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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论文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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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论文研究方法

建议你从人性与野性的归属入手,肯定很精彩。参考书 FREUD的不错,可以看看另外,美国有不少相关的批判书 PETERSON系列。名字叫做 LITERATURE CRITICS。

只找到这些,希望对你有用。<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我觉得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其实《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不止一个优点还有很多精彩的文章,有趣的语句,新鲜的词语……最精彩的地方还是它的惊险,就比如说:巴克差点被洪水冲走、还有它差点被淹死、差点被棍子打死、差点被鞭子抽死……。《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还不止这么一点精彩,还有许多我说也说不完的好看,我希望同学们喜欢这本书,并向我借!《野性的呼唤》观后感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狼一只灰褐色的草原狼在绿茵茵的草原上飞奔着扑捉一头羚羊,这看似平凡,却又带点残忍。而我却认为这是一种美,一种野性的美。狼在草原上颠簸着的灰色身影,它那暗淡而又松软的毛在飞奔时根根变得如此硬直而又光亮,它那隐藏在肉掌里的爪子,在跃身扑捉时突然从肉掌里“蹿”出,在太阳的折射下好象锋利的刀刃,它的一举一动,每个细节,好不隐含着一种野性的美,体现出王者的风范,在让人毛骨悚然的同时,也叫人震撼。英格玛音乐是抒情柔美的,音乐是欢快愉悦的,音乐是节奏感强烈的,音乐如果浮浅的看来似乎无非就这三大类,不过聪明的你也似乎漏了一种,它也是富有野性的,它就是英格玛。它的每个音符都紧紧拽着你的心,有一种穿透灵魂般的感觉。那野性的唱腔让你感受到期盼已久的解脱。细听,隐隐约约的杀气使你不由地轻轻颤抖,你似乎能听见两人窃窃私语,又仿佛看到双人走在空旷的,杂草丛生的充满野性的荒地。英格玛,是一种生命,让你去欣赏这天籁之音,它是一种美,野性的美。大海清晨,茫茫的大海涨潮了。往常像乖孩子似的平静的大海今天有些反常。乌云由远而近飞快的翻滚着席卷而来,海上波浪似乎愤怒了,它在飞沫中呼叫着,一层层的巨浪摔向悬崖,变成了尘雾和碎沫。它咆哮着,那震耳欲聋的吼声,无不闪现出野性的美,它好似扯断了缰绳的野马,奔腾着,飞溅着。野性的美超越我们的境界,超出凡人的想象,野性的美是神秘,是隐藏在深处的,是用耳朵去倾听的,用心去感悟的,野性是一种美,是心灵的另一种升华,是美的另一钟境界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他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撬,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全了偷食以慰饥肠,破冰取水解渴。而且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绝不愿久居人下。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和政治资本,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长才,恩威并使,把狗队冶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巴克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野性的呼唤,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说实话,巴克有很高的适应和应变能力,这令他在恶劣的环境下仍能生存。从南方到北方,他很快就意识到南方的道德教化在北方是无用的,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其实也是肉弱强食,适者生存的年代,每个人必须有自己生存的秘笈,否则就永远生活在社会的底层,生活的质量可想而知。 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生存环境的险恶,动物之间相互残杀,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在生存竞争中,人们没有了道德观念的约束,在现在的社会下, 一切向“钱”看的观念下, 又有多少人早已失去道德观念。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有偷懒装病的、有老是撞板的,也有一些是独善其身的。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不会做阴险狠毒的狗,因为这会令我良心不安。我不会选择胆小怕事的狗,敢于承担责任,才能让自己有声望。如果我是独善其身的狗狗,好像也不找人喜欢,只顾自己,不热爱集体,很难成大器。我希望我是友善的有智慧的狗狗;如果选择朋友的话, 我希望选择志同道合的朋友,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要选择朋友, 一定要先择后交,如果是先交后则,必定是势利眼。志同道合的朋友之间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快乐无比,那将我人生的一大财富,想想自己的朋友, 不禁很感动,有那么几个朋友一直对我很关心,为我着想象征主义重新回到以抒写个人感情为重点的老路。但它抒写个人情怀和浪漫主义的抒情大异其趣。它抒写的是不可捉摸的内心隐秘;或者如马拉梅所说,表现隐藏在普通事物背后的“唯一的真理”。为此,象征主义对于诗的语言进行了很大的改造。对于日常用的字和词加以特殊的、出人意外的安排和组合,使之发生新的含义。象征主义不满足于描绘事物的明确的线条和固定的轮廓,它所追求的艺术效果,并不是要使读者理解诗人究竟要说什么,而是要使读者似懂非懂,恍惚若有所悟;使读者体会到此中有深意。象征主义不追求单纯的明朗,也不故意追求晦涩;它所追求的是半明半暗,明暗配合,扑朔迷离。象征主义诗歌十分强调音乐效果,可是诗句的音乐性不是单纯通过机械的协韵表现出来,而在于诗句内在的节奏和旋律。散文诗的音乐感并不亚于格律诗,有时反而胜过格律诗,因此许多象征派诗人的散文诗都写得有特色。象征主义者反对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者如实地描写客观现实。他们认为现实的物质世界是虚幻而痛苦的,只有隐匿在背后的内在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作品中运用大量的暗示和象征来隐喻表现人的内心世界。1886~1891年是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昌盛期。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有马拉梅的《诗与散文》、拉弗格的《善意之花》和昂利。德·雷尼耶的《插曲》等。象征主义的三位主将是马拉梅、魏尔伦和兰波。《恶之花》的作者波德莱尔被认为是象征主义的先驱(鼻祖)。1891年,莫雷亚斯首先宣布脱离象征派,许多象征派诗人也纷纷向自己选择的方向发展,不再遵循共同的象征主义艺术标准,象征主义流派从此解体。但是,象征主义作为文学思潮和艺术风格,影响却非常深远。

