机网路资讯的保护,起到组织外界非允许人员进入到计算机内部,同时有效管理计算机网路访问许可权。

2.2设定计算机访问权

网路资源主要包括共享档案、共享印表机、网路通讯装置等网路使用者都有可以使用的资源。资源属主体现了不同使用者对资源的从属关系,如建立者、修改者和同组成员等。资源属性表示了资源本身的存取特性,如可被谁读、写或执行等。访问许可权主要体现在使用者对网路资源的可用程度上。利用指定网路资源的属主、属性和访问许可权可以有效地在应用级控制网路系统的安全性。

2.3计算机资讯加密

任何良好的安全系统必须包括加密!这已成为既定的事实。数字签名是资料的接收者用来证实资料的传送者确实无误的一种方法,它主要通过加密演算法和证实协议而实现。

2.4病毒的防范技术

计算机病毒是危害网路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应对常见的病毒进行相应的了解,并掌握一定的防治手段,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病毒并进快将它处理。对病毒的防范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如对执行程式进行加密、对系统进行监控和读写控制等手段。

2.5开展计算机网路安全教育

对计算机使用者进行法制教育,使得使用者明确计算机应用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做到人人遵守合法资讯系统原则,合法使用者原则,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网路资讯保安。计算机网路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非单一技术或者单个人能有效解决的问题,只有从整体上把握,管理和技术并用共同对付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和计算机病毒等问题。对于网民来说,学习电脑保安知识和良好的上网习惯是必须的,严格做好开机防毒,及时备份资料的工作,还有加密防范,通过安装病毒防火墙,实时过滤,定期对网路档案进行扫描和检测,健康上网,学习网路知识,从更高程度上维护计算机的安全,也是对自己工作学习的保障。

3计算机应用

由于计算机网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资讯的共享应用也逐渐深入人心。但是资讯在公共的网路平台上进行传播和共享,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窃听或盗取,这样就导致了客户资讯的丢失,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如果因为安全因素而减少网际网路的使用,这对当下资讯的发展会造成很大困扰,所以我们必须运用一系列手段来增强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性,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作。而计算机身份认证技术、对计算机加密技术和防火墙技术等,这些都是保护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基础,同时有效的提高网路的安全性。计算机网路安全的维护人人有责,对于计算机使用者来说,计算机有它的便利之处也有它的脆弱性,我们必须认真履行一个网民应有的义务和责任。从普及电脑保安知识到电脑科学合理操作真正做到网路资讯保安,杜绝网路犯罪,增强政治意识,做一个自律合法的计算机使用者。

4结束语

总之,当今社会计算机的广泛使用为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同时计算机网路安全也给我们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只有不断的更新技术,才能避免计算机网路安全受到侵害,网路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参考文献

[1]杨永旭.防火墙技术在网路安全应用中的现状[J].甘肃科技,201424.

[2]李忍,戴书文.浅谈网路安全问题及防御[J].知识经济,201213.

[3]冯铁成.计算机网路安全技术浅谈[J].化工之友,20131.

《 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管理研究 》

【摘要】随着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发展,网路技术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运用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网路技术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安全问题,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管理也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如何保证在现有的资讯社会当中保证资讯系统的安全性,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保证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可靠地执行?本文将从网路安全出发,针对当前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管理进行探讨,就如何加强网路安全管理提出一些对策。

【关键词】资讯系统;网路技术;安全管理

目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资讯系统的使用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当中。医院的资讯系统也在不断发展,由最初的单机到后来的区域网,再到现在的区域网,并且已经通过广域网与国内各个医疗机构建立起了联络。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将医疗资讯进行资源整合分享,不仅便于管理,还提高了医院的效率。但是,资讯系统的使用虽然有很多好处,仍然避免不了一些问题,网路安全就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需要将这个问题拿出来进行研究探讨,找出其中问题所在并加以解决。

1概述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

1.1网路安全与网路管理

1.1.1网路安全

网路安全指的是网路系统及系统当中的资料资讯不会受到更改、破坏或者泄露的问题,能够有效保证整个系统的联络可靠性。

1.1.2网路管理

网路管理,顾名思义指的就是对网路通讯资讯的监督控制,以保证网路系统执行的稳定可靠性的目标,及时解决网路执行时出现的问题。

1.2网路安全的重要性

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是重中之重,其主要包括系统安全与资讯保安,这两样都对计算机系统有着很重的依赖性,所以网路系统是保证医院资讯系统稳定安全的关键。一旦网路出现问题,就有可能造成医院资讯系统无法正常执行,使得医院各项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因为网路故障严重的话造成资料丢失会对医院造成严重性的破坏。

2医院资讯系统面临的安全问题

2.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多为计算机装置物理破坏,主要自然灾害有火灾、水灾、地震等等。

2.2人为破坏

人为破坏可分为失误或者主观破坏。因为人为失误操作造成的装置故障或者是病毒入侵造成的资料丢失也会给网路安全带来威胁;人为主观破坏如一些黑客攻击、资料买卖等。

2.3技术风险

医院资讯系统本身就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活,因为系统自身的缺陷或者是应用不完善引起的系统不稳定也是常有的故障因素,还有一些外在的因素,如机房环境、现场条件也都有可能给网路带来安全威胁,这些都需要得到有效的技术保障。

2.4管理问题

管理问题主要有:管理控制不当、责任权利不够明确、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等,而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医院的重视,并且建立健全相关安全保密制度来约束,从而强化安全管理。

3加强医院资讯系统中网路的管理措施

3.1网路装置的安全维护

装置的安全是网路资讯系统执行的基础,医院网路中心的资讯系统对工作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所以维护好装置的安全是保证资讯系统可靠性与安全性的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对核心装置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对软体进行定期升级,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网路资讯的准确。

3.2加强技术支援

3.2.1安装防毒软体

对于计算机及软体的技术支援可以通过采取防毒软体定期防毒清理,多为预防性策略,及时更新病毒库,这也能够进一步加强网路的安全可靠性,将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3.2.2加强防火墙设定

防火墙的设定是为了保证内外网不会受到他人的随意入侵,起到隔离作用,也是一道安全屏障。防火墙是通过对访问的使用者加强了稽核控制,避免一些黑客的非法进入造成的破坏或干扰。

3.3网路访问保护

增加网路访问保护可以通过许可权限制来实现,通过许可权控制可以有效规范资讯操作人员,也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通过规范使用者的访问许可权操作也能够更好的避免错误操作,从而保证网路的安全。

3.4制定严格管理制度

医院通过制定一套完善的网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资讯操作流程、机房管理、资料保护、网路监督等制度,并落实到位。通过对医院职工强调网路安全的重要性来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网路安全意识,并自觉准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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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对资讯系统的操作可以看做是人机对话,而为了保证人机对话的准确性就需要员工的正确操作。所以,医院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计算机系统知识的培训,让员工熟悉系统的操作流程,提高相关操作水平及网路使用安全意识。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医院网路资讯系统在医院的整个管理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稳定性和安全性会直接对医院的整体水平造成影。当然,医院也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起一套适合自身的资讯系统,并根据网路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己医院网路的整体安全管理策略,并落实到位,才能达到提高医院网路资讯系统安全性的目的,保障医院网路系统的稳定执行和核心资料的安全。对于资讯系统而言,没有绝对的安全,只有相对的安全,只有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对单点故障进行重点建设,加强安全意识,加强网路管理,以确保医院网路安全执行。

参考文献

[1]骆小霖.浅谈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与管理[J].福建脑,2011,274:49,51.

