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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监管论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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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监管论文模板

世华财讯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称,中国银行(601988行情,股吧)业改革发展三十年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中国银行业资产总量达到52.6万亿元,较改革初期增长170多倍。 银监会4月23日消息,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近日在北京大学CCISSR论坛上发表演讲。 蒋定之介绍称,作为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个“变化”和“成就”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 现代银行体系基本确立。成功实现了由“大一统”银行体系向现代银行体系的历史性转变。从原来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发展到现在,中国已拥有近万家法人性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有商业银行,又有政策性银行;既有大型商业银行,又有中小商业银行;既有主要服务于城市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又有主要服务于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既有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又有如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既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又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既有中资金融机构,又有外资金融机构。银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也不断推陈出新,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到现在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发生重大转变,金融超市功能开始逐步显现。 整体实力明显增强。从资产规模上看,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中国金融业资产总量为3048亿元人民币;三十年后的今天,中国银行业资产总量达到了52.6万亿元,比改革初期增长了170多倍。从资产质量上看,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从原先的3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8%,其中已股改国有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仅为2%左右,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银行的平均水平。从资本充足情况看,我国银行业从原来的资本严重不足,甚至为负值,发展到目前8.4%的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其中已股改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达到了12%;到2007年底,资本充足率达标的银行已有161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80%。这些情况表明,我国银行业整体实力与三十年前相比,已经跨上了几个大台阶。 体制机制发生重大转变。三十年的改革发展,使中国银行业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体制机制得到深刻变革,适应市场化、国际化要求的商业银行体制基本确立,市场化程度大幅提升。通过引进各类资本对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实现了银行业产权的多元化;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流程银行建设得到有力推进,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科学激励约束和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和合理、有效的薪酬分配机制不断完善,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激发。三十年来,我国银行业在体制机制方面取得的突破、实现的转变,可以说是脱胎换骨式的。 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坚持金融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基本指导方针,不断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银行业服务国民经济的功能进一步提升,作用进一步突出。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提供的贷款量始终占到全部社会资金需求的80%以上,信贷结构和质量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金融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金融需求的变化,努力提供便利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创新步伐加快,服务充分性不断提高。充分发挥银行业在宏观调控中的独特功能,在历次宏观调控中有效发挥了金融杠杆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主体,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显著提升。现在,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没有银行业的稳定,就没有经济社会的稳定;没有银行业的支持,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 外部环境明显改善。三十年来,中国银行业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法律环境更加健全,《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为我国银行业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监管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分业监管框架下,中国银行监管的方式、理念日趋专业化、科学化、国际化,极大提高了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为中国银行业化解风险、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市场化运作环境逐步形成,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四自原则”得到有效贯彻。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有力推进,全社会良好的信用文化环境正在形成。 国际地位空前提升。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三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取得的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影响力不断扩大,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我国银行业的市值国际排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2007年末,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中国银行市值分列全球银行业市值排名的前三名,超过了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国银行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进入国际大银行排名的我国银行越来越多,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中国有31家银行名列其中。国际投资者对我国银行业的认可程度越来越高,穆迪、标准普尔等国际著名评级机构都调高了对中国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中国银行业先后经受了1987年世界性股灾、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美国次贷危机等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始终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成为国际金融业一道靓丽的风景,赢得了空前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地位。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摘要: 金融脱媒趋势下,商业银行增长模式由资本依赖型逐渐向低资本消耗型转变。资产托管业务占用资本少,除了稳定的托管费收入外,还增加了稳定的资金沉淀、创造中间收入,创造结算、结售汇等多项连带收益,业务协同效应显著,成为银行首选的战略性中间业务,综合贡献度不断提升。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自1998年至今,业务规模越来越大,服务范围越来越广,客户类型越来越多,市场参与度越来越深,这些都对托管业务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对托管业务存在的一些风险点作了分析,尝试提出相关对策,希望能对托管业务的稳健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银行;托管业务;风险;防范

一、托管业务简介

(一)托管业务是什么

“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是指托管银行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资金清算及其它约定的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托管银行提供的服务还可包括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绩效评估、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资产服务类业务。作为现代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资产托管行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引入了托管机制,这种机制在消除市场信息不对称,提高资管和交易效率,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托管业务收入稳定、不占用经济资本,特别是托管资产由于监管要求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现金资产应对各类情况,这类资产往往是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在,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成为难得的稳定、量大优质存款。此外,托管业务部门还能建立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内部资本、渠道和项目等资源,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各商业银行面对新的市场竞争格局,纷纷看到托管业务的优势,对这项“资本节约型”的中间业务,均不遗余力的加强投入,提升托管业务战略地位,促进经营结构向轻资产转型。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资产托管规模首次超过百万亿元人民币,达103。5万亿元,同比增长53。6%。2012年以来,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规模增速始终保持在50%以上,并有逐年上升的态势。在行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市场参与主体也在不断扩充,国内拥有公募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现已达27家,其中稳居第一的工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已达13万亿元。

(二)托管业务的关键点

资产托管业务主要服务于资产管理行业,是连接投融资市场主体的重要平台和纽带,其关键点主要在于:客户的多样性。近年来资管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日益丰富多元的托管客户资源,从最初单一的基金管理公司扩展到保险公司、券商、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建立了企业年金的企业等等。服务类型多。托管业务主要提供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资产估值和投资监督五个方面的基础服务。还可提供外汇交易、公司行为、风险绩效、会计外包等增值服务,这类增值服务往往成为托管行竞争客户的焦点。涉及面广。托管业务涉及资本市场上几乎所有的投资品种,涵盖境内境外市场。需要面对我国金融业全部的监管部门,从人行、保监会、银监会到外管局,甚至还包括劳社部。操作的复杂性。托管业务的特点是数据量特别大、报表种类特别多、市场规则特别复杂、客户订制特别多、准确及时性要求高。

二、托管业务的风险点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资本市场稳步发展,托管业务也迎来了广阔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风险,存在着一些潜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业务系统风险

目前大部分托管行都在使用外购的托管业务系统,由于历史原因无法进行集中的系统管理和数据共享,自动化程度和批量处理能力较低,在市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系统已勉力支撑、不堪重负,而且饱受到逐渐积累的各种补丁的困扰,成为业务发展的瓶颈。无法满足各类新兴创新型产品的要求,大大影响了业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增加了操作风险隐患。部分个性化需求由于外购系统内在的系统架构局限无法实现,客户往往会因为托管行无法提供某些功能服务而转投他行。

(二)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在托管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由于不熟悉业务系统功能和流程要求,在数据齐备前进行了操作,导致数据错误;录入的数据有误,而复核人员又没有检查出来,依据错误的录入数据进行操作,导致出错;数据齐备且无误的情况下配错了规则,调用了错误的功能,从而导致计算结果错误;业务系统停摆无法正常使用;归类错误,在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分错了类型。

(三)制度建设风险

资本市场发展飞快,容易出现真空地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尚未形成对托管产品、流程的全覆盖,个别新产品的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补充。以P2P托管为例,现有制度基本未涉这个领域。监管发生变化后,制度未作相应变更,一些规定难以有效落实,例如监管部门陆续取消审批制改备案制,不再有产品批文,分行便无法向公安机关申请为托管产品刻章。

(四)内部管理风险

不同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较大的法规和监管差异。证监会的规定在保险资产这边就可能被认为不适用,同样,直接采用保险法规去规范企业年金也是不合适的',因此一定要注意托管资产所属资产类型及其归口的监管部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业务人员配置不足,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面对日趋繁多的托管业务要求,托管业务工作量不断增加,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员素质及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准入与审核机制不明确,分行越权办理业务、合同签署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托管人职责。

(五)声誉风险

托管业务中,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如果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除了要接受监管部门质询外,还要信息披露公告。例如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净值错误公告上,托管行是和管理公司一起登在报上的。一旦有这样的公告发出,对托管行的声誉是不小的打击。托管业务系统发生影响较大的故障,某个环节上的一个重要数据错误很可能会造成大面积错误,也会给托管银行的声誉蒙上阴影。

三、风险防范的对策

商业银行如何确保托管业务运营规范、做到零失误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需要从系统、制度、管理等多方面着手,采取得力措施有效防范托管业务风险:

(一)业务系统支撑有力

应从业务实际出发自主开发全行集中、统一的托管业务系统,用系统来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的管理和监控。切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特征,强化信息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力求托管业务系统的硬件设备运行稳定,软件应用功能、数据处理准确可靠,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应用技术系统实现风险控制,在系统架构层中就嵌入风控设计。实现外部数据统一接入、内部数据统一管理,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有效控制数据风险。系统升级前必备回退机制,如果出现大的问题应回退到上一版本,重新测试成功后方可再次升级。切换新系统时应设置足够长的并行过渡期,通过并行结果核查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修正并优化,特别是检查各项风控措施是否到位落实、需求是否得到准确有效满足。

(二)规范操作常抓不懈

对托管业务的履约风险应有充分认识,在履约管理、规范操作方面加强执行力度。建立奖惩机制,对规范运营、小心谨慎、注意防范业务风险的给予奖励,对违规操作、没有责任心等行为予以警告、通报。在纠错机制、业务连续性方面也要有充分的准备,制定有完备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的定位,并及时实施解决方案。遵循全面性、独立性、有效性原则,在业务系统、岗位人员等方面建立适当分离的防火墙,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要求业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熟悉系统流程避免出现顺序错误甚至遗漏,对重要数据和参数必须执行复核和定期检查机制,贯彻统一的分类和操作标准并遵照执行。在人员配备方面,应根据业务需要配齐必要的人员,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托管队伍。

