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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论文提纲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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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论文提纲模板

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摘要:(150字)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交代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编写提纲的步骤: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引言(绪论)-------------------------------------(300字左右)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

论文提纲写法:

一、构思

构思是对整个文章的布局、顺序、层次、段落、内容、观点、材料、怎样开头和结尾的思维,构思是写文章不可缺少的准备过程,构思时文章的主题中心要明确,用以表现的材料要充分、典型、新颖,结构上要严谨、环环相扣,只有潜心构思,才能思路流畅,写好提纲和文章。

二、提纲的编写步骤

1、撰写提要

论文的提要就是提纲的雏形,先把论文的题目、大标题、小标题列举出来,再把整理好的材料内容插进去,就成了提要了。

2、提纲的拟定

提纲又分简单提纲和复杂提纲,顾名思义,简单提纲就是比较简洁点的提纲,内容属于高度概括,只有提示论文的要点,关于论文主题研究怎么展开的内容则不会提及;复杂提纲则是出了内容稍微详细之外,关于论文主题研究怎么展开的内容都会有提及。

三、提纲的撰写方式

提纲是论文的轮廓,应尽量写得详细一些,提纲的拟写多采用标题式和提要式两种。

1、句子试

称为详细提纲,将该部分内容用一句话概括出来,这个句子能表达完整的意思。它在标明文章各部分标题的同时,还常用完整的句子把各部分的内容要点概括出来,甚至在过渡、转折处都有必要的文字说明。

2、标题试

称为简要提纲,用一个标题将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是这种方法通常是写给自己看的,毕业论文提纲不建议采用这种方法。

具体要求如下:

1、提纲包括这样几个部分:论题观点来源,论文基本观点,论文结构。

2、在论题观点来源这一部分,学生需要说清楚自己论文的观点是如何得到的。论题观点来源一般有以下两种:阅读某些著作(包括教科书),文章的时候有感而得;与老师讨论的时候得到的灵感。前者要写清楚著作的名称,作者,出版时间,以及著作的哪些方面给了自己什么样的感受。后者写清楚老师的指导给了自己什么样的启示。

3、在论文的基本观点部分,要求学生写清楚整个论文的基本观点都有哪些,这些观点必须逻辑清楚,合理。

4、在论文结构部分,学生结合自己的基本观点写清楚整个论文的结构。这是学生向指导教师说明自己如何论证观点的一个部分。例如学生要写清楚正篇文章包含那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什么,其中包括几个小部分,每个小部分写什么等,以此类推

5、提纲没有字数的要求,但是学生必须保证有2,3,4这三个部分的内容。文字方面要求语言流畅思路清晰,说清楚自己的观点。

措施类论文提纲模板

论文提纲怎么写如下:

1.内容要求:

论文提纲是对整个课题研究内容的综合设计与阐述,也是对于课题相关研究内容与研究走向的一个框架性的阐述与设计,所以研究者列出论文提纲,可以总体把控论文的思路。

2.书写技巧:

论文提纲的设计需要按照论文原有的设计思路与逻辑顺序进行整体的设计与书写,其中提纲的逻辑调理与内容设计较为重要,.提纲的书写顺序如下:

(1)先拟标题;

(2)写出总论点;

(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

(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

(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

(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

二、论文写作范文模板样本(参考)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二)系统开发环境介绍

二、系统分析

(一)可行性研究 ---------------------------------------------------必须有

(二)需求分析 ---------------------------------------------------必须有

三、系统总体设计

(一)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功能模块图-----------------------------------------------------必须有

(二)数据库设计

概念模型设计(ER图)-----------------------------------------必须有

逻辑模型设计(二维表)---------------------------------------必须有

大学生毕业论文提纲范文模板

导语:论文提纲体现我们的总体思路,有助于把握论文的全局,从而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论文。下面是我分享的大学生毕业论文提纲的范文模板,欢迎阅读!

