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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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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究的论文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活力竞争力

近年来,国内常常出现某某国有企业年底盈利涨幅超过多少多少的新闻,而民营企业却在慢慢的淡出我们的视野。可以说,民营企业解决了大部分中下阶层的就业问题,然而,最近关于中国中小企业生存越来越难的文章比比皆是,中小企业借贷难、融资难、生产难、发展难,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非常深远。但金融危机是外因,还不是最大的问题,中国经济结构失衡这个内因才是问题的根源。民营经济在政府为主导的经济结构中,根本没有话语权。中小企业在目前的经济格局中,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成本大幅增加,中小企业的生存的确面临很大的困境。就企业贷款而言,银行本身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它的借贷第一准则当然是以能否为其创造经济利益优先。就借贷风险来说,作为国有企业,有着政府背景的当然更容易借到贷款。国企、政府、金融机构、形成了一个体制内的循环,大量中小企业依附于这个“体制内”,在夹缝中、在灰色地带中谋求生存。由此可见,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就很明显了,因为目前中国的经济结构就是这样的,中小企业只有依附于那些国有企业才能生存下来中小企业从来都是一个国家最具活力的组织,推动社会进步的不是资源型企业,而是大量提供创意、走在市场最前沿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最先感知社会的变化、客户的需求,尤其是那些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企业,国家要发展,靠的就是创新,但这种应用型的创新必须是由中小企业打头阵。金融危机带给中国的是一次巨大的挑战,但同时也是一次机遇,中国经济必须转型,继续在原有思维与体制内打转转的后果是经济的崩盘,软着陆也好、硬着陆也罢,单纯靠依靠大干快上“铁工基”的发展模式必须改变,全民的收入分配模式必须改变,经济增长模式也必须改变。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才能真正地做到战略突围:1、认清趋势,大胆转型。现在不管是珠三角、还是长三角,加工出口型、贸易型企业的日子越来越差,没有核心技术,缺乏独立品牌,依靠低成本赚钱的企业肯定日子越来越难过。如果认不清形势,还想着过去那种赚钱的思路,是维持不下去的。2、提升管理、拥有核心技术。作为一个长远发展的企业,一定要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而不是一味抄袭照搬国外的技术。在管理和技术这一块要加大投入。3、中小企业一定要有战略规划,要有新思维。很多小企业每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根本没有闲心去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没有长远规划的小企业永远长不大,不知道经济转型、不懂管理、不重视人才培养的企业做不大,也很难做久。中小企业在管理战略规划、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人才培养方面必须舍得花钱。其次作为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监管者------政府,必须在教育和培养相关高端技术人员等这些方面加大投入。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当前高等教育的落后,政府在教育这一块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就我们而言,我们的专业目前所学的东西早已跟不上当代社会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其次,政府应该为一些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提供一些资助,而不是一味的搞垄断。政府应该逐渐减少对一些相关产业的干预。

深化国企改革,从总体上可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 。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传统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改革。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深化国企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

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

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

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企业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践的论文

摘要 :从基于集团化管控的薪酬管理架构、基于多要素分配的“五元结构”薪酬激励、基于工资总额管控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等三个方面出发,对国有企业集团基于人力资本价值创造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探讨,以期为新时代国有企业集团薪酬改革提供借鉴。

关键词: 国有企业集团;人力资本价值;薪酬管理

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Schultz在1960年关于“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中,第一次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并系统的阐释了其概念、性质、内容和作用等,人力资本在运营中的使用效能是由多种复杂因素耦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激励相容”的薪酬管理体系设计和管理实践,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因素。本文以某国有高科技企业集团公司实施的基于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薪酬管理体系为研究对象,探究企业如何构建驱动人力资本价值提升的激励机制,以期为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薪酬改革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

(一)提高企业人力资本利用效率的迫切需要:国有高科技企业集团,作为承担着新时期推动国家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以及打造大国重器的使命定位,其管理上也面临着提高人力资本利用效率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创新,打破传统激励方式,满足员工个性需求,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有效提高人力资本的利用效率。

(二)提升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迫切需要:以网络化、智能制造为特征的“工业4.0”、“中国制造2025”掀起了新一轮工业革命浪潮,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技术更新换代加速,人才流动更加频繁。从本质来看,最核心的竞争还是人才的竞争,在高科技行业,谁拥有雄厚的人力资本就拥有了竞争优势。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客观上要求国有高科技企业要加大人才激励的力度,提升企业外部竞争力。

(三)深化国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是企业发展、员工和谐的动力源泉,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国有企业加快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需要推进以业绩为导向的全员绩效考核、实现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

二、国有企业集团薪酬管理体系的实践探索

(一)基于集团化管控的薪酬管理架构

适应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实施的需要,首先组建了“三层两级”薪酬管理架构、薪酬业务“3D架构”和“三级三类”薪酬制度架构,实现薪酬管理的集团化管控。

