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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的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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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的论文题目

题目的拟定对于一篇医学论文来说至关重要,选题有意义,写出来的 文章 才有学术价值,如果选定的题目毫无意义或过于偏狭,也毫无价值可言。下面我给大家带来2021医学专业的 毕业 论文题目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学影像技术论文题目

[1]培养医学影像学生审美能力提高《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教学效果

[2]大学教材《医学影像成像原理》出版发行

[3]_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 报告 相关数据——《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4]《中国医学影像技术》被数据库收录情况

[5]肺结节人工智能技术在医学影像学专业实习生教学中的初步应用

[6]基于网络资源“探究式-理实一体化”教学在超声诊断学中的应用

[7]医学物理学开放性实验教学模式探索

[8]角色扮演教学法在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临床示教中应用的研究

[9]中国超声医学的发展与展望

[10]《中国医学影像技术》被数据库收录情况

[11]医学影像实训教学大型设备拆移、软件处理探讨

[12]现代医学影像科核磁机房施工技术分析——以江苏省妇幼保健院为例[

[13]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核医学科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及应对

[14]高职高专医学影像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研究

[15]医学影像技术学中CT与MR教学分析

[16]SPOC在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教学中的应用与实践

[17]全数字化_线影像技术在医学影像科的应用价值

[18]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建设初探

[19]放射测量与防护教材的改革策略

[20]OBE教学理念在《断层解剖学》课程教学改革中的研究与探索

[21]数据挖掘技术在医学影像信息系统中的应用

[22]“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全面提升我校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育人质量

[23]本科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多维度毕业考核模式的设计与实践

[24]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教学与技能大赛结合的实践

[25]医学影像技术专业CT科室实习带教 方法 探讨

[26]对医学影像技术技能大赛选手辅导的体会

[27]PBL-LBL教学模式在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上的应用探索

[28]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习生在普通放射科DR摄影的带教心得

[29]基于TBL与CBL教学法的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教学研究

[30]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中医院校医学影像学教学探讨

[31]医学影像技术在影像临床诊断中的应用探析

[32]基于FPGA的Micro-CT采集控制系统设计

[33]医用模拟人在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训中的应用效果

[34]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教学模式分析

[35]基于云课堂的混合式学习在医学影像技术课程 教育 中的应用——以《盆部影像检查技术》为例

[36]20_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相关数据——《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37]《中国医学影像技术》被数据库收录情况

[38]PBL教学法在MRI检查技术实习带教中的效果

[39]微信辅助改良式PBL教学法在医学影像学实习带教中的应用

[40]医学影像技术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方式研究

[41]医学影像技术在慢性肾脏病早期肾功能评估中的研究与应用进展

[42]基于“医、教、研、赛”四维协同平台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践

[43]基于计算机的医学影像后处理技术定位癫痫致痫灶研究进展

[44]图像增强技术在数字x射线医学影像中的应用分析

[45]基于视觉优化的医学影像数据可视化技术研究

[46]医学影像学导航技术在穿支皮瓣的应用进展

[47]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安徽省淮北卫生学校

[48]基于深度学习的医学图像分割研究进展

[49]《中国医学影像技术》被数据库收录情况

[50]20__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相关数据——《中国医学影像技术》

中医论文题目

[1]胁痛中医临床实践指南

[2]发生学视角下中医肝藏实质探溯

[3]口疮中医临床实践指南

[4]基于数据挖掘中医古籍中肺热病症状及证型分布规律分析

[5]基于数据挖掘中医古籍治疗肺热病遣方用药分析[

[6]“冲气”观与中医学

[7]基于现代文献的膝骨关节炎中医证型与证素分布规律研究

[8]肝硬化腹水的中医药治疗现状

[9]疏肝健脾法治疗肝郁脾虚型卒中后抑郁的疗效meta分析

[10]基于中医传承辅助系统的脊髓损伤内治处方分析

[11]中医治未病·血管性轻度认知障碍专家共识

[12]氟骨症的中医治疗研究进展

[13]三子养亲汤加减对肺气虚型尘肺病患者中医证候的影响

[14]现代信息技术在中医四诊中的应用研究

[15]热敏灸对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预后的影响观察

[16]中医综合护理在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中的应用分析

[17]基于“脾肾相关”论治疗骨质疏松症的研究进展

[18]无症状颈动脉狭窄人群认知功能障碍与中医体质分布特点研究

[19]基于数据挖掘对中医治疗慢性肾衰竭组方规律的分析

[20]温脾散穴位敷贴联合理中复元方对脾虚痰瘀型慢性萎缩性胃炎患者的临床疗效

[21]中成药在子宫腺肌病治疗中的应用研究进展

[22]中药复方治疗老年性骨质疏松症疗效Meta分析及用药规律分析

[23]基于中医传承辅助平台探讨沈舒文教授治疗慢性胃炎的用药规律

[24]中药膏方联合穴位埋线治疗支气管哮喘缓解期临床观察

[25]温阳通络方对急性心肌梗死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患者心室重构和血管内皮功能的影响

[26]原发性支气管肺癌中医体质和中医证型调查研究

[27]慢性非萎缩性胃炎中医证型与幽门螺杆菌感染、胃镜像及病理表现相关性分析

[28]透刺配合热补针法治疗风寒湿阻型膝关节滑膜炎疗效及对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前列腺素E_2和滑膜动脉血流指数的影响

[29]运用中医治未病思想防治克罗恩病

[30]循证医学与中医学的 反思

[31]艾灸治疗肛肠术后尿潴留研究进展

[32]基于中医理论的智能养生餐厅探析

[33]基于文献研究与专家共识法的原发性痛经中医证候研究

[34]基于虚实辨证的补泻平衡手法治疗膝骨关节炎临床研究

[35]从“胃不和则卧不安”理论探讨失眠的辨证论治

[36]郭志华运用桔梗治疗心衰 经验

[37]谢林运用风药治疗椎动脉型颈椎病

[38]基于病历数据的中医临床能力数字化评价体系研究

[39]基于临床调查的冠心病心绞痛气虚证症状组成的文献分析

[40]安胃汤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寒热错杂证的临床观察

医学检验免疫毕业论文题目

1、基于纳米颗粒的分子展示应用于超灵敏检测

2、SLE患者中几种新型自身抗体的检测及其临床诊断价值的探讨

3、多肽酶检测和细胞表面荧光标记的新方法研究

4、区域检验服务协同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5、胶体金喷膜仪的设计与开发

6、重庆市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的调查研究

7、基于氧化石墨烯和硫化铅纳米颗粒的荧光生物传感器研究

8、产气荚膜梭菌α毒素快速诊断金标试纸条的研制及初步应用

9、纳米粒子免疫层析法在检测异位妊娠和膀胱癌中的应用

10、现代医院检验科模块化设计研究

11、酶免工作站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1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血清快速测定的性能评估