从动物的本性入手最好

野性的呼唤论文文献

行整理和代叙,建议你先把有关人性特点的研究的内容扯扯,就是比如“第一章 西方文学作品中的人性主题”,把这个有关人性的描述的代际给写写,可以弄弄其中人性内容主题的变化啦,发展状况,然后把你要写的这篇所属的那一部分详细写写。然后在第二章里在把野性的呼唤反应的人性、阐述背景扯扯。接着第三章把同期的或者是同种类型的作品的描述技巧与此篇的同异扯扯。你写着写着就会发现,几千字已经码上了,文献综述一般是对已有研究的整理,但是仅此工作量也很大的。如果需要相关资料的话可以百度hi我,把邮箱地址给我可以发一些给你。······································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最给力.

坚守自我,你会感受到个性的风采,唯有坚守,方能得到成功。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以坚守为话题的 议论文 作文 800字 范文 ,欢迎阅读。

坚守,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我理解成“奸手”,说是“奸诈的双手”。老师知道后马上骂了我一通,说我庸俗。后来那老师在课堂义正辞严说:坚守就是所有同学出去悠闲了,自己仍一直在努力学习;坚守就是人民开开心心过活时,士兵没彻没夜的站岗;坚守就是在不断的跌倒下,坚强者的一直前进。坚守就是一种状态!

我听完了后,终于有所领悟。坚守是一种状态,所以坚守不一定是对的,就好像骑白马不一定是王子,带翅膀不一定是天使一样。

坚守有时候叫死板,就是坚守的东西与环境不适应了。清朝后期就是一直在死板,一直在坚守,坚守一个人独揽神州大地,坚守农民和地主一定要同时存在。后来吃了败仗,发现太坚守有点过分,于是就洋务运动。可惜的是,洋务运动只是为他们的坚守做一下装饰,就像一台电脑只换外壳不换配置一样,质量永远那个水平。这种坚守的结果是,清朝灭亡。

所以,不要以为坚守就是坚持真理,否则有一天你会很不高兴地发现你错了。

当然,坚守也有好的。譬如坚持大家都认为正确的原则,有人可以做到。关云长就是!他为了坚守道义,过五关砍六将,为了与刘备哥哥会合,抛掉曹操的美女和财富。后来关羽又为了坚守道义,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这些杀人和对老板不忠的行为在今天是很不对的了,却能够被人歌颂其德,甚至还感动了很多人。因此他被尊称为“关二哥”,以表敬重,有的还当神拜。所以,坚守好的东西确实是大家应该做的,因为这样不会遭人反对,而且德扬千里,名垂千古。另一个原因是永远比坚守坏的东西好。