1.管理组织架构:组建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单位全员业绩考核专门机构,构建“三层两级”考核兑现管理团队。薪酬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全系统薪酬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建设集团公司全面经营业绩绩效考核体系;成员单位全员业绩考核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经营业绩考核方案。此外建立由集团公司薪酬管理专家、高等院校人力资源理论学者、知名咨询机构薪酬专家组成的技术咨询团队,形成内外部结合的薪酬管理和技术咨询队伍,作为薪酬改革的组织保证。

2.业务支撑架构:构建薪酬管理的业务共享中心、区域合作中心和专家服务团队的3D业务架构:业务共享中心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搭建,负责建立全系统薪酬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体系,并指导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有效运行。专家服务团队由集团公司聘任的内外部专家组成,负责为业务共享中心、区域合作中心提供薪酬管理的`专业化和差异化解决方案,解决薪酬改革中的理论指导和科学方法应用。区域分中心以相对集中片区内的成员单位为依托组成,负责片区内各单位薪酬管理工作的沟通与交流,总结分析薪酬改革与实施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

3.制度体系架构:遵循系统设计的理念,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部贯通的绩效、薪酬、福利一体化“三级三类”制度架构。纵向分为国家、集团和成员单位三级,横向分为制度、指引和规范三类。在此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三级三类”制度体系:为解决集团总部绩效考核的完整性、绩效评价的系统性、激励约束的有效性问题,设计针对集团总部部门的绩效考核兑现办法等。

(二)基于多要素分配的“五元结构”薪酬管理体系

1.“五元”薪酬结构: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中长期激励的“五元”规范薪酬结构与标准,形成全系统相对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其中基本工资与当地工资水平、员工学历、企业工龄等要素挂钩;岗位工资是员工履行岗位职责获得的报酬,与岗位职等、员工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要素挂钩;绩效工资与部门绩效和个人贡献相挂钩;津补贴遵循国家与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中长期激励包括员工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及享有的岗位分红权、期权、股权、成果收益分享权等。同时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岗位管理,构建全系统统一的四级岗位体系,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有效奠定全系统的薪酬管理基础。

2.多要素参与分配的利益共享机制:以“要素价值管理”为核心,建立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五要素”参与分配的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员工按劳分配;为推进大系统大项目大工程的谋划,探索“知识要素”参与分配的项目团队收益提成激励和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激励;为激发广大技术人员的创新热情,开展“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岗位分红权激励;为避免管理上的短期行为,采用“管理要素”参与任期激励;为调动核心骨干的积极性,采用“资本要素”参与分配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同时建立“普惠制+激励制”的企业年金制度,解决全系统员工的后顾之忧。

(三)基于工资总额管控与内部激励相结合的薪酬激励

1.建立工资总额管控机制:构建工资总额预算与企业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的联动机制。包括“两预算、一调整”联动管控模型和“双挂钩、四对标”薪酬水平核定机制。“两预算、一调整”是指年初工资总额配置预算、年中的预算调整和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双挂钩”就是单位薪酬水平紧密挂钩单位年度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单位的全员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指标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利润和EVA及代表企业经营质量的各项指标。“五对标”就是薪酬水平对标行业薪酬水平、央企薪酬水平、地区工资水平和系统内薪酬水平,使本单位核心人才的薪酬水平匹配人才市场价位,既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又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

2.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建立与单位规模、经营难度、同行业水平相关联的岗位序列和岗位工资标准,实现各单位之间薪酬的内部公平;通过建立全面绩效的分类考核“七跑道”,实现薪酬激励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全员覆盖、全过程参与,设计严格的发放过程、公正的程序流程和公开透明的制度体系,实现薪酬激励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创造。

三、薪酬管理体系取得的效果

(一)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人力资本效率整体提升:一是实现了员工差异化激励,激发了各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实现员工绩效薪酬与单位(部门)全面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与个人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做到考核“能高能低”和收入“能增能减”。二是提升了企业活力与创新能力,发挥了考核与薪酬的杠杆作用,使优秀的创新人才不断地向技术创新的领域聚集,有效促进了集团公司技术创新体系重构和创新战略实施。

(二)提升企业人才竞争力,保证企业经营业绩持续快速增长:通过大力推进薪酬改革,构建和实践新型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激励广大职工推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逐步实现,促进集团公司协同高效运行;企业的集团化管控力明显增强,主营业绩指标实现持续增长,不断向国内卓越、世界一流企业集团目标迈进。

