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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派驻改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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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派驻改革毕业论文

法律分析:派驻监督存在问题的探讨基本集中为:一是对派驻监督认识不到位;二是派驻监督职责不清;三是派驻监督行使监督不力;四是派驻监督和驻在部门关系工作关系未理顺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谋划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发挥作用的改革途径:(一)规范派驻监督职责职权。(二)科学整合派驻监督力量。(三)理顺派驻监督干部身份和待遇。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发挥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组成部分,受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行政的双重领导,以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为主。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单列,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中央编办审核,上报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统一抽调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参加有关工作。

三、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局局长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派驻纪检组组长人选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提出,征求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按规定程序任免;派驻监察局局长人选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提出,征求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按规定程序任免。

四、派驻纪检组组长、监察局局长要专司其职,不得兼任驻在部门行政领导职务。任现职务满5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

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经常向中央纪委、监察部请示、报告工作,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向中央纪委、监察部述职。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

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等项职能,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行政领导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发现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行政领导有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报告,并有权进行初步核实。

七、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以及由于主观原因,对中央纪委、监察部部署的工作,没有贯彻落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派出机关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关的领导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向派出机关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协助和配合派出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派驻纪检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现党的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出机关要对派驻纪检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派出机关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派驻纪检组是被监督单位上级纪委派出的纪检组,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当好“探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守土有责。要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抓住重点,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要谈话诫勉,严重违纪要立案查处。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被监督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必须严肃追究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的责任。第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组和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纪检组负责人有权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要经常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被监督单位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被监督单位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要建立健全对派驻纪检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等制度,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健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提高约谈谈话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派驻纪检组发现或者收到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派出机关职能部门对掌握的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如有必要可以向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通报。要健全并落实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制度规定,加强对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的督促检查;建立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协作制度,完善跨部门交叉执纪审查或者联合执纪审查工作机制。

派驻纪检监察室论文

二、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 派驻机构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改进工作方法,解决“怎么干”的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关键在于落实。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等靠观望上,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派驻职能。一是处理好与所驻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管辖单位及系统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有关会议。通过评析部门单位日常工作报告、开展专项督查、常驻部门单位督查等方式实施监督检查。二是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机构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三是正确处理与县纪委、监察局的关系。派驻机构工作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但又不能等同于机关的业务科室。

那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究竟该怎样开展呢?我认为,应当注意增强以下四个意识: 一要增强中心意识。相对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主营业务”,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纪检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党纪、政纪,促进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纪检监察工作不是游离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外的,而是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抛开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单纯地谈纪检监察工作,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空谈,是错误的。纪检监察工作只有紧贴驻在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去开展,才有意义,才会有生命力。 二要增强预防意识。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只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预防力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纪检监察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绝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门艺术。只有客观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才能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地实施党风廉政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教育的效果。个别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都是富有针对性的教育的好形式。二要增强制度的有效性。一方面要监督现有的党风廉政各项制度的执行,使之真正起到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要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这样的制度不需要多,不需要滥,管用就行。三要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既要主动监督,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干部人事工作、内部财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履行职责,又要及时查处举报、投诉,对查实的坚决处理,对查不实的慎下结论,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通过及时认真的查处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 三要增强执纪意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要积极争取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有了驻在部门党组的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相对阻力就会减少,压力就会减轻。纪检监察的案件的查处,信访件的办理,党风廉政教育等活动的开展,都应与党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调查处理,不能护着、盖着,这就是讲原则;但在处理的幅度上可以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恰当的处理,给其以出路,这就是讲灵活。必须让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干部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绩和实际效果。有了成绩和效果,纪检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就会得到认可。 四要增强创新意识。纪检监察工作只有与时俱进,适应形势的发展,才会有广阔的前景。不创新,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就上不去、提不高。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途径有以下几种:一是工作思路的创新。每年的工作内容大同小异,如果试着换一种思路,工作或许会有新的起色。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这就是工作思路的创新。二是工作方法的创新。同样的工作,不同的人去做会有不同的方法。我们既要注意学习别人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注意在实践中尝试新的独到的方法。三是工作举措的创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很多问题要通过改革的途径去解决,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创新。 (作者:刘继东,系南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派出机关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关的领导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向派出机关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协助和配合派出机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监督职责。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派驻纪检组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发现党的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的,要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推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约谈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应当带着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派出机关要对派驻纪检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派出机关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及其负责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派驻纪检组是被监督单位上级纪委派出的纪检组,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当好“探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守土有责。要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抓住重点,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要谈话诫勉,严重违纪要立案查处。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察、迟报瞒报、压案不查、执纪不严的,被监督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必须严肃追究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的责任。第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组和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纪检组负责人有权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要经常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被监督单位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被监督单位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的教育、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要建立健全对派驻纪检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等制度,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健全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健全工作程序,提高约谈谈话制度化水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排查制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程序;派驻纪检组发现或者收到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派出机关职能部门对掌握的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如有必要可以向派驻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通报。要健全并落实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制度规定,加强对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的督促检查;建立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协作制度,完善跨部门交叉执纪审查或者联合执纪审查工作机制。

