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建立和睦家庭的基础,先来了解一下安徒生的童话《老头子总是对的》,故事说老太婆让老头子把马牵到市集上,卖了或交换些什么回来。老头子就从牛、羊、鹅、鸡、烂苹果一路换了下来。看似心血来潮的行为,其实每次的交换老头子都有自己的想法,且都还是考虑到老太婆会如何地高兴。在酒店,有两个英国人得知老头子用马最后换了一袋烂苹果,认为老太婆肯定会骂甚至会打老头子,而老头子却认为老太婆会因此而吻他。于是,两个英国人用一桶金币和老头子打赌他会不会挨骂。回到家,老头子逐渐告诉自己的交换,而老太婆居然每次都高兴,因为老头子的每一次交换都在考虑着自己所爱的人的感受。马换牛,有牛奶;牛换羊,有羊奶、羊毛;羊换鹅,不需喂,在河边游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还有鹅肉吃了;鹅换鸡,有鸡蛋,甚至会有一大群鸡;鸡换烂苹果,哈,老太婆更高兴,不只因为自己以往把自家树上只结的一个苹果当财富,致使成为烂苹果也不愿意扔,就现在,她去附近借香菜,人家说地里什么也不长,连烂苹果都长不出一个,这下,我们可以送给他一袋烂苹果了。老太婆吻了老头子,两位英国人认输了,金币自然给,同时也认识到老头子与老太婆这种不计得失、相互理解、保持快乐的生活态度的令人羡慕.
母亲的心 阅读答案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孩子的避风港。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和睦的家庭,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成长该多么幸福啊!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和睦的家庭能给每一个家庭成员带来温暖,带来快乐,带来健康,带来智慧,带来前进的力量,特别是能为少年儿童更快乐更好地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信任是建立和睦家庭的基础,先来了解一下安徒生的童话《老头子总是对的》,故事说老太婆让老头子把马牵到市集上,卖了或交换些什么回来。老头子就从牛、羊、鹅、鸡、烂苹果一路换了下来。看似心血来潮的行为,其实每次的交换老头子都有自己的想法,且都还是考虑到老太婆会如何地高兴。在酒店,有两个英国人得知老头子用马最后换了一袋烂苹果,认为老太婆肯定会骂甚至会打老头子,而老头子却认为老太婆会因此而吻他。于是,两个英国人用一桶金币和老头子打赌他会不会挨骂。回到家,老头子逐渐告诉自己的交换,而老太婆居然每次都高兴,因为老头子的每一次交换都在考虑着自己所爱的人的感受。马换牛,有牛奶;牛换羊,有羊奶、羊毛;羊换鹅,不需喂,在河边游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还有鹅肉吃了;鹅换鸡,有鸡蛋,甚至会有一大群鸡;鸡换烂苹果,哈,老太婆更高兴,不只因为自己以往把自家树上只结的一个苹果当财富,致使成为烂苹果也不愿意扔,就现在,她去附近借香菜,人家说地里什么也不长,连烂苹果都长不出一个,这下,我们可以送给他一袋烂苹果了。老太婆吻了老头子,两位英国人认输了,金币自然给,同时也认识到老头子与老太婆这种不计得失、相互理解、保持快乐的生活态度的令人羡慕. 那么,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如老太婆信任老头子般大度地对待家庭纠纷呢?如果是你,面对着各种令人情绪有大起落的局面,你还能心平气和、笑脸相迎么?世俗的我们很难用浪漫的眼光看既已发生而又不可改变的现实。当对方做了一点似乎很傻的事之后,即使对方是好心办了坏事,我们也常是难以接受这现实,怒不打一处来,艳阳高照在一瞬间急流直下,迅速黑云压城,迎面而来的不是冷嘲热讽,就是一顿臭骂,甚至会拳脚相加。因此,互不相让时,本来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酿成影响家庭和睦的暴风骤雨。如果,我们都能理解对方,相信对方的做法必有自己的理由,并能如老太婆般,连老头子的错都能解释成一种关爱,何谈家庭战争的爆发呢?恋爱时,我们能容忍对方的任何缺点,因为我们全心全意的爱着对方,难道我们对家庭中的成员就缺乏爱了么?并非如此,爱依然存在,只是又多了份挑剔,是我们的心态影响到我们少了发现关爱的慧眼。一味地苛求,使我们忽略了关爱的存在,而将错误无限放大了。当然,距离产生美,但即使是近在咫尺,只要我们用了宽容、信任的眼光去寻找,我们同样会发现,自己身边的美更能打动人心。让我们一直保持着恋爱时的心态,把与所爱的人的相处的每一刻都做为恋爱中的一个标点,容忍对方,善待对方,关爱对方,允许对方犯这些美丽的错误吧。我们会发现,我们的生活中到处充满了阳光。“老头子做的都是对的”,多么放心的相处啊,它向我们揭示了信任铸就和睦家庭的道理。这不是一种盲目崇拜,不是纵容,也不是柔弱的依赖,而是家庭和睦的一剂良药。 促进家庭和睦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我想:只要我们拥有信任,就会创造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
这是一个论文的题目,没有为什么,因为现在那个家庭结构影响孩子的关系是非常大的,所以说让你们写这个论文只是证明一下你们对这个家庭结构的看法和对孩子之间教育的理解。
论文在这里是写不下的字数太多,会控制的,所以我只能说任何的家庭不同的结构形式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单亲的家庭和父母双全的孩子,他的生活习惯包括个性也是不一样的。
不同家庭结构对儿童个性影响非常的大。比如说从小一个家庭里面父母亲关系特别的僵,亦经常打架吵架,那么这个孩子心里会有很重的阴影,长大以后他就不再相信婚姻。但是如果从小生活在那种家庭美满的,家庭里面。小孩子长大好幸福感很强,很容易信赖别人,依赖别人。也会过得很幸福的婚姻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 第一章 家庭暴力的概述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 国外和国内的不同认识 在国外,关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并已经有了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有代表性的,如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在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从英国学者观点看出:"家庭"不仅指有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的生活共同体,而且还包括同居关系及婚姻关系终止后出现的暴力行为,"暴力"主要指男性对女性实施的有害行为。 在我国,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 二 社会学的认识 社会学者认为: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要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及增进两性在家庭内部的平等,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三 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 《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基本上是家庭中居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实施的。以前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个新的趋势在发展,男性也开始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本文所指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中,夫妻之间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第二节 家庭暴力的形式和产生原因 一 家庭暴力的形式 从目前的表现形式看,家庭暴力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1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精神暴力和性暴力是指通过暗示性的威胁、言语攻击、无端挑剔,或漠不关心对方、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隐性暴力行为,以及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这种暴力的实施其危害性较之身体暴力要严重得多。 二、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 1 传统男权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我国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男性中心本位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我国古代封建礼教所宣扬的"三从"思想更是其极端表现。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义虽然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遗留的影响依然存在。 2 家庭成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会成为发泄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无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3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沉重,长期积聚需要得到彻底的发泄,一旦这种情绪被错误地带到家中,就很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 4 社会整体环境的影响。一方面,社会对酗酒、吸毒、重婚、"婚外情"等很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的丑恶现象尚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手段。另一方面,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在通常情况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相关部门不予介入,惩治过轻的真空地带。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和预防作用。第三节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家庭暴力不但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以及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为危险的是,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 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二 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而专家指出,即使没有受到殴打,见到家庭暴力和受到身体虐待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同样严重。他们会性情忧郁,变得懦弱或残暴,学习成绩下降,有自杀倾向等,这些影响在成年后仍会存在。另外,有暴力的家庭,其孩子长大后大多也有家庭暴力行为,违法犯罪的比例也较高。 三 导致以暴制暴 有些妇女蒙受家庭暴力后,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来自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使她们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就是所谓"受虐妇女综合症",已严重地影响着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 四 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 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它对生命和资源的巨大伤害表明:家庭暴力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的范围。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第二章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法律干预 第一节 家庭暴力的现状 一 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 1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与上个世纪80年代相比,90年代我国家庭暴力上升了25.4%.以青岛市妇联为例,"91该组织接待来访的家庭暴力事件358件,占该类来访的15.21%,到1996年已增加到25.7%. 2 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据司法部门资料表明,家庭暴力案件约占婚姻案件的30%,个别地区达50%. 3 家庭暴力日益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2000年,江苏省妇联在南通监狱女子分监进行了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237个存在暴力的家庭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占52.74%。125个直接因家庭暴力而犯罪的女性中有93人长期受到丈夫的殴打、虐待,占74.4%。