当人们知道坚守好的东西比坚守坏的东西好时,有人却分不清楚好坏了。比如很多人都认为毛遂自荐这种行为应该坚守,但他们却不知道毛遂一年后也因为他的自荐死了,因为他言过其实。所以坚守要看具体过程。就好像你要发财富裕,这种积极向上精神应该坚守,可你不能打劫银行呀,你要踏踏实实去干。你看李俊制造“熊猫烧香”病毒这种致富行为,虽然他给病毒库更新了,却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坚守一直没有变,只是世上的人和事变了。所以坚守没有对错,而要看是什么人在坚守和坚守什么,就好像发明枪的人没有对错,而要看是公安拿着还是土匪拿着一样。

教授的问题看似简单,却实际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当你面临权威学术大众的压力时,你会轻易地放弃自我探寻并质疑的权力吗?很显然,六个人中只有一个没有放弃,而也只有他,抵抗了重重压力,并最终获得真理的青睐。

我想,这是来源于一个人内心中坚守真理信念的强大力量。一个小小的测量问题如此,追寻真理、学术高峰也是如此,它更是追求真实人生的永恒秘诀。

记得小学课本中有这样一篇 文章 :著名的日本指挥家小泽征尔先生在参加一次世界顶级比赛时,被当场指出其演奏的篇章是完全错误的。小泽征尔竟是毫不犹豫地与其对峙,说自己是没有错误的。那位评委趾高气昂,宣称若不承认他的错误,就将面临失去参赛资格的事实。重压面前,小泽并没有考虑这对其自身的影响及损失,坚守心中神圣的音乐信仰,再次斩钉截铁地放声“我演奏的,就是巴赫有名的D大调奏鸣曲,没有任何错误。”刹那间,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小泽征尔是用对音乐与信念的坚守,展现出一章章慷慨激昂的演奏。他灯上的不仅仅是音乐的光华顶峰,更是只属于他的人生巅峰。

“只有我们内心世界的力量足够强大,我们才能避免外面实际的干扰、裹挟。”耳边响起的是俄国文学巨匠托翁的话语。当代作家张?称其为“耕作的诗人”,是的,托翁就是用他对生命本真的坚守,为我们谱写出一部部荡魂摄魄的历史巨作。托翁出生于贵族家庭,却死于羁旅途中的驿站。他远离俄国贵族的沙龙、夜生活,远离世俗的偏见与纷扰污浊的现世;他痛恨丑恶皇权,不怕权威的中伤威胁……他一直如此地坚守内心、信仰本真,他将人生 种植 于真正的稻田,常年耕作,笔耕不辍。他用自己的信念与坚守感动着我们。无法不说,托翁的一生是怎样特立独行,坚守自我。他的人生轨迹,又是多么动人、激荡!他《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也岂不是他自我追寻生命本真的真实写照?!

在这些人身上,我们感受到太多太多对生命信仰的坚强守护对人生信念的勇敢追寻。《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对写作生涯的坚持;约翰克里斯朵夫对音乐的坚持;都助他们谱写了非凡的生命之曲……我们,让今日的我们也如他们一样,终破未解的重压,追寻内心中的一份坚守,撷起生命的高枝吧!!

如果说人生是一枝“凌寒独自开”的梅,坚守自我就是那默默浮动的暗香,只要你耐得住寒冷和寂寞,你的人生就会香远益清。如果说人生是一只小小的鸟,坚守自我便是“精卫填海”的执著,只要你朝着心中的信念永不言弃,你的人生就会张扬出瑰丽的彩虹。如果说人生是一株蒲公英,坚守自我便是那随风飞舞的一簇簇白毛团,正是有了那忽上忽下的飘飞,才会有无数次重塑生命的希望。?

坚守自我,我们的生命会拥有无尽的动力!?

前苏联元帅朱可夫坚守己见,冒着危险顶撞斯大林,终于运用奇兵,力挫德军;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力排众议,宽容奥地利,终于成功统一德国;周恩来力抵“左”的指令,诱敌深入,最终取得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泥沙掩埋不了真知灼见,历史抹不去真理之声。两千多年前孟子说的“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对道德的坚守;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是对能力的坚守;苏轼“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是对人性的坚守。?

