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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测量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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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测量论文开题报告

夫妻共同财产的善意取得 - 一方不同意,即使登记为一人财产,也不能构成善意取得,除非能证明此财产系个人财产。预告登记制度 - 不能阻却债权的产生,仅阻却物权的变动。能防止善意取得的产生,保护先行为者的利益。继承 - 依继承法取得,不须登记即取得。善意取得以公示公信为基础,然而登记又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登记未必产生公信力(如夫妻财产),未登记又未必不产生公信力(如继承)。可从这方面深入发掘,找相关的论文文章研读参考,1、与善意取得配套的登记制度的现状和问题:登记错误、迟延,变更是否及时等。2、善意取得的范围是否覆盖全面,不动产的定义、善意取得的条件3、“善意”的举证:怎么算是善意取得,举证责任分配等。4、善意取得涵盖哪些处分行为:所有权买卖、抵押,分别如何保护,是否适当。5、国外有哪些相关制度值得借鉴。研究的目的:完善该制度,更好地保护交易安全,物权的动态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

开题报告怎么写如下:

一、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

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内容要求:列举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

三、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四、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容要求: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不动产登记论文开题报告

其实论文很好写的,找准方法,找准方向,按部就班的走起来就好,简单的说,摘要,内容和结尾即可,下面是我分享的一些,对你肯定是有帮助的,也有我提供的资源出处,好好看看吧,望采纳!

想写论文的话,首先要注重论文摘要,俗话说就是,虎头,猪肚,凤尾,可见开头和结尾的重要性,先分享一下论文摘要怎么写?

一.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②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

③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论文摘要虽然要反映以上内容,但文字必须十分简炼,内容亦需充分概括,篇幅大小一般限制其字数不超过论文字数的5%。例如,对于6000字的一篇论文,其摘要一般不超出300字。

论文摘要不要列举例证,不讲研究过程,不用图表,不给化学结构式,也不要作自我评价。 撰写论文摘要的常见毛病,一是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二是内容不浓缩、不概括,文字篇幅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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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再说一下论文的具体写作方式,会举例学术论文,硕博论文等等。

1、学术论文是用来表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文体

学术论文的上位概念是论文(议论文)。论文与其他文体如记叙文、抒情文的区别在“论”,即:论述、论证、论说。论文,以是否具有学术性为标准,可以分为: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非学术论文,指一般报刊杂志上的论文,例如:社论、评论、短论、时评、评论员文章等。学术论文,包括学术报刊上的学术论文、专题研究论文(长篇专题研究论文即所谓专著)、学位论文,是用来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体。

2、学术论文的大致分类

学术论文可分为:一般学术论文;研究性学术论文。

一般学术论文,指学术刊物上的学术论文,一般篇幅较短;

研究性学术论文,包括:长篇专题研究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

3、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

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法学研究,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律、法学著作、判例等文本,属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谓法社会学研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最终也要归结为文本研究。

文本研究的过程,也就是写作论文的过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写作论文,是同时的,不可截然区分。因此,研究性学术论文的写作过程,即是学术研究过程,学术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学术论文。研究所得到的结论,称为基本学术见解,只是到了论文写作完成之时,亦即学术研究过程终结之时,才最终形成。

非学术论文和一般学术论文则不同,基本学术见解早就存在,下笔之时,主题思想已经存在,俗话说已有“成竹在胸”。论文的写作过程,不是研究过程,而是表达过程。其中进行论证、论述、论说,是为了表述已经存在的主题思想、基本见解。研究性学术论文当然也有论证、论述、论说,主是为了研究,为了得出研究结论,即形成基本见解。

(二)学位论文的七要素

1、选题

2、资料

3、结构

4、方法

5、见解

6、文章

7、社会责任

本次讲座只讲第一个要素“选题”。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的意义

1、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实际上就是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研究方向的过程,是极为重要的一步(引自《汉语写作学》);

2、选题,是科学研究能力之一;

3、博士、硕士论文的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

有的导师预先拟定若干题目,分配给学生。这样也可能完成较好的甚至优秀的学位论文。但学生没有学会如何选题,其学术研究能力不完整,缺乏选题的能力。不掌握选题和题目设计的方法,就只能参加别人的课题组,承担部分章节的写作,而不会自己设计课题,不能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现今所谓“学科带头人”,选题能力是其重要素质之一。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当在第一学年结束前确定选题。

(二)课题选定

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

1、有学术性、理论性

2、有实践性、针对性

3、有充足的资料

4、能够扬长避短

1、有学术性、理论性

答辩委员会成员评价学位论文,首先是判断其选题是否具有学术性、理论性。评价的结果,如果得出没有学术性、理论性,或者学术性、理论性较小的判断,该论文是否能够通过就成了问题。可见,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例如所谓“执行难”、“裁判不公”等虽说是重大的问题,但不是学术问题、理论问题,就不适于选作学位论文的课题。有的属于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

答辩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专家在评价一篇学位论文时,所说该课题具有较强的学术性或理论性,是指什么而言的呢?换言之,判断一篇学位论文学术性、理论性之有无、大小的标准是什么?

符合下述五种情形之一,即可认为具有学术性、理论性:

其一,补白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没有研究,至少是国内法学界没有作过研究,这叫补白,填补研究的空白,属于有学术性、理论性。

其二,开拓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虽然有所研究,但成果很少,仅有几篇一般性文章,或者仅研究其个别部分、个别侧面而不是全部,本文将研究的范围拓宽了,研究的程度加深了,作了系统、全面、深度的研究,这叫有开拓性,属于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其三,提出问题性选题

这一课题是社会生活或法律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过去没有或没有意识到,当然更谈不到研究,现在提出这一问题本身就具有价值,标志学术研究的进步,也许本文还做不到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其学术性和理论性就表现在率先提出问题。

其四,超越性选题

这一课题前人已经作过很多研究,可能已经形成通说,但本文根据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活的重大发展,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回答了实践中的新问题,所作出的研究结果远远超过了前人所达到的程度和水准,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

其五,总结性选题

这一课题在不同的时代、不同国家都有很多研究成果,不同的研究都有所侧重,有其局限,有所不足,本文在前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作系统、全面、深入的带总结性的研究,这叫集其大成,当然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论文格式:

2、有实践性、针对性

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步有什么用处,对于民主、法治和人权有什么意义?这叫不具有实践性、针对性。须说明的是,法史学研究,不能这样要求。

须注意的是,有的课题,在当时可能没有什么实践性、针对性,例如80年代初期,研究破产法,研究期货、证券制度,往往会被人指责缺乏实践性、针对性。谈论实践性当然不能局限于当时,要预见到社会的发展。第一篇以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为题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我国还没有证券交易所;第一篇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博士论文在选题时,北京还没有几座公寓式大厦,住宅商品化政策还没有出台,能够说这样的选题没有实践性吗?再者,对实践性、针对性的要求,不可绝对化,不是什么研究都要求实践性、针对性。例如英美法上的某些制度,即使对我国法制不可能有多少参考价值,我们仍可选作学位论文题目。

3、有充足的资料

法学研究属于文本研究的性质决定,选题还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料是否足够。有的选题虽然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性,但缺乏足够的资料,不可能成就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因此,选题是否适当,不能只看学术性、实践性,一定要考虑资料是否充分?没有充分的资料,再好的选题,也应舍弃,不可勉强。论文写到中途,因为资料缺乏,写不下去,不得不重新更换选题,就被动了。

4、能够扬长避短

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学术研究何尚不是如此?前述三项要求,目的是做到“知彼”,即了解研究对象。第四项要求,是要“知己”。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尽可能回避自己的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

判断自己的长处、短处,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否擅长抽象思维?

有的人擅长抽象思维,擅长论辩,而另外有的人却不擅长抽象思维,不擅长论辩。阅读的范围宽,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等读过不少,自然喜好辩论,擅长辩论。除专业著作外,很少读其他著作,对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缺乏兴趣,自然不擅长抽象思维。在选题时一定要考虑自己的长处、短处,使所选题目符合自己的长处,自己的短处可以避开。

学术论文选题,大抵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其一,理论型选题;

其二,制度型选题。

法理学领域的课题大抵属于理论型,就是民法领域也有理论型课题。迄今较优秀的民法博士学位论文,属于制度型选题的较多。

在写作的难易程度上,理论型选题较难,制度型选题较易。理论性课题,需要作者有较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驾驭理论的能力,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可以充分发挥其长处。如果不擅长抽象思维的人选理论性选题,就会很吃力,感到难以驾驭,讲不出多少道理。就应当回避理论性选题,而选择制度型选题。

制度型选题,所研究的是现实存在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存在,虽然不同于物质存在。法律制度,例如民法上的各种制度,法人制度、时效制度、抵押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相邻关系等,是一种制度存在,有其定义、内涵、外延,有其构成、内容、目的、功能等,相对而言,容易把握、驾驭,容易成功。但一个擅长抽象思维的作者选了制度型选题,就发挥不了其长处。在博士、硕士研究生阶段,由于时间、精力及知识积累的限制,擅长抽象思维的人,很可能不擅长制度研究。选择了制度型选题,很可能正是其短处。

其二,掌握外语种类及程度如何?

各人掌握外语的语种和程度有不同。一个英语很好的博士生选择一个大陆法上特有的制度,长处得不到发挥,并且正好是其短处,例如论物权变动,由于英美法没有对应的制度,英语很好却一点也用不上,有很多德国、日本资料却不能利用,你叫他怎么能够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学位论文?反之,一个德语、日语很好的研究生,选一个英美法上特有的制度,也是如此。

其三,专业知识上的长处和短处

现在的硕士生、博士生,大抵在专业知识上有所欠缺或偏重,因此在选题时要注意回避自己的短处。例如,对某个外国的法律掌握较好,而对国内的法制反到很生疏,如选择研究该外国法律制度的选题,可以扬长避短。这里顺便提到研究外国法律制度的价值问题,有的人认为研究外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什么创造性,否定其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把某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研究清楚,供作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参考,这就是其价值。将外国的某项制度、理论引人国内,使之体系化、条理化,以便我们能够了解、把握、借鉴,这就是学术性和实践性。

(三)题目设计

其一,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

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

第二项要求:题目与内容相符

第三项要求:题目大小适当

第四项要求:能够扬长避短

第一项要求:题目要新颖

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就是该学位论文的名称,类似于自然人的姓名和法人的名称。通过给学位论文设计一个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题目一般化,甚至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不可能给读者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定论文的专家以好的第一印象。有一个时期,很多法学论文的题目雷同,都是关于什么什么的几个问题,关于什么什么的若干问题,或者关于什么什么的三论,显然不能给人以好的第一印象。一般化的题目还会起反作用,读者心里说,连一个新颖一点的题目都拟不出来,可见作者的能力不怎么样!答辩委员会成员则会怀疑作者是否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切不可因小失大!