党校毕业论文基层纪检监察

论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但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要在巩固廉洁自律有关专项治理成果的同时,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向领导干部送钱、跑官要官的歪风,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微观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的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加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围绕监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制定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增强巡视效果。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要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问题,特别是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继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民愤民怨,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予以纠正。对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恶性事件要严肃查处,对措施不得力、不良风气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地方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一套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重点,加强执法监察,特别是要结合重庆实际加大对移民资金和移民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力度,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就必须提高为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必须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贴经济建设,紧贴改革开放,紧贴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自觉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使反腐倡廉各项措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通过严格执纪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严重影响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环境,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始终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作为重要职责,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投身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强化监督,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当前的监督现状,进一步提高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既要增强敢于监督的勇气,又要注重善于监督的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思路和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巡视和派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健全和完善质询制、问责制和罢免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等权利,建立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贯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政纪规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正确运用纪律和法律手段,创新办案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障被审查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垂直管理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大案要案协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和要求,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进一步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针对反腐倡廉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通盘谋划,提出对策和建议,并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推进组织协调工作制度化。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形成全党全社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是其一贯主张和应尽天职。在7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开展了同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并在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回顾党反腐败的历史。总结党反腐败的经验教训,对推进当前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7月成立后,就对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直高度警惕,并在实践中坚持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纵观党的反腐败斗争历程,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1、我们党执政以前的反腐败斗争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党虽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内建立了政权,有了局部执政的经验,但总的来说,还处在被压迫,被围剿的无权状态,不具备权钱交易大规模发生的客观条件,再加上我们党在主观上注重从严治党,坚持反对腐败,所以腐败现象并不严重,廉政建设的任务比较轻,反腐倡廉的效果十分显著,建设起了与国统区的腐败政治形成鲜明对照的解放区廉洁政府。极大地争取了人心,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性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主要做法是:(1)注重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克服党内的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力,著名的延安整风即是这方面的范例。(2)注重法规建设,1922年4月,即建立了最早的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1926年8月4日,又发布了我党最早的有关反腐败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规定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领导廉洁自律。在民主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艰苦朴素,为政清廉,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建国初期的反腐倡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执政党的地位和和平建设的环境,一方面为我们党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便于我们党面临脱离群众乃至腐化变质的危险。为经受住执政考验,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我们党实行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措施:(1)加强反腐败法规建设。1952年3月,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决定》和《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物的规定》同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惩治贪污条例》,这一专项惩贪法规在以后多年的反腐败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2)开展整风,整党。1950年下半年开展的全党整风运动,重点是解决各级干部的作风问题。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的整党,解决了包括贪污腐败在内的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3)开展“三反”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日,在党和国家机关内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共查处了有贪污行为的干部120多万人,其中贪污一千元以上的10万多人。受到刑事处分的腐败分子有4万多人。刘青山、张子善等腐败分子被处决。以上措施,有力地遏制了建国初期腐败现象滋长的势头,基本上实现了廉洁政治,从而使五十年代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成为党的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3、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反腐倡廉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是我们党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在这一时期,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进一步巩固,再加上逐步形成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以及同这种政治体制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个别党员,干部的以权谋私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有所滋长。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中央采取了以下措施:(1)整党整风,这一时期为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先后进行了四次大的整党整风,包括1957年的整风,1958年开展的整党整社,1961年的农村整风和“四清”运动中的整党。(2)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60年在农村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斗争,处理了农村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贪污等违法乱纪的问题。但被查出的有一段“贪污和行为”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20%之多。有扩大化倾向。1963年2月,中央又决定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新五反”运动。1963年9月,中央在“新三反”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搞“四清”,最初是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来发展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实质上变成了一场遍及各个领域的阶级斗争,误伤了不少干部。毛泽东在“四清”运动中得出了农村三分之一的领导权已不掌握在健康分子手中的结论。 (3)建立干部定期参加生产劳动制度。1958年2月,中央发出了《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的指示》,出现了干部下放劳动的热潮,密切了干群关系,但也开始出现形式主义和极端化的做法,从以上措施可以看出,我们党是重视反腐败斗争的,并把反腐败斗争做为一件大事来抓,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长,但由于缺乏经验,仍然简单沿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的老路子,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认识和处理党内的消极腐败现象,因而存在反腐败扩大化的倾向。 4、“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反腐倡廉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就毛泽东的主观设想来说,是为了反修防修。包含有明显的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愿望。