她们所犯罪种涉及到杀人、介绍容留卖淫、伤害、拐卖、盗窃、、抢劫、纵火、爆炸等,有62人犯故意杀人罪,占49.6%;伤害、投毒、爆炸、纵火等恶性案件17起,占 13.6%。栖霞区某镇妇女胥某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矛盾,在两年中频频到镇、区两级政府上访闹事,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 反家庭暴力的形势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实现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多部门合作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包括: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 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反家庭暴力相继出台了有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妇联组织等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权益协调机构、 "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庇护所等社会干预机制纷纷建立,同时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予以明确规定的社会呼声越来越高。 第二节 "家庭暴力"作为法律问题发展衍变的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 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前。在这一阶段,中国颁行的宪法以及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都体现了国家保护家庭成员权利,禁止家庭暴力的精神。但是事实上,家庭暴力问题尚未引起社会公众和执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家庭暴力事件通常被作视为家庭纠纷,主要通过民间调解等手段来处理。二第二阶段从1995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前。1995年,中国政府成功地在北京举办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都再次强调和重申了国际社会反对家庭暴力的决心和态度。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广泛地引起中国社会的关注,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显著加大,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增强,法律干预和司法支持手段明显增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湖南省长沙市通过《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政策。2000年3 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这是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家庭暴力"一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法规中。 三 第三阶段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通过之后。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将实施家庭暴力作为法院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专门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和施暴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中国第一次在国家级立法中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后,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从而为各级法院正确适用婚姻法,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提供了依据。 第三节 法律干预 一 立法 我国现在初步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包括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1 国际条约 中国已经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是《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文件的承诺国,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 &/92(*"3(-7%+2$儿童、老人等一切弱势群体权益。 2 国家级立法 (1)《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男女平等等规定是中国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据。 (2)《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虽然没有使用"家庭暴力"的概念,但全法始终贯穿了反对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保护妇女权益的精神(总则、第33-35条、第40-42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禁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精神(总则、第二章、第47、52条)。 (4)《民法通则》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第98、101、103条),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形式(第134条)。 (5)《婚姻法》是中国第一部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规定了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等寻求救助(第43条);相应机构应当应受害人要求采取救助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第43、45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为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第32条),并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46条)。 (6)《继承法》规定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引起继承权的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第7条)。 《刑法》通过对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和刑罚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人予以惩处(第232-238条、第240、246、257、260、261条)。 (7)《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禁止家庭暴力行为。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等规定应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罚款或警告(第22条)。 (8)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 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追究施暴人的民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自诉,或通过告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对公安机关不依法履行制止或处罚家庭暴力职责的,受害人可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要求其限期履行并赔偿相应损失。 (9)地方性法规。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后出台了确保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截止2003年7月为止,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等7个省、自治区人大先后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专门性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二 有关司法措施 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不仅需要完善的立法,更需要法律的有效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有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之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是指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伤害,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而处理的案件。这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在法律运用,处理方式、基本程序上有所不同。 1 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实践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主要有:因家庭暴力导致的轻伤案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重伤案件,因家庭暴力杀人案件 以及受虐妇女由受害者变为施暴者导致的家庭暴力的刑事案件。 (2)审判程序 对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刑法学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2 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执行 (1)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规定"家庭暴力"这个案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审判的家庭暴力案件主要是: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引起的损害赔偿条件,有些也尝试着直接立为"家庭暴力案件". (2)审判程序对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民事法律的家庭暴力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主要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特别要提出的是,无论因家庭暴力导致何种案件,都不应适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方式下,施暴人和受害人之间权力结构不平衡,受害人无法在平等的前提下争取自己的权利。 第三章 反家庭暴力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一节 立法缺陷和司法不力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套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体系,但家庭暴力范围不明晰,家庭暴力举证难司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难等立法以及司法上的问题,仍然制约着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推进。 一 立法缺陷 1 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家庭暴力虽有一些具体规定,但这些条款大都是从宏观上立论的,如《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等条文,在明确提到家庭暴力的《婚姻法》中也只是笼统的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只有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并且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这也导致了法庭认定这一事实的比率低。 