13、基于微型压电与光谱生化分析系统的POCT新技术研究

14、长江三角洲地区犬猫皮肤真菌病调查及体外药敏试验

15、我国医学检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16、基于电化学分子信标基因传感技术的HIV-1核酸检测新方法研究

17、Free β-hCG和PAPPA光激化学发光免疫分析试剂的研制

18、乙肝快速分析仪的研究与开发

19、阿托伐他汀对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外周血中PPAR γ的作用研究及相关炎症因子与动脉粥样硬化关系的建模分析

20、综合性医院医学检验资源优化管理研究

21、全自动多功能免疫检验过程关键问题的优化研究

22、HMGB1通过NF-κB激活TGF-β1诱导特发性肺纤维化发病机制的研究

23、若干病毒感染模型的动力学分析

24、现代综合医院检验中心空间设计研究

25、大型公立医院创建医学独立实验室可行性研究

26、高血压病证型与血清褪黑色素水平的相关性研究

27、医用臭氧与α-干扰素对照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28、网织血小板在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临床应用

29、G公司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服务营销策略研究

30、临床毛细管电泳的研究

31、基于光电检测与信息处理技术的纳米金免疫层析试条定量测试的研究

32、贫铀长期作用后的吸收分布特点及其主要蓄积器官的损伤效应研究

33、基于磁性微球的PMMA微流控免疫分析芯片系统的研究

34、hr HPV、L1壳蛋白、p16蛋白与宫颈病变的关系及诊断价值研究

35、76例急性白血病的MICM分型及预后

36、国产化学发光法诊断系统检测乙肝表面抗原的评价

37、蛋白A-藻蓝蛋白β亚基双功能蛋白的性质及其在免疫检测中的应用

38、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开展现状及检验项目合理化设置研究

39、__ 医学检验集团发展战略研究

40、胃肠肿瘤标志物诊断大肠癌之检验医学实践

41、广州KM公司分析前流程优化方案制定

42、医学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

43、脑脊液中ADA、LA、CRP、LDH的检测在小儿颅内感染诊断中的价值

44、MiR210和Stat3全脑缺血大鼠脑组织的表达通过HIF-1α通路对神经元凋亡的影响

45、医学检验器材智能化物流系统的设计与运营

46、上海市嘉定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47、六西格玛管理在临床检验流程中的应用研究

48、基于纳米材料修饰的新型生物传感器检测D-二聚体

49、新城疫快速诊断金标试纸条的研制及初步应用

50、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蛋白的原核表达和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的分子诊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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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是一篇论文的“眼睛”,是读者关注的首个要点,特别是对于社会学专业论文来说,题目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导师的评审结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社会学方向 毕业 论文题目与选题2021,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体育社会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社会再生产机制:对民俗体育历史作用的人类学阐释--来自一个村落舞龙活动的民族志 报告

2. 中国城市化水平与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的动态计量分析

3. 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中传统体育的非物质 文化 遗产保护--以弥勒县可邑村彝族阿细跳月为例

4. 社会分层视角下居民体育消费特征及影响因素研究

5.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途径: 体育运动

6. 体育类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探析

7. 湖南省体育产业统计机制的发展与保障

8. 体育运动对干预青少年网瘾作用的研究

9. 体育人文社会学和社会学硕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兼论我国体育人文社会学研究范式的革新

10. 社会文化人类学视域下图瓦人. 克里雅人. 罗布人民间体育文化研究

11. 浅析个人主体性不同时代的体育目的

12. 中国古代女性观的嬗变与女子民间体育的历史回顾

13. 休闲体育对离退休老年人身心健康的作用研究

14. 用体育运动戒除学生网瘾的可行性分析

15. 社区体育对社会资本的构造性功能

16. 后现代女权主义与美国妇女体育评述

17. 体育明星崇拜对青少年影响初探

18. 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进展

19. 体育生活化视域下的和谐家庭构建路径研究

20. “社区. 学校. 家庭”体育一体化的研究--以景泰社区为例

21. 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参与体育锻炼的现状分析--以散杂居区为例

22. 边缘青少年反社会行为体育干预模式探究

23. 从危机公关的视角试析体育明星的“傻爸爸”现象

24. 娃娃们需要更多的体育课

25. 体育消费的互惠激励机理研究

26. 政府. 民间和学界在村落体育保护传承中的角色定位

27. 广西融水芒哥坡会的体育人类学分析

28. 青少年“网瘾”体育参与干预模式建构

29. 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与原生态体育文化旅游的发展--以广西南丹白裤瑶“油锅”组织为例

30. 体育干预: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以云南为例

31. 长江中游城市群大众体育特征的统计学分析

32. 网络成瘾青少年体育干预个案研究

33. 运用“社会助长”效应促进青年体育教师职业发展

34. 当代女大学生身体审美观扭曲与体育之救赎

35. 不同社会阶层家庭对体校竞技训练的影响--以南京体育学院附属学校为例

36. 社会性别理论视角下中国女性体育文化的变迁

37. 社会体育调查中缺失数据处理 方法 的比较研究

38. 基于PLS路径模型的农村妇女体育行为影响因素--以湘鄂渝黔边区为例

39. 从体育运动看古希腊人对女性的性别建构

40. 经济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体育消费特征的调查研究--以江西省为例

41. 女性主义视角下女性竞技体育平等参与权探析

42. 发展社区体育构建和谐社会

43. 体育传播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分析

44. 从文化学视角论休闲和休闲体育

45. 想象的共同体:电视. 体育与民族身份认同

46. 日本竞技体育崛起过程中的国民社会心态和政治诉求

47. 体育专业大学生学业情绪与职业认同关系研究

48. 高教版《体育统计》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模型实际意义解析

49. 论民族传统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50. 重庆市对留守 儿童 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的研究

51. 文化人类学视野下的民族传统体育再审视

52. 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基于中美部分主流报纸的跨文化解读

53. 体育类商品 广告 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54. 高等体育院校开设统计学“短学时”课程探析

