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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伦理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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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伦理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论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立在能源消耗较高、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维系人们基本生存的耕地、淡水,还是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都相对短缺,如人均矿物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耕地资源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且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记载,我国的环境问题已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由于长江两岸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1998年,我国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损失巨大。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沙尘暴天气,几十年来愈演愈烈,20世纪60年代出现8次,70年代13次,90年代20多次,从2000年春天起,我国西北东部、东北西南部、华北北部多次出现大风扬尘和沙尘暴天气。 2004年1月至4月,我国共出现11次沙尘天气过程,涉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以及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源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北方一些地区过度开垦荒地,草原地带过度放牧,农灌区过度引用江河水,超采地下水,直接导致大面积的草场沙化,大量的农田被沙漠吞蚀,防风林带枯萎死亡而失去涵养水分、保护表土的功能。在资源方面,我国的过度消耗是惊人的。2003年,中国GDP占全球的4%,但消耗了全球55%的水泥,36%的钢铁,30%的煤炭,25%的铝。中国每创造1美元GDP所耗能源,是美国的 倍,是日本的倍。�同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速度还在加剧,每年沙漠化土地达到3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掉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大江大河输沙量增加,河水变浑,河床抬高,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我国生态建设要求更加迫切。生存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一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会更加突出。无数事实证明,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更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所以,我们不能继续走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传统工业化道路,而必须重新审视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而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首要任务。�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存在问题,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考察有助于我们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认识社会的发展水平,认识人类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是当代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理念,使我们更明确了人类的现实困境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以弥合并化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一)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地球上耕耘劳作,自然界的博大富饶养育了人类文明。然而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人类社会开始了恶性发展。从18世纪初到20世纪末,工业革命在200多年的突飞猛进中已经达到了它的顶点,工农业的发展早已突破了增长的极限,科技的进步也基本上达到了极大放飞人类想象力的地步,但是它并没有始终给人类社会带来福音,它如同一柄“达摩克利斯利剑”正高悬在人类的头顶。[5]人类一方面竭尽全力地攫取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人类在拼命地制造种类日益繁多、成分日益复杂的各种废弃物。人类的活动已经破坏了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使整个地球陷入了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危机。F•卡特在《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写道:“文明之所以会在孕育这些文明的故乡衰落,主要是由于人们糟蹋或者毁坏了帮助人类发展文明的环境”。根据著名的“罗马俱乐部”预测,如果人类找不到可替代能源,并固守现有的生活方式,地球将会在21世纪中后期的某一天,耗尽最后一滴石油,经济增长将戛然而止,人类社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衰退。[6]�马克思、恩格斯是较早反思并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圣者,他们一方面欢呼新的文明时代的到来,另一方面又把批判这个制度的腐朽性、不合理性,建立理想社会和新的文明形态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恩格斯毫不客气地抨击人类的幼稚和狂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7]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8]从深层次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现代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但人始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人与自然应始终保持共存共荣关系。�(二)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著名学者施韦兹和莱昂波特创立了“生态伦理学”,他们认为生命是自然界的伟大创造,对人类和自然的生命都要给予极大尊重,那种“将生命分为价值高的(人的生命价值)和价值低的(自然生物的生命价值)的做法”是片面的。因此,应该将“善”的观念加以扩展,应当从自然界而不是局限于人类来认知人们行为的正误,把善的观念扩充到自然界中去,“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为,就应是正当的、善良的、美好的”[3〕233。一种伦理理论如果不包括人影响自然的行为规范,不确认人和生态是一种特别亲密、生死攸关的关系,就不能算是完善的伦理理论。因此,应当用生命的纽带把人与自然有机联系起来,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视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要求。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大自然中的生物,并不是人类的奴隶,不是为人类而诞生的,它们理应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只注意人类自然利益而关心生态平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一种新型的伦理体系,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坚持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不仅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生物的和一切自然物的价值;不仅承认人类的权利,而且要承认生物的乃至一切自然物的权利。看似没有感觉的树木、花草、河流、海洋,都有自己的需要和生存权利。它们的价值和权利不是根据对人类有用无用确定的,而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平衡链所固有的。自然生物同人的基本需要乃是相类似的,都需要水分、氧气和营养,因此,人类决不应凌驾于自然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互为依存。如果一味只想“主宰”、 “统治”自然,势必人为破坏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瓦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人类与生态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的发展相和谐的思想,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的本原性和谐的向往和追求。[9〕15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的角度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所体现的是一种更广泛更具有深远意义的平等,即人与自然的平等、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人与自然的平等意味着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仅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还要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因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然受自然界的约束和反作用。所以人类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人类在自然之上”、“人类可以任意主宰自然”的观念,保护好大自然,使人与自然平等相处。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就是指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是属于全人类的,当代人以及后代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为代价维持其经济发展。并且当代人也不能肆意挥霍资源、践踏环境,必须留给子孙后代一个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地球。也就是说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应该既关心人,又关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携手,生物与非生物的共进,过去与现在的统一,现在与未来的对话,时间与空间的协调。在维护人类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自然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所以,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参考文献:�〔1〕林红梅.“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5):92-93.�〔2〕杨多贵, 周志田,陈劭锋.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战略选择〔J〕.上海经济研究,2005(4):6-12.�〔3〕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惠,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0

唉哟~~ 还真有人回答你,但是没有列子...哈哈,单个写....哈哈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萧灼基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不管文明多么发达,科学技术多么先进,人类永远也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条件,也制约着人类的行为,通过各种方式惩罚人类对自然的侵犯。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速推进,从前经济缓慢发展时期建立的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遭到破坏,人与自然新的和谐关系尚未建立。在这个特定时期,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加迫切。要积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控制人类自身的规模扩张。随着人口规模的膨胀,人口密度加速增大,人均资源拥有量下降,这是一个威胁人类永续生存的重大问题。要按照科学办事,尊重自然规律。工业的发展,资源的利用,人口的增加,消费方式和消费标准的追求,都要有利于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形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主导方,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鼓励节能降耗,支持和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产业选择、资源开采、技术运用、生产工艺和排污处理等方面,要考虑社会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牺牲社会利益,恶化生存环境。在日常生活中,社会公众每天都在与自然打交道。实际上,政府与企业行为也是由人操作的。因此,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负责是关键。