提纲撰写范例一(列写简单提纲)

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绪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二)2012年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三、结论

提纲撰写范例二(列详细提纲)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绪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

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二)具体市场分类

1.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

2.有市无场的隐形市场;

3.易进难出的畸形市场;

4.交易无序的自发市场。

(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

1.统一思想认识,变自发交易为自觉调控;

2.加快建章立制,变无序交易为规范交易;

3.健全市场网络,变隐形交易为有形交易;

4.调整经营结构,变个别流动为队伍流动;

5.深化用工改革,变单向流动为双向流动。

三、结论

1.概述当前的建筑劳动力市场形势和我们的任务;

2.呼应开头的序言。

论文目录

致谢 第1-8页

摘要 第8-9页

ABSTRACT 第9-12页

插图清单 第12-13页

插表清单 第13-14页

第1章 绪论 第14-19页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第14页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14-17页

·研究内容及思路 第17页

·研究技术路线 第17-19页

第2章 研究区概况 第19-35页

·区域自然地理概况 第19-21页

·区域概况 第19-20页

·地形地貌 第20页

·水文气象 第20-21页

·社会经济 第21页

·区域地质条件 第21-23页

·地层 第21-22页

·地质构造 第22-23页

·岩浆岩 第23页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第23-24页

·矿区概况 第24-35页

·矿区地质条件 第24-27页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第27-32页

·矿体赋存特征 第32-33页

·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第33-35页

第3章 F1断层特征分析及开采方案 第35-49页

·地球物理勘探 第35页

·水文地质钻探 第35-37页

·断层空间特征分析 第37-38页

·断层带内填充物分析 第38页

·抽水试验 第38-40页

·断层带水文地质特征 第40-41页

·围岩稳定性分析 第41-48页

·上层矿体围岩岩石质量评述 第41-45页

·下层矿体顶板围岩岩石质量评述 第45-48页

·开采方案分析 第48-49页

第4章 矿坑涌水量预测 第49-65页

·充水条件 第49-50页

·地质模型 第50-51页

·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第51-52页

·模拟区范围及边界条件 第51-52页

·水文地质结构 第52页

·地下水初始流场及动态特征 第52页

·矿坑涌水量预测——数值法 第52-61页

·数值法简介及模拟软件选择 第52-53页

·数学模型 第53-54页

·数值模型 第54-59页

·模型识别结果 第59-61页

·矿坑涌水量预测 第61页

·矿坑涌水量预测——解析法 第61-63页

·水文地质参数确定 第62页

·涌水量计算 第62-63页

·预测结果分析 第63页

·矿坑排水系统分析 第63-65页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第65-67页

·结论 第65-66页

·不足与展望 第66-67页

·存在的不足 第66页

·展望 第66-67页

参考文献 第67-70页

应用水滑石实时合成分离固化模拟核素铕钍

论文目录

致谢 第1-8页

摘要 第8-9页

ABSTRACT 第9-14页

插图清单 第14-16页

表格清单 第16-17页

第一章 绪论 第17-25页

·研究背景 第17页

·高放废液的来源、组成及安全处理处置 第17-19页

·高放废液的来源及组成 第17页

·高放废液的安全处理处置现状 第17-19页

·人造岩石固化研究现状 第19-20页

·水滑石简介 第20-22页

·尖晶石简介 第22-23页

·课题研究目的、意义及主要研究内容 第23-25页

·课题研究目的及意义 第23-24页

·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第24-25页

第二章 实验原理 第25-28页

·实时合成水滑石分离核素原理 第25-26页

·煅烧制备尖晶石固化核素的原理 第26-28页

第三章 实验部分 第28-34页

·实验材料与仪器设备 第28-29页

·实验材料 第28页

·实验仪器及设备 第28-29页

·模拟核素分离固化实验方法 第29-31页

·模拟核素分离实验方法 第29-30页

·模拟核素固化实验方法 第30页

·模拟核素的分析方法 第30-31页

·模拟核素铕的分析方法 第30-31页

·模拟核素钍的分析方法 第31页

·模拟核素铕和钍共存的分析方法 第31页

·样品的表征与性能分析 第31-34页

·XRD 分析 第31-32页

·FT-IR 分析 第32页

·SEM/EDS 分析 第32页

·TG 分析 第32页

·尖晶石固化体化学稳定性测定 第32-34页

·PCT 粉末浸出法 第32-33页

·MCC-1 片样浸出法 第33-34页

第四章 结果与讨论 第34-66页

·模拟核素铕的分离固化 第34-46页

·模拟核素铕的分离 第34-41页

·镁铝铕混合盐溶液以及硝酸铕溶液的滴定曲线 第34-35页

·pH 值对模拟核素铕去除效果的影响 第35-36页

·R 对模拟核素铕去除效果的影响 第36-37页

·铕初始浓度对模拟核素铕去除效果的影响 第37-39页

·含铕类水滑石的表征 第39-41页

·模拟核素铕的固化 第41-46页

·煅烧温度对包容铕尖晶石固化体结构及稳定性的影响 第41-42页

·铕包容量对尖晶石固化体结构及稳定性的影响 第42-44页

·浸出环境对包容铕尖晶石固化体稳定性的影响 第44-45页

·包容铕尖晶石固化体 MCC-1 法浸出结果 第45页

·包容铕尖晶石固化体的表征 第45-46页

·模拟核素钍的分离固化 第46-58页

·模拟核素钍的分离 第46-53页

·镁铝钍混合盐溶液以及硝酸钍溶液的滴定曲线 第46-47页

·更换沉淀剂原因分析 第47-48页

·pH 值对模拟核素钍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48-50页

·R 对模拟核素钍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50-51页

·钍初始浓度对模拟核素钍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51-53页

·模拟核素钍的固化 第53-58页

·煅烧温度对包容钍尖晶石固化体结构和稳定性的影响 第53-54页

·钍包容量对尖晶石固化体结构和稳定性的影响 第54-55页

·浸出环境对包容钍尖晶石固化体稳定性的影响 第55-56页

·包容钍尖晶石固化体 MCC-1 法浸出结果 第56-57页

·包容钍尖晶石固化体的表征 第57-58页

·模拟核素铕钍的同时分离固化 第58-66页

·模拟核素铕钍的同时分离 第58-62页

·pH 值对模拟核素铕和钍同时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58-59页

·R 对模拟核素钍铕同时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59-60页

·铕钍初始浓度对模拟核素铕钍同时分离效果的影响 第60-62页

·模拟核素铕和钍的同时固化 第62-66页

·包容铕钍尖晶石固化体 PCT 法浸出结果 第62-63页

·包容铕钍尖晶石固化体 MCC-1 法浸出结果 第63-64页

·包容铕钍尖晶石固化体的表征 第64-66页

结论与展望 第66-68页

参考文献

监察留置措施研究本科论文