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坚守,弘扬着爱国、忠国、报国之心;于谦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守,张扬着纯洁正直清白之心;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坚守,传递着“要和平不要战争”的夙愿;孙中山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坚守,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革命党人前仆后继。坚守自我,让他们的生命充满着满腔的激情与无穷的动力,也让他们在史页上亮光熠熠。?

在生活中,我们如果放弃坚守自我的天空,那怎能领略“人生自古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哲理?怎能感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怎能体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艰辛??

坚守自我,你会感受到个性的风采,会感受到生命的激情,会感受到前进的动力。坚守自我,有利于个性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为坚守自我,天空会使我们的人生拥有大海的浩瀚深邃,拥有山峰的高耸坚挺,拥有笛声的委婉悠扬!?

造物主对铅笔说,你辛辛苦苦留下的痕迹可能会被轻易地擦去,这些你要有心里准备。这无非就是告诉我们,人生过程中,你辛辛苦苦的努力或许会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因此,我们能做的便是,坚守好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初心。

或许你的努力不会被别人认可,但就因此而不去努力是否会不甘心?自古以来,自己努力的成果得不到认可的有很多人,但他们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最终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肯定。

作为美国仅次于华盛顿的总统林肯,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直处于被否定的状态。但他凭借自身的努力,将这些否定转变为前进的动力随着《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发表,南北战争的胜利,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别人迟来的肯定。若当初林肯因别人的否定轻而易举地放弃了,黑人奴隶何时才能得到解放,美国今天的商品经济还能如此蓬勃?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原先在北大教师的努力得不到别人的认可,于是他端正态度,凭着自己的努力,摸爬滚打,终于,他成功了,成功地成立了新东方。他的成绩得到了别人的认可。若当初俞敏洪因为他人的否定而放弃,我们今天还会认识朝气蓬勃的新东方?

即便是人人崇拜的明星,他的星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也会遭到他人的否定。

一代喜剧之王周星驰,从接演的第一部电影开始便不被当时的港媒看好,还发文直指周星驰不会演戏。然而,他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打击,反而把这些骂声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最终用自己的艰辛与努力,换来了一代喜剧之王的地位。若当初星爷少了那份坚持,少了那份初心,他的无厘头发格我们还能看得到?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作者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从1900年起,他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讲述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故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一生著述颇丰,16年中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野性的呼唤论文知网

一、沈石溪

1、《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和他第七条猎狗的故事。

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2、《退役军犬黄狐》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二、西顿

1、《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使读者感到信服。他描写的都是一些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他展示动物的心理时,强调的是仇恨、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为复杂的人类的思想情绪。

他抓住动物的生存斗争这个关键,突出动物的个性,避免笼统的叙述。他的文笔简练,语言朴直。无论是传递信息还是构成紧张的戏剧冲突,效果都十分明显。

2、《西顿野生动物故事》

一本让人惊奇、让人心生悲痛、让人丢不下的书一个全新的、了小起的动物世界。世界上第一本真正的动物小说野生动物没有一个是老死的他的·生迟早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每一个动物都真实生动,每一个动物都充满生命的尊严感受自然的呼吸,倾听野兽的怒吼,尊重动物的权利。

三、杰克伦敦

1、《野性的呼唤》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2、《海狼》

小说描写了在一艘名为“幽灵号” 的以捕猎海豹为生的帆船上发生的一场动人心弦的搏斗和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小说中的“狼”不仅是船长拉森的名字,对作者而言,也是超人的代名词,作者通过作品带领读者进入豪放粗犷荒野,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人性凶残的黑暗面和原始生命的光辉;同时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表现了对劳动人员顽强意志的歌颂和苦难生活的同情。

毕业论文题目:语言与文化的联系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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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领域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可以推广经验,交流认识。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以坚守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8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坚守,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我理解成“奸手”,说是“奸诈的双手”。老师知道后马上骂了我一通,说我庸俗。后来那老师在课堂义正辞严说:坚守就是所有同学出去悠闲了,自己仍一直在努力学习;坚守就是人民开开心心过活时,士兵没彻没夜的站岗;坚守就是在不断的跌倒下,坚强者的一直前进。坚守就是一种状态!