55. 礼仪课程是体育大学生人文 教育 基础

56. 中国城市文化. 体育休闲服务公众满意度评价

57. 影响辽宁省城区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发展的因素

58. 学校体育中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

59.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主持人--宁辛同志来我院做“我的成功之路”报告

60. 中日两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闲暇时间与体育生活的社会学研究

优秀社会教育论文题目参考

1、MOOC在社区教育中的应用路径探索

2、新型城镇化与社区教育发展研究

3、基于新媒体的社会教育传播模式构建研究

4、社区教育社会评价问题探析

5、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 反思

6、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7、近十年公民教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8、学习型社会:以学习求发展

9、我国当代社区教育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10、社区教育的社会效益评价问题

11、“非正规”老年教育与老年人社会参与

12、我国社区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与发展趋向

13、美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涵

14、现代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规律探析

15、美国社区创客教育的载体

16、社区教育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17、国外社区教育的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8、社区教育课程开发研究

19、关于对我国社区教育本质特征的若干研究和思考

20、影响教育虚拟社区中学习动机激发因素的实证分析

21、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2、赋权女性:晚清民国女子教科书的启蒙诉求

23、在网络虚拟环境中构建学习社区

24、美国公民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25、虚拟学习社区空间的社会学分析——以“华师在线”为例

26、妇女教育对农户收入与收入差距的影响:山西的 经验 证据

27、美国公民教育的目标、内容、途径与方法综述

28、社区、社会资本与社区发育

29、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传承困境与学校策略

30、美国服务学习理论概述

31、美国社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32、国外社区教育的实践及启示

33、社区教育的内涵、特点与功能探讨

34、近三十年我国社区教育研究进展之文献计量分析

35、公民教育的进展研究:发达国家的探索

36、国内社区教育研究述评

37、民主公民的教育:1995—2005年公民教育的研究、政策与实践述评

38、我国社区教育的嬗变、发展态势及其实践策略

39、中外老年教育比较研究

40、中国女子学校教育的发展:认识、视野、使命

41、当代世界公民教育的理念考察

42、城镇化进程中社区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偏差行为问题

43、美国公民教育的历史沿革、现状与发展趋势

44、老年教育理论的反思与重构

45、老年教育若干基本理论问题

46、近代女子教育思潮与女性主体身份建构

47、全球化与公民教育:挑战与回应

48、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领域中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9、南宁市青少年社会教育教学现状分析

50、试论青少年教育管理过程中的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51、对新形势下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简要探析

52、农村社区教育发展的问题与出路

53、刍议老年教育如何选择定位

54、美国教育智库对我国社区教育智库建设的启示

55、美国社区学院教育管理特色探析

56、栖霞街道“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计划探索

57、雄州街道志愿者队伍自主建设探究

58、“社会妈妈关爱团”扶持特殊青少年成长的研究

59、引导社会民间组织打造社区教育特色项目的实践与思考

60、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资源整合的实践与思考

社工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城市乡村)社区权力结构研究

2、(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网络成瘾问题的社会学探究

3、"富二代"现象或问题研究

4、"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分析

5、城市边缘群体(如乞丐妓女农民工等)研究(可从生存状况政策法律制度存在问题等任一角度切入)

6、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背景现状与未来取向

7、城市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调查与路径研究

8、城市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研究

9、城市某类场所的研究(如公园酒巴饭店娱乐场所等)

10、城市社区建设与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11、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

12、城市市民社会发展公平感调查

13、 传统文化 对社会工作价值观建构的启示

14、从广告中探究性别问题

15、从社会化角度谈谈你对"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看法

16、挫折与逆境总能出人才吗?

17、大学生诚信心理初步研究

18、大学生挫折感的成因及消解途径分析

19、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观念调查

20、大学生婚恋观的变化

21、大学生婚恋观的社会性别分析

22、大学生兼职的利与弊

23、大学生寝室交往的人际动力研究

24、大学生求职过程中的社会资本研究

25、大学生人情消费问题的思考

26、大学生社团的生存现状与发展--一某高校为例

27、大学生自杀个案的干预策略研究

28、大学生自杀个体的人格分析

29、大学生自杀群体的心理分析

30、大中学生生活满意感调查

31、大众传媒对青少年社会化的影响研究

32、当代大学生宿舍文化的形成过程

33、当前大学生活择业倾向研究

34、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治理结构研究

35、当前我国社会(环境失业等)风险控制问题

36、对白领焦虑症的调查与分析

37、对当代大学生逃课现状成因以及干预策略的研究

38、对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干预模式的探讨

39、对网络流行语的社会学分析

40、对网络乞讨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41、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问题研究--以__大学为例

42、高学历高收入女性与婚姻问题研究

43、共青团组织与社会工作

44、关于"爱心超市"的调查与思考--以__大学为例

45、关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调查与思考

46、后大学生的消费观研究

47、互联网与当前社会问题研究

48、互联网与社区生活

49、环境问题研究(民众的环境意识研究;民众的环境行为研究)

50、婚姻家庭问题研究

51、家庭的功能演变研究

52、家庭的居住方式研究

53、家庭社会工作在我国的需求调查

54、简析城乡统筹推进城市化的理念研究

55、简析宗教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56、教育不平等问题研究

57、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的失范问题

58、旧城区改造与"文化保护"

59、救助管理工作中政府社会家庭责任解析

60、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社会学研究

社会学方向毕业论文题目与选题相关 文章 :

★ 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

★ 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 社会工作毕业论文选题参考热门题目有哪些

★ 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

★ 发展社会学论文题目

★ 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2)

★ 社会学毕业论文

★ 关于大学生社会学专业的毕业论文4000字

★ 关于大学生社会学专业的毕业论文4000字(2)

关于对英语的论文题目

一、小学英语论文新颖题目(50篇)

1、解读小学英语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语感

2、如何在小学英语语篇教学中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3、活用"微课"激活小学英语课堂

4、让学生在生活中学出一片天地--浅谈小学英语教学"生活化"的实施策略

5、小学英语阅读教学有效性提高策略分析

6、"互联网+"背景下农村小学英语听说能力的实践

7、角色扮演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实践探究

8、让小学英语课堂因信息技术而"熠熠生辉"

9、创设生活化的小学英语情景教学

10、注重学法指导,构建高效小学英语课堂

11、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2、让农村小学的英语课堂"玩"起来[N]