(三)制度建设持之以恒

要建立有效的托管业务管理体系,核心是制订统一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凡有业务必须制订相应的具体制度,不能形成制度上的缺项。在深入了解监管政策、法规以及产品运作模式和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首要任务是制度建设。建立托管业务制度定期梳理机制,检查是否完整齐全、是否需要变更修订。对市场上影响托管业务的信息,能够快速反应和并开展逻辑分析,尤其是对监管政策的变化和新产品的出现,应提前做好业务影响分析,认真准备应对工作,例如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态势与监管的分析,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将新法规、新政策的要求直接反映到托管业务流程和制度的调整上。建立沟通渠道。完善托管业务问题报告制度,明确汇报路径和程序,畅通解决问题的路径。各机构在运营中有疑问或改进的建议,可以找到具体负责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反馈。避免出现由于职责分工、报告路径不清晰,出了状况不知道找谁。打造完善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体系,需要凝聚整个托管条线的合力。

(四)基础管理做实加强

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在托管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落实。托管行各机构需要明确部门、岗位职责,运用科学有效的业务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进一步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对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把好产品业务审查关。对于不具备条件的产品业务,不能盲目开展,要考虑是否能够有有力措施确保合规,吃透监管政策,加强风险识别,合规开展业务。建立定期自查机制,以问题为导向,自我发现、自我纠正问题。要定期开展合规自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出现风险和以前检查出现过问题的方面,要加大自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建立全行抽查机制。增加内部检查频率,检查内容覆盖全面,特别是对行业中新出现的问题要予以特别关注,对照分析做好自查工作,不犯简单、低级和重复的错误。建立检查通报和检查问题跟踪制度,以便对整改事项进行持续追踪,确保落实。特别是以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汲取教训,做到了认真全面的整改。已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抓紧完善、补齐短板。

(五)合规意识时刻绷紧

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的关系,所有的托管业务行为都应坚守风险合规底线,这是托管业务经营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是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生命线。必须意识到托管业务风险不仅关乎个人的职业前途,更关乎商业银行的声誉,一定要秉持风控优先的理念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拓展业务。加强合规风控教育,大力倡导合规风控理念。注重培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各种线上或线下培训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建立从业资格必备机制,各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确保其熟悉托管业务政策要求和基本理念。定期开展考核,强化全员合规经营意识,将合规风控持续化、常态化,避免发生有损托管行声誉的事件。资产托管已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空间最大、创新领域最广的新兴业务之一,要更好地保障金融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必须贯彻“规范高效、独立运作、确保安全”的原则,确保托管业务能够稳健高效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2013[2]银行业协会。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16),2016

[3]孟杨。上半年工行资产托管规模达13万亿元[N]。金融时报,2016

[4]孙学立。我国P2P借贷模式及其监管问题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4

[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公告[N]。证券时报,2013

[6]蒋先玲,徐晓兰。第三方支付态势与监管:自互联网金融观察[J]。改革,2014

我国中央银行监管研究论文

银行监管配合宏观调控的机理在于:通过监管措施调整和窗口指导等影响银行的信贷行为而影响社会的信贷总供给,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增长,促进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1)金融业的重要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是全社会货币的供给者和货币运行及信用活动的中心,金融稳定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金融业的高风险性(金融业存在着诸多风险,又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如果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将会对整个经济与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3)金融体系的脆弱性(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以较少的资本经营较多的资产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个别银行的破产很容易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崩溃而引发金融危机);(4)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存款者与银行、银行与贷款者、银行与监管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仅降低了金融效率,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