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作为对照,举一些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

题目:国际贸易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题目: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法律问题研究

题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研究

题目:抵押权制度研究

题目:违约损害赔偿研究

第二项要求:题目应与内容相符

要求题目能够涵盖论文的全部内容。题目是关于某某制度的研究,但从论文的内容看,只是研究该制度的一个方面或一个部分,或者论文内容超出题目的范围,都是内容与题目不符。当然,不是说该制度的一切方面、全部内容都要研究,而是要求题目应涵盖该制度的主要方面、基本内容,如果不是这样,就要调整题目。

举一个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

本文内容,分五章:

第一章 违约责任概述

第二章 违约责任构成理论的基本研究

第三章 违约行为研究

第四章 归责事由研究

第五章 救济措施研究

评论:

这不能算一个好的题目设计。因为题目中使用了“及其”一词,相当于英文中的 AND ,给读者的印象是:本文要研究两个课题,一是违约责任,二是违约责任的比较。而从内容看,作者的意思大概是: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研究违约责任。可以改为:“违约责任研究”,或者“违约责任的比较研究”。

问题出在第五章。“违约责任”与“违约救济措施”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概念,而违约救济措施超出了违约责任概念的外延。违约救济措施有多种,其中有的属于违约责任形式,有的不属于违约责任形式。简而言之,论文题目涵盖不了第五章的内容。这是文题不符的例子。

再举一实例:

博士论文题目: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从题目本身看,作者所要研究的范围很明确,似无问题。但我们看论文目录:

第二章 期货市场风险研究

第三章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

第四章 建立我国期货市场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思考

第五章 期货交易所及其会员的法律地位

第六章 期货结算机构及其会员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第七章 期货经纪商的法律地位及风险控制

第八章 期货交易的民事责任研究

评论:

第八章显然超出了题目所限定的研究范围。民事责任,即使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也不能说只是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因为“民事责任”不是“风险管理”的下位概念。当然,作者有理由说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法律机制的作用。但绝不是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所发挥的作用的全部。因此,第八章的内容已超出题目的范围,导致文题不符。解决的方法,一是干脆删去第八章;二是调整题目,例如加一个副题: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法律机制研究

――兼论期货交易中的民事责任

再举前面提到的题目:

商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其内容包括六章:

第一章 商法的产生、演变及大陆法系商法和英美法系商法

第二章 商法的调整范围及对经济关系的深刻影响

第三章 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

第四章 传统商法向现代商法的演变及特征

第五章 商法在中国的历史命运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

第六章 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评论:

从各章标题看,能够说各章的内容都是商法的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吗?都是商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吗?恐怕不能。应当肯定,本文内容之大部非理论问题,至少非重要理论问题。属于典型的文题不符。顺便提到,其结构亦不合逻辑,也不符合博士论文的其他要求。

第三项要求:题目的大小要适当

题目太大,必然空泛,题目太小,分量不够。题目大小,决定论文篇幅长短。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四五万字,长的七八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二十万字以上。写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小,写三五万字就没什么话说了。或者写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太大,写到十来万字还打不住。勉强写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浅浅的、泛泛的,没有什么深度。都是因为题目太大、太小,不适当。题目的大小,关系论文的成败,不可小视。

台湾著名学者王泽鉴先生在《民法五十周年》一文中特别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目前台湾各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题目过大,且多所重复。但有日益精致的趋势。王泽鉴先生列举了他认为大小适当的论文题目:

假设因果关系与损害赔偿

物之使用利益与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法上的求偿关系

第三人与有过失

第三人利益契约之不完全给付

不当得利研究

不当得利法上之所受利益不存在

法规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

继承回复请求权

亲属间的侵权行为。

这些都是王泽鉴先生认为比较适当的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假设我们将这些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大多数都嫌太小,容纳不下二十万字。

须说明的是,个别题目弹性较大,例如“不当得利研究”,80年代《法学研究》刊登过一篇约八九千字的论文,90年代《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两篇,一篇约三四万字的专题研究,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约八万字。而王泽鉴先生的《不当得利》一书二十多万字。日本学者加藤雅信的《不当得利研究》,是博士学位论文,日文一百多万字。再如“公司人格否认论”,也属于弹性很大的题目。《民商法论丛》刊登过一篇,是硕士学位论文,后来《商事法文库》出了一本同名的书,是一篇博士学位论文。这样的题目,由于弹性很大,既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的题目,也可以作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因此,考虑题目大小,还要注意题目是否有弹性。《民商法论丛》选刊的硕士学位论文已经不少,一般题目大小适当,硕士生选题可以参考。

似可得出这样一个规则:

硕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大;

博士论文题目的设计,要避免过小。

请看一篇博士论文:

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中的物权程序

第三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一):工具价值

第四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正当性标准(二):过程价值

第五章 物权程序建构的基本法律问题

第六章 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一):登记的效力

第七章 物权程序的正效应(二):权利的顺位

第八章 物权程序的负效应:登记错误及其修正

第九章 物权程序的关联效应:预告登记

第十章 结语

评论:

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制度性选题,并且是程序性制度,其容量有限,且很难讲什么道理,大概可以写五、六万字,至多七、八万字,作为硕士论文选题是比较适当的,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就不适当。作者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因此,首先在题目设计上花了心思,在“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制度研究”之前,增加“物权程序的建构与效应”一句,并用“;”号连结,目的在增强选题的理论性和扩张其容量;其次,在论文本论部分设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着重讨论“物权程序建构”的价值取向问题,目的在展开“理论性”论述。其结果是:导致论文前半部分“太虚”(游离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抽象论述),后半部分“太实”(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的具体论述),给人以“两篇”独立论文被“粘连”在一起的强烈印象。答辩会上,不止一位答辩委员指出这一点。如删去第二、三、四章,将不失为一篇完整的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论文(当然不可能符合博士论文的字数要求)。其实,以作者的专业基础、中外文水平和已经具备的研究能力,如果选一个容量较大的选题,无论理论型选题或者制度型选题,是可以完成一篇高水准的博士学位论文的。

从这一实例可见,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大,我们可以通过局限其范围、限缩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反之,如果选题本身的容量过小,则很难通过扩张其范围、增大其容量,设计出适当的论文题目。这一教训,值得后来者记取!

第四项要求:要注意扬长避短

前面谈到选题要注意扬长避短,但在课题选定后,在已经选定的课题上,有的内容是自己的长处,另一些内容是自己的短处。就要在题目设计上回避短处,尽可能发挥自己的长处。

例如,选定的课题是“代理制度研究”,如果作者外语很好,掌握两门外语,一是英语、另一门是德语或日语,以“代理制度的比较研究”为题,就能够发挥作者外语的长处。反之,外语不好,或只掌握一门外语,就不能以比较研究为题。

如果作者只是英语很好,甚至对于中国法也不很精通,以“英美代理法研究”为题,就能够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就是很明智的题目设计。

例如,一位作者掌握西班牙语,曾经到墨西哥留学,本科和硕士都不是学法律,西班牙语是其特长,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是西班牙语的墨西哥和其他拉丁美洲国家的财产法著作,墨西哥及拉美国家财产法是其特长,大陆法国家财产法是其短处,甚至中国财产法知识也有不足,这些短处很难在短期弥补。显而易见,特别要避免一般性理论和比较研究。

先看其选题:

所有权研究

再看其题目设计:

所有权功能论

――财产制度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

评论:

正题已经是一般理论,将古今中外,大陆法、英美法、拉丁美洲法,涵盖无遗,其范围如此之广,其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一个副题,进一步强调“历史演变和比较研究”,更是在很大的难度上再进一步增加难度。这是一个非常失败的题目设计,正好将作者的短处充分暴露出来。

假使调整一下题目设计,如果采取下述题目设计之一,能够获得完全相反的效果,将作者的短处尽可能地加以回避,而将其长处尽可能地展现出来。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很大:

题目一:拉丁美洲国家财产法研究

题目二:拉丁美洲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题目三:墨西哥财产法研究

题目四:墨西哥所有权制度研究

其二,题目的两种基本结构形式

第一种结构形式:

“关于”+“宾语”+“的”+“研究”

第二种结构形式:

“论”+“宾语”

须特别注意:“宾语”必须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

第一种结构形式:“关于”+“宾语”+“的”+“研究”

举例:关于抵押权制度的研究

其简体形式:“宾语”+“研究”

举例:抵押权制度研究

其变体形式:“宾语”+“的”+“研究方法”

举例1:信托制度的比较研究

举例2: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

第二种结构形式:“论”+“宾语”

举例:论抵押权制度

其变体形式:“宾语”+“论”

举例:抵押权制度论

其三,题目设计的规则

学位论文题目设计的三项规则:

第一项规则:题目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

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第三项规则:题目应力求明确、简短,忌冗长

结合以上题目设计的要求和规则,举一些不适当的题目设计的实例:

实例1:

博士论文题目:论宪法是安邦治国的总章程

评论:

此题目违反前述题目设计的第一、二项规则。按照第一项规则,题目应当是一个动宾结构的短语,其中的“宾语”应当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而本题目的“宾语”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按照第二项规则,题目只确定研究范围,不表达作者观点,而本题目已经表明作者的基本观点。

修改建议:

论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宪法在安邦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

实例2:

硕士论文题目: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

评论:

这一题目设计的问题是违反第三项规则,冗长而不明确,由三个名词性短语组成,使人看后不明白作者究竟研究什么?是同时研究 “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三个对象或三个范围,抑或是研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论文的内容看,虽然涉及“原因理论”和“法律行为规则”,但实际上作者着重研究的只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因此,可以改为:

题目一:论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题目二: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研究

这样的题目,就符合明确、简短的要求。假设论文的主题是要研究三者的相互关系,则在题目设计中应当以名词“关系”作为“宾语”,采用“定语”+“名词”的结构,例如:

题目一:论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关系

题目二:原因理论、法律行为规则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关系研究

这样的题目,虽然未能避免冗长,但做到了“明确”,这是最重要的。

举一个硕士论文的实例:

题目:论出卖人瑕疵担保责任、积极侵害债权及产品责任之关系

这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题目设计。

其四,关于副题的运用上举论文中,徐国栋的论文、吴汉东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调整研究角度;董安生的论文、陈现杰的论文,其副题是用来限制研究范围和突出研究重点。加上副题后,论文的范围,与未加副题的情形比较,或者角度有所调整,或者范围有所限制,简而言之,使论文的范围缩小了。