13、小学英语教师不同课型教学行为特征分析

14、轮岗交流背景下跨区域协作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与思考--基于对江苏省A县小学英语教师的开放式问卷调查

15、小学英语单元整体教学情境创设浅探

16、主题意义探究下的小学英语单元整体教学

17、基于核心素养视野的小学英语绘本阅读教育研究

18、趣味教学法在小学英语词汇教学中的运用

19、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戏剧活动的实践探究

20、关于小学英语阅读与写作教学的结合

21、运用英语课本剧助力小学英语教学

22、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口语训练

23、信息时代家校合作模式下的小学英语教学策略分析

24、小学英语课堂思维导图教学法的应用探讨

25、浅谈思维导图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运用

26、小学英语教学中学生积极情感态度的培养分析

27、互动教学在小学英语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28、故事教学法在小学英语课堂上的应用

29、构建"学共"课堂,焕发小学英语教学活力

30、小学英语语法教学的研究

31、小学英语教学中的信息技术应用

32、英文原声电影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33、小学英语报刊阅读教学探究

34、浅谈盲校小学六年级英语的课堂提问设计--以Unit3ReadandWrite为例

35、情景教学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36、信息技术助力下的小学英语"拼读与阅读"课堂

37、浅谈语块教学在小学英语口语教学中重要性

38、小学英语阅读教学中学生高阶思维能力的培养

39、在小学英语课程中应用趣味教学法的策略研究

40、在小学英语教学中应用微课的策略分析

41、声声入耳--小学英语听力教学的重要一环

42、立足核心素养强化小学英语写作教学

43、情感教育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重要性分析

44、小学英语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教学设计策略--以译林版教材综合板块为例

45、英语教学之"武林秘籍"--提高小学英语教学的有效策略

46、主题意义下小学英语语篇教学的实践

47、创造教育理念在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分析

48、核心素养背景下如何提高小学英语课堂口语教学分析

49、小学英语的教学问题及对策分析

50、万丈高楼平地起--浅谈小学英语词汇教学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1、浅析雾都孤儿的反讽性

2、海明威短篇小说中的老人形象分析

3、论英源外来词的翻译

4、从电影三个白痴看印度的社会问题

5、教师提问对学生思维发展的影响

6、浅谈英语阅读中的词汇教学方法

7、山东省英语教育培训机构现状调查

8、初中英语教学中微课的构建与应用

9、远大前程一部成长小说角度下的教育小说

10、论喜福会中中美文化的冲突及磨合

11、传播学视角下旅游文本的汉英翻译策略研究

12、角色扮演活动在小学英语课堂中的有效性研究

13、“场依存,场独立”认知风格对高中生英语阅读的影响

14、中国幼儿英语浸入式教学方法探究15、从女性主义角度研究紫色

关于对音乐的小论文题目

1、美国黑人早期布鲁-鲁斯音乐的兴衰(1890-1929)2、高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学业表现性评价研究3、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及真理自行置入艺术作品的形而上学研宄4、全球化背景下贵州苗族音乐传播研究5、中国社会音乐教育钢琴课程之文化阐释与建构6、音乐心理视角下的肖邦第二钢琴奏鸣曲7、西方指挥艺术风格类型研究8、隋唐宫廷音乐表演研究9、卡拉斯的薇奥列塔10、学分制下艺术设计教学模式研究11、论打击乐与电子音乐的结合12、基于元理论的音乐表演艺术组织战略管理研究13、19-20世纪中叶捷克音乐的社会学研究14、内地音乐资源对澳门当代音乐的影响15、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重构研究以上十五个音乐专业方向的毕业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提供

毕业论文是衡量本科教学与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准,既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运用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分析、阐述和解决问题之综合能力的体现。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本科音乐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 高校美育与大学生创新思维发展研究

2. 农村中学音乐课程实施现状分析与推进策略研究

3. 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现状调查及改革思路

4. 提高音乐素质 促进全面发展

5. 当今中国舞蹈创作的趋势

6. 高师声乐教育应注重实践

7. 普通高校大学生西洋古典音乐欣赏状况调查

8. 谈中国古诗词艺术歌曲创作及发展

9. 论钢琴表演艺术的发展趋向

10. 论新形势下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

11. 新农村传统艺术文化教育传播的思考

12. 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背景下的音乐学科建设

13. 舞蹈重返大众视野的时代意义

14. 戏曲身段与民族声乐表演

15. 试论音乐实践对于高校弘扬民族音乐的重要性

16. 驻马店市中小学音乐课程设置研究

17. 本科院校音乐课程改革的利弊

18. 《梨园春》对河南豫剧的影响

19. 中国民族乐器分类法研究

20. 汉代的鼓吹乐对近世礼俗音乐的影响

21. 百戏之流变

22. 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文化交流

23. 驻马店市说唱音乐探微

24. 李叔同学堂乐歌的创作实践

25. 萧友梅对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的贡献

26. 黎锦晖儿童音乐创作的艺术经验

27. 民族歌剧《白毛女》的成功经验

1. 西方早期合唱音乐

2. 舒曼声乐套曲《妇女的爱情与生活》的创作与构思

3. 贝多芬三个阶段的音乐创作

4. 欧洲中世纪单声部歌曲与世俗歌曲

5. 如何学习西方音乐史

6. 肖邦音乐的民族性

7. 快乐教学,是音乐课的法宝

8. 学习音乐,从热爱开始

9. 如何辨别和挖掘一个孩子的音乐才能

10. 音乐素养,提升人生价值

11. 合唱的和谐美给我们带来的震撼

12. 如何训练业余合唱团

13. 轻声练习的好处

14. 以“赏”为先的音乐教育

15. 让孩子们快乐地舞起来

16. 如何保持孩子持续的练琴热情

17. 如何运用科学的方法训练童声

18. 如何教孩子们学习节奏

19. 如何练琴才最有效

20. 提升艺术生的文化修养是当务之急

21. “音乐热”带来的思考

22. 跑调的分析与研究

23. 唱的高,还是唱的美

24. 注重技巧,还是注重表现

25. 假如我是一名音乐老师

26. 卓越的成就,至诚的爱国心――试论我国音乐学家王光祈

27. 校园歌曲的创作特点

28. 谈肖邦创作特征中民族精神的体现

29. 论贝多芬晚期的钢琴奏鸣曲

30. 戏曲曲牌与宋元市井民俗

1. 从城市音乐文化看“选秀”

