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性道德意识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

性道德意识研究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好写的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合作模式下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化运作社会变迁中的农民合作与村庄秩序单位制变革与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不平等英国公共广播电视兴衰的原因分析超越传统:现代法国组织社会学研究碰撞与融合:信息技术嵌入政府部门运作的机制研究文化认同与社会网络:转型期民间艺术的发展路径农民工社会保障实践中的合作问题分析互动论视角下的我国当代城市社区建设城市女性婚姻移民的社会适应和社会支持研究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资产建设: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途径近代中国机器缫丝技术应用与社会结构变迁社会转型期城郊农民教育投入行为选择的研究劳动与姐妹分化:中国女性农民工个案研究

1、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做人。正常的婴儿出生时具有明显的性特征,正常的儿童对性别差异有朦胧的好奇心,正常的少男少女会欣赏健美的异性、或早或晚地要寻觅一位从心心相印到亲密无间的伴侣。青少年在网上阅读和观看与性有关的文本和图片,有一定的合理性。为什么要在“合理性”前加上“一定的”三个字作定语呢?是为了强调两点:一是要有一种健康的心态。上网寻求的是科学的知识,而不是感官的刺激。二是要注意时间、地点和人际关系。在家里,无论父母是否在电脑旁,子女都可以查看这类信息;在高中或大学宿舍里,学生查看这类信息也不必偷偷摸摸。但在社会上的网吧里、在学校的多媒体教室中(生理卫生和性教育课除外)或在单位的办公室里都不宜查看这类资料。2、要明确真假,提高认识水平。目前在因特网上,国内的性网站层出不穷、各大门户网站传播的性信息汗牛充栋,国外的性网站更是难计其数。但要想查找科学的性知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比如国内有家搜索引擎网站在“青少年性教育”栏目下列出的一个性网站就根本不适合让青春期少年进入,其中的一些文章对18岁以上的成年人都有误导作用。有的性网站标榜自己是属于“中国性教育基地”,却展示大量错误的或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害的性信息。人的认识有先入为主的规律,选择一两个较好的性网站有利于获得科学的知识。对于较好网站提供的图文也要用辩证的眼光去审视。比如对手淫问题的认识,有些医学专家认为手淫对青少年有百害而无一利;有些专家则认为手淫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并用“自慰”一词来代替“手淫”一词。没有这种习惯的青少年当然不必关心这类争论,而有这种习惯的青少年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观点:一是不要有过多的心理负担,二是要把精力集中在学习和工作上。3、要分清美丑,增强审美能力。美与健康相伴。健康的基本涵义是生理和心理处于正常状态。令人遗憾的是家长和老师很少直接了当地告诉孩子和学生什么是正常的性行为,似乎这种事情可以无师自通。然而,人间与性有关的各种悲剧的主要根源恰恰在于缺乏科学的性教育。进入青春期的孩子理应知道这些最基本的性知识,懂得两性之间诚挚的爱情和婚后和谐的性生活能够使男女双方获得美的享受。丑与病态相随。人类的性行为是受法律和道德制约的,违背法律和道德的性行为是丑陋的,包括婚外恋以及一些网站展示的乱交(一女对多男或一男对多女等等)。不正当的性行为是感染性病的主要途径。性病给患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同时必须注意,性病也可以通过非性行为进行传播,比如在输血或理发时损伤皮肤都可能使病毒或细菌侵入体内。适度地浏览这类图片并阅读防病知识,有利于青少年摈弃丑陋的性行为,增强卫生意识。4、要辨别善恶,承担道德责任。世界上之所存在着很多丑陋的和病态的现象,一个重要根源是某些人恶意传播不健康的东西。有些网站兜售“催情药”,纵容青少年用非法手段占有异性;有些网站连篇累牍地登载“风流韵事”和“泡妞技巧”,煽动青少年过早地、轻率地发生性关系。人类性教育不仅仅是性生理和性心理的教育,理应包括性道德教育以及与性有关的法律(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教育。到了一定年龄要恋爱结婚是人类的一种正常现象,但这种正常现象需要接受科学的指导、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在性问题上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是极少数,但在道德上失足的青少年并不罕见。他或她给在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悔恨、给父母带来了烦恼。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理应尊纪守法并承担道德责任,在恋爱婚姻方面至少要注意三点:一是不要轻易地对同学说“我爱你”。首先需要适当的年龄,高中生不该谈情说爱,不少大学也劝导低年级学生别谈恋爱;再则需要合适的对象,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爱一个人意味着要容忍其难以改变的方面。二是不能过早地和恋人亲热。“偷吃禁果”往往感受的是苦涩,“瓜熟蒂落”才能享受人生的喜悦。三是对配偶要忠贞不渝。珍惜如花似玉的好年华、携手风风雨雨的人生路,才能共赏白头谐老的夕阳红。5、要适可而止,追求崇高事业。在目前国内外网站的性信息杂乱无章的情况下,青少年要依靠自己的自制力。首先,不要浏览那些宣扬色情的网站,这类网站以少量免费的照片为诱饵,让人们掏钱购买其宣扬色情和暴力的音像制品。另外,要注意有些网站是销售性用具的,这些商品包括充气人体模型、用塑胶等材料制成的人体性器官模型等等。绝大多数的成年人在生活中是不需要这类物品的,青少年不要进入这类网站。再则,进入比较好的性教育网站也不该占用太多的时间,有些性知识要到适当的年龄段才有了解的必要,接触大量的性信息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无论是婚前的谈恋爱还是婚后的性生活都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创造,向社会奉献物质或精神财富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青春是美好的,但真正的青春属于那些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人。参考文献:高金华.网上性知识的是与非[N].健康报,2002-08-20(7)高金华.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网上性信息[J].中国健康教育,2004(4):371-372.(编辑:刘雁飞)(回答完毕,若有价值,请予采纳)

大学生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更多素材可以去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看看中国女大学生的女性意识研究当代女大学生如何看待美丽当代中国女大学生的情爱观念调查研究从女大学生就业看就业市场上的性别差异高校农村女大学生现代化过程研究报告当代大学生的时尚追求调查研究中国大学生的交往方式研究当代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研究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的环境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性道德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研究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感恩意识的实证研究大学生的信用状况研究助学贷款与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研究大学生诚信认知及行为的调查与思考大学生考试诚信的社会学研究走向信用时代——对影响大学生信用观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当代大学生阅读状况研究大学生打工现状及其社会问题大学生兼职状况调查研究大众传媒对大学生道德认知的影响研究高校贫困生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当代中国大学生政治参与研究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研究大学生“英语热”现象的社会学研究校园乡亲:大学中的老乡群体研究大学生留学决策与社会阐释大学考研决策与社会阐释大学生村官的抉择与社会阐释中西文化交流中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境况研究大学中的社会分层现状研究大学班级文化研究大学生专业认同研究大学生自主创业研究大学生就业质量研究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社会支持网分析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取向和家庭背景的相关研究就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研究大学生消费行为研究社会资本与大学生就业研究大学毕业生社会适应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社会学分析传统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论当代大学校园文化热点的变迁与大学生价值取向的调适当代大学生对待中西节日的态度分析从当代大学生的节日观看文化传统的变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困难以及对策研究影响当代青年择偶观的社会因素研究我国大学本科教学问题的社会学分析 题目 中国女大学生的女性意识研究当代女大学生如何看待美丽当代中国女大学生的情爱观念调查研究从女大学生就业看就业市场上的性别差异高校农村女大学生现代化过程研究报告当代大学生的时尚追求调查研究中国大学生的交往方式研究当代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研究当代大学生的健康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的环境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性道德意识研究当代大学生责任意识研究社会转型期大学生感恩意识的实证研究大学生的信用状况研究助学贷款与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研究大学生诚信认知及行为的调查与思考大学生考试诚信的社会学研究走向信用时代——对影响大学生信用观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当代大学生阅读状况研究大学生打工现状及其社会问题大学生兼职状况调查研究大众传媒对大学生道德认知的影响研究高校贫困生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当代中国大学生政治参与研究大学生网络政治参与研究大学生“英语热”现象的社会学研究校园乡亲:大学中的老乡群体研究大学生留学决策与社会阐释大学考研决策与社会阐释大学生村官的抉择与社会阐释中西文化交流中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境况研究大学中的社会分层现状研究大学班级文化研究大学生专业认同研究大学生自主创业研究大学生就业质量研究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社会支持网分析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取向和家庭背景的相关研究就业政策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研究大学生消费行为研究社会资本与大学生就业研究大学毕业生社会适应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社会学分析传统与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论当代大学校园文化热点的变迁与大学生价值取向的调适当代大学生对待中西节日的态度分析从当代大学生的节日观看文化传统的变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困难以及对策研究影响当代青年择偶观的社会因素研究我国大学本科教学问题的社会学分析1、关于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之前我做过这方面调查)2、农村教育制度的改革3、中美社会保障的差异4、经济危机给农村带来的影响(农民工的影响)5、改革开发对农村社区的影响(主要对社区规模、特征的影响)这些都是我自己想,可能不太全面,我也是学社会学,可能以后也会写这样的题材

