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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系的论文一般以什么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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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系的论文一般以什么为主题

1、 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2、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3、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4、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5、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6、 对外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7、 试论中国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8、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9、 中国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10、 自由贸易与“绿色壁垒”——中国的外贸与环境保护11、 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分析12、 中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3、 我国服装出口的优势与问题14、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15、 中日经贸关系回顾与展望16、 无配额时代对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17、 外资商业进入中国市场状况及影响研究18、 试论欧盟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19、 美元贬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20、 东亚区域合作中的中国与东盟21、 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22、 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及对策23、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及影响24、 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探析25、 中美贸易摩擦初探(浅议)26、 论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27、 WTO农业协定与欧盟及美国的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28、 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历史、现状及前景的分析29、 WTO反补贴协议对我国政府补贴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30、 跨国公司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分析31、 美国贸易301条款:贸易霸权主义还是迫不得已的选择32、 反倾销法: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33、 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分析34、 东盟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35、 环境与绿色贸易壁垒36、 SA8000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37、 东盟零关税水果对中国水果业的影响38、 新型国际贸易壁垒39、 新美自由贸易带来的商机40、 信用证风险如何规避41、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分析42、 对外资的优惠政策与中国企业技术进步43、 跨国公司并购对中国企业出口环境的影响44、 WTO框架下的新贸易主义评析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46、 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招标中的竞争力分析47、 中日经济的相互影响分析48、 跨国公司避税的形式分析49、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健康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50、 取消纺织品配额对中国纺织出口企业的风险51、 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52、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源分析53、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54、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55、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56、 试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57、 中国外贸运行和展望。58、 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59、 浅析我国频遭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之策。60、 国际贸易实务中货款拖欠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6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透析及对策研究。62、 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63、 对“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64、 如何完善我国出口退税的政策机制。65、 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66、 中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探析。67、 浅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对策。68、 新世纪中国继续扩大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及举措。69、 我国外贸企业应如何防范L/C风险。70、 中美贸易摩擦日趋激烈的原因及对策分析。71、 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72、 浅析贸易自由与反倾销的关系。73、 浅析贸易自由与保障措施的关系。74、 浅析入世对我国补贴制度的影响。75、 浅析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76、 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探析。77、 WTO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探析。78、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探析。79、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80、 浅论绿色贸易与多边规则。81、 关于国际贸易中单证功能的思考。82、 对报关有关问题的思考。

国际贸易中的环境与环境保护问题内容提要本文围绕“经济—环境—持续发展”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考察当代国际贸易中的环境标志制度、环境管制、环保包装、绿色产业等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背景,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研究其对国际经贸的影响; 对国际上关于这些问题的一些不同认识和争议进行分析、评价;并探讨国际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关系的实质。旨在形成对国际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关系总体上的认识,为处理好这种关系、进行正确的环境保护与国际经贸决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贸易壁垒世界市场市场准入环境标志环境管制环保包装绿色产业 人类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和减少环境污染、节约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为中心内容的环境革命。这场革命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国际贸易也不例外: 各种环保意识、法律、规章和措施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与自然资源、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及健康有关的商品的国际间流动,甚至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迫使”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游戏规则”、甚至基本理念都作出相应的改变。由此,“贸易与环境”问题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的焦点。在理论上认真分析研究国际贸易中的各种环境问题,在实践上正确处理贸易与环境及环境保护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一鲋卮罂翁狻? 一、环境标志制度与贸易壁垒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 该产品或服务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环境标志制度对于调动全社会各阶层人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有着独特的作用。首先,环境标志制度体现了一种正确的环境管理思想。现代社会生产应当是一种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污染取得最大的产出,并且这种产出的使用和消耗也只对生态环境产生最小的污染的生产方式,这就需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从产品的研制、生产、包装、运输、销售、消费到废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等各阶段都要考虑环境和环境保护问题。环境标志制度适应了这一环境管理思想的要求。其次,环境标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依靠法律、行政命令等强制性手段进行环境管理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它不能保证社会生产之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环境效益反而得不到保证;市场机制本身也难以保证环境效益的最大化。行政的强制性应当与市场机制的引导性相结合,环境标志制度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同时,环境标志制度很好地适应了环保时代人们的生态需求。70 年代以来,人类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逐步产生了“绿色消费”需求。各阶层消费者关注各类产品对环境的影响,要求政府及权威机构依据环境标准对产品的环境影响进行确认,并以标志图形的方式告知。环境标志制度满足了人们的这一要求。 环境标志制度产生后发展迅速。70 年代,德国最先制定了具有环境标志制度性质的“蓝色天使计划”,到1995 年,已有40 多个国家的政府推出了环境标志制度,如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奥地利的“生态标志”、欧洲联盟的“EU 制度”、加拿大的“环境选择方案”、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新西兰的“环境选择制度”等。近几年来,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制定和实施环境标志制度,如韩国的“生态标志制度”、新加坡的“绿色标志制度”、我国台湾省的“环保标志制度”等。一些社会团体也制定了环境制度,如美国的“科学证书制度”和“绿色签章”、瑞典的“良好环境选择”制度等。国际标准组织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正在研究制定国际统一的环境标志制度。 环境标志制度对于环境保护的独特作用勿庸置疑,然而,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却引起了莫大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环境标志制度的实施尽管原则上是自愿的和公开的,平等对待国内外厂商,但在实际上,由于涉及到这一制度的产品类别的选择主要取决于进口国的环境利益,能否获得这种标志的标准的制定也受到国内厂商的影响,因此会造成对外国产品的歧视,影响国外产品的市场准入并降低其竞争能力,因此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 发展中国家则普遍认为,环境标志制度对发展中国家更为不利。因为,环境标志制度所确定的产品的环境标准相当高,发展中国家的厂商很难满足这种要求; 为达到环境标志的要求,产品的生产须改变原材料成分及生产工艺,这又受到其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及技术能力等的制约;产品的检测难度大,困难重重;环境标志费用也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只有两条路可走:不申请环境标志; 以高昂的代价获得环境标志。其结果都是降低其产品的市场准入和竞争能力。因此,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标志制度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应当承认,上述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环境标志制度符合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 环境标志是国内外厂商自愿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符合非歧视原则;环境标志制度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符合市场开放原则; 各国制定环境标志计划时,对产品类别、标准、评价方法、管理机构、申请程序、标志图形、标志费用及标志证书等信息资料在国内外公布,符合透明原则。因此可以说,环境标志制度符合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公平性原则。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上,环境标志制度对国际贸易也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首先,获得环境标志就是获得国际“绿色通行证”,这促进了对环境影响较少的产品的发展,促进了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改进。其次,在这种制度下,那些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要求的产品的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直接扩大了国际商品需要量和流动量,即扩大了国际贸易量(例如,水溶性涂料自80年代中期在发达国家开始实施环境标志以来,其国际贸易量已增长了25% 以上)。再其次,环境标志制度有利于促进厂商进行技术革新,改变生产工艺,采用环境适用技术,开发新产品,从而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此外,环境标志是产品的最好广告,可以帮助厂商树立企业和产品形象,提高竞争能力。 二、环境管制与国际贸易政策及产品的竞争力 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目前,世界各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有四种: 第一,以保护环境为由,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例如,美国对进口石油产品课征了这种性质的进口附加税。 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这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环境管制措施,其一般的依据就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例如,很多国家根据其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规,禁止进口裘皮、毛皮、皮革和鲸业产品; 德国根据《危险物质使用条例》规定,禁止进口使用了偶氮染料的服装及纺织品;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