2. 浅论音乐音调与基本情绪运动状态的关系

3. 论舒伯特艺术歌曲中音乐与歌词的相互关系

4. 从《蝴蝶》看舒曼钢琴音乐创作特征

5. 青主的两首代表性艺术歌曲《我住长江头》、《大江东去》的创作和演唱分析

6. 李斯特艺术歌曲初探

7. 学龄前儿童音乐教育的认知问题研究

8. 中国原创摇滚音乐中的民族元素面面观

9. 对贝多芬《“热情”奏鸣曲》理解演奏处理

10. 华语流行乐坛的“中国风”

11. 从“引进”、“模仿”到“探索”、“创新”-20世纪上半叶中国艺术歌曲发展的历史轨迹

12. 浅谈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创作

13. 论20世纪上半叶中国普通学校音乐课程发展

14. 我看钢琴考级

15. 驻马店钢琴考级历史及其文化产业研究

16. 浅谈印象主义音乐

17. 试探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钢琴改编曲中的民族因素

18. 外音不“外”――试析肖邦钢琴作品中和弦外音的应用及其表现意义

19. 钢琴演奏指法选择的基础实践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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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业的论文题目有很多,下面学术堂整理了二十个好写的论题,供大家参考:1、多媒体技术在视唱练耳教学中的应用2、高校音乐专业合唱训练与视唱练耳的关联互动3、公民社会塑造过程中的高校职能研究4、冷爵士的艺术风格研究5、论歌唱中“声”与“情”的关系6、论民族声乐艺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7、论声乐学习和演唱中心理调适的作用8、论西方音乐剧的发展脉络9、论中国传统音乐中“和”的审美内涵10、论中国近现代声乐演唱发展的多元化11、论中国艺术歌曲的风格及演唱特点12、浅述抗战时期在重庆创作的音乐13、浅谈“微笑”在声乐学习中的重要作用14、浅谈西方民族音乐对我国民族音乐的影响15、如何将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教学相互渗透16、如何提高即兴伴奏的能力17、印度宝莱坞电影音乐的特点18、由中国好声音引发的思考19、《试论民歌演唱方法训练与民歌地域风格把握——以陕北民歌为例》20、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暴风雨》第一乐章中减七和弦的使用技法及其审美

