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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发展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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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发展论文文献综述范文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是论文写作的首要环节。选题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新颖性、先进性、开创性、适用性以及写作的难易程度等。下面重点谈谈选题的原则:1.要客观需要,颇有价值。选题要根据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例如“企业联盟问题研究”,就是这样。正如一汽集团李启祥副总经理说,我国汽车与国外的汽车竞争,无论是技术、质量、品牌、功能、成本和规模经济等都比不过人家,只能靠一体化,战略联盟,与“大众”合资进入世界大汽车集团,靠国外发展自己。因此,关于战略联盟的研究,既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用价值。2.要捕捉灵感,注重创新。论文的生命在于创新。创新的含义非常广泛,是指一种新的观点,创立新说,新的论据(新材料),新的补充,新的方法,新的角度。也有人说创新指研究的内容是新的,方法是新的,内容与方法都是新的。还有人认为创新指独特见解,提出前人未曾提出过的问题,纠正前人的错误观点,对前人成果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和简化等。由上可见,一篇论文总要有一点创新,否则就算不上真正的论文。创新靠灵感,灵感靠积累。只有在长期的艰苦砥砺中才能偶然产生一点思想的火花,而这稍纵即逝的思想火花就可能变成学术创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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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综述范文写法如下:

1、标题

文献综述的标题一般多是在设计(论文)选题的标题后加“文献综述”字样。

2、提要或前言

此部分一般不用专设标题,而是直接作为整个文献综述的开篇部分。内容是简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果本课题涉及到较前沿的理论,还应对该理论进行简要介绍;最后要介绍研究者搜集的资料范围及资料来源。

3、正文

这是论文文献综述的核心部分。应在归类整理的基础上,对自己搜集到的有用资料进行系统介绍。

撰写此部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对已有成果要分类介绍,各类之间用小标题区分。

其二、既要有概括的介绍,又要有重点介绍。根据自己的分类,对各类研究先做概括介绍,然后对此类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重点介绍。

4、总结

对上述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研究趋势及价值进行概括与评价。此部分应着重点明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已有成果为自己的研究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或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与尚存的研究空间(本课题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或薄弱环节)。

5、参考文献

要求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且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并按论文中的参考文献的格式将作者名、文献名、文献出处、时间等信息全面标示出来。

一、什么是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文献综述是反映当前某一领域中某分支学科或重要专题的最新进展、学术见解和建议的它往往能反映出有关问题的新动态、新趋势、新水平、新原理和新技术等等。 二、学写综述的好处①通过搜集文献资料过程,可进一步熟悉文献的查找方法和资料的积累方法;在查找的过程中同时也扩大了知识面;②查找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是临床科研选题及进行临床科研的第一步,因此学习文献综述的撰写也是为今后科研活动打基础的过程;③通过综述的写作过程,能提高归纳、分析、综合能力,有利于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④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可难可易,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自由选题。 三、文献综述的特点其特点首先是“综”,“综”是要求对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使材料更精练明确、更有逻辑层次;其次是“述”。 “述”就是要求对综合整理后的文献进行比较专门的、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论述。总之,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方面问题的历史背景、前人工作、争论焦点、研究现状和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评论的科学性论文。四、文献综述研究写作步骤一般须经过选题,搜集阅读文献资料、拟定提纲(包括归纳、整理、分析)和成文四个阶段。1.选题和搜集阅读文献 撰写文献综述通常出于某种需要,如为某学术会议的专题、从事某项科研、为某方面积累文献资料等等,所以,文献综述的选题,作者一般是明确的,不象科研课题选题那么困难。文献综述选题范围广,题目可大可小,大到一个领域、一个学科,小到一种疾病、一个方法、一个理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初次撰写文献综述,特别是实习同学所选题目宜小些,这样查阅文献的数量相对较小,撰写时易于归纳整理,否则,题目选得过大,查阅文献花费的时间太多,影响实习,而且归纳整理困难,最后写出的综述大题小作或是文不对题。 选定题目后,则要围绕题目进行搜集与文题有关的文献。关于搜集文献的有关方法,前面的有关章节已经介绍,如看专著、年鉴法、浏览法、滚雪球法、检索法等等,在此不再重复。搜集文献要求越全越好,因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检索法。搜集好与文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后,就要对这些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归纳、整理,如何从这些文献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大的单篇研究文献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所阅读和选择的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文献综述的水平。因此在阅读文献时,要写好“读书笔记”、“读书心得”和做好“文献摘录卡片”。有自己的语言写下阅读时得到的启示、体会和想法,将文献的精髓摘录下来,不仅为撰写综述时提供有用的资料,而且对于训练自己的表达能力,阅读水平都有好处,特别是将文献整理成文献摘录卡片,对撰写综述极为有利。 2.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3.注意事项 由于文献综述的特点,致使它的写作既不同于“读书笔记”“读书报告”,也不同于一般的科研论文。因此,在撰写文献综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搜集文献应尽量全。掌握全面、大量的文献资料是写好综述的前提,否则,随便搜集一点资料就动手撰写是不可能写出好多综述的,甚至写出的文章根本不成为综述。2)注意引用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在搜集到的文献中可能出现观点雷同,有的文献在可靠性及科学性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引用文献时应注意选用代表性、可靠性和科学性较好的文献。 3)引用文献要忠实文献内容。由于文献综述有作者自己的评论分析,因此在撰写时应分清作者的观点和文献的内容,不能篡改文献的内容。 4)参考文献不能省略。有的科研论文可以将参考文献省略,但文献综述绝对不能省略,而且应是文中引用过的,能反映主题全貌的并且是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文献资料。总之,一篇好的文献综述,应有较完整的文献资料,有评论分析,并能准确地反映主题内容。