1.双方自愿原则。自愿是以不违反社会公德为前提。2.无伤原则。不伤自己,不伤对方,不伤后代,不造成精神污染。3.爱的原则。躯体感受与心理感受有机融合。4.婚姻缔约原则。圣经上有句名言“性交只有在结婚的床上才是合乎道德的”。5.科学计划生育原则。6.性禁忌原则。某些遗传病及家庭伦理道德都有性禁忌要求。制约性道德的手段除法律手段之外,最主要的是依靠传统美德教育,包括:羞耻感,义务感,责任感,良心感,公德感及贞洁感。道德约束下的性与爱,追求人类高层次需求的性与爱,才会是一首优美的诗,一幅迷人的画,一首醉人的歌,一杯甘美的琼浆,是人生旅途上的一段美好时光。人类调整两性性行为的社会规范的总和。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需要用这种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性行为。 作为一种道德现象,性道德不仅表现为一定的观念、情感、思想,而且体现在具体行为和各种活动之中。因此,通常可以把性道德的内容概括为:一个核心——性道德规范,三个性道德范畴——爱情观、贞操观和生育观,三种性道德关系——婚前性关系、夫妻性关系和婚外性关系,一个外部条件——性环境道德。 爱情是男女之间发自内心的相互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终身伴侣的感情。性的吸引是爱情产生的自然前提。但爱情和性欲又有质的区别,爱情是人的一种社会感情,单纯的性欲只是动物的本能。现代的性爱同古代的爱有着根本的不同:第一,它以互爱为前提,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古代的爱情则不一定都要征得妇女同意。第二,情爱常常达到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而彼此分离,对双方都是难于接受的不幸。爱情的特征表现为:①对等性。双方以互爱为前提,情投意合,互相给予。②专一性和排他性。爱情是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的爱慕关系,不允许第三者介入,因而是排他的。③持久性。爱情是持久的感情生活,要求双方忠贞不渝,经得起人生道路上种种磨难的考验。对待爱情的态度,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面貌和道德品质。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应当树立正确的爱情观:①事业高于爱情。没有事业的爱情是空虚的。事业和爱情并不矛盾,处理得当可以相得益彰。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不是生活的目的,人生最崇高、最重要的是事业。因此,必须坚持事业高于爱情,自觉做到爱情服从事业,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也会促进爱情。②尊重对方自愿选择的权利。男女双方在从恋爱到结婚组成家庭的过程中,要通过合乎道德的方式求得相互了解,必须尊重对方自愿选择的权利,任何强迫、威胁、欺的手段都是不道德的。③坚贞专一。这是爱情生活最重要的原则。恋爱双方要互相忠诚,互相信守,不可见异思迁。④负责与自重。恋爱过程中,应该用符合道德要求的方式表达互相爱慕的感情,理智地驾驭自己的行为。恋爱期间,双方都应保持贞操,自尊自重,也应互相尊重对方。 指未婚男女的性交行为。恋爱是婚前男女双方培育爱情的过程。恋爱者虽只是两个人,但恋爱绝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它涉及他人和社会,因此存在社会责任。恋爱的道德要求是:①注重双方的品德、情操和志同道合。在选择情侣时,需要考虑到性格、爱好、经济收入等,但是品德、情操和志同道合始终是爱情纯洁、持久的重要基础。②尊重对方情感,平等履行义务。恋爱关系的建立必须出于双方共同的意愿,双方应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或诱另一方接受自己的爱。同样,任何一方也不要违心地去勉强爱一个自己不中意的人。双方一旦确定爱情关系,就要对等地共同承担这一关系所包涵的全部义务。③坦诚相待,长期考验,忠贞专一。从确定恋爱关系到结婚之前,彼此之间还要有一个全面了解的过程,要坦诚相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双方必须忠贞专一,不能同时有其他情侣,或轻率转移爱情。即使发现对方不宜和自己共同生活,也应当通过正当方式与对方中断爱情关系后,才能再去选择新的情侣。④高尚的情趣和健康交往。爱情关系确定后,双方在加深交往过程中必须以理智驾驭情感,切忌性冲动超出社会道德规范。 (1)理想期待与现实行为的脱节:理想化的性行为的控制和期待,提出有利于社会和人群的性行为标准,告诉人们怎么做。而在现实中,人们的行为并不是总是那么进行,人们有自己的参照系,参照点是怎样方便自己。 (2)男女性道德评判不一致,不管是在旧时代文化还是主流文化,即使在现代社会,也依然存在。

红楼梦女性意识研究论文

我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中塑造了一系列鲜明动人的美丽而又薄命的女性形象:诸如冰雪聪明的黛玉,八面玲珑的宝钗、豪放潇洒的湘云、敏捷干练的探春、泼辣狠毒的凤姐,还有刚烈的鸳鸯、俊巧的平儿、纯情的紫鹃、犀利的晴雯。一个个莫不刻画入微,恰如其分,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在此我重点论述一下黛玉和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首先,多愁善感、好哭、爱使小性儿,是《红楼梦》中林黛玉这个艺术形象的最为突出的特征。但仅此,是不能引起读者的美感的。即便有,也是一种畸形的病态美。然而在人们心目中,林黛玉的确又是美的,人们不能不感到在林黛玉的思想、性格中,确实蕴藏着一种别样的、更为深沉的、也更为本质的、超越时代的美。正如白盾先生在《红楼梦》中所分析那样,在大观园里,黛玉同宝钗的八面玲珑、面面周到不同,她是孤高自许,目下无尘,爱恼就恼,爱说就说,我行我素,一往纯真,毫无矫饰。即便在贾母、王夫人前也从不说一句言不由衷、阿谀奉承的话。如果说,宝钗令人不舒服的一点就是处处“做面子”、“徇人情”的“伪”的话,那么,黛玉个性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从不“做面子”、“徇人情”的“真”。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宝钗可以说是最精通“关系学”,她善于收敛自己的情感,应付各种关系;而黛玉却一窍不通,还不屑于去学,表现出率真、任性的态度。在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历来是“馋人高张、贞士无名”。脂砚斋也曾感叹“世人原宜假不宜真也。谚云:一日卖了三个假,三日卖不出一个真。信哉!”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林黛玉性格上一往纯真的“真”,尤为可贵。评者说她是“善刚”、“率直”、“任性”、是“绝尘埃”,是“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因此,“真”是林黛玉性格美的第一个特征。再者,黛玉不慕名利,不追求时尚的虚荣,是宝玉身边的女子中唯一不劝他读“时文八股”,走“仕途经济”道路的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她竟对“仕途经济”不感兴趣,这是需要莫大的思想勇气的,这同样是她性格纯真的一种表现。她强烈而执著地追求纯真的爱情,感情的真挚和态度的坚定,超越了同时代的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深情是女性的最大美德之一。因此,和率真相联系的不带任何杂质的深情,是林黛玉性格美的第二个特征。另外,便是她那堪和文姬比美的赋秉颖异、才华横溢的诗才。她的《葬花词》,将花拟人,又将人拟花,达到人花交融、人花合一的纯美、纯诗的境界。正是这些地方,显出了她的思想美和心灵美,构成了她那“冰雪砌来露为魂”的“如兰”的“气质”,“如仙”的“才华”。诗是美的升华,美是诗的结晶。只有高尚、温柔的心灵,才能吸取美,才能写出美的诗篇。所以,林黛玉形象的“美”的实质就是“真”,是来自那秀丽的外形、率真的个性、坚贞的爱情和优异的诗才及颖慧的赋秉相联系的言词锋利、吐属不凡。如果说,在林黛玉的思想、性格中,确实蕴藏着一种别样的、更为深沉的、也更为本质的,乃至今天的读者仍然能够欣赏的一种美的话,那么,在薛宝钗的身上,就应该也存在着一种超越时代的、至今仍为人们所接受的一种美。因为薛宝钗是封建社会士大夫心目中标准的“淑女”形象,但实际上薛宝钗的典型性还不仅仅局限于此,还有着更深层次的一种东西。在那尔虞我诈、明争暗斗的大观园里,薛宝钗“罕言寡语、装愚守拙”,对那种种矛盾、层层纠葛,也总是抱着一种可介入又不介入的态度。可介入,保持着一种弯弓欲发的有利形势;可介入而又不介入,又给人一种与世无争、与人无争的感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争。”在她参与的一切场合里,她都严格地掌握了这样的原则和分寸。如果说,黛玉报人以真,凤姐御下以威,宝钗则挟“德”与“术”令人归化。所以,在那明争暗斗、风波迭起的大观园里,进退裕如,获得了贾府上下的一致称颂,整个大观园无不在其“笼络”之中。这里,薛宝钗的形象已越出了一般封建“淑女”的极限,显出了一种大伪若真、大巧若拙。从思想特征而言,这已经不是纯粹的儒家思想所能囿限的,其待人接物的诸多行为,更合乎道家那种“以退为进”的阴柔之道。正像白盾先生所指出的,在这外表温婉多才的封建“淑女”身上所能够有的极深的思想修养和那个时代的人们心目中的最高的“美德”,是中国封建道德、封建文化的最高结晶,也是最理想的性格。她既有“处则为真儒”的涵养,又有着“出则为王佐”的才能。“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薛宝钗的形象反射出了传统的“三教合一”的折光,是儒家理念和道家权术的最完美结合。所以,脂砚斋称她是“大贤大德”;小说中也称她为“山中高士”。直到今天,仍有人赞美她是“每临大事有静气”的“古贤”,其“志行的高洁、人格的完美”,像“白雪的纯洁,美玉的坚贞,幽兰的静穆”般的有“高贵气质”的“完人”。 薛宝钗那高度的文化教养、温柔敦厚、典雅大方的风度,乃至藏而未露的“经世之才”都成为后人所欣赏的美的典范。