2 目前,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虽然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较差,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3 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而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在遭到暴力后,因缺乏法律常识没有报案或去医院开具诊断证明,这样当对方否认有暴力行为时,便无据可查。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4 家庭暴力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无法可依。《婚姻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提出民事赔偿,但受害妇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仍然困难。 5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 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我国法律着重于制裁造成严重后果的暴力行为,对于多发性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家庭暴力行为缺乏措施。另外,着重于行为发生后的制裁,缺乏预防行为发生和制止行为继续的手段。二司法不力1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其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并因此责备受害妇女,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2 司法人员中对我国家庭暴力的定性、定量上认识不一,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因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对家庭暴力存在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力度。例如: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一些派出所以家庭纠纷不属其工作范围为由不予处理,立案不及时,直接导致鉴定难。派出所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而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 受虐人往往希望维持家庭,她们投诉的目的只是制止施暴而不是使对方被拘禁或罚款,更不想因此使婚姻关系破裂。如何确定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使司法更积极更妥当的介入家庭暴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4 执法机构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手段,而现在因家庭暴力的执法主体部门虽然多但不够明确,各个主体部门之间的执法还需进一步磨合,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也造成了对家庭暴力的制裁不力,致使家庭暴力总是游离于法律之外,受虐妇女也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节 办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四项实际困难 一 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认识不足,导致取证难 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乃至居委会工作人员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 二 公安人员缺乏社会性别观念,立案不及时,导致鉴定难 多数派出所的公安人员对家庭暴力案件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给受害人出具委托鉴定函。律师说,因没有法医鉴定书,就无法追究 暴者的刑事责任。 三 家庭暴力立法不完善,对家庭暴力行为认定难、刑事处罚难 目前我国没有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证据法规则,通常是适用普通案件的证据规则。而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很少有目击证人,单凭受害人陈述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使很多家庭暴力案件因缺乏证据无法立案。 四 对施暴者进行制裁难 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一些受害妇女希望,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法律能对丈夫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而现在公安机关或居委会能做的只是让施暴丈夫写保证书,形不成任何约束力,有的丈夫可能前脚写了保证书,后脚回家继续施暴。 第三节 影响家庭暴力案件办理的一些消极社会因素 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中,还存在一些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因素,影响了家庭暴力案件办理,主要包括: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在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部分女性经济地位的相对低下,认为自己是靠丈夫而生活的,丈夫为了养家,在外面奔波劳累,回到家中发发脾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如此种种消极的社会、道德、伦理原因,导致家庭暴力案件办理困难。尽管"家庭暴力"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从统计数字来看,法庭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的却是凤毛麟角。1980年,以家庭暴力为由离婚的占18.6%,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后初期因该原因离婚的也比率相当。 第四章 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第一节 立法 完善立法是提高法律干预效果和解决家庭暴力的根本办法。法律干预家庭暴力的根本难点在于,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现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也缺乏可操作性。一立法形式的选择我们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止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有关家庭暴力的立法分散于《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其它机关的法律法规之中。下一步,是根据反家庭暴力的实际与司法需要逐一修改现行各法的某一个方面,还是应多采取专门立法的形式学界也有不同的意见。 但是,我认为在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改革的宏观战略上还是应当走专门立法的道路。主要是因为: 首先,用分散的各种法律适用甚至是套用反家庭暴力案件是片面的、有限的。将反家庭暴力纳入婚姻法调整,而婚姻法性质上是民事法律,它主要是从权利义务的角度对夫妻和家庭成员在家家庭生活中的行为予以调整、约束力、救挤力有限。而套用《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故意伤害和虐待罪等条款,因为法律规定的笼统、具体操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据不足或情节不够恶劣达不到法定罪名的最低标准而使受害人得不到保护,施暴人受不到制裁的案例屡见不鲜。 其次,反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区干预,行政干预和司法干预诸多方面,不仅有民事法律问题,还涉及到行政法、刑法等实体和程序法的诸多方面。各个法律的结合适用不完全符合其本身性质对一个综合法律的要求。 .':&4."*$,; 同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反家庭暴力的时间很短,而家庭暴力的情况在不断上升的趋势,逐一修改现行各相关法律,那么,这样的修改会有很多,需要的时间也会很长。这很难适应当前反家庭暴力的实际需要,不利于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也不利于对施暴者的教育矫治和惩处。 一些地方立法已经为国家专门立法做了有益的尝试。从1996年湖南长沙市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至今,全国已有3省11市出台了这样地主性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或法规性文件,把过去比较零散的法律条文加以集中,并细则化、具体化,加强了可操作性,法律效果明显,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项目的法学家们也开始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草拟工作。 综上,我认为,一部对家庭暴力的定义、社会救助、行政措施、司法救济、法律责任都做了具体规定的专门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可以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最有效地预防暴力的再次发生。 二 立法内容 现阶段要完善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应着重注意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主要是: 1、细化家庭暴力的定义。目前主要是我国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概念所采用的是严格的界定标准,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来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我国是套用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情节恶
百年修来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夫妻之间的事情很多,但都不要因为这些而影响到感情,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夫妻感情的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感悟夫妻关系 什么是夫妻?相爱一辈子,争吵一辈子,忍耐一辈子,这就是夫妻。 什么是家?家是夫妻共同经营的, 编织 着梦和苦辣酸甜的窝。 家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社会学家说家是社会的最小细胞;婚姻学家说家是风雨相依的两人世界;文学家说是宝盖下面养着一群猪。究竟什么是家呢,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值得思考的问题。那么先让我们来听一个 故事 吧。有一个富翁醉倒在他的别墅外面,他的保安扶起他说: “先生,让我扶你回家吧! ”富翁反问保安: “家?!我的家在哪里?你能扶我回得了家吗?”。保安大惑不解,指着不远处的别墅说: “那不是你的家么?”富翁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窝,又指了指不远处的那栋豪华别墅,一本正经的,断断续续地回答说:“那,那不是我的家,那只是我的房屋。” 家不是房屋,不是彩电,不是冰箱,不是物质堆砌起来的空间。物质的丰富固然可以给我们一点感官的快感,但那是转眼即逝的。试想,在那个空间中,如果充满暴力和冷战,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家”将不成为其家。而成为一个争斗的战场。汽车,不过是这个现代化的战场中的悲剧的摆设品罢了。难怪有一些大款自我解嘲道: “我穷得只剩下钱了!” 家需要有爱的亲人。需要那份特别的真情实感,两个相互牵挂的人就是家,家在这里上升为一种信仰,一种宗教,一种支持精神力量。 家是爱的聚合体,试看天下之家,皆为爱而聚,无爱而散。 感悟夫妻关系的情感美文 家是一个感情的港湾,家是成长的摇篮,家是一个灵魂的栖息地,家是最能让自己放纵的地方,家是一个精神的乐园。家就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拥有它时,它平凡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失去它时,掏心掏肝也找不回。 没有家庭的和谐,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没有家庭的平安,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宁有序,家和万事兴。 怎样才能处理好夫妻之间的关系,这是摆在家中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正所谓:“百年修得同舟,千年修得共枕。”夫妻就是两个半球,“半个球无法滚动,要有另一个半球。”那么夫妻之间如何相处才能使家庭和谐呢?夫妻之间相处要理解、信任、尊重、宽容。它就象握一把沙子,松松地握着,它一点也不会漏,你握得越紧,它漏的就越多。 家是一种 文化 ;家是一段时光;家是一种情怀。