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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土磷流失的研究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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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土磷流失的研究报告论文

社会经济发展对城市饮用水处理科技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社会与经济的稳步发展,对水量与水质的需求不断增加。1990~1995年我国供水量年增长率为9%,1998年城市市政公共供水系统共有水厂2075个,综合生产能力为11513万m3/d,用水人口1.8493亿,年供水总量263.1亿m3。按照建设部《建设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我国“九五”期间需新增供水能力4000万m3/d,到2000年我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要达到97%,到2010年要达到98%。 在供水水质水量需求不断增长的同时,水资源短缺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被列为12个贫水国家之一,而且在时空上分布很不均匀。北方严重缺水,南方洪涝严重,降雨量季节差异很大。据统计,我国1996年全国666个城市中有330个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达108个;在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个城市长期受缺水困扰。最近几年,由于工业用水量的下降,我国的城市供水行业售水量开始出现副增长的趋势,从水量和生产能力角度考虑,大部分城市的供水能力不足问题已经得到缓解,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供水行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水质问题,一方面水源普遍受到污染,另一方面水质需求标准不断提高。 我国污水处理率低,污染物排放量继续呈增加趋势。据我国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的110个重要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的占32%,III类的占29%,属于IV、V类的占39%。水中曾一次性检测出有机污染物高达上百种,其中部分是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的有机污染物。饮用水水源的污染,致使饮用水水质恶化,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化学污染物会导致人类基因突变,因而严重地影响我国人口的整体素质,也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水源水质污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氮、磷营养物大量排入水体所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水体中藻类的过量繁殖已经严重影响自来水厂的净化效果, 由于我国绿化程度不高,水土流失严重,导致水中天然有机物浓度较高,也增加了给水处理难度,有机成分对胶体产生严重保护作用,影响混凝效果,导致耗药量显著增加,水中铝的剩余浓度升高。 有机物在氯化消毒过程中与氯作用,不但增加氯耗影响消毒效果,而且生成多种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胁。特别是传统的预氯化工艺,高浓度的氯与源水中较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直接作用,生成的氯化消毒副产物浓度会更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城市饮用水水质要求将不断提高,到2000年大中型城市一类水司试行的水质指标将由现行水质标准的35项增加到88项,将对水中多种微量有机污染物进行严格控制。研究安全优质饮用水处理技术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 目前我国在给水净化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水质污染问题普遍,90%以上的水厂面临着水源污染问题,但由于资金短缺,难以大规模地采用国外昂贵的除污染技术;2).我国水源污染引起的水质问题复杂,不但水中含有多种有害的污染物质,而且还具有藻类、嗅味、氯化消毒副产物等多种问题;3).虽然对于单一的除微污染技术已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但缺少除微污染集成技术与成套设备,难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到生产中。在水源污染严重,急需技术与设备投入的同时,严重地缺乏能经济有效地提高饮用水水质的成套技术与设备,形成强烈反差。

科技解决环境问题的限度科技解决环境问题的有限性怎样呢?单纯依靠它能否完全解决环境问题呢?科技乐观论对此持肯定态度,而科技悲观论对此持否定态度。谁是谁非,需要评判分析。1.资源消耗总量并不一定随科技进步减少每一种经济时代都将造就一批发达的民族和国家。原始自然经济时代,造就了四大文明古国;劳动力资源经济时代,造就了欧亚文明的发达;而现代自然资源经济时代则导致西方经济的崛起。有人认为,随着科技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率必将大大提高,对资源的消耗必将大大减少。信息技术的进步必将提高人类对知识信息的更多使用,从而减少对物质和能量资源的消耗。这些必将使得人类对资源的消耗大大减少。真的这样吗?否也。可以说,现在人类仍然处于现代自然资源经济时代,对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不可避免。谁占有的自然资源越多,谁开发的自然资源越多,谁的经济就越发达。虽然在未来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应用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资源的利用率,但是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会减少资源利用量。知识的进步增强了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也使人类开发利用资源的力度、广度、深度、速度加强了,资源消耗增加了。况且世界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社会的兴起也使人类所耗资源日趋增长。未来的科技进步在推动新的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同时,也有可能减少资源的使用量。但是,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我们确实不能肯定人类未来的资源消耗必将减少。2.科技进步并不能使有限资源无限化有人认为:在信息社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动力并决定其在国际政治中所处地位的因素,已从农业文明的农产品、工业文明的化石资源转为智力资源一一知识和掌握知识的人;从依附于土地,以土地为载体,转为以人脑为载体,以人为中心。知识和技术已成为主要资源。由此,地缘政治理论将丧失它曾在历史上的主导性地位,而让位于新的“智缘政治理论”。智缘政治是指在信息社会中,各国视智力资源为国家实力最重要的构成要素,致力于人才的培养和争夺,通过知识的竞争来谋求其在国际关系领域的优势地位,即各国致力于科技的角逐。“因为高度发达的知识能产生新的材料、利用新的能源、使有限的资源无限化,因而各国对农作物及矿产资源的需求下降。这使得以夺取土地为目的的战争不再成为增加财富的主要手段”。不能说他们的看法一点道理也没有。在当今,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随着生产、技术、科学的相互作用由生产--技术--科学向科学--技术--生产的历史性转向,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明显缩短,成为提高劳动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现代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是教育、人才、科技的竞争,谁能在教育上有所振兴,在科技上有所创新,谁就能获得较快的增长速度,走上一条确实可行的强国之路。但是,知识在产品中的贡献率日趋增大,只是意味着资源的利用率在增强,利用同样多的资源和能源能够生产出比过去多的产品,并不意味着各国对农作物及矿产资源的需求下降,并由此引发地缘政治的丧失。今天,向工业社会或者向信息社会过渡,需要采用尖端科学和保护能源的技术,这自然有助于能源的节约。但是,科学技术的应用不会“使有限的资源无限化”。目前节约资源、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技术主要应用于信息领域,而信息领域需要冶金、采矿、化学等传统工业部门的产品。加之,在人类所经受的一切巨大变化中,农田、森林、水和渔业资源的退化和衰竭将是未来几十年内社会动荡的最主要根源。自然资源的减少会造成巨大的恶果,不仅使现有的许多问题存在下去,而且会产生许多新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科学技术的发展至少无法彻底解决。3.科技进步不能满足高消费对资源的消耗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增长、全球化的推进,消费主义的理念在东欧和中欧、印度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得到迅速的传播和发扬,由此导致全球消费浪潮的兴起,使得全球人均资源的消耗量有增无减。在世界范围内,自从20世纪中叶至80年代末,对铜、能源、肉制品、钢材和木材的人均消费量已大约增加1倍;轿车和水泥的人均消耗量也已增加3倍;人均使用的塑料增加了4倍,人均铝消费量增加了6倍,人均飞机里程增加了33倍。人均资源消耗的增加必然导致世界范围内资源消耗总量的增加。如果全世界都学西方,学美国,则地球上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储藏只够用3年、4年、1.5年,所有可再生资源将在40年内全部耗尽。这一点从世界银行环境经济学家赫尔曼?达利的研究报告中就可看出。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不减少那些显然是很必要的增长速率,并且允许发展中国家开始追赶,那么要控制全球污染、生态退化和动植物生息地的破坏率,工业化国家就应该立即停止他们的人均资源消费的增长,世界人口在这一时间内就应该不翻番,当前技术的环境性能在40年里应该提高20倍。这充分说明,如果没有消费社会物质欲望的减少、技术的改变和人口的稳定,人类就不能拯救地球。虽然科技的进步可以延缓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年限,可以寻找到替代原有资源的新资源,可以增加可再生资源的数量,但是不能改变人类对资源需求量的日益增长,不能改变人类对资源的日益强烈的需求渴望。科技的进步所减少的资源消耗量远远不能弥补人类出于物欲对资源需求的增加量。地球承担不起消费社会的消费。4.科技进步不能解决由其他问题引起的环境资5g问题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集中起来有人口、政治、经济、文化伦理、科学技术四种。由非科技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可以由科技进步来解决。但是,单纯依靠科技进步是不能完全解决由其他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的。在此以人口为例,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人类可以找到一些资源的替代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源危机。例如对于能源的减少、石油的短缺,我们可以利用能源保护和建造更有效的机械设备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也可以找出可替换、可更新的能源去弥补。但是,只要世界人口继续以指数增长,那么,单靠技术进步并不能解决资源问题。我们前瞻性地探讨一下氢能源的利用情况。假定在不远的将来,热核聚变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至于重氢能够被用作产生原子能的燃料,那么,如果世界人口保持不变,并且以现在的强度消耗能源,海水中的重氢将提供人类使用100万年。有人甚至给出了更大的数值。但是,如果世界人口以每年1%(现在1.33%)的速率增长,即使每个人所消耗的能源与以前一样多,那么,上述100万年燃料的储存也将在920年内用完。从100万年到920年,表明了人口指数增长对能源使用年限的巨大影响,尽管1%看起来不是一个大数字,但是,按照人口指数增长公式,它意味着每79年人口将翻一番。这样经过920年的翻番,人口的数字是巨大的。有人会说,你这里没有考虑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依靠科技进步,人类完全有可能使得每一个人消耗的能量只有以前的一半。这难道不会大大延长能源的使用时间?真的不会?通过计算可以回答。假定人口仍然以不变的速率增长,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降低能源的消耗,在经过一个类似的计算后,得到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海水中的重氢只能使用990年。990年只比920年多70年。效果不明显,说起来不太令人相信。但是,情况确实如此。这一结论可以普遍化。假定人口以n年翻一番的指数增长,即使每个成员削减一半资源的消耗量,那么资源的使用寿命也将仅仅延续n年。这表明单纯的技术进步对于解决能源危机效果不大。只要人口以指数形式增长,那么,资源的永恒以及人类价值的永恒之塔将会倒塌。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你这里只是举了核能的例子,可利用的替代能源、可更新能源很多,如太阳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对这些新能源的开发应用,肯定能够将人类从能源危机中解放出来。答案并非如此。经过类似的计算将会发现,如果不减少人口的增长率,那么,其他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只能满足人类使用有限的年头。人口数量呈指数增长,控制人口将是一个比技术进步对解决能源问题更有效的方法,更先进的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这也表明:由其它因素如人口、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等产生的环境问题不能用科技完全解决。因此,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是减少人口增长率。假定我们将人口增长率从1%减少到0.5%,并且假定每个人口的能源消耗保持不变,那么海水中的重氢的使用寿命从920年增加到1700年。1700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也仅仅只是一个小片断。我们已经经历了6000年有文字记载的文明史,我们还想拥有更长的人类发展史。要达到这样的目的,还需要我们做很多的工作。5.科技应用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从以往的历史看,科技应用产生了环境问题。从现在和未来的一段时间看,科技的应用肯定还会产生新的环境问题。其理由是:从科技开发和利用的目的看,它主要地是为经济服务的,而不是为生态环境服务,这必然导致科技发展应用的经济合理性和保护生态的不合理性。除此之外,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保证科技未来的应用尽可能少地产生环境问题,人们发展了环境科技。但是,环境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只是科技发展和应用的一个方面。它不可能涵盖以及超前于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它本身也不可能完全解决由科技引起的环境问题。这一切必将形成一个产生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再产生环境问题,再解决环境问题……这样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6.科技应用对环境影响的延迟效应所谓延迟效应,“就是事物的产生与其影响显露之间总会间隔一段时间”。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科技应用对自然的破坏上。如DDT是于1874年合成的,1939年发现它具有杀虫特性,1942年投入生产使用。在使用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没有表现出来。直到20世纪50年代,人们才发现它对环境和人类会产生危害。当DDT被喷洒到田地中间,其中一部分蒸发,随空气落回土地或海洋中。一部分DDT被浮游生物吸收,浮游生物又被鱼吃下去,这些鱼又被人吃下去。在这过程的每一步,DDT毒性都因为吸取过程而降低,因而对人造成的伤害也不大。但影响较小并不等于没有。如果DDT在人体内不断聚集,毒性就会日益明显,就会严重损害人的内脏系统。这种延迟效应一方面不可能使人在科技应用的短时间内就意识到它的环境危害,增加了人们认识科技应用所产生的环境负效应的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在意识到这种危害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环境破坏的难度。如影响臭氧层的氯氟烃从20世纪40年代一直被广泛地使用着,1974年关于臭氧层遭受它的破坏的论文才发表,也使人们对它的危害第一次得到认识。过了13年,蒙特利尔协议才签订。从协议到伦敦的加强执行又过了13年。至于把氯从平流层中完全除去还需要一个世纪。这表明科技产生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环境问题解决的长期性、艰巨性。7.环境科技应用的成本增加科技能否解决环境问题还与科技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成本有关。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科技应用于自然、获得自然资源和生产新产品的成本在逐渐减少,但是,由于“某种技术的利益越是强大和深远,那么它失败和误用后的附带效应很可能越严重。某种技术可从无序中产生的结构越多,那么它的产物离热平衡就越远,要去逆转相应的过程就越困难”。而且,随着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于自然中的一些资源如金属矿石的含量就要减少,从而导致从矿藏中提炼金属所需的能量随着金属含量的下降而急剧增加。而开采这一矿物所产生的废物量急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同样多的产品需要更多的能源和产生更多的废弃物。而且,对于废弃物的处理,随着环境标准的提高,对废弃物的处理成本越来越大。发达国家废弃物处理的实践比较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里可能有人要问:环境标准的提高不是无限的,因此,对废弃物的处理成本就不是无限增长的。这一观点有一定道理。对于有些污染物,情况确实是这样。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污染总量的加大,对环境标准的要求将会越来越严格,从而也使治污成本上升得很快。况且,从污染物的总量看,有时是需要对污染物进行彻底清除的。如对于一个城市的大气质量,应该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有利于人类和生态的标准。它对该城市中的人类活动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总量有一个限定。如对于汽车尾气的排放,当汽车的数量增加一倍时,就必须把每辆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减少一半才能保持以前的空气标准;如果汽车数量翻两番,那么,就要减少75%的污染;而如果要翻三番,则需要减少87.5%的污染。而这时的减少污染的成本就非常高了。这也是科技进步不能完全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8.科技应用受到其它因素限制科技在解决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仅仅是工具,它们能否应用于环境保护,怎样应用于环境保护,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决定的。有什么样的政治、经济、文化价值观念,人们就会开发出什么样的科技,或将已经开发出来的科技用于什么样的目的。从这一角度看,如果人类仍然抱着征服自然的态度,在一个有限的星球上作无限的物理扩张,就必将导致生态环境危机。相反,如果人类让科技服务于可行的并且可持续的目标,则科技又可帮助人类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不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内在逻辑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得他开发采用能给他带来更大剩余价值的技术,否则该项技术非常有利于环保而不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他也不会开发并且应用。既然如此,最好的技术应是既能带来更高的剩余价值也能带来更好的环保效果的技术。它应用于生产既可实现社会生产的经济合理性,也可实现社会生产的”生态合理性”,达到两全其美。不过,在现实中,可持续技术并不是依据市场经济逻辑开发的,往往在经济上并没有优势,不会被产品生产者所采纳。因此有必要考察市场经济体制下采取什么方法,迫使企业采用可持续技术作为生产手段。不仅如此,环境伦理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选择和限制规范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朝向有利于“人——自然”关系协调、持续、稳定发展的方向迈进。科学技术是多种多样的,对此必须进行价值选择。对于那些对环境有巨大的破坏性作用,阻碍了人与自然协调进化的科技系统,即使其经济效益再好,也应加以禁止;对于那些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环境的容量之内,又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可以发展;对于那些既能产生较好的生态效益又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应该大力发展;对于那些科研成果尚未完全成熟或其科研成果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清楚,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其环境风险又比较大时,科学家以及公众的道德良心将会促使他们采取措施,暂停此科技项目的研究以及禁止它的使用。上面的论述表明,科技解决环境问题是有限的,科技应用于环境保护还需要有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价值观念的保证。“尽管科学家和技术员的工作对于解决最紧迫的环境问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难题自身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它们是典型的社会问题,其根置于文化倾向的长期的稳定的发祥地上。因此,如果我们不将对它们特性的科学分析,对它们的社会、文化、行为起源的适当理解以及用于解决它们的制度结构结合起来,那么,环境问题的解决注定是很难的”。(据中国科技论坛)