您好: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应该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监察委留置人员问题查清后如何处理,监察委留置人员问题查清后,有五种处理结果。对一般违法违法人员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果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监察机关为了调查需要,可以将涉嫌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在特定场所,而在调查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可以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也就是说,监察机关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三个月的上限是固定的。特殊情况下,留置期限可以延长一次,延长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留置措施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延长留置期限审批程序十分严格,省级及以下监察机关延长留置期限的,除了经本级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被调查人被留置的,人身自由会受限制,也会与外界失去联系,如果监察机关不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和家属,他们可能会误以为被留置人已经失踪或死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猜测。所以监察机关应该及时通知家属。《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留置措施将被调查人限制在一定场所,对于被调查人来说,如何保障其合法权益呢?除了上述的通知家属外,《监察法》中从安全、场所、饮食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1)留置期间,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和安全,对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应当及时提供医疗服务,这既是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适用留置措施,不得随意安排留置场所,应当在指定的专门场所实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监督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讯问被留置人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一般情况下,讯问时间应当尽量安排在白天或者夜晚十二点之前,讯问持续的时间也不得过长。(4)调查人员讯问被留置人时,应当制作讯问笔录,必要时也可以让被留置人亲笔书写供词,讯问笔录应当由被留置人阅看后签名,以保证笔录的真实性。最后需要提到的是,留置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一.哪些人肯可能会被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一)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都可能被留置

一是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是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这是监察对象中的关键和重点。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8类:

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包括:(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3)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4)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包括:(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3.人民政府公务员。包括:(1)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3)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4.监察委员会公务员。包括:(1)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2)各级监察委员会内设机构和派出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派出的监察专员等。

5.人民法院公务员。包括:(1)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2)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等。

6.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包括:(1)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2)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等。

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包括:(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8.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公务员。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九三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公务员,以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等单位的公务员。

公务员身份的确定,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有关机关审核、审批及备案等程序,登记、录用或者调任为公务员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比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主要是指除参公管理以外的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比如疾控中心等的工作人员。在我国,事业单位人数多,分布广,由于历史和国情等原因,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数量甚至大于公务员的数量。由于这些人员也行使公权力,为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有必要将其纳入监察对象范围,由监察机关对其监督、调查、处置。

三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实践需要,作为监察对象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设董事会的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未设董事会的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此外,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国有企业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总监、副总监、车间负责人等;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人员等;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也应当理解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畴,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可以依法调查。

四是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本条第四项规定的是公办教科文卫体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监察对象的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主要是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该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公办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科研院所的院长、所长,公立医院的院长、副院长等。

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管理岗六级以上职员,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在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人员,采购、基建部门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可以依法调查。此外,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包括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在招标、政府采购等事项的评标或者采购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监察机关也可以依法调查。