以中英贸易为主题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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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则徐的"禁烟活动",从鸦片对民众的危害程度,以及鸦片对当时中国经济的侵害,从维护一个国家的民族利益,国家的完整,主权的独立,林则徐的"禁烟运动"无疑应该是一个"爱国行动"。但是,从当时中国的特定历史条件,从中国长远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当时世界上古老和封闭与专制最长最大的国家,中国需要加强与世界各国民众的交往,包括西方国家的交往,而当时西方正处在一个不断上升的阶段,中国更需要西方的新技术,资金,以及西方的民主思想,还需要西方的自由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理论体制。但是,中国当时的封建与专制君主心里明白,大量西方的新技术,资金,以及西方民主思想和自由经济,市场经济的涌入,这就意味着几千年统治中国的封建与专制体制的瓦解,同时也意味着统治了中国二百多年的清王朝和道光王朝的灭亡。在这种情况下以道光为首的拥有当时中国最高权力的清政府,自然不愿意放弃自已的权力,这也就促使中国与外国的贸易争端开始由争端发展到战争。而林则徐的"禁烟运动"从一定程度来讲,它维护了当时中国闭关销国的清朝统治者的利益,违背了当时世界发展的潮流,助长了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导致了贸易争端的"战争化"。因而也存在着一定的消极意义。其主要表现为:一、林则徐的禁烟活动基本上符合当时道光皇帝推行的闭关销国的政策。满清王朝尽管也有"康干盛世",但对外基本上是采取一种闭关销国的政策,到了嘉庆和道光年间,这种闭关销国的政策表现的更为充分,这是因为这个时候的中国与当时发展的世界显更为落后,为了防止民众更多的了解世界,嘉庆和道光皇帝采取了一种更为保守的政策。尽管当时英国商人的"鸦片贸易",不仅对中国民众的素质有损害作用,也影响满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但是道光皇帝禁烟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这些,其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英国等西方国家利用"鸦片"来敲开中国封闭的大门,直接影响清王朝的统治地位。而林则徐的禁烟运动,也完全是奉道光皇帝的旨意进行的,也绝不是仅仅依靠林则徐所谓的"爱国之心",在当时的条件下,没有道光皇帝的旨意任何满清大臣也都不会有如此的胆量,退一步来说,如果禁烟运动仅仅是林则徐的"爱国之心"所致,那幺这种"爱国之心"也只能是道光帝的旨意而已。因此,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只能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道光皇帝的闭关销国政策的作用。二、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当时的对外贸易。在当时的中国对外贸易中,中国与英国,以及美国,法国等国的贸易是最主要的,特别是中英贸易,英国作为当时的"世界工厂",在许多方面走在世界的前面,有许多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但对于这些新技术和新产品,在一个完全以自给自足为主的自然经济社会里,大量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还会促进这种自然经济的迅速解体,许多新技术和新产品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被传统封闭的国家所接受,这就导致了最初时期中英贸易的不平衡,对于英国利用"鸦片贸易"做为弥补这种不平衡的做法,中国当然应该坚决反对,但是林则徐的"禁烟运动"的结果连中英贸易都被宣布中断,这实际上是在做"倒脏水的时候,连婴儿都被倒了出去"的错误。三、林则徐使"贸易摩擦"激化为"贸易战争"。由于林则徐的"禁烟运动"连中英贸易都被宣布中断、这样中英关系就由原来"贸易争端"变成了一场"贸易战争"。中国这个古老的大国开始与当时世界上最强的经济大国之间处在一种战争状态。本来中英贸易完全可以采取相互竞争和相互协商的办法解决,即便严禁"鸦片贸易",但也不需要在两国民众之间发动战争,但由于林则徐从一开始解决这一问题,就企图通过暴力驱逐的办法,其结果适得其反,不仅没有解决贸易争端,而且带来双方的战争。实际上中国自一八四0年鸦片战争以后,"鸦片走私"不仅没有消除,而且更加猖獗。四、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助长了中国的民族排外主义。世界有许多国家和民族,每个国家和民族都自己长处,不同的民族应该互相交流和学习。但是把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看高于别人的国家和民族,这就是民族排外主义。中国是一个有几千文明历史的古国,自然也有许多的长处,从十五以后,中国的发展显然一步步落后于世界,十八世纪当欧洲社会开始向"工业社会"过渡时,中国还处在"农业社会",但是在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眼里,中国仍然是一个"天朝大国",其国内无所不有,不需要借助于外国,本来国内的一些守旧分子时时都在寻找借日,而林则徐的"禁烟运动",助长当时国内民族排外情绪的增长。五、"鸦片战争"的影响林则徐的激进"禁烟运动"中断中英贸易的作法,尽管对于维护当时的满清王朝的闭关销国政策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中国贸易的长远发展,以及中国与世界的交往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战争的危险。当时的英国政府已感到在中国这个封闭了几千的古老大国,单靠贸易手段是不能解决问题,林则徐的禁烟运动提供了英国政府使用"炮舰政策"的借口。一八四0年二月二十日,英国政府任命乔治.懿律和查理.义律为对华谈判正副全权代表,四月英议会通过对华战争议案,六月,乔治·懿律率领四千英军,分乘四十余艘舰船,从印度进入中国广东海面,封锁了珠江口,两国进入了战争状态。鸦片战争尽管以鸦片为起因,但是双方却是代表着不同的文明程度,英国政府是当时世界文明较高的一方,在技术、武器、装备等方面都胜于中国;而中国则是代表着封闭和落后的一方,在技术、武器、装备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当时的英国,这样也就自然决定了当时战争的发展方向。战争结束中国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一八四三年七月与十月,耆英和璞鼎签订了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对《南京条约》进行了补充和具体化,如对关税率,领事裁判权,最惠待遇又达成了协议。一八四四年七月三日,耆英与美国全权代表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五口贸易章程》即(《望厦条约》),一八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耆英与拉萼尼在停泊在广州黄埔的法国兵舰上签订了《中法五口通商章程》(《黄埔条约》)美国和法国不仅与中国达成同英国相同的权利,而且还就领事裁判,建立教堂,医院都达成了协议,此后,葡萄牙、比利时、瑞典、挪威、荷兰、西班牙、普鲁士、丹麦等国也纷至沓来,清政府也只好本着"一视同仁"的办法,与这些国家达成同样的协议。关于鸦片战争,中国一般士大夫都喜欢虚骄自大,过度地指责外国,但是中国近代史著名的思想家魏源(一七九四至一八五六年)却与之有不同的评说,他认为中国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由国内政治所决定的,他说:"官无材则国桢富,境无废令则国柄强,桢富柄强则以之诘奸奸不处,以之治财财不蠹,以之 器器不窳,以之练士则士无虚伍,如是何患于四夷,何忧乎御侮!"(参阅:《圣武记》,叙。)他把"人心之寐"和"人才之虚"列为两个根本大害。魏源能从中国本身寻找"鸦片战争"失败的原因,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现实的态度。 回答者: yadongyu74 | 四级 | 2008-4-26 11:251、林则徐的禁烟运动是鸦片战争爆发的直接原因。林则徐于1839年3月到达广州。林则徐与邓廷桢,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下,整顿海防,严拿烟贩,惩处受贿卖放的水师官弁。并且通过多方面的调查,掌握内幕情况。与此同时,他对外国鸦片贩子也采取严厉的措施,责令外商将趸船上所存的鸦片,造具清册,听候收缴,并具甘结,声明嗣后来船永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即没收,人即正法。林则徐坚决表示,“若鸦片一日示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 最后,英国鸦片贩子被迫缴出二万余箱。美国烟贩缴出1500余箱。1839年6月3日至25日,林则徐主持在虎门海滩销毁收缴的鸦片,使禁烟运动达到最高潮。是近代史上著名的“虎门硝烟”。1839年8月初,中国禁烟消息传至英国,英国国会对此进行激烈辩论,在女皇维多利亚的影响下,最终以271票对262票通过军事行动。10月1日,英国内阁作出“派遣舰队去中国海”的决定。1840年2月,英国政府任命懿律和义律为正/副全权代表,懿律为侵华英军总司令。4月,英国议会正式通过发动战争的决议案,派兵侵略中国。同年6月,懿律率领的英国舰船40余艘及士兵4000人到达中国海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正式开始。2、面对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中国为了维护自身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自应上下一心,军民一心,共同反抗侵略。为了保证反抗侵略的胜利,采取各种防卫措施,积极作好应战准备,也是完全应该的。在这方面,林则徐既具有坚韧不拔、抵抗英国侵略的决心,而又脚踏实地,加强防卫,迎头痛击侵略者,是值得称颂的。