我听完了后,终于有所领悟。坚守是一种状态,所以坚守不一定是对的,就好像骑白马不一定是王子,带翅膀不一定是天使一样。

坚守有时候叫死板,就是坚守的东西与环境不适应了。清朝后期就是一直在死板,一直在坚守,坚守一个人独揽神州大地,坚守农民和地主一定要同时存在。后来吃了败仗,发现太坚守有点过分,于是就洋务运动。可惜的是,洋务运动只是为他们的坚守做一下装饰,就像一台电脑只换外壳不换配置一样,质量永远那个水平。这种坚守的结果是,清朝灭亡。

所以,不要以为坚守就是坚持真理,否则有一天你会很不高兴地发现你错了。

当然,坚守也有好的。譬如坚持大家都认为正确的原则,有人可以做到。关云长就是!他为了坚守道义,过五关砍六将,为了与刘备哥哥会合,抛掉曹操的美女和财富。后来关羽又为了坚守道义,在华容道放走了曹操。这些杀人和对老板不忠的行为在今天是很不对的了,却能够被人歌颂其德,甚至还感动了很多人。因此他被尊称为“关二哥”,以表敬重,有的还当神拜。所以,坚守好的东西确实是大家应该做的,因为这样不会遭人反对,而且德扬千里,名垂千古。另一个原因是永远比坚守坏的东西好。

当人们知道坚守好的东西比坚守坏的东西好时,有人却分不清楚好坏了。比如很多人都认为毛遂自荐这种行为应该坚守,但他们却不知道毛遂一年后也因为他的自荐死了,因为他言过其实。所以坚守要看具体过程。就好像你要发财富裕,这种积极向上精神应该坚守,可你不能打劫银行呀,你要踏踏实实去干。你看李俊制造“熊猫烧香”病毒这种致富行为,虽然他给病毒库更新了,却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坚守一直没有变,只是世上的人和事变了。所以坚守没有对错,而要看是什么人在坚守和坚守什么,就好像发明枪的人没有对错,而要看是公安拿着还是土匪拿着一样。

教授的问题看似简单,却实际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当你面临权威学术大众的压力时,你会轻易地放弃自我探寻并质疑的权力吗?很显然,六个人中只有一个没有放弃,而也只有他,抵抗了重重压力,并最终获得真理的青睐。

我想,这是来源于一个人内心中坚守真理信念的强大力量。一个小小的测量问题如此,追寻真理、学术高峰也是如此,它更是追求真实人生的永恒秘诀。

记得小学课本中有这样一篇文章:著名的日本指挥家小泽征尔先生在参加一次世界顶级比赛时,被当场指出其演奏的篇章是完全错误的。小泽征尔竟是毫不犹豫地与其对峙,说自己是没有错误的。那位评委趾高气昂,宣称若不承认他的错误,就将面临失去参赛资格的事实。重压面前,小泽并没有考虑这对其自身的影响及损失,坚守心中神圣的音乐信仰,再次斩钉截铁地放声“我演奏的,就是巴赫有名的D大调奏鸣曲,没有任何错误。”刹那间,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小泽征尔是用对音乐与信念的坚守,展现出一章章慷慨激昂的演奏。他灯上的不仅仅是音乐的光华顶峰,更是只属于他的人生巅峰。

“只有我们内心世界的力量足够强大,我们才能避免外面实际的.干扰、裹挟。”耳边响起的是俄国文学巨匠托翁的话语。当代作家张?称其为“耕作的诗人”,是的,托翁就是用他对生命本真的坚守,为我们谱写出一部部荡魂摄魄的历史巨作。托翁出生于贵族家庭,却死于羁旅途中的驿站。他远离俄国贵族的沙龙、夜生活,远离世俗的偏见与纷扰污浊的现世;他痛恨丑恶皇权,不怕权威的中伤威胁……他一直如此地坚守内心、信仰本真,他将人生种植于真正的稻田,常年耕作,笔耕不辍。他用自己的信念与坚守感动着我们。无法不说,托翁的一生是怎样特立独行,坚守自我。他的人生轨迹,又是多么动人、激荡!他《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也岂不是他自我追寻生命本真的真实写照?!

在这些人身上,我们感受到太多太多对生命信仰的坚强守护对人生信念的勇敢追寻。《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对写作生涯的坚持;约翰克里斯朵夫对音乐的坚持;都助他们谱写了非凡的生命之曲……我们,让今日的我们也如他们一样,终破未解的重压,追寻内心中的一份坚守,撷起生命的高枝吧!!