[2]黄伟.医院资讯系统中的网路安全与管理[J].网路安全技术与应用,201012:22~24.

[3]刘晓真.浅谈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J].科技创新导报,201124:23.

[4]宋颖杰,于明臻.医院资讯系统的网路安全管理与维护[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7:104,110.

[5]沈昆,杨松.医院资讯系统的安全建设与管理[J].中国医疗装置,2011,266:67~69.

《 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分析 》

摘要:校园网是校园学习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路的应用使中职学校的资讯化水平得到提高,有助于教育发展。但是在校园无线网路逐渐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学校教育教学拥有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网路安全隐患,很多潜在的网路安全问题渐渐显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对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中职学校;无线网路;网路安全

1中职校园无线网路现状

1.1无线网路概况

无线区域网WirelessLocalAreaNetworks也就是WLAN,是传统的有线网路延伸,它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共享的资讯载体,由无线技术将计算机、电子通讯装置等相连。是一种相当便利的资料传输系统,取代传统的双绞铜线Coaxial,利用射频RadioFrequency;RF技术,构成区域网络。无线区域网是有线区域网的补充和延伸,无线区域网络的发展使通讯的移动化和个性化成为了可能。

1.2无线网路在中职校园中的应用必要性

1.2.1现代化教学的需要

在中职校园中使用无线网路,是实现现代化教学的需要。在当前的学校教学中,资讯科技资源的使用受到很大的重视。学生们通过探究性学习,可以在掌握知识内容的同时增强自主学习能力。老师们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网路,加入一些动画、音讯、视讯、网页等档案,将这些图、文、音、视、动画等多种媒体元素结合到一起,辅助教学过程,储备教学资源,从而使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得到提高。

1.2.2学习专业课程的需要

在中职校园中使用无线网路,是学生学习专业课程的需要。中职学校的学生要求有很强的动手能力,因此他们的很多专业课程安排在实训室或户外,而在这些区域种有线网路的使用受到限制,无法做到老师与学生的互动教学。因此使用无线校园网路很有必要,通过使用无线网路,各种移动装置可以随时随地地连线WiFi,随时随地轻松访问Internet,从而方便课程的学习。

1.2.3实现移动办公的需要

在中职校园中使用无线网路,是实现移动办公的需要。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越来越多人拥有手机、平板PDA、膝上型电脑等,尤其是在校园中,这些电子产品有很高的使用率。通过无线网路的使用,教师们可以进行移动办公,随时随地获取所需资源和资讯,收发电子邮件,进行远端控制等,从而实现移动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1.2.4进行临时性活动的需要

在学校的办学过程中,中职学校总会与各相关学校相互之间进行各种交流活动,进行考察交流,同时,学校内部也会组织很多活动,比如各项研讨活动,学生活动等。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在校内公共场合进行,在这些地方有线络的使用会受到限制,这就需要在校园中使用无线网路。通过使用无线网技术,进一步扩充原有的有线网路,在整个校园范围内覆盖网路讯号,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1.3无线网路在中职校园中的应用优势

1.3.1安装便捷成本低

安装无线网路的过程比较简单,不会受到布线位置的限制,不会要求大面积作业,不会破坏建筑物,通常只需安装合适的AP接入点装置,让网路覆盖整个地区或建筑物,就可以完成无线网路的安装。一旦网路出现故障,只需检视讯号接收端与传送端的情况即可,不需要去寻找可能出现故障的线路,而且无线网路安装时间短,是安装有线网路时间的1/3,方便使用又节约成本。

1.3.2传输速率高

目前网际网路资源的资讯量越来越大,这就要求网路要有很高的传输速率。而无线网路的传输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资料保密性好,因此有着很大传输优势。目前无线区域网的资料传输速率几乎可以达到300Mbit/s,而资料传输距离Da-taTransferRange可以达到5千米以上。无线网路基本可以达到校园使用者在网速方面的要求,校园无线网路传输的大多是多向或双向多媒体资料资讯,802.11b标准的无线传输技术可以网路传输速度达到11Mbps,因此可以达到校园使用者在网速方面的要求,能够保证校园网路使用的速度。

1.3.3可扩充套件且灵活

无线网路使用中继组网、对等与中心模式等技术,使用者可以按需求灵活选择组网模式,服务几个或上千使用者,同时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无线网路。有线网路的各种网路装置和端口布局是固定的,移动会受到限制,同时安放位置也会受到网路资讯点位置的影响,而无线网路的安装则很少受到空间限制,同时在无线覆盖区域的任何位置都可以接入网路,网线网路使用较灵活,传输广,且讯号稳。

2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学校教育资讯化的多年建设中,学校教育的资讯化水平有着很大的提高,其中校园网路技术的应用发展最为显著。而无线网路有着安装便捷成本低、传输速率高、可扩充套件且灵活等优势,无线网路在校园中的应用,使中职校园资讯化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但在中职校园广泛使用无线网路,教育教学拥有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网路安全隐患,很多潜在的网路安全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并且比有线网路问题更为复杂。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威胁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2.1无线金钥破解

因为无线网路具有易获取与公开性的特性,这也使无线网际网路容易遭到攻击,非法使用者可以通过根据监听的无线通讯速度以及网路讯号破解金钥,非法使用者定向捕捉AP讯号中的网路资料包,暴力破解WEP密匙,使无线网路加密金钥遭到破解威胁。

2.2非法使用者侵入

无线网路具有易获取与公开性的特性,是开放式的访问,一旦遭到非法使用者侵入,校园网路资源会遭到非法使用者使用,无线通道资源被占用,从而宽频成本被加重,合法使用者使用服务的质量会大大下降。如果非法使用者违规或违法使用网路,有可能会使学校牵涉到一些法律问题。

2.3资料安全

因为无线网路具有易获取与公开性的特性,这也使无线网际网路容易遭到攻击,非法使用者可以通过根据监听的无线通讯速度以及网路讯号破解金钥,这样一来,非法使用者接入校园使用者网路有机可乘,使用者资料有可能遭到恶意篡改。非法使用者很有可能利用AP对中间人实施攻击与欺,也有可能对AP或授权的客户端实行双重欺,从而使资料资讯保安受到威胁,如遭到篡改或窃取等。

2.4公话拦截与地址欺

在校园无线网路的使用中,公话拦截与地址欺威胁也是一种很常见的无线网路安全问题,非法使用者会窃听或监视无线网路,非法获取使用者IP地址和MAC地址等详细资讯,然后利用这些资讯,进行会话拦截、地址欺、网路行与网路攻击等不规范行为,从而使网路使用者的资料安全受到威胁。

2.5服务被拒绝

在校园无线网路使用中,服务被拒绝是一种很严重的无线网路安全问题,服务被拒绝主要包括两种攻击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非法使用者氾滥攻击AP,使AP拒绝服务。而另一种攻击方式则是使资源耗尽,攻击某一节点使其不断转发资料包,最终耗尽资源使其无法工作。这两种攻击方式中,第一种攻击方式更为严重。

3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危险防范对策

在中职校园广泛使用无线网路,无线网路逐渐实现全覆盖的情况下,教育教学拥有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网路安全隐患,很多潜在的网路安全问题渐渐显现出来,并且比有线网路问题更为复杂。针对上述安全问题,可以从管理和技术两个角度,来对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危险进行防范。