五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本条第五项规定的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作为监察对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以及其他受委托从事管理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和立法解释,这里的“从事管理”,主要是指:(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等国家机关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的其他管理工作。

六是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本条第六项是兜底条款。为了防止出现对监察对象列举不全的情况,避免挂一漏万,监察法设定了这个兜底条款。但是对于“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不能无限制地扩大解释,判断一个“履行公职的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的标准,主要是其是否行使公权力,所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是否损害了公权力的廉洁性。

(二)涉嫌行贿犯罪的涉案人员

商人不属于前述公职人员,为什么同样会被监委抓进去留置?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八十一条 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案件,需要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立案调查的,应当一并办理立案手续。需要交由下级监察机关立案的,经审批交由下级监察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所以,如果商人涉嫌行贿,那么监委立案后一样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三)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这类人员分两块,一是公职人员,比如贪污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自己没有分账,但是参与了贪污行为。二是参与了犯罪的涉案人员,比如中介人员或者资金流向中的白手套。对这类人员一般会走读式的谈话,说不清楚问题也可以作为共同犯罪的涉案人员参与留置措施。

三、会被哪级监察机关留置?

对监察对象的立案调查及采取留置措施一般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省管干部由省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市管干部由省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县区及以下管理的干部及由省级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

一般对商人及非监察对象的共同犯罪人员的立案都是交由下级监察机关立案,经审批交由下级监察机关办理立案手续。由下级监察机关保上级机关批准后采取留置措施。

重大复查案件会由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程序上的问题专案组决定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程序办理。

四、哪些情况下会被留置?

(一)需要满足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上政务处分的严重职务违法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的违纪违法案件都会采用留置这么严重的调查措施。留置也是需要成本的,平均留置一个人一天的花费在一万元左右。只会对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情况才会采取留置措施。

严重职务违法,是指根据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及证据,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给予撤职以上政务处分。

(二)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

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违法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违法犯罪事实是被调查人实施;(三)证明被调查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部分违法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违法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

重要问题,是指对被调查人涉嫌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在定性处置、定罪量刑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事实、情节及证据。

(三)除了前述两点外,还需要满足不留置没法解决问题这一条件。

不留置没法解决问题是指(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四)不得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并不是满足了以上条件就一定会被留置,如果有以下的情况必须等待情形消除后,根据调查需要可以对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五、为什么有人是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逮捕?

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者逮捕主要是商人还涉及监委管辖的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案件查办的需要,统一协调公安机关以其他罪名对商人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查办案件需要只要是指:一、公安机关查找和抓捕涉案人员更方便。二、相关罪名本来就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三、涉嫌行贿的证据不足。四、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办案场所有限。

比如,商人涉嫌围标、串标,证据已经比较充分。为了查明和官员背后的利益交换。先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商人为了争取立功表现说出官员涉嫌受贿的问题。

六、被留置后哪些情况下会被解除留置放出来呢?

官员哪些情况被留置后会被解除留置放出来?

商人哪些情况被留置后会被解除留置放出来?

共同涉案人员哪些情况被留置后会被解除留置放出来?

各种情况不一样,需要结合案情进行判断。

七、被解除留置后会怎么样处理?

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会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六)对于商人,解除留置后一般不会有什么处理。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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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纲模板设置

论文撰写提纲的格式如下: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简单提纲可以写成下面这样:

一、序论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二)目前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现状(三)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对策三、结论

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

一、序论

1.提出中心论题;

2,说明写作意图。

二、本论

(一)培育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前提条件

1.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产生创造了宏观环境;2.建筑产品市场的形成,对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培育提出了现实的要求;3.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为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4.建筑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是建筑行业用工特殊性的内在要求。

论文大纲的基本格式如下:

1、论文题目:

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

2、目录:

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

3、提要: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4、关键词或主题词:

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

5、论文正文:

(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a.提出-论点;