如果说人生是一枝“凌寒独自开”的梅,坚守自我就是那默默浮动的暗香,只要你耐得住寒冷和寂寞,你的人生就会香远益清。如果说人生是一只小小的鸟,坚守自我便是“精卫填海”的执著,只要你朝着心中的信念永不言弃,你的人生就会张扬出瑰丽的彩虹。如果说人生是一株蒲公英,坚守自我便是那随风飞舞的一簇簇白毛团,正是有了那忽上忽下的飘飞,才会有无数次重塑生命的希望。?

坚守自我,我们的生命会拥有无尽的动力!?

前苏联元帅朱可夫坚守己见,冒着危险顶撞斯大林,终于运用奇兵,力挫德军;普鲁士首相俾斯麦力排众议,宽容奥地利,终于成功统一德国;周恩来力抵“左”的指令,诱敌深入,最终取得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泥沙掩埋不了真知灼见,历史抹不去真理之声。两千多年前孟子说的“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是对道德的坚守;李白“天生我才必有用”是对能力的坚守;苏轼“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是对人性的坚守。?

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坚守,弘扬着爱国、忠国、报国之心;于谦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守,张扬着纯洁正直清白之心;陆游的“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的坚守,传递着“要和平不要战争”的夙愿;孙中山的“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坚守,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革命党人前仆后继。坚守自我,让他们的生命充满着满腔的激情与无穷的动力,也让他们在史页上亮光熠熠。?

在生活中,我们如果放弃坚守自我的天空,那怎能领略“人生自古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哲理?怎能感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怎能体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艰辛

坚守自我,你会感受到个性的风采,会感受到生命的激情,会感受到前进的动力。坚守自我,有利于个性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为坚守自我,天空会使我们的人生拥有大海的浩瀚深邃,拥有山峰的高耸坚挺,拥有笛声的委婉悠扬!?

造物主对铅笔说,你辛辛苦苦留下的痕迹可能会被轻易地擦去,这些你要有心里准备。这无非就是告诉我们,人生过程中,你辛辛苦苦的努力或许会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因此,我们能做的便是,坚守好属于自己的那一片初心。

或许你的努力不会被别人认可,但就因此而不去努力是否会不甘心?自古以来,自己努力的成果得不到认可的有很多人,但他们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最终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肯定。

作为美国仅次于华盛顿的总统林肯,他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直处于被否定的状态。但他凭借自身的努力,将这些否定转变为前进的动力随着《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的发表,南北战争的胜利,他成功了,他得到了别人迟来的肯定。若当初林肯因别人的否定轻而易举地放弃了,黑人奴隶何时才能得到解放,美国今天的商品经济还能如此蓬勃?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原先在北大教师的努力得不到别人的认可,于是他端正态度,凭着自己的努力,摸爬滚打,终于,他成功了,成功地成立了新东方。他的成绩得到了别人的认可。若当初俞敏洪因为他人的否定而放弃,我们今天还会认识朝气蓬勃的新东方?

即便是人人崇拜的明星,他的星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会遭到他人的否定。

一代喜剧之王周星驰,从接演的第一部电影开始便不被当时的港媒看好,还发文直指周星驰不会演戏。然而,他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打击,反而把这些骂声转化为前进的动力,最终用自己的艰辛与努力,换来了一代喜剧之王的地位。若当初星爷少了那份坚持,少了那份初心,他的无厘头发格我们还能看得到?

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我们辛辛苦苦地努力,无非就是想证明给别人看我能行,无非就是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即使今天他人不认可我,我坚守初心,依然不懈地努力,正如铅笔一般,即使写下的痕迹被擦去,还要坚持写下去,直到别人的肯定。