毛泽东希望通过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的“文化大革命”的形式,彻底揭露党内的阴暗面,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理论,并过于夸大了阴暗面,采取了“大民主”式的群众运动的方式,因而使“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廉政建设不得不陷入误区。其基本失误是:(1)对党内消极腐败现象的估计过于严重。发动“文化大革命”时,毛泽东认为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工厂企业里一个相当大的多数的领导权不在工人群众手里,党内已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这种对党内形势的严重估计,必然会使反腐败斗争扩大化。(2)用“大民主”的方式反对消极腐败现象,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认为以前那种由党委领导群众运动的方式已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搞自下而上的不要党委领导的群众运动。用这种不要党委领导的“大民主”方式反腐败,只会助长阶级斗争的扩大化的错误,不能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3)防腐不治穷,搞“穷廉法”。腐败现象的产生有思想、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要反对腐败,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还要处理好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力,铲除腐败现象滋长的物质土壤。但“文化大革命”只治腐不治穷。并认为富则修,把富裕当作是腐化的物质基础,使反腐败带有严重的禁欲色彩。(4)一些廉政做法走向极端化。最典型的是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极端化,把它变成了造反派排挤打击异己的重要手段,失掉了廉政的本来意义。总之,“文化大革命”不仅是一场内乱,而且作为一场反腐败的实践也是失败的。尽管由于扩大化的阶级斗争的高温高压的作用,使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形式的腐败现象得到了抑制,但以“走后门”为主要特征的不正之风和组织人事上的不正之风,却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普遍蔓延。 5、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反腐倡廉。 粉碎“四人帮”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的反腐倡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为遏制腐败现象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会从体制上堵塞腐败现象滋生的漏洞,因此,从总体上说,改革开放有利于反腐倡廉而不是相反。但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政策上和法规上的漏洞和空隙,再加上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使得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比以前更为艰巨、复杂。在新的时期,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继承发展过去反腐倡廉有效做法的同时,摒弃以前的群众运动的做法,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其主要做法有:(1)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重新恢复,并成立了各级行政监察机构,对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2)完善反腐败立法,1982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是一部惩腐的专项法律。1987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受贿罪的补充规定》,标志着我国肃贪法律的完善化。(3)实行“从严治党”的方针,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加强自身建设的条例和规定,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等。(4)开展专项反腐败斗争。1982年4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后,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集中打击和解决干部索贿受贿,投机倒把,套汇、走私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绩。1989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额内自首坦白的公告》,监察部也发出了《关于有贪污受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限期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这两个《通告》发出后也开展了一场专项反腐斗争。 (二) 总结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可以看到,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主要遵循的是这样一套路子,即思想教育防腐、群众运动反腐、法制建设惩腐。这实际上是反腐倡廉的三项大思路,应该说,这三项大思路,仍然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应该遵循和借鉴的。但我们在遵循和借鉴时,应根据历史的经验教训加以扬弃。 第一、不再搞运动,但要发动群众造声势。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在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中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强调要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但在发动群众的方式问题上,毛泽东简单沿用了在革命战争时期十分有效的发动群众搞政治运动的方式,事实证明,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把群众迅速发动起来,造成一种强大的声势,从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产生明显的震慑作用,收到反腐倡廉的效果。然而,在社会主义时期,频繁而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会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如助长无政府主义思想,削弱党的领导,混淆政策界限,挫伤群众积极性等,造成动机与效果的背离,历史经验证明,依靠群众运动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确的选择。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时明确提出,当经济建设遇到自由化思潮和腐败现象干扰时,“对待这些问题,我们不能再走老路,不能再搞什么政治运动”但反腐败时不再搞群众运动,并不等于不要发动群众参与。作为工作方法,仍然需要动员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造成一定声势,以达到彻底揭露和打击一切腐败现象,教育全体党员和人民的目的。这就需要运用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启发群众的觉悟,把群众动员起来,造成全社会反腐败的大气候,大环境,使腐败现象无法隐藏,都能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既要从严治党,更要有制度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建设。重视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民主革命时期,正是由于我们党从严治党,高级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大大推进了党的廉政建设。现在和今后的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从严治党,需要高级干部的以身示范。但历史经验表明,单靠用惩治手段从严治党,从严要求高级干部,虽然可以起到必不可少的示范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党和政府的反腐防变问题,也不能使党和政府长久地保持清正廉洁形象。要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许多情况表明,有了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反腐败斗争就能够有章可循;领导者以身作则以及人民群众对领导人的监督,也就容易得到保证,因此,反腐败斗争必须逐步向法制化轨道:既治标更治本。这就要求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有效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使宪法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有足够的权威和效能,每时每刻地发挥作用,对各种腐败现象予以铁面无私的查处。 第三,既要重视思想教育,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将治贪与治穷相结合。通过整风、整党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地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既是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又是保持为官清廉的精神支柱。因此,在任何时候,加强思想教育防腐的优良传统都不能丢。但要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还必须消除腐败现象赖以滋生的物质匮乏的经济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其他一切任务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而不能干扰它,冲击它,因此,新时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使反腐败斗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使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推进。 第四,既要重视专项斗争,也要重视经常性工作,努力把阶段性战役和长期斗争结合起来,纵观历史上的反腐败斗争,可以看出反腐败斗争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即经过一段时间腐败现象有所滋长后,即开展一次阶段性战役,打击腐败现象,过一段时间后再开展一次,这说明,腐败现象具有顽固性的特点,不是一两个阶段性战役就能消除的。而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反腐败斗争既要有紧迫感,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又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注重经常性的反腐工作,不间断地抓下去,不能中途歇口气,等到腐败现象严重后再来开展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在日前新旧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生活中存在的某种无序状态会造成腐败现象的多发性,为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更要把阶段性战役与长期斗争结合起来,掌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第五,要把反腐败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结合起来,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在新旧体制过渡时期,由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形成行政权力,计划权力对资源配置仍有一定作用,再加上新的改革措施开始时不完善,漏洞较多,这就使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名搞权钱交易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出后,可能诱发出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如价格双轨制下出现“官倒”,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土地审批部门出现的大量问题,以及金融、房地产、期货市场上的一些经济犯罪现象,表明腐败发生的热点部位和表现形式会随改革进程不断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出台新的改革措施时,要根据腐败现象的动态性特点,同时考虑廉政建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制止那些打着改革的旗号搞权钱交易的现象,取得改革和廉政建设的双重效果。 当前,我们党正在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相信,只要认真吸取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并依据新时期的历史条件探讨和提出反腐败和对策,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就一定可以把消极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宋敬华