协调人与自然关系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大自然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生命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它们构成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由此构成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生态环境则是大自然的有机整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生态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进入六十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是粮食、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压力,直接冲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生态破坏主要体现于物种灭绝、植物破坏、土地退化等自然破坏。九十年代初,一名著名专家经过考证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欧洲是先破坏,再保护;美国是破坏了一半,保护了一半;中国是正在破坏之外。因此,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售点问题。在国内,由大兴园林绿化到创建园林城市,从运用生态规律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到生态城市、生态省的提出并付诸行动,其核心都是寻求达到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和。我市将生态城的概念定格为: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做到科学有序,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达到高度和谐。由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归根结底实际反映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要求。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哲学基础我国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提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可以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已全方位地渗透到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理论家积极探讨的课题。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也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本质在于它从实践角度出发,揭示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实践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与自然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密切联系。离开自然,人就失去了获了物质生活资料以及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劳动中,人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由于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存在,人实际上成了自然界的破坏者,如自然景观的破坏,生物资源的毁灭、环境的污染等。由此,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生态环境是大自然的基本要素,又是构成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和发展枢纽。通过园林绿化和改善人民居环境,不断增强节能效益、生态效益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以我市为例,百二河的治理、园林城市创建活的实践证明,生态园林、生态环境已表现为一种生命、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正是出于寻求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当代人热情倡导一种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积极主动的生态建设来修复已遭破坏的地球环境的道德态度。为此,联合国颁布了《21世纪议程》,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21世纪议程》,把人与自然和谐和作为走向21世纪的哲学导向,寻求“高效和谐——持续发展”,创建绿色城市生态文明的优化模式作为跨世纪城市规划战略的永略目标去求索,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升腾。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人类发展史表明:“政治是人为的短期行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是短短的一瞬间,而人类生态的需要却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现实说明,发展中国正经受来自的贫穷和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贫穷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了贫军。我国的国情是:城市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水平和人增绿地水平都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国民经济还欠发达,现代城市园林起步晚,起点低,投入有限,总体的质量、数量和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迫切需要树立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发现。同时,生态园林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对外开放、持继续发展的需要。“植树种草就强国路”正成为人们共识。为了使生态环境建设适应人与自然可持续发民要求,国内有专家明确提出: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民族特征,以整体观为思维方式,以山水景观作为城市构图要素的中国园林城市或“山水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运动发展的方向,“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构筑的模式”;是《中国21世纪议程》“是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外文化的有机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有机结合。“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才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议,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练。建设生态城市,实质上是调控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其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三、建设生态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和发展必然选择城市是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是受人为活动强烈影响的生态实体。从生态城角度看:城市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为依托,物流流动为载体,科教文化为动力,社会体制为径络,由其“因子——要素——子系——系统——巨系”构成的人工生态综合体,也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提出基于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是将生态系统的概念引入到城市研究中,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十堰市属山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渊源流长。早在500年前即明永乐年间,朱棣在武当山大兴山林时就明确规定,不准动武当山一石一木。历时11年,武当山形成长140华里,总面积160万平方米的道观建筑群,而生态环境却未受到破坏;后来明朝廷又几次下旨,将武当山方圆括800公里的山林划归道观管理,使之形成一个生态保护区。清代志书载有十堰地区十大自然风景。清代以前城区建筑风格和区内绿化,给民众创造了风景如画的场所。解放前后,城市农村田园式绿化特色仍十分突出。从六十年代以后,随着“三线”建设、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又历经了毁坏、恢复、建设的历程。经过三十年艰苦奋斗,我市于1999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殊荣,由此也不断深化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即不应仅仅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上,而应该注重从生态系统的深层次上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二十一世纪,人类将由追求功能齐全旧城市转向追求清新绿色的优美环境,这是人类的觉悟,也是自然法则使然。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党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来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将本市列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区”,并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无论从科学理论和具体实践上来看,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对发挥十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都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生态城市的前景应该是“山翠草绿、花香鸟语、空气清新、天蓝水碧、经济繁荣、文明守纪、关系融洽,天人合一”。它的归根点就是人与自然高度和谐,这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遵循系统原则、生态原则、自然原则和经济原则。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导向。只有从这一哲学基点出发,才能围绕“以人为本”原则,促进良性的生态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形成,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只有用“高效和谐和一持续发展”优化模式框定其战略属性,才有构筑建设生态城市的可能。

二是转变战略思想。要从传统的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应按照客观规律把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去。为适应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中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还必须科学地设置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并抓好落实。

三是用优化规划蓝图作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客观管理和控制,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运用用生态规律看待城市发展问题,在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时,既要考虑经济规律,又要考虑生态规律。同时,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反映特色,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措施具体化,并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

四是认真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更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手段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这迫切需要制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五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制体制,强化环境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经济靠市场,生态保护靠政府”的有益经验。必须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与监督结合,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六是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应创建富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生态教育体系,以增强生态环境危机意识,普及环境生态知识,提高全民族生态文化基础。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社会风尚,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和相处的新观念,努力为建设生态城市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根本保证。

人与自然关系的论文参考文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变化,并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充分认识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立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新构架。应当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潮流。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1、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内涵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人 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类以狩猎和采集方式从事生产活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体现为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人对自然曾保持了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从事农业劳动是人类主要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融合的非对立关系,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特别是为了争夺水土资源而频繁发动战争,使得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促使相对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不和谐现象。在工业社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显著提高,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且不再局限于地球表层,已拓展到地球深部及外层空间,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并极大地提高了认识自然和改变自然的能力,但是,全球性的人口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当前大规模的、无序的人类活动已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结构,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地球生态系统的演变路径和方向,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其严峻的挑战[杨多贵,2005]。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辨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有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历史经验表明,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总之,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2、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表征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

协调人与自然关系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大自然是万物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的生命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它,它们构成矛盾的统一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由此构成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人类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生态环境则是大自然的有机整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生态问题是一个“全球问题”。进入六十年代以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继之而来的是粮食、人口、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压力,直接冲击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生态破坏主要体现于物种灭绝、植物破坏、土地退化等自然破坏。九十年代初,一名著名专家经过考证称: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欧洲是先破坏,再保护;美国是破坏了一半,保护了一半;中国是正在破坏之外。因此,协调经济发展、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矛盾,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售点问题。在国内,由大兴园林绿化到创建园林城市,从运用生态规律制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到生态城市、生态省的提出并付诸行动,其核心都是寻求达到城市与自然、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和。我市将生态城的概念定格为: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规划建设做到科学有序,经济社会保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达到高度和谐。由生态城市的理论与实践,归根结底实际反映人与自然可持续和谐发展的要求。一、“天人合一”、“以人为本”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哲学基础我国中医经典著作《黄帝内经》提出“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可以说,“天人合一”的思想已全方位地渗透到中国人的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历来是理论家积极探讨的课题。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也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本质在于它从实践角度出发,揭示自然界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不断被人化的实质,使人与自然形成实践为基础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方面,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与自然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密切联系。离开自然,人就失去了获了物质生活资料以及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劳动中,人致力于塑造一个和谐的“人化的自然”。但由于社会中异化劳动的存在,人实际上成了自然界的破坏者,如自然景观的破坏,生物资源的毁灭、环境的污染等。由此,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生态环境是大自然的基本要素,又是构成人与自然高度和谐和发展枢纽。通过园林绿化和改善人民居环境,不断增强节能效益、生态效益已成为人类的共识。以我市为例,百二河的治理、园林城市创建活的实践证明,生态园林、生态环境已表现为一种生命、一种理想的生存环境。正是出于寻求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当代人热情倡导一种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通过积极主动的生态建设来修复已遭破坏的地球环境的道德态度。为此,联合国颁布了《21世纪议程》,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21世纪议程》,把人与自然和谐和作为走向21世纪的哲学导向,寻求“高效和谐——持续发展”,创建绿色城市生态文明的优化模式作为跨世纪城市规划战略的永略目标去求索,以促进人类文明的升腾。二、生态环境建设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人类发展史表明:“政治是人为的短期行为,在历史的长河中只能是短短的一瞬间,而人类生态的需要却是子孙万代永恒的需要”。全球生态环境现实说明,发展中国正经受来自的贫穷和生态恶化的双重压力,贫穷导致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加剧了贫军。我国的国情是:城市人口多,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水平和人增绿地水平都大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水平,国民经济还欠发达,现代城市园林起步晚,起点低,投入有限,总体的质量、数量和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这就迫切需要树立一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发现。同时,生态园林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对外开放、持继续发展的需要。“植树种草就强国路”正成为人们共识。为了使生态环境建设适应人与自然可持续发民要求,国内有专家明确提出:以山水资源为环境基础,以山水文化为民族特征,以整体观为思维方式,以山水景观作为城市构图要素的中国园林城市或“山水城市”,是中国城市化运动发展的方向,“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城市构筑的模式”;是《中国21世纪议程》“是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外文化的有机结合,也是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有机结合。“未来的城市应当充分体现,生物圈与技术圈的协调以及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才行。融生态、文化、科学、艺术为一体的园林建议,符合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对环境综合需求的准则。生态城市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凝练。建设生态城市,实质上是调控城市生态系统,使城市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持续不断地进行,其目标是遵循城市社会功能整体性——和谐生态——平衡发展规律,对自然由无序蔓延变为合理分布,变恶性掠夺为最大值利用,建设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同步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和合理布局,最终的发展目标是达到以人为本改造自然,优化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和发展。三、建设生态城市是人与自然和谐和发展必然选择城市是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是受人为活动强烈影响的生态实体。从生态城角度看:城市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为依托,物流流动为载体,科教文化为动力,社会体制为径络,由其“因子——要素——子系——系统——巨系”构成的人工生态综合体,也是一个开放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的提出基于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是将生态系统的概念引入到城市研究中,是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十堰市属山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渊源流长。早在500年前即明永乐年间,朱棣在武当山大兴山林时就明确规定,不准动武当山一石一木。历时11年,武当山形成长140华里,总面积160万平方米的道观建筑群,而生态环境却未受到破坏;后来明朝廷又几次下旨,将武当山方圆括800公里的山林划归道观管理,使之形成一个生态保护区。清代志书载有十堰地区十大自然风景。清代以前城区建筑风格和区内绿化,给民众创造了风景如画的场所。解放前后,城市农村田园式绿化特色仍十分突出。从六十年代以后,随着“三线”建设、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又历经了毁坏、恢复、建设的历程。经过三十年艰苦奋斗,我市于1999年荣获“国家园林城市”殊荣,由此也不断深化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认识,即不应仅仅停留在环境保护层面上,而应该注重从生态系统的深层次上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二十一世纪,人类将由追求功能齐全旧城市转向追求清新绿色的优美环境,这是人类的觉悟,也是自然法则使然。基于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党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明确提出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全局的重点来实施,我市市委、市政府也积极采取措施,将本市列为“国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区”,并提出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无论从科学理论和具体实践上来看,加快建设生态城市对发挥十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作用都有着举足轻重作用。生态城市的前景应该是“山翠草绿、花香鸟语、空气清新、天蓝水碧、经济繁荣、文明守纪、关系融洽,天人合一”。它的归根点就是人与自然高度和谐,这是永恒的主题。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生态城市建设首先应遵循系统原则、生态原则、自然原则和经济原则。在此基础上,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导向。只有从这一哲学基点出发,才能围绕“以人为本”原则,促进良性的生态城市建设运行机制形成,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只有用“高效和谐和一持续发展”优化模式框定其战略属性,才有构筑建设生态城市的可能。