找那种比较有名的事件,于是最好是战争....比如最有名的靖康之耻....或者影响深远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统一天下,再不然也可以是发明类创新类中国历史深远磅礴,不怕没有题材,800字随手写都不是问题,但最好是自己写,老师要是问到你也要好办些

以中美贸易战为主题的论文

《如何看待中美贸易摩擦》作文的写作思路在于:首先要对当前的形势做简单的介绍,然后就目前的状态以及未来事态的发展表明自己的观点。

正文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21日在创新经济论坛上说,希望中美贸易谈判能取得成功,因为这是中美之间一场更大规模对话的开端,希望双方以后能够开展更多更深层次的对话。

基辛格并不同意目前中美经贸分歧正在开启一场新冷战的说法。他说,美国和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有一些“相互踩脚”是正常的。但如果把任何全球性冲突都和中美关联起来,那将是很危险的。

“今天我们需要通过谈判的方式直面分歧和矛盾,为了共同的利益,应该努力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基辛格说。

美国前财政部长亨利·保尔森在21日举行的“创新经济论坛”上说,当前中国和美国“脱钩”压力有所加大,越来越多军事领域的“零和思维”被运用到了商业领域。中美“脱钩”将给双方和世界带来诸多风险。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时,保尔森正担任小布什政府财政部长一职。他表示,美国之所以能应对这次危机,得益于美国的货币和财政政策与包括中国在内其他国家相关政策实现了协调。“下一次危机发生时,如果两大经济体无法相互协调,我们肯定会后悔的。”

保尔森说,美中需要采取切实举措让大家看到双方有可能朝向共同的未来,反之,持续的金融“脱钩”将引发不稳定性。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相互依赖会让彼此受益,正如美国有很多游客来自中国,苹果的产品在中国热销。美国的发展正是得益于在研发等多方面的开放合作。唯有相互依赖、携手合作,才能增进对话与了解。

中美贸易战成因及影响分析中美贸易争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这一轮的中美贸易争端深刻体现了全球经济结构变化、中美两国经贸关系结构变化、以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远影响,有其长期性与必然性。随着时间推移,贸易争端慢慢演变为贸易战,甚至是一场守成大国掐断崛起大国的经济战,将对中国长期、既定的渐进发展轨道产生冲击。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底气,源自它对高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科学前沿的控制和占领,目的也在于维持美国在全球技术的霸权地位,减缓甚至打断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保持压倒性优势。美国对我国发起的此次贸易战,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一、清单解读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约16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二》开始征询公众意见,预计8月底生效。美国主要针对中国科技及《中国制造2025》相关领域加征关税,主要涉及航空航天、通信技术、机器人、工业机械、新材料等,手机、电视等消费品不在其中。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中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其余商品《中清单二》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中方加征关税涉及商品金额、关税率和生效时间等与美国对等。《中清单二》主要包括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将据美国情况而定。相比上一轮公布的商品清单,美国在清单中移除了显示器、彩电等消费品,增加了集成电路、电机电器设备等工业品;中国移除了飞机,增加了石油、农产品。美国清单上,占中国出口比重较高产品:玻璃制品(63%)、航空器和航天器(33%)、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20%)、无机化学品(18%)、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17%)、电机/电气设备(11%);占中国产量比重靠前产品:航空器和航天器(5.3%)、电机/电气设备(3.5%)、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3.1%)。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7月10日发表声明称,特朗普政府还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增关税的计划,目标产品清单涉及服装、电视零件和冰箱,加征关税约10%。这意味着贸易战可能进一步升级。二、原因分析(一)贸易逆差巨大中美爆发贸易战的直接原因是贸易失衡。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为1.87万亿元人民币(约2987亿美元)。而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美货物贸易逆差增加了8.1%,增至3752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货物贸易逆差的46%。中美之间巨大的贸易逆差,美国归咎于中国部分领域开放度不够、部分产品进口关税较高、政府给予部分国企补贴以保护发展中的幼稚产业等原因,客观上也助长所谓“中国工人抢了美国工人的工作”声音在美国社会各界得到广泛支持。因此,美国希望通过贸易战,迫使中国进一步对美开放市场。(二)技术高地之争贸易战深层次目的在于试图遏制中国崛起。我国制定出台《中国制造2025》,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欲在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方面全面突破。2018年,中国研发总投入预计将首次超美,未来如果在产业方面实现赶超,中美分工就从垂直分工转为水平分工,从而形成与美国产业的正面对撞。技术领先是美国强大的基础,《中国制造2025》在核心技术领域挑战美国的优势,因此,此次美国贸易战针对《中国制造2025》的主导产业征收预防性关税,就是针对中国未来要发展的高科技、高精尖产业设防,遏止中国制造业升级,抑制高科技产业发展,不允许中国研发与高端制造对美形成同水平竞争力,从而全面抑制中国崛起。(三)发展模式对立在美国看来,中美经贸关系不正常,关键在于中国没有兑现承诺,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与美国模式、美国道路截然对立。美国坚持私人产权+自由市场的经济模式,中国坚持政府领导+国企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民主方式与法治道路选择上也分歧很大。且亚投行、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连同“四个自信”,也被西方解读为中国意欲在国际上扩张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全面挑战美国模式和美国道路以及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

经常熬夜加班.感恩节不能一一谢过..