中国的环境问题廿多年来,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但是,当前环境问题仍十分严重。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复杂多样,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产生,长期积累的结果。概括起来,中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问题,二是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两类环境问题互相交叉,相互影响,交织在一起,使得中国面临的环境问题相当严峻。当前,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向农村蔓延,一些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尤为严重;生态破坏的范围和程度也在扩大和加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环境污染问题虽然“八五”期间,我国的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就,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的环境污染仍在加剧,环境质量还在恶化。大气二氧化硫含量居高不下,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固体废弃物污染量大面广,噪声扰民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公布的一项报告表明:中国环境污染的规模居世界前列。1995年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75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7%。这些损失主要体现在:人体健康损失约占32%,农业损失占32%,工业材料和建筑物损失30%,其它占6% 。1.水污染 我国是世界上缺水严重的国家,虽然水资源总量为世界总量的第六位,但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只有23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10000立方米的1/4,其排位在世界100—117位之间,是世界贫水国之一。目前,城市和农村均缺水。据统计,全国600多个城市半数以上缺水,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有108个,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几百万人的生活用水紧张,污染性缺水的城市日益增多。因缺水而影响工业产值约达每年2300亿元。随着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城市人口增加,缺水势将扩大;农业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有8000万农村人口,3000多万头牲畜得不到饮水保障,有0.067亿公顷农田由于缺水得不到充足灌溉,造成粮食产量降低一半,据有关部门测算,至2000年,全国总缺水量将达778亿立方米。 从水资源质量看,我国的水环境局部有所改善,但总体上呈恶化趋势。据环境监测,目前中国水环境污染是以化学需氧量(COD)表述的有机型污染。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严重污染,全国1/3的水体不适于鱼类生存,1/4水体不适于灌溉,70%以上城市的水域污染严重,50%以上城镇的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水污染已成为水资源利用中的一大障碍,成为威胁人民健康和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专家估算,水体污染造成的损失每年约达400亿元。 全国七大水系(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辽河、海河)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据1998年监测数据,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一、二类标准的河段只占30.2%,符合三类标准的占6.7%,63.1%的河段水质为四类、五类或劣五类,失去了水的使用功能。在七大水系中,受污染最严重的辽河,61.4%的河段为劣五类水质;海河除引滦专线水质未受污染外,均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劣五类水质占53%;淮河干流水质有机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总体水质仍较差,劣五类水质为48%。国家已把三河列为重点防治对象。黄河流域因降水量减少和断流,污染明显加重,71%的河段为四类、五类或劣五类水质。 流经大、中城市河段污染严更重。近71%的城市河段呈四类、超四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来自化工、石化、造纸、食品、制革、纺织等企业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和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正如北京人说,过去的龙须沟不见了,新的龙须沟(通惠河、莲花河、凉水河……大小几十条)又出现了。这些河水通常都呈现棕、褐、灰、黄色、水面上飘浮着大量腐败物、泛着令人作呕的泡沫。 湖泊水库普遍受到污染。总磷、总氮污染严重,有机物污染面广,富营养化普遍且日趋严重。主要大淡水湖泊的污染程度次序为:巢湖(西半湖)、滇池、南四湖、洪泽湖、太湖、洞庭湖、镜泊湖、博斯腾湖、兴凯湖和洱海。其中巢湖、滇池水质恶臭,或重度富营养化。个别湖泊和水库还出现汞、砷污染。 饮用水源污染非常严重。地表水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者约占30%,在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城市中,50%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总硬度、硝酸盐、硫酸盐、酚、砷、氰、铬等。江南水乡缺清水,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如安徽省蚌埠市,地处淮河下游,1996年由于淮河流域再次受到污染,当地群众不得不挖深井取水,有的甚至只好靠买矿泉水度日。 水环境污染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但使工农业生产备受损失,而且淡水鱼的捕获量也大幅度下降,许多名贵鱼种如长江鲥鱼和黑龙江的大马哈鱼产量急剧下降,有的甚至绝迹。全国性污染导致的死鱼、人畜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全国肝癌、胃癌、食道癌等消化系统癌症发病率逐年上升……我国的水环境污染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2. 大气污染 目前,中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中国大气污染主要是由燃煤造成的,属于能源结构性的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程度随能源消耗的增加而不断加重。1998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达2090万吨,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国。目前已有62.3%的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保障人群在环境中长期暴露不受危害的基本要求),日平均浓度超过三级标准(人群在环境中短期暴露不受急性健康损害的最低要求)。可见我国城市大气二氧化硫污染程度之严重;城市总悬浮颗粒物超标普遍,1998年,全国城市年平均浓度达到28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目前中国工业发展水平大体上相当于发达国家50年代初的水平,但大气环境污染程度与其60年代末期的公害泛滥时期相近,特别是冬季采暖期更为突出。在全国640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的不到1%,国内空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十大城市(太原、北京、乌鲁木齐、兰州、重庆、济南、石家庄、青岛、广州、沈阳)均在世界污染状况最严重的20个城市之列。一些城市二氧硫和悬浮颗粒物浓度已达到伦敦烟雾事件时的水平,如遇到不利于扩散的天气条件,很可能出现重大烟雾事件。近年来,由于城市机动车辆迅速增加,汽车尾气污染也日趋严重。尤其是一些大城市,汽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大户,氮氧化物成为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以广州、北京为首,其次是上海、武汉、郑州、沈阳等城市。据调查,北京市三环路以内在非采暖期,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占大气污染物的一半以上。北京、广州及我国的中、南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城市均已发生或面临光化学烟雾的威胁。 部分大、中城市出现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空气污染引起人体呼吸系统疾病,造成人群死亡率增加。重庆市污染严重地区肺癌死亡率逐年上升,超过50人/10万,比相对清洁区高4.7倍。长沙市个别街区的肺癌死亡率高达94.36人/10万。 由于大气污染,我国酸雨呈蔓延之势,成为继欧洲、北美之后世界第三大重酸雨区。近年来,酸雨在我国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频频降临。以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为严重,长沙、怀化、南昌、赣州为中心的区域,酸雨频率高达90%以上,已到了“逢雨必酸”的程度。酸雨年平均pH值低于4.0,西南地区以南充、宜宾、重庆和遵义等城市为中心的酸雨区,其中心地区pH值低于5.0,酸雨出现频率高于80%;华南地区的酸雨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和广西的东部地区,广州、韶关、柳州、桂林等重污染城市年均pH值在4.5~5.0之间,酸雨出现频率在60%~90%之间;华东沿海地区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下游以南至厦门的沿海地区,覆盖苏南、皖南、浙江大部及福建沿海地区;北方城市年均pH低于5.6的有青岛、图们、太原和石家庄市。1998年,全国一半以上的城市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酸雨在我国几呈燎原之势,覆盖面积已占国土总面积的30%以上。酸雨污染造成我国粮食、蔬菜和水果减产,以至整块农田绝收,广西受害地区,农作物减产幅度达(5—10)%;森林受到危害,材积量锐减,甚至成片的林木死亡。重庆市自80年代以来,受酸雨影响,林区85%的马尾松受不同程度伤害,死亡率达35%;酸雨使鱼类等水生生物生长繁殖能力下降,两广渔业生产主要基地,淡水渔业因酸雨造成的损失达9亿元;酸雨造成金属,建筑材料等严重腐蚀,重庆市嘉陵江大桥因酸雨的腐蚀影响,每年不得不花费相当多资金用于大桥的防锈涂漆,川黔两省酸雨造成钢铁、镀锌和涂漆材料腐蚀的经济损失估计每年达3.7亿元,两广地区由酸雨造成的材料损失约占两省国民生产总值的1.0%。据统计,全国每年因酸雨造成损失达130多亿元。 3. 固体废物污染 近年来,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排放量、累计堆存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八五”期间,工业废物产生量增加7200万吨,累计堆存量增加1.6亿吨。目前累计堆存量已达66.4亿吨(1996年止),占地5.5万公顷;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已达1.46亿吨,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而全国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仅为40%,城市垃圾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率不到50%。大部分处于简单堆放,或任意排放的状态。近年来,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有毒有害固体废物也有所增长。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大都未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和科学的安全处置,成为我国亟待解决并具有严重潜在性危害的环境问题。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每年13756万吨。由于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低,在全国600多个城市中,有近2/3的城市处在垃圾包围之中。露天简单堆放的垃圾不仅影响城市景观,同时污染了大气、水和土壤,对城镇居民的健康构成很大威胁,垃圾已成为城市发展中棘手的环境问题之一。大量没有处理的各种固体废物堆积在城市郊区或直接排放江、河、湖、海,已成为严重的二次污染源,引起江河水的行水能力和水质及海域水质下降。据报道,长江正面临严重的固体垃圾污染。长江沿江单位和个人置国家法规于不顾,长年累月向江滩、岸、坡违章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小山般的垃圾推积在江边,长江一涨潮,垃圾山即被卷入水中。长江流域的重庆、涪陵、万州、奉节、葛州坝等江面,垃圾污染触目惊心,在洪水期,江面的垃圾厚达1米,人可以站在上面,小车开上去都沉不了。由于垃圾导致水质污染,长江沿线21个城市的居民饮用水受到严重影响。由于垃圾阻塞造成的落差减小和停机清淤,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每天要少发电200万度。在三峡,由于垃圾满江,游客只能抬头望山,不愿低头看水,三峡美景只剩一半。由于固体废物堆放,受污染的耕地达1.5亿亩以上,直接影响农业生产。 4. 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被公认为是当今社会第三大公害。我国噪声污染比较严重,主要出现在城市,包括道路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工业和其他方面的噪声。我国城市噪声一般都处于高声级。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普遍超标(昼间),其中居住、文教区超标(50分贝)达63%,特殊住宅区超标(45分贝)达82.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超标(60分贝)60.5%,工业区超标(65 分贝)30.4%;近年来,由于城市车辆剧增,城市路网密度增大,交通管理跟不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绝大部分(90%)超过国家规定的70分贝。全国每年因道路交通噪声导致的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216亿元;由于工厂的新建、改建和工商业的迅速发展,使城市高声级的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并有向近郊和乡镇扩展的趋势;社会生活噪声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目前全国有2/3的城市居民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噪声污染给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很大影响。据29个环保部门统计,在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噪声问题的约占30%以上。一些工厂工人耳聋、高血压、心脏病,神经衰弱的发病率高达30%~60%。据上海第一医院耳鼻喉科统计,耳病患者中,约有1/3是因噪声引起的。有的地区,噪声已威胁到青有关部门预测,如不采取措施,到本世纪末,我国85%的城市居民将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 二、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我国由开发活动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十分突出。根据国家环保局和中国科学院所作的一项现状调查表明,我国以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壤盐渍化、耕地肥力下降为标志的土壤环境破坏日趋严重;以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面积骤减、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生态功能退化为主的水环境破坏不断加剧;同时,草原退化、森林锐减、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物资源破坏问题也非常严重。近几年,因生态环境恶化引起水旱灾害频繁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巨大损失,据估计,每年损失在400亿元以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已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的紧迫任务。 1. 土壤环境破坏日趋严重 (1) 水土流失长期以来,由于无休止的滥垦乱伐,陡坡开荒,过度放牧等违背自然规律的掠夺性开发,造成我国严重的水土流失,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区划所“耕地开发模式”课题组调查,目前,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超过36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受水土流失危害的耕地已达6.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9%。全国每年流失的表土近50亿吨,相当于在全国现有耕地上刮去一厘米厚的表土。所流失的氮、磷、钾营养元素近1亿吨,同全国每年生产的氮、磷、钾三肥的总产量差不多。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破坏,洪水肆虐,恶化了生产、生活环境,动摇了农业基础。例如,黄土高原,总面积为58万km2,水土流失面积就达53万km2,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达16亿吨。河水含沙量居世界之最。(平均含沙量为30kg/m3)。如果将这些泥沙堆成高、宽各为1米的土堤坝,可绕地球23.5圈。而这些泥土大多是黄河流域中、上游的肥沃表土。由于水土流失,曾孕育了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黄河中游地区,现在已到处是荒山秃岭、沟壑纵横。所以《公元2000年地球研究》报告的主编,美国的巴尼博士在访问我国、飞经黄河上空时深有感慨地说:“黄河流的不是泥沙,是中华民族的‘血液’,大量的泥沙流失,不是微血管破裂,而是大动脉出血。这是一个关系到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由于流沙量大,黄河河床每年抬高10厘米。为了防止洪水灾害,中下游地区不得不一再加高堤坝,每年用于堤防的费用高达1亿元。长江流域由于长期以来的乱砍滥伐,原始植被丧失了85%,森林大半已不复存在,致使水土流失日趋严重。过去清澈的长江水,如今也变得混浊起来。长江流域1.8亿公顷土地中的30%,即5600万公顷土地发生了水土流失,每年流失的表土达24亿吨,其中有5亿吨被带入东海,长江有变成第二条“黄河”的危险。由于水土流失,长江干流每10年河床抬高1米,一遇汛期,便成悬河。1998年入汛以来,长江一些河段的洪水流量比50年代每秒少1万多立方米,水位却高出几十厘米甚至1~2米,其中原委令人深思。 水土流失造成湖泊、水库泥沙淤积。据统计,我国淤废的重点水库已达22座。黄河干流的七个大型水库,库容淤积已达40%,有的已淤积75%。据报导,我国每年因水土流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以上。 (2) 土地沙漠化、退化、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土地沙漠化是土地荒废的最终形态。自然的沙漠化现象是一种以数百年到一千年为单位的漫长的地表变化,而现在发生的人为的沙漠化则是以10年为单位,成为看的见的土地荒废。 中国是沙漠化极其严重的国家。土地沙漠化面积的扩展是我国一个突出的环境问题。据统计,我国的沙漠面积为1.308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6%。仅沙漠的面积就相当于日本国土总面积的3.4倍。有史记载以来,已经有1200万公顷的土地变成了沙漠。特别是近50年形成的“现代沙漠化土地”就有500万公顷。在这期间,仅从内蒙古到华北一带,就有100万公顷土地变成沙漠,而且仍以每年13万公顷的速度在持续扩大,即相当于两个半香港将被永远埋在风沙里。 据分析,造成土地沙漠化的原因:32.4%是由于对森林的过分采伐;29.4%是由于过度放牧;23.3%是由于对土地的过分使用;8.6%是由于水资源不合理利用;5.5%是由于沙丘的移动;0.8%是由于城市和工矿企业的建设。此外,目前受到沙漠化威胁的土地还有1580万公顷。受到沙漠化危害的农田波及我国213个县的660万公顷。有3500万人的日常生活受到风沙袭击,许多农田和房屋被沙丘吞没。生活在荒漠地区和受荒漠化影响的人口近四亿。每年因土地沙漠化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40亿元以上。 土地退化现象突出。我国的土地退化主要表现在土壤盐渍化和土壤肥力下降。由于不合理灌溉,我国耕地中的次生盐碱化土壤面积迅速增加,每年因次生盐渍化废弃的灌溉土地达20~30万公顷。我国黄、淮、海平原,西北黄土高原、内陆区、东北丘陵区和沿海地带的盐渍地总面积超过0.33亿公顷,其中耕地0,067亿公顷,盐渍化严重的西北内陆区,盐渍化面积占该区耕地面积的15.2%。 我国土壤肥力呈明显下降趋势。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表明,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平均已降到1%,其中有10.6%的耕地低于0.6%。明显低于欧美国家2.5%~4%的水平。在东北黑土地带,有机质含量由刚开垦时的8%~10%已降到目前的1%~5%;全国59%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二者俱缺。全国有86.7%的耕地土壤有营养障碍。由于土地沙漠化,土壤退化使耕地质量下降,导致农作物减产。我国有耕地1.3亿多公顷,占世界耕地7%。人均占有耕地不足0.085公顷,相当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东部600多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食组织确定的0.05公顷的警戒线。目前全国约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威胁。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渍化、对耕地管理不善,加上滥占地建房、建厂,造成耕地逐年减少。每年大约净减耕地46.7万公顷,差不多相当于354个中等县耕地面积的总和。耕地面积的锐减,降低了农业生产的潜在能力,也使现有耕地承受更大的压力,从而出现土壤肥力下降等一系列农业生态问题。3. 水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近年来,由于水资源分配不适当,引起一些河流断流,不仅严重影响两岸城乡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而且加剧了流域的生态环境恶化。 黄河自1972年出现断流,进入90年代后几乎年年断流,且断流频率越来越高,历时和断流河段越来越长,年内首次断流时间越来越提前。1997年,黄河(利津水文站)累计断流13次,达226天,断流河段距离长达700余公里,首次断流时间为2月7日,皆创黄河历史断流之最。这种情况不仅加剧了各方面用水的紧张状况,导致日益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而且显著改变了河流泥沙冲淤规律,使河道趋于萎缩,行洪能力降低,极大地增加了黄河洪涝灾害险情。同时,黄河断流加剧了流域生态失调,环境恶化,如导致河流景观及地下水补给的改变、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生态退化及滩区荒漠化。一些专家预言,黄河有变为季节性河流甚至内陆河的可能性。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正面临着生死存亡的危机。 许多湖泊和水库逐渐萎缩。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1949年有湖泊1066个,到现在只剩下236个。起着长江洪水调节作用的洞庭湖,史称“八百里洞庭”如今却萎缩为“洪水一大片,枯水几条线”的惨景。华北平原的明珠白洋淀,曾连续干涸了五年。我国著名的五大湖(鄱阳湖、洞庭湖、太湖、洪泽湖、巢湖)蓄水量都在减少,湖面缩小1/4,甚至一半。地表水资源稀缺,造成对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北方地区和沿海地区各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现象十分普遍,比较突出的有北京、天津、上海、太原、济南、杭州、沈阳、大连等。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大面积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一些地方出现地面沉降、地裂隙、海咸水入侵、名泉断流和土地沙漠化等生态环境问题。50年代,北京的水井在地表下约5米处就能打出水来,现在北京4万口井平均深达49米,地下水资源已近枯竭。山东莱州等沿海地区,因超采地下水使海水侵入,恶化了地下水质,造成大面积粮食减产,甚至连当地居民饮水也发生困难。杭州发生了多起顷刻之间地塌数米的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水资源是人类良好生态环境的最根本的基础,遏制和扭转水环境破坏加剧的趋势已迫在眉睫。 3. 生物资源破坏十分严重 生物资源是生态环境中最活跃的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最大的,我国生物资源破坏问题十分严重。 (1) 森林覆盖率低、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中国属于森林资源较少的国家,森林覆盖率约为13.9%,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5%),居世界第121位。按人均计算,每人只有森林面积0.115公顷,相当于世界人均森林面积的1/9。由于一些地方森林资源的过量采伐、滥砍乱伐、集体盗伐,随意侵占、破坏林地资源,加上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原因,使森林面积大量减少,森林资源尤其是对于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的天然林破坏严重。据统计,我国森林,在近10年间锐减了23%,可伐蓄积量减少了50%。 (2) 野生动植物资源丧失。 令人担扰中国是世界上动植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居世界第八位,北半球第一位。中国有高等植物32800种,占动物种类约10.45万,占世界总数的10%。 世界总种数12%,居世界第三位。但目前中国由于森林减少,荒地开垦、草原退化,农药、杀虫剂的大量使用,尤其是人为对动植物资源的滥捕、滥捞、滥采、滥伐,使大量动、植物的生存环境不断缩小,造成种群减少,甚至消失,中国的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动植物种类中已有总物种数的15%~20%受到威胁,高于世界10%~15%的水平。在《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所列640个种中,中国近50年来,约有10余种动物绝迹,如野马、犀牛、高鼻羚羊、新疆虎、麋鹿、白鹤等。1962年青海的野生麝共有18万只,由于猎麝取香,目前还不到2万只。目前我国濒危脊椎动物近400种,占中国脊椎动物总数的7.2%;有长臂猿、坡鹿、雪豹、白暨豚,黑颈鹤、大熊猫、金丝猴、东北虎等20余种珍稀动物正面临灭绝的危险。 解放后,中国约有200种植物已经灭绝。高等植物中濒危和受威胁的高达4000~5000种,约占总种数的15%~20%。许多贵重药材的药源,由于无计划的采集而枯竭了,如野人参、野天麻等。 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是地球资源的巨大损失,因为物种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食物链引起其他物种的消失。人类和所有动植物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之内,相互联系的这种密切性,使得每一种物种的损失都会给人类带来损害。