二是转变战略思想。要从传统的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应按照客观规律把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指标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体系中去。为适应生态城市建设规划中协调发展战略的客观要求,还必须科学地设置经济目标、社会目标和生态环境目标并抓好落实。

三是用优化规划蓝图作指导。建设生态城市必须加强生态环境的客观管理和控制,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必须运用用生态规律看待城市发展问题,在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时,既要考虑经济规律,又要考虑生态规律。同时,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强调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反映特色,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措施具体化,并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

四是认真处理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更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建设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经济手段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这迫切需要制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五是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制体制,强化环境管理。应借鉴发达国家“经济靠市场,生态保护靠政府”的有益经验。必须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执法与监督结合,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六是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应创建富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生态教育体系,以增强生态环境危机意识,普及环境生态知识,提高全民族生态文化基础。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社会风尚,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与自然和谐和相处的新观念,努力为建设生态城市和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根本保证。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关系之一,是自然界内在关系的最高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就是人类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和对自然界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当前,中国社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与此同时,各种与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矛盾逐渐突出:物质经济日益丰富,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协调;人们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但多种欲望的诉求又往往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因此,在对待人与自然问题上,应采取更为理性的态度,客观认识休闲对生态环境具有的重要影响,树立生态休闲方式,这对于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一何谓休闲?从构形上看“,休闲”二字中的“休”即倚木而息,强调当下摆脱体力劳动的自由,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闲”本意是“放着不用”,引申为娴静、安宁,淡定神闲。《现代汉语词典》把“休闲”解释为“:(可耕地)闲着,一季或不种作物”,《辞海》中则把“休闲”解释为:“农田在一定时间内不种作物,借以休养地力的措施”。如果将“休闲”的主体“农田”改换为具有人类学意义的实体,并结合“休”字的本义,那便可以相应地赋予休闲这样的涵义:人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平和、放松,不安排工作,借以休养人力,达致人与自然、人与自身和谐的措施,从而表达了人类生存过程中劳作与休憩的辩证关系,又喻示着物质生命活动之外的精神生命活动,使人与自然浑为一体。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个普遍有闲的社会正向我们走来,休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正在改变着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中国自 1995 年起开始实行 5 天工作制,年 9 月实施了“三个长假日”,2007 年 11 月又对国家法定节假日做出了调整。在这个方案安排中,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总天数不仅有所增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民族传统节日还被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增多,休闲在生活中的比重日益增大,休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的更加丰富,使休闲的重要性得以凸显。实际上,休闲在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中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早在古希腊时期就产生了休闲思想和休闲文化,并对其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把它定义为“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的心无羁绊的状态”。美国学者约翰·凯利则把休闲理解为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社会空间”“,在人的整个一生中都是一个持久、重要的发展舞台。”从一般意义上讲,休闲是指人们在劳动和生理必需时间之外的自由支配时间里的行为或活动。休闲有四种含义:一是从时空意义上,指人的闲暇时间在特定空间的消费指向;二是从行为意义上,指人的休闲活动的满足指向;三是从生命意义上,指生命自我处在一种自由、自主的生存状态;四是从意识活动意义上,指人的闲适精神的实现。一个人的休闲,与其说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一种满足,不如说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追求,是一种生活实践和生命体验,是人生的一种智慧,是人类美丽的精神家园。或者从某种意义上,休闲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体,是人类对自我生存状态的反思和向大自然的回归,是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和对自由的向往。人们在休闲中感受文明、融于自然、理解文化、陶冶情操。二在现代社会里,休闲必然会影响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休闲是具有类本质的人的一种存在状态,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追求,是由休闲主体的自由意志所决定的。休闲关系是一种动态且相对开放的过程,在休闲活动中,休闲主体可以影响和操纵社会规则,休闲活动的个性化、商业化等趋势也将自我、个人身体投射到休闲活动与经验的前沿,从而赋予现代休闲关系独特的形式,并进而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休闲的良性运作有利于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首先,在人性预设上,休闲是向自然的复归,天人合一的再现。从人性的意义上说,休闲就是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意识(精神)属性相互作用的和谐状态及其层次的提升过程和境界“,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和谐,人的社会属性的和谐,人的意识属性的和谐,以及这些和谐之境界不断提升的状态”,其最大特点是人文性、社会性、创造性。它使休闲主体在精神自由中历经审美的、道德的、创造的、超越的生活方式。因此,按其本性而言,休闲并不意味着大规模的物质消费,休闲活动在主观上不以获取物质财富为目的,在客观上不必然以消耗大量的物质资源为代价。实际上,最满意的休闲方式与过度消费并没有必然联系,也不意味着要破坏生态环境。所以说,休闲是人性实现自身和谐的过程和能够达到的境界,人性系统的丰富性、整体性和全面性客观上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其次,休闲可以提升人的素质,养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识。休闲活动不仅可以帮助社会大众抒解生活压力,丰富生活体验,促进社会交友,增进家庭亲子关系,实践自我理想等,而且使人通过与自然的接触,铸造一种坚韧、豁达、开朗、坦荡的品格。使人的生命既丰富多彩,又获得人格的完善、素质的提高和价值的提升,并进而建立起与自然丰富多样的全面性关系。而人与自然全面性关系的确立,有助于在把人从片面和畸形状态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养成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交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识所导致的天人合一的价值取向、生态哲学的精致理想、可持续发展的高瞻远瞩,既是提高人的生命质量的需要,也是在令人惊异和令人惊喜的感受中完成对日常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自我超越。另一方面,休闲的异化又会导致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因为人类的休闲活动固然可使行为者获得愉悦、满足,但并非全然都是正向的,我们延续多年的生活方式也并非都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不是所有的休闲活动都必然导致人与自然的和谐。法国学者波德里亚把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称为消费社会。在消费社会中休闲被异化了,无辜地沦为幻觉,被符号化为不受生产性劳动的约束,身处消费社会中的人们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这一符号系统。消费社会不仅使人丧失了应有的自然机能,而且使自身的精神价值被置于次要地位,甚至从人的灵魂深处无情地抽掉了人生的真正价值,把人间的真情、乐趣、亲情、友谊等属于人类本真的东西置于金钱交易的屋檐底下,使人的尊严和本性消失在价值失落的刺激消费之中。休闲的本意是要寻求实存的意义,然而在消费社会中,作为“成为人”的过程的休闲不复存在,人们休闲得越多,实存消失得越快,且一切出于经济目的的休闲,必将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尤其是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奢侈性休闲倾向。人们过分看重消费的符号意义,在消费过程中沦为社会符号表征。认为休闲就是权力与金钱的象征,美好的休闲生活就是无限制地拥有私人空间、休闲物品、昂贵的服饰以及永远保持对异性的吸引力,因而带有明显的奢侈性、浪费性。这种与真实自我需求相违背的消费与休闲,使得人们在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往往为表象所迷惑,看不到自我真实的需求,或者即使看到了也由于自我评价体系与外界价值相悖而选择放弃,成为消费主义社会背景下生态环境危机的“贡献者”。奢侈性休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不道德的休闲消费方式,亚里士多德就曾经认识到对财富的过度追求会严重影响到人们过好生活的能力。然而,物质的满足是没有止境的,人们注定要无止境地追逐消费的象征符号。这样,当人们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后,又会无意识地使自己成为技术、时间、金钱、权力和信息的奴隶。自我价值的追求被一系列形式化的、表面性的东西所蒙蔽。奢侈性休闲主体对社会资源的过度占有,必然会压缩他人的生存空间,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和谐。而社会生存空间被压缩,人就转向自然要空间;生存资源受侵害,人就转向自然要资源。现代人这种在物质财富“占有”过程中的异化,使得人与自然的矛盾日趋激烈,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因此,如何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休闲观,养成合理健康的休闲方式;如何在发展休闲业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使生态与游憩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所有问题都指向了当前休闲理论研究的重点———生态休闲。当前,中国正在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论从什么角度上讲,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之路,都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在这一进程中,生态休闲具有重要的作用。三所谓生态休闲,就是通过人类群体所特有的生态行为规范、生态思维方式、天人合一的情感、关爱生命的伦理,创建生态文化意境,通过保护生态环境,从而达到个体身心和意志品德的全面发展。它既是一种自觉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的休闲形式,又是人的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是人类保护自然的一种积极措施;它要求减少人类对于自然的物质变换,抑制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降低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它强调人们尊崇自然的异质性,充分感悟自然,把自然作为一个有个性的独立生命来看待,达到与自然的和谐交流。人们的休闲实践表明,充分健康的休闲方式是符合生态规律的,必然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因此,在全球人类面临着生存环境的危机,人们的环境意识日益彰显的情况下,生态休闲作为绿色休闲消费,一经提出便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其内涵也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得到充实。如针对目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将生态休闲定义为“回归大自然休闲”和“绿色休闲”;针对现在休闲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休闲定义为“保护休闲”和“可持续发展休闲”。中国各级政府也根据各地的实际,开展各种生态休闲,发展各具特色的生态休闲产业,使休闲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然而,环境美德的养成、生态休闲方式的确立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为了确立生态休闲方式,我们应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地强化和改变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首先是反对消费主义宰制下的奢侈性休闲,养成生态休闲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生态休闲意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第一意识,也是人们在休闲活动中应当自觉培养的文明意识。在分享大自然带给我们的休闲快乐时,应恪守环保理念,有意识地去保护生态环境,不去损害休闲对象和周围环境,在理性休憩的前提下从事休闲活动并从中学习自然知识和放松身心;在寻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对自然美景的享受和对民族历史文化了解的同时,爱护供我们享受、给我们知识的休闲环境。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生态休闲属于绿色消费,而不能仅仅被理解为消费绿色,不能以山水被污染、草木被践踏、鸟兽被杀戮为代价。只要人类的发展思维摆脱盲目的经济至上观念的控制,就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本质意义上的休闲,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因为在经济至上观念的操控下,人们似乎永远没有足够多的时间用以休闲,亦无暇审慎地思考休闲的真正意义,更不用说通过休闲来寻求生活本身的意义、保护生态环境了。从人生的意义上说,休闲不单是一种活动,而更主要是一种境界,一种理想,一种氛围,一种不断超越既存现实和自我的努力。当人们休闲地徜徉在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氛围中,人类不会感到孤单,世界不会变得荒凉,自然更不会与生命背离。只有真正坚持“人倚木而休”这种生活态度,则一种不仅顾及人类利益与价值,同时保持自然之利益与价值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活动与生产活动才会成为现实。其次是要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作用。在全民生态意识还有待达到自觉自愿水平之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作为,是实现生态休闲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成立专门的休闲服务管理与监督机构,做到对休闲资源的科学合理开发与利用,同时加大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并建立起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监控制约机制。尤其是在这个休闲日益高涨的时代,适当地增加投入并有效地规范相应的制度是一项明智之举。否则,很容易出现所谓的“公用地悲剧”。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还要加强对休闲主体的教育。休闲的异化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而休闲异化的根源在于现代性的危机。从叔本华、尼采到狄尔泰、胡塞尔、海德格尔,甚至包括法兰克福学派,都倾向于把现代性危机理解为一种精神危机或文化危机,其根源在于理性主义传统对于生活世界的遗忘。因此,回归生活世界是消除异化、寻找生存意义的根本途径,这其中包括对休闲主体进行生态休闲的教育。亚里士多德曾向那些统治者和决策者明确提出把休闲教育融入理想国家的建议,美国着名生态伦理思想家利奥波德也认为,“一个受过教育的公民知道他自己仅是生态机器中的一个齿轮”。他敏锐地意识到当代经济消费对过好生活和生态环境健康所造成的障碍,而休闲则可以作为克服这些障碍的适中力量。因此,国家和各级政府必须通过教育和其他措施鼓励户外休闲,教育人们学会休闲,教育那些通过休闲获得愉悦的人在从事休闲娱乐活动时随时提醒自己,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大自然“痛苦”的基础上,不要建立在损害他人以及后代人满足其休闲需要的基础上。让人们从内心深处真正体会到生态休闲才是给我们国家和人民带来健康稳定持续的经济效益的有效出路,逐渐做到自觉维护休闲的“生态性”。倡导生态伦理和生态行为,提倡生态善美观、生态良心、生态平等、生态正义和生态义务等。如果人们在从事休闲活动时都对大自然充满爱,人与人之间就会充满关爱,生态环境保护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总之,人类只有拥有生态休闲的理念,把对生态环境危机的思考提高到文明批判的高度,才能真正找到解决和克服目前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危机的方法,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这不仅需要调整人类的政治经济制度,还需要调整人类的价值观,树立尊重自然的基本态度。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人类终将以自觉的意识,构建起一种适应新时代的休闲文化观,树立生态休闲方式,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参考文献:[1]高扬,谢怀遥。从中国传统文化看休闲[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6,(1)[2]转引自[美]杰弗瑞·戈比。你生命中的休闲[M].康筝,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3][美]约翰·凯利。走向自由:休闲社会学新论[M].赵冉,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4]郭旭,郭恩章,陈旸。论休闲经济与城市休闲空间的发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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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共同体论文参考文献