感觉已经讲述的很详细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不动产者善意取得动产的制度乃是伴随着财货流通的扩大,因应流通安全的经济要求,而生成和发展起来的。由经济生活塑造而成的善意取得制度,源起于古代日耳曼法中的手护手原则,历经了由古代,中世纪而近代乃至现代的漫长岁月,其制度创造、判例、学说屡经变迁,在诸多市场经济国家确立起来,发挥着保障流通安全的功能。然而,善意取得制度是否亦适用于不动产领域,各国立法规定不一,并且在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亦存不同见解。

处理房地产纠纷中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正当程序一、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 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并对民事主体争议的民事权益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认证的基础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判断并作出裁判的司法行为。房地产纠纷中既有民事行为又有行政行为,而且这两类行为相互关联、互为因果,有效的民事行为具有约束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合法的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有效的民事行为的基础上。民事行为受私法调整,行政行为受公法调整,根据法的统一性原理,房地产权利关联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目的与指向应当是一致的,产生纠纷后两类审判的结果也应当是一致的。完整的房地产权利属于对世权,应当进行公示,公示即具有排他性。因此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所有权、居住权、他项权登记进行公示,这种公示行为系行政确认行为,体现了浓重的行政干预色彩。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是有效的民事行为的相关材料。因此,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成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同时它的关联行为大多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必然存在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是毋庸置疑的。显然,由于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关联性的客观存在,导致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也必然存在交叉,即民事审判会涉及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审判必将涉及民事行为。房地产纠纷中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以下形式: 第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是因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签定后在履行中产生纠纷,主要包括:一房多卖、房屋的面积分歧、房屋的性质分歧等。例如某开发公司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套房屋以5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张某,而后该开发公司为了融资,又将该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40万元卖给李某,且李某明知房屋已经出售便迅速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公司交付房屋,被告开发公司以房屋已经出售并办理所有权证为由,抗辩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此时,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告知原告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给李某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本案中李某属于恶意取得,其民事行为损害了善意第三人张某,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房屋登记机关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继承纠纷诉讼。被继承人依法拥有的房地产在继承中常常发生纠纷。这种纠纷有些发生在权属转移登记之前,也有的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如果纠纷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前,那么就属于单一的民事诉讼;如果发生在转移登记之后,就存在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抵押合同纠纷诉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作为抵押人主张抵押无效,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抵押权人便提供具有公信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他项权证。这样,民事审判必然面对行政行为。 第四,侵权诉讼。实践中,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案件理所当然属于民事案件,但是,在审理土地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行政行为,在审理房屋侵权民事纠纷中会遇到房屋所有权证等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规定。而和我国房地产事业的发展相比,不动产的立法相对落后。由于多种原因,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权利意识淡薄,配偶之间对房屋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权属登记,在和谐的家庭中当然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夫妻感情出现危机时,夫妻中署名的一方便持证处分该房产,并办理转移登记。在离婚诉讼中就难免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如何确认权属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成为民事诉讼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六,析产诉讼。房地产权共有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在共有中,以共有人的名义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书》。但在民事诉讼中,常会遇到出资事实的判断和权属登记行为的认定问题。 第七,赠与纠纷诉讼。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除公益捐赠外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以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税赋的加重,一些人为了规避税收,便采取虚假赠与的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必将会遇到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的判断以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第八,互换纠纷诉讼。不同的房地产所有权人基于对房地产面积、位置、楼层、朝向、用途的不同考虑,常常进行差价或无差价交换。这种交换也是通过合同约定,然后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之后,可能因为差价、房屋质量、共有人异议等问题产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必将涉及权属登记行为效力的认定问题。 二、房地产纠纷中与民事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 第一,诉房地产登记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天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显然,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为了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国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时应当对原告申请时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这些申请材料包括相关的民事行为,所以,该类行政诉讼就需要对相关的民事行为进行审查。 第二,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初始登记行为。房屋初始登记是指对于国有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化为国有土地后,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利进行登记。对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房屋初始登记也是对与之相关的前置行为合法性的认可,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进行初始登记是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因为进行初始登记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便涉及两类诉讼的交叉。 第三,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转移登记行为。房屋转移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所有权发生继承、买卖、赠与、交换、分割、转让等法律行为之后,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登记行为。转移登记一般是基于前述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如果因为民事行为产生纠纷而诉诸法院,可能是民事诉讼,也可能是行政行为。此时,民事诉讼如何对待转移登记行为是本文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四,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房屋变更登记是指在总登记以后,因房屋发生扩建、翻建、添建、改建、部分拆除、院落用地使用范围的增减、房屋的性质、房屋的面积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人员的变化,房地产登记机关依申请对上述项目的变动予以登记的行为。例如,某被拆迁房屋在补偿没有解决之前为拆迁人违法拆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中记载的房屋性质为住宅,被拆迁人申请登记机关将其房屋的性质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房屋属于经营性房屋,于是便进行了变更登记。之后,拆迁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行为。此时,被拆迁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如何处理好两类诉讼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他项权登记行为。房屋他项权登记行政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对于设定房屋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应申请人的申请作出的行为。抵押权的取得是在抵押合同有效的基础上进行他项权登记,因此,房地产他项权登记是取得抵押权的条件。实践中抵押权人以主张抵押合同有效提起民事诉讼,而抵押人常常以抵押合同无效进行抗辩,于是就出现了抵押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有效,而抵押人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他项权登记。两类诉讼同时存在,处理好合同与登记的关系尤为重要。 第六,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注销行为。注销行为是指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之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已经进行的权属登记行为进行否定的行为。例如甲公司用其自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某建设银行贷款5000万元,房地产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抵押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一个月后,甲公司伪造债务已经履行的证据并谎称他项权利证书丢失,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他项权利证书,房地产登记机关经审查便注销了他项权利证书。10天后甲公司又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向某工商银行贷款5000万元,该工商银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查询并了解该抵押物没有权利负担,经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进行了他项权登记并颁发了他项权利证书。该工商银行于是便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一个月后,建设银行知道了上述事实后便向登记机关交涉,房地产登记机关于是撤销了注销行为。 第七,诉房地产登记机关的撤销注销行为。房地产登记机关依职权或根据申请对违法的权属登记行为予以撤销,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恢复到违法权属登记行为作出之前的状态。行政行为一经撤销,原则上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始丧失效力,但如果自始丧失效力对于公共利益、整体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不利时,也可以确定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效力。如果因该行政行为使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上述案例中,建设银行申请房地产登记机关撤销了注销行为后,工商银行认为自己的抵押权受到损害对撤销注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三、我国法院处理此类纠纷程序的多样性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方式可能是行政诉讼也可能是民事诉讼,由于法律规定的两类诉讼的分工并非十分明确,作为法官也并非能够准确确定,因此,原告在进行判断时难免存在偏差。解决这种偏差,可以通过人民法院阐明权的行使,告知原告进行正当程序的救济,无论如何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原告的诉讼选择权,不能违背原告诉讼自主的意愿。无论原告选择民事诉讼还是选择行政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都必须受理。 对法院受理这种房地产行政、民事纠纷争议重合案件后,适用哪种程序以及两种程序的先后,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各自为政,理论界也是见仁见智。其一,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相关的行政行为的公定力为基础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合法,作出民事判决;其二,认为权属登记行为是相关民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将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并以司法权优于行政权原理直接将相关的行政行为作为优势证据进行审查,甚至直接认定权属登记行政行为无效,作出民事判决;其三,采取先行政后民事的程序,如果原告先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先中止民事诉讼,等行政判决生效后,再恢复民事诉讼;其四,采取行政附带民事,在行政判决时一并对民事争议作出判决;其五,原告分别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分别作出行政判决和民事判决。 笔者认为第一种做法是程序的“大民事”,对权属登记行为不予审查而直接套用,并在民事判决中予以确认,使得按照正当程序即行政诉讼审理可能会出现司法不统一,或者出现难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局面。 第二种做法是程序和实体的“大民事”思想在作怪。完全通过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的局限性表现在房地产所有权通过登记进行公示,通过公示使该所有权具有对抗力,即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能力。这种登记是行政机关在对相关民事行为进行有效性确认的基础上的行政确认行为,该确认行为具有公定力。这样必然存在两类行为,也会因此产生两类诉讼,传统的处理方式普遍采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然而,民事审判解决房地产纠纷具有局限性,表现在:(1)将权属登记的行政行为作为证据进行审查,与将该具体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按照正当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存在冲突,有时甚至出现同一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相矛盾,造成司法混乱,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正当程序原则。(2)不能将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纳入诉讼,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损害赔偿诉讼中一般为多因一果,房地产登记机关违法登记也是造成损害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在“责任政府”理念的传统下,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是执政者最为宝贵的资源,理所当然,登记机关应当为其违法行为“埋单”,但民事诉讼无此功能。(3)不能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前述第三种做法具有合理性,笔者支持该种观点,因为它可以保证司法统一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责权一致和司法权优先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该做法即使法律不作任何修改,在法律逻辑上也没有任何障碍,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是否确凿的审查必然包括对相关民事行为的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前,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才是正当程序。 第四种做法在立法的层面上应当属于上策,它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司法统一原则和公正效率原则,也可以解决民事案件办不完、行政案件不够办的问题,有利于有限司法资源在法院内部的有效配置,是立法的发展方向。就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即行政附带民事判决。目前,对于涉及权属登记的行政案件进行行政附带民事审理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种做法容易出现相互矛盾的司法判决,无论在目前的司法中还是在将来的立法中都是不可取的。

测量的论文开题报告

目 录摘 要 IABSTRACT(英文摘要) II目 录 IV第一章引 言 11.1 课题的提出 11.2 超声波测距发展概况 21.3 本课题研究内容及科学意义 3第二章超声波测距技术综述 42.1 超声及超声传感器简介 42.1.1 超声概述 42.1.2 超声传感器结构 62.1.3 超声传感器的主要参数及选择 92.2 超声测距原理与方法 102.3 测量盲区的影响 122.4 本章小结 13第三章硬件系统设计 153.1 方案论证 153.2 凌阳61板简介 163.2.1 功能区分与工作原理 163.2.2 系统各模块工作原理 163.3 超声波测距模组简介 203.3.1 超声波谐振频率发生电路、调理电路 203.3.2 超声波回波接受处理电路 213.3.3 超声波模组电源设置 223.4 LED键盘模组简介 233.5 硬件系统设计说明 233.5.1 系统设计 233.5.2 硬件原理图 243.5.3 系统连接 243.6本章小结 26第四章软件系统设计 274.1 主程序设计 274.2 超声波测距程序设计 294.3 本章小结 31第五章试验结果与改进 325.1 系统调试 325.2 试验结果分析 345.2.1 试验结果 345.2.2 误差分析 375.2.3 系统改进方法 375.3 本章小结 38结论 39参考文献 41致谢 44附录一 45附录二 46