文献综述范文的写作步骤如下: (一)选题 选题是写好文献综述的首要条件。选题要从实际出发,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在理论或实践上有一定意义。选题来源包括:1)与自己实际工作或科研工作有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2)某护理问题的研究今年来发展较快,需要综合评价;3)从掌握的大量文献中选择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文献综述的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二)搜集资料 文献资料是撰写文献综述的物质基础,选定综述的题材后要大量的搜集和阅读有关的中文和外文文献,文献越多,就越好些,综述的质量就越高。选择文献应先看近期的(近3-5年),后看远期的,在广泛阅读资料的基础上,在深入复习几篇有代表性的文章,必须找到原文阅读,特别是有权威性的文章应细读。在阅读文献过程中应做好读书卡片或笔记,为撰写综述准备资料。 (三)整理资料 综述不是众多文献资料的堆积,而是作者在阅读了一定量的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细读,抓住其主要观点和结论,对掌握的资料进行分析、综合,先列出提纲,写出各级的大小标题,然后将观点相同的资料分别归入有关问题,并排好顺序。综述要如实反映原作者的观点,不能任意改动,但对引用的资料也要加以选择,不可能把搜集和阅读过的所有资料都写进去,应有所取舍。 (四)写作 根据写作提纲,逐项将内容展开,并注意观点与内容的一致。在写作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调整结构和补充内容。论述观点时,作者可有倾向性,但不同观点也应列出。初稿写出后,要反复修改和补充,包括内容增减、结构统一、数据核对和文字润色,综述发表前,最好请有关专家和同行审阅,力求做到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字精练、表达准确。范文1: 从政府到企业:关于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文献的综述 一、引言 在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经济在转轨过程中的不俗表现,一直令中外经济学家为之着迷,作为其背后主要支撑力量的民营企业更是倍受关注。从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撑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假定出发,经济学家们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去观察、解释民营企业的成长绩效,及其所创造的“中国奇迹”。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成功挑战了“传统智慧”(Montignola,Qian and Weingast,1993),为主流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以此为背景,我们尝试对该领域内主要贡献者的观点进行归纳,并梳理其理论逻辑,力求从另一个侧面去理解民营企业,进而理解中国经济改革的实质。具体讲,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民营企业,从其产生、发展和变迁的全过程看,它的特殊性究竟是什么?从产权已基本清晰的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出发,将会把我们引导到一种什么样的未来状态?随着各种形式壁垒的消除,我们如何预测它下一步的表现?本文期望能为人们进一步寻求上述问题的答案提供一些有益的视角。 本文对文献的综述基本上按照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进程展开。第二部分评价斯蒂格利茨(Siglitz)等人的观点。与早期的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产权安排被视为外生变量,市场竞争、激励与信息等因素得到了强调。第三部分介绍围绕产权安排提出的各种理论假说。尽管文献的视角各不相同,但大多数都是从Grossman-Hart-Moore的剩余控制权理论起步的。第四部分比较分析各种关于企业改制原因的假说。一般认为,地方政府退出与企业改制内生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水平。随着环境的变化,民营企业作为一般意义上企业的性质被更多地展现出来。 二、市场竞争、激励机制与效率改进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具有渐进性、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非同步性的特点。这构成中国民营企业成长的初始环境。早些时候,依照Sachs(1989)等人所设计的“大爆炸”模式进行改革的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经济出现持续衰退,而“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经济却保持了持续强劲增长的势头。尤其令经济学家感兴趣的是,推动这种增长的竟是有惊于主流经济学(企业)定义的乡镇企业。起初国内学者曾从经济行为的逻辑性与财产所有制无关的假定出发,运用兰格(Lange)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作过一些探讨,但基本没有得出什么有解释力的假说。根据主流经济学的标准理论模型似乎也一时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面对理论与现实的强烈反差,斯蒂格利茨(Stiglitz,1994)在详细考察了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后认为,乡镇企业的成功表明,缺乏主流经济学所强调的私有产权关系并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问题所在,同时市场社会主义也存在一个严重失误,那就是低估了激励问题的重要性。由于假定信息完全,像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模型一样,作为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基础的兰格—勒纳—泰勒(Lange-Lerner-Tallor)定理,并没有对信息不完全的现实予以足够的重视。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中会产生严重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此时的首要问题是改变管理人员的激励结构,而这一点在不改变企业产权的情况下也能做到。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和企业“软预算约束”(Kornai,1998)的改变,致使经理的激励结构发生变化,即使不进行私有化也可使企业效率得到提高。正像人们已经观察到的,与积极推行私有化的前苏联、东欧国家相比,中国在给予经理人员更多的利润方面走得最远(热若尔·罗兰,中译本,2002)。乡镇企业早期的成功案例表明:激励机制的改进向相关行为主体提供了有力的激励。例如,随着企业生产率水平的提高,经理人员的收益不断增加;乡村居民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获得企业所创造的大部分税收和利润(萧好,2000)。 沿着竞争与激励之间关系的思路,田国强(1995)通过一个基于激励理论的分析框架,较为系统地解释了激励机制变化对乡镇企业效率的影响。他从产权界定与资源有效配置的关系出发,认为明晰产权通常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充分条件,却不一定是必要条件。很多情况下,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不取决于产权的明确界定。因为在市场机制中,行为主体的激励来源于占有财产和获取利润,所以不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只有私有产权才会产生高强度激励。为此,田国强用中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案例作了进一步说明:尽管土地仍然归国家所有,但将努力程度与收益水平紧密结合起来的措施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高,最终导致农业生产效率的改进。这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产权并不是解释中国乡镇企业效率的最关键变量。依照激励机制设计的理论逻辑,在公有制条件下也可能通过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来使资源配置优化。中国乡镇企业表现出高效率的主要原因就是其制度安排满足了激励机制最基本的先决条件:把个人的收入和劳动贡献联系起来;企业经理和职工拥有更多的选择自由等等。 可以认为,斯蒂格利淡和田国强等人的上述理论比较成功地解释了早期中国乡镇企业的成长绩效。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外部环境参数发生变化时,经济学家进而发现,乡镇企业的决策权逐步由地方政府向企业转移(Jefferson et al,1994)。正如田国强同时所强调的,乡镇集体企业作为中国特定阶段特定条件下的特有现象,它诞生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早期阶段。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深入,当市场体系日益完善、产权明晰的企业不断增加时,乡镇企业的竞争优势可能会越来越小,很有可能竞争不过产权得到明确界定的企业(田国强,1995)。很显然,仅凭对竞争、激励的强调已不能更深入解释乡镇企业后来的表现。 三、产权配置与民营企业的绩效 尽管竞争机制的引入有助于改善民营企业的绩效,但我们知道,从计划到市场的转轨本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作为这一过程的微观基础,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特别是产权配置对效率的改进十分重要。此前有关东欧国家转轨的经验研究表明,在不稳定状态下,市场竞争的潜在功能难以完全发挥,过分强调竞争,会形成新的扭曲。但有关中国民营企业的案例似乎并不支持这一观点。究竟是什么抵消了扭曲造成的效率损失?现实使经济学家们最终认识到产权问题是无法回避的。Grossman-Hart-Moore所发展的剩余控制权理论为更深入地分析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以此为出发点,学者们从不同视角提出假说,积累了大量文献,并由此构成中国民营企业研究的主流。 Weitzman-Xu(1994)较早发展了一个有关中国乡镇企业内部产权安排的模型用以解释民营企业的绩效。在模型中,乡镇企业被刻画成一种产权模糊的合作性组织。虽然乡镇企业名义上归社区全体成员所有,但其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乡镇基层政府手中。与私有产权相比,其产权安排是模糊的。然而在中国,它却表现出了与私营企业相近的绩效(Svejnar,1990;Pitt andPutterman,1992;Dong and Putterman,1997)。Weitzman-Xu进而认为,乡镇企业的出色表现挑战了标准产权理论。根据Grossman-Hart-Moore的理论,产权特别是剩余控制权的配置对一个企业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它可以在合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向相关主体提供激励,并解决组织内可能发生的冲突。中国的经验似乎表明,产权的重要性与组织内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正相关的,但这种相关性依文化中合作精神的不同而异。同西方相比,中国高合作精神的文化氛围(自利性动机弱,合作意识强)使得乡镇企业的模糊产权具有了一定效率。然而,Weitzman-Xu并没有清楚地解释文化作用的机制。如果真是高合作精神导致了中国乡镇企业的效率,那么处于相同文化环境中且产权同样模糊的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对低下就是不正常的(田国强,1995)。很显然,要对中国乡镇企业的独特表现做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还应当引入新的变量。 …… 四、企业改制与政府退出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在两个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1)短缺经济时代结束,经济市场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以及(2)政治上对私有财产的看法较之以前宽容多了,甚至在形式上开始承认其合法性。在此背景下,一个被普遍观察到的现象是,乡镇企业增速减缓,以及紧接着的大范围改制。此时,文献关注的中心开始转向乡镇企业改制的原因。伴随着地方政府的退出,“模糊产权”这一中国民营企业的标志性特征,也逐渐褪色。蔡防(1995)用一个委托一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探讨了乡镇企业改制的动因。他假设地方政府是委托人,乡镇企业经理则被看作代理人,企业绩效取决于对经理的激励和约束。给定地方政府的监督能力,其监督效果内生于乡镇企业的数量和个体规模。在早期,企业个数少、经营规模小,加之经理的就业机会较少,企业面临的委托一代理问题尚不严重。随着地方政府所掌管的乡镇企业在规模和数量上的扩张,及经理就业机会的增多,监督效果逐渐变差。地方政府只得默许经理人员以灰色收入的形式获得部分剩余索取权以达到激励效果。因为经理所获得的剩余是“灰色的”,具有较高风险,作为补偿,对集体资产的侵蚀在所难免。结果乡镇企业的运作成本日益提高,以企业所有权(在地方政府和经理之间)重新配置为核心内容的乡镇企业改制也由此启动。 至此,整个理论演进的逻辑逐渐变得清晰起来。正如人们已经观察到的,随着政府的全面退出,中国民营企业的内容也在发生着实质性的改变,其内涵越来越接近主流经济学关于“企业”的标准定义。民营企业首先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企业,其特殊性就在于被嵌入中国的体制转轨过程。伴随着经济市场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它的一般性会被更多地展示出来。解决了这一关键认识问题后,有关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似乎开始逐步淡出主流经济学的分析视野。最近的文献考查表明,学者们的研究方向已开始由“解释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例如,姜长云(2000)对乡镇企业资本短缺问题的研究;张杰(2000)、格雷戈里和塔涅夫(2001)对民营企业融资;习题的研究;范从来等(2001)对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和股权结构的研究;Sun(2002)对股份合作制内部治理机制合理化问题的研究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各种经验与对策性研究逐渐成为主流的现象,并不意味着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已不再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在我们看来,产权已基本明晰的民营企业,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能否尽快成为国家应对全球化带来的一些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的主要力量,仍有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解释。很显然,只有一种综合了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多元化视角才能勾勒出它未来的成长轨迹。如何预测民营企业下一步的表现?随着它的成长将会对整个改革进程施加怎样一种影响?无疑是现实对理论提出的又一大挑战。(来源:经济研究) 范文2: 关于《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围绕中国的财政分权问题展开研究。