野性的呼唤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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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十五个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供大家参考:1.试从家庭视角探析《最蓝的眼睛》中女主人公皮克拉的悲剧 英语2.浅析《雾都孤儿》中的善及其对恶的影响 英语3.悲观与迷茫心理------浅析海明威小说《永别了武器》 英语4.探析<<远大前程>>中郝维香的悲惨命运 英语5.浅析《双城记》中的人道主义思想 英语6.简爱与苔丝性格及命运的对比研究 英语7.试论《飘》中女性主义的悲剧色彩 英语8.浅析《献给艾米丽的玫瑰》中艾米丽的悲剧 英语9.《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奥的人物特点分析 英语10.从《哈克贝利o费恩历险记》看马克o吐温的写作特色 英语11.麦琪悲剧的成因--《弗洛斯河上的磨坊》 英语12.《蝇王》的主题分析 英语13.迷失的灵魂--论奥尼尔晚期剧作《长日人夜行》 英语14.青少年的烦恼--对《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霍尔顿的心理分析 英语15.勃朗特姐妹的爱情观解析 英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来源:前出塞作文网,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 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来源:前出塞作文网

1,谦虚,不要和老师争论。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管微笑着点头。2,让没事的朋友在电脑旁边等着,等老师问你问题后,会让你出来准备,你有搞不定的问题可以短信你朋友,立刻百度一下。当然,提前去图书馆借些相关书籍更是应该的。3,回答问题要简练,说到点子上,不要废话,语态要好,手上不要有多余动作,坐姿要正。实在搞不定的问题可以说,这个问题我目前还缺乏研究,等下去后会查找资料认真研究。但与其相关的某某问题/方面目前是什么情况。4,如果是硕士博士的话最后有一个答谢导师环节,不要太动情说太多话,说三四句即可。祝你成功。跟你的论文相关的,要阐述下你写这个论文的思路,想法,为什么选这个题目.老师会根据你的叙述跟论文问相关问题1.直接向指导老师求助---答辩一定程度与指导老师捆绑,指导老师有职责和相应的面子风险;2.把“自己”的论文赶紧熟悉起来,自己都不知道写点啥肯定一问三不知;3.也别太怕所谓的答辩---其实老师一看文章基本心里就知道文章的所下的功夫,提问只是进一步了解而已。本科以下的答辩尺度把握不会太严。4.吸取教训,别临时抱佛脚了。今后的工作必须要认真、踏实,不然做不好事情成不了大事的!最后,祝毕业顺昨,每天都在进步!正式答辩开始,下面是我的部分发言: 尊敬的评委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我是X级XX专业的XX,很高兴在这里论文答辩,希望今天能为我20年的学生生涯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这句可是我琢磨了半天的经典啊) 下面,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ppt 论文答辩技巧,就我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问题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以上是我毕业论文的一些基本情况,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这句话挨了一顿批,答辩主席先给我个下马威。这句可是我上网时看到的,以示谦卑,没想到犯了本本主义错误。答辩之前最好是多答辩评委老师的性格爱好都有个底,尤其是答辩委员会的主席,他可是一把手),谢谢。 在答辩中有一些小体会,这里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分为三个阶段:陈述期(20-25分钟)、提问期、回答期,三个阶段大致一个多小时左右一个人。 在陈述期的20分钟,有的学院要答辩者做PPT,有的则不用;有的陈述时要脱稿,有的则可以看稿子。在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没有老师在听你讲什么,他们都在低头看你给他们发的论文和论文简介,因为这么厚的论文是没有老师有时间看的,他们也都是临阵摸枪,看个大概。所以在这一阶段,你的任务就是磨时间,注意语气要平缓,要稳,发言时尽量不要太专业化,没有人听你讲晦涩的理论,当然,更不能拉家常,说一些你们邻居家怎们怎么的事情,这显得你太没专业素养和水准。总之,这个度要拿捏好。注意观察老师和同学的表情,察言观色才是硬道理。 在提问期这个阶段,聆听是你的主要任务。老师会为你磨时间。有本校的老师,一般都会先评价下你的论文,当然是说很多好话的,这都是讲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听的。接下来就是提问,老师提问的时候你要记好他的问题,理解他的意思。在记得时候要注意把你回答的要点关键字一起写上,因为老师问完了你就要回答的,如果你反应比较快,你可以把老师的问题分类做个概述,然后按类作答,这样更显得你这孩子不错。 回答之前要对老师的评价和建议表示感谢,接下来回答老师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先念一下题目,然后作答。作答时忌讳一盲目自大,得意洋洋,一副欠抽的样子,忌讳二信心不足,慌里慌张,没有底气,一副心虚的样子。要知道论文是你写的,你看的相关东西比他们多,所以你可以大胆的说,只要自圆其说即可。在这一阶段回答时要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废话少说,言多语失,能说就说,不能说的就说自己在这方面写论文的时候也考虑过,但考虑的不充分。