不是你们专业的,没法帮你.我看你还是自己写吧.我给你点参考,这是老师给我们的开题报告的内容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7、主要参考文献;下面是详细的看人家如何叙述什么是开题报告以及怎么写:1.什么是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应运而生的。开题报告一般为表格式,它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便于开题报告按目填写,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把握要点。2.撰写开题报告有什么意义?撰写开题报告,作为多层次科研工作的第一个写作环节,非常重要,这是因为:通过它,开题者可以把自己对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和准备工作情况加以整理、概括,以便使具体的研究目标、步骤、方法、措施、进度、条件等得到更明确的表达;通过它,开题者可以为评审者提供一种较为确定的开题依据。“言而无文,其行不远”,以书面开题报告取代昔日广为运用的口头开题报告形式,无疑要切实可靠得多;如果开题一旦被批准,课题得以正式确立,则还可以通过它,对立题后的研究工作发生直接的影响:或者作为课题研究工作展开时的一种暂时性指导;或者作为课题修正时的重要依据等。总之,科研开题报告是选题阶段的主要文字表现,它实际上成了连接选题过程中备题、开题、审题及立题这四大环节的强有力的纽带。在当今世界搞科学研究,必须重视开题报告的写作。如果不重视开题报告的写作,即使是有名望的研究者,也不免有科研课题告吹的命运。在美国有这样一个实例:美国科学基金会曾同时收到关于同一科研课题的两份开题报告,一份是获得过诺贝尔奖金的西博格写的;另一份是由名不见经传的一位青年研究者写的。经过专家们的认真评议,结果批准了那位无名小卒的申请,把这一课题的研究经费拨给了他。所以,在美国,许多科学家每年几乎要用两个多月的时间从事课题建议书(即开题报告)的起草工作。就我国情况看,关于科技工作者要写“科研开题报告”,大学研究生、本科生申请学位要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规定,都已经处于实施之中。今后,随着科研管理的加强,在开题报告写作方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3.开题报告的各个栏目怎样填写?3.1开题报告封面各栏目的填写方法封页各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其中“ 年 月 日”栏目:在开题报告封面下方,应填写开题报告实际完成的日期。实际完成日期一般应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此项工作。逾期即被视为未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工作。3.2“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依据和意义”栏目的填写方法综述(review)包括“综”与“述”两个方面。所谓综,就是指作者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使文献资料更加精炼、更加明确、更加层次分明、更有逻辑性。所谓述,就是对各家学说、观点进行评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填写本栏目实际上是要求开题者(学生)写一篇短小的、有关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综合评述,以说明本课题是依据什么提出来的,研究本课题有什么学术价值。3.2.1 综述的主体格式综述的主体一般有引言、正文、总结、参考文献四部分。3.2.1.1引言部分引言用于概述主题的有关概念、定义,综述的范围、有关问题的现状、争论焦点等,使读者对综述内容有一个初步轮廓。这部分约200—300字。3.2.1.2 正文部分正文部分主要用于叙述各家学说、阐明所选课题的历史背景、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其叙述方式灵活多样,没有必须遵循的固定模式,常由作者根据综述的内容,自行设计创造。一般可将正文的内容分成几个部分,每个部分标上简短而醒目的小标题,部分的区分也多种多样,有的按国内研究动态和国外研究动态,有的按年代,有的按问题,有的按不同观点,有的按发展阶段,然而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包括历史背景、现状评述和发展方向三方面的内容。历史背景方面的内容:按时间顺序,简述本课题的来龙去脉,着重说明本课题前人研究过没有?研究成果如何?他们的结论是什么?通过历史对比,说明各阶段的研究水平。现状评述又分三层内容:第一,重点论述当前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着重评述本课题目前存在的争论焦点,比较各种观点的异同,亮出作者的观点;第二,详细介绍有创造性和发展前途的理论和假说,并引出论据(包括所引文章的题名、作者姓名及体现作者观点的资料原文)。发展方向方面的内容:通过纵(向)横(向)对比,肯定本课题目前国内外已达到的研究水平,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能的发展趋势,指明研究方向,提出可能解决的方法。正文部分是综述的核心,篇幅长约1000――1500字。3.2.1.3 总结部分(不是必须的)在总结部分要对正文部分的内容作扼要的概括,最好能提出作者自己的见解,表明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特别交待清楚的是,已解决了什么?还存在什么问题有待进一步去探讨、去解决?解决它有什么学术价值?从而突出和点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这一部分的文字不多,与引言相当。短篇综述也可不单独列出总结,仅在正文各部分叙述完后,用几句话对全文进行高度概括。3.2.1.4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综述的原始素材,也是综述的基础,置于开题报告最后面,此处从略。3.2.2 综述写作步骤3.2.2.1确立主题在开题报告中,综述主题就是所开课题名称。3.2.2.2搜集与阅读整理文献题目确定后,需要查阅和积累有关文献资料,这是写好综述的基础。因而,要求搜集的文献越多越全越好。常用的方法是通过文摘、索引期刊等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也可以采用微机联网检索等先进的查阅文献方法。有的课题还需要进行科学实验、观察、调查,取得所需的资料。阅读整理文献是写好综述的重要步骤。在阅读文献时,必须领会文献的主要论点和论据,做好“读书笔记”,并制作文献摘录卡片,用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所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摘录文献的精髓,为撰写综述积累最佳的原始素材。阅读文献、制作卡片的过程,实际上是消化和吸收文献精髓的过程。制作卡片和笔记便于加工处理,可以按综述的主题要求进行整理、分类编排,使之系列化和条理化。最终对分类整理好的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写出体会,提出自己的观点。3.2.2.3撰写成文撰写综述之前,应先拟定写作提纲,然后写出初稿,待“创作热”冷却后进行修改成文,最后抄入开题报告表的“综述本课题国内外动态,说明选题依据和意义”栏目内。3.2.3 撰写综述的应注意事项3.2.3.1撰写综述时,搜集的文献资料尽可能齐全,切忌随便收集一些文献资料就动手撰写,更忌讳阅读了几篇中文资料,便拼凑成一篇所谓的综述。3.2.3.2综述的原始素材应体现一个“新”字,亦即必须有最近最新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将教科书、专著列入参考文献。3.2.3.3 坚持材料与观点的统一,避免介绍材料太多而议论太少,或者具体依据太少而议论太多,要有明显的科学性。3.2.3.4 综述的素材来自前人的文章,必须忠于原文,不可断章取义,不可阉割或歪曲前人的观点。3.3“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栏目的填写方法本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内容上虽然紧密相关,但角度不同,在填写时,可以分别表述。3.3.1 “研究的基本内容”的填写方法。“研究的基本内容”就是论文(设计)正文部分的内容,是研究内容的核心。正文内容又分为若干部分和层级。填写此栏目实际上是编写论文基本内容的写作提纲。基本内容提纲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标题法,即用一个小标题的形式把一个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标题法的长处是:简明、扼要、能一目了然。短处是:只能自己理解,别人看不明白,而且时间一长,自己也会模糊。另一种是句字法,即用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一个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句子法的长处是:具体、明确,无论放下多久,都不会忘记,别人看了也明白。短处是:写作时不能一目了然,不便于思考,文字也多。上述两种写法,各有优缺点,用哪一种好,还是混合使用好,这由作者自己确定。不管是文科论文,还是理工科论文写作提纲,都没有必须遵循的固定模式,一切视研究内容的需要而定。以下介绍两个案例,供填写“研究的基本内容”栏目时参考。基本内容提纲写法案例Ⅰ:(见附件1)基本内容提纲写法案例Ⅱ:(见附件2)3.3.2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的填写方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论文的主攻方向、研究目的。具体是指开题者预先设想的、将要在论文中证明的某一个新的理论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技术问题,或某一个新的方法问题等,以及开题者对这个问题的基本观点(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填写此栏目,就是要求开题者用明确、具体的文字(力求用一、两句话)把论文题目中的上述信息传达出来。“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论文正文的各个部分都是为了论述这一主要问题,而主要问题的解决,将得出研究成果。一篇论文只有一个中心,一个重点。不管文章长短,材料多寡,但主题只有一个。集中也是深刻的保证,只有集中于一个主题,才能论述深刻。如果一个课题,要解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要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主攻方向不明确,在论述过程中发生种种困难,或观点冲突,或逻辑混乱,或主次不分。所以,一般情况下,一篇科研论文论述一个基本观点,解决一个主要问题。3.4“研究步骤、方法和措施”栏目填写方法本栏目由开题者(学生)填写。要求回答本课题怎样研究的问题。可以分三个层次表述:即研究步骤、研究方法、研究措施。3.4.1 研究步骤研究步骤,也称写作步骤、写作程序等,具体指从提出问题到撰写成文的各个阶段。填写时可以如下表述:第一步,选题;第二步,搜集、阅读和整理资料;第三步,证论与组织(拟写开题报告);第四步,撰写成文;第五步,论文修改与定稿;第六步,外文翻译。为了使同学们对六个步骤有一个明晰的印象,以下逐个给予简单的介绍。第一步,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确定主攻方向,是撰写论文的第一步,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选题必须符合选题原则。选题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选题有导师命题分配和学生自拟自定两种方法。题目选择恰当,等于论文成功了一半。第二步,搜集与阅读整理资料。论文题目选好以后,接着就要搜集资料,进行知识积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料就无法进行科学研究。搜集资料要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资料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文献资料;二是科学实验、观察、调查。先谈谈文献资料的问题,文献资料是前人从事科学研究的总结。科学研究总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着继承性和连续性。我们要了解本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掌握动向、吸取经验教训、开扩思路、进行比较、做出判断等等,都需要参考资料,从中得到借鉴、印证、补充和依据。这些都是写作论文的必要素材。再谈谈搜集科学实验、观察、调查材料的问题。科学实验是人们为暴露事物内部矛盾,揭示事物本质及其规律,发现其内部的矛盾而进行的变革研究对象的一种操作和活动。由于实验是在受控制的条件下进行的,将尽量排除外界的影响,因此,人们有可能对研究对象做细致、周密的观察,从而找出事物内部的联系。我们要取得实验的第一手材料,就要进行科学观察。科学观察应具有客观性、系统性和保密性。客观性,是指不要先入为主,戴有色眼镜看待事物,而要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系统性,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连续、完整地观察事物发展、变化的全过程,而不至于漏掉重要的细节。严密性,是指观察要一丝不拘,注意任何微小的变化。在观察中,往往会发现意外的情况,这种偶然的发现叫机遇,这种机遇我们不要轻易放过,在其中可能蕴藏着重大的科学发现。观察要及时、准确地把观察到的现象、数据、结果记录下来,这些都是我们写论文的素材,科学实验必须借助实验原料、仪器、设备等才能进行,不同的材料、设备,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这些科学实验使用的器材,同样属于写论文需要体现的素材。不论是社会科学的课题,还是自然科学的课题,有的素材必须通过调查才能取得,它是对客观事物自发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的科学研究活动(参见任务书中有关“调查研究类型”的介绍)。从各种途径获取的资料,必须加工整理,包括:检查资料是否齐全,重不重要;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最好根据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分类,以使资料分类标准化,如果按自己方法分类,最好能坚持始终);编制资料索引,进行加工,做到统一化(如数据、年份、术语要统一,便于比较)、序列化(如年代中断要想办法排齐)、典型化(即对同类资料进行筛选,找出有代表性的资料)、形象化(即把一些数字通过图和表表示出来)等。搜集和整理资料是异常艰苦和细致的工作,要具有吃苦精神。达尔文曾经说过:“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以便从中得出普遍规律或结论。”他自己就是在整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搜集了大量的动物标本之后,才写成了伟大的著作——《物种起源》的。马克思在撰写《资本论》时,花了四十年心血,他阅读了浩如烟海的理论著作、事实材料、统计数字等等。钻研和摘要过的书籍达1500多种,为此他还学了好几种外国语。在《资本论》中引用和提到过的著作达505部,所有英国的议会报告和其他官方文件59种,报刊56种。列宁对马克思的《资本论》的产生过程作了精辟的说明,他说:“《资本论》不是别的,正是‘把推积如山的实际材料总结为几点概括的彼此相联系的思想’。”我们在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要学习这些伟人的科学精神、吃苦精神。第三步,论证与组织。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首先要树立科学的方法论。其次,掌握正确的分析方法。第三,确立论点,其中包括中心论点(或总论点)与分论点。第四,选择材料拟写提纲,对全文的内容作通盘的安排,对结构格式作统一的布局,规划出论文的轮廓,显示出论文的条理层次。论证与组织的过程,也是撰写开题报告的过程。第四步,撰写成文。搜集了资料、确立了论点、选择了材料、填写开题报告之后,就进入了论文的撰写阶段。第五步,论文(设计)修改与定稿。论文(设计)写好初稿后,必须从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上进行修改。修改论文是很细微深入的工作。论文经过多次修改后,就可以打印定稿,在排版时一定要符合文面的要求。第六步,外文翻译:翻译是本科毕业生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翻译的主要用途是获取和传播最新的学术信息,一般要求做到忠于原文、通顺流畅。3.4.2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指分析论证课题时的思维方法,它属于认识论范畴。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其客观规律。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自然也就不能获取研究成果。因此,有的专家学者认为,选择了好的研究方法,也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科研方法很多。按照人的活动区分,可以分为两类:即实践(经验)性方法;理论性方法。前者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后者如抽象方法、假说方法。各种科研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区分,可以分为三类:即适用于一切学科领域的哲学方法;适用于众多学科领域的一般方法;适用于某些具体学科领域的特殊方法或专门方法。这里只能列举部分研究方法,并按适用范围将科学研究方法分三大类介绍,其中有些方法是所有专业适用的,有些是部分专业适用的。3.4.2.1 哲学方法哲学方法是最为概括、最具有普遍性的方法,适用于各类学科,各个专业。3.4.2.2一般思维方法一般思维方法是哲学方法与专门分析方法的中介,是取得经验性知识及发展理论性知识的一般方法。又分为:归纳与演绎方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3.4.2.3 专门分析方法又称特殊研究方法。专门方法很多,不甚枚举,各个学院、系甚至专业可以结合院、系、专业的研究特点,介绍一些专门的研究方法,例如:理工类专业的常见专门研究方法有:实验法、观察法、调查法等。而在物、化、数、生等学科中又有各自的更加专门的方法,如物理学研究中的光谱分析法,化学研究中的比色法等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计量经济法。法学专业常见的专门方法有历史考证法、比较分析法、社会分析法、规范解释法、经济分析法等。文艺学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文学——历史”批评法、社会批评法、传统研究法、精神分析法、原型批评法、符号学研究法、俄国形式主义研究方法、英美新批评法、结构主义法、阐释学法等等。汉语言文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推理与议论法、证明与反驳法、传统考据、考证、考订、点评等方法。心理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行为研究法等。在同一论文中,各个部分可以分别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各种方法互相补充,互相协调,才能揭示研究对象各个侧面或各个层次的特殊规律,进而证明总论点。对于初学写论文的本科生来讲,有的不知道有哪些研究方法,写论文不讲方法;有的不问清红皂白,生搬硬套,乱用研究方法;有的虽然知道一些研究方法,但在论文中往往只局限于一种方法,思维单一,视野狭窄。为此,开题者(学生)首先应该学习研究方法方面的知识;第二,开题者(学生)在论文写作中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地使用各种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开题报告格式》 xx大学城市学院 毕业论文 开题报告 (包括选题的意义、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内容、研究方法、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预期结果、研究进度计划等) 题 目 姓名(学号) 分院(系)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职称) (全文来自论文快车网站)二OO 年 月 日 开 题 报 告(小三号字) 论文题目(四号字) 中文题目:电 力 企 业 侵 权 损 害 赔 偿 的 经 济 分析(小四号字) 英文题目:Times New Roman 报告结构(四号字) (开题报告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本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构成部分的标题和内容进行细微调整,要求:不少于3000字,注意:六、七部分不计算字数。)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 三、 论题的研究方法 四、 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 五、 论文的进度安排 六、 论文的写作提纲 七、 参考文献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四号字) 示例:(小四号字) 1. 现有侵权法对侵权损害的认识与解决 (1)台湾与大陆侵权法律制度的比较 (2)我国理论界关于某些高度危险作业的归责原则的争论 (3)法经济学对侵权法的新启示 2.存在的问题 《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显得过于超前,造成司法实践的矛盾和问题。 (内容小四号字)二.研究的内容及可行性分析(四号字) (内容小四号字)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四号字) (内容小四号字) 例如:法哲学、法社会学、经济分析法学、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归纳演绎法、实证分析、博弈论、成本收益论等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论文的总体思路和布局进行调配。 四.论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措施和建议(四号字) (内容小四号字)五、论文的进度安排(四号字) 第一周。。。。。。选题、查阅资料(小四号字) 六.论文的写作提纲(四号字) 前言(小四号字) 一、问题的提出 (一)、权利冲突及其解决--现有侵权法对高度危险作业侵权损害的认识与解决 1、法经济学的起源与发展 (1)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产权制度 (2)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产权制度 2、侵权法经济分析方法的发展 (二)、方法的改变--侵权行为经济分析方法的发展 二、电力人身伤害侵权的法经济学分析 (一)、对电力人身伤害高度危险作业的定义、界定 1、 建立模型,效用比较的可能性,信息成本与意识的培养 (1)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产权制度 (2) 对损害不负责任的产权制度 2…………………………… (二)、问题的相互性,借科斯的观点提出基本立足点 三、得出的分析结论 (一) 1、 (1) 。。。。。。。四、…………………. 结语 七.参考文献(四号字) 著作类(小四号字) 1.[美>道格拉斯G·拜尔、罗伯特H·格特纳、兰德尔C·皮克著,严旭阳译,《法律的博弈分析》,:法律出版社,1999 2.[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著,刘守英等译,《财权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美> 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张军等译,《法和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美>李查德·A·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5.曾世雄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6.王利明著,《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7.汪治平著,《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8.王成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9.王利明、杨立新编著,《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2000 10.吕忠梅、刘大洪著,《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 论文类 1. R·H·Coase(1960),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Ⅲ, Oct 2. 许宏涛,台湾侵权行为法修正之分析,法学家,2002(3) 3. 时显群,西方经济分析法学在中国,现代法学,2002(1) 4. 樊静、张钦润,从"华航"空难谈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赔偿,当代法学,2002(11) 5. 闫晓丽,侵权行为法上因果关系问题探讨--第三因素介入的因果关系认定,当代法学,2002(12) 6. 叶玉,民事归责的经济分析--论"最便宜避免方"的规则,当代法学,2002(4) 7. 许传玺,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政法论坛,2002(1) 8. 钱弘道,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法学研究,2002(4) 9. 汤维建,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学适用,2002(6) 10. 单国军,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兼谈民事举证责任的"正置",法律适用,2002(2) 11. 戚燕方,论电力企业民事侵权责任类型之选择,法学家,1998(3) 12. 叶峰、叶自强,推定对举证责任分担的影响,法学研究,2002(3)