世界历史是人类实践的产物,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虽然人的活动受一定的客观条件与历史必然性的制约,是在既定的、由前辈所创造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下进行活动的,但是,人又具有自由、自觉、能动创造的本性,能够在认识外部必然性和由自己的活动所构成的社会运动规律性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需要和目的,进行创造性活动,改造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自身,以求得自身的生存、发展和完善。 面对着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困境和危机,有些人把其原因归罪于人的主体性及其在当代的发展,认为只有人类放弃对自然界的改造和控制,“回归自然”,才能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实上,造成这种困境的,至多只能说是在传统的发展观念的影响下所形成的那种片面发展了的主体性。由于传统的发展观混淆了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片面追求物质财富,把人变为实现增长的工具和手段,造成劳动者的畸形发展,成为马尔库赛描述的“单向度的人”。在这种发展观的影响下,单纯的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造成了这种主体性只有动力机制(无限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而没有自我约束机制,因而是一种“放任”的主体性;由于它既没有对自身活动的外部限度的认识,因而是一种“盲目”的主体性;由于它缺少一种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规范机制,因而是一种“自发”的主体性。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主体性。而人的高度发展的主体性应该是一种自觉的、自为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对外部自然界的整体规律性有清楚的认识,对活动的限度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后果有预见性意识,对自身能力有规范性(道德)意识。这种主体性不仅不是造成当今人类困境的原因,而且它正是解决这些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必要前提。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在自觉的未来价值目标导引下,自我选择发展道路、自我设计发展模式、自我调控发展秩序、自我规范发展行为的自觉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中心是人的发展,即人的素质的提高。1994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白皮书明确提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位”的重要观点;《中国社会发展报告》也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在1994年10月召开的全国社会发展工作会议上,我国领导人明确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所谓“人的发展”是指人在各个生活阶段上的发展,是个人、社会、自然之间某种和谐关系的构成,它保证人的潜力的得到充分发挥,而又不使社会或自然受到损害、掠夺或破坏。从根本上说,人的发展也是人的素质的提高或能力成长的过程,它包括:(1)基本需求的满足:可分物质和精神需求两个方面,它是人全面发展的先决条件;(2)素质的提高:包括身体、心理、文化、道德等方面的素质,它们是人的发展的决定性因素;(3)潜力的发挥:是指人认识、理解和有意识干预现实世界变迁的思维能力、创造能力等。而可持续发展对人的主体性要求则来自于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互决定的。社会发展激励着人的个性发展,人的个性发展也反过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人本身的发展既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内在动力。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物质的、精神的历史条件,决定并影响着人的发展。一个人在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发展了自己,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相互决定的,这是一个双向同步的统一的运动过程,其统一的基础在于人们的社会实践。人在社会实践中改造社会,发展社会,同时也改造自己,发展自己。 2、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互为手段和目的。既然人和社会是互相决定、互相促进的,因而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发展,都必须把对方的发展作为目的,自己的发展作为手段,这样才能促进双方的同步发展。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个人的发展也就没有基础和条件;同时,整个社会的发展恰恰是社会上无数个人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结果。人的全面发展需要通过改造客观世界来促进社会发展去实现,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人通过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来保证。 3、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人作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创造者和接受者,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主宰,人在社会经 济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权等,都是围绕着以人为中心运动的,任何发展离开了人的参与都无法实现。社会其他各方面的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手段,都是为了丰富人的需要,提高人的自由度和主体性,促使人的全面提高。共产主义,归根到底就是要 “充分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自由的全面的发展。”