夫妻好比两条腿,要站稳,要走路,谁也离不开谁,为何一条腿对另一条腿总是抱怨不休。有夫妻说结婚数十年无矛盾无分歧,可以断言,他们至少有一个人对家庭毫不负责,对对方毫不关心。婚姻是舒服着的烦恼。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夫妻之道“难得糊涂。”倘若两个人谁都不愿糊涂,这个家庭永无宁日。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 最佳的婚姻配署不等于最佳的婚姻状态,没有对男人的仰视,没有对女人的欣赏,爱情将无从发生。婚姻将无从缠绵,爱在于“迷”,过分的清醒,盘算和比较,这不是爱情。美满的婚姻,爱情加良心就是一切,婚姻是纯洁的“自私”,爱情是神圣的“贪婪”,一旦对你不在自私了,说明你对她已不在重要了。 婚姻就象泡茶,第一道茶象恋爱,浓烈馥郁香;第二道茶象新婚,清新可人;第三道茶则象刚过密月或密年的婚姻,平淡如水,需要我们用平常心去品味,才能领略到其中的真趣。 钱中书说:“家庭是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来,笼子内的鸟想飞出去。” 当今离婚是“富贵病”,穷则想安,富则想变。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稳定,只剩下爱情的婚姻也不稳定,时间和距离能使爱情升温和降温。最差的女人也想找到个优秀的男人,最差的男人也想找到个优秀的女人,所以,婚姻是个永恒的遗憾。 结婚认真,离婚草率,再婚认真加草率,结婚是需要,离婚是被迫,再婚是需要加被迫,结婚好幸福,离婚好痛快,再婚好惬义,几经折腾后发现,天下的对手一般凶。 男人是哲学,女人是诗。没有诗的哲学是枯燥的,没有哲学的诗是肤浅的。哲学理性而诗感性,男人要想读懂诗,要先弄明白自己的哲学,女人想要理解哲学,就要先明白自己这首诗,深度的哲学只有配上适当韵味的诗才能共鸣,于是最好的不一定适合你,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都说老婆是人家好,其实脚大鞋小都知道,爱妻子也爱情人,掺了水的假酒,是水还是酒,爱丈夫也爱情人,只有愉快的起点,没有愉快的终点,好男人太多,不可与丈夫比,好女人太多,不可与妻子比,那是危险的。 见达官显贵不攀比,不比丈夫之无能,见美貌风骚无邪念,多想夫妻之恩爱,女人的软弱是假象,软弱但不可欺,想制服女人的男人,有几个不被女人制服,女人不是弱者,女性是男性力量的源泉,那个男人的彪悍不是来自爱女人和女人爱的鼓励,不如女人的男人,不比不如男人的女人少。 林语堂说:“女人是水,兑入酒中是酒,兑入醋中是醋”。女人的身价取决于他的男人。 别说女人离不开男人,男人更需要女人,没有女人的男人没法活,没有男人的女人照样过。男人是水,女人是堤,没有不想决堤泛滥的水,人是一座情欲的火山,外表虽平静,地火在燃烧,一旦火山爆发,那就是洪水猛兽。 男人通过性表达爱,女人通过性理解爱,性和睦是夫妻和睦的沃土,贫寒不等于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好丈夫珍爱妻子那温情脉脉的柔情,体恤那柔弱持家的艰辛,只顾驾驭不懂爱怜,不是好丈夫。 妻子贤惠是最宝贵的家庭财富,贤惠的女人首先是聪明,然后才是贤惠,傻女人以贤惠为吃亏,聪明的女人往丈夫脸上抹金,傻女人往丈夫脸上抹黑,妻子鄙视丈夫是家庭最深刻的悲剧。 感悟夫妻关系的情感美文 妻子关心的过程是一定要唠叨的,这是她幸福感的渲泄,千万不要打断她心底那幸福感的奏鸣。妻子撒娇是爱的赐予,把柔情献给丈夫,鄙视丈夫的女人是不会在丈夫面前撒娇的。哪个男人不怕老婆,“怕”是谦让,是爱的凭证。 最理想的夫妻关系是,亲密而带适当疏离,坦诚中保留部分稳秘,即可两情缱锩,又有个人天地。 夫妻之间如果能把对方当作自己最好的朋友相处,那么,两个人的手就会握的很紧。 爱一个人最重要的也许不是山盟海誓和甜言蜜语,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更能体现他对你的用情,那才是爱的密码。 与所爱的人长期相处的秘诀是:放弃改变对象的念头。为了爱情的继续,婚姻的美满,妻子固要取悦丈夫,丈夫也要取悦妻子,至于如何取悦,乃是一种高级的艺术。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 信任是婚姻关系中两个人所共享的最重要特质也是建立愉快的、成长的关系所不可短缺的。婚姻生活者,半睁眼半闭眼地生活也,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男女,如果眼睛睁得太久,或用照妖镜照得太久,恐怕连上帝身上都能挑出毛病。夫妻生活中最可贵的莫过于真诚、信任和体贴。在幸福的婚姻中,每个人应尊重对方的趣味与 爱好 。以为两个人可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判断,同样的欲愿,是最荒.唐的念头。在和睦的家庭里,每对夫妻至少有一个是“傻子。夫妻好比同一把琴弦上的弦,他们在同一旋律中和谐地颤动,但彼此又都是独立的。 一对彼此相配的夫妇是经得起一切可能发生的灾难的袭击的,当他们一块儿过着穷困的日子的时候,他们比一对占有全世界的财产但离心离德的夫妻要幸福得多。 年轻时代的夫妻吵架是爱情的纠葛,而上了年纪之后的夫妻吵架则令人心灰意冷。 妻子不贞,丈夫有一半责任。丈夫不贞,太太也有一半责任。如果把对方逼得落荒而逃,责任就更大。合格的妻子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使丈夫成为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在现实生活中,好男人不一定能娶到好女人,好女人也不一定能嫁得好男人,好女人和好男人在一起生活又不一定幸福。人有千种,世有百态,每个人的性格、品味、素养皆不同,夫妻相处的方式就不同,一百对夫妻有一百种相处的方式。婚姻就象一桌酒席,爱是主食,宽容、理解、信任、尊重就是一道道菜,欣赏、幽默、趣味就是酒和饮料,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几个品种的酒席,才算得上完美无缺的酒席,但愿大家在婚姻这桌酒席上,吃得安逸,吃得泰然,吃得永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夫妻感情的文章 这是一编对于夫妻感情的文章,我看了觉得很感人,很现实,所以就转过来跟大家分享,自己特地在网页中留了天空之城的音乐,盼望那些爱慕爱情与婚姻......总之是所有美好生活的人,永远幸福并快活· 不为麻烦而麻烦,不为快乐而快乐,曾经的麻烦与快乐已成永恒不忘的回忆。 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守望在满天的星空下。 故事如下: 今年30了,结婚4年多了。平心而论,我的婚姻生活很幸福,但是许多时候我仿佛并不满意。因为,我妻子是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人,现在给别人打工,也不可能有什么发展。文凭也不高,估量再过多少年,也就会成为全职的家庭主妇。我的收入尚可,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觉得很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当前呢?在中国这个社会,一般工薪阶层,*一个人的收入想让一家三口过的很好,是比拟有压力的。我素来没有在妻子眼前表示过担忧,也不晓得她心里想过没有,但埋在我心里的愁闷是始终存在的,特殊是工作不顺心的时候,我甚至想过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挑选她呢?每次,看到身边友人共事的妻子都是有正式工作人,我心里甚至想过,如果叫我第二次选择,我不会选择妻子。结过婚,好像才知道,本来婚姻是如此现实。但是,有时候我突然假设,如果我有几百万,上千万,我会后悔抉择妻子吗?成果是不懊悔。我会绝不迟疑的取舍我的妻子,因为我爱她,她也爱我。理智的我,忽然发明,原来我和妻子的爱情是真的!但是,即使如此,在物资面前,我甚至会摇动。我在鄙视本人的同时,把这个矛盾埋在心里,对谁也没有说过。婚姻真的如斯现实?我在网上,在事实生活中看到良多夫妻搞的像仇敌一样,我甚至觉得不可思义。我难于理解!如果在网上,我甚至会觉得对方再编故事!是!不是我成熟,而是我的婚姻阅历和感情生活,让我无奈理解。假如有一天我和妻子离婚了,在财产宰割上,我甚至不会有任何反对看法,即便离婚,我也会时常关怀她的生活。我觉得分开妻子,心里愧疚。当然这本生就是抵触的,我有这样的主意,我基本不会和妻子离婚! 我是一个唯情感论者,这不知是我的胜利仍是失败。我到目前为止,我只谈过一场恋爱,只和一个女人有肌肤之亲,这个女人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在我眼里,爱情是圣洁的。我对那些在感情生涯中游戏的人,是十分不懂得的。婚姻兴许真的要讲缘分?我是一个无神论者,经常讥笑一些人对一些事情的崇敬。然而,对婚姻,我简直要信任,这是缘分,不是你想转变就能改变的。 因为和妻子的相识,相爱,结婚,真的无法说明。大学 毕业 调配到一个中型城市,这个城市是个游览城市,但是并不发达。甚至开始他们的话我都听着有艰苦。第一次和妻子见面是她是一个同学的女朋友的朋友。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的样子。很瘦,很高,衣着很素雅,不施任何粉黛。当时,她远远走来,脸上带着微笑,听不到一点脚步声,就像风吹来的一样,当时是7月的傍晚,阳光在她背地。我觉得一阵心动。走近了,我也不敢正视她。她倒是很大方的微笑,行动举止很文静。那次聚会,我们说的很多,但是她除了微笑,话不多,声音也很小。现在,我想起她,只能用柔情两个字是最适合的了。 当时,谁也不想到要把她先容给我。由于,觉得咱们不相配。她只是一个中专毕业,而且是成人中专。父母也是个别退休工人,退休工资很低。而我好歹也有不错的家庭,一个不错的国度工作单位,而且是正规的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因而,大家都感到不可能。我也认为不可能。只管,第一次会晤,她让我心动。 我不是见女人就心动的人,比她美丽的女人现实中我见过很多,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想通,每次和我妻子谈起我当时的感想,妻子都要高兴好几天。不服“缘分”还真的不行。 后来的事情,真和电视剧里面演的差未几。每次和那个同学见面,她都带着她女朋友,也许是怕我寂寞,每次我妻子都是作陪的。一直这样连续了半年,没有任何人提我和妻子怎么怎么样,连开玩笑都没有。也许大家都觉得不可能。但是,在我心里,这半年,已经把当时的妻子紧紧的刻在心里了。当时年轻,没有想过未来。只是觉得,每次集会,没有她不行。每次聚首,觉得有她就会无比愉快,我的表现也很高兴。因为,同窗和她女朋友有时候须要独处,所以,玩的时候,都是我们一组的,潜意识里面已经把她当成我的女朋友了。我现在曾经追问过妻子, 伤感 散文 ,当时是否和我一样的感触,但是她很当真的答复,当时,她确切没有想过我会成为她的男朋友,真的以为大家都是普通朋友罢了,没有多想,我听了,很是不爽,猜忌她没有说真话,要她否认当初对我就有“打猫儿”心地,每次,妻子都是认真的说,真的没有,看到我不爽的表情,立即喜笑颜开的哄我,实在第一次见面就爱上了我,而后哈哈大笑结束。 我们关联的提高,是那次牵手开始的。有一次,她们到我们宿舍来玩,当时我和那个同学住统一个群体宿舍。下楼的时候,突然停电了。当时很黑,我怕她摔倒,破刻下意识的用手去扶她,牵住了她的手,当时有一种触电的感到,我也感觉到她很不自然的发抖。当时,头脑里面一片空缺,下那几级楼梯,似乎花了半个世纪。下了楼,她低着头,不敢看我,促到了别,飞似的跑了。现在想来,真和80年代的爱情片子差不多,但是,这是事实。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我突然觉得要她作我女朋友的激动。也许,人太年轻了,24岁呀,没有考虑未来,似乎觉得婚姻对我是个遥远的事情。作女朋友有什么呢?何必考虑那么多。第二天,我给我同学的女朋友打电话,要她介绍我妻子作我女朋友。当时,她听了我的话,过了大概半分钟才开端大笑起来。然后说,没问题,她给我说。 结果晚上,她们就又来了。同学和她女友找个理由出去了。我妻子突然变得很不天然起来,以前相处的那种慷慨得体的举止现在都没有了,就是红着脸低着头,不说话。我也对着她傻笑,她也对着我傻笑。我并没有像她表白什么,但是从那是时候开始,她便成为我的女朋友了。 后来的事件,能够写成一部小说。太多值得回想的细节了。这是我的初恋。后来,我便能做作的牵她的手了,她也天然的挽我的胳膊了。我们独自相处的时光越来越长。后来就有了第一次接吻。真是让人毕生难忘,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恋情真是太美妙了。我们都是第一次接吻,当初跟妻子回忆起来,妻子都会沉迷其中,像喝醉酒一样,半天不能谈话。 再后来,就有烦心的事情了。因为每次,我考虑到结婚的时候,我就心烦。我怎么给父母说?我怎么给同事说?当时我还没有斟酌将来的经济压力,也许年青。当时我最大的阻碍是父母和体面。妻子好像也清楚这些,从来不和我谈这些事情。每次我们都很快乐。我们躲避这个话题。 后来,我想了很多。我问自己:你是真心爱她的吗?我知道我是真可爱她的。但是,你能娶她吗?我心里犹豫了。后来,作了很多的思维奋斗。那一段时间,和妻子约会都心事重重,对妻子的立场也没以前好了。仔细的妻子当然发现了这一切。她什么也没有说。 关于夫妻感情的文章:夫妻之间 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百年修来同船度,千年修来共枕眠。 这些话都是在说缘份,芸芸众生两人能够牵手成为夫妻,这岂不是修来的缘份,所以,夫妻之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牵手。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夫妻二人,男人在外打拼,女人在家操持家务,男人为了生计,每天都是起早贪晚,也经常喝的醉熏熏回家。家务事、照看孩子等等都是女人一人承担,男人没有时间陪他的妻子逛商店,更没时间陪她去逛风景,甚至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一次,女人等到丈夫回来,就对他说:明天陪我去买一件衣服吧,她丈夫却不耐烦地说到,自己去买吧,我哪有时间,她央求他陪她去一次商店,可她的丈夫躺在床上没说几句就呼呼大睡,他太累了。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她的情感,她的情绪得不到释放,让她感到很压仰,感到生活上的乏味。终于有一天,她提出离婚,离开了她认为是浪费她青春的男人。 其实,每一对夫妻从恋爱到结婚,到走入日常的柴米油盐的生活,那种激情燃烧的感情不会像初恋那样总让人激动,总会平息下来,总要平平淡淡的过日子,关键是在这平淡的生活中,感情不能平淡下去,不能忽视对方的感受,爱是需要懂得的,懂得体贴,懂得关心,懂得对方在想什么,需要什么,男人要知道怎样去爱自己的妻子,妻子要懂得体谅自己的丈夫,唯有懂得,唯有沟通,爱方能经历弥新。