(三)深化国企分配改革,构建薪酬管理新模式:打破常规思想观念,融合薪酬绩效一体化设计、工资与效益挂钩分配,分类考核分路发展、指标勾稽责任联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考核与分配理念,成体系的构建了新型激励体系;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了“对标管理,分类考核,总分结合,多维矩阵赋值”等多种考核计分方法,形成了与企业经营目标责任体系相关联的薪酬激励体系,大幅度提升了企业考核与薪酬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能够实现薪酬激励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效激发了广大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活力,极大促进了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邢赛鹏等.全面薪酬激励如何驱动企业人力资本价值提升?[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7(11)

[2]林新奇,苏伟琳.经济新常态下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创新研究[J].中国劳动,2017(07)

[3]邱超.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优化创新[J].特区经济,2012,(11)

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论文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问题论文

第1篇: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薪酬分配、绩效考评,一直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者和经营者所关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员工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的调动与激发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为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大多数国有企业正在进行企业管理方面的改革,认识清楚并着手解决薪酬分配、绩效考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只有建立全面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用更新的管理理念来指导新的实践,才能顺应时代的要求。

1目前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已确立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变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企业自主经营的地位随之确立,国有企业的发展日益规范化。但是,从总体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1.1薪酬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薪酬管理观念落后

在许多国有企业,工作分析、职位评价、绩效考核等基础工作薄弱,方法欠科学,欠公平,薪酬管理还处在经验管理阶段。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缺乏激励机制,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以技能为主,年资影响过大造成员工满意度不高,不利于调动青年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不少国有企业从领导者到普通员工的管理观念仍较落后,铁饭碗、铁交椅、大锅饭、官本位、人情风、拜金主义等旧观念,严重地妨碍市场机制的建立,严重地阻碍着企业内部薪酬制度和动力机制的建立。

1.2政企不分

政企不分,政府对企业的薪酬管理干预过多。目前,国有企业的分配主体地位还没有根本确立起来。主要表现是:虽然国有企业已经拥有较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但在我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总体目标后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决定权仍由政府有关部门掌握,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对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或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其他企业大都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直接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总额的办法。有的地方政府不仅控制企业的工资总额,而且直接干预企业内部工资比例等具体管理决策。这使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质量。

1.3国有企业工资水平与市场价位脱节

薪酬总额控制无法与企业效益真正挂钩,员工感受不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大部分企业在工资水平方面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职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职位员工的工资水平普遍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这种状况对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极为不利。也正是因为企业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的严重脱节,造成了企业关键、重要职位上的人才大量流失。而想分流的人分流不出去,导致劳动力需求配置结构不合理。

1.4个人的薪酬分配过分强调按效益分配

国有企业在现行的分配体制中,员工个人工资收入主要取决于所在单位的经济效益,某人在生产经营中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因企业效益不好,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反之,某人在生产经营中出工不出力,却因企业效益好,而得到较高的报酬,在国有企业中,行政职务的大小,学历职称高低,工龄对工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有些从事艰苦岗位的一线职工,工资与其他员工的工资差距很小,这是分配上一种新的大锅饭。

1.5机制不健全,人力资本价值未得到应有的体现

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报酬收入水平偏低。知识经济时代是人力资本雇佣货币资本的时代,在企业中应充分重视人力资本的价值作用。然而,在我国企业中人力资本的价值尤其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价值一直被忽视。另外,目前我国对企业家的报酬激励方式比较单一,大多仍为基本工资加奖金、年度奖金奖励等构成。然而,诸如“股权激励”等在国际上行之有效的经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

1.6晋升通道单一,管理独木桥

这是国企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不升到管理岗位,工资、奖金一般都只能维持大致固定的水平,不能得到提高。但是管理岗位毕竟有限,更多的还是专业类岗位。所以,为了提高收入,员工都紧紧盯着管理岗位,希望自己能挤过管理独木桥。然而,管理岗位对知识、技能和经验都有特殊的要求,在自己专业领域发挥出色的员工并不一定是更好的管理者。也有些企业为了增加晋升的机会,设置大量的副职,在某国企,我们统计平均每个管理层级有两个多的副职,也就是说管理幅度平均只有约2人,结果往往是企业少了一个优秀的专业人才,多了一个无能的管理者。

2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现存问题的解决对策

解决国企薪酬体系的问题要抓住三个重点:薪酬要反映职位价值、薪酬模式的合理性、绩效与薪酬的挂钩。但是,由于企业的基础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很多配套的措施不健全,要想在现实中落实这些办法,一般需要借助专业咨询公司的力量,完成管理平台的建设。

2.1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

要有效防范薪酬管理存在的误区,就要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第一,必须建立工作评价制度。通过职位分析、岗位测评。调整和精简机构、岗位、人员,确定劳动差别,为确定薪酬收入的差别提供量化依据。第二改变现有的薪资结构,建立内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的机制,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格局。第三,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并真正与薪酬挂钩。