3.1无线网路管理防护对策

为防范中职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危险,中职学校网路管理者首先应该构建无线网路管理机制,保证校园无线网路的安全性,规范管理校园无线网路,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无线网路管理制度,让校园网路管理者有效管理无线网路。然后就是构建无线网路安全应对机制,校园网路相关管理部门建立一些标准化流程,实时检测无线网路讯号、资讯传输等状况,及时处理无线网路安全问题,从而已有效解决校园无线网路安全突发状况。

3.2无线网路技术防护

3.2.1使用加密技术

为防止无线金钥被破解,其中一种有效方式的加密技术就是WPA加密的技术,WPA是一种新型加密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网路中WEP的安全性不足问题,再使用TKIP的演算法动态形成128位密码,大大提高无线网路安全性。

3.2.2使用专业入侵检测技术

为防止非法使用者入侵,应该使用专业的无线网路入侵检测系统,及时控制网路、采集资料与传输资讯等,提高校园无线网路使用者检测与监控水平,保证合法使用者重要资讯的安全性,防止被非法使用者窃取、篡改。

3.2.3使用使用者认证机制

为防止非法使用者占用网路资源,有效保护校园无线网路安全,可以使用使用者认证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Web认证,Web认证给使用者分配地址,使用者访问某些网站时,页面会显示出相关认证系统,需要使用者输入使用者名称称与口令,然后才可以访问进入。另一种方式是分类认证方式。因为他们对无线网路的安全性要求不是很高,可以使用DHCP+强制Portal认证方式来让他们连线校园无线网路。

参考文献

[1]谢丽霞,王亚超.网路安全态势感知新方法[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14.

[2]苏俊杰.校园无线网路安全问题初探[J].计算机光碟软体与应用,2012,9:56-57.

[3]蔡向阳.校园无线网路的安全防护研究[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302:13-17.

[4]杨荣强.浅析校园无线网路安全问题[J].福建电脑,2014,344:114-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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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 网络技术 的快速发展,其已经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

摘要:伴随着我国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技术也随之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在不断突破。然而,计算机网络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应用的安全性的风险也在逐渐扩大。 文章 首先分析了我国计算机网路技术的应用现状,重点阐述了计算机网路安全性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若干应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网路安全;防范措施;计算机病毒

近年来,计算机网路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人们在享受计算机网路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对计算机网路安全却往往重视不够,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带来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研究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影响因素和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目的,笔者就计算机网路安全和防范进行了深入探讨。

1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现状

所谓计算机网络安全,即指利用网络管理控制和技术措施,确保数据信息在一个网络环境里的完整性、可使用性和保密性能够受到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主要包含如下两个方面“’:第一,逻辑安全,即指信息的可用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安全;第二,物理安全,即指系统设备及其相关的设施能够受到物理保护,不受破坏。当前,已进入了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网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计算机网路安全隐患也同时出现了阶梯式增长的态势。我国计算机网路技术起步较慢,但是发展速度惊人,网路监管不力、计算机病毒入侵等原因导致了我国计算机网路安全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计算机网路安全出现故障,病毒入侵个人网路之后,会导致整个计算机网路出现崩溃,个人隐私的泄露将导致个人安全出现潜在风险。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路一旦被入侵后,国家机密文件将有可能被泄露和篡改,这给国家安全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安全隐患。

2计算机网路安全的影响因素

2.1黑客入侵

黑客入侵是当前我国计算机网路安全中威胁性最大的影响因素。计算机网路黑客发现计算机网路本身存在的漏洞后,机会迅速入侵至计算机网路系统中,使得计算机网路系统的数据资料被泄露甚至篡改。通常情况下,计算机黑客均带有较强的入侵目的性,以在不破坏计算机网路系统的前提下窃取所需的计算机数据信息,在黑客入侵计算机网路系统时,均会对其网路漏洞进行综合分析,并采取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手段入侵计算机数据库。黑客入侵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第一,听过破译计算机网路数据,非常篡改计算机相关数据,严重时会破坏计算机网路从而导致整个计算机网路瘫痪无法运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第二针对计算机网路存在的漏洞采取入侵设备或者搭线等手段,窃取所需的计算机的机密数据和文件信息。

2.2垃圾邮件

垃圾邮件是当前我国计算机网路存在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尤其以原始轰炸式邮件对计算机网路造成的安全影响更为明显。相比于计算机病毒,垃圾邮件不具备其蔓延性特点,而相比于黑客入侵,则不具备其潜在性的显著特征。邮件具有公开性的特点,这为垃圾邮件存在的运行提供了极为便利的土壤,垃圾邮件大多是在公开邮件中掺入垃圾邮件并将其发送至目的计算机网络中。通常而言,垃圾邮件具有较大的发送量,且具有可持续发送的特点,使得计算机用户被动接收,而当计算机用户接收并打开这些邮件后,其计算机网路系统则迅速面临着潜在威胁,导致计算机控制和运行受到入侵者的控制,最终导致个人机密数据和信息的泄露,给计算机使用者的个人安全和隐私带来了严重威胁。

2.3病毒入侵

病毒入侵是当前我国最普通一种的计算机网路安全影响因素。其运行原理为:通过以恶意程序为入侵载体,并利用代码表示进行迅速扩散,对整个计算机系统造成恶意破坏,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整个计算机系统出现崩溃。病毒入侵虽然表面上的威胁性较小,但是软件安装之后会影响计算机网络的整体程序代码,从而给其他软件的安全性带来潜在威胁。计算机病毒具有非常高的潜伏性,彻底清除极难实现,黑蜘蛛就是我们熟知的计算机网路病毒的典型代表。

3计算机网路安全的有效防范措施

为有效应对我国计算机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笔者通过查阅国内外的计算机网路安全实例,可知当前网路安全的防范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3.1安装网络防火墙

防火墙技术工作原理主要是基于计算机网络IP地址而开展的。其通过对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分别进行有效设置,使得计算机可以对信息进行有效的拦截和过滤,这是计算机网路安全中的基础保护措施。因此,为应对计算机网路安全带来的各种潜在威胁,使用者应在安全的计算机软件配置基础上,安装高级网路防火墙,减少计算机功能出现的漏洞,从而尽可能的提高计算机网路的安全可靠性,此外,为实现网路防火墙对信息的有效过滤,防火墙应对由不安全访问导致的网路异常运行迅速进行拦截,从而确保整个计算机网路的安全性。

3.2使用计算机网络加密技术

当前,计算机网路加密技术给整个计算机网路系统提供了有效的隔离屏障,使得计算机用户的数据和信息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网路加密技术的主要工作原理为:利用技术手段把重要的数据变为乱码加密传送,到达目的地后在采用一定的手段进行解密。网络加密技术针对入侵者可以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即计算机网路一旦收到被恶意入侵的信号时,网路加密系统即会迅速对这些恶意攻击者进行驱除,从而确保计算机网路的安全。当前常用的计算机网路安全加密技术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私钥加密,即在原有的密匙基础上增加私人密匙,其不会受到地点等因素的限制,在计算机系统中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中均交易实现;第二,公钥加密,主要用于计算机网路使用较为密集的场所,运行速度相对较慢,主要包括加密密匙和解密密匙两种。