如果不想渐行渐远,只能互相体恤。 还看到这样一对夫妻,两人的感情不错,女的很优秀,因为优秀,所以就显得有些强势,男的出门穿什么衣服,穿什么鞋,都要按她的审美观点去做,男的喜欢抽烟喝酒,有时也要和朋友们聚一聚,也免不了有喝高的时候,这对她来说简单是不能容忍,她经常大声的喝斥他:你不想活了吗,这是在慢性自杀,你懂吗。其实,这都是好意,为她丈夫的身体健康着想,是一种爱的体现。可她的这种爱并没有让她的丈夫理解,反而认为她是在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有时不免也反抗一下,打嘴架是经常发生的,有时甚至吵得很凶。所以说,爱,有时也要讲究点方式和 方法 ,要懂得尊重和包容,爱他,就要给他一定的空间,要尊重他的爱好,给予他自由。所以说,男人如果不是嗜烟酗酒,如果不至于影响健康,那么,这种嗜好可不可以还给他呢,抽烟有害健康,但必须是他自己认识到,强迫的结果是适得其反。 和谐的婚姻是要不断的去沟通、交流,不断的完善自己以相互都能够适应。不能自己想当然,不能把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愿望强加在对方,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立的个体,你不可能变成他,他也不可能变成你,两人在一起,更多的不是去改变对方,而是接受对方,这就是包容,如果光想着改变,那不是生活,那是战争。夫妻之间要有个磨合过程,这个过程是漫长而又痛苦。 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也许是永远学不会去爱一个女人的,这样的男人需要女人,只是因为他们缺乏一个保姆,或者是需要一个传宗接代的工具。夫权思想严重,大男子主义,稍不称心,就拿妻子发泄,非打即骂。这样的家庭,女的大多是没有经济来源,依赖丈夫的思想严重,处处忍让,委曲求全,这就更助长了男人的气焰,在女人的忍让中不断的暴力升级。 家庭暴力不是表现为一次简单的暴力伤害,而是长期的、反复的暴力侵犯,严重的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给被害人在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这种无形的痛苦比身体上的伤害更加难以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或导至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自杀,或以暴制暴,造成血案,这样的案件屡见不鲜。家庭暴力不但是受到人们的遣责,更是违法,可很多这样的男人认为打骂妻子是他自己的事,和犯法扯不上关系。这样的男人应该好好的思考一下,你不爱了,就让她走,你不爱她更不该打人家,你都不爱了你还恨什么?要么你选择接受,要么你选择放弃。一个男人打骂妻子就是无能的表现,在自己妻子的身上去体现你的强势就是愚蠢加白痴。 冷暴力也是这家庭暴力的一种,男女都可以施行这种冷暴力。 有一对夫妻,他们都是大学毕业,高级白领,可谓是郎才女貌,男欢女爱的度过了四十多个春秋,后来,妻子总是怀疑丈夫出轨,一旦丈夫回来晚了,就问丈夫干什么去了,和什么人在一起,都做什么了等等。开始男的也总是耐心的回答,时间久了就有些不耐烦了,再后来,妻子一问,他立马走开,去找朋友聊天,在和一个女朋友聊天时,慢慢的便产生了感情,常常夜不归宿,回来时也从不和妻子说话,冷淡漠视,分床而居,这样一来,他的妻子便时时的跟踪他,发现了他的外遇,气极生病。 冷暴力就是在夫妻闹矛盾时,不打也不闹,彼此有意或无意用精神折磨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影响对方正常生活。尽管家庭冷暴力并不会造成直接的肉体伤害,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但其实是一种残酷的精神虐待,所造成的伤害绝不亚于那些非打即骂的暴力。 夫妻能够走到一起,首先是你对对方的认可,是相互的信任,在信任的基础上爱才得以持久,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这个社会里混生计,夫妻的双方不但属于这个家庭,也更属于这个社会,所以,要给予对方自己的活动空间,尊重对方的人格,要是总怕对方另有所爱,其实就是对自己缺乏自信。爱是需要能力的,那能力就是,让你爱的人爱你。夫妻双方都要学会欣赏对方,学会了欣赏,你便懂得了享受;学会欣赏,你便拥有快乐;学会欣赏,你便走近幸福。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要学会宽容对方的过错和缺点,在对方的事业上给予帮助,如果你能帮助他解决一些问题.他还敢轻视你么?有作为才有地位。如果爱真的走到了尽头,就不要坚守不属于自己的爱,这样,即折磨他人也折磨自己,也不要想着去报复,想想看,报复别人,自己也会受到伤害,起码你是耗尽了精力,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婚姻是一杯酒,也是一杯茶。浓烈不如平淡,平淡不如持久,因为婚姻会耗损爱情。不爱就松手,不要去伤害。 夫妻之间的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无论婚姻处于什么状态,都应该精心经营,而这经营婚姻的精髓就是双方互相能懂得,互相能沟通、交流,互相的适应和包容,因为爱情是两颗火花的碰撞,只有在摩擦中才能交融,在宽爱中才能提高。思想上的沟通,须以情为基础。心灵的共鸣,离不开感情去撞击。婚姻能不能够长久,完全取决于两个人能不能性情相悦,能不能互相适应。
两个人好不容易在一起,不要轻易说分手,毕竟两人之间在情感上经历了多次的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建立一段感情不容易。从一个陌生人,认识到一个熟悉的人,相互又认识了对方的家人,对方的亲戚,对方的好友,爱一个人不难,要彻底放弃一个人真的好难,当你爱上一个女孩无法抗拒它的魅力。无抗拒他在你生命中的地位,两人在一起很难,当你爱上一个人时候,面临带女孩子回家看看你的父母时候,遭遇你父母要和你最爱的女孩选择其中一个,你会怎么选择,你选择你父母那么,你就要放弃这个女孩。你父母带你相亲,你是否喜欢原来那个你所爱的女孩?还是选择你父母给予你介绍的那个女孩,一个是你最爱的女孩,一个是你从不见面,而且是相亲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你和你最爱的女孩一起度过快乐,还是选择你父母给予你介绍的那个女孩?爱情婚姻是自由,结婚两人相亲相爱才结婚,你不爱那个女孩干嘛跟他结婚?你爱上一个女孩。你毫不犹豫地与你父母竞争,你非要选择你爱的那个女孩。生命更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需要物质,当你选择一个有钱女,你喜欢他的金钱,还是身体。还是他的心。当当你选择了一个贫穷女孩,你爱他能否对他的身体负责,结婚需要金钱,结婚礼金,女孩的嫁妆金手镯,金耳环,金戒指,金项链都需要男孩子出的,结婚需要摆酒席也是男女方对半出,爱情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当今爱情很现实的,女人要找的男人不光要有钱,而且要有身材。男人找女人做老婆,要身材苗条,要漂亮,要像模特一样迷人,男人找女友很挑剔,女人找男人也很挑剔
这个很大程度上是和心理学相关的~你在网上找下(心理学进展)吧~~
论我国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侵害的构成及其处罚原则【主题词】婚姻制度、侵权、处罚原则;【内容简要】一夫一妻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核心。重婚、事实婚、婚外同居、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构成了一夫一妻制的侵害。为了充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遏制这些现象的孳生和漫延,有必要在立法上对这些现象进行甄别、界定,从而正确予以处罚以保护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不受侵犯……
家庭 教育 是由父母 对子 女施加的教育和影响。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有哪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欢迎阅读!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一: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互补 家庭教育指的是在一个家庭中,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给予孩子的教育和教导,也包括家长日常生活的个人习性等方面对孩子的影响。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是家长有意识的通过自身的语言和动作给学生进行的教导和示范。家庭教育是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在进行幼儿教育时,需要家庭教育这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促进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现在很多家长、老师甚至孩子本身都存在类似这样的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问,都希望能找到最合适的学习教材和教育 方法 ,培养好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从而达到提高孩子综合素质的目的。然而,孩子终归是孩子,就好像一棵小树苗,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培育就很容易东歪西倒、难以成材,凡是小孩身上总有些性格和行为上的缺点、偶尔犯一些小错误,的确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实有利于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你需要仔细考虑和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教材、建议也可选择观看适合自己的家教视频节目,这样综合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行之有效。 一、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庭教育是集体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三大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又是一个别的教育体系无法代替的部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存的第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孩子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亲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提供给孩子最基本的生命与生存保障,因而孩子把第一个信赖呈给了父母,也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父母。幼儿社会性教育中药体现人文关怀,关键在于教育者要真正理解社会行为的内涵,即从幼儿的情意出发,将关心、同情、平等、尊重、公正、差异等人文观念纳入到教育者行为模式中,使幼儿受到人文熏陶、感染,从而养成人文关怀的胸襟。杜威说“ 儿童 世界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与外界事物相符合合格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刚请于同情。”这就是说,儿童本来是富有同情与关怀之心的,问题是在教育中不要把它丢弃掉。因而,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用自己得体的言行来感染幼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基本的品格。 二、在幼儿教育实施过程中,家庭教育要做好延伸的作用 可以说,家庭教育除了对幼儿教育有做准备的作用外,还有对幼儿教育进行延伸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一下四点:①智能开发。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聪明的孩子,自然会重视对幼儿的智能开发,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语言、思维、记忆、想象、创造力、动作技能的培养与开发等等。②健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自然不会忽视对幼儿的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营养饮食、环保衣物、游戏健身、规律作息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等。③品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品德高尚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幼儿的品德培养,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学习品质、社交礼仪、公共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等。④艺术培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才艺超群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孩子的艺术培训,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音乐、绘画、舞蹈、手工、器乐、棋艺等艺术才能的培养等等。当然要根据孩子的天资禀赋与 兴趣 爱好 来帮助孩子选择合适的艺术特长。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对孩子的茁壮成长意义深远。 