唉哟~~ 还真有人回答你,但是没有列子...哈哈,单个写....哈哈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变化,并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充分认识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立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新构架。应当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潮流。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1、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内涵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人 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类以狩猎和采集方式从事生产活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体现为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人对自然曾保持了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从事农业劳动是人类主要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融合的非对立关系,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特别是为了争夺水土资源而频繁发动战争,使得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促使相对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不和谐现象。在工业社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显著提高,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且不再局限于地球表层,已拓展到地球深部及外层空间,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并极大地提高了认识自然和改变自然的能力,但是,全球性的人口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当前大规模的、无序的人类活动已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结构,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地球生态系统的演变路径和方向,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其严峻的挑战[杨多贵,2005]。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辨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有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历史经验表明,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总之,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2、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表征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

人与自然论文文献

论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发展立在能源消耗较高、生态环境破坏较大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维系人们基本生存的耕地、淡水,还是支撑经济持续增长的能源和矿产资源都相对短缺,如人均矿物资源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耕地资源也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且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记载,我国的环境问题已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由于长江两岸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1998年,我国长江中下游洪水泛滥,损失巨大。我国西北、华北地区的沙尘暴天气,几十年来愈演愈烈,20世纪60年代出现8次,70年代13次,90年代20多次,从2000年春天起,我国西北东部、东北西南部、华北北部多次出现大风扬尘和沙尘暴天气。 2004年1月至4月,我国共出现11次沙尘天气过程,涉及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以及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共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给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些都源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如北方一些地区过度开垦荒地,草原地带过度放牧,农灌区过度引用江河水,超采地下水,直接导致大面积的草场沙化,大量的农田被沙漠吞蚀,防风林带枯萎死亡而失去涵养水分、保护表土的功能。在资源方面,我国的过度消耗是惊人的。2003年,中国GDP占全球的4%,但消耗了全球55%的水泥,36%的钢铁,30%的煤炭,25%的铝。中国每创造1美元GDP所耗能源,是美国的 倍,是日本的倍。�同时,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3,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速度还在加剧,每年沙漠化土地达到3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掉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大江大河输沙量增加,河水变浑,河床抬高,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我国生态建设要求更加迫切。生存环境恶化,自然资源枯竭,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一矛盾在今后一个时期将会更加突出。无数事实证明,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没有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更谈不上人的全面发展。所以,我们不能继续走大量消耗资源能源的传统工业化道路,而必须重新审视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而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就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基础和首要任务。�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存在问题,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考察有助于我们从更宏观的角度来认识社会的发展水平,认识人类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是当代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为代表的现代文明相结合的理念,使我们更明确了人类的现实困境和摆脱困境的出路,以弥合并化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一)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在地球上耕耘劳作,自然界的博大富饶养育了人类文明。然而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人类社会开始了恶性发展。从18世纪初到20世纪末,工业革命在200多年的突飞猛进中已经达到了它的顶点,工农业的发展早已突破了增长的极限,科技的进步也基本上达到了极大放飞人类想象力的地步,但是它并没有始终给人类社会带来福音,它如同一柄“达摩克利斯利剑”正高悬在人类的头顶。[5]人类一方面竭尽全力地攫取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人类在拼命地制造种类日益繁多、成分日益复杂的各种废弃物。人类的活动已经破坏了自己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使整个地球陷入了资源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危机。F•卡特在《表土与人类文明》中写道:“文明之所以会在孕育这些文明的故乡衰落,主要是由于人们糟蹋或者毁坏了帮助人类发展文明的环境”。根据著名的“罗马俱乐部”预测,如果人类找不到可替代能源,并固守现有的生活方式,地球将会在21世纪中后期的某一天,耗尽最后一滴石油,经济增长将戛然而止,人类社会将不可避免地陷入衰退。[6]�马克思、恩格斯是较早反思并科学认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圣者,他们一方面欢呼新的文明时代的到来,另一方面又把批判这个制度的腐朽性、不合理性,建立理想社会和新的文明形态作为自己毕生追求的目标。恩格斯毫不客气地抨击人类的幼稚和狂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7]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8]从深层次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现代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但人始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人与自然应始终保持共存共荣关系。�(二)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著名学者施韦兹和莱昂波特创立了“生态伦理学”,他们认为生命是自然界的伟大创造,对人类和自然的生命都要给予极大尊重,那种“将生命分为价值高的(人的生命价值)和价值低的(自然生物的生命价值)的做法”是片面的。因此,应该将“善”的观念加以扩展,应当从自然界而不是局限于人类来认知人们行为的正误,把善的观念扩充到自然界中去,“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为,就应是正当的、善良的、美好的”[3〕233。一种伦理理论如果不包括人影响自然的行为规范,不确认人和生态是一种特别亲密、生死攸关的关系,就不能算是完善的伦理理论。因此,应当用生命的纽带把人与自然有机联系起来,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视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要求。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大自然中的生物,并不是人类的奴隶,不是为人类而诞生的,它们理应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只注意人类自然利益而关心生态平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一种新型的伦理体系,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坚持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不仅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生物的和一切自然物的价值;不仅承认人类的权利,而且要承认生物的乃至一切自然物的权利。看似没有感觉的树木、花草、河流、海洋,都有自己的需要和生存权利。它们的价值和权利不是根据对人类有用无用确定的,而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平衡链所固有的。自然生物同人的基本需要乃是相类似的,都需要水分、氧气和营养,因此,人类决不应凌驾于自然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互为依存。如果一味只想“主宰”、 “统治”自然,势必人为破坏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瓦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人类与生态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三)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的发展相和谐的思想,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的本原性和谐的向往和追求。[9〕15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的角度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与工业文明相比,生态文明所体现的是一种更广泛更具有深远意义的平等,即人与自然的平等、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人与自然的平等意味着在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不仅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还要遵循大自然的发展规律。因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然受自然界的约束和反作用。所以人类必须摒弃过去那种“人类在自然之上”、“人类可以任意主宰自然”的观念,保护好大自然,使人与自然平等相处。当代人之间的平等、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平等就是指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是属于全人类的,当代人以及后代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然界的资源和环境。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以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为代价维持其经济发展。并且当代人也不能肆意挥霍资源、践踏环境,必须留给子孙后代一个生态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地球。也就是说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就应该既关心人,又关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携手,生物与非生物的共进,过去与现在的统一,现在与未来的对话,时间与空间的协调。在维护人类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自然的平衡,确保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所以,生态文明是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必然选择。�参考文献:�〔1〕林红梅.“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理论研讨会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5):92-93.�〔2〕杨多贵, 周志田,陈劭锋.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其战略选择〔J〕.上海经济研究,2005(4):6-12.�〔3〕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惠,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0

人与自然议论文600字5篇

人们生活在自然的怀抱中,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活才会美好,人们才会幸福。谈谈你对人与自然的理解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人与自然议论文600字例文,希望你喜欢。