3.3安装防病毒软件

计算机网路防病毒技术主要指的是针对计算机病毒的入侵,采用单机防病毒软件或者网络防病毒软件等形式进行计算机网路病毒的有效防护。其中,单机防病毒软件或者网络防病毒软件各有其侧重点,前者主要是分析不处于本地工作的两台计算机网路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送,对可能存在的病毒进行全面检查,清楚入侵的恶意病毒,而后者主要是针对网络访问中存在的网络自身病毒。当计算机网路处于访问环节时,网络病毒出现后,防毒软件一旦检测到之后,会即刻对其进行清除。实践 经验 表明,通过安装有效的防毒软件,并和其他防范措施进行结合,可很大程度上提高计算机网路的保护效果。例如,甲和乙进行加密通信方式进行通信,甲采用加密密钥将信息进行加密后发送至B,而为确保信息在网路传输中的安全性,即可采取网路加密技术,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保护,使得传统的数字签名也能在网络传输中得到应用。

3.4使用正版软件

众所周知,正版软件价格较为昂贵,但是相较于盗版软件,其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较高的软件性能,对病毒的防御能力也较高。从根本上说,盗版软件是对正版软件的知识产权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因此,为提高计算机网路安全,计算机用户应尽可能的使用正版软件。

3.5建立计算机网路法制管理机制

为提高计算机网路安全,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路法制管理机制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相关网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形成具有公众监督、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网路管理机制,不断加强计算机网路的通信安全,规范网路信息传播行为,尽可能的减少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传播。与此同时,通过采取不同形式为计算机使用者普及网路安全的基础知识,增强网路安全防范意识。

3.6强化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

为加强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应积极构建安全有效的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首先,应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制度切实可行的责任机制。其次,针对重要信息,务必做好有效的防火措施,并与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相结合,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路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计算机网路的安全运行。

4结语

计算机网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范围和深度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计算机网路的发展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极大的困扰着计算机客户。因此,不断研究计算机网路安全影响因素,通过采取安装网络防火墙、使用计算机网络加密技术、安装防病毒软件、使用正版软件、建立计算机网路法制管理机制和强化计算机网路安全管理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上确保计算机网路的安全高效运行。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技术

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体会到了网络的便捷实用,尤其是因特网(Internet)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网络,它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的特点使我们从中受益。然而,我们也越来越多地感受到网络所对我们造成的破坏,对我们的信息所造成的威胁,计算机网络安全已成为了一个严肃的、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何使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因素或者恶意的攻击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确保系统能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本文从计算机安全的概念,网络安全的现状,以及防范的技术手段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概念

“计算机安全”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的定义是:“为数据处理系统建立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的安全保护,保护计算机硬件、软件数据不因偶然和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和泄漏。”

这个定义包含物理安全、逻辑安全、 操作系统 安全、网络传输安全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物理安全是指用来保护计算机硬件和存储介质的装置和工作程序。物理安全包括防盗、防火、防静电、防雷击和防电磁泄漏等内容。逻辑安全可理解为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的保密、完整和可用。操作 系统安全 指操作系统能区分用户,防止他们相互干扰,不允许一个用户修改由另一个账户产生的数据。网络传输安全则指用来保护计算机和联网资源不被非授权使用来认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以及各通信的可信赖性。如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就依赖并广泛采用通信安全服务。

二、计算机网络安全现状

计算机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使得计算机网络安全成为一个需要不断更新、提高的课题。

1.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主要有物理威胁、系统漏洞、身份鉴别威胁、线缆连接威胁和有害程序威胁等几类。物理威胁如偷窃、废物搜寻、间谍行为、身份识别错误等;系统漏洞如不安全服务、配置被更改、初始化不一致、乘虚而入等。身份鉴别威胁如算法考虑不周、内部泄漏口令、口令解除和口令圈套等;线缆连接威胁则有拨号进入、冒名顶替、窃听等;有害程序则主要是病毒、特洛伊木马、代码炸弹、错误的更新或下载。

2.面临威胁的主要原因。

网络安全管理缺少认证,容易被其他人员滥用,人为造成网络安全隐患。

现有操作系统中设计的网络系统不规范、不合理、缺乏安全考虑,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网络漏洞,黑客很容易利用漏洞侵入系统,影响用户。

由于技术上的可实现性、经济上的可行性和操作上的可执行性,缺少对整个网络的安全防护性能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评估与保障实施的安全策略。

计算机病毒会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信息严重破坏甚至被盗取,降低网络效率。越来越多的计算机病毒活跃在计算机网络上,给我们的正常工作造成威胁。

黑客的攻击种类繁多,且许多攻击是致命的,攻击源集中,攻击手段灵活。尤其是黑客手段和计算机病毒技术结合日渐紧密,用病毒进入黑客无法到达的私有网络空间盗取机密信息或为黑客安装后门,攻击后果更为严重。

三、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防范措施

1.加强内部网络管理,提高防范意识。

在网络上管理方式是十分关键的,不仅关系到网络维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而且涉及网络的安全性。安装好的杀毒软件能在几分钟内轻松地安装到组织里的每一个NT服务器上,并可下载和散布到所有的目的机器上,由网络管理员集中设置和管理,它会与操作系统及 其它 安全措施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网络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并且自动提供最佳的网络病毒防御措施。在网络前端进行杀毒,可保证整个网络的安全畅通。

2.网络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是一种用来加强网络之间访问控制,防止外部网络用户以非法手段通过外部网络进入内部网络,访问内部网络资源,保护内部网络操作环境的特殊网络互联设备。防火墙对两个或多个网络之间传输的数据包如链接方式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来实施检查,以决定网络之间的通信是否被允许,并监视网络运行状态。防火墙是目前保护网络免遭黑客袭击的有效手段。

将防火墙技术和数据加密传输技术结合使用并发展,进行多方位的扫描监控、对后门 渠道 的管理、防止受病毒感染的软件和文件的传输等许多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未来防火墙技术会全面考虑网络的安全、操作系统的安全、应用程序的安全、用户的安全、数据的安全五者综合应用。在产品及其功能上,将摆脱目前 对子 网或内部网管理方式的依赖,向远程上网集中管理方式发展,并逐渐具备强大的病毒扫除功能;适应IP加密的需求,开发新型安全协议,建立专用网();推广单向防火墙;增强对网络攻击的检测和预警功能;完善安全管理工具,特别是可疑活动的日志分析工具,这是新一代防火墙在编程技术上的革新。

3.安全加密技术。

安全加密技术由完善的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技术组成,在网络安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对称加密是常规的以口令为基础的技术,加密运算与解密运算使用同样的密钥。

不对称加密,即“公开密钥密码体制”,其中加密密钥不同于解密密钥,加密密钥公之于众,谁都可以用,称为“公开密钥”,解密密钥只有解密人自己知道,称为“秘密密钥”。

4.生物识别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是一种集光学、传感技术、超声波扫描和计算机技术于一身的第三代身份验证技术,是一种更加便捷、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

生物识别技术是依靠人体的身体特征如指纹、声音、面孔、视网膜、掌纹、骨架等来进行身份验证的一种解决方案,由于人体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性,这一技术的安全系数较传统意义上的身份验证机制有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指纹识别技术凭借其无可比拟的唯一性、稳定性、再生性而发展迅速。

自动指纹识别系统(AFIS)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一套成功的身份鉴别系统,也是未来生物识别技术的主流之一。它通过相应设备获取指纹的数字图像存贮到计算机系统中,再通过滤波、图像二值化、细化手段对数字图像提取特征,最后使用复杂的匹配算法对指纹特征进行匹配。时下,有关指纹自动识别的研究已进入了成熟的阶段。随着指纹识别产品的不断开发和生产,未来该项技术的应用将进入民用市场,服务大众。

网络安全涉及技术、管理、使用等方方面面,不但包括信息系统本身的安全,而且有物理的和逻辑的技术措施。而且,随着网络的发展,新的不安全威胁会不断出现,安全的技术也因此不断更新,只要有明晰的安全策略和完善的防范技术,必能完好、实时地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确证性,确保网络安全。

参考文献:

[1]顾巧论,贾春福.计算机网络安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2]吴诗豪.计算机网络安全性研究[J].管理观察,2009.