三、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补充作用 家庭教育有许多是孩子在幼儿园无法学到的东西,因而,在这一点上,家庭教育是对幼儿教育起到一定的补充的作用。那么家庭教育该如何做好补充作用呢? 1.做好对幼儿品格的培养 家庭教育是有意识的行动,但有的时候,人的本能恶性行为往往会不自觉的暴露和体现,而这往往会对孩子的三观有着一定的影响。因而,家庭教育在这种时候要注重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幼儿,把那些不好的方面隐藏起来,例如家长之间的争吵等都不应当当着孩子的面展现出来,而这这说明了一个和谐友好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性。 2.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技能 生活技能在幼儿教育里往往是有所欠缺的,而家庭教育可以满足这一点。例如,在日常的生活中,培养学生基本的生活习性,比如早起早睡、刷牙洗脸、盛饭时吃多少打多少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作息,为幼儿教育做好补充,以便幼儿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 总结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一个家庭教育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正常三观的形成。因而,在做好幼儿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掉家庭教育对孩子习性的影响,从而在日常的教育中,做好两者的互补作用。 作者:肖玉英 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幼儿园 参考文献: [1]穆彦青.家庭教育该如何与幼儿园教育实现互补[J].当代学前教育,2010(3):37-40 [2]孙太英.浅谈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补[J].新课程:下旬,2013(11):21-2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二:家庭教育发展策略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当父母的美好愿望。然而,事与愿违,许多家庭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孩子养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两代人之间相互埋怨,甚至家庭破裂,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此看来,孩子的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家庭的和睦幸福,而且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了解和实际 经验 ,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和大家探讨。 一、父母必须言行一致,让孩子从小变得诚实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因此,父母一定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比如,答应给孩子买的东西一定要买,而且要按时买、及时买。做不到的事千万不要答应,否则,就会在孩子面前失去威信,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认为你说假话、人,不听你的话。父母不仅要经常给孩子讲《狼来了》的 故事 ,让孩子明白说谎的危害,从而不说谎;还要向古时候的曾子学习:曾子的妻子要去赶场,孩子吵着要跟着去,妻子为了哄孩子,就谎说回来杀猪给孩子吃,孩子一听很高兴,就不吵着要去了。妻子赶场回来,看到曾子正在杀猪,连忙制止,说杀猪是哄小孩的,你怎么认真呢?可曾子却认为不能欺哄孩子,说了就应该做到。做父母的说话算话,孩子就会是一个讲诚信的人。 二、父母要给孩子选择品行好的伙伴,让孩子有良好的成长环境 孩子最怕的是孤独,没有朋友。孩子间最大的惩罚是“不和你玩了”。孩子喜欢小伙伴,但父母一定要给孩子选择好的伙伴。让孩子远离那些缺少管教、思想品德不好、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品行不端的人交往,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大。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能成为学识、声望仅次于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的孔子的亚圣,与他的母亲三次搬家,选择具有良好品行的邻居关系很大。 三、父母教育孩子不能太严厉,要对孩子适当宽容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误,这是很正常的。作为家长,要包容孩子,帮孩子分析,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给孩子改正的机会。有些父母要面子,对孩子要求苛刻,不允许孩子犯一丁点错误,轻则斥责,重则拳棒相加,造成的后果是孩子做错事怕被责骂而不敢说实话。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爱撒谎的不良习惯。笔者所认识的两位教师都是学校德高望重、受人尊重的老教师,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都有个儿子,年龄一般大小,都由教师带在身边读书。但两位教师教育孩子的方法却大相径庭:其中一位教师性格比较温和,遇事冷静,不温不火,孩子犯了错闯了祸,他不是马上批评,追究责任,而是先安慰孩子,然后帮助孩子分析事情的因果,如果下次孩子改好了,就鼓励和表扬。在父亲一言一行的影响下,孩子从小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另一位教师则不同,什么事都力求完美,如果孩子犯了错,立即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孩子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错,处罚就更严厉。为了逃避父亲的责骂,孩子只好说谎,慢慢地变得不诚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最后竟然离家出走。所以,不同的家庭教育,造就孩子截然不同的成长轨迹。 四、父母不能溺爱孩子,应让其有是非观念,学会感恩 俗话说,孩子是自己的好。许多父母把孩子视为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飞,孩子的什么要求都满足,什么缺点都包庇。久而久之,孩子就会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事,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自私,不知道感恩,不会关心别人。笔者认识一家人,父母特别溺爱孩子,单位、邻里只能说他家的孩子好,不能说差,否则父母就会和人翻脸。结果,等到孩子都长大了,两个老人却被儿女从屋里赶出来,没地方去。而且他们的几个儿女因为吸毒,天天找父母要钱,两个老人天天胆颤心惊,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就是溺爱孩子造成的恶果。另外,父母平时要多和学校、教师、邻里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表现,和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孩子。总之,父母教育培养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疼爱但不溺爱孩子,要给孩子适当的空间,教育孩子尊老爱幼,要让孩子学会感恩,注意孩子的思想动向,让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只有这样,孩子才会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者:彭湖斌 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中心学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林格.教育就是培养习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陈德军.父母怎样正确教育孩子[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三: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家庭教育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父母及家庭中的其他年长者对子女及年幼者施加的教育和影响。”①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成才中所起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良好的家庭教育会使人终生受益。目前,家长越来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在教育过程中仍存在不少误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性格形成、行为举止、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进而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 “虽然中国人现在已经很重视家庭教育这一途径,但由于人们头脑中传统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加之封闭式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又特别深,所以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家庭教育仍处于朴素的、自发的、随意的阶段,科学的、系统的家庭教育还很不普及。”②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在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目前,大部分家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多数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仍然陈旧。许多父母总是将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部给予自己的子女,认为给予孩子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是对子女的“爱”,而忽视了子女真正的想法和想要的东西。这种思想来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同时也受到当今社会不正当的竞争理念的影响,因此,当今社会不自觉的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即父母总是不计成本的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给孩子穿最贵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买最好的玩具,上最优的早教、幼儿园,参加最好的培训班等等。在孩子成长中总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孩子的一言一行,深怕孩子摔倒,父母总是想当然的照顾、保护孩子,对他们抱有很大希望,期待他们无论在学习上还是 毕业 后,都能具备超强的能力,成就美满的未来。但事实上却总是事与愿违。家长操碎了心,往往为孩子付出了一切,孩子却变得越来越叛逆、逃课、早恋、以自我为中心、冷漠、追求个性自由等等。从整体的家庭教育视角来看,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因为父母总是为子女安排好了一切,而忽视了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交友等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不重视培养子女自强、自重、独立思考等优秀的品格,孩子很难在短时间内会有所突破。 1.2在教育方式上的误区 “调查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心理素质、生活习惯、学习行为、各项能力等的发展有直接影响,是影响其心理健康和人生成就的重要因素。”③一是过分保护子女,近年来,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把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与要求当作对孩子的爱,忽视了父母自己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孩子的尊老爱幼、谦虚礼让等德行品格教育的职责;二是对子女过分干涉,很多家长总是把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强行寄托给孩子,没有考虑到孩子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虽然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但子女有自由来选择适合的生活方式和理想目标;三是鼓励孩子的报复行为,鼓励和赞赏孩子的报复性行为,极易使孩子忽视自身的错误,进而形成自私、崇尚武力等的不良品质。 1.3在教育内容上的误区 在这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更加急切,再加上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寄托了很大的期望。