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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是正规杂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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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医生是正规杂志吗

中兽医医药杂志

1550-9389

《医药》杂志是正规期刊吗

《医药卫生》杂志不是合法期刊。

据医药卫生杂志称:《医药卫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09年4月8日批准,由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的国家级医学核心学术期刊,维普网全文收录。国内统一刊号:CN 50-9219/R;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5675。

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库期刊查询中,并无该杂志信息,应为不合法期刊。

是。医药卫生是国家级期刊月刊,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09年4月8日批准的国家级电子学术医学期刊,医药卫生全文版杂志是真的。医药卫生是面向医药卫生科技与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力求及时、全面、快速报道世界医学、卫生领域的医学研究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及临床实践与经验。

算是三类期刊。《中国医药指南》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的国家级全国性学术类综合医学期刊。

期刊简介收录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大16开,旬刊。

扩展资料:

报道《中国医药指南》刊登医学临床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新进展、新成果,是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发表学术文章进行学术交流的园地。

本刊栏目论著、病例报告、综述、综合报道、急诊、讲座、经验教训、会议(座谈)纪要、临床病理(病例)讨论、国内外学术动态、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技、管理等。

《医药》这个期刊就是个十足的非法期刊!!湖南省一些医师评职称被刷就是被它害了!

医学前沿是正规杂志吗

可以。根据查询大众卫生报相关信息显示,医学前沿可以评职称,《医学前沿》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大众卫生报》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医药卫生类专业学术理论期刊。

医药前沿没有影响因子,只是一个普刊。杂志社说是国家级的,一般单位,晋升医师,副主任,发表论文,还可以用。

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11年影响因子是0.7 来源:中国期刊引证报告(扩刊版)

家庭医药是正规杂志吗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到这个杂志!

投 稿 邮 箱:jtyyzzs @ 163 . com

家庭医药和医药界,两个杂志各有侧重,各有千秋,很难简单说哪个更好。家庭医药杂志它适应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独创药学家和名医联合办刊的新模式,以通俗、实用、权威为鲜明特色,以成为中国3亿家庭就医选药实用指南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家庭医药》始终坚持为读者服务的办刊理念,怀着坚定的社会责任感,以权威的信息,专业的服务,得到医药界权威人士的认可。《家庭医药》是指导3亿家庭就医选药的大型实用月刊。《医药界》杂志是由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CN:43-1519/R,ISSN:1550-1868,向全国各级医务工作者提供服务。办刊宗旨为面向临床,突出实用性与综合性,刊物以栏目设置活跃,提供多种服务为办刊特性。简单地说,家庭医药适合家庭读者,医药界则适合医药界专业人士。

当然是医药界更广泛性了

从新闻出版总署可以查到这个杂志!属于正规期刊!投稿邮 箱:jtyyzzs @ 163.com

现代医药卫生是正规杂志

《医药卫生》杂志不是合法期刊。

据医药卫生杂志称:《医药卫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09年4月8日批准,由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的国家级医学核心学术期刊,维普网全文收录。国内统一刊号:CN 50-9219/R;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5675。

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库期刊查询中,并无该杂志信息,应为不合法期刊。

这个杂志现在是不征稿了。至于是不是停刊不好说,有的杂志停止征稿后一两年又征了。

医药卫生不是合法期刊。

据医药卫生杂志称:

《医药卫生》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09年4月8日批准,由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主管,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主办的国家级医学核心学术期刊,维普网全文收录。

国内统一刊号:CN/R;

国际标准刊号:ISSN。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库期刊查询中,并无该杂志信息,应为不合法期刊。

相关法律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违反规定,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国家明令查禁的出版物的;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盗版、盗印的出版物的;

发行、散发、附送和出租无书号、刊号、版号及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的。

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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