试论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范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的普及,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比较重要的产品,计算机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网络安全问题日趋严峻,如网络数据窃密、病毒攻击、黑客侵袭等网络安全隐患影响着人们安全使用电脑,因此,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完善安全防护策略,已经成为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者与使用者都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加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分析了网络安全面临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 网络安全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3)01-0164-01

计算机网络不仅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也丰富了人们的业余生活,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以及网络体系日渐强大,计算机已经影响着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来自互联网的网络安全威胁也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不安全因素,不管是在广域网中还是在局域网中,网络的安全问题都必须高度重视,诸多的安全因素威胁着人们的网络,网络犯罪、黑客攻击、病毒侵袭等自然和人为的影响因素近年来迅速增长,网络安全问题日趋严峻。所以,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网络安全是必须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1 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的经被广泛应用,但是,网络安全问题日趋严峻,计算机用户上网不同程度的攻击和破坏计算机数据问题经常发生,现如今,我国许多的金融机构也经常遇到网络安全问题,由于网络安全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数亿元,网络安全问题也威胁着许多的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企业重要数据的丢失和重要文件的丢失,给企业或者个人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要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2 网络安全面临的一些问题

2.1 病毒的侵袭

计算机病毒是指病毒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人为编制并插入破坏计算机功能的破坏数据,导致计算机受病毒感染后,影响其使用功能,并造成网络瘫痪计算机病毒具有隐蔽性、传染性、寄生性、潜伏性、破坏性的特点。同时,计算机病毒又像生物病毒一样有独特的复制能力,病毒危害计算机的现象最为普遍,它是网络安全的头号大敌。它传播速度快,危害性大,并且计算机病毒种类繁多,特别是网络传播的病毒,对计算机网络破坏性更强,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传播后,不但会直接导致计算机使用者网络瘫痪,而且可以破坏计算机主板、硬盘、 显示器 等,是计算机使用者面临最头痛的问题之一,所以,提高对计算机病毒的防范,确保网络安全刻不容缓。

2.2 网络黑客攻击

网络黑客攻击主要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攻击者通过Internet网络,运用特殊技术非法访问计算机用户,登录到他人的网络服务器,破坏和攻击用户网络,在网络上,黑客的攻击动机决定其危害性;黑客的攻击手段有许多种,其中包括在Cookie中 种植 病毒、夹杂黑客代码、隐藏指令、制造缓冲区溢出、取得网站的控制权等,其中,黑客最常用的攻击手段是特洛伊木马程序技术。有些黑客攻击计算机用户只是出于好奇,目的是窥探用户的秘密,对计算机用户系统不进行破坏,有些黑客非法侵入计算机用户之后,恶意纂改用户目标网页和内容,想法设法攻击、报复计算机用户,迫使计算机用户网络瘫痪。还有一些黑客攻击计算机用户主要是为了窃取计算机系统中重要数据,或者毁坏、删除、纂改用户数据。这种黑客直接威胁到国家、集体以及个人的计算机数据安全,损害集体和个人利益,如窃取国家机密、企业重要经济数据以及个人重要的信息,从事恶意攻击和破坏,进行网络勒索和,非法盗用他人银行账号密码,进而将他人网上银行存款提取。由此可见,网络黑客攻击破坏后果严重,会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

3 防范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有效措施

3.1 加强病毒防护以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

计算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性大,可以说无孔不入,预防计算机病毒是首要解决的一个问题。首先:计算机使用单位中心机房服务器要部署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毒、杀毒软件,并且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的自动在线升级,以避免计算机网络受病毒的侵袭;访问内、外网客户端要严格区分,做好机房设备的检查以及网络维护工作,对于各项重要数据要定期做好备份以及异地储存工作。在接受网络传输、邮件附件以及其他文件的时候,要在接受之前进行病毒扫描,扫描病毒可以使用常见的杀毒软件如:卡巴斯基,瑞星杀毒、360杀毒等。其次,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企事业单位要制定严格的《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登记所有的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控制外来病毒的入侵以及内部利用网络发生泄密事件。计算机要设置密码长度不得少于8位的开机密码,并加强密码保护和管理。

3.2 防黑客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网络黑客攻击案例越来越多,黑客的攻击给国家、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同程度上危害和损失,其影响极其恶劣。因此,为了有效的预防黑客的攻击,人们采取了不同的预防措施和 方法 。首先,采用防火墙技术,控制网络的访问权限,通过限制访问和对网络隔离有效避免黑客的攻击。其次,还可以采用数据加密技术,加密系统中所有数据,使之成为密文,结合权限管理,采用智能卡、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技术、智能密码钥匙等,只有被授权者才能够了解其内容,即使攻击者截获数据,数据的内容也无法了解,这样可以有效保证系统信息资源的安全。防范信息被窃取,数据加密技术作用非常重大。还有,要注意对电脑进行全方位的漏洞扫描及修复,定期检查系统是否有漏洞,否则黑客借助于电脑漏洞就可能远程控制电脑,漏洞扫描对于计算机网络安全,抵御外部网络黑客入侵也是非常必要的。

4 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安全与防范是一个系统化工程,我们要根据系统的安全需求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结合各种安全技术解决这些安全问题,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维护,经常查杀病毒,严防黑客侵入计算机网络,以保障网络安全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鲁立,龚涛.计算机网络安全.ISBN:9787111335054,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4.1.

[2]张炜,许研.计算机网络技术.(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ISBN:9787505893054,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5.

[3]满昌勇,计算机网络基础.ISBN:9787302216834,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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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标,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2. 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A) 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指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3. 强化各方面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具备多种能力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强调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果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4 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对大学生的培养与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社会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

作为一名大学生,要想防止网络犯罪,主要是克制贪念,适度消费。不要轻信他人,你这些为主题就好。

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论文

可以说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预防作用。但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

所以进行有效的预防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

要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教育。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进行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讲危害,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我们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思想意识。