这是必然发生的,人的能力越大,消耗越多。地球上的资源越来越少。等那天资源不够了,就到打仗的时候了。国家比咱看的远,为什么老是造武器,离战争不远了。贸易摩镲是官话,实话就是战争来到以前,先抢东西。褚备物质。等到打起来了,钱没用。动西重要。一个人有两亿钱,买不来一块砖,什么用。你有千万,没有资源没水喝,什么用呢。

以保险为主题的国际贸易论文

浅析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用一、可保利益原则概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厉害关系而享有的为法律所承认并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合同所必须遵循的原则。1.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并非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任何利益关系均可作为可保利益。构成可保利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l)投保利益必须是一种已确定的,可实现的利益。已确定的利益是指现有的利益,可实现的利益是指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而非主观臆断可获得的利益。(2)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经济利益。被保人或投保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其丧失的在保险标的上的经济利益需要得到补偿。但是,若不能用货币衡量其价值损失,则难以确定应予补偿的标准。(3)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可主张的利益,而不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获得的。2.可保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作用(l)可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判断保险行为与赌博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投保人对其投保的标的有无可保利益。若以无可保利益的他人财产或人身作为保险标的投保,则是一种赌博行为。(2)可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道德危险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获取保险赔款而故意地作为或不作为,由此造成或扩大保险标的的损失。若投保人对其投保的保险标的无任何利害关系则容易滋生道德危险。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可保利益,则投保则只是为了获得损失补偿或定额给付。(3)可限制保险赔偿程度。在财险合同中,可保利益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所能补偿的最高限度,因此,坚持可保利益原则可以防止通过保险获取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的金额,从而避免违背保险经济补偿的目的,诱发道德风险。二、可保利益原则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的运用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国际贸易术语决定着双方承担的风险的转移时间,而风险转移的时间又与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紧密相关。因此,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不仅是对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划分,也是对保险的安排。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商品,都需要办理保险,因此,贸易术语的选择对买卖双方都至关重要。只有依据交易中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才能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判定是买方还是卖方享有可保利益,以及何方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国际货物运输中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对风险转移时间以及由此决定的可保利益的转移时间随贸易术语的不同而各异。根据国际商会1990年颁行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即INCOTERMS1990),13种不同特性的价格术语可归纳为E(启运)、F(主运费未付)、C(主运费已付)、D(到达)四组。据此可具体阐释风险及可保利益在买卖双方的转移时间。1.E组。E组只有EXW(ExworkS)工厂交货一种术语。这一贸易术语代表了在商品产地和储存地交货的交货条件,因此此类交易在形式上类似国内贸易。采用EXW成交时,卖方只要在本国内地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承担的风险也随着义务的完成转移给买方。买方则要负责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再将货物自交货地运至目的地。因此,买方自卖方国内接受货物之后,就将对需要装载和运输的货物承担一切风险,从而具有可保利益。此后若货物受损,买主即对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2.F组。F组包括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灭失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造成货物损毁,势必会给运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途中由灭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一般会选择为运输货物投保相应的货物运输 保险 ,从而转移企业承担的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海上货物保险利益的界定不清,使其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不小的麻烦,提出了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的规定在贸易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然后在充分研究了海上货物贸易的特殊情况,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

关键词:货物保险;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贸易赔偿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2)20?0059?02

1 背景

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运输成为国际间贸易的重要运输途径,海上货物保险作为分散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运用。保险利益作为最重要的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问题。《海商法》和《保险法》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起点较低,对保险利益的解释过于原则,因此显得比较薄弱,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据广东海事法院统计1984年建院到2005年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件中有23%的涉及保险利益问题。笔者试图从保险的真谛、法律的适用性、贸易实务对保险利益展开分析,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 方法 。

2 文献综述

2.1 严格利益关系说

学者对严格利益关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学者LordEldon定义为:保险利益是财产合同的订立或财产上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只有严格在这两种情况下致使财产权利的灭失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时才能称得上是保险利益。我国学者对保险利益也有深入的研究,司玉琢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用货币衡量计算被保险财产合法取得资产的损失。汪鹏南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衡量且独立于保险合同之上而存在的关系。

2.2 宽泛利益关系说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严格利益说太过狭义,美国、法国、希腊等一部分航运传统强国多数学者认为:所有和被保险财产利益相关的人都是保险利益者,即被保险财产的保全或灭失会给相关利益人造成利益和损失的都是保险利益人。例如,英国1806年Lucena和Craudurd之间关于货物保险的诉讼案中,英国法官对保险利益的判断是根据“精神上确定的事”、“真实的期待”或“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为标准。

3 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对贸易实务产生的问题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而分散风险对应的是填补亏损。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必定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纠纷争用的重型武器。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范围有多大?保险利益应何时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目前我国《海商法》还没有对保险利益作出定义,但它在《保险法》中加以表现,我国《保险法》第12条定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样的定义使在保险纠纷中处理问题原则化和简单化,且难以形成准确、统一的标准。会在下列保险实务中产生问题。

3.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样的规定对于一般的陆上货物保险不会产生利益纠纷,但是对于跨国贸易的海上货物贸易保险合同就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因为在跨国贸易运输中货物的投保人签订的是CFR和FOB合同,即货物购买方在货物装船前都没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货物购买人不可能在货物装船以后再去办理货物保险合同,这就造成购买人在购买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买有取得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尴尬局面。所以我国保险法中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的规定在现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是行不通的。

3.2 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转让后的效力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因其提单的多次转让使其所有权不断转移,保险的标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货物运输途中在大部分时间内不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之下。但是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际运输中心允许不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就可以由被保险人经过背书进行转移。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经保险人同意,可由被保险人以背书等方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些法律部门都在形式上规定了可以自由 转让合同 ,但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核心的实质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保险合同效力要以保险利益为依据,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就得不到合法的保险效力,保险利益原则是被保险的基础,如果转让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利益不会因为合同的转让而产生保险利益。我国现有的《海商法》、《保险法》都没有对转让保险合同的实质要件保险利益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权益,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学者对保险利益是否可以脱离保险标的而独立转移观点不同。