作为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仅要做好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各类知识的学习。...2013-11-15 浅议如何当好一名基层兼职纪检监察干部 2013-10-12 如何当好一名...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深化体制改革,督促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完善责任体系。牵头制定落实“两个责任”任务清单,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9个方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6个方面和班子成员6个方面的责任。县纪委出台《关于全面贯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大竹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组织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分解细化惩防体系、作风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纪委监督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积极回归主业主责。全面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执纪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别占86%、78%。认真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70个、保留15个,退出率达91.9%。在县内14个大镇设专职纪委书记,排位在同级别班子成员前面,要求1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所有县级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不再分管征地拆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一心一意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是提高监督能力素质。推进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标准化建设,制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组织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800人次,选送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培训350人次,抽调626人次参与上级纪委办案。因工作业绩突出,105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提拔重用。(二)完善机制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监督评议机制。探索建立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成员实施监督的程序和办法,进一步落实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党委(党组)会、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员定期评议党委(党组)成员等制度规定。县纪委每年举行县管干部述责述廉大会,随机抽取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陈述,接受县纪委委员质询和民主测评,对测评结果靠后的单位年终考核降等排位,并诫勉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档案,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方案,政府常委会和县委常委会票决通过并建档,杜绝“一言堂”和“暗箱操作”。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和权力公开,实行党委(党组)成员照片公开、分工工开、职权公开、决策公开、效能公开,有效解决超越职权、职权交叉、党政不分、权责不清,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主动报告个人房产、财产、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县纪委监督。县纪委对全县1100余名县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电子化信息管理,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个人信息变化情况。严格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对县直部门、各乡镇等单位的主要领导或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三)突出监督重点,严格执纪问责。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县纪委在维护县委“凭德才用人、凭群众公认”选人用人导向的基础上,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纳入监督范畴,全程参与、同步监督干部推选、民主测评、干部人事考试等重要工作。严格督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实行提拔干部常委会票决制、试用期制、任前公示制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在酝酿讨论干部任用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意见,切实防止带病提拔。2015年以来,对拟提拔任用的人员出具党风廉政意见86份,其中9人因廉政问题被取消任用资格。二是加强对财务工作和工程建设的监督。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在抓好季度审计、半年审计、年度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党委(党组)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促使全体班子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制定《大竹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对大额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坚决避免因片面追求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甚至违背科学发展观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等各种违规操作,耗损人力物力财力等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从规范党委(党组)成员职务消费行为入手,对办公、用车、公务接待等做出硬性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发生。三是逗硬实施责任追究。深入实施“一案双查”办法和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执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将责任追究作为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杀手锏”,促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负责人主动作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检干部逗硬问责、严肃追究。2015年,县纪委启动“一案双查”8件9人,惩防体系责任追究案8件10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基层纪检干部,诫勉谈话3人,立案查处6件6人。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导致监督工作支撑不够。有的党委(党组)仍然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纪检组)的工作,让监督责任来代替或者包办主体责任,只要看到纪检监察工作类的文件一律交给纪委(纪检组)来落实,即使落实责任制也是“只挂帅不出征”,仅仅停留在发个分工文件、签个责任书等老一套上,落实工作没有步骤、缺乏创新、效果不佳。有的班子成员把“一岗双责”职责片面理解为只要自身做到廉洁自律即可,对分管领域、下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求不严。部分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识不深入、不到位,导致纪检组织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缺少重视、支持和理解,难以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监督。(二)监督责任担当不足导致监督工作效率不高。有的纪检组织对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开展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面临压力和阻力后,思想上“打退堂鼓”,存在不想追究、不敢追究、不善追究的问题,即使进行责任追究,手段也仅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内部处理,缺少严格的纪律处分。乡镇纪委和个别部门纪检组织仍在承担其他业务工作,在“三转”要求下,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自身建设不深导致监督工作力量不强。当前,乡镇纪委书记多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同时是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多有顾大局、随大流思想,有的甚至对同级班子成员盲目信任,导致对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察觉,不知情”。有的乡镇没有配备专职的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基本上是“身兼数职”,纪委书记成为名符其实的“光杆司令”。部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学历、专业结构不合理,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差,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监督是得罪人的“苦差事”,办的是公事、记的是私仇,所以在监督岗位上不敢大胆作为、动真碰硬,存在上级不喊、下级不动,搞运动式、冷热式、起伏式、应付式监督,淡化了党内监督意识和监督力度。三、对策及建议(一)必须坚持党委(党组)的领导,着力在抓“牛鼻子”和种“责任田”上下功夫。有人说:“强调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就降低了”。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如果说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那么监督责任就是抓“牛鼻子”、种“责任田”。在各级党组织将主要精力聚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纪检组织必须挺身而出,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才能把监督责任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二)必须强化正风肃纪,着力在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上下功夫。必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切入点、出发点和着力点。采取每月开展一次以上正风肃纪明察暗访,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三)必须落实“三转”要求,着力在聚焦主责主业上下功夫。要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内设机构、整合资源,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通过“三转”,使纪检监察干部明白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明确、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主业更加突出。要把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干部,把愿干、敢干、会干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上来,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内部培训和研讨等方法,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培养,积极为他们创造环境条件,不断提升其履职尽责的能力,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础课程改革论文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加快、推动了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同时也使得信息社会对人才需求不断提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一计算机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在当前环境下,各行各业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多,这也就需要更多的计算机专业的人才。所以在当今时期,为了迎合时下的环境和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做好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将主要针对此问题进行简要探究,希望所得结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并未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