2.2政企分开,一企两制

深化薪酬分制度配改革,彻底改变政企不分,减少政府对企业薪酬管理的直接干预。政府的任务是制定宏观调控薪酬的制度和法规,为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对于一些平均工资水平偏低,很难与劳动力和人才市场接轨的企业,可实行“一企两制”。即:对普通员工实行以薪点为基础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对于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中的市场稀缺人才,可以实行“谈判工资制”,建立工资特区。同时,加强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培育,完善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和健全公平竞争和合理淘汰机制,激发薪酬管理的活力。

2.3建立薪酬分配能升能降的机制

一个真正有效的薪酬制度应该具有科学的工资标准,合理的工资结构,动态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首先薪酬标准应该是动态的,与企业的综合效益挂钩;其次,薪酬结构应该是动态的,随着不同时期的需要而及时调整;第三,薪酬制度应该处于动态运行之中。薪酬的调整要由以前的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转变为动态的及时调整。优秀的薪酬制度一定会根据生产经营的效果、劳动力市场价位的变化、岗位的调整和个人绩效的提高及时予以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高的,采用高于市场平均值的增长率,增资幅度要大;对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岗位,增资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通过这样动态、积极、合理的薪酬调整,使职工的收入真正随着岗位和技术的变化和岗位劳动效率、效益情况能增能减。

2.4建立基本工资制度,实施全面薪酬战略

清理现有的奖金和津贴专案,尽量将其纳入工资之中。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在职位分析、岗位测评的基础上,设计本单位的基本工资制度,改革现行的工资构成,优化工资结构,简化工资项目,如清理现有的奖金和津贴项目,尽量纳入工资的统一管理。取消、合并平均发放的工资单元,增大岗位工资的比重,使岗位工资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同时为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的工资水平,在分配上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的分配差距,留住关键人才,流动一般人员。根据各类劳动者的特点,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基础上,选择灵活多样的多种薪酬分配办法和形式。如对主要经营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在严格考核基础上,适当加大风险收入的比重,提高对主要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对科技人员、主要管理骨干实行按岗位、按项目、按业绩确定报酬,试行股份、股票期权等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其长期激励功能;对销售人员可采用佣金制和底薪制相结合的方法来设计销售人员的薪酬等。

2.5科学运用薪酬激励艺术

薪酬激励的艺术尽管薪酬不是激励员工的惟一手段,也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易被人运用的方法。薪酬总额相同,支付方式不同,会取得不同的效果。一是设计适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完善的福利系统对吸引和保留员工非常重要,它也是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在薪酬支付上注意技巧。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激励措施。三是适当缩短常规奖励的时间间隔、保持激励的及时性,有助于取得最佳激励效果。频繁的小规模的奖励会比大规模的奖励更为有效。减少常规定期的奖励,增加不定期的奖励,让员工有更多意外的惊喜,也能增强激励效果。四是重视对团队的奖励。尽管从激励效果来看,奖励团队比奖励个人的效果要弱,但为了促使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同时防止上下级之间由于工资差距过大导致出现低层人员心态不平衡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建立团队奖励计划。五是实施科学的绩效管理。科学的绩效管理能使企业进入“高工资、高效率、高效益”的良性循环,用一流的人才成就一流的事业,这样公司和员工都会有一个加速度的发展。

3结束语

目前,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企业面临的挑战和竞争相当激烈,而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分配机制的杠杆作用,激励人才、吸引人才,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类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活人力资源是目前企业需要改革的重点。合理的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体系必将使企业更具竞争力。

第2篇: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对策研究

国有企业现有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实施难点

国企的薪酬管理制度在长期的演进过程中已近能够做到基本的公平合理,但对于薪酬制度的根本作用以及结构认识有所缺失,在此将其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薪酬管理的相对公平性 。国有企业长期的薪酬奖励机制注重的是标准化的公平模式,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当中界别相差悬殊不大职级之间薪酬的变动并不大,薪酬在大结构上看似公平,但员工缺较难理解和感受到薪酬差别。国有企业的薪酬评判大都有一个基本值,然后依据个人的工作贡献度进行大区间的报酬定位,而且企业的整体效益是其中占比最大的一个参考项目,因此某些员工工作效率低下,却依旧可以获得较高报酬,这就是相对公平性的缺失表现。

二,薪酬标准不合理。 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较低的岗位享有较非国有企业更高的工资,而高水平岗位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工资偏低。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基础相对较好,一般都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历史,因此许多国企对于薪酬的定位标准一直以自身的传统标准为基础进行变动,并不对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比对。而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也有着较为合理的标准,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标准更高,这样就会出现国有企业人才缺失的情况,进而造成企业核心的知识型人才减少,导致企业发展速度减缓。