3.3 海上货物保险人代位权问题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不统一将会产生下列问题,承运人享不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成为保险人能不能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权的关键。国内专家学者对保险利益的解释不统一,承运人坚称,承运人在运输途中要以自己的经济利益去承担货物发生风险的损失,从而承运人享有运输货物拥有的可保利益,它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对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投保获取保险单或是通过合同规定从而有权享有托运人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则主张根据海上保险的可保原则,只有对货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真正具有厉害关系的人才能投保,否则视为赌博行为合同无效,托运人将货物的可保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实质上是使承运人获得了本来不具有的保险利益,托运人损害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的权利。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的界定

对保险利益的归属界定比较难把握。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了合法保险,掣肘了保险经济效用地发挥。过于宽泛的界定,会出现众多拥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这无疑是纵容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会出现投保人投险并盼望货物出险的现象,这违背了保险的原则。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要以承担风险这一原则为利益的边线。

这就是说买卖双方以承担风险为界线,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在处理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也多以风险承担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划分点标准。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做了准确的规定。

相关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都作了详细的规定。FOB、CIF、CFR,是国际海运 贸易合同 中最常见的3种合同价格条款,明确了风险划分点为货物以装货港船舷,即货物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的一刻起开始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的风险。以“风险承担”的界限作为有保险利益的界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和可操作性,但是缺乏实务性和法理性。在该标规则下可能会出现货物买卖双方都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例如,在CIF双方贸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中。

此时卖方失去了保险利益,如果买方退单、拒收货物或者拒付货款时,卖方即使手中持有提单和保险单也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所以有风险承担点为保险利益界线也造成了很多海上货物保险纠纷。贸易合同在FOB和CFR条款下的保险纠纷最为典型,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有具有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才能购买保险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从而造成货物购买方只能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拥有了保险利益后再能去购买保险,而在实务操作中货物保险合同躲在货物装船前购买,尤其是预约合同。这样如果认定保险合同无效,这明显不符合国际贸易货物 运输合同 实务运作的事实。

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在FOB或CFR下保险货物在装船前发生货物损失,保险人拒绝为被保险人赔偿损失,理由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没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在以CIF、FOB、CFR下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从货物交至买方手中,再到收到货款,对保险货物享有无可争辩的保险权利,同样,买方从和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到货物划在合同下对保险货物也享有无可抗拒的保险利益。

所以在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货物保险合同时没有必要在货物的保险利益上纠缠不休,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持有保险单并有提单的被保险人只要受到真实的损失就有权利向保险人索取损失报酬,这满足实际,也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赔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自身真实的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索赔金额要以自身真实的损失为上限,没有损失或者超出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货物损失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人获得保险的上限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更符合实际。这样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在损失中真正的受害者只要持有保单和提单自然能获得赔偿,这也体现了保险的真谛。这样保单的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遵守这以准则都将迎刃而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一书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解释为:“凡因财产发生危险事故可能遭受损失的人,均对该项财产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此解释明确了拥有提单和保险单的货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是合法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5 结语

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法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该具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的规定,应当宽泛的解释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货物买卖当事人应当对保险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且在操作海上货物保险纠纷时,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作出对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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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我国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以及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并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的 分析 ,来说明怎样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键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险别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 影响 ,货物在途中极有可能受到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 历史 最久,本文主要论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 英文 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 自然 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 措施 ,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 雨水 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 计算 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 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 经济 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 政治 、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黄曲霉素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此外,还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所保障的损失,接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类。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1)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3)被保险货物丧失已无可挽回;(4)船舶失踪。

2.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为推定全损:(1)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 修理 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的价值;(4)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由于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专门涉及,在此就不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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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美贸易争端为主题的论文