开题报告的格式一般是: 标题1、写作目的2、文章摘要3、主要内容4、文章的段落次序,比如:一、光的波长的含义 (一)、波长的定义 (二)、波长的XX。。 二、测量光的波长的意义 。。。5、最后做个总结然后后面根据你的文章做个目录 就是所有的内容都要根据你的文章来写也有专门的格式,有些是学校发的表格规定写的内容,有什么国内外现状什么的,但是都是必须根据你文章来为线索

不动产测量毕业论文分析

在建筑工程中,精确的工程测量对于工程建设来讲是不可忽视的部分,而受到内外因素的作用,工程测量会出现精度不足,这会制约工程测量的发展,并直接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工程测量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试谈建筑工程测量常见错误

摘要:本文根据工程测量技术特点,针对建筑工程测量的任务及作用,对建筑工程测量工作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错误及对测量过程中,避免出现错误的有效 措施 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工程测量测量技术;原因;措施

1工程测量技术特点

工程测量是一个过程操作,是施工质量的根本所在。在整个施工阶段,工程测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测量放线为工程施工开辟了道路,提供了方向。准确、周密的测量工作不但关系到一个工程是否能顺利按图施工,而且还给施工质量提供重要的技术保证,为质量检查等工作提供 方法 和手段。

2建筑工程测量的任务及作用

2.1要明确建筑工程测量的任务

建筑工程测量是测量学的一个重要组成,它研究建筑工程在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各阶段进行的各项测量科学、工作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其主要任务为把工程建筑地区各种地面物体的位置和形状,以及地面的起伏状态,用各种图例符号,依照一定的比例尺绘制成地形图,或者用数字表示出来,为工程建筑的规划设计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反过来,也可以根据施工的需要把图纸上已设计好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工程的设计要求,以一定的要求在现场标定出来,作为施工依据,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一系列的测量工作,以衔接和指导各工序间的施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对建(构)筑物进行变形观测,为设计、施工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2.2要认识测量工作的作用

建筑工程测量它服务于建筑工程建设的每一个阶段,贯穿于建筑工程的始终。从场地平整、建筑物定位、基础施工,到建筑物构件的安装等,都需要进行施工测量,才能使建筑物、构筑物备部分的尺寸、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3建筑工程测量工作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错误