金融的脆弱性和金融资本的趋利性本质,市场交易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客观存在,决定实施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与金融霸权相结合,加剧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不安,风险丛生,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新制度,成为当前协调全球经济金融新秩序的重要主题。金融监管制度安排的出发和立足点,要服从和服务于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效率、维护金融安全。一个有效率的金融监管制度应该符合四条原则,才能正确处理金融监管中的七大关系。在金融的监管问题上,长期以来存在两大派别,一派是金融监管学派,主张进行金融监管;另一派是自由银行学派。坚决反对金融监管。但无论如何争论,世界各国都无一例外地对金融业进行严格的监管。自由化越是发展,金融监管就越严格,当前已经发展为国际监管的协调领域。金融监管需要遵循哪些最基本的理论原则,才能处理好监管中的各种关系?我国从1996年以来。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相应启动了一系列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把中央银行推到了一个“消防队”的位置,四处救火,到处掏腰包,本来风险分散在社会各个点上,央行一救,全部风险都集中于中央银行身上了。这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到底金融监管怎样才能达到既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利益,又能维护金融安全,避免中央银行成为“消防队”呢?中国在世纪之交金融监管面临的环境,是更严峻还是更宽松?怎样建立我国有效率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安全?对上述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分析,无疑具有现实意义。一、金融业实行严格监管是主观偏好还是客观必然从理性化层面来考虑,所以对金融业毫无例外地实行严格监管是来源于金融的内外矛盾,这是由客观要求决定的现实策略选择。实行严格监管,从金融的内在矛盾来看主要有以下原因:(1)金融自身的脆弱性。金融业自身资本只是带有象征性的,即便是按巴塞尔协议规定达到8%的标准也没有意义。历史上没有哪一家金融机构是由于资本充足率不足而破产的,金融机构的破产是因为流动性不足出现支付危机而导致的。(2)金融的脆弱性还在于金融资本的趋利本性和虚拟性。现在全球每年的外汇交易总量超过外贸交易总量的60倍,全球平均每天有约1万亿美元的游资。金融资本的趋利性和虚拟性,构成了金融本身的脆弱。(3)市场失灵的内在缺陷。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一个手段,但不是一切手段。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将会导致市场失灵的出现。(4)由于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这样就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由此可见,金融的内在脆弱性决定了对金融进行监管的客观必然性。金融监管的必然性还有着外在原因,那就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和金融霸权相结合形成的金融风险全球化,导致当代金融风险的“核裂变”效应,金融风险一旦爆发,它的扩散和冲击力呈几何级数扩大。这可以从当代金融危机上看出来。当代金融危机最明显的特征在于:突发性、扩散性、恐慌性、政治渗透性。金融安全危及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安全和主权维护。正因为如此,现代金融对一国经济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一国经济的发展不能没有金融,但随着金融的发展,又成为威胁一国经济安全的定时炸弹。人们对金融的态度,就只能采取趋利避弊,利弊权衡而取其利。因此,金融监管就是在金融内外在矛盾发展不可调和时情况下采取的制度安排。正因为对这个问题的不同态度,早在三年前英国有一个经济学家曾预言:“21世纪将是金融毁灭的世纪”。而一个积极乐观的唯物主义者则是另一种金融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全盘皆活”。如何防止毁灭论,坚持核心论,矛盾的焦点就落在对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上,即如何建立有利于金融安全的监管制度。在我国,至今采取的化解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措施还远未达到这个效果。二、金融监管原则的探讨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呢?在这里我想提出四项原则进行研究:(1)金融监管要服从服务于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效率、维护金融安排这一目标,要摆正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而不能把它颠倒过来。监管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我们的目的是要达到鼓励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效率、维护金融安全,要避免为监管而监管,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监管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拿这一条原则来检验近四年来所采取的监管措施,从处理的18个行政关闭、破产清算的案例来看,就和这项原则不相符了,在一定程序上则是遏制金融创新、降低效率、积累风险,把金融的活力也扼杀了。(2)金融监管机制必须建立在市场规律的基础上,职能用主观的行政意志来代替市场机制,这样才能达到服从创新、效率和安全的目的,不然就会导致政府失灵。市场不是万能的,而政府也不是万能的。在这方面,海南发展银行的案例就是最典型的。海南发展银行的倒闭案处置就是主观行政违反市场规律,混淆重组和市场退出界限的典型。在某种程度上,政府失灵比市场失灵带有更大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3)金融监管要依法监管,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防止金融监管者的行为扭曲,建立对监管者的权力制衡机制。现在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派出的工作组越来越多,但监管工作的效果却不理想,这也说明依法监管还必须建立对监管者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真正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是因人因事而异。(4)金融监管不是也不可能消灭金融风险。应该看到,建立金融监管制度,提高金融监管能力的终极作用在了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实现市场潜在收益的环境和条件。监管的最终目的不是消灭风险,而是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为市场参与者实现收益创造条件。因此,金融监管制度安排应从上述四条原则出发,才能处理好七个方面的关系:(1)处理好金融监管和金融制度变革的关系。不能用监管代替制度变革,也不能因为监管而妨碍制度变革,改革应该始终是统揽全局的,要用改革的观点研究监管。(2)处理好监管和业务创新的关系。监管和创新永远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监管的生命。(3)监管和安全的关系。监管不是要消灭风险,而现在有一些出台措施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信贷员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既然银行要提取呆账准备金,这就意味着必然有烂账出现,那又怎么能要求信贷员为此终身负责呢?就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也不能避免呆账的产生。(4)监管与效率的关系。提高效率是监管的生命之所在,监管制度安排一定要有利于提高效率。就目前而言,人民银行九大区行的设立符不符合效率标准呢?提高效率有待检验,现在能看见的是摩擦上升、效率下降、成本几倍增加、金融监管真空比比皆是。(5)监管与对监管者监管的关系。我国只有监管而无对监管者的监管,由此产生的风险是中国埋藏最深的金融风险,当前建立对监管者监管的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中更为紧迫的任务。(6)监管中法律监管和行政监管的关系。在二者的关系上,行政监管一定要服从法律监管,特别是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尤为如此。(7)监管的内部性和外部性的关系。金融监管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处理好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管的关系。中央银行的监管是外部监管,其基础是被监管者的内控制度,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来发挥作用。以上是我们在研究金融监管时应注意的四个原则和应处理好的七个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监管的作用,实现金融监管的目的。三、世纪之交中国金融监管面临环境的判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制度转轨、经济转型、加入世贸组织、面对金融全球化的大背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我国的金融风险确实存在不断扩大的趋势,原来被掩盖的风险将会逐步暴露出来。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面临着严峻的环境。从内部环境来看,金融监管的严峻环境表现在:(1)银行不良资产积累的风险。我国银行业在剥离出1.4万亿不良资产存量后,新增不良资产又在增加,不良资产比例并未降低;资本充足率在补充了2700亿元,达到8%之后,第二年就又跌落下来,目前金融资产以每年20%的速度扩张,而资本金却无补充来源,一不能扩股增资,二不能提高资产折旧率,三不能调整风险权重,四还限制表外业务的发展,这又如何能提高资本充足率呢?这样,呆账坏账率降不下来,资本充足率升不上去,金融盈利能力下降,优质客户群的大量流失将是商业银行发展的致命威胁。(2)金融泡沫风险。最近几年我国出现了三种泡沫:a.股市泡沫。有人说股市泡沫有那么一点,不严重,市盈率只有40倍,不算高,不构成对宏观金融的威胁。但是如果仔细看一看股票市场上的四大基础结构要素,就会发现,一旦股市出现问题,风险是无法估量的。b.房地产金融泡沫。c.储蓄存款和外汇存款转换形成的同增同减泡沫。在1998年前我国国内利率比港澳台利率高出一倍的情况下,港澳台的一批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内陆套利,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存入国内银行,这就导致在账户上的外汇储备和储蓄存款的双增长。在经过1998年的“七加一”的降息后,大陆利率比港澳台的利率低一倍,这时资金开始外逃,储蓄存款增幅出现下降,外汇储蓄也在减少。(3)我国内部还面临着制度风险。a.产权不明晰的“大家拿”病;b.追求政绩的“好消息”病;c.黑箱操作的“不透明”病。这是最严重的制度风险。就外部环境而言,从世界金融发展形势和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来看,我们面临的外部环境也十分严峻,存在着许多威胁金融安全的问题:(1)资本的非法流入流出。目前我国每年至少有100亿美元的资本外逃,在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错误与遗漏栏中相当大的部分就是由资本外逃造成的。(2)经济全球化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如果我国金融落后的经营方式没得到根本改善,很可能导致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后,负效应远大于正效应,造成加入世贸组织后挑战大于机遇。(3)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业的冲击。外资银行的进入造成国有银行优质客户的流失、人才流失,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汇率稳定的冲击,再加上国际资本的流动,使得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冲击是巨大的。(4)美国金融霸权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现在美国在国际金融组织中的发言权是最大的,这样,它就会利用这些组织对我国的经济主权乃至国家主权提出要求,这一点从墨西哥和韩国的金融危机中部已经很清楚地看到了。(5)资本账户开放的风险。现在我国仅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资本项目仍没有放开。但资本项目开放又仅是一个时间问题,利率市场化必然推动汇率的频繁浮动,只要利率、汇率口子一开,资本项目不开放也等于开放了,这就增加了资本项目管理的难度。(6)国际游资对我们的冲击。所谓国际游资就是短期资本。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统计,现在国际游资已超过10万亿美元,平均每天有1万亿美元的资本在全球寻找利润。(7)网络金融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威胁。(8)金融科技装备落后,国产化水平低,这是金融安全的最大隐患。(9)我国现在的金融监管与形势变化要求存在巨大的差距,严重落后于金融发展的需要;(10)金融立法尚有一大片空白,信托法、基金法等法律都未出台。将外部十个问题集中起来看,最主要集中到两点:资本项目自由化决策和中国金融科技装备水平的提高。四、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改进思路1.要通过改革国有企业制度,建立金融稳定发展的微观基础,这是构建稳健金融监管体系最基础的工作。要进行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以此来提高企业效益。 2.要建立完善的金融运作体系。有效的金融运作体系包括:提高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能力;改革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建立起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金融格局;发展民营商业银行,建立一批与传统体制脱离关系的以民营企业为股东的银行,专门为高新技术产业、民营成长型企业提供服务。 3.稳定推进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使金融运行转移到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来。包括:(1)人民币自由兑换。加入世贸组织后,人民币的自由兑换问题已提上议事日程,根据我国的国力,只能采取先贸易后非贸易、先长期后短期、最后开放短期的逐渐过渡的方式,中国人民币可完全自由兑换没有也不应该有日程表。(2)由分业经营进入混业经营。从近两年看,在这方面我国的步子迈得很快,现在证券业可进入同业拆措市场,保险业也可以通过购买基金进入股市,商业银行开办股票抵押贷款等。中国银行目前已集银行、证券、保险多种业务于一身,成为一个综合性金融公司了。(3)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从2000年的9月21日开始对外币利率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外币贷款利率放开,大额外币存款利率放开,由市场决定,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同业公会参照市场利率议定,由银行统一执行。外币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使中央银行由利率的决定者转变为利率的监管者。目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思路是稳步推进,先外币后人民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农村后城市,先批发后零售,这反映出了我们利率改革的谨慎原则。(4)汇率自由化。要发挥利率的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就需要汇率工具的配合。因为利率是本币资金的价格,汇率是不同货币之间的比价。二者作为货币资金价格的同质性决定了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条件下,利率调整必须考虑到汇率的协调。4.建立稳健的金融监管体系。在建立稳健的金融监管体系过程中,要着重考虑将监管的三驾马车形成合力为一驾马车,现在三驾马车的联席会议表明我国已经不声不响地走出第一步。而且在监管体系的构建上,为了更好地由现在的分业监管尽快向合业监管的过渡,需要尽快考虑与国际接轨,建立国务院直属的金融监管委员会。同时,积极发挥一线监管机构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实行适当分级监管,由现在的一级监管转变成三级监管。 5.提高金融科技装备水平,加强银行电子化、网络化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措施。 6.培养现代金融业的监管人才队伍。在做好培养工作的同时,稳定现代金融业的监管队伍,完善对监管人才队伍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高薪养廉,消灭权力寻租行为。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所谓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1.金融监管体制的组织结构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英国的卢埃林教授在1997 年对73 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进行研究, 发现有13 个国家实行单一机构混业监管,35 个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监管,25 个国家实行部分混业监管。后者包括银行证券统一监管,保险单独监管(7 个);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 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 个)三种形式。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呈现出减少趋势。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趋势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影响较大的有两类:一是英国模式。历史上,英国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采取行业自律形式,英格兰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形成了非正式监管的风格, 不以严格的法律、规章为依据,而往往借助道义劝说、君子协定等来达到目的。二是美国模式,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监管法规众多, 为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20 世纪70 年代以来,两种模式出现了相互融合的趋势,英国不断走向法制化,注重法制建设;而美国则向英国模式靠拢,在不断放松管制的同时增强监管的灵活性。不断加深的金融国际化,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双边协定、区域范围内监管法制一体化,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通过的一系列协议、原则、标准等在世界各国的推广和运用,都将给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变革带来冲击。3.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外部金融监管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功半。国外银行经营管理层的内控意识很强,国外商业银行一般专门成立独立于其他部门的、仅仅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部审计机构,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近年来,由于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以及住友商社等一系列严重事件的发生都与内控机制的缺陷有直接关系,国际金融集团和金融机构开始重新检讨和审视自己的内控状况,许多国家的监管当局和一些重要的国际性监管组织也开始对银行的内部控制问题给予前所未有的关注。金融机构同业自律机制作为增强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受到各国普遍重视。以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比利时、法国、德国、卢森堡、荷兰等国家的银行学会和某些专业信贷机构的行业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监督作用。各国都比较重视金融业工会组织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所起的作用。4.金融监管向国际化方向发展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各种风险在国家之间转移、扩散不可避免。金融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因此,西方各国致力于国际银行联合监管,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统一了国际银行的资本定义与资本率标准。各种国际性监管组织也纷纷成立并进行合作与交流。各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趋于统一和规范。(二)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局面,确立了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金融监管更具专业化,并且在改善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1.分业监管与多头监管并存,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并存,监管绩效不够高首先,我国实行“一行三会”模式下的分业监管体制,在该体制下,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为主,与其他一些监管部门如主要管理国债市场的财政部、管理企业债券市场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管理外汇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一起.在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共同实现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在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未完全有效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配合仍需加强的情况下,行业监管区隔和多头监管的并存,往往导致金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难以避免,在金融混业经营环境中尤其如此。