农业非点源氮磷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及防治摘要 农业非点源氮磷引起地表水体中营养物质含量不断增加,造成地表水体的水质恶化。提出了对农业氮磷污染源的控制措施及对污染水体的治理措施。关键词:农业非点源 氮 磷 地表水1 污染概况由于农业生产中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以及畜禽、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农业非点源氮磷已日益成为地表水环境的重要污染因素。山东南四湖来自农田径流的氮磷分别占到总负荷的35%~68%[1]。太湖、滇池和巢湖农业非点源污染物对总氮的贡献率分别为59%、33%和63%,对总磷的贡献率分别为30%、41%和73%〔2〕。氮磷注入地表水体后,会造成水体不同程度的营养化。由于氮磷是植物生长的营养元素,水体中氮磷含量的大量增加,势必引起水生生物和某些藻类的过度生长和繁殖,从而造成水体中溶解氧含量下降,引发水生动物和水生植物的大量死亡,而腐败的生物体又会加剧水体的污染。在我国的各大湖泊中,巢湖、太湖、滇池等水体由于受农业氮磷污染的影响,已处于较严重的富营养化状态。以太湖为例,目前太湖97%面积的水体已呈中度富营养化状态,过量施肥、施肥结构不合理(苏南太湖地区缺钾)以及农田排水直接进入湖中等一系列因素,加剧了太湖的富营养化〔4〕。农业非点源污染物氮磷的主要来源有2个:(1) 农田径流近年来,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化肥的施用量不断增加。由于化肥、农药的利用率仅为20%~30%[3],土壤表面及耕作层内的大量未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氮磷会通过农田排水、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并污染地表水体。(2) 养殖废水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大规模养殖场不断涌现。据调查,畜禽饲料中,有70%的氮通过粪便排泄。畜禽养殖过程中,粪便30%左右流失,尿液有60%流失,冲洗水有80%以上流失〔4〕。大量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尿液、残余饲料、场地冲洗水进入地表水体。对于水产养殖,由于鱼虾粪便、残余饵料中含有大量的氮磷污染物,因此它们对水体的影响也不容忽视。2 控制措施根据氮磷的主要来源,控制农业非点源氮磷污染的主要措施可以分为2个方面:(1) 减少土壤及养殖废水中氮磷的流失,阻断损失途径;(2) 采取措施治理水体中氮磷污染。减少农田的氮磷损失,控制氮磷对水环境污染的首要措施是设法将潜在污染物保留在原地,提高肥料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田回归水中氮磷的含量,从而也就减少了进入地表水的氮磷总量。而对养殖污染的控制措施则主要是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以及合理的饵料投放。2.1土壤中氮磷流失的控制2.1.1改进施肥技术一般而言,为减少化肥的挥发及受降水、灌溉的冲刷作用,宜相应增加施肥深度。据报道,氮肥在稻田表面撒施,利用率为30%~50%,而深施后利用率可提高到50%~80%[5]。另外,要合理安排施肥时间,尽可能在作物的需肥高峰期施肥,少量频施,以提高作物对肥料的利用率,减少土壤中残余养分含量。2.1.2 优化肥料结构单一施用氮肥会造成土壤中硝酸盐氮的积累,而选择氮磷钾合理配施的配方施肥则可以在提高作物产量的同时有效降低土壤中硝酸盐氮的含量。另外,钾氮配施可以减少氮的渗漏损失,主要原因是配施增加了作物对氮的利用[6]。2.1.3 采用缓释及膜技术大多数肥料,尤其是铵类氮肥,均为速效肥,具有易分解、易挥发、易损失的特点。而缓释肥则能使肥料在作物整个生长期内缓慢释放,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利用膜物质来抑制水稻田氨的挥发,可以减少氮素的损失。据报道,该方法可使氮肥的利用率提高6.5%~11.6%[7]。因此,合理地采用缓释及膜技术,可以减少氮磷的损失。2.1.4 加强侵蚀控制侵蚀控制可以减少表土及氮磷污染物的流失。利用植被对裸露地面的表面覆盖,可以削减雨水冲击作用,减少侵蚀;利用植被系带可以有效地沉淀和拦截地表径流污染物。2.1.5 改进灌溉技术传统的灌溉方式主要为以“浇地”为主的漫灌,这不但浪费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会将土壤中大量未被作物利用的氮磷带走,降低了氮磷的利用效率,污染了地表水环境。采用先进的喷灌、滴灌、雾灌等“浇作物”的灌溉技术,可以大大提高灌溉用水以及氮磷的利用效率。2.2 畜禽粪便污染及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2.2.1畜禽粪便污染的控制解决养殖业污染问题,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要及时清扫畜禽栏舍内的粪尿,清理干净后再行冲洗。同时要及时清扫养殖场,防止粪便散落。对畜禽粪便的处理,可以采用厌氧发酵,既可节能,还可获得沼气。另外,也可以将粪便制作成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2.2.2水产养殖污染的控制对于网箱养鱼,应合理选择布设位置,合理设置网箱间距。根据经验,为加速水体中氮磷等污染物的稀释扩散,防止局部污染物浓度过高,网箱最好应布设在水的深度及流速较大处,并且网箱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保持水流的畅通,使污染物能及时被带走。饵料要根据鱼虾的实际需要量投放,防止过量投放饵料,而且在网箱下面应设置可截留残余饵料的设施。3 氮磷污染水体的治理水环境受到来自农业非点源的氮磷污染后,在积极控制污染源的基础上,要抓紧做好受污染水域的治理工作。3.1 化学法除磷杀藻对受农业非点源氮磷污染严重或产生富营养化的水域,目前常用的除藻方法是化学法[8]。可以向水面喷洒硫酸铜,杀死漂浮藻类;也可向水体投放一定量的化学物质(如石灰),通过凝聚沉淀达到除磷的目的。3.2 生物载体去除海洋赤潮藻利用生物材料作生物吸附处理含铜离子的工业废水[9],然后将这种吸附铜离子的生物载体投放至海水中,缓慢释放出来铜离子杀灭赤潮生物。4 参考文献1 徐谦.我国化肥非点源污染状况综述.农村生态环境,1996,12(2):39~43.2 刘鸿志,陈永清.我国重点湖泊的水环境管理现状. 环境保护,1998,(12):9~10.3 朱兆良.我国土壤供氮和化肥去向研究的进展.土壤,1985,17(2):2~9.4 吕耀.农业生态系统中氮素造成的非点源污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1998,17(1):35~39.5 卢增兰主编.土壤肥料科学.北京,农业出版社,1990,157.6 马茂桐.钾氮配施对土壤氮渗漏的影响.土壤.1999,(3):168.7 许前欣,赵振达,李振云.稻田水面分子膜对提高氮肥利用率的研究.农业环境保护,1998,17(5):216~218,221.8 俞志明,邹景忠,马锡年,等.治理赤潮的化学方法.海洋与湖沼,1993,24(3):314~318.9 林荣根,周俊良,黄朋林.螺旋藻吸附水溶液中铜离子的初步研究.海洋环境科学,1998,17(2):8~11.