一直以来都为红楼梦中的女子们感到惋惜,没有一个人能逃出“千红一哭,万艳同辈”的命运,可想来想去,还真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多姑娘。多姑娘也是晴雯的表嫂,在晴雯临死病重、宝玉前去探望之时,她“便坐在炕沿上,却紧紧的将宝玉搂入怀中.”但后来,得知宝玉是来为情探望晴雯,便说“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我也不罗唣你”.也看出来了她的善以及对真爱的一丝羡慕因为在作者的笔下,“多姑娘儿”代表了女性对男权社会的一种反抗,寄托了作者对女性解放的希望。对多姑娘的描写与对贾宝玉的描写遥相呼应,突出了作者的写作技巧。多姑娘出场的次数并不多,就是跟贾琏的一次偷情,还有就是贾琏在外偷娶尤二姐时安排的多姑娘儿伺候。通过对红楼梦中人物的研究,笔者发现作者笔下的红楼中有两个重点人物,一个是贾宝玉,另一个则是多姑娘,他们两个各有自己的特点,各自代表了对自己阶层对社会的反叛。贾宝玉是贾府生活的中心,也是作者描写的重点人物,贾宝玉的反叛意识也是直接通过生活突出表现出来。而对多姑娘的描写却非常之少,但反叛力度却并不小。对多姑娘的直接描写不多,但交待的却是很清楚的。一句“叫多姑娘儿”就把她的家世和出身都交待了出来。她一出生就注定了不受欢迎,要不为什么叫“多”呢,这样的家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要不也不会叫"多",一般的诗书家庭是不会取这样的名字的,这样的名字在社会的底层倒是很常见,比方说“多、改、转”等等。因为这样的家庭喜欢男孩子,因为男孩子是劳动力。为什么说多姑娘体现了对男权社会的反抗呢,在整个的红楼梦中,按照当时的方式,所以的女人结了婚后都要随夫称呼,比方说“来旺媳妇”、“周瑞家的”等等,而多姑娘儿当时是结了婚的,作者却还称她多姑娘儿,甚至她的丈夫的名字也有可能因她的名字而来----“多浑虫”,浑虫一般来是对经常喝酒的人的一种贬称,而多浑虫应该也是从多姑娘的名字来的。还有,多姑娘的多也有与整部书中所有女子不同命运的意思,是千红一哭命的女人们多出来的一个的意思。第二,以性描写方面,作者突出了对多姑娘的性描写。作者在整部书中对性的描写可以说是惜字如金。写贾琏与凤姐也只是“昨儿晚上,我不过是要改个样儿,你就扭手扭脚”,与尤二姐“颠鸾倒凤,百般恩爱,不消细说”,写定玉与袭人“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还有写宝玉与仙姑的”未免有儿女之事”等。皆是一笔带过。惟独在多姑娘与贾琏偷情写的详细。“是夜二鼓人定,多浑虫醉昏在炕,贾琏便溜了进来相会。进门一见其态,早已魂飞魄散,也不用情谈款叙,便宽衣动作起来,谁知这媳妇有天生的奇趣,一经男子挨身,便觉遍体筋骨瘫软,使男子如卧绵上;更兼淫态浪言,压倒娼妓”。这种与敢于与丈夫在一炕偷情的,在古代的男权社会,在整个的红楼描写中也是独一无二的。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作者的笔下,多姑娘与贾宝玉子都有各自的奇处,从出生开始,都有奇怪的地方:贾宝玉是:”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而多姑娘同样是具有“天生的奇趣,一经男子挨身,便觉遍体筋骨瘫软“。在生活当中,在贾府的女子当中,都是以宝玉为中心的。而在贾府的男子当中,却都是以多姑娘为中心的。因为“荣宁二府之人都得入手”“小厮们都与这媳妇是好友”。从这儿可以看出了荣宁二府之男丁都是以围绕多姑娘为中心的。而同样,这多姑娘也是把荣宁二府当成了自己的三宫六院,所以才“都得入手”。还有“更兼淫态浪言”“那贾琏恨不得连身子化在他身上”“那媳妇越浪,贾琏越丑态毕露”,多姑娘的言行是为了引起男人们的兴致的,是为了让男人更好的为她服务的。甚至连命都不要了。与凤姐的“换个样就扭手扭脚”比起来,男女的身份是不是换了过来。是不是这媳妇智商有问题呢?我想这是每个人都有的疑问,接下来的描写证明这个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贾琏给了鲍二一百两银子,后来多浑虫酒涝死了,多姑娘见鲍二手里从容了,便嫁了鲍二。”如果没有这一百两银子,多姑娘宁肯与“鲍二有一手儿”,也是不会嫁给鲍二的,但手里从容了,才可以考虑了。还有小子兴儿说“说话不敢大气儿,气大了怕吹倒的林姑娘,吹化了薛姑娘”,多姑娘说“听这话你倒不象是跟二爷的人倒象是跟宝玉的人了”,这句话说出了贾琏与宝玉各自的特点,一般的不在贾府内府里呆的人是很少能总结出来。多姑娘并不是只与多浑虫在一起才有女权主义的思想,她与鲍二一起的日子,书中描写的他们惟一的一次对话。“糊涂浑呛了的王八,你撞丧那黄汤吧,撞丧醉了,夹着你那脑袋挺你的尸去”,骂男人就很少了,骂自己男人王八的就更少了。作者为了突出多姑娘,在后面还加上了鲍二与周瑞及周瑞的干儿子打架一节,突出了鲍二的火爆性格,但在多姑娘面前却也变得如此挨骂。这样的骂自己的男人,写出了她虽然很低级,但那种简单的、单纯的对男权社会的抗争却是一目了然。这种抗争不是王熙凤的对男人的管理,不是探春的“但凡是个男人也要出去创一番业”的追求平等的感慨。而是一种完全的、彻底的、颠覆式的反抗。是作者特意安排的对女性解放的一种寄托。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人物命名时颇具巧思,人物的名字和命运息息相关。“娇杏”为“侥幸”,“冯渊”为“逢冤”[],可见名字的重要性,名字暗含了人物的命运,人物的一生从名字中就可见一斑。而通灵宝玉作为贯穿全文的线索,“玉”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曹公绝不会随意使用一个“玉”字。《说文解字》对玉的解释是“玉,石之美有五德者,润泽以温,仁之方也;鳃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技,洁之方也。象三玉之连,其贯也,凡玉之属皆从玉。”[]总的来说就是玉有五德:仁、义、智、勇、洁,足可见“玉”字所代表的深刻含义,它所蕴含的美好祝愿。《红楼梦》中的“玉派女子”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拥有着“玉”一般的美好品质,“玉”与人物紧密结合,我们主要探讨的就是玉派女子的“玉德”。《红楼梦》中的六位玉派女子按身份主要可以分为三类:小姐、丫鬟和优伶。以下,我们就按照这三大类对《红楼梦》中的玉派女子进行剖析。