主要体现在对孩子的教育内容规划不够科学,家长只是凭借自己的意愿或者经验来给孩子制定计划,并没有遵循孩子的实际情况;甚至有的家长一厢情愿的进行攀比和跟风,看到别人的孩子在学什么,也要求自己的孩子去学,完全不尊重孩子的意愿,强制孩子学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结果造成孩子的特长没有发挥出来,也没有学好父母安排的课程。进而使孩子形成一种逆反心理,扼杀了孩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4在教育环境上的误区 有些家庭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比较低,家庭收入水平不高,生活环境比较差等原因,在家庭内部总是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与纠纷,家庭内部人员关系不和睦,争吵不断,忽视孩子的感受与意见,这样的生活环境,必然影响到孩子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同时,家庭 文化 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成长。许多家长忙于在外奔波,以为只要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需要就可以了,不重视孩子心理方面的需要,忽视了对孩子精神上的观察和体贴,更不注重家庭中文化氛围的营造。可想而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孩子的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健康成长与完善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2家庭教育误区的原因分析 在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及教育影响。家庭教育的好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发展。 2.1家庭教育环境的影响 “著名心理学家丹尼什把孩子的成长生动地比喻为一棵树的生长:心里就像树根一样,虽然看不见,但却非常重要;看不见的部分关系着一棵树的高大强壮,关系着一个人的生存发展。他指出,树根的成长期是五年到十五年,十五年后才是树干与树叶的成长,一个孩子心理建设的重要成长期也是在人生的头十五年。”④由此可见,家庭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及其成长的重要性。家庭成员间关系和睦民主、互助互爱、相互理解与尊重,让孩子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从小耳濡目染,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待人待物的习惯,进而具备谦虚礼让、自强独立等优秀的品质。目前,社会的迅速发展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一些家庭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 2.2教育者自身水平的影响 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子女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的健康发展,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家长自身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严格自律,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学习氛围。如果父母待人宽厚、真诚,性格积极乐观、勇于奋斗等,他们的这些性格、品质就会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感染到子女,让孩子们形成健康乐观的品格;相反,如果家长自身素质比较低,总是不顾场合的发牢骚、埋怨不公,对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言行粗俗、自私自利等,不能树立很好的形象,就会在孩子成长中无形地形成消极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孩子的身上也会折射出他们的影子。 2.3对受教育者的认知具有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与父母之间的鸿沟渐渐拉大,很多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还习惯用陈旧的教育方式。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认为受教育者只是是接受教育的主体,而忽视了受教育者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的个体。因而,家长要不断学习与沟通,摆脱陈旧的教育观念,充分地了解孩子身上的优点及特长,根据孩子的爱好与特长来规划孩子的未来,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孩子按照自己安排的道路走下去。现在的孩子与父母当年享有的物质条件、所处的学校社会环境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积极主动了解现代孩子的心理需求及生活圈,可以促进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从而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心理和生活、学习方式。 3走出家庭教育误区的对策 “现在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儿童良好的性格特征、道德品质、行为习惯以及对待世界的态度看法,都是在父母平时点滴交流沟通中形成的。”⑤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3.1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环境 人的思想经验总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生存的环境。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益于家庭成员每一个人的健康,在温馨、和谐的家庭中,更能让孩子不自觉地学会尊老爱幼、谦虚宽容等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家长应该重视家庭环境的构建,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家庭环境,不仅要重视孩子理论课的学习,还要多方面的培养孩子的气质、兴趣和能力。加强家长自身与孩子之间的沟通、理解与交流,充分满足孩子的归属感、尊重感与成就感。同时,家长也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强终身学习的观念,扩充和更新知识,了解孩子的心理世界和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用全新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进而营造健康的家庭文化教育环境,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3.2善于用赏识的教育方式 家长要不断革新旧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善于赏识孩子。在教育中并不只是在孩子犯错误时要矫正孩子的错误,同时要主动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秀品质和特点,并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培养孩子的这些优秀品质和爱好。“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是有心理学理论依据的。家长对孩子的评论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自我评论与发展。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做了值得表扬的事情后,要善于发现并开口表扬孩子的行为。 3.3尊重孩子,学会换位思考 父母应该理解和尊重孩子,主动与孩子沟通,在理解的前提下,相互交流观点,尊重孩子的个人想法,同时抓住时机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行让子女遵循家长“设计”的道路,要明白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多与孩子相处,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多与孩子进行良好的互动,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变化。另外,教导孩子时,说话要有“含金量”,使孩子心悦诚服的接受你的观点与建议,而不是在孩子耳旁唠唠叨叨地不停的讲,这样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也要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情绪,使他在今后成长中遇到困难后仍能够坚强面对。 3.4注意观察、学会判断孩子的心理变化 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变化,判断孩子的心理问题。孩子的异常心理通常主要表现在情绪、行为和心理等三个方面。在情绪上主要体现为易怒、恐惧、焦虑等;在行为上往往有行为异常、注意力难以集中、离群独居等;心理上容易患自闭、抑郁等疾病。父母发现孩子在这三方面的异常时,要及早采取 措施 和行动,积极开导和合理引导。严重者采取相应的心理治疗方法,帮助孩子及早走出心理上的困境。成就其健康、快乐的一生。
浅谈家庭教育的作用与策略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里,由父母或其他年长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各自家庭所具有的条件和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年轻一代施加的教育影响。任何人的成长发展,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庭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形态,对年轻一代身心的发展,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一、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一个人从出生的第一天起,接触的人类社会便是家庭生活,受到的最早教育就是家庭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生理素质是在父母精心照料下发育的,智慧的幼芽是在父母正确诱导下培育的,最初的语言是由父母教给的,最初的行为表现主要是从父母身上模仿来的,最初的生活本领是父母传授的,最初的习惯是在家里养成的。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和前提。如果孩子从小没有接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些孩子往往是学校最难教的学生。这就好比栽树一样,如果发现一颗树苗长歪了,从小不及时扶正的话,那么长大后就很难扶正了。所以,家庭教育是奠定人生之路的最基础的教育,它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奠基作用。二、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是按照社会发展要求对学生进行的群体教育。所以,在学校教育的全部活动中,无论是教育内容的确定,教育进度的快慢,还是教育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其立足点总是面向大多数学生,这种集体化的教育,虽然能保证大多数学生获得相同程度的知识技能,但不能很好地兼顾每个学生身心上的差异和智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如果家长对孩子不管不问,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那就大错特错了,只有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包括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学校调查统计: 90%在校表现较差的学生,父母都忽视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因此,有效的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三、家庭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据有关部门调查,全国各地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犯罪手段多样化。从一些调查材料反映,青少年违法犯罪,多数与家庭忽视对他们的教育有关。正确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重要。在当今世界,社会信息与日俱增,学生可以从各种途径接受到社会上的一些好的或坏的信息。由于孩子的年龄和社会阅历有限,对社会上的东西常常是不加选择地吸收。如果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往往坏的信息比好的信息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正确的家庭教育可以帮助孩子及时“过滤”掉社会上的一些坏信息,从而增强孩子拒腐蚀的能力。