3.1轴线定位错误

在测量工作过程,轴线定位的错误会给工程造成严重的影响,会使整体建筑物的定位产生错误,导致规划布局以及前期的设计工作全部否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3.2特征点定位错误

造成错误的因素较多,因建筑物特征点测量定位的过程比较繁琐,出现各种各样的错误在施工中很常见,如在基础开挖之前发现问题,通常都可以补救,如在基础开挖后发现问题,则处理和补救比较困难。总之,无论怎样,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较大。

3.3造成测量放样错误的原因

造成测量错误的原因很多,主要可分为要几种:

(1)用地红线、建筑红线与设计图纸的相关位置错误。有的工程项目,为了赶施工进度,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图纸还没有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就开始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会出现建筑物放样整体移位的错误。因为设计资料的错误,从而导致测量放样的错误。

(2)坐标转换产生的错误。征地红线通常采用的是1954年北京坐标系或地方独立坐标系,而施工设计图通常采用的是施工坐标系,所以在建筑物放样前,必须对相关坐标进行转换计算,转换计算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错误。因为坐标计算错误,从而导致测量放样的错误。

(3)因设计总平面图与建筑施工图不一致而产生的错误。建筑物放样时,测量人员根据设计总平图放样轴线点,而施工图有时会出现和设计总平图不一致的情况。放样过程中,经常出现这类错误,所以这点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4)现场放样时,计算错误及距离丈量错误。因为建筑基础施工受天气、场地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要求实时测量定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往往会出现计算错误,距离丈量错误等。(5)因测量仪器等设备故障而产生的错误。测量仪器出现故障,计算器的功能设置不当或损坏,在测量计算前没有校核都可能造成错误。

4测量过程中,避免出现错误的有效措施

4.1明确建筑物定位测量的内容

建筑物的定位是根据设计所给定的条件,把建筑物四周外廓主轴线交点(称角桩),测设到地面上,作为测设建筑物桩位轴线的依据,通常被称为建筑物定位测量。

4.2熟悉设计资料

在测量放样之前,首先要熟悉设计资料,对设计资料的注记及相关距离等进行校核,包括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建筑物相对关系的校核;相邻建筑物相对关系的校核;建筑物本身尺寸标注的校核等。

4.3编制桩位测量放线图及 说明书

在熟悉资料的基础上,为便于桩基础施工测量,在作业前需编制桩位测量放线图和说明书。(1)确定定位轴线。为便于施测放线,对平面成矩形,外形整齐的建筑物通常以外廓墙体中心线作为建筑物定位主轴线,对平面成弧行,外形不规则的复杂建筑物则是以十字轴线和圆心轴线作为定位主轴线。用桩位轴线作为承台桩的定位轴线。(2)根据桩位平面图所标定的尺寸,建立和建筑物定位主轴线相互平行的施工坐标系统,通常应以建筑物定位矩形控制网西南角的控制点当做坐标系的起算点,其坐标要假设成整数。(3)为避免桩位点测设时的混乱,要根据桩位平面布置图对所有桩点进行统一编号,桩点编号应由建筑物的西南角开始,从下而上,从左到右的顺序编号。

4.4建筑物的定位

根据设计所给定的定位条件不同,建筑物的定位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形式:(1)根据原建筑物定位;(2)根据建筑物施工方格网定位;(3)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红线定位;(4)根据道路中心线(或路沿)定位;(5)根据三角点或导线点定位。

4.5建筑物定位矩形网测量

对建筑物定位矩形网测量,根据复杂程度、工程大小不同,一般采用下列方法:(1)定位桩法。若需要测设A、B、C、D建筑物时,需要根据设计所给定的条件,先测设出A1和B1两点,再根据A1、B1测设出C1、D1两点,然后,以A1、B1、C1、D1定位矩形网为基础测设出ABCD建筑物所有的桩位轴线。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股民用建筑以及精度要求不高的中小型厂房的定位测量。(2)主轴线法。大型厂房或复杂的建筑物,由于对定位精度要求高,采用定位桩法很难保证建筑物定位要求。因为主轴线法测设要求严格,精度高,误差分配均匀,但是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大型工业厂房或复杂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4.6建筑物桩位轴线及承台桩位测设

(1)桩位轴线测设的质量控制。建筑物桩位轴线测设是在建筑物定位矩形网测设完成后再进行的,以建筑物定位矩形网为基础,采取内分法,用经纬仪定线精密量距法进行桩位轴线引桩的测设。针对复杂建筑物圆心点的测设通常采用极坐标法测设。在桩位轴线测设完成后,要及时对桩位轴线间长度以及桩位轴线的长度进行检测,要求实量距离和设计长度之差,不应超过相关规范允许的误差。在桩位轴线检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能进行承台桩位的测设。

(2)建筑物承台桩位测设的质量控制。建筑物承台桩位的测设是以桩位轴线的引桩为基础进行测设的,根据地上建筑物的需要,桩基础设计分群桩和单排桩。规范规定3~20根桩为一组的称为群桩。1~2根为一组的称为单排桩。群桩的平面几何图形分为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圆形、多边形和椭圆形等。测设时,可根据设计所给定的承台桩位与轴线的相互关系,选用直角坐标法、线交会法、极坐标法等进行测设。对于复杂建筑物承台桩位的测设,往往设计所提供的数据不能直接利用,而是需要经过换算后才能进行测设。在承台桩位测设后,应打入小木桩作为桩位标志,并撒上白灰,便于桩基础施工。在承台桩位测设后,应及时检测,包括本承台桩位间相对关系的检测,以及相邻承台桩位间相对关系的检测,检测结果均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7检验校正

建筑物放样前,必须对测量仪器进行检验校正,这是保证建筑物放样精度关键。

5结束语

建筑工程测量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技术。技能训练是提高实践技能的重要环节,在测量中必须明确测量工作的任务和作用。只有熟知各种注意事项,进行正确的指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要养成认真、负责、严格,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要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的集体观念。

试谈工程测量课程教学改革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工程测量技术快速发展、测量产品不断翻新,现有的工程测量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因而,相应的 教学方法 、内容需要随之革新,与之呼应。本文基于非测绘专业的工程测量课程体系现状,对当前非测绘工程专业工程测量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该院的教学实践,初步改革探讨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力求通过各个环节的完善,提高我院工程测量课程的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效果,满足市场对人才的要求。

关键词:工程测量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工程测量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主干课程,其理论与实践并重,更加突出技能培养。目前,该院除了面向测绘专业开设之外, 其它 专业,如:土 木工 程、勘察技术与工程、工程管理、地质学、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等非测绘专业都开设了这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伴随着空间科学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测绘领域也开始应用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给传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亟需重新认识和改革《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使教学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1课程要求与分配内容与学时

(1)通过《工程测量学》的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需要学生达到以下几点:①对工程测量的基本技能、基本原理的掌握;②对常用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和基本性能的掌握;③主要掌握测量、计算、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用图及一般工程的施工放样。(2)其具体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包括:绪论(2学时);水准测量(10学时);角度测量(10学时);距离测量(2学时);测量误差的基本知识(4学时);控制测量(4学时);全站仪与全球卫星系统(6学时);地形图测绘(2学时);地形图应用(2学时);施工测量(4学时)。

2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教材内容陈旧

同过去相比,当前各高校使用的工程测量教材内容有了明显的改进,不过“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还存在,很少涉及到工程测量数据处理和项目实例等方面。再就是,虽然某些新仪器、新方法在教材中有所体现,但是教材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实践所需。缺少测绘新技术和实用内容,直接影响了掌握全新现代测绘知识人才的培养。

2.2教学内容多,课时少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测绘科学获得了空前的发展,课堂上要讲授的理论知识越来越多。然而,不断探索和改革高校教学模式的同时,普遍压缩了工程测量学教学课时数[1]。在较少的教学时间内完成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任务,导致很多必要的实验不能够开展。

2.3太过单调的课程考核方式,科学性欠缺

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是工程测量这门课最主要的特点。在理论和实践考试时,传统的考核方式通过学生平时表现、卷面成绩以及 实习 报告 等进行综合评定,但学生平时的作业、实习报告等抄袭现象普遍存在,考核太过形式化,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教学效果。

2.4学生上课积极性不够

90后的大学生们主动性较为缺乏。上课出勤率低、积极性不高、对所学知识缺乏内在追求的强烈动力。此外,工程测量这门课教学内容多、课时少这一问题又需要授课教师在有限的时间里不断补充新的授课内容。因此,如何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激发学生学习热情成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3《工程测量》课程改革措施

3.1结合专业特点确定教学内容侧重点

目前,很多专业如资源勘查、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等都开设了工程测量这门课程。因此,在进行教学内容安排时应结合专业特点,有重点、有取舍的进行工程测量基础知识的教授。比如,土木工程专业应侧重于对于角度、高程、距离及点位的施工放样测量和线路测量,以及测量新技术在土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部分的讲授;地质及资源勘查专业应以地形图测绘和应用等内容为侧重点[2],而对于内业计算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

3.2重视实践教学

作为一门服务于工程的应用学科,工程测量与工程施工的许多内容关系密切。所以,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就是《工程测量》实习,可以让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经过实习,学生对所学知识理解得更加深入和透彻,达到独立进行施工放样、高程控制、地形测绘等基本测量技术的目的,是加深理论教学、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不过,测量实习教学还有很多的不足,主要包括设计的实习内容和工程建设结合的不是很好、实习课时太短、测量仪器不够先进等。因此,需要不断加大对实习设备的投入力度,使仪器使用率提高,引导学生通过课余时间加强对实习内容的训练。

另外,加强校企合作,设立一些实际的实践基体,或是让学生到生产一线去实习锻炼。学生可以通过寒暑假到企业去实习,这样就会学到施工放样、数字测图等工程测量施工中一些重要的实践内容。通过实践学习,学生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从而很好地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水平。对于非测绘专业的学生来说,培养专门从事测绘任务和测绘科研人才的是其目的,而是让学生学习工程测量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从而掌握各种常规测绘仪器和测量方法,因此在学校里面建立实习基地较为合适。对各专业的实验实习内容的区别进行重点考虑,对学校现有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使校内测量实习基地建立的更加合理、高效,以便实验实习的教学效果得到更好的提高[3]。

3.3教学方法改革实践

工程测量教学的主要形式是课堂教学和课间实习相结合。在教学方法上,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填鸭式”、“满堂灌”等教学模式已经不再适合工程测量教学,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针对教学内容和对象的不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启发学生思维。