中美贸易战成因及影响分析中美贸易争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这一轮的中美贸易争端深刻体现了全球经济结构变化、中美两国经贸关系结构变化、以及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深远影响,有其长期性与必然性。随着时间推移,贸易争端慢慢演变为贸易战,甚至是一场守成大国掐断崛起大国的经济战,将对中国长期、既定的渐进发展轨道产生冲击。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底气,源自它对高技术产业核心技术和科学前沿的控制和占领,目的也在于维持美国在全球技术的霸权地位,减缓甚至打断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保持压倒性优势。美国对我国发起的此次贸易战,具有长期性和战略性。一、清单解读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约34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约160亿美元商品《美清单二》开始征询公众意见,预计8月底生效。美国主要针对中国科技及《中国制造2025》相关领域加征关税,主要涉及航空航天、通信技术、机器人、工业机械、新材料等,手机、电视等消费品不在其中。6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中清单一》自7月6日起实施,对其余商品《中清单二》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中方加征关税涉及商品金额、关税率和生效时间等与美国对等。《中清单二》主要包括化工品、医疗设备、能源产品等,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将据美国情况而定。相比上一轮公布的商品清单,美国在清单中移除了显示器、彩电等消费品,增加了集成电路、电机电器设备等工业品;中国移除了飞机,增加了石油、农产品。美国清单上,占中国出口比重较高产品:玻璃制品(63%)、航空器和航天器(33%)、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20%)、无机化学品(18%)、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17%)、电机/电气设备(11%);占中国产量比重靠前产品:航空器和航天器(5.3%)、电机/电气设备(3.5%)、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3.1%)。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7月10日发表声明称,特朗普政府还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2000亿美元商品加增关税的计划,目标产品清单涉及服装、电视零件和冰箱,加征关税约10%。这意味着贸易战可能进一步升级。二、原因分析(一)贸易逆差巨大中美爆发贸易战的直接原因是贸易失衡。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为1.87万亿元人民币(约2987亿美元)。而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美货物贸易逆差增加了8.1%,增至3752亿美元,占美国全部货物贸易逆差的46%。中美之间巨大的贸易逆差,美国归咎于中国部分领域开放度不够、部分产品进口关税较高、政府给予部分国企补贴以保护发展中的幼稚产业等原因,客观上也助长所谓“中国工人抢了美国工人的工作”声音在美国社会各界得到广泛支持。因此,美国希望通过贸易战,迫使中国进一步对美开放市场。(二)技术高地之争贸易战深层次目的在于试图遏制中国崛起。我国制定出台《中国制造2025》,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欲在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方面全面突破。2018年,中国研发总投入预计将首次超美,未来如果在产业方面实现赶超,中美分工就从垂直分工转为水平分工,从而形成与美国产业的正面对撞。技术领先是美国强大的基础,《中国制造2025》在核心技术领域挑战美国的优势,因此,此次美国贸易战针对《中国制造2025》的主导产业征收预防性关税,就是针对中国未来要发展的高科技、高精尖产业设防,遏止中国制造业升级,抑制高科技产业发展,不允许中国研发与高端制造对美形成同水平竞争力,从而全面抑制中国崛起。(三)发展模式对立在美国看来,中美经贸关系不正常,关键在于中国没有兑现承诺,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与美国模式、美国道路截然对立。美国坚持私人产权+自由市场的经济模式,中国坚持政府领导+国企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在民主方式与法治道路选择上也分歧很大。且亚投行、人民币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连同“四个自信”,也被西方解读为中国意欲在国际上扩张中国模式、中国道路,全面挑战美国模式和美国道路以及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