同时,机械的“分业监管”、“多头监管”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严及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运作有着一定程度的制约作用,不仅易于积聚同质风险,而且也不利于鼓励金融创新、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其次,在金融机构产权监护人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国内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作用相对薄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内控机制难以形成,金融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要求未能转化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从而使金融监管部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提高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再次,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本身也存在监管经验不足、监管内容和手段不够规范等共性问题,金融监管信息未能实现共享,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难以保障。而随着我国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业务合作与跨行业并购的发展,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必将大大降低以金融行业划分为基础的分业监管体制的绩效。2.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健全,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首先,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不完备、系统性不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主要是由《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等法律形式构成的。一方面,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缺少针对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设计,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规制方面也是空白,尤其是当前已在金融市场实际运行的私募基金、产业基金,它们还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其进行规范。很显然,长期的法外运行,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产业基金的发展,而且也不利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在构成现有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的众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有的彼此之间甚至存在重复或冲突现象。这些都势必影响到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和金融监管行为的公信力。其次,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在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中,对市场准入、市场稽查、市场退出、谨慎性要求等基本上已经有所涵盖,但大多是原则性的简单规定,缺少相关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以市场退出的法律机制建设为例,尽管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该法的相关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而使其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差,常常不得不由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性手段加以解决,弱化了法律在市场退出过程中的规制作用,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而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法律机制、征信机构的法律规制机制、金融市场同业组织及其自律机制的法律设计的缺失更加凸显了我国金融法律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反映了政府在一些领域越位的同时,也存在着在另一些领域缺位的现象。二、造成金融监管不足的原因(一)监管目标不够明确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这实际上是将金融监管目标与货币政策目标等同看待,强化了货币政策目标,弱化了金融监管目标,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二)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并应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权和充分的资源。我国银监会作为国务院下属机构,在业务操作、制定和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时,较多地服从政府甚至财政部的指令。银监会分支机构在实际监管中很难不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当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触动地方政府的利益时,地方政府往往对监管机构施加压力,从而弱化了监管作用。(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来看,我国基本上属于分业监管模式。但是,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导致监管过程脱节、多头、分散,使监管环节出现诸多漏洞。(四) 金融监管措施不力从金融监管手段看,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赖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基本金融法律与实际工作的要求相差甚远,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从金融监管方式来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是外部监管。由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金融同业工会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在我国也极为少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监督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检查非常少。从金融监管内容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中的风险监管几乎是空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从金融监管标准来看,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检查和评级以及风险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具体量化标准,监管行为随意性强。(五)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被限制,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影响到证券机构的运作及策略,证券市场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六) 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集中现行分业监管制度,不利于银行业向“全能银行”发展,影响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对于证券、保险的严格限制、融资及投资渠道的缺乏、传统单调的业务品种,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使证券、保险行业竞争力下降。三、解决我国金融监管不足的完善对策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体制建立的,采取了分业经营和多头监管模式”,其对于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其对世界经济的危害,促使我们在反思美国金融监管缺陷、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同时,不得不认真研判我国金融监管今后的走向。我们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勇于开拓,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迅速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一)在分业监管的现实基础上,逐步趋于目标导向的统一监管模式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统一监管,都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当前我国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的广度与深度都还不够,分业监管体制总体上符合当前我国金融发展的状况,对统一监管的紧迫需求尚未形成。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还很短,开放的比例和规模也非常小,国际合作多限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证券机构和基金公司的合作与合资;另一方面,我国当前还是以分业经营为主,混业经营尚处于探索和试点过程中,金融“混业”的规模和比例也很小,就金融组织体系来说,无论是银行业、保险业还是证券业,独立的金融机构占绝大多数。银证合作、银行代销基金等也还仅仅是表层的业务合作,完全突破分业界限的分属不同金融行业的业务交叉、股权交叉等也才刚刚开始。除此之外,法律也还没有为金融混业经营提供畅通的途径。而针对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分业监管的弊端,短期内则可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等现象,逐步进行完善。当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和金融深化的突破口。伴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如房地产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金融开放和金融混业经营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单纯的分业监管体制将越来越难以适应金融业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从长远来看,我国必将建立以维护金融体系整体稳定和有效为目标导向的统一(混业)监管模式,这样有利于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少监管套利与监管真空,更加一致地监管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规范金融机构影响市场稳定的行为,更好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合理确定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金融创新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央行对全社会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防范金融创新和准金融业务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二)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目前,发达国家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目标监管,其核心是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专业知识和信息,判断最新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领域,及早发出预警信号。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也应由过去粗放式监管向风险目标监管转变;由单纯的业务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并重、以风险性监管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的方向发展;由传统的手工检查,向手工检查和现代化的计算机检查互补、以计算机检查控制为主的方向发展;由对金融违法的事后管制,向事前防范、正确引导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将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有机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我国的金融监管中,非现场检测和现场检查都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机构自身行为的影响,非现场检测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规范化的非现场检测体系、法律体系和风险监控指标,建立规范化的会计报告制度;利用计算机等先进工具,发挥网络监控作用;尽快实现对风险的事前预警,使非现场监测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导向,现场检查成为非现场检测的基本依据。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加强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协调工作,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在保持分业的基础上加强各监管机关的沟通,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针对金融业必将实行混业经营的趋势,未雨绸缪,为金融监管实现混业监管做好法律上、制度上、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现代金融是法治金融,政府权力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通过金融监管法制的调整和规范作用实现的。金融监管的绩效与金融监管立法的完善与否以及质量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面临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金融混业经营等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汲取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和教训,我国应该顺应金融发展变化,及时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具体而言,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应在加强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制建设的基础上,顺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性要求,有前瞻性地建立、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1.要及时完善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律制度,制定与其相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并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能够涵盖所有的金融业务,具有严密性、配套性和协调性。尽快制定已经出台金融法规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问题,以法律形式明确接管的具体程序及具体措施, 明确金融机构的解散原因和程序,金融机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的形式、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要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监管需求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适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弥补我国金融监管立法空白。如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对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征信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再次,顺应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趋势,立足我国金融市场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需要,制定兼顾有效性、可操作性和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实现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境外业务以及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的金融业务的有效监管;促进国际间的金融交流与发展。3.要转变监管理念,将谨慎的风险监管确定为央行监管目标,对金融机构法人以风险监管为主,实行并表监管,对其分支机构以合规监管为主。4.要实现监管方式由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为主向非现场监管为主的转变,一方面建立健全完善的非现场监管网络,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的风险监管,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减少金融管制,正确区分金融创新和金融违规,保持金融机构的竞争活力。(三) 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我国目前金融业法定监管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为适应后WTO 时期的监管需要,应加强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一是改进现有法定监管主体的权责制度,塑造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执法权的监管主体,防止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干预。二是加强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的专业水平。三是为弥补法定监管主体的局限性,应补充监管主体,建立金融同业工会,借助同业自律补救现有法定监管的不力,以同业公会充实法定监管主体和完善监管,制约和防范法定监管主体权力的滥用。(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监管当局必须在强化合规性监管的同时重视安全性监管,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束。首先,要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强化对商业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金的要求;其次,要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合理性、准确性及信息披露的可信性进行监督, 推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再次, 针对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问题,要制定相关政策,使其资本充足率尽快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外资银行的监管方面,要加强与在华外资银行的母国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的联系,严格审查外资银行的经营水平,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严格审查其拟任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防止国外金融风险在我国的扩散。加强与国际性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及时掌握国际上先进的监管准则、方式和手段,在人才培训、信息沟通、工作交流等方面提供国际合作,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大力提高监管水平。(五)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利用各种社会中介力量进行监管,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形成法定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自律组织的有效监管体系。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进行金融监管是世界普遍采用的形式,如香港银行公会、美国的基金联合会、台湾证券投资顾问商业同业公会等均属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我国金融公会组织尚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银行工会在行业内的自律作用可以大大减少国家在金融监督与矫正方面的成本。受现阶段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监管成本、监管资源等因素制约,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与实际情况总存在误差。应该借助社会审计等部门对银行的财务报表和会计记录进行检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强化信息披露,不断完善社会检查与监督机制。最后,要强化监管当局对银行安全性监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使其具有处罚的自主权。对于跨境银行,通常的做法是,母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资本充足性、最终清偿能力实施监管,东道国监管当局负责对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的资产质量、内部管理和流动性等实施监管。同时,两国监管当局要就监管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以及实际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定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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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研究论文