可以去搜搜红楼丫鬟 从这一方面着手

思想道德与法治研究性论文

论思想道德与法律有关一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社会实践选题报告 大学生恋爱心理调查与研究 如今,在大学的校园里,如果见不到情侣,那比在沙漠不到沙粒,在大海里见不到水滴还要让人惊奇。无论是在隐蔽的花园里、树林中,还是在大庭广众的操场边、马路旁,都能见到成双成对的热恋情侣相亲相吻、相依相拥。恋爱已经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本文就将围绕大学生男生恋爱心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探析。 一,高校男生恋爱心理现状及特点 1,动因复杂多样 虽然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恋爱仅仅是一门选修课,但有可靠资料显示,在大学生中,有的人恋爱过或是正在恋爱中。据我们从几所高校的抽样调查也显示,仅仅有的高校男生不赞成大学生恋爱,的男生表示自己在大学不会谈恋爱。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恋爱在大学里如此流行呢?换句话说,大学生恋爱的动因是什么呢?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把高校男生恋爱的动因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 情不自禁型 在校大学生已经成年或接近成年,随着生理的发育成熟,心理上也逐渐显示出接近异性的渴望,有人把这一现象叫做“异性吸引期”。这时如果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孩,那男生就会发起“进攻”,来满足心中那份情不自禁的感情的冲动。这种人,在与恋人的相处中往往表现的感情专一,充分尊重对方,且乐意为对方分担困苦。在我们的调查中,因为这一动因而恋爱的男生约占了44%以上,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类。 (2) 务实型 高校的男生有的人选择女友的标准就是要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与共同的事业基础。他们恋爱的目的就是要找一个志同道合得人,将来和她走向婚姻的殿堂,携手走过这一生的风风雨雨。这种人,在恋爱中一般能做到学习刻苦,与恋人互相激励,共同进步。这一类人在我们的调查中,占了接近40%。 (3) 弥补型 大学生摆脱了高中的那种高压,繁忙的抑郁生活。来到大学,老师不再形影不离的管制着,家长更是隔了千山万水,自由的生活再加上空闲的时间,一下子轻松下来。但是,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往往各自为政,特别是大一新生,人生地不熟,同学们相聚的时间明显减少。所以大学生虽然生活在集体中,却容易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显得空虚无聊。这时候,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女朋友,用恋爱来填补生活的空虚。出于这一目的而谈恋爱的人在男生中大概占了10%。 (4) 虚荣型 有很多人见周围的人都已出双入对,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就觉得很没有面子,甚至觉得是一种耻辱。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能赢得“系花”或是“校花”的芳心,那就是莫大的荣耀。这种人谈恋爱完全是为了装潢门面,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大概占了5%。 (5) 好奇型 现在,有好多人在高中甚至是在初中都已经尝试了爱情的滋味,再加上现代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对大部分人来说,爱情已经不是神秘莫测的事了。但是,也有少部分在家长老师的严密监控下,尚还未涉足这一禁区。他们对这一神秘的领域充满了好奇。强烈的好奇心使他们去恋爱。这约占了1%。 2,火一般的热情 一个男生一旦决定爱上一个女孩,那他自己的心灵全部空间就往往被她所占据,朝思暮想,梦牵魂绕,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为了爱情,他们可以慷慨的付出一切。没有什么能比爱情更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了,在物质方面,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甚至是倾家荡产,可以为了女友的一件首饰而省吃俭用一年。在精神方面,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让约会,跳舞,看电影等占据自己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做一个全职的恋人。与陆小曼热恋中的徐志摩在日记中写到:“昨天早上,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从九时半到十一点,我简直就像活抱着炮烙似的受罪,心那么的跳,那么的痛,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肯不肯亲手拿刀割开我的胸膛,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着,算是我给你最后的礼物吧”。这大概反映出了所有热恋中男生的心声吧。 3,强烈的占有欲,要求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 恋爱中的男人愿意付出一切,但同时也要求得到一切。他们要求自己的女朋友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就像自己的双手绝对的属于自己一样。据我们的调查,近20%的男生希望自己的女友不接受别的异性的约会,75%的男生要求自己的女友在答应别的男人的约会之前先跟自己商量,只有5%的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女友不用征求自己的意见和别人约会,而有12%的人表示,如果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约会,会提出分手。几乎所有的男生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跟自己撒谎。他们认为,我拿全盘的爱给你,一团火热的真情,整个的给你,我也盼望你也一样拿整个的,完全的爱给我。他们所要的是绝对的全部,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也是绝对的全部。如果一对恋人中的女人对男人说:“我不想着你,是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何必再想?”那这个男生一定愿意马上死掉,从而去占据女友心灵空间的幸福。 4,承受挫折的能力不强,容易走上极端 由于种种原因,注定了大多数大学生的恋爱不会一帆风顺,往往是一路坎坷和波折。在所难免的就要承受失恋的考验。看到自己苦苦经营的爱情就要灰飞烟灭,不愿面对这样的事实,而走向极端的大有人在。有的人在失恋之后,沉浸于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自暴自弃,将自己的心从此冰冻尘封,发誓不再涉足爱情,“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也有的人在失恋后,不再相信爱情的纯洁,从而放荡无束,玩弄感情,心甘情愿做一个情场的败类。 5、性心里不成熟 现今的社会已不是那个强调男女授受不清的时代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在这场波涛汹涌的性观念改革朝中,虽然不能说大学生扮演了主力军的作用,但起码也是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有资料此显示:在大学男生中,有的人有过接吻,的人有过性爱抚,的人有过性交。我们的调查也表明,只有的大学男生表示自己不会在大学期间对自己的女朋友提出性要求。从生理上讲,大学生已经发育成熟,但相应的性心里却不够成熟。第一,大学生还无力承担相关的责任。大学生都还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完全自立的能力。还没有能力去接受性行为带来的相关压力,有人只顾一时冲动,偷吃禁果,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要承受很大的压力。更有人一闯下祸,就束手无策,溜之大吉,这更是不负责任的可耻行径。第二,大学生的人格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有很多人在社会的不良影响下,沦为性道德败坏者。他们为了性而谈恋爱,大搞“一夜情”,甚至去红灯区玩“三陪”。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都带来了损害,对社会更是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女大学生恋爱心理特点 1、自主性强 女大学生在恋爱问题上,个性突出,重感情、易冲动,不受传统习俗的局限,在确定恋爱关系前,甚至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一般都不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 2、恋爱动机简单化 许多大学生在恋爱中没有考虑到将来的结婚,不是清楚地自觉地意识到应选择一个终身伴侣,他们恋爱,只是因为需要爱和被爱。 3、自控力与耐挫力较弱 女大学生一旦陷入热恋之中,不往往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任感情随意放纵,缺乏理智的驾驭能力,对恋爱对象过份依赖,稍有波折就痛苦万分。一旦恋爱受挫,即会情绪失控,无法自拔,对学习造成严重影响。 4、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 当前大学生的恋爱,呈现低年级化,人数呈上升趋势。一年级就开始谈恋爱的已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学生甚至一进校就谈恋爱。这些低年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需要,还没有一个很清楚的概念,造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简单、幼稚和不成熟。在择偶标准上,往往重外表,轻内在。在恋爱方式上,往往重形式,轻内容。在恋爱行为中,往往重过程,轻结果;重享乐,轻责任。这种恋爱问题上的不成熟性,加之他们在就学期间经济上尚未独立,恋爱过程中感情和思想易变,缺乏妥善处理恋爱中情感纠葛的能力,极易造成恋爱的周期性中断,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漂泊不定,恋爱的成功率很低。 多方努力,打造大学生健康的恋爱心理 大学生良好的恋爱心理的形成,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多管齐下,。学校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家长要适时进行有益的引导,社会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化市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己加强自身的修养,严格自律做一个高尚的人。 1,端正恋爱的动机 真正的爱情是源于两个人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她是高贵的、伟大的、神圣的。爱一个人,唯一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喜欢她,希望她能与自己毕生相伴。希望她能陪自己迎接人生的每一轮朝阳,送走每一天晚霞。因为爱她,所以爱她,寂寞绝对不能成为恋爱的理由。我们可以因为恋爱而不再寂寞,但恋爱绝对不是寂寞的产物。不仅如此,越是在寂寞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小心爱情,因为寂寞的时候,我们常常把不是爱情的东西当成爱情,一场错误的爱情却会让我们心酸不已。爱情更不是虚荣,从某一个角度讲,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能找到一个绝顶好的女朋友,那是你莫大的福气,应该好好珍惜,但那绝对不是供你炫耀的资本,别人都已抱得美人归,你还是孤身一人,那也决不是可耻的事。如果是为了所谓的面子,随便找一个女朋友跟她谈恋爱,那带来的除了无穷的痛苦,就是无限的悔恨。有一首歌唱到:“因为爱,所以爱,感情不必拿来慷慨”。的确,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不妨吝啬一点。我们不必去给别人施舍爱情,专心等待吧,等到那个真正值得让你付出一切的人再来付出那一腔热诚,“有花堪折方需折”哦。 2,把握分寸,不咄咄逼人 面对爱情,不认真不行,不付出更不行。但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和碳相同。一旦烧起来,就无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燃烧,那就要把心烧焦.”爱情需要掌握火候,小心引火烧身,特别是大学生,不应该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为了收获爱情,而荒废了学业,那无疑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起码,也要把二者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争取爱情与事业的双赢.另外,大学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倾家荡产只为博得红颜一笑,用父母的血汗钱为自己的爱情买单,那都不是明智之举.同时,还应该注意对方的感受,不要咄咄逼人,要留给对方一定的空间. 3,付出比索取更重要,对方的幸福是自己最大的满足热恋中的人不可以有太强的占有欲.因为爱她,所以付出.付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对方因此而获得幸福.有什么事会比能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更快乐呢?你和女朋友之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她不可能百分白的属于你.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你也需要有这个度量.爱情不是市场交易,不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爱人面前,需要的是理解与宽容.适当的距离能产生无限的美.爱情是彼此独立个性完美的结合,既融为一体又相互独立. 4,失恋,是雨过天晴在你决定恋爱的时候,你同样选择了失恋的可能.失恋的后面是痛苦与烦躁,你是否能够调整自己,是否能够从挫折中找回自信,这些都必须考虑清除.否则,就等你成熟一点、坚强一点的时候再谈恋爱吧.爱是一种能力,承受失恋同样也是发展爱情的一种能力.分手并不可怕,因为它剥夺不了你爱的能力.你要感激曾经的爱,至少它让你明白了什么是爱,怎样去爱,怎样获得爱.更不能用恨抹杀爱,毕竟自己曾经付出过,快乐过.“聚散皆是缘”,分手难免痛苦,但不必痛不欲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失恋,地球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转动,时针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前行.东方,明天依旧分娩出朝阳.失恋了,但还得活着,雨过总是天晴.让岁月抚平心灵的创伤,耐心等待下一站你美丽的天使到来. 5,树立高尚的性观念性是恋人之间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可避免的话题.它是异性之间相互表达感情的一种最高形式,是严肃的、圣洁的,而不是随便的、下流的.大学生处在生理发育成熟但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强烈的好奇心让很多大学生轻率的对性作出尝试,往往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悲剧性的后果.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无限的烦劳.作为一个大学生,一定要树立健康、高尚的性观念. (1)、注重性安全随着性解放的浪潮,艾滋病等大量通过性传播的疾病,也像风暴潮一样袭击了人们.如今,婚前性行为已经被默认和接受,特别是年轻的大学生更是显得前卫.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就更因该洁身自好,严格自律,确保他人、自身的健康. (2)、树立性责任意识一个大学生应该明白,作为有行为意识,有高等智慧的人类,决不应该简单的把性理解成一种享乐.性,在肉体接触的同时,更是两颗心、两个灵魂的融合.大学生,特别是男生,应该理性的对待性行为.必须考虑到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自己所承担后果的能力,必须对对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不可因为一味的追求享乐,而不顾他人的利益,更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作出有损别人和自己的事情. 大学生,正处在一个朝气蓬勃、阳光明媚的季节,也是恋爱的黄金季节.当你遇上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时就向她表白自己的心声吧.但要记住,只有用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浇灌爱情的幼芽,爱情才能开出美丽的花. 三、大学生恋爱存在的问题 1、单相思与爱情错觉 单相思是指异性关系中的一方倾心于另一方,却得不到对方回报的单方面的“爱情”。 爱情错觉则是指在异性间的接触往来关系中,一方错误地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 或者把双方正常的交往和友谊误认为是爱情的来临。 爱情错觉是单相思的另一种形式,它常会使当事人想入非非,自作多情。 单相思与爱情错觉都是恋爱心理的一种认知和情感的失误。单相思使某些学生陷入痛苦的境地,处于空虚、烦恼,甚至绝望之中。处理不好对以后的恋爱婚姻生活都有消极的影响,因此,陷入单相思的大学生要及早止步另做选择。要想克服单相思和爱情错觉,重要的是正确理解爱情的深刻含义,同时用理智驾驭情感,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可感情用事。 2、恋爱动机不端正 有些大学生的恋爱动机不是出于爱情本身,而是为了弥补内心的空虚、孤独或随大流有从众心理。这类学生在择偶时很少把恋爱行为与婚姻结合起来考虑,缺乏责任感。还有极少数的学生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同时和几位异性同学交往、周旋,搞多角恋爱,甚至和谁都不确定恋爱关系。 不道德的多角恋爱易引起纷争、不幸和灾难,也极易发生冲突,酿造悲剧,最终是对所有当事人都产生不良后果。 3、恋爱中的感情纠葛 三角恋爱、父母的反对、或周围人的非议、恋人之间的矛盾、误解和猜疑。 4、择偶标准不切实际选择对象理想化、虚荣心强。 5、失恋 失恋是指恋爱过程的中断。 失恋带来的悲伤、痛苦、绝望、忧郁、焦虑、虚无等情绪使当事人受到伤害。是 生中最严重的心理挫折之一。失恋所引发的消极情绪若不及时化解,会导致身心疾病。 四、培养健康的恋爱心理与行为 1、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1)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 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 一般情况下,异性感情的发展是沿着熟人-朋友-好朋友-知己-恋人这一线索发展的,当一个男性成为一个女生心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角色时,爱情就可能降临。在分享快乐和痛苦、共同成长的过程中,爱情就会产生和发展。 (2)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 大学生应该把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了学习。因为学业是大学生价值感的主要支柱。当女大学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唯一时,爱情就是一株温室中的花朵,娇弱美丽却经不起任何的打击。当爱情成为女性唯一的存在价值时,她本人就会失去人格的独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爱的理由。 多谈谈学习和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 3、培养爱的能力与责任 (1)迎接爱的能力。包括施爱的能力和接受爱的能力。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在理智分析之后,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这是一种爱的能力。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人面对别人的施爱,能及时准确地对爱作出判断,并作出接受、谢绝或再观察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爱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的人,或是匆忙行事,或是无从把握。大学生要具有迎接爱的能力,就应懂得爱是什么,有健康的恋爱价值观,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需要什么,适合什么。就应对自己对他人对万事保持敏感和热情,就应主动关心他人,热爱他人。当别人向你表达爱时,能及时准确地对爱的信息作出判断,坦然地作出选择。能承受求爱拒绝或拒绝求爱所引起的心理扰乱。 (2)拒绝爱的能力。自己不愿或不值得接受的爱应有勇气加以拒绝。拒绝爱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并不希望得到的爱情到来时,要果断,勇敢地说“不”,因为爱情来不得半点勉强和将就。如果优柔寡断或屈服于对方的穷追不舍,发展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二是要掌握恰当的拒绝方式,虽然每个人都有拒绝爱的权力,但是珍重每一份真挚的感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种自珍,同时是对一个人道德情操的检验。不顾情面,处理方法简单轻率,甚至恶语相加,结果使对方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这些做法是很不妥当的。 (3)发展爱的能力,培养爱的责任。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爱的力量只能在人类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中存在。他的非性欲的爱情范围愈广,他的性爱也就愈为高尚。”发展爱的能力,并不是非要具体到对某一异性的爱,可以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爱。我们的亲人、同学、朋友、祖国和人民,都值得我们去热爱。发展爱的能力,就是要培养无私的品格和奉献精神,要培养善于处理矛盾的能力,有效地化解消除恋爱和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为恋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才能创造出幸福美满的婚恋。 4、提高恋爱挫折承受能力 大学生的恋爱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波折是在所难免的。前面所提到 对恋爱实施自我克制,国外称之为“情绪管理”,这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自我认定:恋爱与学业哪一个为先?第二是自我设计:未来与现在哪一个为重?第三是自我克制:向自己承诺婚恋在毕业以后,主动参与文娱活劝,淡化自己的紧张感、积极投入到社交活动中,克服自己的寂寞感。只有把消耗在恋爱上的心理能量转移、升华到学业当中去,紊乱的情绪才能得到平衡和康复。