中美两国,一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明显的成本优势,广阔的市场和无可限量的发展潜力;另一个是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经济,科技实力的最大的发达国家。经济是一个国家强大的物质条件,是最核心,最现实也是最切实的国家利益,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地位与影响力。所以经贸是国家间关系的晴雨表。中美两国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具有很强的互利性和互补性。同时,在互相竞争中,又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摩擦。 不断扩大的中美贸易逆差是中美关系动荡的一个决定因素。中美之间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贸易差额,除了中美双方采取的统计方法不同外,还与美国对华采取的贸易限制有关。中国向美国的出口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主要是农产品,附加值低,满足了美国一般消费者的需要。而美国向中国的出口产品应该以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但美国把经贸政治化,以安全为由拒绝向中国出口高新技术。美国的高新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技术产品在美国对外出口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对技术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美国的这种经贸限制,严重影响了贸易的互补性,导致贸易差额进一步扩大。由中美贸易逆差这问题来看,中美缺失的是一种理解,信任。正是这种不理解,不信任,造成了贸易摩擦。中美双方只有静下心来,加强了解,信任,才是更好的解决方法,而不是直接对抗。 中美经贸的另一个结就是人民币的汇率问题。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按照1美元兑8.277左右的汇率自由兑换。美元从2002年开始持续贬值。从2003年起,美国公开要求中国采取“灵活汇率”。在美国,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汇率政策加重了美国国内失业问题。许多美国人把美中贸易赤字归咎于汇率过低。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美国企业和民众都希望看到人民币升值。目前,中国已成为美国国债的最大持有国。中国如调高人民币汇率而大量减持美国国债,美国的政府开支和个人消费可能都受到冲击。实行浮动汇率和开放资本市场会使中国金融业固有的困难加恶化,扰乱中国经济,甚至扰乱全球经济。事实上,中国已实行人民币汇率浮动的机制,只是这过程比较缓慢,但这是完全按照中国国情来发展的,适合中国的实际发展情况。美国一再要求人民币升值,而且要求升值的幅度大,要一步到位,这是不现实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正确或错误的汇率。只有在适当的时机,实现浮动汇率才会对中美两国的经济和贸易有利。美国在人民币升值这个问题,一方面要求人民币大幅度升值,一方面又没有为人民币升值高定“时间表”。可见,中美双方都是利益相关者,谁也离不开谁的发展。只有双方更了解对方的国情与现实,才能找到双方平衡的支点。强势压迫并不是解决之道。 知识产权保护,是夹在中美贸易中的一根刺。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美就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出现纠纷。美国在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美国十分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并将其视为事关美国核心竞争力和优势地位的重大问题。在知识产权保护这方面,我们中国确实做得不够好,但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方面都不断取得重大进步。我们加强了打击盗版和仿冒的稽查行动,并加强了对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但是,保护知识产权也是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国际合作,并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中美双方只有在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下,加强对话,加强监督与合作,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保证充分的自由竞争,最终解决知识产权纷争。在相互依存的世界里,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里,摩擦是正常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这并不可怕。中美经常性的经贸摩擦,反映两国经济关系的密切。中美经济对双方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为了改善中美贸易关系,消除贸易摩擦,我们中国可以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运作方式,使中国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在处理中美贸易逆差与具体的贸易摩擦中,中国有必要采取国际上常用的自动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措施。这样既起到了安抚的作用,又减少了贸易摩擦的代价。积极筹划、组织、实施对美国的直接投资。这样不仅可以避开贸易壁垒,大大减少贸易摩擦,而且通过投资设厂可以更有效地引进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中国企业的综合国际竞争能力。中国还应该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诸多方面对美国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必须学会站在美国人的角度认识与思考中美之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美贸易政策和运作技巧。通过这种了解的增进,以使对美贸易政策与对策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贸易战并不是出路,中美双方谁也打不起贸易战。只有双方妥善处理好贸易关系,才能更好地巩固双方的关系,才能更好使意识形态,政治问题得到解决。处理好一个地区发展大国与一个世界强国的关系,不但对两国有益,达到双羸;而且对世界的和平发展,持续发展也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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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美国的双边贸易取得了飞速发展,双边贸易额持续增加。然而,在双边贸易不断增加的同时贸易摩擦也频发。