一、引言

当今时代,我国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又一次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对于计算机基础教育,需要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培养和全面应用的原则,全方面培养出具有实践经验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促进我国社会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所以针对当下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进行有效合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一项势在必行的任务。

二、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

从全世界角度来看,对于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教学主要划分为两个时期。首先一个时期是在计算机发明的初期,这一阶段重视对计算机的程序设置,而且那时候计算机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也只有一些重点的院校才会开设。所涉及到的语言也只是LOGO语言、Basic语言和FORTRAN语言[1]。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人类对计算机的教学开始进行了一个新的时期。这时候的计算机已经成为一个基本技能,而高校内所涉及到的计算机课程也多了起来。对计算机基础教育进行培训教学需要从实践方面出发对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总结,目前从宏观的角度来对计算机进行基础教育尚且很难达到既定效果。在创新理念下,计算机基础教育体系也没有被充分的发展和发挥出来,所以在教学观念上仍然维持着传统的教学思维,那么怎样通过计算机的基础课程来对学生更好的培养呢,这就需要对计算机的基础教学状态进行转变,从这里也能够看出在当今时期进行计算机的基础改革和创新是十分必要的。

三、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

(一)了解学生的认知结构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和先天结构与后天教学模式的不同,导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知识结构存在必要差异。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计算机基础知识的逻辑性和层次性非常强,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各个进制之间的相互转换,这只有将二进制和十进制的转换桂策充分掌握才能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八进制和十六进制与十进制的转换规则。这样才进行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时候,可以在学生现有的认知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为传授知识的时候跨度太大、难度太高而导致的学习效果受到影响。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授课方式

对于计算机基础这一门课程而言,其课程复杂且繁琐,只有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才能够更好的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对这一门课程充满兴趣。所以教师在教课过程中应该扮演起引路人的角色,使学生充分的学习相关知识,开拓视野[2]。传统的讲课方式基本上是教师在上面拼命地讲,而学生却并不一定好好听,这主要是因为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很多学生大都是被动的在接受相关知识的学习,所以在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也不能够创造性的对各种知识进行创新。计算机基础教学有很高的实践性,理论知识只有经过实践的检校和巩固才能够更好的熟记于心,从而利用到相关的行业当中。多以在讲课的时候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比如任务驱动型的教学方法,为学生安排一些实际任务,像是完成某种财务报表或者指定简单的软件等等,以此来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

(三)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工具

计算机教学本身就需要利用计算机时间操作来完成先关的教学任务,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在电脑资源管理器当中实现文件或文件夹的移动,这就需要借助计算机来完成。比如编程设计一个计算器,这需要借助计算机编辑代码来实现,同时还需要配合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主观练习,才能够促使学生更快的对这一知识点详细的掌握。很多院校并不重视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在讲课的时候基本上很少用到现代化教学媒介[3],这样的缺失会对教学质量产生极大的影响,严重的阻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所以为了更好的做好新时期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当前的各种现代化教学工具,除了计算机本身以外,新的教学组织性质也比较多,比如现代化实验室教学、图书馆教学、专用教室教学等。只有在当前的教学过程中不断采用新的教学方式,才能有效避免因为单一性教学所导致的效果不佳和学生学习积极性差等问题。

(四)及时进行教学反馈工作

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认知不足等问题所导致的学习效果出现偏离,所以教师应该做好反馈工作安排。这样能够根据学生对相关信息的反馈来调整教学,这样的反馈调节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效果非常显著,而教师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侧重对学生认知技能的缺点进行分析统计,并及时有效的对相关信息做出反馈。要不断的促使学生对现有的知识技能进行调节和完善。比如说在学习代码编程之时,学生可以将自己设计的作品交给老师,进行课堂汇报,这样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便一目了然,同时教师还能够对其进行评价,指导学生在编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样也能够使其他学生对观看的过程中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四、结语

本研究主要就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进行分析,文中笔者涉及到了一些自己的主观看法。笔者认为计算机基础教学是学生掌握计算机知识的基础工作,能够为学生以后掌握更深层次的计算机学习任务打好基础,因此做好该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向东,孙莉娟.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焦作大学学报,2013,24(04):162-164.