国外对物流的研究论文

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城市物流与物流城市 【摘要】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对城市建设意义重大。本文基于城市物流与物流城市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物流业的现状,发展物流业的作用及怎样发展物流业。 【关键词】 城市物流 物流城市 关系 发展定位 国际贸易是一个关于物的流通的学科,物流是国际贸易离不开的重要一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用这样的话揭示了现代经济学的历史:“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和专业化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市场上离不开物流活动。 一、物流的概念 物流是指通过有效安排商品的仓储、管理和转移,使商品在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的地点的经营活动,是商品流通――从空间位移和从时间推移,也就是商品从供应地到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由此可见,物流并不改变物品的大小、形状、外观等物理性质,但是它却克服了需求方和供给方在空间的距离和时间的限制,创造了物品的空间效应和时间效应,在经济运行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物流的空间效应是指在商品流动过程中由于商品的空间转换所产生的效应。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空间效应是由于商品的空间转换所带来的效用满足或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体现了“从无到有”或“从小到大”的过程。 二、我国的物流业发展现状 2013年中央政府发布经济工作重点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其中,不少议题特别提出要扶持重点企业的物流建设。 企业现代物流以及服务于社会的第三方物流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点,而单独对城市物流、物流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讨论却比较少;同时由于我国物流技术、管理水平发展起步较晚,在国内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东南沿海城市的企业认识、发展了现代物流,从物流管理中取得了巨大的效益,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激发了企业的活力,而西部、北方城市的企业由于地域、经济发展速度的差距,企业的物流管理大部分停留在过去粗放型的物资供应、储存、运输、中转、装卸等单一的流程操作管理上,没有对现代物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三、城市物流发展定位――城市物流和物流城市 近几年来,中央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战略,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地阐述了四大区域的战略布局,完成了全国区域经济的宏观布局。现在不仅是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是竞争愈演愈烈。从争做金融中心,争做经济中心,争做产业中心,到现在开始了对物流中心位置的争夺。每个城市都力图成为该省,该地域,甚至全国的物流中心。 一个城市发展物流需要一个清晰的宏观定位,其中有两种定位就是城市物流和发展物流城市。 城市物流,是指为城市服务的物流,或者是城市内的物流。它服务于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特点是:属于中观物流领域;城市物流流动的物质资料,有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废弃物等;城市物流的流量比企业物流大。在现今高速发展的中国,每个城市都需要一个完善的物流系统,以满足本市及与周边地区的物流需要。以城市多个物流中心为建立区域物流中心网络,合理组织物流。物流中心网络体系就是多个物流中心合理布局、合理分工、合理衔接的结果,同时也是情报信息网络,城市物流也是发展物流城市的基本条件,是一个城市发展物流的基础。 物流城市,即它是一个物流的城市,即物流占据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成为区域的物流中心。如广州、上海、重庆、武汉区域物流枢纽等。当城市物流发展到一定程度,区域内具有地域优势的城市可以发展为物流城市,一个城市,通过出台实施各项政策,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兴建的力度,加速引进各种具备实力的物流公司,通过建设各种物流中心,发挥本身所具备的如地理位置、经济地位等优势,支持城市物流发展,使该城市的物流能力极大提高,辐射力加强,成为周边城市商品交易的集散地,利用强大的物流能力成为地区内的中心城市、物流中心。城市相继建成各种物流中心,谋划在新世纪站企制高点,成为商品流通的中转集散地,在城市经济推动中加入物流这一充满活力的重要环节。 四、物流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1、发展物流对城市的作用 首先,发展城市物流,可以减低城市内物料流通的效率,减低城市的运营成本,减少物耗,有效整合利用城市资源,提高城市运转的速度,并同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其次,发展成为物流城市,成为地区物流中心,就可以更多地吸引商品进入该市享受物流服务,从而使城市的贸易量增加。一个物流区域中心,必然是周转中心,一定会带动仓储、交通、消费方面的增长,增加就业,刺激消费。由此带来的人流的增加,房地产业的发展。一个区域物流中心,供应商或者生厂商或者电商自己,为了节约成本,必然尽量的在物流城市设工厂或者是物流增值服务,例如包装、非主要工序的加工等,这就会带动生产企业进驻。这个乘数效应无疑是巨大的。由此可见,城市竞争力的下降、比较优势的减弱、经济发展的增长要求及物流带来的种种好处,使物流成为城市间的热门话题。 2、城市发展物流的动力 纵观全国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我们发现,城市物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物流城市渐渐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必要环节,即便是占尽发展先机的沿海城市也需要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原因有三点:首先,当今中国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城市间在政策方面的差距越少,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在政策方面并无法再凝聚太多的眼球;没有太大的优惠。其次,劳动力廉价的比较优势减弱。以前沿海城市的廉价劳动力是最大的比较竞争优势。廉价的劳动力可以减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所以吸引了很多外资企业前来投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沿海城市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而劳动力更为廉价的中国内陆城市及其他国家如越南等在这方面开始具备了比较优势,虽然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劳作水平不高,但假以时日,他们将同样扮演以前沿海城市所扮演的角色。再次,世界各地区、各城市的发展表明,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自主创新能力,而一直处于产业链上最低端的加工地位,不仅无法取得更高的利益,更危险的它将失去所有活力,而将城市的发展决定权完全交出去。近几年国家开始在大力强调自主创新,强调城市的转型。那么在当前各城市发展普遍出现瓶颈,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之时,发展物流可以说是不错的选择。 在现有的经济模式中,举广州为例,广州市是中国传统的贸易中心,多年对外贸易的经验和积累,使城市内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商品集散地,加上陆路、铁路、航空、水路的网路建设,保税园区引进国外知名物流企业,广州城市内的物流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区域概念来看,广州是华南地区,乃至于全国的物流中心,是区域物流城市的佼佼者。在国外市场受全球经济拖累的今天,广州依然可以依靠物流的能力,支撑扩大内需求增长的要求。 3、如何发展区域物流城市 不是每个城市都能成为物流城市,物流城市需要具有先天地域中心的先机,需要有通达的城际网络,省际网络,以及国际网络。首先必须对城市定位,是否能成为物流城市,应该成为哪个级别的城市。这个定位必须考虑几个方面,即地域、行政级别、影响辐射能力、交通辐射、经济发展程度、本地的主要经济类型等。一旦定位为物流城市,必须在软件和硬件上有所完善。 软件上,政策,包括第三方企业扶持政策、税收政策、人才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土地政策、商贸政策。一个区域物流中心城市也必定是区域零售批发中心周转城市,如广州的白马衣服市场,深圳的华强北。因此必须发展现代商贸物流节点,推进集群发展。规划设立一批现代商贸物流节点,建立商贸物流园区发展机制和政策,通过市场运作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和带动作用,吸纳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和商贸经营者入驻,推进商贸物流集群发展。 硬件上,具有地域优势的城市以转化区域优势为导向,加快构建商贸物流、公路、铁路、航空等现代区域服务中心,着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辐射力。调整提高、发展占位,适时调整城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与区域城市进行产业衔接,提高城市经济实力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加强城市拓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更加完备的区域现代服务中心。 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支撑。建立健全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机制,引导企业既兴建现代专业市场,又积极投身商贸物流业发展,促进企业向开发建设与发展产业并重转变,形成“企业+市场+产业”的发展模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项目带动,建立健全项目带动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发好高质量的项目、核心项目、前瞻性项目和大项目,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和鼓励骨干流通企业通过自由连锁、挂大靠优等形式扩大投资,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在政府层面,消除城市发展物流和区域发展物流城市的障碍。首先,政府的重视不应该在理念上,而应该付诸行动,如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废除阻碍物流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政策法规来支持城市物流发展,加强城市物流的研究与规划。其次,成立专门的物流部门,来统一协调城市的物流发展,改变城市物流无人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整合物流资源。如在现有交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扩大和延伸其职能,把全市的交通运输、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加工包装、配送服务的能力统筹统管起来。政府对本市的这些物流设施资源,不但要心中有数,而且能够制定政策法规,控制其运作,规划其发展,使其为城市物流的总体优化服务。再次,大力吸引各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政府创造环境,而经济的主体,经济的活力来源于企业。所以物流的发展,最终还是得这些物流企业来实施。政府只是做好保姆,提高良好的公共服务。最后,人才是21世纪的根本。就世界范围而言,物流发展到今天,其价值的创造已经形成一大产业;其知识体系已构成一门学科;其专业人才正日益成为物流企业家、物流专家和物流学者。然而,在我国这一切的发展距离国际水平的差距还很大,其中,物流知识的普及和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二项重要使命。政府要做好这个工作,吸引培养物流人才,提供人才给企业。在经济受外部市场影响的今天,发展物流城市对区域经济是机遇,对企业是机遇,对政府同样是机遇。 【参考文献】 [1] 李斌:物流的时空效应分析[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S8). [2] 张文杰:城市化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J].北京商业,2000(3). 看了“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 2. 关于物流毕业论文范文 3. 物流论文范文大全 4. 物流论文范文 5. 关于物流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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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农产品物流文献综述 摘要:农产品物流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本文在介绍国内外物流研究发展状况,总结了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研究现状,并作了评述。主题词: 物流 农产品物流 评价一、背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水平低、流通成本高,农民没有从流通领域享受到应得的比较利益。由于农产品最终要依赖于流通领域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已成为提高农民收入、促进整个农业发展的关键。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立,必须依赖农产品现代物流。现代物流已成为降低物质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第三利润源泉”。目前我国的物流行业已逐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然而,由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相对落后,致使农产品物流的发展严重滞后,不仅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已成为我国整个流通体系的瓶颈。我国每年果品产量有7000万吨左右,由于上市组织化低、包装不统一、大多敞篷车运输,果品从采收、运输、批发到消费者手中,大约损失30%。广东每年因水果、蔬菜等鲜活商品腐烂造成的损失达7.5亿元。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30%左右,超过1/4的农产品在物流环节中被消耗掉,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的水果蔬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因此,通过研究农产品物流,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将有效地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地区封锁与货畅其流的矛盾、农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提高我国农产品的流通速度与效益,从而大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二、国内外物流的研究综述1、 物流热的兴起据有关资料记载,物流概念的雏形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叶,1918年英国的利费哈姆勋爵成立了“即时送货股份有限公司”,旨在全国范围内把商品及时送到批发商、零售商以及用户的手中,被誉为有关“物流活动的早期文献记载”。1927年,R.Borsodid《配送时代》一书中首先使用Logistic来定义物流。1935年,美国销售协会对物流进行了定义:“物流(Physical Distribution)是包含于销售之中的物质资料和服务,与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点流动过程中伴随的种种活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在战时供应中,首先采用了后勤管理(LogisticsManagement)这一名词,对军火的运输、补给等进行全面管理。这种后勤管理方法后被引入到商业部门,被人称之为商业后勤(Business Logistics),定义为“包括原材料的流通、产品分配、运输、购买与库存控制、储存、用户服务等业务活动”,其领域统括原材料物流、生产物流和销售物流。上述历史被物流界较普遍地认为是物流的早期阶段。在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期间,人们研究的对象主要是与商品销售有关的物流活动,因此通常采用的仍是PhysicalDistribution一词,在日本则被称为“流通技术”,后称之为“物的流通”。1986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将Physical Distribution改为Logistics。CLM对Logistics所做的定义是:“以适合于顾客的要求为目的,对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与其关联的信息,从产业地点到消费地点之间的流通与保管,为求有效率且最大的‘对费用的相对效果’而进行计划、执行、控制”。Logistics已突破了商品流通的范围,把物流活动扩大到生产领域,物流已不仅仅从产品出厂开始,而是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到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直到废旧物品回收等整个物理性的流通过程。物流不但与流通系统维持密切的关系,同时与生产系统也产生了密切的关系。这样,将物流、商流和生产三个方面连接在一起,就能产生更高的效率和效益。1998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对物流的概念做出了符合时代发展特征的最新调整,即物流是供应链程序的一部分,其专注于物品、服务及相关信息从起始点到消费点的有效流通和储存的计划、执行(实现)和控制,以满足顾客需求。我国对物流的研究开始于物资系统,但由于物流概念本身的模糊,因此很多人将物流与物资流通混为一谈,近年来许多学者经过对西方物流的研究,对此进行了深入认识,形成了当前比较一致的定义“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行有机结合”。 因此物流的概念发展随世界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现代物流的概念是在全球化、信息化、一体化发展因此得以提出。随着全球性经济结构调整和跨国企业作用的发挥,世界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带动下进入了消费多样化、生产柔性化、流通高效化时代。现代物流因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出现了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等专业物流服务企业形态,物流规模和活动范围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支撑下不断扩大,物流企业向集约化、协同化方向发展。物流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美国著名经营学家彼得.德鲁克将物流比做"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道格拉斯.M.兰伯特(Douqlas M.Lambert)指出在整个物流活动发生的费用中,在库费用是最大的一部分。早稻田大学教授西泽修所写的《流通费用》一书,把改进物流系统称之为尚待挖掘的"第三利润源泉",他在《主要社会的物流战》一书阐述:"现在的物流费用尤如冰山,大部分潜在海底,可见费用只是露在海面的小部分。"。蒋坚认为现代物流产业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现代物流产业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力量源泉,将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产生新的拉动与支持作用,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起到促进和协调作用,对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起到关键性作用.2001年以来我国兴起了物流,许多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了物流的研究中。李学伟等对物流的物流的特征进行了研究,认为物流特征如下:服务业的性质,整合特征,与生产经营的不可分性等。姜大立等对我国16个行业的物流管理的特点、政策法规、运作模式、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试图应用物流管理理论,结合行业特流管理实践,探讨行业特流发展趋势,研究行业物流管理方案。杜木恒从市场供求运行的角度,以经济学的需求观、交易费用、寻找费用等经济理论,分析现代物流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趋势;以经济学的财富观阐述推动现代物流发展的基本动力因素,进而探讨现代物流业态和物流经营方式的变革。陈清泰等在对美国、日本、欧洲等国现代物流发展进行了充分研究后,认为当前现代物流主要存在以下趋势:1.物流技术高速发展,物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主要体现为信息化、自动化、集成化和智能化;2.专业物流形成规模,共同配送成为主导; 3.物流企业向集约化、协同化、全球化方向发展;4.电子物流需求强劲,快递业“冲锋陷阵”;5.绿色物流将成为新增长点; 6.物流专业人才需求增长,教育培训体系日趋完善。2、主要物流理论综述①企业物流研究目前关于企业物流理论的研究很多,主要是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等,同时围绕物流主体研究开展了企业自营物流、专业子公司物流、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等。在众多的物流管理理论中,精益物流的研究正在兴起。田宇、朱道立从精益物流的历史背景、内涵、方法等角度全面介绍了精益物流这一崭新的物流管理思潮。精益思想的核心就是以越来越少的投入、较少的人力、较少的设备、较短的时间和较小的场地创造出尽可能多的价值;同时也越来越接近用户,提供他们确实要的东西。②区域物流研究近几年来在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的地区,政府部门已经认识到发展现代物流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和提高地区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战略意义,并已着手研究和制定有关物流规划与政策。如北京市已经完成了“北京市综合物流系统规划研究”;作为全国经济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以及航运中心的上海市,在《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把现代物流同生物医药、新材料、环境保护列为上海市四大新兴产业,并编制了《上海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深圳市则把现代物流与高新技术和金融并重,作为跨世纪经济发展目标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并委托美国盖兰德公司作了《深圳现代物流发展策路及交通运输相关政策研究》的咨询报告。有关专家认为虽然有关区域物流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在我国已经起步,但由于物流理论研究环节的相对滞后,我国区域物流发展还存在许多误区。指出在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为推动区域物流和物流产业约健康发展,应进一步明确区域物流概念体系,从多角度来分析和认识区域物流,深入研究区域物流的增长机理,并增加区域物流政策研究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苗青,白玲,曲鹏飞认为发展现代物流业,对发展区域经济并调整产业和经济结构,培育新一轮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他们提出根据佩鲁的“经济空间”增长极概念,现代物流业属于推进型经济部门,因此要建立我们符合区域增长模式的现代物流,同时认为产业集群有利于现代物流的发展。李群峰(2002,同济大学)对城市物流系统概念设计及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论文首先从特例出发,以区位理论为基础介绍了对物流系统所依托的现实基础的分析方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物流系统的初步目标定位。然后以系统工程思想为指导,从物流系统模式、物流需求分析、功能设计、结构设计、运行机制分析五个方面进行了物流系统概念设计。接下来对政府在物流系统中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论证,首先论证了政府特别是地方城市政府应该在物流系统规划中起重要作用的基本观点;然后从管理机构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制度建立、产业政策制定和政府企业战略五个方面明确了政府在物流系统规划和建设中的具体作用。最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阐述了物流系统规划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巨大作用,总结了目前城市纷纷进行物流系统规划的原因。李兰冰对现代物流业对中心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研究,以经济增长影响因素为切入点,将“经济增长影响因素四层次分析法”作为理论工具,探讨现代物流业对中心城市经济增长四个层次影响因素的具体贡献,进而明确现代物流业对中心城市经济增长影响因素的具体贡献模式,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模型,进而形成融入现代物流的中心城市经济增长累积过程模型。③环保物流、绿色物流及逆向物流研究张念分析了绿色物流的三大理论基础,并从政府和企业的角度提出实施绿色物流管理的诸项措施.高本河、魏际刚分析了绿色物流在国外的发展及我国的差距。陈柳钦在《环保物流的理论探讨》中介绍了环保物流的产生有其现实背景和理论基础,认为我国发展环保物流势在必行,政府要发挥政府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营造宏观环境鼓励环保物流,企业在企业物流的各个环节都要注重环保,形成环保物流,消费者要倡导绿色消费,支持环保物流。武汉理工大学物流工程系王长琼介绍了逆向物流的概念,分析了逆向物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及国外的发展概况;从降低原料成本、提高服务价值、提高环境业绩等方面对逆向物流的经济价值进行了分析;最后,对逆向物流管理的基本策略进行了初步探讨。绿色物流和环保物流从理论基础和内容来看基本是一致的,主要是适应当前人们要求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而产生的。从逆向物流的内涵看,其目标之一是对最终废弃产品或包装废弃物做出正确的处置,因此前两者有密切关系,但是逆向物流不仅仅是一种环境保护策略,而且是一种节约资源、降低污染,能为企业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企业战略。④物流交易模式研究和电子商务物流李学伟、曾建平、卢勃等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研究了物流的交易性质及其交易模式的选择理论。田学军对国外物流服务商的基本类型、物流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物流服务关系的建立与管理进行了分析。二、国内外关于农产品物流研究的现状目前关于农产品物流和农业物流经常混为一谈,有的专家则努力进行界定。一般认为农业物流是指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生产的组织到农产品加工、储运、分销等,实现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流动 ,农产品物流是指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实现农产品价值而进行的农产品物质实体及相关信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物理性经济活动。具体地说,它包括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流通加工、分销、信息活动等一系列环节,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农产品价值增值和组织目标。 农产品物流的分类主要按产业链有农业物流分为供应物流、生产物流、销售物流、废弃物流,根据农作物的品种又分为粮食作物物流、经济作物物流、畜产品物流、水产品物流、林产品物流和其它农产品物流。因此从概念上来看农产品物流是农业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广东智农通农业网报道,我国农资市场流通市场就有1500亿元的规模。因此农业物流如何发展成为广大学者关心的核心。Arlo Biere 认为农业贸易物流是农业贸易课程中单独的一门课,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使得其非常重要,他并为此设计了教学大纲。姜大立同时从农业行业物流管理的角度,提出农业行业物流管理应通过农资连锁经营配送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和农产品物流管理来开展。并提出了我国4类农业物流运作模式:农资企业的连锁经营模式、订单农业模式、产业化生产模式、农产品批发模式。赵黎明、徐青青对我国区域农业物流体系进行了设计,对区域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功能进行了设定,并进一步研究了大农业物流的产业链结构。王新利研究了农业物流和农业产业化的关系,认为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忽视了农村物流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与我国农村物流体系的落后。付洪垒、仪秀琴认为农业产业化呼唤物流业向农村的渗透,加速了农村物流的发展。关于农产品物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丁俊发认为发展农产品物流不仅能使农民生产的任何产品都实现其价值与使用价值,也可以使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增值,还能降低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他同时认为中国农产品物流具有农产品物流数量大、品种多,农产品物流难度大、农产品物流要求高的特性,要充分重视农产品加工增值物流,要充分重视在农民中培育物流主体,在农村与城市建设物流载体要充分重视在农民中培育物流主体,在农村与城市建设物流载体。王静认为发展农产品物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之路,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产品需要现代物流. 李学工、刘伟芳认为农产品营销需要引入现代物流思想,农产品营销不是简单的生产、初加工、保管、仓储、运输的总结,而是需要借助现代物流及其供应链思想来解决。南京经济学院王遐见认为中国“入世”形势要求国内粮食市场进一步放开 ,并尽快与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粮食市场接轨;与此相适应 ,必然要调整现行的粮食产业政策, 加快粮食物流科学化建设;而实现粮食物流科学化的关键,就是运用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两种手段,优化调整粮食经济结构,理顺粮食合理流向, 完善粮食区域产销平衡机制。Alan McKinnon 对英国食品供应链运输效率进行了分析。俞菊生介绍了日本农产品物流和批发市场。秦代红、刘学以成都市为例,分析了农产品物流当前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快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业竞争力的对策。夏文汇对我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进行了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孙剑、李艳军对生产者和中间商为垂直一体化农产品物流体系进行了研究。罗其友、陶陶在《以功能统筹观重构农业政策》一文中,认我国中远期要从“农业零负担”政策逐步向“农业正支持”政策过渡,最终建成面向农业多功能统筹和农村地域全面持续发展的高效而规范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将农产品物流支持政策与农业资源储育支持政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农村社会支持政策并列为四大政策体系内容。谢培秀提出加快农业物流需要用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粮食企业,培育多种所有制农业物流企业,培育构建现代物流企业,建立提升与之配合的区域性农协组织和农产品经销形态,并以现代物流和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的粮食安全体系。四、关于目前研究的评价1、我国物流研究正在向纵深发展,在企业经营物流理论、区域物流不断完善同时,环保物流、绿色物流及逆向物流研究成为物流研究的热点,物流研究从理论到实践发展迅速。2、农产品物流的研究正在兴起,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关注。由于农产品物流的特殊性,由于农产品物流研究具有复杂性的特点,目前农产品物流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都比较贫乏,目前的研究只是分散的研究,有待于进一步系统化。目前的农产品物流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物流的概念、性质及物流体系建设,还没有从物流理论的角度进地深化研究,有待于深入研究。3、农产品物流与农业产业化、粮食流通体系改革研究等重大农业发展问题关系需进一步研究。4、农产品物流如何应用先进的物流理论来研究农业物流是热点。如与可持续发展结合,研究农业环保物流、绿色物流等将有待研究。5、农产品物流的实证分析研究相对较少,物流主体的培养、农产品供应物流、销售物流、生产物流及废弃物流和物流交易模式的实证分析都需要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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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风土人情研究的论文