预防与抑制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预防作用。但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进行有效的预防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要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1.注重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心理素质。针对一些大学生不成熟的心理特点,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地为大学生开展各种心理讲座,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正确引导他们对两性、婚姻、事业、就业等问题的认识,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要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学会宽容,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注意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笑面人生,热情生活,多交朋友,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注意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问题。当前在校的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应该以友情为重,不应过早确立恋爱关系。学校应该加强他们的性和性道德的教育,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并利用它指导和帮助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全方位、多层次地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正确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2.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教育。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首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进行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讲危害,向学生灌输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我们要强化法制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要指导大学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法制的行为作斗争的思想意识。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人的道德养成是个长期的过程,应当从小就开始培养。很多人的价值观在进入大学之前就有了牢固的框架。中小学一向重分数轻德育,特别是中小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对青少年形成健全独立的人格是极端不利的。另外,缺乏诚信、贪图物欲等现象等在社会中普遍存在,会对大学生产生不好的影响。杨叔子院士说:“育人要育有人性的人”。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期间对于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至关重要。让大学生能够学到现代科学知识、技能和理论的同时,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道德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教会他们为人之道,使他们真正成为心智与人格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材,是高校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4.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搞好家庭教育。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有的家长因其本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最终发展为违法犯罪。另外,离异单亲家庭中,青少年的犯罪率明显高于正常家庭,其原因在于离异单亲家庭中,子女缺乏家庭教育,失去家庭幸福,或者在新家庭中成为多余的人,使他们饱受离异家庭的痛苦,从而到社会上寻找“关心”、“同情”,此时,他们往往就会被坏人拉拢、引诱,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家庭教育不当和家庭结构异常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键因素。良好的家庭教育在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庭环境,尤其是家风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能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上影响孩子。家长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家庭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家风。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道德教育对大学生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预防作用,正确的道德观和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

有效的预防教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1、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2、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

3、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

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

《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是吴殿朝编著的一本图书。吴殿朝博士在致力于这一项工作时,一个特别之处是将法学、教育学与社会学的基本分析框架相结合,因此他建立的理论模型既有教育学的特征,又有社会学的色彩,这是对法学研究的一大贡献。

吴殿朝,男,1968年8月生,河南南乐县人,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现工作于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教育研究室。2008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预防违法犯罪论文有如下四点:

一、不抹杀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表现为故意贬低前人工作而抬高自己;抑或在文中采用“国际上首次”、“国内首创”、“填补国内空白”等非常得瑟的词语。

二、不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论文发表之后所有的数据要经得起后人重复,撰写论文时绝对不能伪造或篡改原始数据、抄袭、剽窃,伪造的一套数据必然会与其它真实数据互不兼容;更不能为了说明自己企图说明的问题而任意修改原始数据。

三、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国内很多学者都存在部分甚至是全部剽窃,有时候直接将英文翻译成中文。

四、不一稿两投甚至多投。对于一稿两投或多投,国际上的惯例是一篇论文绝不允许同时投向不同刊物,注意:是投向,而不是发表。也就是说同时向两个期刊投稿已经属于一稿两投了。

再有就是变相的多投:相同的数据改头换面,或者不同的组合方式,这属于自我剽窃。还有些学者同一篇文章同时以不同语言(中文和英文)分别发表在国内、国外期刊上,这样做也是违规的。

网络犯罪论文研究思路

有百分之十三的青少年得了网瘾

论网络对中学生的影响      今天当我们步入网络社会,发现青年与网络之间存在众多的契合点,正是这些契合点使青年对互联网“一网情深”。青年在网络影响下千状百态虽然向社会展示了其众多绚丽之处,也令人倍感惊喜。但不少青年网民的失色表现却无论如何不能给社会增辉,不能让人高枕无忧。      (一)网络的正面影响      1、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德育教育工作,教育者可以以网友的身份和青少年在网上“毫无顾忌”地进行真实心态的平等交流,这对于德育工作者摸清、摸准青少年的思想并开展正面引导和全方位沟通提供了新的快捷的方法。此外,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青少年可以同时和多个教育者或教育信息保持快速互动,从而提高思想互动的频率,提高教育效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下载性、可储存性等延时性特点,可延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互动的时间,为青少年提供“全天候”的思想引导和教育。还可以网上相约,网下聚会,实现网上德育工作的滋润和补充,从而及时化解矛盾,起到温暖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作用。      2、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学习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      3、开拓青少年全球视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上网使青少年的政治视野、知识范畴更加开阔,从而有助于他们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样,又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通过上网,可以培养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交流的能力;通过在网上阅览各类有益图书,触类旁通,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二)网络的负面影响      1、对于青少年“三观”形成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很容易在网络上接触到资本主义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思想处于极度矛盾、混乱中,其人生观、价值观极易发生倾斜,从而滋生全盘西化、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崇洋媚外等不良思潮。      2、网络改变了青年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生活方式。青少年在网上公开、坦白地发表观点意见,要求平等对话,对青少年工作者的权威性提出挑战,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同时,上网使青少年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集体意识淡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泛滥。      3、信息垃圾弱化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意识。有关专家调查,网上信息47%与色情有关,六成左右的青少年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还有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也在网上发布扰乱政治经济的黑色信息,蛊惑青少年。这种信息垃圾将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      4、网络的隐蔽性,导致青少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一方面,少数青少年浏览黄色和非法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增多,例如传播病毒、黑客入侵、通过银行和信用卡盗窃、等。这些犯罪主体以青少年为主,大多数动机单纯,有的甚至是为了“好玩”、“过瘾”和“显示才华”。另外,有关网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给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本期关键词是  网络暴力  : 网络暴力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类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并且具有 “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 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这一类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人们习惯称其为“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也必须对自己在互联网上发表的言论负责。 本期分别从社会学、法律、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等多个领域,遴选代表性选题若干篇。让大家通过大家、名家的选题,对 “网络暴力” 这一选题方向有明确的了解,供自己开展学术研究作参考。 | 1 | 【语言学】 网络语言暴力的(不)礼貌研究 摘要: 网络发声现已成为人们表达自身观点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它也催生了网络语言暴力现象。这一现象充分体现了语言的杀伤力和网络的影响力,对个体和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近期虽有研究提出视其为一种言语行为,但语用学视角下的相关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将网络语言暴力置于(不)礼貌研究视角下,采用混合研究方法,结合关系管理理论分析网络语言暴力的定义及评价问题。 [1]耿雯雯、谢朝群.福建师范大学[J].网络语言暴力的(不)礼貌研究,中国外语. 2020,17(03):20-28| 2 | 【新闻传播学方向】 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女性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探析 摘要: 网络文化安全建设要重视网络传播中的青少年群体,通过媒介素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有效的保障防线。在网络暴力中,女性青少年更容易成为受害者。女性青少年在信息社会的发展也面临着数字性别鸿沟。媒介素养教育要强调赋权和参与,增强性别意识和安全意识。提升女性青少年的媒介素养需要媒体传播、政策保障和教育培训的合力,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2]王琴.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J].网络文化安全视域下女性青少年媒介素养教育探析,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21,43(06):16-18| 3 | 【戏剧影视】 《搜索》:新闻伦理异化与“道德审判” 摘要: <正>操纵新闻舆论影响事态的电影桥段,在很多影片中都有体现。国产电影中,陈凯歌执导的《搜索》(2012),是难得一见关注舆论"道德审判"和新闻伦理的一部影片,其对新闻操纵和舆论"道德审判"的描述,生动有力。《搜索》所讲述的故事,贯穿了新闻伦理异化和传媒职业价值观扭曲的现实折射,这些异化和扭曲导致的后果,令人惋惜。当然,《搜索》本身也内涵着道德审判倾向,但这不影响其故事所呈现的新闻伦理的警示价值。 [3]岳振.《当代贵州》杂志[J].《搜索》:新闻伦理异化与“道德审判”,电影评介. 2018,(05):19-21| 4 | 【教育方向】 高校教育网络环境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的影响研究 ——评《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摘要: <正>在资讯获取极大便利的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的心理情绪和情感表达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一些困境。网络上良莠不齐的信息充斥着大学生的信息接受渠道,各种物质利益的诱惑和大学生虚荣心满足的需求等,致使一些大学生深受网络和网络暴力的伤害。因此,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严峻形势,迫切需求高校转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路和树立教育新理念,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    [4]贺天庆.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J].高校教育网络环境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维护的影响研究——评《网络环境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 中国学校卫生. 2020,41(12):1921| 5 | 【政治方向】 网络民粹主义辨析 摘要: 民粹主义作为19世纪兴起的社会思潮,其含义多变,反精英、反建制、反理性是其基本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是互联网时代民粹主义泛化、极端化、碎片化、危害更烈的新变态。网络民粹主义在我国呈现为:网络炒作的社会舆论或群体事件、频频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狭隘偏激的网络群体和个人维权事件。为此,我们要善于区分处理网络民粹主义事件中的合理诉求和不合理诉求,建设良好网络舆论生态,依法惩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5]王奎、胡树祥.中央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J].网络民粹主义辨析,教学与研究. 2020,(05):36-42| 6 | 【法律方向】 “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 摘要: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出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凌辱而自杀的案例。我国刑法通常认为自杀死亡结果和网络暴力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自杀死亡结果只是情节严重中的结果,但这并不合理。网络暴力的特质在于对精神的强制以及对身心的持续伤害,网络暴力高于普通的精神伤害行为,在特定的情况下网络暴力能成为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并与自杀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相应地,刑事责任也应重新评价。 [6]徐颖.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J].论“网络暴力”致人自杀死亡的刑事责任,政法论坛. 2020,38(01):132-142| 7 | 【政治学】 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网络暴力是现实暴力在网络世界的体现。伴随着网络2.0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影响着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与传统媒体的影响方式不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在现实生活中给人微言轻的边缘化群体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成为他们获得信息和宣泄情绪的主要途径。也正是由于网络的草根性和低门槛性,使得网络暴力日益泛滥,并成为具有极强杀伤力的工具,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民众的心态。网民参与网络暴力的动机主要有两个:道德审判和宣泄式的攻击。而对网络暴力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社会环境、网络环境和网民心理因素。以往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分别从传播学、法律与行政管理、社会学与心理学三个视角展开。研究者还进一步指出从心理学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方向。这些分析对我们认识和预防网络暴力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7]侯玉波、李昕琳.北京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J].中国网民网络暴力的动机与影响因素分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54(01):101-107| 8 | 【社会学】 虚拟整合与时空交织:一个网络失范的理论框架 [8]张兆曙.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J].虚拟整合与时空交织:一个网络失范的理论框架,新视野. 2021,(04):101-108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个综合性的交叉学科,它融汇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监狱学等学科的知识,对做好犯罪预测和预防,搞好社会综合治理,提高对罪犯监管的效果等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犯罪心理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摘要 加强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理论价值基础,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与成果,但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弊端。本文首先阐述了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然后对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定位等若干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犯罪心理学 犯罪 刑事