书店有这类书买~~去书店找就行了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思想道德与法律有关的论文:一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社会实践选题报告大学生恋爱心理调查与研究如今,在大学的校园里,如果见不到情侣,那比在沙漠不到沙粒,在大海里见不到水滴还要让人惊奇。无论是在隐蔽的花园里、树林中,还是在大庭广众的操场边、马路旁,都能见到成双成对的热恋情侣相亲相吻、相依相拥。恋爱已经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本文就将围绕大学生男生恋爱心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探析。一,高校男生恋爱心理现状及特点1,动因复杂多样 虽然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恋爱仅仅是一门选修课,但有可靠资料显示,在大学生中,有的人恋爱过或是正在恋爱中。据我们从几所高校的抽样调查也显示,仅仅有的高校男生不赞成大学生恋爱,的男生表示自己在大学不会谈恋爱。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恋爱在大学里如此流行呢?换句话说,大学生恋爱的动因是什么呢?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把高校男生恋爱的动因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 情不自禁型 在校大学生已经成年或接近成年,随着生理的发育成熟,心理上也逐渐显示出接近异性的渴望,有人把这一现象叫做“异性吸引期”。这时如果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孩,那男生就会发起“进攻”,来满足心中那份情不自禁的感情的冲动。这种人,在与恋人的相处中往往表现的感情专一,充分尊重对方,且乐意为对方分担困苦。在我们的调查中,因为这一动因而恋爱的男生约占了44%以上,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类。(2) 务实型 高校的男生有的人选择女友的标准就是要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与共同的事业基础。他们恋爱的目的就是要找一个志同道合得人,将来和她走向婚姻的殿堂,携手走过这一生的风风雨雨。这种人,在恋爱中一般能做到学习刻苦,与恋人互相激励,共同进步。这一类人在我们的调查中,占了接近40%。(3) 弥补型 大学生摆脱了高中的那种高压,繁忙的抑郁生活。来到大学,老师不再形影不离的管制着,家长更是隔了千山万水,自由的生活再加上空闲的时间,一下子轻松下来。但是,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往往各自为政,特别是大一新生,人生地不熟,同学们相聚的时间明显减少。所以大学生虽然生活在集体中,却容易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显得空虚无聊。这时候,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女朋友,用恋爱来填补生活的空虚。出于这一目的而谈恋爱的人在男生中大概占了10%。(4) 虚荣型 有很多人见周围的人都已出双入对,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就觉得很没有面子,甚至觉得是一种耻辱。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能赢得“系花”或是“校花”的芳心,那就是莫大的荣耀。这种人谈恋爱完全是为了装潢门面,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大概占了5%。(5) 好奇型 现在,有好多人在高中甚至是在初中都已经尝试了爱情的滋味,再加上现代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对大部分人来说,爱情已经不是神秘莫测的事了。但是,也有少部分在家长老师的严密监控下,尚还未涉足这一禁区。他们对这一神秘的领域充满了好奇。强烈的好奇心使他们去恋爱。这约占了1%。2,火一般的热情 一个男生一旦决定爱上一个女孩,那他自己的心灵全部空间就往往被她所占据,朝思暮想,梦牵魂绕,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为了爱情,他们可以慷慨的付出一切。没有什么能比爱情更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了,在物质方面,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甚至是倾家荡产,可以为了女友的一件首饰而省吃俭用一年。在精神方面,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让约会,跳舞,看电影等占据自己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做一个全职的恋人。与陆小曼热恋中的徐志摩在日记中写到:“昨天早上,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从九时半到十一点,我简直就像活抱着炮烙似的受罪,心那么的跳,那么的痛,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肯不肯亲手拿刀割开我的胸膛,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着,算是我给你最后的礼物吧”。这大概反映出了所有热恋中男生的心声吧。3,强烈的占有欲,要求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 恋爱中的男人愿意付出一切,但同时也要求得到一切。他们要求自己的女朋友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就像自己的双手绝对的属于自己一样。据我们的调查,近20%的男生希望自己的女友不接受别的异性的约会,75%的男生要求自己的女友在答应别的男人的约会之前先跟自己商量,只有5%的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女友不用征求自己的意见和别人约会,而有12%的人表示,如果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约会,会提出分手。几乎所有的男生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跟自己撒谎。他们认为,我拿全盘的爱给你,一团火热的真情,整个的给你,我也盼望你也一样拿整个的,完全的爱给我。他们所要的是绝对的全部,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也是绝对的全部。如果一对恋人中的女人对男人说:“我不想着你,是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何必再想?”那这个男生一定愿意马上死掉,从而去占据女友心灵空间的幸福。4,承受挫折的能力不强,容易走上极端 由于种种原因,注定了大多数大学生的恋爱不会一帆风顺,往往是一路坎坷和波折。在所难免的就要承受失恋的考验。看到自己苦苦经营的爱情就要灰飞烟灭,不愿面对这样的事实,而走向极端的大有人在。有的人在失恋之后,沉浸于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自暴自弃,将自己的心从此冰冻尘封,发誓不再涉足爱情,“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也有的人在失恋后,不再相信爱情的纯洁,从而放荡无束,玩弄感情,心甘情愿做一个情场的败类。5、性心里不成熟 现今的社会已不是那个强调男女授受不清的时代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在这场波涛汹涌的性观念改革朝中,虽然不能说大学生扮演了主力军的作用,但起码也是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有资料此显示:在大学男生中,有的人有过接吻,的人有过性爱抚,的人有过性交。我们的调查也表明,只有的大学男生表示自己不会在大学期间对自己的女朋友提出性要求。从生理上讲,大学生已经发育成熟,但相应的性心里却不够成熟。第一,大学生还无力承担相关的责任。大学生都还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完全自立的能力。还没有能力去接受性行为带来的相关压力,有人只顾一时冲动,偷吃禁果,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要承受很大的压力。更有人一闯下祸,就束手无策,溜之大吉,这更是不负责任的可耻行径。第二,大学生的人格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有很多人在社会的不良影响下,沦为性道德败坏者。他们为了性而谈恋爱,大搞“一夜情”,甚至去红灯区玩“三陪”。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都带来了损害,对社会更是造成了不良影响。二、女大学生恋爱心理特点1、自主性强女大学生在恋爱问题上,个性突出,重感情、易冲动,不受传统习俗的局限,在确定恋爱关系前,甚至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一般都不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2、恋爱动机简单化许多大学生在恋爱中没有考虑到将来的结婚,不是清楚地自觉地意识到应选择一个终身伴侣,他们恋爱,只是因为需要爱和被爱。3、自控力与耐挫力较弱女大学生一旦陷入热恋之中,不往往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任感情随意放纵,缺乏理智的驾驭能力,对恋爱对象过份依赖,稍有波折就痛苦万分。一旦恋爱受挫,即会情绪失控,无法自拔,对学习造成严重影响。4、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当前大学生的恋爱,呈现低年级化,人数呈上升趋势。一年级就开始谈恋爱的已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学生甚至一进校就谈恋爱。这些低年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需要,还没有一个很清楚的概念,造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简单、幼稚和不成熟。在择偶标准上,往往重外表,轻内在。在恋爱方式上,往往重形式,轻内容。在恋爱行为中,往往重过程,轻结果;重享乐,轻责任。这种恋爱问题上的不成熟性,加之他们在就学期间经济上尚未独立,恋爱过程中感情和思想易变,缺乏妥善处理恋爱中情感纠葛的能力,极易造成恋爱的周期性中断,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漂泊不定,恋爱的成功率很低。多方努力,打造大学生健康的恋爱心理大学生良好的恋爱心理的形成,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多管齐下,。学校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家长要适时进行有益的引导,社会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化市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己加强自身的修养,严格自律做一个高尚的人。1,端正恋爱的动机 真正的爱情是源于两个人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她是高贵的、伟大的、神圣的。爱一个人,唯一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喜欢她,希望她能与自己毕生相伴。希望她能陪自己迎接人生的每一轮朝阳,送走每一天晚霞。因为爱她,所以爱她,寂寞绝对不能成为恋爱的理由。我们可以因为恋爱而不再寂寞,但恋爱绝对不是寂寞的产物。不仅如此,越是在寂寞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小心爱情,因为寂寞的时候,我们常常把不是爱情的东西当成爱情,一场错误的爱情却会让我们心酸不已。爱情更不是虚荣,从某一个角度讲,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能找到一个绝顶好的女朋友,那是你莫大的福气,应该好好珍惜,但那绝对不是供你炫耀的资本,别人都已抱得美人归,你还是孤身一人,那也决不是可耻的事。如果是为了所谓的面子,随便找一个女朋友跟她谈恋爱,那带来的除了无穷的痛苦,就是无限的悔恨。有一首歌唱到:“因为爱,所以爱,感情不必拿来慷慨”。的确,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不妨吝啬一点。我们不必去给别人施舍爱情,专心等待吧,等到那个真正值得让你付出一切的人再来付出那一腔热诚,“有花堪折方需折”哦。2,把握分寸,不咄咄逼人 面对爱情,不认真不行,不付出更不行。但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和碳相同。一旦烧起来,就无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燃烧,那就要把心烧焦.”爱情需要掌握火候,小心引火烧身,特别是大学生,不应该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为了收获爱情,而荒废了学业,那无疑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起码,也要把二者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争取爱情与事业的双赢.另外,大学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倾家荡产只为博得红颜一笑,用父母的血汗钱为自己的爱情买单,那都不是明智之举.同时,还应该注意对方的感受,不要咄咄逼人,要留给对方一定的空间.3,付出比索取更重要,对方的幸福是自己最大的满足热恋中的人不可以有太强的占有欲.因为爱她,所以付出.付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对方因此而获得幸福.有什么事会比能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更快乐呢?你和女朋友之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她不可能百分白的属于你.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你也需要有这个度量.爱情不是市场交易,不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爱人面前,需要的是理解与宽容.适当的距离能产生无限的美.爱情是彼此独立个性完美的结合,既融为一体又相互独立.4,失恋,是雨过天晴在你决定恋爱的时候,你同样选择了失恋的可能.失恋的后面是痛苦与烦躁,你是否能够调整自己,是否能够从挫折中找回自信,这些都必须考虑清除.否则,就等你成熟一点、坚强一点的时候再谈恋爱吧.爱是一种能力,承受失恋同样也是发展爱情的一种能力.分手并不可怕,因为它剥夺不了你爱的能力.你要感激曾经的爱,至少它让你明白了什么是爱,怎样去爱,怎样获得爱.更不能用恨抹杀爱,毕竟自己曾经付出过,快乐过.“聚散皆是缘”,分手难免痛苦,但不必痛不欲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失恋,地球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转动,时针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前行.东方,明天依旧分娩出朝阳.失恋了,但还得活着,雨过总是天晴.让岁月抚平心灵的创伤,耐心等待下一站你美丽的天使到来.5,树立高尚的性观念性是恋人之间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可避免的话题.它是异性之间相互表达感情的一种最高形式,是严肃的、圣洁的,而不是随便的、下流的.大学生处在生理发育成熟但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强烈的好奇心让很多大学生轻率的对性作出尝试,往往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悲剧性的后果.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无限的烦劳.作为一个大学生,一定要树立健康、高尚的性观念.(1)、注重性安全随着性解放的浪潮,艾滋病等大量通过性传播的疾病,也像风暴潮一样袭击了人们.如今,婚前性行为已经被默认和接受,特别是年轻的大学生更是显得前卫.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就更因该洁身自好,严格自律,确保他人、自身的健康.(2)、树立性责任意识一个大学生应该明白,作为有行为意识,有高等智慧的人类,决不应该简单的把性理解成一种享乐.性,在肉体接触的同时,更是两颗心、两个灵魂的融合.大学生,特别是男生,应该理性的对待性行为.必须考虑到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自己所承担后果的能力,必须对对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不可因为一味的追求享乐,而不顾他人的利益,更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作出有损别人和自己的事情.大学生,正处在一个朝气蓬勃、阳光明媚的季节,也是恋爱的黄金季节.当你遇上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时就向她表白自己的心声吧.但要记住,只有用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浇灌爱情的幼芽,爱情才能开出美丽的花.三、大学生恋爱存在的问题1、单相思与爱情错觉单相思是指异性关系中的一方倾心于另一方,却得不到对方回报的单方面的“爱情”。爱情错觉则是指在异性间的接触往来关系中,一方错误地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或者把双方正常的交往和友谊误认为是爱情的来临。爱情错觉是单相思的另一种形式,它常会使当事人想入非非,自作多情。单相思与爱情错觉都是恋爱心理的一种认知和情感的失误。单相思使某些学生陷入痛苦的境地,处于空虚、烦恼,甚至绝望之中。处理不好对以后的恋爱婚姻生活都有消极的影响,因此,陷入单相思的大学生要及早止步另做选择。要想克服单相思和爱情错觉,重要的是正确理解爱情的深刻含义,同时用理智驾驭情感,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可感情用事。2、恋爱动机不端正有些大学生的恋爱动机不是出于爱情本身,而是为了弥补内心的空虚、孤独或随大流有从众心理。这类学生在择偶时很少把恋爱行为与婚姻结合起来考虑,缺乏责任感。还有极少数的学生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同时和几位异性同学交往、周旋,搞多角恋爱,甚至和谁都不确定恋爱关系。不道德的多角恋爱易引起纷争、不幸和灾难,也极易发生冲突,酿造悲剧,最终是对所有当事人都产生不良后果。3、恋爱中的感情纠葛三角恋爱、父母的反对、或周围人的非议、恋人之间的矛盾、误解和猜疑。4、择偶标准不切实际选择对象理想化、虚荣心强。5、失恋失恋是指恋爱过程的中断。失恋带来的悲伤、痛苦、绝望、忧郁、焦虑、虚无等情绪使当事人受到伤害。是生中最严重的心理挫折之一。失恋所引发的消极情绪若不及时化解,会导致身心疾病。 四、培养健康的恋爱心理与行为1、树立正确的恋爱观(1)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一般情况下,异性感情的发展是沿着熟人-朋友-好朋友-知己-恋人这一线索发展的,当一个男性成为一个女生心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角色时,爱情就可能降临。在分享快乐和痛苦、共同成长的过程中,爱情就会产生和发展。(2)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了学习。因为学业是大学生价值感的主要支柱。当女大学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唯一时,爱情就是一株温室中的花朵,娇弱美丽却经不起任何的打击。当爱情成为女性唯一的存在价值时,她本人就会失去人格的独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爱的理由。多谈谈学习和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3、培养爱的能力与责任(1)迎接爱的能力。包括施爱的能力和接受爱的能力。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在理智分析之后,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这是一种爱的能力。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人面对别人的施爱,能及时准确地对爱作出判断,并作出接受、谢绝或再观察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爱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的人,或是匆忙行事,或是无从把握。大学生要具有迎接爱的能力,就应懂得爱是什么,有健康的恋爱价值观,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需要什么,适合什么。就应对自己对他人对万事保持敏感和热情,就应主动关心他人,热爱他人。当别人向你表达爱时,能及时准确地对爱的信息作出判断,坦然地作出选择。能承受求爱拒绝或拒绝求爱所引起的心理扰乱。(2)拒绝爱的能力。自己不愿或不值得接受的爱应有勇气加以拒绝。拒绝爱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并不希望得到的爱情到来时,要果断,勇敢地说“不”,因为爱情来不得半点勉强和将就。如果优柔寡断或屈服于对方的穷追不舍,发展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二是要掌握恰当的拒绝方式,虽然每个人都有拒绝爱的权力,但是珍重每一份真挚的感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种自珍,同时是对一个人道德情操的检验。不顾情面,处理方法简单轻率,甚至恶语相加,结果使对方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这些做法是很不妥当的。(3)发展爱的能力,培养爱的责任。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爱的力量只能在人类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中存在。他的非性欲的爱情范围愈广,他的性爱也就愈为高尚。”发展爱的能力,并不是非要具体到对某一异性的爱,可以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爱。我们的亲人、同学、朋友、祖国和人民,都值得我们去热爱。发展爱的能力,就是要培养无私的品格和奉献精神,要培养善于处理矛盾的能力,有效地化解消除恋爱和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为恋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才能创造出幸福美满的婚恋。4、提高恋爱挫折承受能力大学生的恋爱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波折是在所难免的。前面所提到对恋爱实施自我克制,国外称之为“情绪管理”,这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自我认定:恋爱与学业哪一个为先?第二是自我设计:未来与现在哪一个为重?第三是自我克制:向自己承诺婚恋在毕业以后,主动参与文娱活劝,淡化自己的紧张感、积极投入到社交活动中,克服自己的寂寞感。只有把消耗在恋爱上的心理能量转移、升华到学业当中去,紊乱的情绪才能得到平衡和康复。