浅谈我国风俗旅游的开发摘要:该文从风俗文化的重要性、开发模式、开发原则、开发重点等方面对我国风俗旅游的开发进行分析,对其发展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一、风俗旅游的概况二、风俗旅游开发的原则及形式三、风俗旅游的开发策略四、风俗旅游开发的意义 我国历史文化,悠远文明,丰富多彩,民族众多,全国55个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特色各异、异彩纷呈的民俗文化,随着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少数民族民俗文化为旅游吸引物的旅游业也正在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是,旅游开发在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本地区民俗文化带来了负面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民俗风情旅游活动的开展对社区影响的分析,以及民俗风情旅游可持续发展措施的分析,来探讨民俗风情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问题。1.风俗文化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风俗即民间风俗习惯,是广大中下层劳动人民所创造的民间文化,包括饮食、服饰、居住、节日、民间歌舞等各方面的风俗风情。旅游学的理论一般把旅游资源分为风俗文化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其中,风俗文化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共同构成人文旅游资源。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服饰饮食、婚葬嫁娶、待客礼仪、节庆游乐、民族工艺、建筑形式等等,都各有特色,形成了我国丰富多彩的风俗文化景观。这些风俗文化现象,以其丰富的内容,浓厚的地方色彩,鲜明的民族特点,吸引着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构成我国风俗旅游开发的丰富资源,具有极高的旅游价值。 风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的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占56.7%。目前,无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风俗旅游均已蓬勃发展:北美的“活人博物馆”通过仿照当年格式建造的房屋、棚圈、碉堡、果园组成的“移民村”,再现了几百年前欧洲抵美移民的生活,劳动和风俗习惯;科特迪瓦利用其独特精巧的人造面具表现其传统文化,还举办了全国舞蹈节;突尼斯根据西方游客喜欢猎奇的心理,利用本国土著居民的村落古迹、山洞住宅、民族服饰和车马游玩等风俗文化来发展旅游业,已成为非洲和阿拉伯国家中的旅游大国。在国内,深圳中国风俗文化村汇集了全国几十个民族的灿烂文化,昆明云南民族村也展示了云南25个少数民族的风俗,山东省长山岛“渔家文化”以及广东岭南文化、客家文化和连南瑶族风情的旅游开发,也是目前的关注热点。因此,对风俗文化的旅游开发进行研究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2.风俗文化旅游开发的五种模式 通过对风俗文化的丰富内涵进行精选和加工,激发人们前来观赏风俗、了解文化的旅游开发行为,可以概括为五种模式:

论维西旅游资源优势及其开发对策 地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中心腹地的维西,历史悠久,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又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所辖的傈僳族自治县,是迪庆香格里拉的重要组成部分。维西素以动植物资源丰富、民族风情浓厚、饮食文化独特而著称,有“横断山中绿宝石”、“天然杜鹃花园”、“灵灵家园”、“兰花之乡”等美称。 [大秘书网文章- 找范文,到大秘书网] 金沙江、澜沧江流经维西境内,怒江离维西县境仅十几公里之遥,与金沙江、澜沧江并肩而流,形成了三江夹两山,两河入两江的地势。县境内从最高海拔4880米的查布朵嘎雪山到海拔1480米的碧玉河,海拔高差3000多米,形成了比较典型的立体气候植被带,蕴藏着较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独特的地貌奇观。境内大江滔滔,峡谷重重,林海莽莽,高原湖泊晶莹透明,构成了奇特的三江自然景观。 全县三大景区中,澜沧江景区以峡谷、雪山、高原湖泊、傈僳族“阿尺目刮”为代表;塔城景区以滇金丝猴、热巴、藏传佛教、生态为代表;保和镇以古乐、兰花、杜鹃、傈僳族对脚舞、饮食为代表,三个景区集中展示了维西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特别是叶枝阿尺木刮、塔城热巴、永春地脚舞、维西古乐,可谓是民族民间艺术宝库里的奇葩,深受中外游客的欢迎。 维西通往兰坪、中甸、丽江、德钦的公路有5条,有一个旅游开发公司,一家三江并流旅行社,六家酒店,5家涉外定点接待单位。有1600余个接待床位,100余个标间,三条旅游黄金线路和一批通过严格培训的导游队伍和服务人员。 历史上,居住在境内的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互相依存、互为影响,因而在宗教、民俗、饮食文化等诸多方面形成了既有融合又各具特色的特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教育现象。傈僳族特色文化,是维西各族人民长期融洽相处的结晶。 继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文化大省”和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设香格里拉文化州”战略目标之后,为了使维西旅游业顺利步入21世纪,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分析了维西旅游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开发提出了一定对策和建议。本篇文章来源于范文大全网 原文链接:

1990年代以来,在很多场合下,民俗文化不再被权力政治一味地贬损为“落后”、“迷信”、“原始”、“蒙昧”,而是被发明为宏扬民族传统文化、向外来旅游者展示本土形象的旅游资源。一时间,中国大地上大大小小的民俗村、民俗城、民俗园数不胜数 ,位于边疆地带的少数民族地区打破了昔日的宁静古朴,一批批来自国内外的游客穿梭往来,许多已经消失的民俗事项被知识分子挖掘发明出来,策划、包装成为动态性、参与性展示古代民俗生活的旅游产品。 据旅游研究者的说法,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由于它满足了游客“求新、求异、求乐、求知”的心理需求,已经成为旅游行为和旅游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内一次抽样调查表明,来华美国游客中主要目标是欣赏名胜古迹的占26%,而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却达56.7%。如此看来,民俗风情旅游不仅仅成为政府部门发展经济、吸引外资的重要文化资源,而且也已经成为满足西方人想像、“了解”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但是,当我们怀抱全球化的语境联想,以此审视中国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民俗旅游的时候,当我们考虑到民俗作为一种生活文化所具有的生态性原则的时候,我们有理由忧虑的是,民俗风情的旅游越来越抛离其原生的文化生存语境,已经彻底仪式化了。当民俗生活失去其生存土壤,被抛置于戏剧化、仪式化的场景之中,成为观赏和被观赏的对象,不是一种自然的、原生态的生活状态的时候,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民俗文化曾经被现代性话语斥之为“落后”、“迷信”的被改造的对象,曾经代表着现代化的过去,是古老天真、混沌蒙昧的代名词——尽管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中,民俗文化在很多情况下依然被想像成为天真蒙昧的代名词——但是,在人们的潜意识中被如此界定的民俗文化是如何纳入到民族国家的现代化话语之中?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民俗文化又是如何被编织为民族文化的主要象征?民俗文化旅游事业的兴旺,其背后所支配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与权力?我们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旅游由于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原因而注入了意识形态与商业经济的因素,作为一种具有独特文化意蕴与价值的符号体系,越来越成为空留下承载原有意义的形式外壳。不仅如此,在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旅游已经成为全球化的一种表征,越来越成为人们娱乐休闲、摆脱生活压抑的一种方式,民俗风情旅游已经成为发达地区人们寻异猎奇的对象,是满足西方人对中国社会的想像之途径,随着民族国家内部地区间经济文化的差距日益凸显,也已经成为地区间文化想像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民俗文化旅游体现了后现代时期文化的诸多特点,真实的实在转化为各种影象,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断,用一种典型化的或者缩微的方式展示某一族群或者社区具有深厚历史意蕴的民俗文化,真实的生活物化为一堆了无生气的建筑、戏剧化地想像为一套千篇一律的仪式,这本身就已经将一个族群或者社区的历史与文化凝聚于当下的时空当中,历史与文化平面化、瞬间化了。旅游部门一再强调,民俗文化旅游的意义与价值在于体验异文化情调,而且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展现,旅游者将看到原汁原味的民俗文化,体验一次充满异域情调的旅游探险,种种煽情的语言激起旅游者的无限遐想。但是,民俗文化旅游从策划、设计规划、投资建设、推向市场等等一系列步骤都表明,旅游部门向大众推出的是一种可供消费的文化产品。在这一文化的再生产过程中,无论是采用主题公园、博物馆的形式,抑或原生自然式的民俗生态旅游,都首先着眼于文化再生产与市场的逻辑,民俗文化在当下市场境遇中所具有的交换价值主宰着旅游者对民俗文化的接受。因此,无论民俗文化村展示的各族群的民俗文化如何逼真,甚至让你感受一种所谓的真实体验,从其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再生产过程而言,它与许多地方为了获得文化的交换价值蜂拥而上拙劣地展示的地方民俗文化之间没有多大区别,都是在当下文化情境中的文化复制。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貌似展示了无限丰富的地方民俗文化生活,民俗文化旅游的市场化实质却分明戳穿了民俗文化旅游的个性化、地方化的谎言。作为一种文化工业,它威胁着文化的丰富个性与创造性,其实是一种同质化的大众文化。民俗文化的主题公园试图以奢华浮靡的宏大排场来展示、汇集不同族群民俗文化的典型场景,这种民俗博物馆的形式只不过就是对世界的仿真物,人们在参观游览的时候,并不探求一个可靠的、仿真之前的实在,而只需要投入当下的情感去体验现实的游戏。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实际上是一个消费、娱乐、休闲的场所,在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情境中,它是社会性与工具性的产物,主题公园遵循的是消费主义的市场逻辑,它是大众欲望、权力政治与大众媒介等等诸多社会关系的产物,消费主义的逻辑渗透到主题公园设计的每一个环节。

文化:17世纪开始,法国的古典文学迎来了自己的辉煌时期,相继出现了莫里哀、司汤达、巴尔扎克、大仲马、雨果、福楼拜、小仲马、左拉、莫泊桑、罗曼·罗兰等文学巨匠。他们的许多作品成为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的《巴黎圣母院》、《红与黑》、《高老头》、《基督山伯爵》、《悲惨世界》和《约翰·克利斯朵夫》等,已被翻译成世界文学作品,在世界广为流传。近现代,法国的艺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颇有创新,不但出现了罗丹这样的雕塑艺术大师,也出现了像莫奈和马蒂斯等印象派、野兽派的代表人物。从17世纪开始,法国在工业设计、艺术设计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早已有目共睹。有关实用美术、建筑、时装设计、工业设计专业的学校也早已凭借其“法国制造”的商业硕果而闻名海外。法国人喜爱体育运动,比较流行的体育运动项目有足球、网球、橄榄球、地滚球、帆船、游泳、滑雪、和自行车环形赛等。比较有名的大学有巴黎大学、里昂大学等。戛纳国际电影节是世界五大电影节之一,每年5月在法国东南部海滨小城戛纳举行,它是世界上最早、最大的国际电影节之一,为期两周左右。1956年最高奖为“金鸭奖”,1957年起改为“金棕榈奖”。 欧洲的第一家咖啡屋是在17世纪中期出现的。随着咖啡贸易的发展,法国的两个港口——勒阿佛和波 尔多逐渐成为进口咖啡豆的贸易中心。在三百多年的时间里,咖啡在波尔多留下的已经不仅仅是遗产了。 咖啡豆呈绿色,所以也被称作“绿咖啡”。绿咖啡经过焙烧后才成为人们常见的褐色咖啡豆。焙烧后的咖啡豆经粉碎,再用沸水冲泡或煮,才成为香浓美味的咖啡。波尔多有很多咖啡焙烧店,尽管这些店铺都很小,但它们在与大公司的竞争中并没有败北。有一个名为马歇尔的焙烧店每年加工的咖啡豆多达125吨。马歇尔店的老板马歇尔·格里斯介绍说,绿咖啡芳香四溢,经过焙烧后的味道甚至和葡萄酒有些像,非常诱人。 另一家名为萨博瑞的焙烧店每年可以为咖啡屋、餐厅和饭店提供200吨的咖啡,为了经营得更好,他们要按照顾客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这实际上并不是件容易的工作。萨博瑞店负责人亨利·戴尔斯介绍说,由于咖啡豆的货源区别很大,因此必须要将它们混合起来,保证一致性,才能确保咖啡的质量。还有一家名为莫吉的焙烧店则以独到的波尔多味道著称。该店老板克里斯托夫介绍说,尽管零售的顾客越来越多,但由于经济不景气以及国内外大公司的冲击,他们的经营一直很艰苦。 法国咖啡文化源远流长,绝非吃喝消遣般简单。一杯咖啡配上一个下午的阳光和时间,这是典型的法式咖啡,重要的不是味道而是那种散淡的态度和作派。法国人喝咖啡讲究的是环境和情调,在路边的小咖啡桌旁看书、写作,高谈阔论,消磨光阴。本世纪以来,咖啡馆往往成了社会活动中心,成了知识分子辩论问题的俱乐部,以至成了法国社会和文化的一种典型的标志

论文人才流失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1、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我市大多数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不高、竞争激烈、劳动密集型的行业,而在科技含量高、市场准入门槛高、利润率高的行业则数量很少。企业产品技术含量水平较低,科研开发能力不足,缺乏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竞争力。2、人才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强。一是职工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民营企业尤其是乡镇民营企业中,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员工仍有不少。二是缺乏专业人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等各种原因,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还存有一定困难,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目前,由于人才流动性大,中小民营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投资比较慎重,再加之企业发展较快,人才需求量较大、时间急,所需人才更多地是从人才市场招聘,不能真正将人力资源投资作为企业基础性投资看待,甚至很多中小民营企业从未对职工进行过专业或岗位技能培训,忽视了企业自身对人才的长期培养。三是留住人才难。民营企业在留住优秀人才的环境和机制上并不具备相对优势,加之诚信缺失,企业与人才之间缺乏信任,人才流失问题较为普遍,给企业的稳步发展造成一定影响。3、规模体量较小,整体竞争能力不高。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因素影响,我市民营企业生产规模较小,集团化、产业集群化程度低,规模企业数量和整体竞争能力与苏南相比仍有相当差距。我市进入全国上规模民营企业500强仅有4家,而苏州有27家,无锡有23家,南京有17家,常州有13家。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认为还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快自主创新力度。创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民营企业要科学发展,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最根本的是要增强创新能力。民营企业一是要通过引进智力资源、技术许可、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等方式,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接受先进技术转移,形成消化吸收转化再创新的良性发展模式,生产出技术含量高、附价值高的产品;二是要注重培养企业自身研发能力,设立技术中心,形成企业强大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三是要打造知名品牌,结合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四是要切实将专利转化为生产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做好专利的申请、保护和转化工作,尤其是申报国际专利。2、加强培训力度。民营企业要提高创新能力,必须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注重人才培养。一是企业家的培养。民营企业主要加强自身修养,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的新形势,尽快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以及市场竞争规则的学习,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还要明确社会责任,重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爱员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提升民营企业形象;二是技术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民营企业必须完善人才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吸收社会人才,充实壮大技术人才队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人才到民营企业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现有专业人才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为高科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形成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保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三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和政策法律培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积极创造条件,舍得支付成本培训员工,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建立人本第一的企业文化。以人为本,强化员工的和谐理念,员工间的和谐、管理层的和谐与企业的和谐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3、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一是要强化政府为规模民营企业服务的意识,对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允许发展的项目,加快审批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民营规模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要完善信息支持体系,集中各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技术、市场信息,适时发布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行业发展方面的信息,以弥补市场信息不充分的缺陷;三是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有助于扬州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大工程,通过专家组认真评审后,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尤其要确保扬州地方财政对于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四是要引导民营资本向现代服务业流向,鼓励其进军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卫生、教育产业、传媒业和金融业。通过必要的政策引导,积极推动产业集群、企业集聚、集约发展,推动各类要素向优势行业和优势企业集中,着力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规模民营企业,推动全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浅谈企业不良资产的界定与化解摘要:就如何把企业不良资产降到最低限度这一问题,从投资、存货、应收账这三方面阐述了不良资产的界定及化解措施。关键词:不良资产;产权制度;界定化解不良资产是指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且无法实现其帐面价值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主要存在于应收帐款、存货和各种投资之中。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企业的不良资产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沉重包袱和桎梏。对不良资产消灭在萌芽状态。1 存货中的不良资产界定及产生的愿因和化解措施1.1 存货不良资产界定及产生的原因存货中的不良资产主要指因积压、淘汰、损坏致使存货变现价值小于历史成本的吊滞存货。具体包括:很难转让出手的库存原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积压滞销的产成品、无法进一步加工需报废的半成品和在产品。产生这些不良资产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企业对市场缺乏了解,盲目采购生产,导致积压浪费。1.2 良资产的化解措施1.2.1 控制进货环节存货购进是商品资金循环的起点,同时也是合理安排库存,促进市场供应的前提。对进货环节的控制主要是:充分调查了解市场的需求,购进适销、适时、适量的存货;正确实行存货决策。决定进货项’目和选择供应单位是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和生产部门的职责,财务部门决定进货时间和进货拖量。要选择质优、价优、对路的存货,加强在途存货的管理,改进存货运输的方式,减少途中损耗或变质。1.2。2 控制存储环节 .存货存储环节控制,主要是保持合理的库存结构,提高适销对路商品的比重,防止积压浪费;建立健全严格的存货检验入库制度,加强存货的养护和定期盘点,采用一些会计处理如当市价严重下跌时,可根据市场价低于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以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资产损失金额。1.2.3 控制销售环节存货销售是商品资金循环的终点,是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进货资金的需要。对销售环节的控制,主要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促进销售计划的完成;扩大销售,加速存货周转;根据市场需求,对于即将过时的存货及时进行降价处理,尽量减少未来可能产生的不良资产。2 应收账款中的不良资产及其化解2.1 应收账款不良资产的界定应收账款中的不良资产主要表现为回收可能性极小或长期未发生变动,损失可能性极大的应收账款。具体是指已发生的应收账款由于其债务单位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下滑造成还款的可能性极小;由于受宏观形势、三角债困扰,偿还可能性变小;欠账达一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难以确认其实际变现能力。2.2 不良资产的化解方法2.2.1 前防范(1)谨慎选择客户。对客户的盈利能力、偿还能力和信誉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建立信用档案。(2)选择恰当的结算方式。对于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信誉状况好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大的结算方式,如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对于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差、信誉状况不好的客户以及初次打交道的客户,可以选择风险较小的结算方式,如支票、银行汇票、信用证等结算方式。(3)合理制定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最低标准,即可接受客户的最低财务实力。如果客户不能符合这一标准,就只能现购,通常以预期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客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2.2.2 事中控制(1)运用账龄分析法,编制账龄分析表,正确区分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以及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以及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帐款,采用不同的收账政策。(2)定期与客户沟通信息,核对账目。2.2.3 事后补救(1)制定适宜的收账政策。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如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投资,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减少坏账损失,就会减少坏账成本。企业应根据每个客户的具体情况,制定较为适宜的收账政策。(2)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3)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讨债方法。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无力偿债和故意拖欠,对这两种情况要区别对待。3 投资中的不良资产及其化解3.1 投资中不良资产的界定及产生的原因投资中的不良资产在整个不良资产中比重最大,投资失误是产生不良资产的根本原因。投资中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已被淘汰但账面仍存在的固定资产和低收益或零收益的对外投资。具体包括:由于决策失误,盲目上马的改扩建项目;购买的设备由于其产品在欲投产时市场已饱和而闲置;由于科技进步,固定资产生产出的产品技术含量低,已被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所代替;由于固定资产维护保养不善,所生产产品质次价高,资产又无法修缮;由于缺乏可行性研究,企业对外投资收益不高或无效益;由于受资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或违反资金使用规定。导致投资企业的对外投资形成虚资产;企业购买有价证券后由于证券市场低迷,导致价格下跌而迟迟未能变现的部分。3.2 化解投资中不良资产的方法(1)为扩大生产规模或生产新产品而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做好可行性研究,要评估项目预期的市场占有情况、资源条件、原材料供应情况、预期利润,确保产品适销对路。(2)对外长期投资时,应进行严密的可行性分析,深入调查了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经营、管理及营销策略和发展前景,以防止投资失误。(3)企业对外投资可用现金、实物或技术投资等。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考虑投资环境变化。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4)建立健全内部科学的有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领导层集体决定,从制度上避免投资失误。(5)对于已有明显失败迹象的债权和股权投资,要及时地转让所持有的债券和股票,以防止受资企业破产时给投资方带来更严重的损失。(6)对一些闲置淘汰但仍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委托产权转让中介机构处置、调剂,充分利用资产价值,尽量降低不良资产的损失额度。(7)采用会计方法提长、短期投资的减值、跌价准备。