因为金融泡沫会爆掉,没人能在里面继续捞钱了,所以嘛,也就无所谓监管了.就像破产的工厂一样.

中央银行的职能如下:(一)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 即指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成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具体表现:1、集中存款准备金;2、对银行融通资金;3、组织银行间的清算;4、主持各外汇银行的外汇头寸抛补业务。(三)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具体表现:1、代理国库;2、对政府融通资金;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包括代理国债发行与偿还、代管黄金和外汇储备等。4、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活动,处理国际金融事务。(四)中央银行是管理金融的银行具体表现:1、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2、制定和执行金融法规与银行业务基本规章制度;3、监督和管理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 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随着银监会的成立而弱化 目前其监管范围仅限于支付结算 现金管理 外汇管理 账户管理等几个领域 而主要监管职能由银监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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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举报论文范文模板

银行工作简报范文(四) XX年我局干部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紧围绕年初职代会所确定的方针目标,以更扎实的工作和更有效的措施,向管理要效益,以服务求创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迎难而上促发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邮政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快 1、储蓄业务发展较快XX年市局给我局下达的邮储余额净增指标为200xxxx,但是由于银行转存款利率的下调,一年内完成200xxxx元净增额肯定是完成不了收入任务的。因此在年初职代会上,我们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提出了必须在第一季度完成全年储蓄余额净增任务的工作目标。同时加大了职工揽储力度和考核力度,实施压缩在途资金在0.xxxx以下、控制库存现金在xxxx以下、加快资金归行率等办法来提高储蓄余额的含金量,以增加储蓄收入。第一季度我局储蓄业务是历年来完成最好的,截止3月20日,累计余额达31,77xxxx元,上划资金4,85xxxx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计划指标,受到了市局的表扬。但是第二季度由于我们举办了保险推介会,其中42xxxx元的保费中有8xxxx以上资金都来源于邮政储蓄,加之四、五月份又是农村播种季节,也是用钱的高峰,想保住一季度的邮储增长额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号召职工抓好储蓄业务,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止6月20日,我局邮储净增余额3,65xxxx元,仅比3月20日少了7xxxx。在第三季度,我们又加大了储蓄业务的发展力度,截止11月20日,我局实现了净增储蓄余额656xxxx元,完成了全年计划的182.xxxx,创下了我局储蓄净增余额的新高。 2、代办保险业务发展突出 邮政代理保险业务是邮政金融实施战略调整的重点业务,是规避金融风险、调整业务结构、实现多元化经营的有效手段。XX年是代理保险业务向科技化、成熟化、可持续化发展的关键性一年。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出的《关于加快XX年代理保险业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局的要求,我局把代理保险作为做大、做强“代”字号业务的切入点,充分利用邮政网络资源优势,努力开拓农村市场和大客户市场业务发展,积极与平安、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的合作,联合开展各类营销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业绩。为了充分做好这顶工作,我们先后召开了三次发展保险业务工作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奖励办法,邀请市人寿保险公司的讲师传授保险业务发展经验,并借鉴辽阳县局召开保险推介会的成功经验于4月29日召开了“鸿泰纳祥、绿衣献爱”保险推介会,实现保费42xxxx元,超出了原订的30xxxx元目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今后保险业务的发展开了一个好头。这次推介会中共有1xxxx储蓄单位、6xxxx个人参加揽收,职工们为了这次推介会都做了不少的牺牲,付出了很多的心血。这也说明了我们是一个非常团结的集体,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团队。 3、 其他 业务发展较快 按照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我们积极开辟联合发展领域,寻求与电信、移动、联通、保险等企事业单位的通力合作,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今年5月份,我局开展的代售网通话费充值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仅一个月的时间就卖出了充值卡5xxxx多元。 另外,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我们还专门研究了**的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适时调整了业务开发重点,积极开展函件业务。今年许秀飞同志不辞辛苦,多次攻关,成功地开发了县政府、职教中心、国土局、法院、一中、北甸实验学校、**发电厂等七家邮资封业务,为局创收2.xxxx元。同时他抓住“五女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机会,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发行“五女山山城个性化邮票”,为局创收4xxxx万元。另外,我局还开发了大雅河漂流邮资明信片XX枚,为移动公司制做了XX枚企业拜年卡,使我局在邮资明信片业务和企业拜年卡业务发展上实现了零的空破。 (二)、邮政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服务是邮政的永恒主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之本。今年,我们把对外服务工作的要求提高到了以服务促发展的高度来对待,把改善服务作为企业经营的重要举措,以桓邮字[XX]1号文件下发了《**邮政生产服务考核标准》,并根据《本溪市邮政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职工的对外服务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考核标准》我局在第一季度组织了以陈东副局长为首的联合检查小组于三月三日至三月十三日对全县十九个支局、班组及储蓄所进行了生产服务工作专项检查,对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的5xxxx职工进行了处罚,对服务质量较好的投递班和泡子沿支局给予了奖励。通过检查,全局职工充分认识到了对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都能自觉履行各项服务职责,使自己养成良好的行业规范和职业习惯,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我局职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第二季度明显提高。另外,为了使营业员、储蓄员、投递员等工种的对外服务工作更规范,今年我局共举办的两期业务培训班,共有职工6xxxx次参加了培训。此外,我们还在3月份开展了全县星级营业员、投递员资格评定考试,对原有的星级营业员、投递员进行了重新评定,共评定出星级投递员五名、星级营业员2xxxx。 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现在我局职工着装整齐,态度和蔼,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对用户热情周到,基本杜绝了用户有理由申告,邮政信誉不断增强。 (三)、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工作一向是我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尽管在我局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对各支局、班组安装了夜间远红外线报警器1xxxx、 110联网报警器xxxx、关门提醒器1xxxx。这些设备的投入使用不仅提高了物防、技防的能力,也为确保资金的安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与此同时,我局根据《邮政局(所)营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安全生产工作展开表》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针对我局营业网点多、服务面广等特点,成立了视察、安保为一体的联合检查领导小组,今年我们共进行了综合大检查xxxx,安全保卫专项检查xxxx,进行防抢演练xxxx。半年来由于我们制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工作到位。从而保证了我局的各项工作都能安全的开展,多次受到省、市局的表扬和认可。 (四)、其他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 1、职工业余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我们坚持把节日、纪念日与企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今年我局在“三八”妇女节和“五一”节日期间举行了职工知识竞赛,使职工在工作之余仍能保持良好的学习劲头。在“七一”时我们还举行了职工拔河比赛和四人组合跑比赛。在“十一”期间,局工会组织了职工运动会(排球、篮球比赛),党政领导与一百多名会员一起参加了比赛活动,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这些活动从组织到准备各项工作都安排有序、落实到人,各单位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也充分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激发了职工爱邮政、爱企业、爱岗位的热情,文明之风在全局盛行,也使得我局顺利的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各种劳动竞赛开展的有声有色 为了更好的调动职工发展业务的积极性,今年局工会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积极配合行政抓好劳动竞赛活动。2月份我们开展了储蓄业务劳动竞赛和汇兑业务劳动竞赛,促进了我局储蓄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使我局在第一季度就完成了全年的储蓄余额净增计划。3月份我们又开展了物流大客户揽收活动和长途注册业务主题营销活动竞赛,为我局开展物流业务和代办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促进新业务的更好发展,我们还制定了关于代理保险业务和卡哈拉业务的发展奖励政策,使我局的业务呈多元化发展。通过这些竞赛活动的开展工作,使我局的业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3、加强了设施建设 为了美化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邮和办公条件,树立邮政良好的社会形象,我局先后为1xxxx支局安装了大的局名牌,更换小局名牌、储蓄牌、营业时间牌、代办业务牌、委代办牌51块,引进梧桐树、果树等近20株。另外,为了配合五女山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我局对邮政大厦重新安装的装饰灯,现在我局的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满院飘香,用户用邮倍感温馨,职工工作神清气爽。 为了使我局的业务分布更加合理,今年我们将原城西支局拍卖后,又在江城花园购买了一处新的营业网点,现在已经对外营业,不仅方便了西关用户用邮,而且一定会给我局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虽然经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其主要表现一是营销体系不完善,市场开发力度不够,有的新业务还有待于深层次开发。二是业务发展不平衡,基础业务的低迷状态仍然不能回升。邮储比重已经占到78.xxxx以上,可能会给企业的未来发展带来后患。三是经营和服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经营意识淡薄的问题仍然存在,应该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特别是对外服务的工种更应加强等等。这此问题给我们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明年,我们将认真反思,从自身做起,克服不足,发扬成绩,为企业发展大局着想,力争在明年有个实质性的改变。 银行工作简报范文(五) 时光荏苒,一年的时间转瞬即逝。回顾即将过去的,我在邮政储蓄银行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经过自己不断努力,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认真执行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以用户满意为宗旨,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努力为储户提供规范化和优质的服务,取得好的成绩。 (一)我在不耻下问中收获了成长。我作为邮政储蓄银行刚入道的新兵,有着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和对未来职业的茫然与憧憬。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胜任本职工作,我不耻下问,不断向单位同事虚心请教学习,努力让自己迅速融入角色,尽早成为二桥邮政储蓄银行的称职员工。一年来,在单位领导的关怀指导和单位同事的关心帮助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已经熟练撑握了各项业务技能、办理程序。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自己不断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使我终于从一名新入行的新手正式成长为一名轻车熟路、应对自如的熟手,真正成长为一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邮政储蓄银行新职员。 (二)我在辛劳付出中得到了回报。尽管我是刚进入二桥邮政储蓄银行的新职员,但在短时间内却获得了领导、同事们的认可和信任,这是我莫大的荣誉。我常常以此为动力,不断鞭策自己。要在工作中肯于吃苦,甘当老黄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当前,面对银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是摆在我们银行业面前一道难题,尤其邮政储蓄银行与其它银行相比没有太大优势的前提下,更是困难重重。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我毅然弃“小”家而顾“大”家,将小孩交由自己父母带养,全身投入到工作当中,利用自己是本地人的人际社会优势,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夜间深入拆迁对象家中,主动向客户营销我行产品,耐心解释分析邮政储蓄银行为他们服务中带来的利弊以及他们所关心的利益问题,赢得了拆迁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圆满完成了在拆迁对象中接纳储蓄3000万的工作任务。虽然无暇顾家,也搭进了休息时间,但通过自己的艰辛付出却得到了回报。 (三)我在竭诚服务中赢得了笑容。优质的银行源于优质的服务。文明规范服务是社会发展对服务行业提出的要求,也是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我心中始终奉行“心想客户,心系客户,想客户所想”的服务理念,认真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做到行为规范、语言规范、操作规范,努力为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方便。服务无止境,只有不断超越自己、挑战自己才能给客户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促进了业务发展。我始终把邮储银行当成自己的家,把客户当成自己亲人,凭着自己满腔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把一颗真诚的心传递给客户,赢得客户的信赖与笑容。在我看来,客户满意就是我最大的 幸福 和快乐。 (四)我从敬业守道中感受了快乐。我坚信只有与自己的职业紧密结合,立足本职,脚踏实地,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与目标。我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就像雷锋同志说的那样“做一颗永不生锈的镙丝钉,拧在那里就在那里发光”。我热爱这份工作,总是以务实求真、一丝不苟的态度处理每一笔业务;总是以自然豁达、亲切真诚的心境接待每一位客户;总是以全身投入,尽心而为的工作作风完成交办的每一项任务。在工作中,我常常不断提醒自己要善待别人,在遇到不讲理的客户时,总是试着去包容和理解他人,在得到客户的理解和尊重时,我总是满脸的幸福和快乐。虽说银行柜员的工作是一份枯燥无味的反复工作,但在这简单的反复中却能收获到工作的快乐。 二、工作计划 在即将到来的一年里,我将坚持不懈,努力做得更好。紧紧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以账户为基础,抓大不放小”的目标,采取“确保稳住大客户,努力争取小客户,积极拓展新客户”策略,为邮政储蓄银行做出新的贡献,我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服务”。 (一)做好诚信服务吸引客户。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树立邮政储蓄银行诚信品牌形象。首先,从我做起,做到诚信服务,诚信待客,诚信纳储。通过诚信服务来提高我行的信誉和声誉,以吸纳更多的储蓄户,尤其要争取个体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成为我行的重要客户。 (二)做好精细服务留住客户。用心服务,客户至上,注重细节,追求完美,一直是我追求的目标。我要通过细致化、个性化、 专业 化服务,帮助储户理财,想储户所想,急储户所急,让储户真正感受到我们服务的无微不至,让客户自觉留在我行,并且争取新的储户转入我行。 (三)做好真诚服务打动客户。我要紧紧抓住贵阳市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和我行所处的地缘优势,针对特殊群体、特定人群制定点对点的服务策略,用真心、用真情、用真意去服务客户、感化客户。让客户真切地感到我们的服务是实实在在的、是设身处地为他着想的,让客户真正被我们的服务所打动而留在我行。