道德论文研究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困境论文:论中国的道德困境 摘 要:中国正在处在社会的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的改变,人民的道德也潜移默化的发生的巨变。现今,中国的道德正在处在滑坡的时期,在道德问题面前,人们在选择时候出现茫然。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诚信与感恩的缺失。作者通过现象看本质,致力于探讨出现道德困境的原因。 关键词:道德 道德困境 反思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从孔雀石绿的鱼到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发霉馒头,人造鸡蛋,毒胶囊……连食品安全也变得不安全的时候,人拿生命开玩笑,完全漠视生命的存在,我们还可以相信这个这个社会,相信这个民族吗?面对这个食品问题,我们的公民一边在网上和报纸上抱怨,骂商家的无良,骂政府的不作为,骂社会的道德滑坡,另一边却毫无所动,一次次原谅和纵容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的公民在面对这个的道德问题上,陷入了循环的怪圈。我们该如何去思考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呢? 一、道德困境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道德困境的定义杂而乱。第一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一个难题。第二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悖论种的一种。第三种定义是,对一项道德义务的履行就是对另外一项道德义务的背弃。第四种定义是,道德困境是道德失范的一种状况。第五种定义是:对道德困境的理解应从道德选择入手,因为道德困境是行为者在做道德选择时才有可能会遇到的一种特殊情境。这个情境用西方学者的话说就是: 面临令人困惑的两者取一的抉择。这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我自己则更多的理解为第五种,面临一种两者取一的抉择。通常情况下,我们的选择都是在道德与不道德、价值与无价值的、善于非善之间的选择,只要我们有向善的的意识和识别善恶的能力,我们就不难作出选择。 二、道德困境的表现 道德困境在存在于个人现实生活的抉择当中,有些例子是我们鲜少遇到的。著名的电车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例。但更多时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道德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诚信与利益的抉择 诚信是我们当今这个社会非常缺失的品德。我们是一个病态的社会,我们的诚信,良心通常在追逐利益的道路上丧失。前人常讲一诺千金,但是我们现在签订合同都会出现背信弃义的状况发生。就连我们大学这一方净土也没有放过。现在普遍存在的论文抄袭问题。近年来大学有一股抄袭、剽窃之风,“ 文章 就是搜寻、复制,粘贴”“论文就是移花接木,偷梁换柱,东拼西凑”。无数学子把它当作是常识纷纷利用。学术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困扰学术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尽管绝大多数同学对于大学校园存在的论文抄袭,剽窃持否定态度,但是同学也表示态度和做法是两码事。 (二)感恩的缺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自古以来,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就讲究孝道,讲究感恩。现在我们的学校每个学期主题班会都将感恩,但是不知道有谁听得进耳朵。我们的中央电视台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感动中国的评选活动。为什么要举办,就是生活中缺少,所以才要使劲地挖掘,使劲地宣传。 三、道德困境出现的原因 一个个“我”构成了这个社会,社会的状况如何都离不开每一个人的表现。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推给组织,政府,我们要反思自己的行为,道德困境不是精英分子的事情,不是某个英雄的事情,而是是关每一个公民相关的事情。因此我们要从个人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一)自我与角色的抽离 当今社会,许多人都认为,“我”就是“我”,“我”是先于一切的角色。我与角色是相抽离的。“我”的责任就是“我”的责任,“角色”的责任是角色的责任,“我”可以不对“角色”责任负责。这直接导致了责任的推脱与道德的弱化。纵使很多人说我不是,这只是你没有反思而已,你的行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抽离了角色的我。我们在承担责任是会悄悄地选择一部分,或者选择比较轻易的部分,因为我们总是把责任推给别人,理由就是那不是我的责任。我们都遵从与内心的本我,追求理想的自我主义,抛弃了角色责任,我们只是随意的依靠自己的理性或者感觉来判断,因此我可以随意选择自己认为是恰当的责任。 (二)道德约束力的弱化。 “范跑跑”事件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一问题,就是在人民的心目中,道德约束机制并没有完全建立。道德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传承下来,约定俗成的惯例。一旦我们打破了这个惯例,就因该受到谴责或者惩罚。我们现在的道德机制都是几千年来传承下来的儒家传统的道德规范,这个规范与当今社会倡导的公民 教育 存在着悖论。一旦我们触犯了这个惯例,我们受到的仅仅是舆论的惩罚,或者是其他无关痛痒的小结果。 (三)道德教育的缺失 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社会的转型意味着人们从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人社会。人们所打交道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熟人,二是扩展到陌生人。在这样的社会,要使市场交易有序而不乱,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即共鸣道德。它是用于调节人与他人之间的公共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应该明确界定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多久不太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市场转型缺乏道德的支撑。虽然我们过去在市场经济是非常提倡,如“大公无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道德困境是一个选择善的过程。它并不意味着我们的道德已经全面衰落,也不是说我们的道德全面停滞。这只能说明我们的道德处于一个阶段的困难期。因此,我们要对道德困境有清醒的认识。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争取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道德困境论文:“扶不扶”现象背后的社会道德困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取得巨大发展,人民物质需求获得极大满足,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社会道德领域问题却层出不穷,中国社会道德正在遭遇改革的“阵痛”。 关键词:“扶不扶”;社会道德;道德困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中,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物质需求得到了极大满足,社会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现实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但社会道德领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由于新旧价值观念及道德规范的冲突,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毒奶粉”、“小悦悦”事件、“潜规则”、“学术不端”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 一,社会道德问题的典型――“扶不扶” 2014年央视 春节 联欢晚会,小品《扶不扶》着实火了一把,一句“人倒了还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直指当下社会 热点 问题之一――路遇摔倒老人,扶还是不扶? 早在小品《扶不扶》之前,社会舆论就已经开始关注“扶不扶”问题,2006年“彭宇案”的发生如蝴蝶效应般扩散开来,此后“许云鹤”“殷红彬”等案件的发生使社会更加关注此问题,诸多因搀扶摔倒老人而被讹诈以及遇到老人倒地围观不救等新闻屡见报端。2012年8月,上海一名老人倒地,围观路人无人敢扶,引来过路外国女子大骂;2013年6月,四川三名小学生扶起摔倒老人被讹,最终诬陷者遭刑拘;2014年广东一男子因扶摔倒老人被讹诈,选择以死证明清白;2015年2月,浙江一名老人摔倒在地,23人经过却无一人搀扶,最终导致老人被汽车碾压而死;2015年5月四川一名小学生在扶起倒地老人后,却被诬陷是撞人者,在目击者的证明下才还以清白。 2014年,四川日报发起“雷锋日・雷锋精神问卷调查”,在“当街遇见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跌倒了,你会不会扶?”这一话题网调中,的网友选择了“少惹麻烦,装作没看见”,的网友把票投给了“不扶,直接拨打110或120”,的网友表示会扶起老人。[1]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会扶起老人的受调查者中,只有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扶起老人,的人选择找到证人后再去扶起,则鼓励周围人一起扶起。一个简单的“扶不扶”问题,折射出我国当前社会道德在社会转型期遇到的困境。 二,当前社会道德困境的成因 社会道德就其意义来说具有三个要素,一是一定社会在其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道德,即具有社会性、过程性;二是为协调各社会群体、各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而形成的道德,即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三是道德规范体系、道德价值观念、道德实践活动的总和,即具有观念形态、实践形态双重特性。[2] 就经济方面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合理的分配方式、公平的竞争方式等关系着人们的道德需求和愿望,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政策影响,造成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导致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为个人、集体的经济行为设定了更为自由的空间,所有经济行为、经济手段都是为自己、自身集团获取更多利益。商品交换活动不再真正遵守价值规律,竞争的方式也不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再次,市场经济发展和运行的盲目性、波动性造成众多个体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抛弃社会公德。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片面追求效率至上和经济利益,而忽视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以及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教育、公民素质等,造成了市场经济发展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就社会制度方面来说。转型时期的中国之所以会出现道德失范现象,制度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一是制度的缺乏,二是现有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三是制度更新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制度是道德实践的有力保障,转型期社会制度不完善必定造成社会生活多方面的道德失范。 就个人方面来说,一是道德信念的缺失。道德信念是个体对社会道德所倡导的道德理想、道德人格、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正确性、正义性深刻而理性的笃信。[3]道德信念缺失,首先是道德主体对某种道德理想目标及精神基础的怀疑、动摇甚至否定。转型时期,不论是从现实生活中的经济、政治、 文化 等方面,还是从社会形态、精神状态看,都对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人们对原有道德价值体系进行重新评估,已有的道德理想目标被怀疑、动摇甚至否定的时候,道德规范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约束力。其次,道德情感的冷漠、缺失。道德情感是道德主体对善恶判断引起的内心体验,是从自己内心深处形成的道德倾向性。[4]当道德主体对道德理想目标产生怀疑、动摇甚至否定时,道德行为处于被迫状态,人们对原有价值体系的崇拜、尊重淡化甚至消失,道德情感也就出现冷漠、缺失状态,道德失范现象也随之产生。如现实生活中,见死不救、见义不为,对社会和他人的冷漠,社会责任感的丧失等。 二是心理结构失调、主体意识强化。中国的社会转型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让个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 传统文化 重集体轻个人的观念、重义轻利的观念、公平观念等受到强烈挑战,人们私欲膨胀;另一方面,利己主义观念、个人主义观念等个体主体意识不断强化,过度强调个人利益、以个人为中心,进而造成一系列社会道德失范现象的出现。 三,社会道德困境的解决途径 党的 报告 指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5] 一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社会道德调控最主要、最基本的调控方式。一是要重视 家庭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人整个人生道德教育的起点,在培养个体道德品质和道德人格方面,起着学校和社会无法起到的奠基作用。二是重视社会道德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首要是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应当承担的教育责任,加强伦理道德体系的研究和建设,注重伦理道德思想的实践和运用。重视转型期多种文化交融,新旧文化交替下,道德教化对引导受教者和调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三是重视道德教育的方式、 方法 。