忌讳的是不知道了就不说话,大家都不说话,气氛就凝固了,在论文答辩中如果没人说话,那就不好了,所以一定要说,哪怕你说不会,也比不说好。 值得一提的是,老师提问的问题有大有小。有对理论的,所以你要对你论文的理论了如指掌,尤其是一些相近的名词,尤其是长的差不多的词,比如这次我们同学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关系这三个词就让老师给缠了半天;有对方法的,所以你要对你做的调查细节注意再注意,不要有闪失。应付的东西老师都能看出来,人家干了这么多年,眼睛都很毒的;有对细节感兴趣的,所以你要对你的论文的逻辑结构、句子通顺与否、措词、错别字、标点尤其是摘要部分注意注意再注意注意,在这些方面出问题显得你不够认真仔细,所以校对时要下功夫,可以和同学交换校对,因为我们对自己写的东西,挑错别字是很困难的。摘要就那么点字,又在论文开头,这可是门面啊,还有最好有个后记,感谢之类的话,虽然老套,但咱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应该感谢一下老师,必须的嘛。 答辩通过基本上是十拿九稳的,但是咱们也不能弄的太难看。自己丢人无所谓,给导师丢人就是罪过了。为了导师,为了自己,也要好好表现。好了,基本上就说这么多吧,各个专业各个学校的情况不一样,我说的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已,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快要硕士论文答辩了,PPT还没有做,在网上搜索了一通,大概知道了做论文答辩PPT的要点。也给需要答辩的同学一个参考。 哇卡卡!一、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整合,将论文分为引言和试验设计的目的意义、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几部分。二、在每部分内容的presentation中,原则是:图的效果好于表的效果,表的效果好于文字叙述的效果。最忌满屏幕都是长篇大论,让评委心烦。能引用图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化,用编号标明。三、1 文字版面的基本要求 幻灯片的数目: 学士答辩10min 10~20张硕士答辩20min 20~35张 博士答辩30min 30~50张2 字号字数行数:标题44号(40) 正文32号(不小于24号字) 每行字数在20~25个 每张PPT 6~7行 (忌满字) 中文用宋体(可以加粗),英文用 Time New Romans 对于PPT中的副标题要加粗 3 PPT中的字体颜色不要超过3种(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 建议新手配色:(1)白底,黑、红、篮字 (2)蓝底,白、黄字(浅黄或橘黄也可) 4 添加图片格式:好的质量图片TIF格式,GIF图片格式最小 图片外周加阴影或外框效果比较好PPT总体效果:图片比表格好,表格比文字好;动的比静的好,无声比有声好。四、(注意)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值得强调的是,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显成明显反差。 注意:要点!用一个流畅的逻辑打动评委。字要大:在昏暗房间里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不要用PPT自带模板:自带模板那些评委们都见过,且与论文内容无关,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没关系,但是要自己做! 时间不要太长:20分钟的汇报,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讲,PPT是辅助性的。 记得最后感谢母校,系和老师,弄得煽情点 ^_^ 。

野性的呼唤论文主题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animals of Call of the Wild论文写作的建议:1.可浏览万方和维普数据库中有关野性的呼唤的论文写作,找相关的内容。2。《野性的呼唤》原著等

首先,杰克.伦敦的名著英文正确名称应该是:The Call of the Wild。其次,论文题目可按英文论文习惯写法译成: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Animal in Jack London's The Call of the WildThe Call of the Wild两旁千万不要用中文的书名号《》,可用斜体字或加底线以示区别,可惜在百度答案中无法显示出来。至于落笔角度,不妨从人是从动物演变而来谈起,进而指出人虽已大大进化,但只不过是具有高级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在一些方面仍摆脱不了动物的本能。同时,应带着问题再熟读这本著作,从中找到至少2-3个具有说服力的例子作为你的佐证。只要标题和开头搞对了,就能给老师一个好印象。英谚里不是说嘛:A good beginning is half the battle.祝你也能得到100分(或接近满分)!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作者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从1900年起,他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讲述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故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一生著述颇丰,16年中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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