财政分权问题涉及到诸多因素,对其研究必须采用多层次的视角。既有的研究成果多囿于财政分权的某个局部层面,尚未见一个能够解释、分析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完整理论框架出现。财政分权,从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角度而言,是指通过法律等规范化的形式,界定中央(或联邦)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收支范围,并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预算管理权限,其核心是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程度的财政自主权。198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出现了一股财政分权的浪潮。据世界银行统计,截至1990年代中期,全世界人口超过500万的75个发展中国家中,有62个进行了程度不同的财政分权改革(世界银行,1997)。伴随着财政分权实践的蓬勃兴起,涌现了大量理论文献。这其中的大部分研究集中于探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的财政分权问题,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历了令人瞩目的快速发展后,其财政分权问题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已有的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文献主要沿着下述几条线索展开: 1.对财政分权和市场化改革之间次序问题的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具有制度变迁意义的财政分权改革肇始于1980年代初“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将中国的财政分权置于其市场化进程的宏观视野中考量,学者们首先对于两者之间的先后次序问题进行了研究。高培勇(2001)认为,在国民经济调整的大背景下,分权化的财政体制改革先行一步,在改革启动初期扮演着为推进整体改革“铺路搭桥”的角色。贾康(2000)也认为,只有先从财力增量的分配格局入手,向地方政府放权,才能使传统的体制有所松动,为以后计划、物价、工资、企业等方面的改革提供空间。总之,多数学者的观点认为“分灶吃饭”式分权体制的实施,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是中央出于经济理性主动向地方进行放权让利的产物,其目的是缩小国家干预范围、增强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 胡鞍钢和王绍光(1997)虽然也认同先行一步的财政分权对于中国市场化经济改革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但他们认为,1980年后的分权化改革并非是中央纯粹按照经济理性所做出的决策。事实上,这种“放权让利”是中国在1979和1980年连续出现巨额财政赤字,增收和减支皆不可行的背景下,为了缓解财政压力,中央被迫向地方妥协的产物。 与前述学者们的观点不同,黄佩华(1991)认为财政分权应当在市场化改革之后进行,否则会给地方政府带来盲目发展经济的负面激励。按照黄佩华的观点,中国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财政分权先于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且中国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部门企业缴纳的税利,这就给地方政府提供一种负面激励:大力扩张地方工业规模,实施地区保护主义,以实现地区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最大化。正是地方政府的这种行为导致了1980年代经济运行的过热。基于上述分析,作者认为,转型国家的财政分权必须要选择合适的时机,确定正当的顺序,即中央向地方的财政分权应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行。原因在于,只有先经历市场化的改革,割断政府和企业间的非正常联系,企业才能摆脱政府附庸的地位,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接下来再实施财政分权,就可以避免给地方政府提供“铺摊子”的负面激励,更可以有效地实现财政分权所带来的诸多收益。杨灿明(1996)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1978年以来的财政分权化改革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分配层面的问题,反而带来了市场分割、区域间交易费用提高及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控制加强等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政企分开等其他层面的市场化改革滞后于中央向地方的财政分权,没有把分配问题与整个宏观经济协调起来;其次,也是因为分权改革一开始并没有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作为明确的目标,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间分权体制的量变。 2.对财政分权和宏观经济运行绩效的研究。总体而言,对于1980年代初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的绩效,多数学者的看法是,中央向地方权力的下放,地方收入留成比例的提高,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动机,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Qian和Weingast,1996;Qian和Roland,1999)。但也有学者指出,财政分权所带来的这种激励机制仅仅在沿海地区发挥了作用,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由这些地区带动的。因为这些地区充分受益于外来直接投资的流入、浓厚的企业家传统以及国有企业面临的预算软约束(Young,2000;Tsai,2004)。这一方面已有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分权与经济增长以及分权和宏观经济稳定两个问题上。 (1)与经济增长相关关系的研究。关于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研究,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结论。主要是因为在不同的研究中衡量财政分权的方法存在着差别。Zhang和Zou(1998)注重于财政资源在中央和地方间的分配,用人均省及省以下的财政支出与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衡量财政分权程度,并据此估计财政分权的影响。解释变量中包括了劳动力增长、投资增长以及以实际税率衡量的税收。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与他们的结论不同,林毅夫(2002)等人认为财政分权积极地影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林毅夫的研究注重于地方政府对中央财政政策激励的反应,使用边际留成比例衡量财政分权,选择了28个省级政府1970-1993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得到的结论是财政分权主要通过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不是促进投资来推动经济增长。马骏(1997)同样发现财政分权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增长。不同的是,马骏选用的衡量财政分权的指标是省级政府的平均留成比例,而非边际留成比例。乔宝云(2002)就财政分权对于经济增长和财政资源分配均等的影响以及两者之间的取舍关系进行了探索。他使用中国1985-1998年间分省的有关数据,建立联立方程组计量模型,对经济增长率、分配均等和财政分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估计。结果显示,财政分权对于促进中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正面影响并不是线性的。 (2)与宏观经济稳定相关关系的研究。Rajiv Lall和Bert Hofman(1994)在分析改革开放后中国宏观经济波动的财政根源时发现,实施财政分权后,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特殊的双重领导和条块管理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负有双重受托责任。1980年以来开始的放权让利改革,强化了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激励,地方官员的受托责任也产生扭曲:对本级政府负责成为其首要目标,“条条管理”让位于“块块管理”。这种分权所带来的财政后果是,中央收入比重的逐年下滑以及中央对地方财政赤字控制能力的削弱。这些负面的财政后果进而成为导致宏观经济波动的财政根源。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财政分权改革是维护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Montinola(1995)认为“中国式的财政联邦主义”在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展开竞争提供激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保护改革的作用,这主要包括为中央政府的经济攫取和其他非正规资源配置能力施加了一种可信的限制。钱颖一和Weingast也持类似的观点(Qian and Weingast,1996),他们认为1980年代中国的财政分权改革确立了一种“维护市场”的财政分权框架,改革赋予地方政府管理本地经济的责任,强化了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同时,改革也有助于消除地区间的市场分割,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与钱颖一等人的观点不同,Li和Lin(1999)将中国的成功归因于改革过程中“维护市场的威权主义”的确立。他们认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实现了在中央政治控制和协调下经济分权化和地方预算自主间的平衡。 3.对财政分权程度的研究。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的看法比较一致,即中国的财政已经过于分权。既有的研究主要是通过设计一定的指标体系来衡量财政分权的程度。赵志耘和郭庆旺(2005)在研究中所选取的两类指标是地方政府收入自主权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在地方政府收入自主权的三个衡量指标中,地方政府的税收控制指数比较小,表明中国地方政府的税收自主权较小,其他两个指标——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地方财政本级收入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都表明中国的财政分权程度已相当高。特别是第二类地方财政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的指标,充分反映了中国是一个财政高度分权的国家。 国际比较也表明相同的情况。王绍光(1994)认为分权存在底线。通过研究34个国家中央财政收支的情况,他发现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但当今世界一国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或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比重的50%或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如果某一国家在上述四个方面全部低于这些指标的话,就可以认为超出了分权的底线。他发现,前南斯拉夫在1980年代就超过分权底线,随后即出现了国家的动荡不安。而中国的上述四个方面也低于相应指标,表现为中央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力十分低下。这表明,中国的“放权让利”改革已经走过了头,超过了分权的底线,需要作出新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才能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 尽管普遍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带来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规范化、科学化与公正化(楼继伟、李克平和项中新,2002),实现了提升“两个比重”的既定目标(高培勇,2004),是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次重新集权化(EraDabla—Norris,2005)。但是,财政分权依然处于过度的状态。由于过度分权,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没有促进经济增长,同时也没有改善财政资源分配的均等(乔宝云,2002)。姚洋 (2003)也认为,适度的财政分权有积极的作用,但目前中国财政分权由于制度供给的失衡而远远超过了适度的界限,其后果是导致了各级政府对事权的推诿和由此而产生的矛盾在基层的积累、政府行为的商业化和机会主义倾向、地方公共品提供的分散化和小型化、地区差距的扩大,以及政府预算约束的软化等诸多问题。 4.简要评价和思考。通过对相关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文献的梳理,不难得到以下结论:第一,财政分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多层面的考量。从研究方法看,以往的研究既有规范分析,也有实证分析;研究视角上,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相结合。既有的研究不仅涉及到宏观经济稳定等经济领域问题,也关乎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设计等政治、法律问题。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财政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管理问题。对其研究和处理必须拓宽视角,不能拘泥于财政本身。第二,需要构建一个能够解释、分析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理论框架。目前,一些学者在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时,往往直接照搬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对中国情况进行分析,缺乏对中国特殊国情的深入考量。传统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建立在发达国家的基础上,其关键性的前提,如成熟的代议制民主体制等,在中国并不存在,因此,正如Bahl所言,中国财政分权所获得的“好处”不能用传统的分权优点所解释(Bahl,2003)。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文献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现行财政分权制度安排的弊端进行了中肯的分析,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但由于缺乏宏观层面的理论指针,这些政策建议只能是局限于财权或事权划分等方面的零敲碎打式的制度创新,尚未有能够指导中国财政分权制度建设进程的系统化的理论出现。这一点也许正是下一步研究中国财政分权问题的关键所在。