加强道德教育除重视实践中的教育活动外,也要对转型时期由封闭向开放、由单一向多样转变引起的新的道德问题进行关注,寻求与新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方式。将个体的独特性与终生教育相结合,培养个体自主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让道德教育贯穿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 二要完善法制和道德机制。一是道德法制化。就是要把广泛性的基本道德行为列入立法范围,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间关系中,什么该做而什么不该做,确定为法律条目,使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更具有权威性。二是道德规范化。法律在道德体系中,是保障性的底线,但实践生活中更多的道德行为并没有达到法律制裁的程度,更多的是处于违背道德但不足以法律惩治的位置。这就需要把道德规范融入到行业、地方风俗中去,让道德行为更加明确、准确。其次,运用多角度、多媒介的传播方式,让道德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的传播更深入、更广泛。三是建设道德监督机制。道德的法制化、规范化,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这样说,合理、完善的监督机制,为道德法制化、规范化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三要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加强社会道德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作用。要提升社会道德的水平和实力,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秀文化,并批判和反思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个人主义等价值观。一是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文化在人们的生活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形成民族的道德修养。它使人们形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检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理念。在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是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环境,旗帜鲜明地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树立正确导向、澄清模糊认识、匡正失范行为,形成激浊扬清、抑恶扬善的思想道德舆论场,引导人们自觉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建设者,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6](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1]安微,《老人摔倒扶不扶 近五成网友选择“扶”》《四川日报》,2014年3月5日,第008版 [2][3][4]王立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义》,岳麓书社,2014年 [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6]刘云山,《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是》,2014年02期 道德困境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社工论文—浅论现代人的道德困境与道德文明建设,欢迎阅览! 中国是一个有着深厚道德基础的国家,在近代以前,是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道德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重要且最成熟的部分。古代经济、政治、教育、文学、艺术、哲学乃至宗教,无不打上道德的印记。然而,近代以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和整个封建文化的衰落,传统道德文化也渐见式微和衰败。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传统道德文化在中国发生了整体性危机。传统的道德哲学受到了人们的怀疑与否定,不再能为人们提供普遍有效的价值意义和道德信念;传统的道德秩序也日益受到新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准则的挑战;在几千年漫长岁月中形成的道德禁忌,日益受到破除和亵渎。传统道德律令不仅难以成为人们行为“合法性”的根据,而且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似乎也成了问题。 传统伦理的蜕变与现代伦理的产生是一个漫长的充满矛盾的过程。“五四”时代人们提出的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历史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方面,旧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会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的变革而立即消亡,即便是表层的道德秩序、道德规范发生了变化,而深深积淀在中国人深层心理结构中的“道德无意识”(道德心态和习惯)却很难一时改变。另一方面,新道德的建构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因为新道德赖以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会被历史现成地“给予”,它需要经过现代化过程的再塑造,更主要的是现代道德和伦理精神要真正建立起来,也应像传统道德那样,不仅要建立显性的道德关系、道德秩序和道德理想,而且需要渗透到人们的深层心理结构中,内化为隐性的道德心态、道德信念和道德美感。目前存在的道德困境的实质在于:一方面传统道德文化和伦理规范已经解体,另一方面,现代道德体系和伦理原则尚未完整地建构起来;传统伦理已经无力给中国人提供终极的价值意义。现代中国人生活在新旧道德的历史嬗变期,承受着新旧道德的冲突,陷入无法回避的道德困境。这种困境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道德价值上的困境。道德价值即道德主体对自身行为合理性、正义性、崇高性的理解,是人们对高尚的道德行为、优秀的道德品质、崇高的道德理想所产生的“敬意”,对卑下的行为、庸俗的品质、低级的趣味所产生的“耻感”。在道德价值整合度较高的社会中,人们对何者为荣,何者为辱;何者为善,何者为恶;何者为洁,何者为污;何者为美,何者为丑;何者为高尚,何者为鄙俗等等,是不言而喻的,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人们能不假思索地作出符合多数人普遍接受和认可的道德原则的判断。而在道德转型的过渡时代,人们受双重标准或多元标准的影响,似乎无论那一种标准都有一定的“合法性”。这种情境使当今道德评价变得模棱两可,流荡失据。人们在道德评价上不再相信有一个普遍有效的恒定的标准,常常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 其二,道德选择上的困境。在双重或多元价值标准的社会评价系统下,任何一种活动,一种现象,都会因价值标准不同而得到不同的评价。而评价失范必然导致道德选择迷惘。任何一种选择,都可获得一种价值观的文化支援,受到一种价值标准的肯定或赞扬,同时又会受到另一种价值标准的否定和讥评。这种选择矛盾冲突在今天渗透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面,人们常常感到它的存在。例如,人们的职业选择、婚姻选择、人际关系选择、行为方式选择、理想人格选择,总难以找到一种最具有充足理由的方向。选择失衡使人们普遍对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丧失信心和诚心。文化和道德选择仿佛成为钱钟书笔下的那座“围城”,里面的人想爬出来,外面的人想挤进。 其三,各式各样的非道德主义泛滥。非道德主义是这样一种倾向,即反对任何道德约束,主张放任自流,用虚无主义来对待社会提倡的道德理想和行为规范。非道德主义的实质是一种极端的个人主义和颓废主义的结合体。在现代变迁中,中国人的伦理精神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嬗变,人们的传统道德意识相对松弛,非道德主义在一定范围内开始抬头和泛滥。社会越轨和失范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情况表现在道德生活的许多方面。例如职业道德松驰和行业不正之风泛滥,以权谋私、以职谋利;商业活动中的见利忘义和以坑、蒙、拐、获取暴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家庭婚烟方面的“第三者现象”、“性自由”、“形式夫妻”往往受到某种程度的宽容。 甚至许多在新中国本来已经绝迹的罪恶现象又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给社会生活、个人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其四,社会道德控制机制低效,道德评价和舆论监督弱化。一个社会要形成稳定的道德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持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道德控制机制。社会道德的控制,一是要有社会舆论监督,二是要有每个社会成员的“良知”自律。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大众传媒做好道德导向,宣扬具有时代精神文明价值的新人、新事、新观念、新生活方式,批评和谴责不利于社会稳定与发展,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非道德行为,批判与时代精神和现代文明价值相背反的封建道德遗毒,批判腐朽颓废的道德虚无主义。良知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监督。它能通过自我反省、 自我评价 来净化人格心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理想境界,从而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需要。然而,由于我们面临着道德价值观上的新旧交替,执行着双重的价值标准,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必然造成舆论监督的混乱和道德良心的淡化,使社会道德控制系统无法发挥其职能。人们做了正义牺牲和奉献,却得不到社会赞美,而做了道德上有歉的事,又不感到羞辱和惭愧。这是今日中国人无法解脱的又一道德困境。 其五,道德教育扭曲变形。道德品质是后天培养的结果,而不是人的先验本质。要使人类养成高尚优美的人格,离不开有效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根据社会的道德价值对社会成员进行的关于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理想等方面的教育,以培养和形成人们高尚的道德品质,影响人们的道德活动。在道德价值整合度极高的传统社会中,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以及个人自我教育在道德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这保证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成功。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双重价值标准并存,道德教育的内容往往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有时出现把相互对立的东西一起向受教育者灌输的现象。道德教育的理想性与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性之间的巨大反差,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往往使道德教育流于形式,甚至助长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对道德教育产生排拒和抵触。道德教育缺乏一致性,道德理想与现实生活的矛盾,严重降低了道德教育的水准和影响力。 现代中国人的道德困境,妨碍着21世纪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有序发展。道德价值新旧交叉造成现代人的价值紊乱和道德选择上的迷惑,人们无法为自己的存在找到圆满的“善”。21世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离不开具有内在活力的完整的文明主体。他们不仅要有现代知识技能,而且要有现代生活方式、现代道德心态和现代人格理想。这就需要走出自相矛盾的道德困境,重建与现代化目标一致的新型的道德文明。 重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道德文化体系和体现时代精神的伦理精神,是每一个现代中国人面临的道德选择的必然趋向。这种选择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对现代中国所处的社会历史阶段的性质和时代主题的把握。现代中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历史主题是全方位的现代化。因此,我们的道德选择,我们的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重建,就必须始终把握住这一时代主题和历史发展趋势,确立现代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建立适应现代化需要并能促进其发展的道德文化与伦理精神。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的基础原则应是:(1)自强不息的敬业精神与厚德载物的奋斗精神的统一;(2)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的价值准则的道德规范体系;(3)事业上崇尚竞争,和生活上相互理解、支持和宽容;(4)尊重自我,理解他人,个人生活的多样性与社会团体生活同一性相结合;(5)外在的实用功利性与内在的道义圆满性相结合。这五项原则是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也是与现代中国人渴望走出道德困境的要求相吻合的。 建设中国道德文化的伦理精神,必须牢固把握现代价值目标,服务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建设中国的现代道德文化,必须对传统道德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加以认真的清理和批判继承。取传统精华而用之,弃传统糟粕而废之。在重建现代伦理精神的今天,我们应该把反省传统的着眼点放在继承与弘扬这一方面。在现代价值理想的导引下,让传统美德为现代生活服务,这同样是传统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必须做出的选择之一。