试论如何培养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题纲一。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核心竞争意识,是要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二。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建立有效的激励奖惩制度 是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三.培育民营企业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是要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必要手段 四,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民营企业的组织结构 ,是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基本保证五.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试论如何培养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日益开放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众多民营企业有的如昙花一现,悄然逝去;有的却硬如盘石,坚不可摧。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最关键的还是归结为企业有无核心竞争力。所谓核心竞争力是指蕴涵于企业内质中的,支撑企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竞争优势的,并是企业长时间内在竞争环境中能取得主动的核心能力。如果把企业比作一棵树的话,树根就是企业的核心能力,树干就是企业的核心产品,树叶、花、果等就是企业的最终产品,花、果有没有人来摘,招揽顾客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看花香不香,果子有没有甜味、营养,因为他们归根结底是从树根吸取营养。那幺企业的产品好卖不好卖,关键也是看企业有无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成长中最有力、最主要的驱动力,是提升竞争优势的源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受自身发展水平和各种环境因素的制约.笔者能力水平有限,仅从以下几方面就如何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作以简单论述,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一。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核心竞争意识,是要培养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竞争能力在客观上的演变过程是必然的,面对这种客观上不可逆转的过程,企业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领先进而获得竞争优势,就必须从其主观方面努力。而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核心竞争力意识是主观努力的重要方面。 在核心竞争力的观念进入企业领导人的意识之前,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一种无意识的企业行为的结果。其培育的速度和强度,同企业有意识的塑造和提升行为的影响相比,更慢得多,弱得多。企业领导人的核心竞争力意识淡漠是企业丧失核心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而企业领导人的核心竞争力意识是获得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具有核心竞争力意识的企业领导人,往往能够在认准市场需求和产品技术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行准确定位。使企业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对可能发生的重要事件(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及时作出灵敏和正确的反应,准确预测和把握本行业产品、技术的变化方向及趋势,然后建立相应的企业机制,配备相应的环境条件,来塑造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其转化成竞争优势。同时,这一切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李智.J公司人才流失问题研究[D].导师:刘朝明.:西南交通大学,2005摘要:据专家预测,技术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5%-20%提高到90%。彼德·德鲁克曾经说过:“企业只有一项真正的资源-人”。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成分已经取代市场份额成为了衡量企业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志,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除了增强企业自身的实力之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吸引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 本文从国内中小企业的角度出发,运用了现代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组织行为学等各领域的相关知识,综合分析了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文章一方面介绍... [2]王淑斌.长沙地区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的对策[D].导师:唐玉凤.:湖南农业大学,2009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已逐渐取代物质资源成为企业的第一资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全球各大跨国公司更大规模地进入中国市场,使得国内人才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得到了长远发展。然而,由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其管理一直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制度不健全、人才流失率高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各中小企业的当务之急。 本文以人才流动理论为基础,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长沙地区中小企业人才... [3]周宇.长沙中小IT企业人才流失的因素分析与对策研究[D].导师:马跃如.:中南大学,2007摘要: 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并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然而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表现为人才的竞争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员工的流失已经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尤其是对于中小IT企业,流失人数之多、频率之高、影响之深,已经越来越引起关注。 IT企业的本质特征是专门从事知识的生产或以知识的生产为主,这种特征决定了IT企业对人力资本具有强烈的依赖性。而且由于其产品中越来越多的包含技术、信息和创意等成分,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比例在增大,导致企业... [4]宋燕.青岛天旺公司人才流失问题分析与对策[D].导师:齐捧虎.:西北大学,2008摘要: 青岛天旺叉车配套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叉车配件的小型企业。在其生存与发展中,却受到人才流失问题的困扰。如何有效地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以增强青岛天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将是其以后面临的一个严峻、紧迫而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依据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为指导,对青岛天旺公司人才流失问题做了深入全面的阐述。首先分析了中小企业人才流失现状及严重影响,指出了问题研究的必要性,然后以青岛天旺叉车配套公司为案例分析,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对青岛天旺叉车配套公司流失人才的问卷调查,系统分析、访谈等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

国外对证据失权制度的研究论文

刑事证据运用中的认识误区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和核心,在某种意义上,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发现、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然而,在这个“证据流程”中存在许多认识误区需予澄清,否则将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处理。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所谓被告人口供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有人认为被告人口供是“证据之王”,是最有价值和证明力最强的证据,因而在办案中千方百计地获取口供,而一旦获得了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就万事大吉,忽视相应证据的提取。不可否认,经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口供能够详细、具体地反映犯罪的动机、目的和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结果等,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被告人口供往往存在虚假可能性。因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翻供是“不老实”的表现所谓翻供是指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推翻其以前所作的供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实践中被告人翻供现象明显增多。对于这些翻供尤其是被告人推翻以前所作的有罪供述,我们不能一概认为是被告人拒不认罪,而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被告人翻供的确是为了逃避罪责,但也有被告人以前因记忆错误或受刑讯逼供,现在将假的供述翻成真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认为只要被告人翻供就是“不老实”。那种认为被告人翻供就是抗拒法律的思想实质是有罪推定的思想。司法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收集有罪证据,收集无罪证据是律师的事有人认为,侦查机关的职责仅限于收集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至于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则是律师的事了。这是极其错误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肩负着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两大任务,他们不是一方当事人,不能仅仅追求打击犯罪的目的,更不能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由其性质决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检察机关、对于不管是有利于被告人还是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都要收集,同时这也是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所谓“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物证、书证可以随意替代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物品文件有时会出现原物、原件、复制品、复印件等不同的表现形式。对于这些不同的表现形式,有人认为物证、书证是可以随意替代的,因而在办案中不注意对原物、原件的收集、固定和保存,造成原物、原件的丢失,有的甚至图省事干脆拿替代品代替原始的物证、书证。这是错误的。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收集证据应尽可能忠实原物原件,保持证据的本来面貌,做到“原汁原味”。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原物、原件不能获得而不得不采用复印件、复制品等替代时,也应遵守法定的条件,以保证这些复制品、复印件的真实性。鉴定结论是“科学证据”,无需审查即可直接采纳鉴定结论是鉴定人经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结论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依照科学原理所作出的,有人便认为其真实性无可怀疑,无需审查即可直接予以采纳。其实,任何证据都无预定的证明力,如同其他证据一样,鉴定结论因主客观的原因也有发生错误的可能,如鉴定设备是否先进、鉴定方法是否科学、送检材料是否充分、鉴定人的业务水平、鉴定过程是否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等等,都会影响到鉴定结论的正确性。此外,据以作出鉴定的科学原理还有一个准确率的问题,即使是目前认为可靠性极高的DNA检测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也存在发生误差的可能。因此对于鉴定结论应当先予审查才能采纳。法院庭外调查的证据无需经过质证,可予直接采纳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官有时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进行一些必要的庭外调查。对于法官庭外调查所得的证据,有人认为因它是由在审判程序中处于居中裁断的第三者-法官所获取的,一般比较客观真实,因而无需经过控辩双方质证即可直接采纳,这是错误的。先予质证是庭审认证的前提条件,任何证据都必须经当庭出示,并经控辩双方质证后才能被采纳,法官依职权调查所得的证据也不例外。之所以如此,一者法官调查所得的证据因主客观原因也可能发生错误,二者证据经控辩双方交叉质证,也是程序公正的一种重要体现。