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债务危机的形成既有银行、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政策、结构、法制方面的原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国有银行危机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系统性银行危机银行挤兑银行重组资产管理公司债务重组

论文摘要:当一家或多家银行出现严重问题并对实体经济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时,即会出现系统性银行危机。这种危机将会严重影响支付体系,减少信贷流量以及破坏资产价值。因此,分析其成因、代价及管理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当一家或多家银行出现严重问题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时,即可以认为发生了系统性的银行危机。这四个特征是:(1)银行不良资产超过总资产的10%;(2)挽救的成本至少达到GDP的2%;(3)至少大部分的全国性银行发生了问题;(4)发生了银行挤提或政府为了应对危机采取了紧急 措施 ,如冻结存款、延长银行假期等。系统性银行危机将会严重影响支付体系,减少信贷流量以及破坏资产价值。因此,分析系统性银行危机成因、代价及管理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系统性银行危机的成因

银行体系危机通常来自于相互影响的多个方面,因此这种银行危机的危害性很大。大体上可以从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这两个方面进行分类。

(一)由微观经济原因造成的危机很大程度上与银行的管理不善有关

松弛的贷款制度可能会助长资产价值泡沫,或导致银行资产的过度集中。不健全的风险控制措施往往是一些危机发生的重要成因,并会导致种种资产负债表的缺陷——造成很大的资产负债表货币或期限的不匹配,或资产质量的恶化,或导致巨额的亏损。资产负债表有缺陷的银行最容易受到冲击,甚至是一些较小的外部事件都足以导致信心的丧失和大面积的挤兑。

(二)由宏观经济原因造成的危机往往是由银行体系的外部因素引发

在强有力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下,管理十分健全的银行体系也有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恶化的影响而出现问题,造成银行危机。尽管管理良好的银行能够吸收一些宏观经济冲击,但是,持续的不合理的货币、汇率或财政政策带来的金融压力可能会超过银行的抵御能力,从而影响到其清偿能力,迫使其从事一些高风险业务。这些政策主要通过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结构产生效应。例如,如果对政府存在巨大的风险暴露(往往是由于高收益政府债券),就会增加不可持续的财政政策对银行的影响。另外,虽然 金融合同 的美元化可以提高中介程度,但也会使银行受到不合理汇率政策的影响。这是因为即使在货币完全匹配时,银行也会暴露出未对冲汇率风险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即使总体上看,资产负债表的结构是合理的,银行也会受不可持续的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导致出现较高和波动性较大的利率。

二、系统性银行危机的代价

虽然金融危机并非经常发生,但是银行危机却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1980—1995年间,约2/3的IMF成员国经历了较为严重的银行业问题。银行危机比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倒闭更能对经济产生大的外部负效应。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银行危机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收入以及福利水平,给一个国家或地区带来一系列不良影响及后果。

(一)严重影响直接相关利益方的利益

这些利益方包括:(1)银行的股东,其所持有的股本权益会减少甚至消失;(2)存款者则面临着其部分或者是全部银行存款的丢失以及重新进行投资组合的成本;(3)银行的借款者,如果是依赖于银行提供资金,则不得不转而寻求其他的资金 渠道 ;(4)纳税者则要支付拯救银行的各项支出。这些都是银行危机给特定的群体以及行业部门带来的直接损失。而且,银行为了区别“好”和“不好”的客户,会用较长的时间收集积累客户资料,一旦银行倒闭,这些信息都丢失了,还会增加整个社会重新收集所需信息的成本。

(二)引发大量财政支出

系统性银行危机引发的财政支出包括恢复金融体系所产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对银行注入资本以及支付给存款者的各项费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当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结合在一起时,解决危机的财政支出更加巨大。各国解决“双危机”的费用平均达到年度GDP的23%,而单独银行危机的解决成本只需GDP的4.5%。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目前尚不清楚,但是货币危机往往导致银行危机,或使银行危机变得更为严重。

第二,发展中国家为解决银行危机的费用高于工业国家(该费用是指银行危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且发展中国家单个银行危机也更易演化成系统银行危机。差异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银行体系和整个经济体系比较健全,更能抵制住冲击。但随着发达工业国家25%的出口、40%的直接投资都流向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例还在呈上升趋势),使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当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这些国家发生银行危机不仅会阻碍本国的经济发展、影响对外贸易、削弱一国吸引外资的能力、增加一国政府的负担,也会影响到工业国家的发展。

第三,银行体系在整个金融体系中越有主导地位(用银行信贷/GDP来衡量),解决银行危机的成本就越高。例如,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储贷危机中,由于美国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作用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而言重要性较低,所以解决危机的财政支出只有年度产出的3%。相反,日本的银行在进金融体系的作用则相对重要,所以其解决费用在2001年达到了GDP的8%。

(三)导致经济衰退和失业率升高

系统性银行危机会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甚至出现负增长,这已经为许多国家的实践所证实。Andrew Rose在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危机之后发现,对经济影响范围较广的银行恐慌持续一年,该国的GDP将下降1%;持续两年,将使GDP下降3%。Friedman andSchwartz(1963)认为,银行危机会造成货币存量的不可预测地急剧萎缩,从而导致经济陷入衰退。Bernanke(1983)就把美国的经济大萧条归因于银行危机截断了“信贷渠道”,投资受到银行危机的影响,导致整个社会的产出受到影响,并意味着长期的经济发展也受到影响。另外,根据IMF《国际金融统计》各期的统计数据可看出,20世纪90年代的欧洲、拉美以及亚洲三大危机均伴随着失业率的升高。虽然银行危机和失业率上升之间精确的数量关系难以确定,但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银行危机确实会带来失业率的上升。

四)影响货币政策的效果

系统性银行危机会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的操作目标(如利率)、中间目标(如货币或信贷总量)和最终目标(如稳定物价)之间关系的稳定。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的重要前提是基础货币与宏观经济目标之间存在稳定关系。但银行危机发生时,当局往往会要求银行提高准备金水平,或者公众会挤提,这些均会改变货币乘数,破坏货币供应量与宏观经济目标之间的稳定关系。据IMF对部分发生银行危机的国家调查结果显示,银行危机往往导致货币需求和货币乘数处于不稳定状态。在阿根廷、智利、加纳、菲律宾和乌拉圭,货币乘数在银行危机发生前和危机发生的过程中出现了剧烈波动。其他学者的研究也表明银行危机对基础货币和货币乘数均有较大影响。严重的银行危机还会使货币政策难以正常地执行。因为当局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不敢动用紧缩的货币政策,害怕这样做会令本已陷入困境的银行更加处境艰难,但是结果只会令情况变得更为糟糕。 三、系统性银行危机的管理对策