社会道德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淀下来的道德准则,文化观念和思想传统。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社会道德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谈现代社会道德问题反思》

摘要: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本文就孔孟荀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孔孟荀的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孔孟荀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所以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

关键词:孔孟荀;人性观;义利观

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不断拷问着社会道德,例如好心人搀扶跌倒的老人,而老人却反过来诬陷好心人以此来讹诈医药费等等,此类报导的屡屡出现不禁引起大家的关注,有人就大呼社会道德因此类问题的出现而退了三十年,社会道德已滑坡严重到无法想象的地步等等,那么,现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是因为人变坏了还是因为人太贪财了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这一问题不仅涉及道德,同时也涉及人性观以及义利观问题,本文就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观以及义利观进行讨论,以此来找到问题的答案。

“中国性论有一特点,即以善恶论性;关于性的主要争点,是性善或性恶的问题。”①追述到先秦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善恶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与他们的义利观紧密联系。孔子对于人性善恶并未有明确定义,孔子论“性”兼及“习”:“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程树德在《论语集解》中将这句话解释为:“人性情本相近,因为习染不同,便相距悬远。”②广义而言,习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习行,即个人的知行活动;二是指习俗,即广义上的社会环境。孔子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相近的,由于后天环境和习行的不同而导致人格的差异。对于人天生本性的善恶孔子并未明确说明,但人性的善恶的表现是会受到“习”的影响的,孔子承认人性具有可塑性,并且人性的可塑性在人的品德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需要明确并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此来正确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按义利范畴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君子深晓于义,故以义为行为标准,小人专注于利,故以利为追求目标,孔子在这里强调人们应该成为“君子”而非“小人”,这就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义利观导向,指出将义视为行为的根本准则,“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论语・宪问》)在强调先义后利的同时,孔子也指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但如果因求利而有悖于“义”,在他看来是不足取的,对此他态度很明确:“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面》)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符合仁义的要求,内心坦然,得之无愧,而利用不正当的途径和手段得到的富贵,违背仁义的要求,内心愧疚,要坚决加以拒绝。

孔子的“性相近”在孟子那里被引申为“性本善”。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善是人的本性,但并不是说每个人天生就是道德完善的人,而是指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向善的资质,“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四心”为人的完美德行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同时构成了人格完善的内在根据,所以孟子的“性善”在指出人具有向善的本能的同时,也承认了人性的可塑性,所以在义利观上孟子强调人们要重义轻利。“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孟子提出人和禽兽的差异很少,而这很少的差异就体现在“仁义”上,人的自然属性是动物性的,但其精神文化方面是超越动物本性的,而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精神文化里的“仁义”,在这里取义和取利,已经不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而是人与动物的分野,所以在孟子这里,重义轻利的选择不仅仅是人的行为准则规范,更是人的道德主体意识的体现。对于孟子来说人生来就具有“四心”,但因为种种原因,从现实状况来看人的道德意识往往会落空,人会选择抛弃仁义而选择利益,“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孟子・腾文公下》)“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孟子生活的时代较之于孔子时代更为复杂,社会矛盾也更加尖锐,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更加不讲道义,在杨朱的“为我”观念盛行之时,孟子提出人不能只顾个人私利而抛开义,人应该重视义而不是被利益所驱使。

荀子着重发挥了孔子的“习相远”持“性恶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指出,若放纵人的本性依顺人的欲望,就定会出现争抢掠夺,定会和违犯等级名分、扰乱礼义法度的行为合流,而最终趋向于暴乱,所以要有师长和法度的教化、礼义的引导,人们才会从推辞谦让出发,遵守礼法,而最终趋向于安定太平。荀子的人性论是从人的生理感官上来讲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但这只不过是荀子对人的自然本能的描述,至于人所区别于动物的本质,人之为人所应具有的特性,荀子的回答与孟子有着相似之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化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邀莫不有辨。”(《荀子・非相》)荀子在这里区分人的自然之性与道德之性,他认为人的本然状态包含着向恶的趋向,但认为通过“化性起伪”可以使人的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存在,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是善的礼乐教化,荀子强调用后天的礼义,包括法律规范等的引导和约束来改变人的本性之恶,从而使人走向道德上的圆满,这里也同样体现了人性的可塑造性。荀子指出人对“利”的欲望是人不可避免的本性,但在义与利的选择上人是有选择的,“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荀子・大略》)因此利欲必须有所节制即“以义制利”(《荀子・正论》),荀子强调“义”的重要性,认为处理义利关系的立足点是“义”而不是“利”。

我们可以看到,孔子、孟子、荀子对于人性观是有差异的,但他们都认为人性具有可塑性,即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实现道德的完善,这也是他们在义利观上主张“重义轻利”的基础和前提;而孔子、孟子、荀子的义利观则让我们看到,义利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肯定人性的可塑造性,肯定人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义利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它铸就了中华民族的民族个性,对中华文明的演进与繁荣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性也是多种多样的。”③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种种道德问题,的确需要社会进行反思并积极寻找解决措施,但我们不能因为出现问题就对社会道德失去信心,我们要看到人性的可塑性并通过道德约束使人性得到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2]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注解:

①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250.

② 程树德.论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13:181.

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2卷,17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浅谈社会道德论文

女性意识论文研究基本内容

题目摘要关键词一概述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概念界定二 女性意识的现状三 女性意识的不足四 社会层面应当重视女性意识的充实五 创新和不足

在男性的作品中也可以凸现女性意识。在中国,女性意识随着人的解放和民族解放运动渐渐浮出历史地表,它一方面从女性特有的生理和心理机制出发,以女性独特的方式和视角去体验与感受外部世界。另一方面,女性意识同社会、经济、历史、意识形态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决定着女性意识发展的不同层次和不同的历史内容。 本文在梳理了西方和中国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理论资源的基础上,拟采用社会性别理论分析中国当代男性文本中对女性意识的书写。以社会性别为中心可以考察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的社会位置,也可以考察社会对男性性别本质的规定性。在女性写作研究领域,对女性意识的探讨已经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女性生理特点研究女性自我,如周期、生育、受孕等特殊经验"也是对女性意识的挖掘。铁凝是当代文坛上一位很有影响力的作家,她始终以一种独特的姿态存在着,凭借大量的创作实绩不断引起评论界的关注。其文本表现出鲜明的女性意识。本论文以铁凝为着眼点,以她的小说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不同阶段的代表作品的解读来分析她的女性意识,从而说明铁凝的独特性。从女性躯体的书写与女性性爱的表述两方面来阐述其小说中的女性意识。作者对女性健康的身体进行了高度的赞美,并对主人公的自赏行为予以了肯定。《淌不过男人河的女人》以她特有的女性写作立场、极端个人化的写作姿态凸现出非同寻常的意义,她以充满强烈的女性意识的言说策略和生动的笔触述说着当代女性努力摆脱被男权文化叙述的命运、实现女性本我价值的愿望。她笔下一个个女性形象的悲凉结局却透视出女作家在探寻解构男权文化、体现女性意识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艰难与困惑。

所谓女性意识,就是指文学作品以人的解放为内核,以争取女性独立地位为标志,并在创作上表现出明显的性别特征和写作姿态。所以你的论文要分析三个方面:首先是李清照的词是女人之词,为女人立传,赞美女性的美,这不同于男人对女人的视角,无论如何赞美也缺乏了某种细腻;其次是李清照的词中对自己的肯定,对自己爱情的肯定,对自己生命和生存的肯定,对自由的追求;再次,李清照对自然的热爱做好三方面的功课:第一是熟读并且选出一部分强烈凸显女性意识的词来;第二找一些李清照的生平资料,尤其是结婚后的一些资料,可以看一下传记和论文;第三具体分析插入的视角,我刚才给你列了具体分析的三个方面,你还可以扩展基于时间和精力我不可能给你写出全文来的。希望我的建议有用。另外这个论文题目写烂了,属于常规题,想写出新意来不妨采取吸收这样几个内容进去:当代女权运动的历史发展;选词深度(常见词和非常见词的组合选用);与李清照几乎同时的朱淑真;李清照晚年失节的历史真相以及古代女性意识抬头遭到的打击(朱淑真和李清照都惨遭打压) ;理学对女性意识的迫害

在某个特定年代特定背景下女性意识的觉醒及其表现;将女性意识与文学作品相结合,比如《飘》,张爱玲的小说等;或者从不同方面写女性主义,政治生态方面,婚姻家庭方面等都可以作为出发点。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