银行发展论文英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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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lth Management is a type of financial planning that provides 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s and families with private banking, estate planning, legal resources, and investment management, with the goal of sustaining and growing long-term wealth. Whereas financial planning can be helpful for individuals who have accumulated wealth or are just starting to accumulate wealth, you must already have accumulated a significant amount of wealth for the wealth management process to be of wealth managers include independent advisors like FFR [2] or large corporate entities like Citibank's Citigold and other extensions of retail banking services designed to focus on high-net worth retail customers. Such customers would be called internally in a bank 'mass affluent' or 'upper retail' clients because of their net worth, the number of potential products they own from the bank, their assets under management and other methods of segmentation. The banks create separate branches, services and other 'benefits' to retain or attract these customers who are typically more profitable than other retail banking customers. However, wealth management clients are not Private Banking clients because they simply do not have the Net Worth or Assets under management to justify the level of banking services that Private Banks provide.

银行英语口语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商务英语毕业论文范文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及防范

Make Every Document a Marketing Document Every scrap of paper that leaves your business is performing a marketing 's idea is not earthshattering, but it is one that many businesses, large and small, send invoices, fax covers, memo, notes, request and all other manner of "non-marketing" related correspondence to - you guessed it, your clients, referral sources and 's a pretty simple thing to A) make sure that these documents also conform to the image you project in your marketing materials and B) make them sell a no harm in introducing a new product in every communication, regardless of how mundane.

Many small businesses make the mistake of assuming that an existing client knows all about everything your offer. No, they probably know about the one thing they buy from you. Continue to subtly educate at all , resell your internal clients (your staff)by reinforcing marketing messages in your internal get the idea. Again, not a big breakthrough here but something you should be doing. It's this type of attention to detail that, over time, adds to the collection marketing momentum your business needs.