人和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整体,大自然是人类的朋友。千百年来,它养育了人类,让人类生生不息,不断发展。人类是如此依赖大自然。人类拥有自然,但决不等于人类可以违背自然的意志,否则人类将遭受自然惩罚,只有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绵延无尽,不然,会被一种更先进,更文明的生物所取代。

人类只不过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动物也如此。可一些人却残害他的“兄弟”,不断把自己抬出自然圈,并自以为是自然的主宰者。其实,你想错了,大自然制造了多少生物,而人类,连一个简单的微生物都造不出来,只能坐在一旁看着罢了,然后反复研究,得到结论。

一些人类大量的残害自己的“兄弟”,使生态不平衡,不断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并把大自然“母亲”看作仇人,责备他的“母亲”,使得“母亲”如此狼狈。这样下去人类碧将遭受自然惩罚。

若人类的破坏更加严重时,人类可能就会像恐龙一样突然蒸发于世界。取而代之的是更文明,更具有智慧生物。那时,他们眼里的人类就如我们眼里的蚂蚁。

因此,我们应该好好保护大自然,制止那些非人类的做法,那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更好的生活,享受大自然给予我们的乐趣,并让兄弟姐妹更好的生活,享受母亲给予的乐趣。

我们都是大自然的产物,动物也是,植物还是。不能因为权、财而毁了我们生活的地方,毁了我们自己。

我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并不卓越于其他生物。

要保护人类,就要保护其他兄弟姐妹,更要保护大自然。

在我们的父母那一代,他们的教科书我们都教给他们,要征服自然,总是觉得人类是大于自然的,人类的科技要比自然要厉害,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现在我们的社会都倡导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要和平相处,要学会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保护大自然。

从古至今人类都饱受一些自然灾害的折磨,可以说人类在大自然的面前是非常弱小的,即使现代社会人类的科技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但是我们还是无法克服它的给我们带来的灾难,例如泥石流,地震,海啸这些自然灾害都是我们人类目前无法完全克服的,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伤亡和创伤,所以说成为人类的能力要大于自然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自然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如果我们不懂得尊重他们,不懂得和他们和睦相处,作为你同样的方式让我们人类受到报复,受到惩罚,让我们懂得要与自然和睦相处。

现在有很多人类不尊重他,所以都不管,大家等会比如有一些人乱砍乱伐,我简直就去砍伐树木,让原本玩猴无损的树林带来了伤害,其实森林对我们的大自然是很有好处的,并且可以帮我们吸收一些有害的物质,净化空气给我们人类也是有好处的,但是有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节制的砍伐他们,让森林受到破坏。森林的破坏也会给人类带来报复,因为森林如果遭到了很大遭到了破坏,原本森林就有净化空气和调节局部气温的效果,如果森林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这些效果也就没有了。

可以说人类在破坏自然的时候,也就是在破坏自己,那么大自然也会同样的方式来对我们这样,所以说我们要懂得顺应自然,尊重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和睦相处。

此刻已是21世纪,人类对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高科技产品推出,推动了人类生活水平提高,但也使自然环境受到破坏,不少珍稀物种灭绝。

从前,人们过着仙境般完美的生活,没汽车,没烟囱,更没化学工厂。人们上山摘野果,下山捉野兔;树木郁郁葱葱,河水清澈见底,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河里的鱼虾数不胜数。没有忧虑,没有烦恼。

但自从第一辆汽车发明之后,人类就走上了破坏环境的不归之路。而为了扩充自我的生活空间,赚到更多的钱,森林中的一棵棵树木倒下了;为了填饱自我的肚子,得到口福,无数的动物被虐杀了;工厂的奸商为了夺取暴利,不择手段地把有毒物质排入河流,造成河水污染,很多鱼类死亡了。

这难道就是我们那“完美的生活”吗?

我们人类十分固执,想到的事必须做。当人们对自我的“土地私有制”不满时,制造出“礼貌”战争!各种新型武器不断推出,石头、弓箭、子弹、原子弹轰轰烈烈地投上战场。仅仅一次海洋战争,就使一千多种海鸟和鱼类灭绝!

此刻已是和平年代,人们讲究华丽的服饰,一件毛皮大衣,也不知用了多少珍稀动物皮革才缝上!一件漂亮的木雕家具,用的是不知长了多少年的参天古树……大自然哺育了人类,但不是无偿为人类服务的。

这是有代价的:砍伐了树木,就会引来洪水、干旱、沙尘暴等多种自然灾害。鸟类数量的减少,数不尽的害虫就会在农田里飞来飞去,粮食会减产……

一棵小树苗不知需要多少年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它为我们制造氧气,保护环境。而人类砍伐它,仅仅需要几分钟……期望人类能保护环境,不要再创造出另一份“辛德勒名单”。破坏自然环境就是虐待自我,我不期望世界上的最终一滴水是人类的眼泪。

大家好!很高兴站在这个讲台上发表我对“人与自然”之间的思考。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博爱众生,达天人合一”。

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悠悠五千年,孕育了丰富的生态文化。古有《道德经》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今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二者相辅相成。和而不同,和而为一,无不说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和谐相处,互相促进发展的。

如果说,“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生态哲学认知的范式。那么“民胞物与”就是中国古代生态伦理诉求的典范,体现了中华民族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的科学认知,至今仍给我们以启示。可是,上世纪的中国需要发展,人口经济需要推动,于是,大地伤痕累累,肮脏的血液在她的血管中流动。人们围湖造田,困海填地,除草耕种,伐木造屋,倾倒污水。种种劣迹,都在伤害我们的地球母亲,伤害这个从古而来就和谐共处的自然。

我们是自然之子,那么保护自然就是我们应做之事、应担之责。孟子曾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我们应胸怀天下万物,坚信人与自然皆平等,博爱众生,达天人合一之境。

英国一位生态学家说得好:“我们不是地球的拥有者,我们只是借用了子孙的地球。”过去,我们犯下的大错已让我们尝到了恶果。土地沙漠化、酸雨、全球气温上升、臭氧层破坏、北极水面上升、冰川融化等等。可现在,我们还有改正的机会,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我们是自然之子,为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以及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坚定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植树造林,退耕坏草,退田还湖,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我们应保护环境,节约用水用电,不随意浪费资源。我们应努力学习,改革创新,争做时代新青年,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保护环境,保护自然。

以博爱之心爱众生万物,万物众生也会爱人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互促进发展,如此之好事,岂不美哉!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人与自然的关系大概就像两个人吧!一个不断索取,一个不断付出。那当世界万物忍受不住这样的索取是不是会让人类接受惩罚。

2003年非典,2008年汶川地震,2015年埃博拉,2016年洪灾,2019年澳大利亚大火,2019年蝗灾,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天灾?人祸?难道问题不是应该从人类自身找吗?

同是地球的儿女,难道我们人类就不会受到责怪?同是地球的儿女,人类就该凌驾于自然,凌驾于其他生物?同是地球的儿女,难道威胁人类的生物就该被人类伤害?

人类是高级的生物但不代表这是破坏自然的理由,经济建设越来越先进,发达。可人类的思想依然如此,人类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就拿今年春节前的事来说,是蝙蝠的错吗?不是,找找蝙蝠的资料,它长成那个样子不就是为了人类不去捕它们吗?蝙蝠常年体温40度以上,身上数百种病毒。那为什么人类还会去吃?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不去考虑后果,只为了自己一时的贪婪。

所有的灾祸来临时,人类只会抱怨。事到如今,人与自然都不用找谁对,谁错。一起忍受自己犯错后的惩罚。每一次的灾祸何尝不是再给人类提醒呢!