3.3.1理论教学方法改革实践

面对教学内容不断增加,而测量课时太少的问题,需要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技巧灵活多变,从而使课堂教学质量得到提高。例如,在上课的时候,老师除了使用黑板书写外,还可以多借助现代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现在测量仪器品种甚多,更新迅速,而多数院校经费不足于购买一些品牌的测量仪器。遇到这样的情形,就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是仪器厂家获得相关的新仪器图片以及介绍,让学生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工程测量课程教学中,如测量仪器操作等内容的讲授比较抽象,对从未接触过仪器的学生,讲授内容一般难以理解。如果把一些理论课直接搬到实验室去上,可以使学生能够对测量仪器的基本构造和基本操作方法更好地掌握。

比如说,对水准仪的基本构造和操作进行介绍时,可以一边讲授基本知识,一边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近距离观察仪器的构造并简单进行操作。此外,还可以将以往学生所做的实训操作时最容易犯错的一些地方播放出来进行强调,避免学生犯错。结合实际工程,对测图和放样部分组织学生去参观测量,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而对于“仪器的检验与校正”一课,通常做法是通过教师讲解以及录像解说,让学生进行了解。但由于教师单方面讲授时间过长,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听课效果不佳。如果可以利用已淘汰的陈旧仪器,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将对提高学生课堂兴趣及提高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

3.3.2实践教学方法改革实践

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技术基础课,工程测量必须要有丰富的实践教学,将理论联系实际,才能达到教学目的。但客观上测量实习是很辛苦的,非测量专业学生对测量实践大多不是很重视,只是应付了事,起不到很好的效果。为确保实训教学的效果,应该将测量仪器操作技能作为该门课程期末考核的重点。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将测量实习工作与大学生测绘大赛活动相结合,通过各种方法,使学生对完整的工作情境以及过程深有体会,并通过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来实现对知识和技能的关联。同时,还可以结合实训内容,组织学生到实际工地进行实践操作,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此外,为了方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仪器,要把测量实验室建成开放性实验室,本校学生可凭学生证,在指定的时间内借领仪器[4]。

3.4完善期末考核制度

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将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学生能够充分地融入到工程测量课程的学习中来,保证教学质量。通常工程测量的期末考核较偏重于笔试部分,但由于一般笔试考核内容大多以教材为中心,促使学生只注重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重视实际操作能力的练习。所以,应该加大对平时表现和实践操作在考核中的比例,使学生不仅要掌握知识,还要懂得如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动手操作能力。在具体的动手能力测试中,加入仪器构造、计算等方面的内容,将基础知识和动手能力有机结合。

3.5师资队伍建设的改革

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是老师,其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的好与否。当前测绘理论的不断完善,测量仪器、设备的推陈出新要求教师不得不紧跟快速发展的测绘科学技术新形势。该院大多数从事工程测量教学的青年教师多数是没有走出校门的,必要的工程实践 经验 较为缺乏。有必要定期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去施工单位进修,来提高自身水平[5]。此外,要广泛开展教研、教改及学术交流等活动,发挥骨干教师及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4结语

工程测量课程的教学,是着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课程。随着测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就要求任课教师深入探讨工程测量教学改革。通过对教学内容的调整、教学方法的改进、考核制度的完善、实践教学的加强等系列教学改革举措,有利于学生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最终培养出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摘要:本文对工程测量学重新进行了定义,指出了该学科的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阐述了工程测量学领域通用和专用仪器的发展;在理论方法发展方面,重点对平差理论、工程网优化设计、变形观测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扼要地叙述了大型特种精密工程测量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结合科研和开发实践,简介了地面控制与施工测量工程内外业数据处理一体化自动化系统——科傻系统。最后展望了21世纪工程测量学若干发展方向。关键词:工程测量工业测量精密工程测量测量机器人工程网优化设计一、学科地位和研究应用领域学科定义工程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空间中具体几何实体的测量描绘和抽象几何实体的测设实现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主要以建筑工程、机器和设备为研究服务对象。学科地位测绘科学和技术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和现代发展的一级学科。该学科无论怎样发展,服务领域无论怎样拓宽,与其他学科的交叉无论怎样增多或加强,学科无论出现怎样的综合和细分,学科名称无论怎样改变,学科的本质和特点都不会改变。总的来说,整个学科的二级学科仍应作如下划分:——大地测量学;——工程测量学;——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学;——地图制图学;——不动产地籍与土地整理。研究应用领域目前国内把工程建设有关的工程测量按勘测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行治理三个阶段划分;也有按行业划分成:线路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桥隧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海洋工程测量、军事工程测量、3维工业测量等,几乎每一行业和工程测量都有相应的著书或教材。由Hennecke,Mueller,Werner3个德国人所编著的工程测量学,主要按下述内容进行划分和编写:①测量仪器和方法;②线路、铁路、公路建设测量;③高层建筑测量;④地下建筑测量;⑤安全监测;⑥机器和设备测量。由于工程测量的研究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发展变化也很快,因此写书十分困难。目前国内外没有一本全面涉及工程测量学理论、技术、方法和实际应用的现代专著或教材。国际测量师联合会的第六委员会称作工程测量委员会,过去它下设4个工作组:测量方法和限差;土石方计算;变形测量;地下工程测量。此外还设了一个非凡组:变形分析与解释。现在,下设了6个工作组和2个专题组。6个工作组是:大型科学设备的高精度测量技术与方法;线路工程测量与优化;变形测量;工程测量信息系统;激光技术在工程测量中的应用;电子科技文献和网络。2个专题组是:工程和工业中的非凡测量仪器;工程测量标准。德国、瑞士、奥地利3个德语语系国家自50年代发起组织每3~4年举行一次的“工程测量国际学术讨论会”。过去把工程测量划分为以下几个专题:测量仪器和数据获取;数据解释、处理和应用;高层建筑和设备安装测量;地下和深层建筑测量;环境和工程建筑物变形监测。1992年第11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理论与测量方案;测量技术和测量系统;信息系统和CAD;在建筑工程和工业中的应用。1996年的第12届讨论会的专题是:测量和数据处理系统;监测和控制;在工业和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交叉学科的大型工程项目。从以上可见,工程测量学的研究领域既有相对的固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笔者认为,工程测量学主要包括以工程建筑为对象的工程测量和以设备与机器安装为对象的工业测量两大部分。在学科上可划分为普通工程测量和精密工程测量。工程测量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测绘保障,满足工程所提出的要求。精密工程测量代表着工程测量学的发展方向,大型特种精密工程建设是促进工程测量学科发展的动力。二、工程测量仪器的发展工程测量仪器可分通用仪器和专用仪器。通用仪器中常规的光学经纬仪、光学水准仪和电磁波测距仪将逐渐被电子全测仪、电子水准仪所替代。电脑型全站仪配合丰富的软件,向全能型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带电动马达驱动和程序控制的全站仪结合激光、通讯及CCD技术,可实现测量的全自动化,被称作测量机器人。测量机器人可自动寻找并精确照准目标,在1s内完成一目标点的观测,像机器人一样对成百上千个目标作持续和重复观测,可广泛用于变形监测和施工测量。GPS接收机已逐渐成为一种通用的定位仪器在工程测量中得到广泛应用。将GPS接收机与电子全站仪或测量机器人连接在一起,称超全站仪或超测量机器人。它将GPS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与全站仪灵活的3维极坐标测量技术完美结合,可实现无控制网的各种工程测量。专用仪器是工程测量学仪器发展最活跃的,主要应用在精密工程测量领域。其中,包括机械式、光电式及光机电结合式的仪器或测量系统。主要特点是:高精度、自动化、遥测和持续观测。用于建立水平的或竖直的基准线或基准面,测量目标点相对于基准线的偏距,称为基准线测量或准直测量。这方面的仪器有正、倒锤与垂线观测仪,金属丝引张线,各种激光准直仪、铅直仪、自准直仪,以及尼龙丝或金属丝准直测量系统等。在距离测量方面,包括中长距离、短距离和微距离及其变化量的精密测量。以ME5000为代表的精密激光测距仪和TERRAMETERLDM2双频激光测距仪,中长距离测量精度可达亚毫米级;可喜的是,许多短距离、微距离测量都实现了测量数据采集的自动化,其中最典型的代表是铟瓦线尺测距仪DISTINVAR,应变仪DISTERMETERISETH,石英伸缩仪,各种光学应变计,位移与振动激光快速遥测仪等。采用多谱勒效应的双频激光干涉仪,能在数十米范围内达到0.01μm的计量精度,成为重要的长度检校和精密测量设备;采用CCD线列传感器测量微距离可达到百分之几微米的精度,它们使距离测量精度从毫米、微米级进入到纳米级世界。高程测量方面,最显著的发展应数液体静力水准测量系统。这种系统通过各种类型的传感器测量容器的液面高度,可同时获取数十乃至数百个监测点的高程,具有高精度、遥测、自动化、可移动和持续测量等特点。两容器间的距离可达数十公里,如用于跨河与跨海峡的水准测量;通过一种压力传感器,答应两容器之间的高差从过去的数厘米达到数米。与高程测量有关的是倾斜测量,即确定被测对象在竖直平面内相对于水平或铅直基准线的挠度曲线。各种机械式测斜仪、电子测倾仪都向着数字显示、自动记录和灵活移动等方向发展,其精度达微米级。具有多种功能的混合测量系统是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发展的显著特点,采用多传感器的高速铁路轨道测量系统,用测量机器人自动跟踪沿铁路轨道前进的测量车,测量车上装有棱镜、斜倾传感器、长度传感器和微机,可用于测量轨道的3维坐标、轨道的宽度和倾角。液体静力水准测量与金属丝准直集成的混合测量系统在数百米长的基准线上可精确测量测点的高程和偏距。综上所述,工程测量专用仪器具有高精度、快速、遥测、无接触、可移动、连续、自动记录、微机控制等特点,可作精密定位和准直测量,可测量倾斜度、厚度、表面粗糙度和平直度,还可测振动频率以及物体的动态行为。 三、工程测量理论方法的发展测量平差理论最小二乘法广泛应用于测量平差。最小二乘配置包括了平差、滤波和推估。附有限制条件的条件平差模型被称为概括平差模型,它是各种经典的和现代平差模型的统一模型。测量误差理论主要表现在对模型误差的研究上,主要包括:平差中函数模型误差、随机模型误差的鉴别或诊断;模型误差对参数估计的影响,对参数和残差统计性质的影响;病态方程与控制网及其观测方案设计的关系。由于变形监测网参考点稳定性检验的需要,导致了自由网平差和拟稳平差的出现和发展。观测值粗差的研究促进了控制网可靠性理论,以及变形监测网变形和观测值粗差的可区分性理论的研究和发展。针对观测值存在粗差的客观实际,出现了稳健估计;针对法方程系数阵存在病态的可能,发展了有偏估计。与最小二乘估计相区别,稳健估计和有偏估计称为非最小二乘估计。巴尔达的数据探测法对观测值中只存在一个粗差时有效,稳健估计法具有反抗多个粗差影响的优点。建立改正数向量与观测值真误差向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可对多个粗差同时进行定位和定值,这种方法已在通用平差软件包中得到算法实现和应用。方差和协方差分量估计实质上是精化平差的随机模型,过去一直仅停留在理论的研究上。实际中,要求对多种观测量进行综合处理,因此,方差分量估计已成为测量平差的必备内容了。目前,通用平差软件包中已增加了该功能,但还需要在测量规范中明确提出来。需要指出的是:许多测量作业单位喜欢采用附合导线进行逐级加密,主要依据目前规范中有关一、二、三级导线和图根导线的规定。无疑附合导线具有许多优点,但由于多余观测少,发现和反抗粗差的能力较弱,不宜滥用。建立一个区域的控制,首级网点采用GPS测量,下面最好用一个等级的导线网作全面加密。从测量平差理论来看,全面布设的导线网具有更好的图形强度,精密较均匀,可靠性也较高。工程控制网优化设计理论和方法网的优化设计方法有解析法和模拟法两种。解析法是基于优化设计理论构造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解求目标函数的极大值或极小值。一般将网的质量指标作为目标函数或约束条件。网的质量指标主要有精度、可靠性和建网费用,对于变形监测网还包括网的灵敏度或可区分性。对于网的平差模型而言,按固定参数和待定参数的不同,网的优化设计又分为零类、一类、二类和三类优化设计,涉及到网的基准设计,网形、观测值精度以及观测方案的设计。在工程测量中,施工控制网、安装控制网和变形监测网都需要作优化设计。由于采用GPS定位技术和电磁波测距,网的几何图形概念与传统的测角网有很大的区别。除非凡的精密控制网可考虑用专门编写的解析法优化设计程序作网的优化设计外,其他的网都可用模拟法进行设计。模拟法优化设计的软件功能和进行优化设计的步骤主要是:根据设计资料和地图资料在图上选点布网,获取网点近似坐标。模拟观测方案,根据仪器确定观测值精度,可进一步模拟观测值。计算网的各种质量指标如精度、可靠性、灵敏度。精度应包括点位精度、相邻点位精度、任意两点间的相对精度、最弱点和最弱边精度、边长和方位角精度。进一步可计算坐标未知数的协方差阵或部分点坐标的协方差阵,协方差阵的主成份计算,特征值计算,点位误差椭圆、置信椭圆的计算等。可靠性包括每个观测值的多余观测分量和某一观测值的粗差界限值对平差坐标的影响。灵敏度包括灵敏度椭圆、在给定变形向量下的灵敏度指标以及观测值的灵敏度影响系数。将计算出的各质量指标与设计要求的指标比较,使之既满足设计要求,又不致于有太大的富余。通过改变观测值的精度或改变观测方案或局部改变网形等方法重新作上述设计计算,直到获取一个较好的结果。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下述优化设计策略:先固定观测值的精度,对选取的网点,观测所有可能的边和方向,计算网的质量的指标,若质量偏低,则必须提高观测值的精度。在某一组先验精度下,若网的质量指标偏高了,这时可按观测值的内部可靠性指标ri,删减观测值。ri太大,说明该观测值显得多余,应删去;若ri很小,则该观测值的精度不宜增加。这种根据ri大小来删除观测值的方法称为从“密”到“疏”,从“肥”到“瘦”的优化策略。从模拟法优化设计的整个过程来看,它是一种试算法,需要有一个好的软件。该软件除具有通用平差软件的功能外,在成果输出的多样性、直观性,在可视化以及人机交互界面设计方面都有更高要求。同时也要求设计者具有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用模拟法可获得一个相对较优且切实可行的方案,可进一步用模拟观测值作网的平差计算,同时可模拟观测值粗差并计算对结果的影响。这种方法称为数学扭曲法或蒙特卡洛法。对于一个精度、可靠性以及灵敏度要求极高的监测网或精密控制网,作上述优化设计和精细计算是十分必要的。国内在这方面的应用道较少。多是为了安全起见,有较大的质量富余,建网费用偏高。网优化设计费用很少,所带来的效益较大,凡是较重要的工程控制网,都应作优化设计。变形观测数据处理工程建筑物及与工程有关的变形的监测、分析及预是工程测量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其中的变形分析和预涉及到变形观测数据处理。但变形分析和预的范畴更广,属于多学科的交叉。变形观测数据处理的几种典型方法