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

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

d.结论。

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

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

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

(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

(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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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名称:钢筋混凝土多层、多跨框架软件开发2.项目研究背景:所要编写的结构程序是混凝土的框架结构的设计,建筑指各种房屋及其附属的构筑物。建筑结构是在建筑中,由若干构件,即组成结构的单元如梁、板、柱等,连接而构成的能承受作用(或称荷载)的平面或空间体系。编写算例使用建设部最新出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该规范与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相比,新增内容约占 15%,有重大修订的内容约占35%,保持和基本保持原规范内容的部分约占50%,规范全面总结了原规范发布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3. 项目研究意义:建筑中,结构是为建筑物提供安全可靠、经久耐用、节能节材、满足建筑功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建筑材料、制品、施工的工业化水平密切相关,对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由于结构计算牵扯的数学公式较多,并且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很零碎。并且计算量非常之大,近年来,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城市人口集中、用地紧张以及商业竞争的激烈化,更加剧了房屋设计的复杂性,许多多高层建筑不断的被建造。这些建筑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劳动量上,都客观的需要计算机程序的辅助设计。这样,结构软件开发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栋建筑的结构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结构体系、结构布置、构件的截面尺寸、材料强度等级以及主要机构构造是否合理。这些问题已经正确解决,结构计算、施工图的绘制、则是另令人辛苦的具体程序设计工作了,因此原来在学校使用的手算方法,将被运用到具体的程序代码中去,精力就不仅集中在怎样利用所学的结构知识来设计出做法,还要想到如何把这些做法用代码来实现。

土木工程专业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要考虑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形成严谨的逻辑理论,使论文更具说服力。下面是我为您搜集整理的土木工程专业论文提纲,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题目:破碎软岩巷道两步耦合注浆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

随着煤炭开采越来越向深部发展,巷道围岩条件恶化,破碎软岩巷道的支护和维护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对软岩巷道支护技术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由于软岩岩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仍有大量工程支护失败。解决好破碎软岩巷道的支护等问题,是煤炭开采向深部发展和安全、高效生产的关键。

本文在大量工程实测资料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较系统的论述了破碎软岩巷道变形破坏的特点和围岩变形的影响因素;以巷道周边大范围岩体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破碎软岩巷道变形力学机制;建立了破碎软岩巷道内外承载结构模型,并应用损伤力学理论分析了内外承载结构应力场,得出了破碎软岩巷道破碎区和损伤区半径的计算公式;应用FLAC软件模拟了巷道上覆岩层、底板岩层和软岩层厚度等因素对破碎软岩巷道围岩稳定性的影响;提出了破碎软岩巷道两步耦合注浆技术,分析了注浆加固后内结构的承载性能:结合牛马司实业公司水井头矿-300东大巷的.工程实践,分析了原方案支护失败的原因,提出了应用两步耦合注浆技术固帮强顶和加固内结构两种支护方案,并应用FLAC软件分析了原支护方案、固帮强顶和加固内结构的围岩变形量和应力分布的差异。

研究表明,在优化支护参数的基础上,应用两步耦合注浆技术加固巷道内结构对控制破碎软岩巷道的变形更有效。系统分析了破碎软岩巷道两步耦合注浆的施工工艺。研究成果已应用于 -300东大巷的支护和修复,成功解决了支护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本文的研究与实践,为破碎软岩巷道的支护和维护提出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

摘要6-7

ABSTRACT7-9

第一章 绪论9-18

1.1 课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9-10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进展10-15

1.2.1 关于软岩巷道的变形机理10-11

1.2.2 关于软岩巷道支护理论11-13

1.2.3 关于软岩巷道围岩稳定性控制技术13-14

1.2.4 软岩巷道围岩控制理论和技术评述14-15

1.3 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15-18

1.3.1 主要研究内容15-16

1.3.2 研究思路16-17

1.3.3 主要研究方法17

1.3.4 技术路线17-18

第二章 破碎软岩巷道变形破坏的力学分析18-35

2.1 破碎软岩巷道变形破坏的主要特征及影响因素18-21

2.1.1 破碎软岩巷道变形破坏的主要特征18-19

2.1.2 破碎软岩巷道变形破坏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19-21

2.2 破碎软岩巷道围岩变形的力学分析21-34

2.2.1 破碎软岩巷道顶板变形的力学分析21-25

2.2.2 破碎软岩巷道两帮变形的力学分析25-28

2.2.3 破碎软岩巷道底板变形的力学分析28-34

2.3 本章小节34-35

第三章 破碎软岩巷道内外承载结构耦合稳定原理35-43

3.1 破碎软岩巷道内外承载结构耦合稳定原理35-37

3.2 破碎软岩巷道内外承载结构应力场的损伤力学分析37-42

3.3 本章小结42-43

第四章 破碎软岩巷道两步耦合注浆技术43-53

4.1 破碎软岩巷道支护技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43-45

4.2 两步耦合注浆加固机理与浆液扩散规律45-50

4.2.1 两步耦合注浆加固机理45-46

4.2.2 两步耦合注浆关键技术46

4.2.3 浆液扩散规律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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