我希望春天能看到树木上都长着嫩芽,能听到燕子的叫声;我希望夏天能看到小河里各种鱼儿在游动,傍晚能听见布谷鸟的歌声;我希望秋天能看到金色的麦浪,能听见农民伯伯爽朗笑声;我希望冬天能看见白雪皑皑,能听见人们的祝福。我还希望一年四季能看到真正的太阳,而不是隐没在雾霾下的一丝光。

如果人类的欲望少一点,那么自然就会美一点。人类应该反思自己,有所觉悟,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

[内容摘要]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客观存在,无法逾越和不可忽略的.古代法律和法律理念中,一般反映出人对自然的敬畏和顺应关系;近代以来的法律和法学理论中,一般反映出人支配自然,利用自然的关系.当今时代的法学理论,需要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定位问题. [关键词] 人与自然的关系 调整对象 法律定位 近年来,环境法学界对法律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展开过热烈的讨论.最近,以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的出版为标志,又将这一讨论引向了高潮,并吸引了法理学界的参与. 在当今所处的环境危机时代,如何看待法律中体现出来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如何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法律定位,已经成为法学理论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不管是否同意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法律的调整对象,要否认法律中存在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恐怕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任何法律体系和法学理论中,始终都会存在一个怎样看待自然界中的人以及人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这种关系是客观的,无法逾越的,也是不能忽略的.这是古今中外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共同点.所不同的是,法学家在理论上应当怎样看待这种关系,以及法律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处理这种关系. 一,法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考察 在古代的法律和法律理念中,一般会体现出人对自然的敬畏和顺应关系. 关于敬畏自然,古代关于树木禁伐,野生动物禁猎以及对死刑犯执行的时间限制,多与敬畏自然,敬畏鬼神的思想有关.鬼神崇拜,实际上也是自然崇拜的一种表现形式.对不可知的自然规律进行神化之后,就产生了鬼神.中国的宗教,基本上源于对大自然的思考,而不是对人性的思考.某一特定时间(如春天),地点(如皇家陵园)不准砍伐树木,体现了设禁者害怕遭到鬼神(或者具有意志的自然界)的惩罚和报复的观念.我国古代神话中的神怪,很多与动植物,山林,土地,水有关,如狐狸精,土地神,山神,龙王,树精树怪等.统治者在制定政策和法律时,也受到鬼神崇拜的影响,对大自然产生了一种基于无知的敬畏态度. 关于顺应自然,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靠天吃饭"."靠天吃饭"具体就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听天由命的意思.山区的猎人可以到深山老林里打猎,如果他不打猎,就无法谋生;沿海的渔民可以出海捕鱼,如果他不捕鱼,就没有别的生活来源.国家组织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一般都要考虑自然条件的限制.例如,根据地力条件,设立轮耕,休耕制度.这些都体现出以人顺应自然为特征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治国理论中,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的天人相类,天人感应学说,系统地体现了这种顺应关系,并对历代君主的治国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传统民法中,也可以找到受顺应自然观念影响的痕迹.例如,民法上的物具有能够被人控制的法律特征.人无法控制的物,不是民法上的物,即不能当作民法上的财产看待.民法把土地,森林规定为财产,是因为人可以控制土地,森林.但民法没有把水流,大气,阳光等规定为财产,因为人无法控制水流,大气和阳光等自然物.野生动物的情形比较复杂,有些野生动物是人可以控制的,而有些不能.一旦野生动物可以被人控制,就变成了民法上的财产.民法中的先占原则,就是通过野生动物案件的判例确定的.这些规则,都体现了传统民法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顺应态度. 在近代以来的传统法学理论中,法学家一般都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支配自然和利用自然的关系. 由人敬畏自然,顺应自然到人支配自然,利用自然,是科技进步所带来的法学思想的转变.工业革命以来,科技有了很大的进步,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支配自然,改造自然,自然日益人化,从而法律把自然环境中越来越多的有利于人类的东西纳入到了财产法之中.在一个物质世界中,任何一种财产,都离不开自然界或者自然要素.离开了自然界,财产法不可能建立.民法上只有两类基本法律关系,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财产关系是人身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徐国栋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就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但就人支配和利用自然这一点而言,却没有根本性的分歧.徐国栋认为,西塞罗奠定的法学阶梯民法体系中关于人与物的关系的设计"是对世界的一种悲观解释".他认为,人与物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为欲望主体的人与满足这种欲望的手段物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与作为认识对象的物之间的关系. 这种人与物的关系,实际上是传统民法理论对人与自然关系在法律中的客观存在的一种正面的肯定. 在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的环境法中,客观上在以某种方式规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许多人都承认的一个基本观点.无论是主张还是反对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为环境法调整对象的环境法学者,都没有反对过环境法当中存在大量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不同的是,主张者如蔡守秋教授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可以直接成为法律的调整对象; 反对者认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是技术规范,不是社会规范,环境法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而间接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但是,双方都承认这种客观关系的存在.应该说,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所公布的环境法文献和法学学者的论著中,已经广泛地涉及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其主旋律是环境法应该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为法律目标.即使在反对将人与自然关系作为环境法调整对象的学者的论著中,没有也不可能回避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任何要否认人与自然关系的想法,都是不正确的,也是无法成立的. 二,对人与自然关系进行法律定位的两种方式 在法学理论和法律部门中,究竟应该怎样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法律定位 是象蔡守秋教授所主张的那样,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并纳入法律的调整对象呢 还是象传统法学理论所定位的那样,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自然要素和环境是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主体(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呢 或者象生态中心主义论者所主张的,在整个生态系统中,自然物,尤其是有生命的自然物,又尤其是动物,和人一样具有平等的或者部分平等的法律地位,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可以作为主体而存在呢

与自然女儿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人与自然人是大自然创造的奇迹。世人离不开大自然的庇护。但是,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开始破坏大自然,地球上出现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自然创造了人类,孕育了人类。她是人类的母亲,她一直关心`爱护着自己的孩子。她包容人类一次又一次的错误。她一直默默的付出。她希望有一天人类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去挽回。她明白,她明白人类这样下去,终究会受到惩罚。她不想,也不忍心看着人类受到惩罚。于是她极力掩饰着人类的罪行。同时她也等待着,等待着人类觉醒的一天。而人类却不知道母亲的痛苦和等待。仍然伤害着母亲。只想着怎么从母亲那里谋取更多利益。人类大量开采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其它矿物,留下了无数矿坑,这不仅破坏了母亲原有的面貌而且也使母亲失去了健康。此外,人类还破坏了植被。因为人类的乱砍乱伐,使树木大量减少。原来是树林成群的地方现在已建起了高楼大厦;有的人甚至在山中建起了工厂。森林大面积减少,这使各种野生动物濒临灭绝。也因为人类的破坏,使沙漠越来越多,沙尘暴也越来越频繁。以前的宁波是个宁静的城市。而前不久,沙尘暴竟然也袭击了这里。这是向人类发出的警告。因此我们多要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使沙尘暴得到很好的控制。人类盲目利用大自然的各种资源。人类的盲目使自然发生了巨大变化。如罗布泊,过去那里是广阔、美丽、充满生机的湖泊,那周边是牛马成群,绿树环绕,河流清澈的生命绿洲。而现在变成了一片死寂的荒漠,胡杨林成片死亡,寸草不生、一望无际的戈壁滩,溪流也干枯了。那里夏季气温高达70摄氏度。天空中不见一只鸟,没有飞禽敢于穿越。更过分的是人类不仅把自己处理不了的垃圾藏到母亲体内。还把工业污水排入母亲的血管内,母亲的血液被污染了。可人类没想过:母亲的血液都被污然后该怎么办?人类将怎么生存?大自然不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而是从子孙那里借来的。让人类一起保护大自然,爱护人类共同的家园。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可以看到一个清新绿色的,生机勃勃的世界

自然科学是一门范围广博的知识范畴,是针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知、归纳所形成的科学体系。下面是由我整理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浅析自然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摘 要】事实上,科学与宗教并不是背道而驰的,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要承认科学与宗教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我们要在看到科学与宗教的区别的基础上分析科学与宗教之间的联系。宗教与科学既对立又统一,宗教离不开科学,科学也需要宗教。在科学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我们更不能摒弃宗教信仰,要发挥其有利一面,发展科学的同时也发展宗教。

【关键词】自然科学;宗教;科学家;宗教信仰

1 理解科学与宗教的定义

什么是科学

科学即分科之学,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学说。在《辞海》(1979年版)中这样界定“科学”:“科学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是适应人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它是人们实践 经验 的结晶。”英国学者贝尔纳在《历史上的科学》一书中说:“科学可作为一种建制;一种 方法 ;一种积累的知识传统;一种维持或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以及构成我们的诸信仰和对宇宙和人类的诸态度的最强大势力之一。”[1]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成长到一定历史阶段而产生的一种 文化 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是对神明的尊奉与崇拜。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种信仰体系,是对客观存在的解释,一般包括仪式的遵从与信仰两个方面。宗教主要特点是,相信有一种神通的神秘力量或实体存在于现实世界之外,这种神秘力量不仅统摄万物而且主宰自然进化、决定人世命运、拥有绝对权威,从而使人类对这种神秘力量产生敬畏和崇拜之感,并经过不断的发展变化引申出信仰认知和仪式活动等内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这样解说宗教“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2 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科学与宗教共同生长