农商行发展及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一、青海农信银行化改革的基本经验 从源头解决和完善问题,提升改制质量和效率,最终将青海农信逐步打造成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青藏高原最具活力的区域现代银行。 农商银行转型发展本质上是适应政策走向、适应经济趋势、适应市场需求,形成一个全新的发展理念。随着股份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青海省以州县为单位的农商银行改制覆盖率已近半数。改制后的农商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对地方经济和“三农”贡献日益突出。然而,改制后的农商银行仍然存在的问题,映射着正在推进改制联社即将面临的问题。应积极从法人治理良好、经营成果明显、形成独特核心竞争力的农商银行吸取先进管理经验,争取从源头解决和完善问题,提升改制质量和效率,最终将青海农信逐步打造成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效益良好的青藏高原最具活力的现代银行。 良好的公众形象是吸引优质客户的关键。 银行化改革过程中,通过对营业网点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外部形象得到有效提升,品牌效应日渐凸显,内部职工更加自信,服务意识更加强烈,“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逐渐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更多高素质人才源源不断加入农商银行大家庭,人才结构得到优化。客户对“银行”二字的接受度与认可度远远高于“信用社”,优质客户对农商银行关注度和信任度与日俱增。 规范的体制机制是提升管理效率的根本。 通过改制,农商银行的组织架构、体制机制、管理办法、业务流程等各方面得到了健全和优化,让经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通过引用科学、公正、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了管理效率。 殷实的资本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改制,各农商银行资本金规模全面增加,风险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在推出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的当下,虽然传统的存贷款利差收入日渐收窄,但监管允许的业务品种日趋丰富,利润增长点不断增加,农商银行逐渐摆脱对利差收入的过度依赖,在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中保持可持续发展。 “三农”的市场定位是始终不变的经营方向。 青海农信系统数据显示,无论是改制已久的西宁农商银行还是挂牌开业不到一年的其他农商银行,对“三农”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只增不减,改制丝毫不影响对“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农商银行仍然秉承传统优势,助力地方“三农”业务发展,始终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明确的战略定位是确保长远发展的动力。 西宁、大通农商银行挂牌开业后,结合自身优势和精确的市场定位,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的业务发展战略,并紧跟目标不断发力,业务品种不断丰富,资产结构持续优化,经营指标屡创新高,盈利水平稳步增长,股东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努力向“标杆银行”“精品银行”发展,创造自己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二、农信机构银行化改革的制约点 法人治理有“形”无“神”。 虽然各个农商银行已建立“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但治理水平与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差距较大。一是未能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议事规则不够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难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董事会的构成不尽合理,与各自的经营规模与资产结构不相匹配。三是董事会的外部成员缺乏金融专业知识,难以对银行经营管理进行科学决策和准确判断。四是个别董监事提出各种原因中途辞职或缺席会议,履职不够充分。五是董事会下设各个专业委员会“形同虚设”,参加董事会如同“走马观花”,未能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六是经营管理层对农商银行改制认识不足,对改制后的定位模糊,没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七是未建立董、监事履职评价体系,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足。 股权结构尚需优化。 一是自然人股相对分散,员工持股偏低。部分农商银行股权发起人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不得超过200人的上限,造成管理、协调上的困难。内部员工持股比例过低,最低占比仅,与20%的上限差距较大,员工凝聚力和内生动力不足,未能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二是法人股占比过高,最高占比高达,控股权趋向集中,关联或隐性关联难以发现,外部股东控制或操纵的风险较大。 股东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农商银行的法人股东缺乏可持续发展意识,片面追求高分红、高回报。有的大股东通过股权操纵董事会,干预农商银行的正常经营管理,对经营管理层开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市场定位不够明晰。 由于受到来自股东方面的经营压力,有些改制后的农商银行过分注重经济效益,热衷于追求收益高、风险高的业务,逐渐减少低收益的“三农”市场,存在“脱农”现象。但国家政策要求农商银行增强社会责任、加大支农力度、创建普惠金融。因此,部分改制后的农商银行在利润最大化与“支农支小”的抉择中存有困惑,导致市场定位不够清晰、服务方向不够明朗。 考核激励机制未有效建立。 完成由农信社到商业银行的华丽转身,与之不相匹配的是依然采取原有的考核激励机制,绩效考核与绩效薪酬挂钩力度不大,加之建立自有考核激励机制的能动性不足,“旱涝保收”“多少一样”“大锅饭”等现象普遍存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梯队营销、全员参与营销机制仍然缺失。 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尚未树立。 依然存在资本结构单一、分红压力增大、精细化资产负债管理缺失等问题,在有序推进宏观审慎管理工作的同时,对资本充足率等重要指标敏感度不够,未能在监管容许范围内,用足用活资本,要么资本浪费、要么盲目扩张,以现有资本、负债情况反算并合理配置资产的精细化管理相对缺失。三、问题解决措施与后期发展思路 完善组织架构,提升治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董事会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各个专门委员会,明确职责。各委员会每年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会议,确保有效发挥各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特别是战略委员会要提出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年终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向股东大会报告。二是合理确定董事会人员构成。切实按照各自经营规模和资产结构,确定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的名额与比例,并且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三是全面优化董事会成员配置。选聘具备企业管理能力、认同农商银行发展战略的法人股东加入董事会,聘请金融、法律、会计、农业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作为独立董事,以提升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的决策水平。四是加强法人治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和董、监、高议事规则,强化内部权力制衡。五是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激发和调动经营层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和员工的利益趋同。六是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监事会要发挥监督作用,建立履职档案,对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按年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资本约束。 股权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农商银行法人治理的有效运行。农商银行的股权设置应坚持“总体分散,适度集中”的原则,通过正常的股权流转和增资扩股等途径,对现有股权结构进行优化,重点完善目前农商银行自然人股相对分散、员工持股偏低、法人股占比过高以及战略性股东投资不足等问题。将股权结构保持在相对平衡的状态,避免内部人控制问题,同时防止外部股东的不当操纵。 加强资质审查,严把股东准入。 引进股东时,加强资质审核。在地域分布方面,坚持本地股东为主并适当引进外地企业;在行业分布方面,优先支持涉农企业投资入股,其他行业股东均衡配置;在所有制性质方面,优先支持认同服务“三农”战略、追求长期投资价值的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条件成熟时可以尝试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风险控制机制。 转变经营理念,把握发展机遇。 在经营理念上,农商银行必须坚持服务“三农”、立足本地市场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网点多,服务半径广的优势,在维系和服务好老客户的基础上,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丰富金融产品种类,通过精准营销,做深做透本地市场。同时,农商银行必须逐渐摆脱传统经营思想的束缚,以市场化经营理念和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理念,充分挖掘农商银行自身优势和潜力,研判市场环境和行业趋势,把握未来发展机遇。在经营方式上,强化精细管理,重塑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在追求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农商银行规模、质量、风险、效益的最佳均衡。 做细本地客户,做深做透本地市场。 要坚持立足本地市场,充分利用网点多,服务半径广的优势,在维系和服务好老客户的基础上,通过上下游精准营销方式,充分挖掘和发展新增客户,提高客户覆盖面,以绝对的市场占有率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同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培养品牌客户和战略性客户,充分发挥农商银行独立法人、决策链条短的作用,对客户提供快速、差异化、多样性的金融县域服务,提升客户黏性,提高客户贡献度。 加大业务创新,发展品牌业务。 随着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入驻青海,有限的社会经济资源不断被分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业务日趋同质化。因此,各农商银行在强化对外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品牌业务,培养自己特定的客户群体,才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最佳捷径。 培育企业文化,分担社会责任。 农商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应树立“百年企业靠文化”的意识,将文化建设贯穿于经营发展全过程,建设负责任、有良知的企业文化。作为金融企业,以着力发展普惠金融为契机,全力支持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同时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发挥到底。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有。建立决策、管理、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相互结合的经营机制,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根本目标,也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要求。首先,如何处理农商行股东与省联社的关系是摆在县级农商行领导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改制后的农商行,其产权归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大会将成为其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必须严格按照股东的意图、决策来经营。如果经营班子在经营任期内没有完成股东大会制定的经营目标或不能体现大多数股东的意愿,股东大会就有权重新选举和聘任董事会成员。