工程测量论文开题报告

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工程类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工程类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设计(论文)题目:玉都华庭施工组织设计

选题依据:

1.国内外有关的研究动态

施工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施工项目管理有机结合的产物,它是工程开工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

60年代我们的施工组织措施采用的苏联的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的经济的增长,我们建筑业的发展,我们的施工项目管理也不断的更科学,70到80年代施工组织设计在我国全面的推广,经过我们不断的实践、探索、研究,使之我们现在的施工组织更科学更协调,经济上更合理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扩大深度和范围,对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经济性做出评估,实现设计和施工技术的一体化。施工企业要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总结与工法制度,扩大技术积累,加快技术转化,使新的技术成果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得到应用。

现阶段国内外施工组织学科的发展特点是广泛利用数学方法、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等定量性方法,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进行工期、成本、质量的控制,以达到工期短、质量好和成本低的目标。

目前已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在工程项目中已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应大力发展与运用信息技术,重视高新技术的移植和利用,拓宽智力资源的传播渠道,全面改进传统的编制方法,使信息在生产力诸要素中起到核心的作用,逐步实现施工信息自动化、施工作业机器化、施工技术模块化和系统化,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力,从而使企业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

2.理论及实际意义

在此工程设计中,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体现在:它是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它是该工程开工前后施工活动能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的保证;它体现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机械设备装备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体部署

2.1 施工组织机构

2.2 施工部署

2.3 施工工艺流程

3 施工准备及施工总平面布置

3.1 施工准备

3.2 施工总平面布置

4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4.1 施工测量

4.2 土方工程

4.3 结构工程

4.4 砌筑工程

4.5 装饰工程

4.6脚手架工程

5 质量保证措施

6 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7 季节性施工措施

完成研究内容的技术路线或研究方法

首先熟悉工程概况以及周围的各种环境,然后根据场地的大小和出入路线合理布置场地的临时设施和仓库的位置,由着方便、安全的原则合理布置平面。根据施工队伍以及人员配置和施工方案编制合适的施工进度,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成本进行动态控制,保持工程有序、稳定的实施。

首先老师应该会给你一份任务书,开题报告的模板,大概像这个样子,我列举一个框架结构的例子一、选题的依据及意义:综合楼在使用功能上为综合性的,结构上也是综合性的。房屋在使用功能上为综合楼的指:商业、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大厅等。其特点是该建筑中间层或顶层都具备有“多功能大厅”。可见于学校,企业,医院等建筑群中。随着城市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综合楼也在快速的发展并在商业在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与此同时,它的市场价值也越来越大。毕业设计是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培养计划中最后的一个主要教学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目的是通过毕业设计这一时间较长的教学环节,培养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应用所学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及专业课知识和相关技能,解决具体问题的土木工程设计问题所需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要求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系统的完成一项工程设计,解决与之有关的所有问题,熟悉相关设计规范、手册、标准图以及工程实践中常用的方法,具有实践性、综合性强的显著特点。因而对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工程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其他教学环节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在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还要求我们同时运用感性和理性知识去把握整个建筑的处理,这其中就包括建筑外观和结构两个方面。还要求我们更好的了解国内外建筑设计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更多的关注这方面的学术动态,以及我们在以后的土木工程专业方向有更大的造诣。此外,在设计中涉及到很多计算机软件如:绘图软件AutoCAD和天正、办公软件、结构设计计算的PKPM等软件,通过这些软件的运用,更能提高我们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这对我们土木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通过它来检查和提高我们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实践能力。二、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含文献综述): 随着现代传感技术、计算机与通讯技术、信号分析与处理技术及结构动力分析理论的迅速发展,人们提出了结构健康监测的概念,给土木工程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结构健康监测系统通过在结构上安装各种传感器,自动、实时地测量结构的环境、荷载、响应等,对结构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科学有效地提供结构养护管理的决策依据,确保结构安全运营,延长结构使用寿命。 近年来,大型土木工程特别是大跨度桥梁结构的健康监测技术成为国内外工程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通过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努力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国内外近年新建的许多大型桥梁都安装了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作为土木工程专业的学生,深知土木工程设计范围之广,以及和社会生活联系之密切。我们在校只是学习了土木工程这一个小的分支并且着重学习了工民建部分。工民建方面就结构布置部分有以下几种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框架-支撑结构、筒体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巨型结构等等。就此次的设计题目,以及结合任务书所给定的各项条件,选择了框架结构比较合理并且切合实际。(1)人性化及网络化受到广泛关注 综合楼设计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涉及科学、技术、人文、艺术等诸多因素。间室内设计的最大目标就是要为员工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卫生、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这一目标在当前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显得更加重要。其中“舒适”涉及建筑声学、光学、热工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工效学等多方面学科;“方便”涉及功能流线分析,人类工效学等方面的内容;“卫生”涉及绿色材料、卫生学、给排水工程等方面的内容;“安全”问题则涉及建筑防灾,装饰构造等方面的内容等等。例如,欧美一些前沿写字楼产品中越来越多地将私人办公室设置在大楼的中心地带,以使在开敞的公共区域办公的员工能够直接享受到自然光线和风景。 (2)服务设施综合配套化日趋重要 高档综合楼之间的竞争已经从单纯比造价、比高度、向比配套、比服务、比管理方面倾斜,这同样也是发达国家高档综合楼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对于以租赁和出售为主要开发目的高档写字楼项目而言,必须具备一定的整体规模。例如,以建筑综合体的综合优势体显项目的高档品质,这类产品通常是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居住、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化娱乐等多种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合理组合,并在各部分之间建立一种互相依存、互补、互助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复杂而有机统一的综合体。(3)生态节能型写字楼为未来发展主方向在全球范围内,建筑生态智能化有两大发展趋势:一是调动一切技术构造手段,达到低能耗、减少污染并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二是在深入研究室内热功环境(光、声、热、气流等)和人体工程学(人体对环境生理、心理的反映)的基础上,创造健康舒适而高效的居住空间。高舒适度、低能耗是国际发展趋势,世界范围内的能源危机和中国能源上的紧缺都使得建筑能耗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对于新一代写字楼产品来说,有了更为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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