科学是一种认识活动,科学知识起源于人类的 社会实践 活动,古代文明为近代科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由于受人类社会实践水平和认识水平的局限,在一段很长的历史进程中,古代的科学知识一直依赖于充满想象和猜测的自然哲学,甚至依附于宗教神明。到了中世纪,科学逐渐发展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科学与宗教从混合状态走向解体,科学最终从自然哲学和宗教神话中分离出来,演变成为实证科学。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第一次宣布了近代科学与宗教神话的终极决裂。从此,科学的发展取得巨大的进步,自然科学也从宗教神学中获得解脱,科学与宗教走上了冲突对立的道路。

在人类文明刚刚开始之时,科学与宗教就各自的萌生起来。只不过当时科学认识与宗教思想都处于初始时期,相互存在于人类的原始思维形式之中,二者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很难找到二者的差别。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文化形式出现分化现象,不同的文化形式开始分离。在原始社会走向完结前,不同文化的分化正处于低级阶段,科学知识与宗教神明仍然共同存在,界限不分明,互相包含。正因如此,我们在最初的科学中能够看到神秘的虚幻认识的影子,而在最初的宗教中也能够发现人类经过实践积累的经验知识。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

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科学不认可超自然的力量,反对采用超自然的因素和力量去解释任何自然客观现象和自然现象的发展过程。然而,从本质上说宗教就是对超自然力量的敬仰与信封,认为世界是被超自然的上帝和神明创造的。宗教由于对超自然力量的敬仰与崇拜导致它否认客观存在的必然性和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这种科学对超自然力量的否定与宗教对超自然力量的肯定之间的对立,决定了科学与宗教在本质上是对立的,而且这种对立是不可调和的。

科学与宗教的认识方法也是完全不同的。自然科学从客观实在的各种具体形式出发,从而发现客观实在之间的联系并用经验的方法证明。而宗教认识所采用的方法是“信仰主义”,借助的是非经验、非理性的神秘主义直觉。

科学与宗教的社会作用也有很大的不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以此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科学被马克思主义看作是最有意义的革命力量。虽然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宗教曾经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宗教是一种含蓄的成分,因为宗教常常把客观的社会制度作为神意的展现,因而对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的作用。

科学与宗教的冲突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说:“自然科学……本身就是彻底革命的,它还得为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而斗争。”并举例说:“自然科学把它的殉道者送上了火刑场和宗教裁判所的牢狱。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在迫害自然科学的自由研究上超过了天主教徒。塞尔维特正要发现血液循环过程的时候,加尔文便烧死了他,而且还活活地把他烤了两个钟头;而宗教裁判所只是把乔尔丹诺?布鲁诺简单地烧死便心满意足了。”[3]

宗教和科学是一直存在着冲突的,但二者的关系并没有发展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宗教领域同科学领域之间冲突的主要来源在于人格化了的上帝这个概念。这种象征性的内容,可能会同科学发生冲突。只要宗教的这套观念包含着它对那些原来属于科学领域的论题所作的一成不变的教条式陈述,这种冲突就一定会发生。[2]在整个历史进程中,科学与宗教的对立并不罕见,依此可以看出宗教对科学发展的干涉,比如,教会严厉反对伽利略和达尔文的革命斗争并对其进行残酷的迫害就是这样。

无论历史还是现实都向我们证明,宗教永远不会摒弃对威胁其地位的科学理论发起挑战的,不仅这样,宗教还要打击科学的 教育 。最典型的例子是,众所周知____一直没有停止对“进化论”的攻击,因为“进化论”击中了基督____的根基,这也就上演了宗教对科学的迫害。由此看来,科学与宗教的冲突由来已久并且也很难调和。

3 科学家与宗教信仰的关系 虽然科学与宗教在历史进程中始终是对立冲突的关系,但是许多西方自然科学家都有宗教信仰,例如天文物理学的奠基人开普勒曾说过:“既然天文学家是自然之书最高上帝的牧师,适合我们思考的不是我们智慧的光荣,而是居于一切之上的上帝的光荣。”;还有经典力学体系的建立者牛顿,他信仰耶稣基督和救世主,而且牛顿在晚年写了大量关于宗教方法的手稿,手稿内容涉及年代学和圣经研究又延伸到神学阐释;更有发展了电学和磁学基础概念的法拉第,他也是一个虔诚的____信徒,积极参与教堂活动;被称为是原子理论之父的道尔顿,也是一个传统的基督徒。

恩格斯说过:“上帝在信仰上帝的自然科学家那里的遭遇,比在任何地方都要糟糕。唯物主义者只去说明事物,是不理睬这套废话的。只有当那些纠缠不休的教徒们把上帝强加给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考虑这件事,并且作出简单的回答,或者像拉普拉斯那样说:‘陛下,我不’,或者更粗鲁一些,以荷兰商人经常用来打发硬把次货塞给他们的德国行商们的方式说:‘我用不着那路货色’,并且这样就把问题了结了。而上帝在他的保卫者那里竟要忍受何等遭遇啊!在现代自然科学的历史中,上帝在他的保卫者那里的遭遇,就像耶拿会战中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在他的文官武将那里的遭遇一样。在科学的推进下,一支又一支部队放下武器,一座又一座堡垒投降,直到最后,自然界无穷无尽的领域全都被科学征服,不再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牛顿还把‘第一推动’留给上帝,但是不允许他对自己的太阳系进行别的任何干预。神父赛奇虽然履行教规中的全部礼仪来恭维上帝,但是并不因此就变得手软些,他把上帝完全逐出了太阳系,而只允许后者在原始星云上还能作出某种‘创造行动’。在一切领域中,情况都是如此。”[3]

恩格斯的这段话引发了我们的深思,一个有宗教信仰的科学家能否进行科学研究呢?那么如果他从事了科学研究,他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是宗教信仰的原因还是他自己的思维的结果呢?

笔者认为要坚持一个适度的原则,可以有信仰,要防止过犹不及。例如伽利略,可以说他一直是一位忠实的天主教徒,但是必须承认他有很高的科学素养。伽利略科因追求真理而取得了科学成就,当他的科学研究与宗教信仰产生矛盾时,他选择真理,具有崇高的科学精神,尊重科学事实,因此才能在科学领域取得成就。

如果科学家迷信过度,那么他们的科学之路将会充满崎岖,宗教信条有可能引导他们走上与科学相反的道路,得出一些违背科学的结论。这里我们以牛顿为典型来考察一下。牛顿是近代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所著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被公认为是科学史上最伟大的自然科学著作,无论是在天文学还是在数学等领域他都做出了非凡的贡献。这些成就都归功于他崇高的科学精神和科学素养,因为他能够正确面对科学事实,敢于破除宗教信仰的束缚。但是在晚年,他的科学观逐渐屈服于神学观,他从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进入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在那之后牛顿就没有多少的科学成就了。可见,科学家可以有信仰,但是要适度。

4 结论

科学与宗教并不是背道而驰的,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是要承认科学与宗教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历史上科学与宗教始终存在冲突对立的关系,宗教对科学进行迫害,导致科学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我们要在看到科学与宗教的区别的基础上分析科学与宗教之间的联系,宗教与科学既对立又统一,宗教离不开科学,科学也需要宗教。在科学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今天,我们更不能摒弃宗教信仰,要发挥其有力一面,发展科学的同时也发展宗教。

【参考文献】

[1]贝尔纳.历史上的科学[M].伍况甫,等,译.科学出版社,195.

[2]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M].

[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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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论文:《自然灾害防控过程中的人类行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 科学技术哲学, 2007,作者:耿东风。2、硕士论文:《自然灾害:人与自然的另类互动》南昌大学 2009 鲁晓燕 3、参考文献:苏桂武 高庆华 自然灾害风险的行为主体特性与时间尺度问题,自然灾害学报 2003, 12(1)4、国家科委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 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总论) 1994 5、马宗晋.李闽锋 自然灾害评估、灾度和对策 1990 6、聂高众.高建国.马宗晋 中国未来10~15年地震灾害的风险评估 [期刊论文] -自然灾害学报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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