选题是音乐学 毕业 论文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音乐毕业论文的质量。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音乐学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音乐学毕业论文题目(一) 1. 浅谈初中 音乐欣赏 教育 中审美能力的培养 2. 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研究 3. 浅谈音乐教育中的欣赏教学 4. 浅谈音乐教育中创造能力的培养 5. 如何开发学生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创新能力 6. 浅议音乐教学中的课堂语言美 7. 让民族音乐之花在学生心中开放 8. 音乐表演中的美学原则 9. 音乐创作中的灵感与审美 10. 深化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之我见 11. 中小学音乐课的意境教育探索 12. 浅谈少儿钢琴教学 13. 谈音乐记忆能力的训练与培养 14. 唐代燕乐繁荣之原因 15. 早期音乐教育与 儿童 思维发展 16. 论美育中的音乐教育 17. 我国戏曲音乐的发展 18. 如何搞活音乐课堂提高教学质量 19. 论音乐与情感 20. 试论歌曲演唱的二度创作 音乐学毕业论文题目(二) 1. 谈乐曲的节奏美 2. 浅谈合唱训练 3. 谈合唱指挥的教学原则 4. 论怎样提高中学音乐教师的钢琴即兴能力 5. 如何提高学生的钢琴演奏的表现力 6. 舞蹈教育与素质教育 7. 试论舞蹈中人体动作的造型性 8. 谈声乐教学中的呼吸训练 9. 论呼吸在歌唱发声的运用 10. 声乐学习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11. 浅谈美声唱法 12. 浅谈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 13. 论歌唱中的咬字吐字 14. 多媒体技术与音乐教学 15. 西洋唱法与民族唱法 16. 歌唱与情感 17. 声乐教学中真假声结合的混合声训练 18. 谈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的研究范围 19. 音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及研究 方法 20. 心理学与儿童音乐教育 21. 音乐才能的形成、结构、测试 22. 美声唱法的学派与风格 23. 歌唱的呼吸与发声 音乐学毕业论文题目(三) 1. 歌唱的共鸣与语言 2. 论儿童发展与音乐学习 3. 儿童音乐趣味的培养 4. 儿童歌唱技能的培养 5. 儿童表演技能与音乐运动觉能力的培养 6. 歌唱心理状态的重要性 7. 浅谈合唱指挥对歌词主题思想的研究 8. 歌词声韵的研究 9. 歌词形式特点的研究 10. 科学的发声状态在歌唱中的作用 11. 关于声乐作品的艺术表现 12. 真声位置在歌唱中的运用 13. 歌唱的吐字与发声 14. 哈欠状态在歌唱中的运用 15. 混合声在歌唱中的运用 16. 歌唱语言中字音之间的衔接 17. 歌唱中气息的控制与功能的发挥 18. 母音在歌唱练习中的运用 19. 混合共鸣在不同声区中的运用 20. 生活语言与歌唱语言 21. 歌唱语言的艺术特征 22. 歌唱的艺术表现对声乐作品的再创作 23. 歌唱的艺术中声与情的关系 24. 儿童的早期音乐创作能力的开发 25. 儿童音感训练的时践与方法 26. 儿童的绝对音感的训练方法 27. 歌唱与声音控制 猜你喜欢: 1. 音乐学毕业论文 2. 音乐学毕业论文范文 3. 音乐学毕业论文获奖范文 4. 音乐系毕业论文参考 5. 本科音乐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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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的相对性的论文题目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引言: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关键词:合同 相对性 突破正文: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部分或全部不能实现并致债权人损害的行为。侵害债权的情况在实务中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没有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日益密切,民事行为之间的关联性不断增大,各种权利相互冲突、相互影响的机率也随之增多,如果债权受到第三人的侵害,仅仅因为债权是相对权而不赋予债权人基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债权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明显违背了有侵害必然有救济的法理。但是,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范围应该严格受到控制,侵害债权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第三人侵害的必须是合法债权。如果是不合法债权,即使侵害了,也不用承担责任,因为非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第二,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并致使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如果第三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而是要承担其他的刑事责任。相应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所致,也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所以说,必须是第三人的非法行为和合同不能履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 (二)债权保全制度。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或隐匿转移财产、或低价转让乃至无偿赠与财产,或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乃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这些行为均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按照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于债权人不能将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行为中,影响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契约自由”,因此其对此是束手无策的。这种利益上的失衡,必将导致整个合同领域交易安全的丧失,于是,为了在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和债权人的期待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维护诚信原则,便自然地产生了债的保全制度。此制度的基本原理在于,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相关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一—代位权和撤消权。其中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并危及债权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该权利,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撤消权则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自身财产无偿赠与或以不当低价转让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得向法院申请撤消,宣告行为无效。 (三)“租赁权的物权化”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出租方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方继续有效。这是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使得依据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物权的效力。根据债的相对性,租赁合同应只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效,当第三人买受租赁标的成为不动产所有人时,买受人非租赁合同的缔约人,故不应受合同约束,得随时取回租赁标的物。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扩张、房荒问题的出现,各国为解决社会矛盾,多设定“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规定,即出租人将租赁标的物让于第三人时,原租赁合同对受让人继续有效。最初《德国民法典》第571条规定“买卖不破租赁”规则适用于土地租赁,后扩及一切不动产。(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的意思是指特殊关系的第三人因债务人债的履行而受到损害时,不但可以向债务人主张侵权责任,而且可突破债的相对性,要求债务人承担合同上的责任,以更好地保护其利益,此种请求权的基础建立在基于诚信原则而发生的保护、照顾等合同附随义务之上。也就是说,债务人所负的合同上的义务,不但指向债权人,而且指向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这是德国判例与学说创立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制度,以加强保护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虽加强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但也有加重债务人责任之虞,故第三人的范围应严格限制,通说认为第三人包括亲属、劳工、雇佣、租赁等具有人格法上特质之关系负有保护、照顾义务的人”。因而,我们可以看出,“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制度”只是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五)债权不可侵性理论的建立。 依传统理论,物权是可对标的物直接支配的绝对权,可以对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并得排除任何第三人对物权的妨害;债权是仅得向特定当事人请求给付的相对权,不能向第三人主张权利,也就没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为了保护债权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有必要进一步建立新的权利理论,[3]故学者主张承认债权的不可侵性。英国1853年判决Lumley V Gye案,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先河。该案原告Lumley与某演员订有在原告剧院演出数月的合同,并规定该演员不得去其他剧院演出。被告Gye明知此合同存在,仍诱使该演员违反合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Gye侵害合同关系乃不法行为,应向原告Lumley承担责任。此后,该判例所创立的第三人不法侵害债权理论为多国接受。不法侵害债权,指第三人故意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妨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4]根据债权不可侵理论,不法侵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得以债权为由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追究第三人的责任,这使债的效力得到扩张,及于一切侵害债权的第三人。这也是对合同相对性的重大突破。(六)关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人并非为自己而是为他人设定权利的合同。此种合同的法律特征为:(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而不得为其设定义务。(3)该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须通知或者征得第三人的同意。第三人利益合同属于利他合同一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和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其承担责任。正是由于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此类合同是合同相对性的例外。 (七)代为清偿 代为清偿,又称清偿代位,是指与债的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在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权利的制度。第三人的代为清偿行为,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代为清偿都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第三人履行了依债的相对性只能由特定债务人履行的债务,突破了债务履行主体相对性的限制;(2)第三人在代为清偿后,于其清偿范围内,取得债权人的地位和权利,对债务人享有求偿权,突破了债权请求主体相对性的限制。当然,以代为清偿的方式突破债的相对性,并非可以任意为之,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1)必须依债的性质可由第三人清偿;(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不得由第三人清偿的特别约定;(3)代为清偿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利益。 (八)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披露制度的确立也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突破。 