中文:在现代司法领域,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无论是实行当事人主义或是实行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个不约而同的选择,均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审前程序。我国的“审理前的准备活动”已经成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目前的理论和实践,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异同进行对比,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以完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具体为民事诉讼失权制度(答辩失权制度和证据失权证据)、证据开示与交换制度、设置审前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便有利于维护程序公正,又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效率与效益,使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更加适应司法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健全我国的民事诉讼体系,实现我国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效益的目标。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当事人跨入法律大门的第一关卡。作为开庭审理前的诉讼环节,我国尽管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但仍有与之相类似的规定,即“审理前的准备活动”。我国审前准备活动的特点是法官主导下的从程序到实体的准备,这其中,法官主导下的实体性准备,即全面了解案情,调查必要的证据是审前准备的核心,而且审前准备鲜有当事人参加,即使当事人参加,也经常是法院与当事人的单方面接触,这种做法使法官难以保证中立性和公正性,致使开庭审理形式化。改革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审前准备程序改革的议论中,前几年,“不经准备直接开庭”的做法为众多学者极力推崇,但实践表明,这种直接开庭容易导致证据突袭与重复开庭,降低诉讼效率,这种方式并不足取。针对目前的理论和实践,笔者拟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异同进行对比,并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提出几点对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建议。一.国外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对比研究在现代司法领域,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无论是实行当事人主义还是实行职权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审前准备程序已经成为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上的一个不约而同的选择,均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审前程序。我国一些学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绝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国外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审前准备程序受到高度重视,未经准备程序就不能进入法庭审理和辩论德国创设了准备法官制度,每一案件在法院系属时就指定一个准备法官,由其专门负责审前准备,并在开庭审理时向会议庭其他法官报告案情(准备法官本身是合议庭成员),以确保审前准备在法院的指挥下进行,并节省开庭审理时间。法国也很早就对民事诉讼准备程序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在日本,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准备程序制度吸收了英美法和大陆法准备程序的长处,充分反映了各国互相借鉴、互相吸收的不断融合的趋势。(二)审前准备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法庭突袭,确保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审前准备使当事人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入法庭,从根本上保证当事人享有充分、平等的辩论机会,防止法庭突袭,确保诉讼公正。同时,还可以将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主张和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范围之外,简化法庭审理,加快诉讼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三)审前准备以当事人活动为主,法官的作用相对弱化尽管德国和日本的法官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作用相对积极一些,但从总体上看,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还是以当事人的活动为主的;由当事人提出主张并确定争点,由当事人收集和提出证据,由当事人决定审判对象(最终进入法庭审理的内容),由当事人决定程序的开始或终结,如此等等。而法官一般以中立的的见证人身份参与审前准备程序,最多也只是一个程序进行的指挥者,一切重大的实体问题均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外国审前准备程序和我国的规定有很多不同点:(一)诉答阶段1诉讼文书送达。在美国,送达诉讼文书是原告的义务,而中国、德国则是法院的职权行为。但在具体送达方式上,中、德又略有不同。德国的诉讼文书均由法院以职权通过邮寄送达。为简化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都由律师代理时,书状的送达可以由为送达的律师把应交付的书状转交给另一方律师,此即律师向律师的送达。中国目前诉讼文书仍是以法院工作人员直接送达为主,以邮寄、委托送达等为辅。在案件量居高不下、法院辅助人员相对少的情况下,直接送达显然是一种效率低下的方式。2未提交答辩状的法律后果。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答辩,在美国和德国均产生失权的效果,将导致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中国民事诉讼法将提交答辩状作为被告的诉讼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第113条第2款);审前不提交答辩状,到开庭审理时再陈述答辩意见,已成为被告进行“法庭突袭”一种诉讼策略。3诉答方式。美国和德国的诉答方式都体现为“起诉、答辩、反答辩……”的互动过程。德国法的诉答方式还使争点和攻击防御方法明朗化、集中化。中国的诉答方式只有起诉状和答辩状,但法院一般不会在审前送达给被告。就是说,中国的诉答方式是静态的。4诉答文书的形式要求。在德国民事诉讼中,起诉状、答辩状以及其他诉讼文书非常不拘形式,但它们必须指明各方当事人与法院,包括对诉讼请求的目标,请求的理由的简要陈述和抗辩及要求。预备性诉讼书状必须由一名律师签署,该律师应已经获准在特定法院执业。相比之下,在美国民事诉讼程序中,诉讼书状十分格式化,仅仅提供一些与本案有关的具体情况,并不作出接受证据的提议。而德国诉讼程序中的诉讼书状恰好相反,提议接受某项证据是必不可少的。中国对诉答文书的形式要求与德、美两国比较,更不拘形式。民事诉讼法要求起诉状中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姓名和地址,在实务中,起诉状内容只要足以立案即可,并无律师签署或附上宣誓书等特别要求。被告则仅需写明答辩意见。(二)准备阶段这里的“准备阶段”作狭义理解,即诉答阶段之外的审前阶段。准备阶段是审前程序的重心。只有准备阶段程序化了,审前程序才真正成为相对于“开庭审理”的独立程序。美国的审前准备主要是证据开示和审前会议,德国主要是书面诉讼准备或初步审理,中国则体现在以证据交换为核心的有关审前改革。德国没有证据开示程序。其理由主要在于:在德国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披露其所掌握的与诉讼有关的信息。如果当事人不愿提交书证,这一证据只有通过法院的命令方能获得。这一差异与德美两国“开庭审理”方式的不同有关。而在美国,一次性集中审理是当事人证明其主张并辩驳对方证据的唯一机会。证据开示使当事人在进入开庭审理时就已经充分准备好所有的诉讼细节。尽管我国法律更接近于大陆法系,但在准备程序的建构上,更多的是采用英美法系的术语,但是在中国的法律文化背景下,几乎不可能建立美国法意义上的“证据开示”,而对于“通约性”比较强的“审前会议”,也不可能与德国法上的“初步审理”相提并论。(三)法官角色美国法官在审前程序中呈现一定的“消极性”,崇尚当事人主义,但是法官的消极性也是令人满意地控制拖延的关键。与美国相比,德国法官在诉讼中的角色显然是积极主动的,在民事诉讼集中审理的改革中,德国人并没有采用传统对抗制的做法,而是赋予法官更大的指导权,指导双方集中的对争议的问题按时提出诉辨理由与证据。 二.完善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几点建议(一).完善民事诉讼失权制度失权,即原有权利的丧失。民事诉讼中的失权是指当事人(含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原本享有的诉讼权利因某种原因或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和证据的功能,应建立证据失权制度。民事诉讼中失权的正义性原理源于人们对诉讼效率性和时间经济性的认同。诉讼效率和时间的经济性与民事诉讼失权制度的关联点在于,欲求时间的经济性,就必须对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在实施时间上予以限制。民事诉讼失权主要有答辩权的丧失、上诉权和申诉权的丧失、管辖权的丧失、证据提出权的丧失。审前准备程序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失权制度的保障,因为如果允许证据不受时间限制可以随时提出,答辩可以随时进行,审前准备程序整理争点、证据及防止诉讼突袭的设定意旨就会落空。要使审前准备程序发挥整理争点和证据的功能,应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和证据失权制度。1.建立答辩失权制度。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答辩,在美国和德国等国家均产生失权的效果,将导致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例如,《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规则》规定,“民事诉讼从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开始”。而被告应诉不仅是他的权利,同时也是他的义务。被告应诉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提交答辩状,第二是不提交答辩状,而提交“申请书”(即“动议”),请求法院根据法定理由驳回诉状。《德国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1款规定,“法院应及时地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在诉讼的任何阶段,法院都应该使当事人为及时而完全的陈述。”同时,当事人亦被课以两种促进诉讼的义务:(1)一般的诉讼促进义务,即“当事人各方都应该在言词辩论中,按照诉讼的程度和程序上的要求,在为进行诉讼所必要与适当的时候,提出他的攻击和防御方法,特别是各种主张、否认、异议、抗辩、证据方法和证据抗辩”(第282条第1款)。如当事人违反一般诉讼促进义务,逾期提出攻击或防御方法,法院有权予以驳回。(2)特殊的诉讼促进义务,即当事人应于法院所定答辩状提出期间或反答辩状提出期间内提出之答辩或反答辩中,依诉讼程度与诉讼程序之要求,在为进行诉讼所必要与适当时期,提出攻击或防御方法。此外,如果原告的事实主张不够明确,被告甚至可以不对起诉作出任何回应,但从实务角度看,对有欠缺的诉讼请求不作出任何回应而坐等法院驳回起诉,是个极其危险的诉讼策略。所以,被告往往会在其答辩状中陈述抗辩,提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明确标准”,否则原告的陈述将被视为没有争议而被采纳。当法院决定采用书面准备时,它并不事先确定开庭日期,这根以前的情况一样。在送达起诉状的同时,法院仅仅命令被告:一是在其收到起诉状之后两周内,由律师书面通知法院他对诉讼是否提出抗辩。二是在由法院确定的至少两周的期间内,提交对起诉状的答辩状。如果被告没有将其抗辩的意向通知法院,法院就可根据原告的特别请求,缺席判决原告胜诉,这种特别请求可以作为起诉状的一部分提出。当然,法院会在其命令中说明这一点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将提交答辩状作为被告的诉讼权利,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所以,在中国民事诉讼中审前不提交答辩状,到开庭审理时再陈述答辩意见,已经成为被告进行“法庭突袭”的一种诉讼策略。如果仅要求原告提交起诉状给被告,使被告能充分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策略,而不强制被告提交答辩状给原告,则原告无法掌握被告的主张及态度,这种做法违背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造成双方对抗失衡,某种程度上是放任当事人搞诉讼突袭,使司法公正的实现打上折扣。因此,应将被告人提交答辩状规定为一项诉讼义务。具体要求是:被告人必须在案件起诉、受理阶段提交包含对原告诉讼请求基本态度、诉讼理由、证据材料等内容的答辩状,以使原告在审前了解被告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材料。如果被告不依法答辩,则意味着其对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的承认,从而在庭审中丧失攻防诉讼手段的权利,承担未提交答辩状的法律后果。2.建立证据失权制度。由于被告在整理证据时必然提出答辩意见,故在审前程序建构中证据失权问题更为关键。证据开示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和展示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文件以及与其诉讼请求和抗辩有关的其他材料的审理前程序,目的在于它允许各方刺探对方的证据,并允许各方取得有助于证明其案件的证据,为当事人精确评估自己在审理中的获胜机会提供依据。根据《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诉讼规则》,“双方当事人必须主动向对方当事人出示与请求有关的信息和证据。”否则今后将丧失提出证据的权利。法国民事诉讼实行书证优先主义,书证是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证据。在辩论以前将己方书证传达给对方阅读,有利于对方做好攻击防御准备,避免“法庭突袭”,并提高法庭辩论效率。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审前程序中,必须向对方送达准备书状,传达书证,否则其主张和证据资料将不会被法庭采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是否答辩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因此,从证据方面而言,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立法采取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此进行了变革。其第三十三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或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同时,《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通过限缩性解释方式,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新的证据”范围作出严格界定。因此,现在我国司法实务界已经认同并采用“证据适时提出主义”。下一步,应该从立法上加以确定并完善证据失权制度,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审前开示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证,即承担证据失效后果。英文:In modern judicial field, whether in the civil law or in the common law, both parties to implement Marxist or Marxist term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civil model Pretrial proceedings have become a civil institutional coincidentally choice, have already formed their own pre-trial procedures. China's "pre-trial preparations" has become our civil justice system reform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In view of the current theory and practice from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France, Japan and other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theory and the differences in legal provisions for purposes of comparison, China's civil law with specific provisions to improve our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specific loss of civil rights system (right of reply system and the loss of evidence missing evidence right), open evidence and exchange system, Pre-trial conference set up the system, and establish and improve a wide range of disputes settlement mechanism, in order to facilitate maintenance procedures fair, litigation will also be conducive to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and effectiveness of our civil justice law more responsive to the objective needs of modernization, China's civil sound system, and realizing China's civil justice,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goals. Civil pre-trial procedures are legal parties to enter the door of the first hurdles. As a hearing before the proceedings links, although China has not become a complete preparations for the pre-trial procedures, But still with a similar requirement that the "pre-trial preparations." My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characterized by the judges led to the entities from the process of preparation, in this, Judge led preparations for the entity, that is, to fully understand the case,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evidence necessary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the core Pretrial but rarely participate in the party, even if the parties participate, but often the court and the parties to the unilateral contacts Such practices make it difficult to guarantee that the judges neutrality and impartiality, causing formal hearing. Pretrial reform process has become China's reform of the civil justice system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In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al reform debate, a few years ago. "not prepared to sit directly," the practice of many other scholars, philosophy, but practice shows, Such direct evidence sit easily lead to surprise attacks, and repeat trial and reduc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in this way and undesirable. In view of the current theory and practice, the author intended from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France, Japan and other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theory and the differences in legal provisions for purposes of comparison, and the combination of our civil law specifies that a few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1. Foreign civil Pretrial proceedings i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modern justice, whether in the civil law or common law, both parties to implement Marxist implement the terms of the civil Marxist model, Pretrial proceedings have become a civil institutional coincidentally choice, have already formed their own pre-trial procedures. Some Chinese scholars believe that this phenomenon is not accidental, which reflect the trend of development in civil proceedings. Foreign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common in this key performance areas : (1)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are highly valued and without the preparation procedures can not enter the court to hear and debate the creation of a German judge prepared, In each case, when the court system is prepared on the designation of a judge, who is responsible for special pre-trial preparations, and the trial court session to the other judges report the case (for the judges themselves are members of the full court), to ensure that pre-trial preparation in the courts under the command and tried to save time. France also very early on civil procedures prepared a detailed provisions. In Japan, revise the civil law of civil procedure system ready to absorb the common law and civil law procedures for preparing the strengths, fully reflect the countries learn from each other and keep each other to absorb the fusion trend. (2) pre-trial preparations main objective is to prevent the court attack, to ensure fair proceedings.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pre-trial preparation in the client fully prepared on the basis of access to the court. from the fundamental guarantee for the parties to enjoy full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for the debate to prevent the court attack, to ensure fair proceedings. Moreover, it also can be no dispute between the parties and the idea of the evidence excluded from the scope of the court to simplify court proceedings, expedite the proceedings, the efficiency of the proceedings. (3) pre-trial preparation activities to the main parties, Judge relative weakening of the role of Germany and Japan despite the judge in the pre-trial proceedings in preparation for a relatively active role. But generally speaking, civil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ss or client-based activities; by the parties and determine advocacy strive, by the parties to collect and present evidence, The court decided by the trial Objects (eventually enter the court), the party decision-making process from the beginning or the end. and so on and so forth. The judge generally neutral in 1937 as part of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only at most a command procedures, all of the major substantive issues by the parties to decide. fully embody the party's autonomy. Meanwhile, foreign pre-trial preparation procedures and the provisions of our country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points : (1) v. FOR stage of a litigation papers served. In the United States, service of process is the plaintiff's obligation and China, Germany is the competence of the court acts. But in the specific service mode, and Germany is slightly different. German court proceedings were instruments in terms of service through the mail. To simplify proceedings, the parties by counsel. Pleadings can be served by lawyers for the service delivery should be put pleadings transmitted to the other lawyers, namely lawyers to the Bar of the service. At present, China is still litigation instruments court staff directly served mainly by mail, and other authorized service supplemented. In the high volume of cases, the court support staff relatively few cases, direct service is obviously a inefficient manner. Two did not submit pleadings legal consequences. Defendant within the statutory time limit did not reply,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Germany both have lost the right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court would result in the plaintiff's request for litigation judgment in absentia. China Civil Procedure Law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pleadings as the defendant's right of action, the accused did not submit pleadings.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trial court (Article 113, paragraph 2); Pretrial not submit pleadings, hearing that statement when the respondent, the defendant has become "the court assault" a litigation strategy. V. A three ways. The United States and Germany v. FOR embodiment of the way, "prosecution, the respondent, anti-reply ..." interactive process. Germany and France the way v. A point also made for defense and attack methods clearer concentration. China v. FOR complaint and the only way pleadings, the court generally will not reach the pre-trial to the accused. In other words, China v. FOR approach is static. 4 v. FOR instruments in the form requested. In Germany civil proceedings, the complaint, other pleadings and proceedings instruments very informal, But they must identify the parties and the courts, including the right of the claim, the reasons for the request for summary statement and defenses and requirements. Preliminary litigation pleadings must be signed by a lawyer, the counsel should have been practicing in a particular court. By contrast, the United States civil proceedings, litigation is formatted pleadings, just provide some connection with the case on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the evidence does not make the proposal acceptable. German proceedings litigation pleadings to the contrary, it is proposed to accept a certain evidence is essential. V. A pair of Chinese instruments in the form of requirements and Germany, the United States, the more informal manner. Civil law requires the complaint states a claim, the facts and reasons, evidence and sources of evidence and the names and addresses of witnesses, in practice, as long as the complaint can be enough to file. no lawyers or be accompanied by an affidavit signed, and other special requirements. The defendant has just written replies. (2) preparation phase here of the "preparatory phase" narrowly understood that v. FOR stages of the pre-trial stage. Is the preparatory stage of the pre-trial procedures focus. Only the preparatory stage of the procedure, pre-trial procedures before they become real as opposed to "hearing" an independent process. American pre-trial preparation is open e

论证据裁判原则 [摘要]证据裁判原则是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是法治与理性对刑事裁判的必然要求。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各国形成了不同的证据裁判制度。而证据裁判原则在我国尚未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为此,须对裁判事实的内涵和裁判证据的要求进行重新定位,并在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上进行相应改革,以完善我国证据裁判制度。 [关键词]证据裁判;裁判事实;诉因制度;裁判证据 证据裁判指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根据一定的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能认定事实。证据裁判是人类从非理性裁判走向理性裁判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且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时至今日,证据裁判原则已经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司法中获得了普遍的意义。但是,在不同的证据制度和不同的诉讼理念下,证据裁判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其中由于对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以及作为证据裁判依据的证据理解和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内容各异的证据裁判制度。 一、作为证据裁判结果的事实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裁判事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区别。虽然基于控审分离的基本理念,两大法系都认可诉审同一原则,但两大法系对“同一”的理解并不相同。英美法系奉行严格的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即诉审同一不仅仅是指事实的同一,而且包括对事实的法律评价即罪名的同一,法官审判的事实和罪名均应受起诉指控的限制。英美法系对诉审罪名同一的强调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体现了法官对控方处分权的尊重;另一方面则是基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需要。法律事实同一性原则构成了英美法系诉因制度的理论基础,根据诉因制度,检察官在起诉时,不仅要在起诉书中记载公诉事实,而且应明示诉因。所谓诉因,即诉讼请求原因,也称为起诉的理由,它指的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具体事实,也即构成要件化的事实。诉因制度具有两项基本功能:确定审判对象与设定防御对象。根据诉因制度,裁判事实必须与控方提出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同一,因此,法院不能改变指控罪名,否则便改变了控方指控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但这一点并不是绝对的,基于诉因制度的重点在于保障被告方的辩护权,因此,英美法系允许裁判者在不妨碍辩护权行使的基础上,改变指控罪名,但只能是缩小认定包容性犯罪。如《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1条C项(减轻罪行的定罪裁决)规定:“被告人可以被确定犯有包容于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或者被确定意图实施被控罪行或者实施必然包容在被控罪行之中的某项罪行,如果意图构成犯罪的话。”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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