[2]魏平,熊伟清.计算机学科教育若干问题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24(06):234-326.

[3]杨晋峰,杨校辉.我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改革方向的探讨[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1,11(04):38.

我院在2013年对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行了教学改革,摆脱传统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以“学徒式”为主导,学生分组讨论学习为辅,从中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教学模式,并且实现模块化考核为主要考核形式,依据学生学一点会一点考一点的方式进行,最终全部模块全部通过为结业,另外以参加各种技能大赛的成绩评判结业与否。经过实践与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成果。

1我院计算机基础课程传统教学存在的问题

1.1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效率低

“计算机基础课程”在我院每个专业都有开设,是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传统的计算机教学形式大都是以理论讲授和机房操作相结合。但在理论授课过程中,多是以教师讲解为主,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向学生“一股脑”地讲解课本知识,学生只能被动地接收知识,造成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睡觉等不良现象。学生上机操作练习的时间也相对较少,学生计算机水平得不到有效的提高,有很多学生对于一些基本的排版操作都有困难。

1.2考核方式陈旧,多以理论知识为主

传统的计算机基础采用期末考试的方法进行考核,虽然在也在计算机上考试,每位学生一台计算机,但由于学生学习知识的遗忘,学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做完至少三部分的内容。考试过程有人工参与的部分,如选择题的产生,试卷的评阅,成绩的评定等。学生被集中安排参加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教师以人工阅卷的方式来进行阅卷评分,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因为人为因素,难避免出现差错,导致成绩的不公平,导致工作效率很低。

1.3学生缺少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所讲内容与其所学专业不对应,全院的计算机基础课程都是一样的大纲,且讲授的知识大多是课本上知识,不能达到学生所学专业对计算机技术的要求,不能开发学生潜能,调动学生的兴趣,导致学生对所学知识存在质疑,更不了解所学的这些对以后工作有什么影响,所以出现“学完忘完,考完就丢”的局面。学生也以“与专业无关”为由不在乎计算机能力的培养,很大程序上减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

2目前我院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对计算机基础课程进行改革后,其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和设置发生变化之后,考核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革,取消了期末考试形式,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将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教学实现以“学徒式”为主导,全部以实际操作为主。在学习任务上,以常规的操作练习为主,教师提供信息,学生分组讨论、练习,教师示范的技能。这可以促进学生主动的参与度,从而实现理实一体化教学。对于相关模块知识的学习,设定操作要求,不管学生采用什么样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无论什么形式掌握技能,只是要能达到模块技能的要求并且通过考核都可以相对免修相关模块内容的学习,从而从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既要重点考核计算机的实际应用能力,又要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教师把要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表示出来,在校园网上公开。如果学生能够独立完成,说明学生已达到教学要求;如果不会做,他们就会学习、讨论,直到会做,这也就达到了教学的目的。因此,考核的内容的设置要全面,要能够体现教学目标。考核方式以模块化考核为主,取消期未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考核方法。学生再也不是坐在自习室“背书本”,而是在计算机机房“练操作”,这种考核方式让学生学完一个模块检测一个模块,这样即可以使学生不至于在期未把操作点遗忘,也能够使学生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能够来得及改正。另外也可根据模块教学中的操作要求,让有一定基础或有自信的学生提前测试,让学生自己对自己的掌握程度有个了解,如果通过相关测试,则可免相关模块的学习。如未通过也可以让一些有点自大的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戒骄戒躁。高职学生对于上课抵触,对于这些学生,加强鼓励,让学生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得知识,只要达到操作的技能要求即可。比如鼓励学生可以自己参加各种比赛,并且采取“以赛代考”的模式让学生在比赛中获得知识。

3“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探索及实施

3.1“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优势

激发学生主动的学习能力:学习是学生自己的自学活动。学生学习不是一个被动的接收过程,而是主动构建知识的过程。浓厚的学习兴趣是学好一门课的基础。为了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院将对15级大一新生实行“以赛代考”机制,用“以赛代考”打破传统的考核方法。这样不仅使学生参与到比赛中,从中获得知识,而且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学习意识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激发了他们的探索、钻研的精神。

3.2“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实施

试论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的重要性论文

论文关键词: 就业导向 中职文化基础课 课程改革 重要性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已意识到了课程建设对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许多专家、学者和职校以及身处教育一线的经验丰富的教师都在积极探索、尝试各种符合当今中国职业教育规律的课程模式,以多元整合课型理论为依据进行课程开发与改革,努力突出职业教育的课程建设的特色扩即以劳动力市场需求、职业现实需求和学生未来需求为基础。

一、以就业为导向的本质含义

当今,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现状的日趋严峻;随着高科技被广泛应用,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综合化程度越来越高,由此引发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要求越来越高;就业学生转换岗位和职业的频率也越来越大。劳动者一辈子从事一种职业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的,显示出劳动者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不能仅仅是为了培养某一个岗位能力而接受某一种单一的知识、能力的训练,否则当学生在需要继续深造或转岗时只能面临被淘汰的结局。所以我们提出的以就业为导向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含义,是从学生的全局发展、终身发展出发,是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的前提之下提出的。