四、家庭教育如何贯彻素质教育的思想和要求首先,家庭教育要把教育子女“学会做人”摆在首位,并作为主线一以贯之。教子做人,是家庭教育的主要的和根本的任务,也是贯彻素质教育思想和要求的核心问题。教子做人,就是要十分重视子女思想品德的教育。但是,一些家长总是重智育轻德育,以为社会的发展将愈来愈看重人的智力。但发达国家的事实却并非如此。据报载,一家日本大公司招聘大学生的标准明确规定了四条: 1.名牌大学毕业, 2.比知识重要的是能力, 3.比能力重要的是道德,4.比道德重要的是信仰。家庭教育重在教子做人,主要是要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其次,家庭教育在子女的智力开发和文化知识学习上,要教育子女“学会求知”,而不是强迫子女“死记硬背”知识。学会求知,方法途径很多,但重要的一条是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是很多人才认同的基本素质之一。1988年, 75名诺贝尔奖获得者聚会,记者问一位获奖者:“您在哪所大学、哪个实验室学到了您认为最主要的东西?”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沉思了一会儿,说:“在幼儿园。”并说在幼儿园学到的是“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东西要放整齐;吃饭前要洗手;做错了事情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要仔细观察周围的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这位学者深刻地指出了:从小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对人的一生和事业的影响是多么巨大。第三,家庭教育一定要十分重视教育子女“学会劳动”,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子女从小“学会劳动”,将终生受益。但调查表明,“劳动”是家庭教育中被忽视的角落,据统计,基本不做家务劳动的初中生占45. 4%,高中生占52. 9%。专家研究指出,当代中国少年儿童突出的道德缺陷是懒惰、懦弱和自私,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懒惰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问题。勤劳是所有良好品德的基础,懒惰是万恶之源。因此,安排子女从小参加家务劳动,是家庭教育的必修课和基础课。有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后代,是一个家庭的幸福;有一个勤劳的民族,是一个国家的希望。
浅议我国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汝南县人民法院 叶海宽 发布时间:2007-10-18 15:17:21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产生的特定范围内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部法律,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我国尚无成文民法典 ,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民法的概念表述为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间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外学界争议的焦点,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者多认为婚姻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一个法律部门;但是在整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婚姻家庭关系始终是民法调整范围的一部分。要科学地给出这个争论的答案,笔者认为,首先要全面地认识婚姻法与民法之间的区别、联系以及社会法治发展的要求。在国外的立法中,大多数国家都将婚姻家庭法列入民法的范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第一,意思自治在婚姻法与民法中体现的程度不同。意思自治是一般民事法律中通行的原则,民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调整民事财产与人身关系,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可以凭当事人自己意志决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受自己意志影响很大。但是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原则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婚姻法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多已经在法律中事先规定,只有诸如婚姻关系的确立及终结等少数内容允许当事人凭自己意志确定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当事人在凭自己意志产生、变更或消灭此类法律关系时一般又不允许当事人设定期限与条件以及变更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在婚姻法中意思自治体现的程度较一般民事法律低得多。第二,伦理道德规范在婚姻法与民法中的作用与地位不同。虽然民法与婚姻法都极力强调维护公序良俗,但是在一般民法中基本上只是原则性地规定伦理道德,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凭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个人的自由裁量来选择适用,而在我国婚姻法中则明确地将大量的伦理道德规范直接规定于婚姻法法律条文之中,如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等。这在包括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之中是很少见的。除此之外,婚姻法许多条文直接体现了伦理道德的要求,这一切都显示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是明显的伦理法。第三,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侧重点不同。婚姻法与民法调整的对象都有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但是在民法中以调整财产关系为主,其中调整的人身关系大多因财产关系衍生而来。而婚姻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存在于具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以财产内容为主的一种社会关系,婚姻法调整的财产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产内容,但它是从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这种财产关系只是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相应的后果。其他一般民事法律中的财产关系主要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而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关系反映的却是亲属共同生活、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要求,一般都是无偿的。可见婚姻法相对于民法更具有身份法的特征。第四,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趋势不同。婚姻法与民法都属于私法的范畴,随着国际间民事交往的深入以及国际化趋势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但是大都是涉及一般民事财产关系的,在婚姻法方面很难出现国际统一的实体私法规范,因为婚姻家庭法更多地是受本土地理、民族、宗教、伦理与传统的影响与制约。因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婚姻法与民法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是不同的,婚姻法基本上还是以本土化为其最基本、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婚姻法相对与一般民事法律更具有稳定性。尽管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多的区别,但是他们之间的联系又是绝对不能轻视的:第一,民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大都适用于婚姻法。虽然婚姻法与民法有很大区别,但是他们调整的对象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及身份关系,民法经历了长久的发展过程总结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由于调整对象的相似性,诸如平等、自愿等最基本的原理与原则也大多一样适用于婚姻法。这是婚姻法与民法相同相容的基础。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上,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等规定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中也同样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依据与适用作用。第二,从法律发展的趋势上看,婚姻法也会向民法继续靠拢。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经济关系越来越成为法律调整的中心,身份关系在法律调整中被逐渐弱化,婚姻法在调整内容上也由以前的单纯侧重调整身份关系转为兼顾调整财产关系,因此婚姻法必然会因内容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向民法靠拢。第三,从调整方式上来讲,婚姻法必须借助于民法的调整方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必须以行为为调整对象,而婚姻法是相对典型的身份法,以调整身份关系为主,而身份关系很难被直接地调整,婚姻法现在在调整方式的立法上并不发达,所以婚姻法要想真正有效地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必须借助调整方式立法发达的民法。此外,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诸如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等规定是专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而制定的。第四,从法律部门之间的内容平衡来看,婚姻法如果独立为一个法律部门的话,以其现有的法律规范很难与其他法律部门平衡;而婚姻法若不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唯有与民法更为接近,才能够与其他的民事法律共同构成完整的私法部门。顺应我国民法典紧锣密鼓准备出台的现实需要,服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婚姻法从属于民法的法律体系地位,准确把握其民事特别法的定位,在未来的婚姻立法工作中,指导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改与完善,使我国婚姻法更好地发挥维护家庭和睦,保障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婚姻法与民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能用婚姻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以及民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这两点理由来解释。在我国,婚姻法无论从自身的现实发展情况及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都不能独立于民法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婚姻法无论在现在还是从将来来看都必须包容于民法之中。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 -------------------------------------------------------------- 1、婚姻家庭的性质 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广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 所谓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所谓伦理学,也就是讲道德的定义,道德的形成,道德的作用,道德的原则以及道德规范等伦理思想的学说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婚姻家庭是伦理性极强的,民事法律规范一般认为,所谓伦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和次序以及事物的规矩和准则.简而言之,所谓伦理即指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