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国家条件,如危机的成因、宏观经济条件和该国的发展前景、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内外部传导的风险以及其他可使用的解决工具等,来制定系统性银行危机的管理对策。这些对策通常包括危机的控制、银行重组以及资产管理和公司债务重组等这几个相互联系的措施。

(一)危机的控制

货币当局应采取各种稳定银行负债的措施来控制系统性银行危机。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应向具有清偿能力的银行体系提供充分的流动性,以保护支付体系,并使当局有时间找出危机的原因,制定出适当的对策。特别在流动性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央行应使用其货币工具来中和由此而产生的货币供应的增加。在高度美元化的经济体中,央行提供紧急流动性的能力受到国际储备水平、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等因素的影响。此时,如果无法满足流动性问题,则需要央行在银行问题的解决上采取全面担保等更为大胆的措施。

若上述稳定性措施无法控制危机,当局只能诉诸于行政措施,避免货币失控。这种措施包括对存款的证券化、强制性展期或是对存款进行冻结。这些措施会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存款人提取款项的能力。行政性措施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扰乱,因此应作为其他措施都失败的情况下的一种阻止挤兑的最后措施。

(二)银行的重组

通过银行重组可以恢复银行体系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具体来讲,可以根据统一的作价标准收集数据,搞清银行亏损的规模和分布,将银行分成有生存能力并符合监管规定的、没有生存能力并不具备清偿能力的以及有生存能力但资本不足的三种类型。所有具有清偿能力但资本不足的银行都须提出可接受的结构调整计划。对于资不抵债的银行,应加以干预,并将其转给负责银行整改的机构,由其来决定是否将其关闭,还是让其继续开业。如果关闭一家银行,则应确定如何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管理,包括不良资产、良好资产和存款。如果让一家银行继续开业,整改机构则须决定一些选择方案,包括是否用公共资金对该银行进行重新充实资本,立即将其出售或是作为与某个私人机构进行合并的对象,或是将其与另一个有清偿能力的由政府所有的银行进行合并。任何一项经营计划都可能会出差错,股东必须随时准备采取纠正性措施。此外,当局须对今后经济可吸收的业务量提出看法,并制定银行评估的标准,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

在重组策略中应对负担的分担问题做出明确的决定。银行危机反映了银行及其借款人的亏损。这种代价应由银行股东、存款人、其他债权人以及纳税人来承担。这种代价如何支付以及如何将这种代价在不同的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既是一种政治决定也是一种技术决定。对此,必须在制定对策的过程中加以考虑。此项工作是十分棘手的,因为亏损的确定是十分困难的工作,不良贷款也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值,而且随着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亏损的规模也在不断改变。解决这些问题须有强有力的和有凝聚力的政治领导。

一旦银行体系稳定下来,公司的重组和资产的处置都上了轨道,当局即需转向强化金融体系和促进其重新中介化。此阶段的任务包括确定私人和公共金融机构的角色,加强审慎监督和监管监督,提高透明度。市场纪律必须得到加强,对危机最严重的时候采取的一些保障措施须安全、有节奏的逐步取消。破产银行的退出规则须予以加强;有关的法律、司法以及机构框架须得到强化,以促进一个有效的、竞争性的银行体系。

(三)资产管理和公司债务重组

在处理不良资产方面,银行可以对贷款的结构进行调整,对贷款进行清算,或是将此资产出售给某个专业机构进行处置。这种资产管理过程是与公司的结构调整交织在一起的。设计不善的公司债务重组方案会妨碍金融部门的结构调整,甚至会使其出现逆转现象。此阶段危机管理的目标是寻求做出使银行可以维持正向现金流动,深化与有清偿能力借款人业务关系的安排,以及鼓励公司债务的重组。

银行和公司必须以及时、有序并公平分担负担的方式对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政府往往也需采取措施确保银行在与借款人进行谈判时不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必须强化正式的破产规则,同时,应建立制度和机制,鼓励进行庭外解决。对公司债务进行财务重组应在更为广泛的对公司的业务进行重组的背景下进行,这是公司保持其盈利能力、进行新的投资和取得银行贷款以及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条件。如果无法对贷款进行重组,应对其加以清算,或是对抵押品进行拍卖。

从制度上看,受损资产的管理可有几种选择。对于不良贷款,可由银行加以管理,或是出售给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这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是私营的,也可以是公有的,尽管每种方案都有其优点和缺点。 经验 表明,政府拥有的集权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对最大程度地提高其回收价值没有太大的积极性,加上业务还可能会受到政治影响,因此通常私营金融机构的对策会更为迅速、更为有效,并且可能会在问题规模较大或所需技能达不到时发挥更大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商业 银行风险 风险防范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风险是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之一,关系国家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股份制改革背景下,特别在我国加入WT0后,国有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尤为值得关注。本丈在界定商业银行风险基础上,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戍因,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

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结构体系的主体风险问题由来已久,制约商业银行发展在股份制改造背景下,以及我国加入W TO.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问题尤为重要。

一、商业银行风险的界定

商业银行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由于商业银行处于不确定性环境中加之内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暴露导致银行价值遭受贬损或者收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性质,导致其经营中的每一项业务都伴随着较高风险,包括存款的吸收,贷款的发放以及衍生金融产品的推出和中介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缘自自身管理弊病管理弊病被忽视或得不到根治不断积累和加深在外界风险环境的刺激下就可能发生危机。

新巴塞尔协议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了明确分类具体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各种风险之间相互独立,通常可相互转化。商业银行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自身资本金比率不符合要求:二是内部管理不善,信贷管理水平低下内部控制不健全违规操作现象普遍甚至出现挪用公款、携款外逃现象:三是存款准备率水平低,存款人一旦挤提存款,银行就会出现支付危机:四是贷款核准制度不健全贷款到期时违约.或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银行不良资产增加.收益能力下降.信贷资金周转困难。客户可根据银行活动的一些指标体系初步判断.预警银行风险,减小损失。

二、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

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多样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银行风险的内部成因一般容易控制和管理,而外部的环境因素银行个体一般难以控制:但可以利用预警系统发出的信号调整经营策略。概括起来商业银行风险成因主要有

1.资本金比率低御险能力弱

我国经过股份制改造之后的新型商业银行的资本金风险并不突出,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存在比较严重的资本金风险,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从监管的角度来看资本充足率是银行安全的重要保证。资本充足率越小,风险越大,安全度也越差因为资本占资产的比率越小当资产一旦发生损失时,给予补充的能力越小。巴塞尔协议为了加强银行经营的安全性,强行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最高,2002年资本净额为188179亿元,虽然比2001年的1827.90亿元略有增加,但由于加权风资产总额由2201020'fZ,元增加到2309861亿元,因此资本充足率由830%降低到815%:而中国工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则由2001年的576%下降为2002年的554%。

2004年1月国务院批准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6月,建行和中行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协议,分别向信达公司移交不良贷款1298亿元和1498亿元。这是政府使建行和中行上市达到8%资本金充足率而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注资。另外,银行自身的利润留存则由于盈利水平低下而难有作为。在资本金补充不力的情况下,资本金的消耗与流失现象却日益严重,主要表现为不良信贷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的贬值等。

2内部管理不善.防险意识差

商业银行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内部管理问题积累的结果,管理不善主要体现为风险意识薄弱,缺乏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从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来看,银行”重贷轻管”“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贷前调查不细贷时审查不严,贷后检查不力,缺乏动态的跟踪监测。在内部控制制度上,内部授权授信制度、贷款审核审批制度.信用证和承兑汇票的签发制度等形同虚设.难于有效执行。甚至某些职员游离于内部控制制度之外,无约无束利用职权挪用公款,甚至携款外逃。

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过程中对风险的重视,管理不够。商业银行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如利率、证券市场行情、周边国家经济情况等的变化不够敏感应对风险能力差。

3盈利模式单一化险水平低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比重较小只能提供较少的银行服务与产品,利润来源单一。国有商业银行传统产品与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80%以上存在产品单一性.同质性.网点相似性的特点中间业务.个人业务开展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平均为8%,最高为17%,有的甚至不足1%。而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

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盈利空间小。这种单一的盈利模式可能导致恶性循环银行为达到业绩要求,往往发放大量放贷争取客户.放松信贷审核标准导致不良资产的增多.为银行风险埋下了隐患另外这种模式的盈利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对利率管制的影响。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途径

1进行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股份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最具有代表性的产权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产权模式的最佳选择,应当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转换的主要方向。股份制改革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能够有效理顺国有产权关系,重新定位其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彻底消除行政干预。国家作为大股东只能以股东身份发挥作用.真正实行政银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在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集聚资金,解决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单一和资本金匮乏问题。同时.银行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和规模内尝试参与市场交易.改善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实现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的最佳组合。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自身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清除违规操作滋生的土壤。包括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人事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

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在丰富的业务数据、科学的管理模型以及高素质的专家队伍基础上.包括对风险的识别、度量、控制和监测等四个部分。目前,许多外国银行已经开始使用新一代风险测量模型.风险管理部每天用风险价值VARN算市场风险.跟踪信用风险.分析收益与业务量的关系.计算边际收益和违约概率.并据此确定准备金数额和配置经济资本。加入WTO后.利率和汇率管理体制逐步放开.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出现.银行风险敞口不断增加.这就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纳入到整体的风险管理范畴,加以全盘统一规划,从组织、技术、人员上做好准备,逐步推行全方位风险管理模式。