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在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建设中的地位

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主要是指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体育六门必修课和其他不同专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课程。

中等职业学校作为我国国民教育序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肩负着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输送大量合格的高素质劳动者的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力量。在教育部教职成司《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掌握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学习和终身学习所必须的文化基础知识,都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课的学习。把握时代脉搏,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只有搞好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才能保证其它课程的建设得以顺利地进行;只有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按照时代需要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才能让学生真正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打好学习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的知识基础;只有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才能让学生拥有较好的文化理论功底,使接受继续教育或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成为可能。因此,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是其它课程建设的前提,在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与其它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与其它课程之间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文化基础课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提供必要的知识基础,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对文化基础课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文化基础课教学内容选择合理就能保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得以顺利进行;专业知识的发展又为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知识更新指明了方向。在我们进行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和开发时,必须重视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课程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才能发挥好文化基础课教学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服务的作用。

四、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的现状概括

鉴于现状,所以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加强基础理论教学,通过区域课程开发满足学生今后在本区域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顺利发展的需要,通过校本课程开发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要。协同专业结合区域、学校的特点和社会需求进行课程改革与开发,以达到真正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和实际效果的目的。充分满足本区域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特别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的需求,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过程中,既要满足后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对文化基础知识的需要,又要满足所有学生终身学习的需要。所以我们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的课程进行必要地改革与尝试。同时在苏州大学数学学院副院长朱汉林教授、吴茂庆教授和苏州市教科所殷堰工书记的指导与帮助下、联合兄弟院校进行关于中职文化基础课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尝试,目前课程改革正处在第一阶段的测试与评价阶段。通过在2006级中职新生中使用我校自编开发的新教材,一个学期以来的效果是极其明显的,学生学习文化课的兴趣明显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较为明显地提高。同时我们也看到新编中职文化教材在我校的使用与推广,有助于推动我校素质教育改革的深化。学校文化基础课校本课程的开发正好满足了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在这次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我们力求彻底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五、调查与分析

为了检验我校进行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实际效果,我分别在我校2005级中专生和2006级中专生中各抽取100名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而两个年级的各100名学生分别是各班随机抽取的学生,而且尽量保证每班在各分数段的学生都能有所抽到,尽量控制实验的无关变量对实验数据的影响,以期能真实地反映实验效果。另外为什么会把这两个年级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呢,因为我们的校本课程开发的新教材是从2006级新生中开始试行的,而50级还是沿用原来的老教材,由此两个年级正好作为实验的对照组。同时也对全校的文化基础课教师进行调查分析。

(一)面向学生的问卷题目分别是:

1。你认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在后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学习中的作用如何,

A。重要B。不重要C。其他

2。你认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学习难度如何,

A大。B。不大C。其他

3。你的文化基础课考试有没有不及格科目,

A。有B。没有

4。你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学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A。教师水平不高B人学水平低C。教材、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

5。你毕业后准备如何发展,

A。就业B。继续升学C。自己创业D还没考虑好

6。简答:你认为哪门文化基础课或哪个知识点给你印象最深,为什么,

7。你觉得文化基础课最应该学什么,也就是什么内容对你最有用,

另外,还让学生描述了心目中理想的教学模式和最希望学到的知识等内容。通过调查我们看到学生认可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对后续的学习有作用,也就是想学好文化基础课。但是普遍认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没有做到结合学生初中学习基础,做到深入浅出,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致使接近一半的学生有不及格科目出现。学生认为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材是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质量的重要环节。学生继续升学比例的提高也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教学内容和高职接轨。 (二)面向教师的调查问卷:

1。您认为中等职业学校的文化基础课在学生今后学习和发展中的作用如何,

A。重要B。重要C。其他

2。当前使用的教材是哪种版本,

A。国家教材B。省市自编教材C。学校自编讲义

3。您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是,

A。学生人学水平问题B。课程建设问题C。其它问题

4。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符合学生今后学习、升学、就业需要,

A。符合B。不符合C。还可以

5。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教材适用性如何,

A。很好了B一般C。不适用

6。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教材是否反映了新的科学发展成就,

A。是B。还可以C。不是

7您认为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渗透了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的要求,

A。是B。还可以C。不是

8。您认为自己学校是否有能力自编教材,

A。有B。没有

9。请您谈谈对自己所教课程、所用教材的总体看法。

10。请您谈谈你对今后文化基础课课程建设的设想。

另外还对教师是否愿意以及如何参与课程开发、现用教材的适用性、如何处理专业课学习和升学考试对文化基础课要求不统一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可以看到,教师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在学生今后学习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看中。认为影响文化基础课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人学水平问题与课程建设问题二者并重。对当前文化基础课课程是否符合学生今后学习、升学、就业需要产生了明显的分歧,这对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开发发出了明显的需求信号。而且很多教师表示了乐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课程开发的意愿,并提出了不少很好的建议。

本学期在试用我校开发的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前提的新教材后,根据学生的反馈信息、教师们在实际授课过程中对新教材的体会之下,我们将进行第二轮的校本课程的修改与完善。