三,薪酬管理受国有企业机制上的限制。 国有企业的管理主体大部分还处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手中,因此,国有企业中大部分的工资额度定位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和把握,企业自身并不具备决定缺,企业的相关部门也成了简单的工资发放机构。政府机构并不会实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当中,因此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员工工作状况也没有深入的了解,其制定的薪酬标准并不一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这钟企业丧失自主管理权的情况下,薪酬管理也无法发挥真正的用途。

四,对薪酬制度根本作用的忽略。 薪酬制度的根本作用是对与员工工作的一种证明和嘉奖,是员工工作贡献的反应,尤其重要的是薪酬制度对于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推动作用。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之后对于薪酬管理的研究逐步从这种核心的方向偏移到了对薪酬标准和机制上,从而忽略的其基本的作用,进而致使薪酬标准的制定中对于员工晋职奖励、工作优秀奖励等方面的考虑逐渐减少,从缺丧失了薪酬制度应有的员工激励作用。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思考

综合以上的问题分析,可以看出核心的问题主要出现在几个方面:薪酬制度的内涵认识、新形势下薪酬奖励制度的变革、员工参与程度和企业的主动权。薪酬内涵的认识应当注重企业薪酬制度制定的根本目标,在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推动企业发展这样的核心思想指导下进行薪酬管理的研究;新形势下薪酬奖励制度的变革就是需要及时的了解普遍的人才聘用方式和薪酬标准,制定出合理完善并具备外部公平性的薪酬奖励制度,同时又需要考虑当前社会文化影响下许多人对于国企薪酬“铁饭碗”的认识,改变这种传统认识,保证员工思想的积极性和活力;员工参与则是需要改变传统薪酬管理模式中只由上层决定,员工对标准和薪酬计算方式均不了解的情况,这样也能更好的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让员工更容易了解薪酬奖励的意义;企业掌握薪酬管理的主动权,进而制定更符合企业实际的薪酬奖励标准。

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改善建议

通过第一章中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完善需要着眼于认识提升、调整薪酬标准、改变标准制定方式等几个方面。下面针对这几点进行详细的对策阐述。

一,建立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对于薪酬管理的总体认识。

新形势下科学的管理体系就要注重管理层的认识和薪酬标准的科学性,重新认识薪酬管理的激励作用个,制定更为详细和科学化的薪酬发放标准。具体实施时需要企业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企业定期对薪酬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在加强知识基础的同时进行思想认识上的巩固;其次,薪酬管理机构要定期对人才市场的薪资评价标准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企业薪酬标准制定的参考;最后是企业在岗位、年龄、机构差别下要制定更为详细的薪酬评价标准,这样能够细化薪酬差别,在体现相对公平性的同时也能更好的让员工体会到薪酬与绩效的联系,从而对工作更加重视,提升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具体薪酬结构优化,改善薪酬激励方式。

薪酬制度的优化中更多的加入岗位评测和结构划分,并且在各类评测和划分的项目制定中建议员工参与,这样能够使薪酬奖励更为明确,员工也能够认识到自己所得的薪酬每一项从何而来,这样员工如果想要获得更高的薪酬也能有更为明确的努力方向。当然也要避免制度上的漏洞,防止某些员工针对薪酬制度上的漏洞进行投机取巧的行为,因此在制度制定时也要加入合理化的考虑。

三,改变政府完全控制的传统,加强企业的控制力。

减少薪酬制度制定中政府的参与度,政府只要需要对薪酬制度的合法性以及对国家宏观政策的遵循情况进行监督,而实际的制定过程交由企业执行,这样能够更好的提供给企业薪酬制定的基础,从而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有益于企业长远发展的薪酬制度。