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中国与美国的双边贸易摩擦高发已成为一种常态。由此,本文深入分析了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及影响,期望推动中美双边贸易良好发展。关键词 中美贸易摩擦 原因 影响自从3月1日美国宣布对钢铁、铝制品分别征收25%和10%的进口关税以后,中美贸易摩擦就不断升级:3月22日,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拟对总价值约6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增收关税;4月5日又再次发表声明,指使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301调查”对从中国进口的额外1000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至此,美国针对中国拟增税的税基已经扩大到1500亿美元。6月15日,美国白宫发布对华关税清单,将对中国价值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时宣称第一组针对340亿美元中国商品的关税将于7月6日开征,对160亿美元的第二组关税还需进一步评估。据7月11日的报道,特朗普政府推出了一份目标清单,计划对中国新增2000亿美元产品关税,这标志着全球两个最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战急剧升级。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一份声明,关税可能在8月30日公开磋商结束后生效。一、原因(一)美国固执己见,对华频繁发起“双反”调查,激化中美贸易争端美国自推崇贸易保护主义以来,对进口中国的产品不断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新华网的数据统计,2017年,美国商务部应国内企业要求,对华发起了高达79起“双反”调查,而财经资讯的信息显示,2018年1月18日,美国对我国塑料装饰丝带发起了“双反”调查。据悉,美国进口我国这类产品的金额高达1810万美元,这使中美贸易争端逐渐被激化,贸易摩擦也呈现高频化。(二)美国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加剧了中美贸易摩擦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中表明,中国自2016年12月11日起,便“自动”成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也意味着国外对华反倾销中,采用替代国计算倾销幅度这一做法被终止。但事实上,美国商务部在对华反倾销过程中一直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并按照代替国计算倾销幅度,对中国征收相应的税率。(三)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严重,增大了中美贸易矛盾两国之间贸易发展极不平衡是中美贸易矛盾最直接的原因,美国对我国的贸易逆差十分严重。从2000年开始,中国代替日本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后,中美之间的贸易差额不断扩大,美国逐渐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而且美国对华严重的贸易逆差,加之其治标不治本的贸易行为,使两国贸易矛盾逐步增大,不利于双边贸易的良好发展。(四)非关税贸易壁垒主导,加重了中美贸易冲突近年来,美国为了促进国内产业与市场的发展,纷纷发起并实施了多次非关税贸易壁垒,加重了两国的贸易冲突。网易财经数据显示,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美国贸易保护倾向愈发明显。WTO相关数据统计,2008—2016年间,美国发起并实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共有2259个,其中中国受到影响的多达2067个,占比高达91.5%,专门针对中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有99个,占比为4.4%。受非关税贸易壁垒的影响,两国的贸易冲突逐渐加重,贸易摩擦愈发严重。二、影响一是影响我国就业。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内需稳步扩张,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6.5%左右的预期目标和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这一目标仍有压力。二是影响我国物价的可控性。总体来看,加征关税不仅会影响CPI,还会影响到PPI。虽然据初步估算,假设大豆价格上涨25%,将拉升国内CPI约0.25个百分点,平摊到全年,预计CPI波动中枢将保持在2.4%的水平,仍在3%的调控目标之内,但仍将对我国物价可控性产生影响。三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中美贸易战对两国经济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美国的股市出现了暴跌,中国的上证指数也下跌了接近500点。在A股所面临的长期压力里面,实际上包含的虽不只是贸易战的因素,但从长远而言,贸易战仍然会威胁A股的表现。因此,在贸易战期间,应该加强对A股市场的关注。三、结语避免贸易摩擦升级符合中美双方的利益,对于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我国政府一直保持十分冷静、清醒的认识:中美进行贸易战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是没有赢家的。这是深谙历史与现实作出的判断。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与包括美国经济在内的世界经济已经深度融合,因此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仅会损害美国自身的利益,也会危及第三方,包括美国的盟友。事实上,当前美国政府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仅不符合美国的主流民意,也不符合美国的利益。美国政府的一些高级官员也在逐渐转向冷静,逐渐公开谈论美方在这场贸易摩擦中的利益诉求。中美两国都是WTO成员方,因此如果想为了化解当前的贸易冲突而举行谈判,双方必须遵守WTO的互惠原则。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贸易战,最终真正维护中美两国的利益。(作者单位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作者简介:祁慧娟(1993—),女,河南平顶山人,辽宁大学经济学院2017级投资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参考文献[1] 乔宝华.特朗普新政下中美贸易摩擦预期风险点及应对[J].工业经济论坛,2017(5).[2] 张玮.中美贸易摩擦持续性的根源[J].全球视线,2018(5).[3] 王珂.中美贸易逆差从何而来[N].人民日报,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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