3.拓展业务范围,转变盈利模式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的客户不断流失,银行急需改变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的盈利模式,必须拓展业务范围.进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一是全力推进国际业务的发展。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抓住机遇.加大国际业务发展的力度,将经营资源和管理资源向国际业务倾斜,促进国际业务快速发展。二是多元化地推动收费业务发展。银行业属于服务行业,对自己提供的服务收费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对许多业务还没有收费,严重影响银行收入能力。2003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三是创新代客理财工具和渠道。代客理财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服务功能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理财意识。投资意识的逐渐增强.社会公众的理财愿望日益强烈这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

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在防止不良资产增加的同时.要拓宽思路解决存量不良资产.防范随着银行改革深入而产生的信用危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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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模板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受市场的影响加重,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格局下,中国的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商业银行一方面存在经营风险和大量的效率损失,一方面又缺乏进行体制改革、改变现状的动力,整体陷入一种低效率的均衡状态。 这一切都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正视问题,并且尽快解决问题。商业银行制度的改革是首要问题。无论是我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还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制度安排上都存在着缺陷。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实质上是产权主体单一抽象的自然人产权形式,政府行使国有银行的财产所有权,政府的职能又通过中央政府部门引导、控制和监督。这种产权模式导致银行产权关系模糊、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利润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等不良状况的出现。因此要解决国有银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对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行股份制改造,促使其向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转变。另外,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我们必须减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上的差距,减少认识上的偏差,首先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其它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在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再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调整:(1)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3)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

(一)信贷风险管理实施《新巴塞尔协议》是一项旨在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系统性工程,需要采用如下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包含以下五个因素:风险策略、分析工具、组织架构、管理流程和信息系统。1.风险策略。银行的风险策略是根据利益相关者(股东、债权人、客户、员工)的价值取向、银监会和巴塞尔协议的管理要求制定的。风险策略直接关系到银行的风险偏好、要求的风险回报水平等,因此风险策略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银行会采取怎样的组织构架、管理流程与风险工具。2.分析工具。根据风险管理策略,结合银监会和《新巴塞尔协议》的具体规定,银行选择所要采用的分析工具(如信贷风险内部评级模型),设计信贷风险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3.管理流程。分析工具可以在监控点对管理流程提供定量指导,而执行管理流程的人员也可根据其经验对分析工具给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以充分发挥两者的优势。分析工具和管理流程之间存在互动作用,即在使用过程中不断优化模型的准确性,而模型准确性的提高又可以提高信贷管理流程的效率。4.信息系统。根据分析工具所采用的模型和数据需要有先进的信息技术予以支持,如评级规则引擎和数据集市等。否则,先进的分析工具只能停留于书面,很难付诸实践,同时管理流程也需要在系统中进行固化,可以提高流程效率与质量,降低流程成本,同时系统本身也可以在流程中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5.组织架构。无论多么先进的分析工具、管理流程与信息系统,都必须运作于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等)之上。因此,组织架构的设计与实施也是建设全面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之一。(二)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操作风险是一种比较难以控制的风险。目前全世界的银行业也没有一种较好的方法来控制和计量它。《新巴塞尔协议》要求2007年所有的银行都要开始按照协议规定的三种方法的一种来计算经济资本,进而控制操作风险。但据调查,到2006年底,全世界能够满足《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只有大约38%的银行。另外60%多的银行都不可能在2007年以前开始对操作风险实行管理,它们的预期实施时间是2010年到2012年。因此对《新巴塞尔协议》在全球的顺利实施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的。操作风险难以控制的原因在于它跟人的关系密不可分,相互关联,而人的道德风险、行为特征又相当难以控制,这一点国内和国外都是一样。目前部分银行计量操作风险经济资本的方法主要采用加权平均法,即将银行前三年的收入加总平均,再乘一个系数。当然,《新巴塞尔协议》介绍了三种方法,分别为: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加权平均法属于基本指标法类。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及解决对策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及解决对策论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在发展上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也正在不断扩大增多,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做好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对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就针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展开深入研究讨论,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同时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在找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主要分为投资风险、财务风险、政策法律风险及关联风险等。关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中存在种种风险,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由此可见,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开展业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分析

1.1投资风险

关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用扩大风险,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一些已经有过合作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投资,也就是说证券公司是商业银行实现投资活动的中介载体,商业银行将需要投资的资金直接投入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再将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资本市场,这种操作方式就是商业银行将资金投资管理权全权交给证券公司管理,然而这种投资方式会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逐渐扩大。第二,证券公司初出现运营危机,因为证券公司是商业银实现投资的主要载体,如果证券公司财务上出现状况,将会严重影响到商业银行。第三,金融监管出现的盲区,会大大增加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

1.2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是商业银行投资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之一,主要是指母银行和子银行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由于子银行多次重复使用一笔资金,从而使得母银行投资风险增大。那么,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财务杠杆风险,主要指的是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业务上的负债能力,一般来说,商业银行的财务杠杆在一定范围内过高,是相对安全稳定的,但是如果商业银行的财务杠杆超出了可控制的范围,则非常容易引发商业银行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资本重复计算的风险,当发生资本重复计算的情况时,将会使得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受到不利影响,并且会大大降低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

1.3政策法律风险

近几年,我国相关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都相对来说略显松懈了,这对于商业银行发展投资业务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但是,对于商业银行的投资业务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不是非常完善,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业务时没有完善的政策法律保障,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大大增加。并且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活动时,需要受到证监会和银监的共同监督,如果商业银行内部部门之间出现无法协调的情况,就会使得政策法律风险增加。

2、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2.1风险防控体系不全面

风险防控体系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实施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稳定开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商业银行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存在很大缺陷,不能有效管理投资业务的风险,其中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业务主体独立问题;二是主体风险承担问题,这也是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体系不全面的主要表现。首先,从业务主体独立的问题上深究,关于商业银行的的投资业务在银行内部单独设立了一个部门,总体的管理权归商业银行所有,在这种模式下不利于银行投资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其次,关于主体风险承担问题主要体现在信贷为主的风险防控体系以及风险防控意识薄弱这两个方面。

2.2风险管理文化冲突

风险管理文化冲突是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关于风险管理文化冲突主要值得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文化与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文化之间的存在的冲突,由于各自不同的风险管理文化,其各自所实施的具体风险管理措施也存在差异。在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其风险管理主要倾向于风险回避,也就是尽量避免风险的发生,而在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注重的是分散风险,将投资银行的风险合理的分散开来,使得风险维持在可控制的范围内。通过这两种风险管理文化的对比,可见传统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比较保守,而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比较先进,在两种不同风险管理文化的冲击下,增加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难度。

2.3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风险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有着决定性作用。从目前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人员来看,普遍存在风险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素质较低的问题,这样会大大影响商业银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不能够对投资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很好的防控和规避,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所需要的不仅仅是能够管理投资银行的风险,还能够处理好传统信贷业务风险的'管理人才,但是目前商业银行比较缺乏这样的综合型风险管理人才,并且商业银行现有的风险管理人员中很多都资历尚浅,缺少丰富的风险防范实际经验。

3、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提升对策

3.1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风险防控体系是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必然要求及重要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落实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体系保障。那么,关于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落实:一是,必须从思想上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对于商业银行中的投资业务必须形成正确的风险防控意识,并且针对专门的风险防控部门应该形成统一的风险防控意识,让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观指导具体的工作。二是,由于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与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两种模式共存,所以,应该建立多样化的风险防控体系,满足不同管理模式下的不同需求,

3.2重塑风险管理文化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发现风险文化冲突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文化之间存在冲突,因此,重塑风险管理文化是落实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元素,也是其发展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由传统的信贷业务转变为与投资业务共同发展的模式,所以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也由传统的信贷风险管理转变为与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并存的局面。那么,在两种不同的风险管理文化情况下,应该让风险管理文化逐渐多元化和多样化,使得两种风险管理文化能够共存,使得两种不同风险管理文化本质上的差异能够得到缓解。要促使多元化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就应该让不同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人员增加交流沟通互动的机会,让部门对各自的风险管理业务更加熟悉和了解,从而促进风险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并且帮助部门同事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帮忙的风险管理文化。

3.3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

风险管理人员不仅要具有较好的职业能力,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是目前发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关于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主要可从以下方面落实:首先,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完善内部学习和培训机制,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对于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内容,让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意识,并且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时还应支持鼓励不同部门之间的人员多交流沟通,能够增加同事之间的默契,这样在工作过程中就能更加得心应手。其次,风险管理人员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学习更多更深层次的专业风险管理知识,从而将这些知识应用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

4、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落实好风险管理工作也是商业银行发展投资业务至关重要的举措。在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探讨的过程中,发现依然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函待解决,如风险防控体系不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冲突及风险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应采取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重塑风险管理文化及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素质等措施。

5、参考文献

[1]杨志明.探讨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等投资银行的业务风险管理工作[J].现代国企研究,2019(04).

[2]田韬.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24).

[3]鲁文兰.基于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研究[J].现代国企研究,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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