国企改革“四点"论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我个入认为现在处在一个很微妙而且很关键的时刻有两种可能都存在:其一是排除二扰,推进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另一种可能则是出现一定曲折。我个人的观点是以下四点:珍惜改革成果,正视深层矛盾排除两种千扰,瞄准“三重”推进。珍惜改革成果根据实际调研及总体评估,我认为,前一阶段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具体表现祖一是改}!J据本人调查及推算一在国企改制方面小型国企改制约实施}o%}gs}o;中型国企改制约实施SL?%".}60%;大型国企(特别是。央企·)改制也开始启动。二是破产:据初步估算,需要退出市场的大中型?特困企业和“资源枯竭企业”_,约50%实施政策性破产。下一步要由“政策性破产”向·依法破产·过渡。三是人员安置:近几年国企下岗分流人员累计约2600万-3000万人其中六成左右实现再就业。一些企业实行“两个置换刀相结合即“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对一部分职工解徐劳动关系,并给予了经济补偿」相当不易·四是资产变化据统计资料夕国有企业总资产(不含金融类)1998年底为13.s万亿元:2003年底达一19.'7万亿元泅有企业净资产〔不含金融类)1998年底为5万亿元2003年底达8.4万亿元。可见,无论总资产还是净资产都是增加的而且增加幅度不小事实说明改革以来国资总量并没有减少,而是有所增长。这些成果必须珍惜。正视深层矛盾。我认为,有四个深层矛盾应当正视:首先就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目前国有资本仍然分布在众多的行业和领域特别是近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战略性调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第二,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尚未建立。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产权保护四大产权制度尚未落实;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国有资本比重过大甚至是“一股独占”;有些企业虽已改为股份公司并已上市」但“形似而神不似。。近日爆发的“中航油事件、。伊利事件”等等,暴露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很不完善三是理顺劳动关系与社会稳定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在产权改革中,按规则有些企业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但考虑到社会稳定,难以推进,有些单位已处于停顿状态此问题如何解决一颇为棘手。最后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不够规范损害了投资人和职工的利益给国企改革造成负面影响排除两种干扰,我认为当前及下一步国企改革面咋方面的干扰。第一种:某种否定国企改革方向的倾向对国企改革的干扰。近来这种倾向已经露出苗头有人讲国企改革方向错误“应当停}e性ha国走“高度集粉,的体制道路。按照这种理论模式前一段国企改革的方向应当一}.}} }}lc}}-};}JI,}}n}J0I}},i}7一: }';}}}度’还灵不灵?这涉及改革的基本战略问题,第二种;党内币亡社会上的腐败势力对企业改宣的工扰。来出表现在国企改革中的违规操作及“官商联手,)o在腐败势力的干扰r.一些正当的制度安排1如中小企业hlBo制度职工持股制度·民企参与国企改造制度等)均不同程度“异化’然后又将“异化”后造成的恶果扣到制度设计者、经营管理者及广大职工的头上。上述两种倾向的出现,使我们面临相当复杂的情况和局面。瞄准“三重”推进。在此情况下,我认为应继续加快调整国有布局和结构坚持国企改革方向。不要动摇和后退;同时要坚决打击改制中的腐败行为,注重国企改革在规范中顺利推进不要经不起历史的检验。至于如何推进在此重申我的“三重”思路向重点地区推进:东北、西北和中央直辖市;向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和公用事业领域待别是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向重点企业推进特别是中央企业: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要改成;},合所有制”企业。口

深化改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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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结合西南科技大学学分制改革的实践,分析深化学分制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探索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一些构想和建议。

【关键词】 学分制 改革 培养模式 创新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明显加快,既为高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人才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分制是实施个性化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尤为重要。学分制教学管理更是各高校面临的改革趋势。西南科技大学在2004级学生中全面实行学分制,打破原来的学年学分制的做法,培养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为了创造有利于学分制实施的条件,在考察了清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的基础上,目前西南科技大学正在探索一套适合自己的、科学化和信息化的教学管理新体制。

一、学分制的内涵

学分制是高等学校的一种新的教学管理体制,它把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基本标准。学分制以选课为前提,贯彻“全面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学工作。

学分制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学分制不仅仅被理解为标准修业年限的上下浮动,它被看作是一种以教育思想转变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因材施教为原则的教学管理制度,是以教学计划的灵活性保证修业年限的灵活性和所培养人才知识、能力结构的多样化的教学管理制度。实行学分制最重要的就是给学生的学习自主权,这必然要改革过去我们长期实行的具有显著计划特征的学年制教学管理体制,同时还涉及到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的改革,涉及到学校招生、收费、学籍、毕业就业等多方面管理制度的改革。

二、我校实行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初步实践

顺应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我校从96年开始实行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向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推进,要求各系(部)在制定教学计划增加其灵活性,当时各专业所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经济类一般在170学分左右,工学类一般在185-200学分左右,1个学分对应16个学时。实施学年学分制后,相应地改革了教学管理工作,如实行学分绩点制、主辅修制等相关制度。

2002年,学校颁发了《制定200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西南科大发[2002]146号)文件,在制定新的本科指导性培养方案时要适合完善学分制改革的要求,在课程优化、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等方面有所突破,培养方案中应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同时体现各学科专业的特色,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校学分制管理模式。

2004年,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办学规模急剧扩大的形势,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伴随而来的教学管理“宽进严出”的必然走向,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教学管理体制创新,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高质量人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高函[2004]12号《关于组织申报进一步深化高校学分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申请我校参加2004年高校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并获批准。

根据学校有关深化学分制精神, 2004级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思想是:培养方案要体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发展方向,体现创新教育、素质教育和终身教育理念;要适应当前学分制改革的要求,转变以往以专业为核心的培养模式,体现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要体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实现专才向通才、教学向教育、传授向学习的转变;培养方案要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原则。同时,要求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为先导,拓宽专业口径,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现全面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复合型人才。在此基础上,学校推出了以深化学分制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包括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体系、实行更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等等。