必将更趋激烈。农商行要实现新常态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效实施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发展节奏的控制,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产品创新、流程再造为依托,切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专业化营销能力,努力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升。 一、围绕差异化需求,坚持市场定位,在新常态下实现业务发展新跨越 第一,坚持存款立行理念,全力巩固同业领先优势。一是强化措施落实。在突出首季“开门红”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全年组织资金稳存、增存工作。按照新春组织资金动员大会和组织资金推进会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突出抓好落实工作。同时,结合阶段存款增长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资金专项竞赛,推动各项存款月月增、稳步增。二是强化考核引导。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优化考核方案,重点加大对储蓄存款、低成本资金以及日均存款的考核权重,引导全行重视存款基础工作,避免月底、季末冲存款,杜绝存款“一日游”,严格管控好存款偏离度。三是强化组织推动。为了满足阶段性工作要求,在运用经济指标考核的同时,采取诫勉谈话等措施强化推动。同时,严格执行好总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蹲点包干制度,加强对支行的督促和帮扶。 第二,坚持有效信贷投放,满足客户合理信贷需求。一是明确信贷资金投向。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用好增量,用足规模。将新增贷款的50%用于支持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和自然人,并在资金、审查、审批上继续保持“三个优先”,积极引导支行做小、做微,确保完成“两个不低于”目标。二是拓宽信贷投放渠道。大力拓展新的信贷增长点,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科技型企业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新兴产业;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等创业贷和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轻松贷以及汽车、住房按揭等个人消费贷的营销和推广力度。同时,结合市场需求,积极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多渠道投放信贷资金。三是加强信贷服务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严格把关,审慎推进“续贷”业务;对已实施“续贷”的小微企业,进行名单制管理,加强资金监测,加大跟踪和检查,防范风险。同时,加强与政府的协调沟通,用好政府还贷周转金,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还款难。 第三,坚持调整信贷结构,确保信贷资金投向实体。一是加大增户扩面力度。牢固树立主动营销理念,做到重心下沉,把营销重点放在面向“三农”,业务拓展瞄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组织客户经理分片区、分行业、分乡村,走村串户营销客户,确保全年贷款户数显著增加。二是控制大额贷款增长。明确支行不准营销单户、关联客户超3000万元以上或存量客户新增授信后总额超3000万元的贷款客户;严格控制1000万元至3000万元客户贷款的增长速度,防止贷款向大户、行业集中。三是制定压降退出计划。摸清集团客户、关联客户的关联关系及真实经营情况,按照“稳步退出、风险缓释”的原则,制定大额贷款、限制淘汰类贷款压降和退出计划,并列出具体明细、落实责任人进行挂图作战。 二、围绕基础性工作,巩固传统市场,在新常态下实现渠道建设新突破 第一,全力做好社保卡的发放。一是积极主动对接。加强与社保、医保、财政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对接好社保卡发放的时间和要求,确保社保卡服务跟踪到位,避免因服务不到位而形成负面舆论。二是激活签约同步。以社保卡为纽带,开展好各项代收代付业务。借助社保卡发放的有利时机,在做好社保卡激活的同时,与客户一一签订水费、电费、烟草款、有线电视费等代缴业务协议,做实基础性工作。三是宣传推广到位。借助现有宣传平台,加大对农商行主导全市社保卡发放权的宣传力度,扩大老百姓的知晓面,提升品牌形象。同时,重点加大对社保卡功能的宣传,让老百姓知道在农商行办理社保卡,能享受到医保、社保、各类代缴业务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第二,重点推进“阳光信贷”工程。深入推进“阳光信贷”进社区、进小微企业工作,抢占社区小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市场份额。对50万元以下抵押贷款全部以“阳光信贷”方式进行授信,通过“易贷通”进行发放,确保年末50万元以下抵押贷款“阳光信贷”授信率和“易贷通”用信率达100%。 第三,不断延伸金融服务触角。一是加快电子银行业务发展。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投入更多精力推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金融业务;丰富“手机银行”功能,拓展“网上支付”渠道,重视客户体验,实现产品功能的多元化、服务手段的多样化、服务范围的广泛化以及服务效果的优良化。二是确保村村通业务稳健发展。不断丰富村村通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村村通特约商户考核与退出机制,对交易量较少或业务受理意愿不强的商户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借助24小时自助银行、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便民银行”和“金融便利店”。三是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加强对“定活通”、“益农存”、“对公定活一本通”、柜面跨行转账等系列新产品培训和推广,拓宽保管箱以及代理住房公积金等现有中间业务的营销渠道。认真分析客户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新的中间业务产品,努力延伸服务范围,不断丰富中间业务品种。 三、围绕控风险重点,坚持底线思维,在新常态下实现经营管理新局面 第一,突出夯实基础,严格把控信贷准入。一是加强信贷精细化管理。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强化统一授信管理,严控跨区域发放贷款,严禁接盘他行退出类客户。二是真实掌握企业情况。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企业的关联关系、担保和被担保以及真实负债情况;通过向工商、税务、财务人员了解企业的现金流、销售情况;通过向企业外围上下游客户了解企业的民间融资等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企业禁止准入,并逐笔制定压降计划。三是扎实做好贷款“三查”工作。结合移动信贷系统的上线,重点在提高“三查”质量上下功夫,推进表单制贷前调查,真正做到贷前调查尽职、贷中审查严格、贷后管理不流于形式,确保真实反应客户前中后各时期风险情况。四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摸清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底数,建立名单制管理。重点关注多头授信,对多头授信企业按照“控三禁四”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担保圈贷款的风险防范,督促对外担保较多的企业尽快撤销担保;对涉及高风险类担保的企业,督促企业变更担保或增加有效抵押物,确保第二还款来源充足。 第二,大力控新降旧,加强不良贷款处置。一是强化目标管理。从总行到支行都要对不良贷款清收“有本帐”,对清收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相应的清收和考核办法,确保全年不良贷款控制目标的实现。二是强化瑕疵贷款管控。督促支行、客户经理加强对当月贷款的管理,对当月新增的逾期或欠息贷款,将进一步加大对支行行长和客户经理的考核力度。同时,对全行不良贷款和瑕疵贷款做到按日监测、按周汇报、按月通报,对新增占比较高的单位进行提示和约见谈话,对不良贷款增长较快和完成清降目标较差的单位强化绩效考核和问责。三是强化不良处置。加强上下联动,综合运用沟通协调、法律诉讼、责任清收、以资抵债、资产转让以及风险缓释等方式,提高不良贷款清收成效。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对新发生不良贷款的各个环节违规和不尽职的责任人加大处理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威慑力,遏制不良贷款的反弹势头。 第三,完善机制建设,充实优化信贷队伍。一是完善考核机制。尽快上线绩效考核系统,尽可能让客户经理随时掌握每笔业务、每日工作所能获得的报酬。二是完善淘汰机制。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对能力弱、业绩差、责任心不强的客户经理及时予以调整。三是完善选拔机制。重点加强对近年来新入行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责任心强大学生的培养,逐步建立起客户经理选拔机制,不断充实信贷力量,选拔优秀大学生员工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进一步增强信贷队伍的活力。四是完善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机制,切实提高客户经理业务素质和风险管理水平。 四、围绕促发展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在新常态下实现商务转型新发展 第一,扎实推进商务转型稳步开展。一是部门优化。按照经营架构扁平化、业务经营专业化、运营管理集中化的要求,建立起前、中、后台职责清晰、运行流畅、专业化、集中化的组织架构。对部门设置进行资源整合,适时设立资产管理部和资金业务部。二是流程再造。按照防控风险的要求,将小贷中心职能合并到授信管理部,由授信管理部负责全行贷款的授信工作。同时,尽快梳理产品作业标准,力争新的作业标准出台。三是权限下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尝试下放小额贷款授信权限,同时对支行进行差别化授权,进一步提高办贷效率,增强市场反应能力,掌控好小额贷款发放的话语权。 第二,着力推进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在推广和使用3G移动终端、移动信贷系统、客户关系系统、管理会计系统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自身研发水平。上线绩效考核系统、风险预警系统、银医通项目、积分管理系统、金保工程二期系统以及其他代缴业务系统,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统筹金融服务布局。积极应对同业市场竞争,对布局不合理的网点进行迁址调整。加快推进24小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布点,切实满足更多百姓的金融需求。三是加快服务理念转变。强化服务标准化管理,统一对外服务形象,真正做到着装统一、柜面摆设统一、营业厅布置统一,着力打造农商行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品牌形象。 第三,加快推进财务的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价格体系。建立公平合理的内部资金市场价格体系,以管理会计系统为工具,实行资金统一管理,为基层单位有偿使用资金、核算资金成本和收益提供科学精确的计量平台。二是建立核算体系。建立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成本分摊机制、盈利分析机制和公允、透明的核算体系,从产品、机构、员工等多个维度,对利润进行精细化核算,切实做好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效益评价等成本管理,充分放大财务管理效应。三是建立定价体系。建立基于管理会计系统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基础上的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定价体系,准确计算资金、管理、风险、资本等成本,结合客户关系、客户综合回报,拿出既合理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贷款价格。四是建立考核体系。建立以管理会计系统计算的模拟利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推进精细管理,集约经营。