此外,代理、保险、信托作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特例逐渐脱离合同相对性的约束,成为各自独立的制度;同时,债的转让也被视作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三、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本质综上所述,虽然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情形多种多样,然而从根本上讲就是合同效力是否在特定情况下及于第三人的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合同主体涉及第三人。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在债权物权化的情形中,第三人可以租赁权对抗房屋买受人。又如在“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中,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合同责任,而许多国家则直接赋予了消费者直接起诉生产者的诉权。 其次,合同权利义务涉及第三人。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约定向第三人利益为给付,或经第三人同意为其设定给付义务;在债权保全中,合同权利与义务同样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债权的转让则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直接涉及第三人。 第三,合同责任涉及第三人。合同义务的相对性必然决定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从这一点上看,上述突破情形只有“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突破了合同责任的相对性,使生产者对消费者直接承担违约责任。各国多通过严格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来解决合同相对性所面临的困难,如产品责任制度、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合同相对性规则并不是绝对地排斥第三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当被保证的债务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再如,债务转让合同中,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新债务人将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认为只有当第三人自愿承担合同义务成为合同当事人,才负违约责任。 史尚宽先生曾言:由个人自觉,及于社会自觉,契约之意义及价值,渐自社会立场加以重估。[3] 因而,法律应该确立以合同相对性原则主体,同时,承认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更加充分、完善的保护财产的流转。而确立这种模式的意义:一方面,加强债权的保护,扩张了债的效力,承认债的发生、履行方式的多样性,促进了合同的有效履行,提高了民事交易效率,有利于社会财富增长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在债的关系与社会其他关系的互动层面上,由极端地强调合同自由、尊崇意思自治不受干预,转变为兼顾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合理平衡。我国《合同法》对第三人利益合同没有专门做出规定,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一般法,理应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具体规定,所以,从世界各国和地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发展分析,以及从我国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国立法确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2] : 1、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只有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非合同关系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出诉讼。另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合同无关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 2、内容的相对性,即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双方合同中,还表现为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权利义务相互对应,互为因果,呈现出“对流状态”,权利人的权利须依赖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从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可以引申出几个具体规则。一是合同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二是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三是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法律的特殊规定即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3、责任的相对性,即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的责任的相对性的内容包含三个方面:第一,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第二,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违约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既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必须的。第三,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穆昌亮的《合同相对性原则邹议》一文中对该原则的内容的表述除了以上三项外,又增加了第四项,即效力判断的相对性,即在认定某一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未定时,我们应当基于该合同本身提供的事实作出决断,看该合同本身是否满足了合同法要求的全部要件。本人认为所谓的合同相对性主要是就合同与第三人的关系而言,把效力判断作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太过牵强,不够严谨。 二、法学界对相对性原则的评价 两大法系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均视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虽然在具体规则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是都认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的奠基石,在债法或合同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3] 在英国法中,合同相对性原则一直作为合同法的一条根本性原则来加以彻底的坚持。在20世纪初,哈尔丁法官曾说:“在英国法中,有些原则是基础性的。其中之一就是只有合同的当事人才能就该合同提起诉讼。我们的法律不知道什么因合同产生的第三人的权利。[4]” 合同相对性原则反映了合同自由原则的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日趋频繁,固守这一原则并不一定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已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所以必须将相对性原则重新放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进行检讨。为此,随着合同理论的现代化进程!各国立法及司法基于现实的考虑,在承认相对性原则的大前提下,在不同程度上承认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袁合川称之为突破理论),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债权不可侵犯,合同的保全措施,债权的物权化等制度,这已成为合同立法的世界潮流。 但是,突破理论虽然未遵循合同相对性原则,但它与彻底否认合同相对性原则有本质区别。突破理论的适用虽然形式上表现为无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从实质上分析,突破理论的适用结果不外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例外,这种例外或突破的存在,并未否定相对性原则,并不意味着相对性原则的丧失,相反,它是对相对性原则的一种维护和补充。突破理论的功能在于弥补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不足,衡平当事人和第三人间的利益,体现了权利不可侵犯性和鼓励交易的现代合同法理念。因为突破理论实质上是对相对性原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于违反了正义、衡平的理念,而作出的例外规定和补充,是在承认相对性原则存在的前提下,就特定事实否定相对性原则,而不是对该制度的存在给予全面否定,相对性原则仍是合同法不可或缺的根本原则。也就是说,突破理论与相对性原则在内在的价值追求上是相统一的,都是对实质正义与社会妥当性的追求,都是从不同角度对债权人或弱者权利的保护,这种突破与相对性在实质上并无矛盾,这种小改变将会给合同法带来大发展,这也是合同法现代化的象征[5] 。 突破理论的精髓在于它维护了相对性原则的宗旨,并使其在获得有益补充和完善的基础上发展。正是因为有机结合了这些看似对立的突破性制度,才使合同相对性原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才使这一古老的原则完成了其现代化的历程,也正是有了突破理论,才使得相对性原则得以进一步修正,从而使得合同法律制度更加合理,也才可能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生活的繁荣与发展。 三、合同相对性与大陆法系的债的相对性的异同以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在英国判例中的体现 “债的相对性”最早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中的债被称为“法锁”,意指“当事人之间的羁束状态而言。” [6]换言之,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由于债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给付的法律关系,所以债权不能像物权一样有追及性,而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 为了体现债的相对性原理,在合同法领域,罗马法曾确立了“(缔约行为)应该在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之间达成”、“任何人不得为他人缔约”等规则,因此第三人不得介入合同关系。依罗马法学家的观点,行使诉权也必须有直接的利益,而由于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并无直接利益关系,因此不能对债务人提出请求。此种限制也使当事人不能缔结其他合同。 在英美法中,因为法律上并不存在债的概念及体系,所以大陆法中的“债的相对性”概念被称之为“合同的相对性”。其主要内容是,“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只能赋予给当事人或加在当事人身上,合同只能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而非合同当事人不能诉请强制执行合同。”[7]在英美法上,合同相对性规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只有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起诉和被诉。由于合同通常被界定为“(对同一权利或财产)有合法利益的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合同权利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才有约束力,而且,只有他们才能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 [8] 第二,合同当事人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但第三人不能请求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在这一点上与大陆法的规则是不同的。[9] 形成此种规则的原因在于,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当然,当事人一方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而申请强制执行合同,但第三人只能通过合同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而自己并不能够以合同当事人的名义向义务人提出请求。[10] 第三,如果订立合同的允诺是向多人作出的,则受允诺人或其中的任何一人都可以就许诺提起诉讼。允诺人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允诺人订立合约,则任何一个受允诺人都可以就强制执行该允诺提起诉讼,尽管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受允诺人可能必须以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身份参加诉讼[11]。 