三、学分制改革的关键:制定适应学分制的人才培养方案

1.基本原则和要求

为了适应新时期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学校学分制改革的新形势,2005年对我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较大的改革, 200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提出:

(1)加强基础教育,增强培养人才的适应性。

(2)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驱动,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3)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

(4)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

(5)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

(6)加强计算机、英语教学,重视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7)因材施教,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教育环境。

(8)充分利用符合现代化教育思想的教学技术和手段,不断提高授课实效,增大单位课时信息量。

(9)实行弹性学制。

(10)各学期课程分步比较均衡、合理。

2.知识体系

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般按四年学制的进程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为进一步落实“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2005版人才培养方案知识体系划分如下。

(1)通识教育。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体育、外语、计算机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基础、集中实践训练体系。

(2)专业教育。包括工程技术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方向、集中实践训练体系。

(3)综合教育。包括思想教育、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素质教育体系。

3.学分要求

四年之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最低毕业学分一般为:工学、理学、农学类180-190学分,经济、管理、法学、教育类175-18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约占91%左右,综合教育约占9%左右;理论教学约占80%,实践教学约占20%左右。

四、学校深化学分制的主要措施和进一步的.改革思路

1.实行更有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1)自主的选课制。即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课程、选修时间和顺序。在遵守选课的基本规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根据个人自身学习状况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主选择上课教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可多修、少修、免修有关课程,可提前或滞后毕业。

(2)推行全天排课。实施学分制后,为了有利于学生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以及学生辅修专业的完成,学校改革了原有的排课方法,实行全天排课,从早上8:00到晚上9:00,可以排12节课,以便学生在时间和空间上能真正实现比较自由地选课。

(3)灵活的弹性学制和重新学习制。实施学分制后,学制也相应发生变化,不再只是单一的本科四年学制,即学生注册入学后,只要获得专业毕业最低学分,同时达到学校毕业有关规定,可提前或延迟毕业,学习年限为3-6年,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更得的自由度。

重新学习是指对不及格的课程,经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一次免费补考仍不合格,如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需参加选课重新学习,并可多次选课重新学习;对不及格的选修课程,学生可选课重新学习,也可改选其它课程。

2.严格考试制度,强化教考分离

学分制强调目标管理,注重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果,而考试是当前最主要且有效的检测教学效果的手段之一,科学合理的考试不仅能对教学起到反馈、调节、评价、促进作用,而且对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立良好的考风、学风起着根本性的作用。“考试实际上是“教”和“学”的指挥棒。我校在考试管理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对考试的过程管理,严格监考、巡考与举报制度,打消学生作弊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加强题库建设,实行教考分离,我校对大部分基础课、公共课进行了教考分离,并已取得良好效果。

3.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教学改革,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充分发挥四川各高校(主要是成都市内高校,具体高校待定)优质、特色和品牌教育资源的作用,探索各高校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新模式,拟在高校之间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鼓励和支持各高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形成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高等学校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有利于发挥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有利于拓展学生的学习空间、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辟新的途径,促进形成各高校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五、实施学分制所取得的人才培养质量成果和效果

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为人才培养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我校走出学年制的统一教学管理模式,积极实施学分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成效如下。

1.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学分制实施后,根据学校教学运行实际情况,教务处自行开发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系统,组织师生积极开展网上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活动,形成了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品牌专业评估、品牌课程评估、学院本科教学评估等一系列自我评价制度,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这些工作对客观评价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开发和完善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确保学生选课成功进行

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核心工作是完成学生选课。要完成在校学生大规模学生同时选课成功,必须要有适合学校教学管理的选课系统。为了确保我校2万多学生选课成功进行,教务处按照学分制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开发了一套适合我校的学分制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学生网上选课、排课排考、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教学质量监控等功能。经过近几年的选课实践,我校自行开发的教务管理系统逐步完善,至今已可完全满足我校学生的选课工作。为学校学分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3.推行和完善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保证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成功运行

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下学生的学籍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务部门在2005年多次组织有经验的管理干部、专家、教师、学生对学分制下学生学籍、考试管理办法等办法进行研讨和修订。西南科技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经试行及修订后,现已完全适合我校的学分制教学管理,为规范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推进我校学分制教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4.推行导师制,实现对学生的因材施教

在实行学分制的同时,西南科技大学同步实行了导师制,每个专业配备若干个指导教师,一个导师指导10-15名学生。导师的职责是根据学生的指导性培养计划以及学生的特点和兴趣,对学生的发展方向提出建议,指导并督促学生完成选课、选择科研方向、完成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并指导和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等。实行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个人潜力、尽可能地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充分的提高和发展,避免了学生学习的盲目性,真正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5.完善主辅修制,培养复合型人才

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在本科阶段实行主修和辅修是目前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个趋势。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可自主选择辅修专业的课程。目前,主辅修制已成为我校实施学分制的一个重要的配套措施。按学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40左右学分即可获得该专业的辅修结业证书。经过辅修专业的学习,学生扩大的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知识领域,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其将来就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深化学分制改革既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能否把握好这次改革,不断解决学分制推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建立一套真正行之有效的教学和管理模式,将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长远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学校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总结,使学分制的实施逐步提到完善,我们的学分制改革必将得到深化,最终取得理想的学分制管理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曾庆均,石玲,胥江河.探索学分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庆工商大学学分制改革研究与实践.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5卷第4期.