农村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综述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李皎[摘要]:自2003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对它的研究工作就从未停止过,这是当前的一个热点话题,对于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是一项创造性的尝试。因此,我想就近三年来的研究作一个文献综述,分别从宏观制度研究、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研究、对地方典型案例的研究三个角度进行总结评述。 中国人口80%以上生活在农村,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的社会稳定,没有农村的和谐发展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政府在农村一直推行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制度在提高劳动力身体素质,延长农村人口平均寿命等方面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80年代初由于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和社会制度本身等多方面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趋向瓦解,医药费成为农村居民的沉重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90年代初中国政府提出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一些地方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合作医疗形式,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合作医疗模式。2003年底,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新制度实行以县为统筹单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 进入21世纪后,由于我国经济连续地高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使得我国的经济结构进入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新阶段,中央于 2003年在农村开展建设新型合作医疗体制的全面试点工作,要求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试点县按农村人口每人出资10元,农民自筹不低于10元,按每人筹资不低于30元的水平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批准在全国620个县和大约覆盖农村人口21%的地区展开试点工作。经过三年多的试点,已经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效。自这项制度推行以来,对于它的研究工作就从未停止过。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方法,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和研究,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创造性的尝试,一出现就引起了社会学家的极大关注和学术界的研究兴趣。关于这一制度的研究,有从纯理论角度宏观研究这一制度本身的,有从这一制度的立法角度研究的,有从筹资机制角度出发的,有通过实地调查进行研究的,还有从商业保险参与的角度研究的等等。因此,我觉得就近三年来对这一制度的研究作一个文献综述,是非常必要的。 (一)宏观制度研究 首先,我们要比较一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和旧合作医疗制度的区别,两者的区别关键在一个“新”字,与过去实行的旧合作医疗制度有许多不同点, 钟建英认为主要有五点不同:一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则主要依靠乡村社区自行组织; 二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方筹资,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具体的筹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占1/3,农民个人缴纳1/3,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的也要给予资金扶持;而过去的合作医疗资金,主要靠个人缴纳和村级集体经济补贴,政府各级财政不负筹资责任”; 三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主要解决小伤小病,抗风险能力差; 四是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实行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的体制,一个县的人口,大县有一百多万,小县也有二三十万,统筹的范围大,互助共济的作用就大;而过去的合作医疗一般都以村为单位(2000左右人口)统筹,少数以乡为单位(二三万人口)统筹,互助共济的能力较小; 五是在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医疗救助制度,设立由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资的专项基金,对农村贫困家庭和“五保户”进行医疗救助,另外,在经济发达的农村,还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宏观框架,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指出其缺点与弊端所在,并提出来许多建议和措施。我总结发现,他们共同的关注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宣传力度不够;政府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问题上的职责不够明确。马姣艳还认为新型合作医疗某种意义上形成新的垄断,导致药价过高。 对有些意见笔者却不太同意,一是有人认为多数农民生活比较困难,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有一定难度,地方政府无力全面承担救助任务。笔者觉得这一说法太夸大了,从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一年只需每人交10元钱,就可参加合作医疗,我相信绝大多数农民都是有这个能力的,这对农民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负担。二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解和接受难,少数群众对这一制度持怀疑态度,存在侥幸心理和等待、观望的思想。这样的说法简直就是无稽之谈,合作医疗都已经实施这么多年了,广大群众早就体会到了它的实惠和好处,据我所知,就连很多离乡多年已经搬到城里居住的城镇人口,都纷纷参加了合作医疗。尽管这项制度还有它不完善的地方,但确实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和积极参与。 针对以上新农合制度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许多学者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对策。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根据农村的不同情况,选择适合的医疗保障模式;转变增长观念,明确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职责;完善合作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对合作医疗基金的运作和监管;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积极为最广大的农民服务。马姣艳认为要适当引入合作医疗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垄断,确保最广大农民利益。 此外,还有一些较为新颖的观点,赵丕和李学军认为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困境在于多方博弈。一是中央政府财政支农与农民利益的博弈困境;二是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博弈困境,主要有三点,“地方套中央的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落实的困境,定点医院是否成为垄断的困境。而对于如何解决这样的困境,他们并没有提出实质的解决办法,只是提出了一些象征性的措施,如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以及卫生扶贫、卫生支农的力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于新农合的筹资问题,许多学者提出了多元筹资渠道的建议,而肖湘雄等特别提到了西部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筹资方式:一是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二是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三是以外援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式;四是三种筹资方式的集成模式。 (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研究关于商业保险能不能参加新农合制度,主要有两种声音,占主流的观点认为,应该大力鼓励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也有一部分的学者则持否定态度。 汪早立等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经济水平十分有限,现阶段将农民的健康保障纳入商业保险的条件尚不成熟,以保险的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还为时尚早。他们认为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保险公司的运行状况和信誉很难取得农民的信任;二是保险公司缺乏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引导、支持功能;三是保险公司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殊性。 我觉得商业保险可以参与新农合,但新农合不能完全商业保险化。对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持否定态度的人是比较保守的,缺乏对实践的调查认知,他们列出的三点主要原因是缺乏说服力的。其一,保险公司成立几十年以来,它的信誉和功能已经得到了农民的承认,越来越多的农民已经逐渐信任保险公司并参保;其二,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并不等于是新农合制度商业保险化,商业保险参与而不是起主导作用,具体的参与模式可以和政府一起研究。 有关统计表明,到2005年6月底,全国共有6家保险公司在江苏、河南等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参合农民1765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4%。其中,38个县(市、区)被各级政府列入试点范围,占全国641个新农合试点县(市、区)的6%。2003年以来,保险公司累计为万人次提供了医疗补偿服务。 卫敏认为,两年多来,保险业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新农合。第一种是基金管理方式,第二种是保险合同方式,第三种是混合方式。她认为商业保险参与的优势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有利于加强政府公共管理职能;2.有利于节约政府成本;3.有利于控制运行风险;4.有利于为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5.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 同时,卫敏认为,保险业参与新农合试点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新农合在试点工作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成为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必须要面对的基本现实。农村医疗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差,专业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不完善,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问题得不到解决。加之新农合筹资水平低,筹资成本高,而由于缺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费用却上涨过快,所有这些,使得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其次,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缺少政策定位和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以及以何种方式参与新农合,都是新的尝试和探索。第三,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慎重选择和探索参与新农合的方式,以保险合同参与新农合的方式值得探讨。 此外,有人提出借鉴国外的模式——微型保险组织(以下简称微保组织)。赵亮认为,2002 年我国政府开始建立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医疗合作制度,其局限性也不断显现出来。这就需要我们探讨建立新的农村医疗制度来补充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从国外,尤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微型保险组织模式值得借鉴。微保组织的优势表现在以下方面:体现社会公平;代表需求方的利益;降低经营成本;加强了对医疗中心的监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就在中国的可行性而言,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微保组织多成立于一些刚达到温饱的地区,所以这种模式比较适合我国中西部欠发达的贫困地区。另外我们不得不注意,微保组织建立在互信互助的基础上,会员之间的信息充分是非常必要的,此外组织内部会员的年龄结构要相对均衡,这在客观上就要求组织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较低。 (三)对地方典型案例的研究各地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进行探索,在国家和世界组织调研、探索的同时,许多地方也针对变化了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医疗形式,樊国昌认为具有典型意义的有以下几个: (1)上海市嘉定区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由乡镇社会保障中心(集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和社会劳动就业于一体)一并操作,使农村合作医疗成为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并驾齐驱的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农民参加率达%。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个人为主,集体扶持,政府支持”的原则。 (2)江苏省江阴市的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该制度最大的特色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参保对象覆盖了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农业人口、在江阴务工的外来人员,以市为单位,统一筹集和使用基金,入保者可在本地及周边地区自主择医。 (3)湖北省武穴市的合作医疗,武穴市坚持开展合作医疗已达48年,最大特点就是建立了农民合作医疗代表大会制度,由农民自己讨论合作医疗方案、审查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情况、监督合作医疗中的不正之风和医德医风,体现出让农民做主的思想,较好地解决了合作医疗可持续性的问题。 (4)安徽省望江县的农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①权力制衡,即三家会签,一票否决——乡镇卫生院初审、乡政府二审、县卫生局终审并有否决权。②核查程序, 即随机抽查,一竿到底( 由上而下)—— 按报销户 10%的比例,由县卫生局直接派人到村入户核查;信息公开,张榜公布(由下而上)—— 各乡镇公开报销账目。③追究制度,即错一罚十,扣除拨款。 (5)重庆市巫溪县的合作医疗。该县于1999年起,利用英国政府赠款,实施 “乡办乡管,合医合药”的合作医疗。在资金管理上,遵循“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科学管理,民主监督,滚动发展”的原则,由乡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管理,资金存入信用社, 由乡财政专人、专户管理,乡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在收集到的资料中,以对前两个地方的研究最多。张黎明等对上海市嘉定区进行了研究,认为上海市嘉定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明显的特征是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自付段和区、镇两级大病社会统筹的运作模式,即规定对每个参保人员都建立一个个人账户,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在看完个人账户后,医疗保险进入个人自付段,这是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缓冲段,可以调整合作医疗资金的合理使用,当达到一定数额后,进入大病社会统筹,合理调整后的资金用来增强抗风险力度,缓解和防止因病致贫情况发生。该模式不仅采用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而且运用个人账户同区、镇两级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似的机制,改变了以前合作医疗保小保不了大的弱点,或者保大不保小的缺点个人账户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区、镇两级大病社会统筹缓解和防止了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为全面进入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都纷纷因地制宜,对新农合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但我觉得表面上看是一件好事,实际上对于国家新农合的制度设计却未必是件好事。其一,制度设计当然是尽量简单合理就好,而不应分割成太多块,太过复杂。如果同一个制度在不同的地方都各有特色,各成体系,实际上是不利于整个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协调发展,随着地区差异逐渐的缩小,其弊端必将阻碍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其二,社会保障的核心理念是平等、公正,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西部地区,作为同一个国家的公民,理应受到平等的待遇,而不应让各个地方“各具特色”,损害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江苏在全国经济运行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由于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诸因素叠加的影响,江苏地区经济发展呈现出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明显的梯度特征。江苏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集中体现在现代城市经济和传统农村经济并存。目前我国的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状态仍客观存在,从中小城镇自身连接城市、辐射农村的特点出发,苏北地区中小城镇工业化将是改善江苏二元经济格局,促使苏北县域尽快走过农业经济阶段,加速向工业经济、第三产业经济阶段的转变的必经途径。在江苏省政府大力推进苏北地区工业化的背景下,苏北地区中小城镇工业化目前正进入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该时期如何选择适合苏北地区的中小城镇工业化路径将成为首要任务。当前,苏北中小城镇工业化的路径选择不仅要受到自身发展条件的制约,作为区域工业化主体之一的地方政府也会基于自身的区域政策目标,通过区域政策的制定对苏北中小城镇工业化的路径形成施加外部影响。 本文在分析苏北地区中小城镇工业化政策目标的基础上,结合苏北中小城镇现阶段的禀赋结构,得出通过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工集群来推动苏北中小城镇工业化进程是一种合理的路径选择。该路径既体现了苏北中小城镇工业化政策目标的客观要求,又符合区域工业化支柱产业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亿元(新华网,)。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