犯罪心理学研究就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社会中的犯罪问题而去收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解释的过程。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科学研究具备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影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偶然性和独特性更大。具体说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罪人、一般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以及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对犯罪心理学基础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实践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但是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在发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从确定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出发,通过观察、调查和实验而得到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罪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

大量的犯罪与对策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罪过程或者刑事活动中,譬如犯罪心理产生与形成原因及其心理发展变化过程,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点等,犯罪心理学能够将与犯罪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 方法 以及成果,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罪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罪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

犯罪活动与犯罪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罪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协调,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须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以及问题,认真探究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备客观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协调的最佳状态、刑事一体化最佳效应的目的。同时,犯罪心理学研究注重犯罪及其治理具体心理因素和问题以及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对犯罪活动心理因素和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动态以及系统地分析,为有效治理犯罪,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了心理科学基础。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能够提升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立法、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

犯罪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犯罪本源当然是指犯罪产生的根本来源,是指不同历史条件下犯罪产生的共同原因、根本原因或本质原因。对犯罪本源问题的研究和解释有助于探讨犯罪的原始性、本质性、普遍性、偶发性以及随机性,对建立科学的犯罪学基础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而犯罪心理学研究以犯罪现象与犯罪行为本源为基础,对犯罪心理的产生与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同时依据不同类别的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规律以及特点进行科学深刻地揭示与掌握,对犯罪活动现象与犯罪行为能够正确区别与认识,为犯罪人处置以及 教育 改造 措施 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刑事一体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法学界发展的基本思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通过科学的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犯罪预防提供心理标准,有利于它们自身研究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治理犯罪以及刑事科学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的课题主要有犯罪心理结构、犯罪心理结构成因、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犯罪对策的心理学问题等,通过对这些课题的分析研究为犯罪的侦查与起诉,为打击犯罪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措施选择,对提升与增强犯罪治理与犯罪刑事司法的科学与有效性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弊端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我国在历史上有过犯罪心理学思想的研究,包括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犯罪心理预防以及审判心理的探讨,但是一直没有成为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直到20世纪30年代,犯罪心理学才有西方国家传入到我国,但是由于历史原理,犯罪心理学发展缓慢,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才与心理学分支,在短短三十年内获得了迅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尤其是在实践应用研究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我国心理学研究虽然在揭露、发现、证实和打击犯罪、有关刑事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上等基本理论问题有所建树,但是关注与投入欠缺,致使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整体研究的广度、深度不够,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不足;二是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时,出现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导致一部分人出现认识偏差,片面的认为犯罪心理学的价值和作用主要是学理,失去了具体实践功用;三是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一部分人缺失必须应有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不能敏感分析出犯罪及其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不能将犯罪现象或者犯罪本源上升到心理学的认识与揭示的高度;四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一部分人不能充分了解与研究刑事法学等相关刑事学科及其司法实践,难于将心理学理论知识与有关刑事学科以及司法实践进行融合。

三、犯罪心理学研究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一)明确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

犯罪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罪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法、技术体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法、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从以上犯罪心理学的功能看,犯罪心理学应该是是刑事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刑事科学中的一门实际应用学科,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罪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现与探索新问题与新方法,不断开创新领域,充实和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方向

我过犯罪心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越来越注重犯罪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手段也不断体现科学性的特征。正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法,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如果脱离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不能搞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甚至出现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实用价值的空谈理论。因此,犯罪心理学应该向以下几个方向发展:一是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二是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三是 总结 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次争鸣的意义;四是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五是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六是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紧密联系实际;七是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犯罪人心理矫治、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

近几十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心理学学科不能够完全准确地解释和预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及其规律,必须在犯罪心理学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主要方法开展研究,才能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活动的规律释义明晰。因此,犯罪心理学必须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矫治的措施和方法,让犯罪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目的,从而促进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二是增强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犯罪心理学研究必须以心理学领域外各学科的知识结构为基础,其分析研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生理学、社会学、 文化 学的发生机制,从而全面掌握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来解释、分析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产生根源。

(四)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多元化与现代化研究

当前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并不断完善,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也应该走向多元化。一是运用多种方法研究和分析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二是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中采用科学的实验设计;三是注重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手段和技术越来越先进,犯罪心理学研究也要融入现代化,譬如录音、录像、照相设备以及各种专门的现代化研究仪器,信号发生器、面部表情测试仪、自动记录仪、眼动仪、测谎仪等都可以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服务。