第四,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只能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而并不保护非合同当事人,换言之,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提出抗辩。 合同相对性原则作为英国的判例规则最早起源于1861年著名的特威得尔诉阿特金斯一案。在该案中,原告要娶被告的女儿为妻,被告答应原告的父亲说会给原告一笔嫁妆200英磅,并约定原告有权在普通法法院或衡平法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承诺的款项。后来原告特威得尔控告被告阿特金斯,法院裁定原告败诉,认为“现代的案件推翻了旧的判例,约因必须由有权就合同提出诉讼的人提供” ,原告不是合同当事人[12],无权要求履行被告与父亲的合同。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1915年邓罗普气胎公司诉弗塞里奇一案中,被英国上诉法院确认为一项基本原则。原告作为车轮胎的制造商,将其轮胎出售给批发商。合同中要求批发商不得低于某价格转售,并要求批发商以原告代理身份从买方取得书面承诺,同意维持原告的标价。被告从其批发商购入一批货物,签署了承诺。原告就被告违反承诺、以低于指定价格出售货物为由提出诉讼。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因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原告对被告的行为没有提供约因,所以无权对被告提出请求[13] 。 就“非合同当事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合同当事人的请求提出抗辩”,法院曾有不同意见,但是以后的一些案例中,英国法院仍然‘确认“第三者不可从与他无关的合同条款取得保障”。不过,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系列案件表明原告可以依据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从而回避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例如,客运票上虽载有免除承运人的旅客伤害责任条款,但旅客仍能凭过失侵权行为诉船方受雇人,即使免责条款涉及受雇人,结果一样,因为受雇人非合同当事人,他不能援引合同规定事项以保护自己[14]。 四、英国合同相对性原则曾经的例外以及《1999 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 合同相对性原则产生后,在英国法中一直被认为是契约法的重要原则,其地位与构成合同法基础的对价原则不相上下[15]。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严格遵守,就是要求法律不去过问由合同引起的第三人的权利,不能把这种权利象以个人的名义履行合同的权利那样授予第三人,但这带来了诸多不便与不公正的后果。首先,它无视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合同当事人订约时欲使第三人获得利益的意图的存在,使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的合法希望遭到破灭,第三人无法直接主张原本应归属于自己的利益。其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严格遵守还可能导致有关合同当事人逃避其依合同本应履行的债务,或是绕开合同而获得本不应得之利益等不公正的后果。尽管如此,英国法院仍然一贯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认为享有合同权益的第三人不能根据合同进行控告。然而,法院也意识到,一定情况下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一定的保护,以避免由于严格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所可能带来的不便与不公正,因而,在许多判例中确定了例外规则,对该原则施加了必要的限制,以信托、代理、合同转让等为例外的主要理由授予第三人以权利。如“合同相对性原则不适用于承诺付款给第三者的保险合同、信托合同”,“在委托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同意受托人与第三者订立的合同中,委托人受该合同所包含的免责条款的约束”。英国法律界要求改革甚至取消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呼声一直不断。1937年英国法律改革委员会在一份改革对价制度的著名报告中,就曾建议废除合同相对性原则[16] ;同时,司法界中一些著名法官对此原则也持有异议,如 Lord denning,就坚决反对合同相对性原则,他对相关确认此原则的案件是否事实上已证实这一原则的存在表示怀疑,并说:“实质上它只是程序的规定。”[17] 在此形势下,英国的法律委员会继1991年提出一份改革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征求意见报告之后,于1996年7月正式发表了一份法律草案的建议稿。1999年11月英国国会通过了《1999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 以下简称《法案》),该《法案》以成文立法的形式,对长期以来一直为英国法院严格遵守,但却为许多法律界人士所反对的 “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了改革,明确赋予了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在一定情况下要求强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的权利。 该法案共由十个条文组成,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8]:(一)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条款权利的一般规定;(二)合同当事人变更和解除合同的限制性规定; (三)承诺人援引抗辩事由的规定;(四)受诺人强制履行权利规定及承诺人双重责任承担防止;(五)赋予第三人权利的例外规定; (六)仲裁条款。 英国《1999年合同(第三人权利)法案》的通过,对该国日常经济活动及法院司法审判实践均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对于我国相关的合同立法也有一定的借鉴及启示。 (一)《法案》较好地满足了现实经济交往中的实际需要,提高了交易效率。 毕竟,在现实经济交往中,存在许多合同当事人意图使第三人获得合同利益的情形,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简化交易活动程序,节约交易成本,这是经济活动追求“效率”的一个具体体现。法律为了满足此一现实需要,在允许合同当事人实施其意图的同时,必须对第三人利益的实现给予充分的权利保障。《法案》较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二)《法案》只是部分修正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而并未对其进行全面否定。《法案》的规定只涉及第三人权利的问题,即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上的权益给予第三人时第三人如何实现此权益的规定,而并未改变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另一方面内容:合同当事人不能将合同义务加诸合同外的第三人。而且,《法案》对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权利的取得作了较严格的限制。首先是对 “第三人”范围的限制。其次,在《法案》规定的一些情形下,非合同当事方的第三人可以被视为具有合同当事人的地位,行使相关权利。但是也只有依据这些规定,第三人才有此法律地位,而不能将此推广到其他情形。此外,第三人行使权利并非毫无限制,承诺人可以对其主张抗辩权。 (三)《法案》在保护第三人权益实现的同时又注重维护承诺人的合法权益,在两者之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条款的权利,就使得第三人的权益实现有了明确的保障,使其可放心地依赖于该合同行事。而为了解决合同当事人之间变更或解除合同可能与第三人权利之间产生的矛盾冲突,《法案》对合同当事人的这一行为作了明确限制,这也是合同当事人信守承诺,尊重第三人信赖利益的必然要求。《法案》在赋予第三人权利的同时,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承诺人的利益。因而,《法案》规定了承诺人在第三人起诉时较广泛地援引相关抗辩事由的权利,以此在第三人合同权利的实现与承诺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之间取得平衡。 (四)《法案》的规定较好地处理了与现行的其他法律之间的衔接、配套问题[19]。 《法案》明确规定,由其所创设的第三人权利并不会影响第三人其他可以得到或已存在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并详细列举了赋予第三人要求强制履行合同权利的例外情况(即根据法律关系本身性质或相关法律规定不应适用《法案》中赋予第三人权利规定的情形)。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关于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中有关免责及责任限制条款的援引问题,鉴于《法案》中赋予第三人权利的规定与相关规范货物运输关系的法律及国际公约的立法政策存在矛盾,为了避免新的法律规定与已在国际上被广为接受的现行立法之间的冲突,《法案》规定,只要当事人之间有符合《法案》规定的约定,使得第三人属于《法案》所保护的范围,第三人就可依《法案》援引有关免责或责任限制条款,如果第三人不属于《法案》所保护的范围,他仍可要求适用现行立法一般原则。这样就优先考虑了被商业界广为接受的现行立法,同时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五、合同相对性原则与我国合同法 我国法制秉承大陆法传统,继受了大陆法“债的相对性”理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对人权”。[20] 债的相对性具体到合同领域即为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提出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该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基础性地位,无疑早已得到学者们的广泛认同和立法者的实践支持。 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发展与我国的合同立法是相互衔接的。接受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初期是严格恪守这一原则的,这在我国早期的合同立法中有明确的体现。如《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1981年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曾规定:“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机关应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要求作为第三人的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机关承担违约责任,虽有利于减少行政机关的合同关系的不正当干预,保障并落实企业的经营权,但由于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明显违背了合同相对性原理,故民法通则依合同相对性原则对其做出了修正。1999年《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确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合同法上的地位。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向前发展,在承认合同的相对性的同时,我国也逐渐设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若干例外规则,并在法律条文中予以体现。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第六十五条关于第三人义务合同,第七十三条关于代位权的规定,第七十四、七十五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第229条关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规定,都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性规定。另外,我国合同法也如日本民法,同样受到来自西方民法理论的冲击,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规则,在立法上有日趋增多的趋势。 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适当的突破,不但更适合于现在频繁的商品交易的需要,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经济的原则,从而弥补了相对性原则的不足,衡平了当事人和第三人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而且也体现了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转变的需要,更加有利于我国法治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良好运行。

若说好写的话,那么很多人写过的题目就比较好,因为你可以查到很多范文从而学习和借鉴甚至引用。这种题目一般要选传统一点的、经典一点的、范围广一些的、可以表述的内容多一些的,比如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自由原则、论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责任的规定及其适用、优先购买权制度研究、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各类有名合同等问题。在我国,合同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只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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