六、本次校本课程开发中应遵循的原则

我们在开展这个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中,应充分遵循以下原则:

(1)以校为本的原则。贯彻学校的教育哲学思想和办学宗旨,弥补国家课程的单一性,以满足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多样性与差异性的缺陷,反映出本学校的特点和条件,从而形成学校的办学特色。

(2)学生优先的原则。考虑学生差异,充分尊重和满足学生的差异性,将他们的兴趣、爱好和要求融人到学校的课程计划之中,从而把学习和发展的主动权交给学生,使他们的能力和个性得到更充分、自由和生动活泼地发展。

(3)合作互补的原则。首先是学校与课程研究部门和课程专家之间的合作互补,其次是指学校之间以及一所学校内部教师之间的合作互补。

七、关于对中职文化基础课课程改革的思考

当我们正在如火如茶地进行着课程改革的同时,必须承认的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具体分析一下,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文化基础课老师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其实这个问题已非常严重地制约着课程改革的高效进行。从教师队伍说,国家下大气力在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中培养“双师型”教师,其重要益处之一,就是打通专业课与文化课之间的壁垒,就是要在专业课中引人相关的文化基础,在文化课中与专业的需要相沟通,进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应用能力和授课效益。因此,让文化课教师了解专业、熟悉专业,结合专业需要开展文化课教学是职教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跨专业教育,才能彻底解决教师知识结构单一的问题。而笔者也认为跨专业教育可以有多种形式,如:自学、校内培训和校外进修等。其中校内培训可以组织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给文化课教师培训,这样可以加强文化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的沟通和联系,从而更好地发挥文化课在中等职业学校中的重要作用。

我要有关''坚持教育创新.推进课程改革''论文

基层瘦肉精检测论文

自“315”当日被央视曝光之后,“双汇瘦肉精事件”仍在持续推进之中。虽然双汇集团先是道歉,再是内部问责;政府也已迅速介入,若干责任人也得到初步处理……但舆论之反应仍然无法得以消解;甚至很多细节走向,格外惹人忧虑。 种种迹象表明,双汇瘦肉精事件正在成为继三鹿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严重冲击公众食品消费信心的又一起标志性事件。但有标本意义是一回事儿,能否被“处理成”堪被检验的样本,则是另一回事儿。如果不能举一反三,在监管制度上刮骨疗伤;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地对付一下,就能蒙混过关一切如常,那么,沸沸扬扬的双汇瘦肉精事件,除了在民众早已脆弱的伤口上撒一把盐,实在看不出更多的益处。 我们本期待,瘦肉精事件能成为全面反省检验制度的标本。双汇号称有着18道检验程序,但是,18道程序外加一个独立监督部门,却管不住一头猪,这些执行国家有关检验的硬性规定不力、以“抽查”取代“普查”的日常漏洞,不该像“三鹿警醒免检制度”那样被深刻地反省吗?遗憾的是,央视记者回访发现,“瘦肉精”更新换代了;而双汇自己也宣布“检测合格”了。可问题是,按照要求,日常检测是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同时兼顾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的抽检,但双汇提供的委托检测结果,却只针对盐酸克伦特罗。在这样的“证据”面前,让大家如何相信济源瘦肉精只是“偶然的特例”,而不是“行业的普遍”?怎样分辨是“危机公关”还是“诚恳面对”? 我们本期待,事件问责能成为严厉处理渎职公职人员的样本。现在,的确看到28人受到处理。怎么处理了呢?开除公职6人,免职9人,停职11人,警告2人。相比于以往的金蝉脱壳,诚然不易,但相比于2002年农业部就明确禁止使用 “瘦肉精”,相比于2006年就被曝光却在今日再度曝光,相比于消费者受到的伤害,对失职渎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只是 “职务”上的处分、而不触及刑责的处罚,是否会被民众理解为“严肃的处理”呢? 我们本期待,事件问责能成为司法迅速介入食品安全事件的样本。昨天有媒体呼吁司法该迅速介入了。实际上,对司法介入的呼唤,未尝不是对抬高作恶者违法成本的呼唤,这是所谓 “严刑峻法”管食品安全的共同认知。现实施法律中,也有很多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严厉打击的法律依据。正如大家所看到的,现在只看到农业、商务、质检等部门在调查,还看不到司法介入的精准打击。三鹿事件的司法介入是一点点逼出来的,有此经验,双汇应早早享受类似“待遇”。 我们本期待,双汇瘦肉精事件能在三鹿之后,成为警示社会的样本。三鹿之后,乳业得到改观,但肉制品行业的双汇却冒了出来,如果漠视生产质量的 “自由”得不到转变的话,如果安全始终不能成为决定企业生死的“天条”的话,那么,“前毒后继”的事情将会数不胜数。从这个层面来说,双汇为其不诚信生产、不严管生产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没道理委屈。 食品安全问题要由“乱象”走向“大治”,注定是一个无比艰难的过程。但越是复杂的现实,越需要用具体的行动显示决心、表明态度。希望在双汇事件平息之后,给人留下的,不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印象;它能成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样本,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标本,留给民众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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