总之,犯罪心理学不断的发展进步,其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性与实用性,对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理论能够科学描述、解释、预测以及控制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从整体上为社会控制减少犯罪服务。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正以独特的方式冲击着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更吸引了许多青少年网民的加盟。互联网也是一把双刃剑,负面影响日趋凸现,许多青少年由于痴迷网络带来的刺激和欲求,导致了许多不良社会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引起了学校.家庭.社会的普遍焦虑和关注。网络,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预防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发展中心第15次调查 报告 显示:截止2004年底止,我国网民9400万,其中24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的51.7%。日前,上网已经成为青少年的一项重要业余活动。由于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从而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另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当前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与网络有关的已经占到80%-90%,其中被害人以青少年居多。网络,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网络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互联网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青少年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上各种色情信息泛滥,加上青少年心理发育未成熟,如果缺乏有力的指导,对青少年很容易产生错误的诱导,诱发其实施性犯罪行为。近年来国内的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暴利,纷纷效仿,色情网站应运而生,大肆传播色情影视.图片.文学作品。这些色情文化极大的腐蚀了青少年的灵魂,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整日沉迷于对色情世界的幻想,进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对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互联网上暴力内容,特别是网络暴力游戏,暴力影视,很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暴力内容的游戏对于一个心理尚未发育成熟,辨别力差的青少年来说很受青睐,在游戏中心理变异,他们模仿暴力游戏致使犯罪。网络给人们一个自由发展的虚拟空间,但是一些存在心理压力的人变的无所顾虑,在网络上随意宣泄自己的情绪,青少年更是如此。由于网络上恶语攻击他人不用负责,青少年在网络 游戏中便用这种言语的攻击.谩骂来宣泄自己的情绪。这样以来使得矛盾尖锐化,把虚拟世界的矛盾演绎到现实生活中,引发犯罪行为。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心理原因分析

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综合症”的高发人群,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叮分校的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至少有14%的在校学生符合网络成瘾的标准;而在我国,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也日趋严重。据民盟北京市委提交的报告,北京市中学生网络成瘾者有13万多人,占14.8%。由于青少年形成的网络成瘾及而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网吧对青少年的影响

目前,网吧的消费群体绝大部份是青少年,因此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他们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是网吧顾客成份复杂,社会闲杂人员较多,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屡有发生,到网吧上网的青少年人身安全容易受到威胁。二是各家网吧均有不同程度的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违规行为,有的还超时限营业,容留部分沉溺网络的青少年“上通宵”,甚至为其提供食宿,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极其有害。三是网吧经营者对上网消费者的网络行为管理不力,对个别人员的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默许态度,为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四是个别网吧采用下载有色情和暴力内容的图片和电影等违法手段吸引顾客,严重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败坏了他们的道德水准,并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自身因素的影响

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和世界观、人生观形成阶段,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喜欢模仿,涉世不深,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受到来自外界不良思想、文化和社会丑恶现象的影响,容易在理想、信念上产生动摇,好逸恶劳、爱慕虚荣、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容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等感官刺激的缺点充分暴露出来,只图一时满足,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三)“技术崇拜”导致网络犯罪

在网络已覆盖我们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青少年对高技术高智商存在某种程度的盲目崇拜意识。在广州大学生最钦佩的四位人物中,比尔.盖茨位于周恩来、邓小平之后,名列第三。青少年群体对技术的追求,对“知识英雄”的崇拜,有利于我国信息化技术人才的培养。但是,青少年对技术的过度崇拜,容易造成对道德修养的偏废,认为个人素养无足轻重,只要学好技术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思想从青少年对于黑客的态度上就可以略见一斑。许多青少年认为黑客是“侠客”,是“能人”,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四)家庭方面的原因

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每个人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2】父母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家庭环境和家长的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对青少年的心理、品德、 爱好 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方式不当,管理不善,也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原因之一。

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与对策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占领网上思想教育阵地。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的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互联网上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迫切需要共青团组织在占领网络阵地方面做出努力。团中央书记周强提出了“把团旗插上因特网”的 口号 ,倡导各级团组织积极构建青少年网上教育服务阵地,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过来。建立青少年网站,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从而吸引青少年的“眼球”。

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观”。

青少年上网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不可能将青少年与网络彻底隔离开,否则会与西方青少年形成数字鸿沟。青少年对网络的热情就像奔涌的洪水,使我们难以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强行限制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上网。既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禁止青少年上网,我们能做的就是想办法把他们引往正确的方向,避免他们误入歧途,确保给青少年一片纯净的网络空间。

加强专门机构和人员建设。

虽然我国的20世纪80年代初就成立了处理电脑犯罪的管理部门——公安部计算机监察司,但我国的“网络警察”无论从数量、整体素质方面来看,都与现实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是,在专门机构建设中居然没有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设,这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是十分不利的。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桂华,吴绍琪; 论计算机 网络技术 对犯罪心理学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影响 [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7年06期; 109+111

【2】、陈君华 周重阳; 沭阳:网警成了“香饽饽” [N];人民公安报;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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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 热点 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商法毕业论文题目整理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 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 反思 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 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最新法律论文题目

1、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规制的法律责任研究

2、都市型现代农业产权法律制度之构建--评《都市型现代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研究》

3、村民小组的法律主体地位探析

4、浅谈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策略

5、非遗视角下蒙医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6、中概股回归A股的路径选择及法律风险防范

7、高校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法律风险浅析

8、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分析

9、民宿热背后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0、探析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与创新市场法律风险

11、论法律语境下的金融科技与监管科技-- 以融合与创新为中心展开

12、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中的军民融合法律政策研究

13、论公海水下 文化 遗产的法律保护

14、武警部队使用无人机实施反恐维稳的法律规制研究

15、论我国电动自行车的行政法律规制

16、董事性别结构多样化的法律规制

17、基于OBE理念的法学本科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研究

18、铁路电子客票法律问题思考

19、自动驾驶汽车致害的法律责任问题探究

20、破坏性膜拜团体法律规制路径分析

21、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作品认定及法律保护

22、探究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教学对策

23、试论中国法律文化视角下辩诉交易的可行性及构建

24、浅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实施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

25、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法律责任存在问题和完善对策

26、论商品外观的法律保护

27、公司初创期法律问题简析--以公司章程自治不足为角度

28、公司并购的法律风险防范 措施 研究

29、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30、人工智能的刑事法律地位探讨

31、高空坠物问题的法律研究

32、夫妻共同债务裁判法律适用的研究

33、宪法法律在治国理政中的定位反思探究

34、提升社会工作者法律素质途径探析

35、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

36、中国民航法律规制的发展与完善

37、论网络综合治理下自媒体的法律规制

38、从法律视域分析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的分割问题

39、构建水利法律制度的保障体系研究--评《水利企业经理人法律风险防范》

40、主客体二分法视角下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

41、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42、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43、谈初中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4、完善我国技术移民的法律制度研究--基于德国的经验

45、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法律制度研究

46、股权众筹兴起背景下的证券法律制度变革

47、俄罗斯网络安全领域最新法律分析

48、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实施路径及法律保障

49、预告登记法律效力之理解与完善

50、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无纸贸易便利化"国际法律规制动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51、房地产企业税收策划法律问题研究--以营改增制度变迁为观察重点

52、网络犯罪国际法律机制建构的困境与路径设计

53、关于航空 安全 责任书 法律关系的思考

5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政策探析

55、地方隐性债务风险的法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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