我来帮你忙,别忘了给分哦!先谢谢你拉! ——改革开放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的综合国力~! 通过改革开放,我们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跃升。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645亿元,到2006年已经达到21万多亿,增长了57.5倍,到2007年则是24.66万亿元。中国外汇储备去年底达1.53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位,而在1978年我国的外汇储备只有15亿美元。改革开放30年,我国的GDP平均增长9.7%,而世界经济同期只有3%左右的增长。现在中国的粮食、棉花、肉类、钢铁、煤炭、化肥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在世界上都排在第一位;我们的载人航天飞机已成功发射,月球探测工程也正在顺利进行,等等,这都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和综合国力的极大提升。 中国在这30年的发展中是一枝独秀。其他国家也曾有过快速发展,可能是5年、10年,甚至是15年,但像中国这样持续30年以这么高的增长率发展是没有的。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超过了意大利、英国、法国等国家,排名已从1978年的第10位上升到现在的第4位,排在我们前面的是美国、日本和德国,其中德国与我们挨得非常近。美国的一些经济学家也在算,如果中国保持这样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的时候,将要超过美国。 经济是和政治、军事联系在一起的,弱国在世界上是没有地位的,弱国是没有外交的。国家强了,说话就有人听,国家弱了,就没有话语权。普京就曾说过,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30年的改革发展,伴随着我们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西方发达国家也越来越重视中国,我们在世界政治舞台的话语权也更强了。比如,由西方发达国家召集的研究世界经济形势和问题的西方八国首脑会议要求吸收中国参加,就证明了我国的发展对于世界经济已经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 ——改革开放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全体国民创造出了巨大的社会财富,与此同时,全体居民共享改革成果,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家庭财产由无到有,由少到多,跨越了温饱、小康两个生活阶段,逐步向富裕迈进。 1978年,中国光农村的贫困人口就有2亿5千万,占总人口的30%。到2006年的时候降至2148万,仅占我们总人口2.3%。世界银行公布的数字表明:近25年来,全人类取得的扶贫事业成就中,67%的成就应归功于中国。也就是说,中国为世界脱贫事业是做出巨大贡献的。 改革开放30年,生活上的巨大变化,我们每个中国人都能深刻地感受到。2007年和1978年比,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7元提高到137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3.7元提高到4140元,扣除物价因素以后,二者平均每年都增长7%。而同时,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从57.5%下降到36.3%,农村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67.7%下降到43%,这都充分说明了我们生活水平的明显改善和消费水平的显著提高。2006年1月1日起,党和国家为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又取消了在中国有着2600多年历史的农业税,这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重大事件,也充分证明了改革开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 改革开放也给杭州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78年,杭州的国内生产总值28.4046亿元,财政总收入9.9043亿元。到2007年,这两个数据分别达到了4103亿元和778.43亿元,城市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同时,居民收入普遍增加,各个阶层群体都获得了改革带来的实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比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38元增至2007的21689元,增长63.2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62元上升到2007年的9549元,增长57.9倍。改革开放给我们生活带来的改变,我们做梦都想不到!比如现在我们的私家车很多,有的人家一户就有两辆。还有些企业主是农民出身,在创业初期,他们根本不可能想到现在还可以拥有自己的飞机,更别提手机、电脑啊这些越来越普及的电子消费品了。当时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现在都一一实现了。

深化改革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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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深化改革论文,主题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四个全面射深化改革,有利于我们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正文

党的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举措。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民核心利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真心回应群众利益诉求,通过做好群众工作来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举措。

坚持解放思想与坚守改革底线相统一,既要冲破思想观念束缚和利益固化藩篱,又要始终守住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这三条底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党的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其汇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力度、广度、深度都是空前的。

2、当前全党全国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

深化公安改革问题研究论文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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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管理体制改革,要我写你们都得下岗。

想来你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应该好好思考一下,把弊端写出来,再把处理的方式写出为,就OK了。关键是要切题,实际。

领导要求这样搞: 一要坚持素质能力建设,以固本强基思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着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要坚持强化执法管理,以确保法律和执法制度的真正贯彻实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执法绩效考评标准,推进执法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公安机关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公开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用实效原则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要求,针对重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执行,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整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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