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轰轰烈烈地搞了快两年,已取得一定的成就,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但我们仍然看到一些基层政府不能理解新农村建设的真谛,把新农村建设当作搞形象工程,或多或少地违背中央政府的初衷,有的还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此,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想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贯彻好“以人为本”原则,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依靠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宗旨所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必然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党的基本执政理念,即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我国为实施国家工业化战略而长期实行工农、城乡二元政策和以农业哺育工业政策,而形成所谓的“三农”问题——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它与城市、工业、城市市民相比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即农村是弱势地域,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具体表现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城市面貌反差较大; 农业基础薄弱,生产力水平低;农民经济上收入水平低,政治上缺少相应的话语权,城乡居民在经济上收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差距在拉大......“三农”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与持续发展,制约着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些年来,我党十分重视化解“三农”问题,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但形势依然严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短短二十个字,却关注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建设,渗透着“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群众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当作根本出发点的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出路所在。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贯彻“以人为本”1.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旨在化解“三农”问题,“三农问题”又集中体现在农民的生活质量偏低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生存环境恶劣、负担过重、收入水平低且门路窄、缺乏相应的政治地位、进城务工受到不公正对待等。因而,着力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与根本目的,也是贯彻“以人为本”原则的首要要求。正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的指出:“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得到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那么如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第一,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涉及农民关注农业、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涉农乱收费,“一事一议”不规范,村务财务混乱以及乡村债务问题,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体制。同时,推进以农村税费政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精简机构与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理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公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政策。第二,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探索“工业反哺育农业,城市反哺育农村”的长效机制。坚持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发展农业,全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兴办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特色产品的乡镇企业,大力吸纳农村富余的劳动力。第三,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加强对农村道路、通信、电网、供水、校舍、卫生所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同时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改变以前农民住宅与禽舍混杂的脏乱现象。做好农村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问题。第四,提高农民的政治地位。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逐步提升农民在各级人大中的代表地位,以提高农民的政治话语权利。目前,重点在于治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及拖欠问题,探索务工农民的工伤、医疗、养老保险问题,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2.树立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不能简单地把农民当作被同情、关怀、救济的对象。在新农村建设中落实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目前,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农民和农村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部分,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单靠政府的财政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新农村建设只有化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出他们的聪明才智,才有可能取得成功。邓小平同志曾充分肯定我包括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作用,他说:“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在他看来,要解决农村农业问题,“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因此,新农村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要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下转第30页)(上接第17页)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工作成败的根本标谁。做到凡事都要和农民商量,广泛征求农民的意愿,随时接受农民的监督,而绝不能搞强迫命令、搞政治运动。同时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推广他们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要破除一切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旧矩,革除一切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营农民创业的宽松环境,充分下放农民权力,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总之,要使建设新农民的过程成为农民群众参与发展、共享成果、实现价值的过程。3.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我国尚有八亿左右的农民,而且我国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儒家文化熏陶之下,在历史的最底层,导致他们屈从现实、保守懦弱、听天由命,缺乏个性和开创精神,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缺乏主动性,被动地听从政权的调整,不懂得自己的权利,缺乏公民意识。这些缺乏至今仍在部分农民身上体现,它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障碍。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难以转移,固然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但跟农民整体素质偏低、观点落后不无关系。这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因而,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把农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对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提高农民素质的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要大力改变农村教育落后的状况,强化普及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确保每个农村小孩都接受基本的国民教育。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各种技能培训,让每位农民掌握至少一门生产技能与技巧,提高农民的发展致富能力,使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第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革除千万年来遗留下来的封建迷信、家族观念、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等落后观念,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逐步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相安、创业光荣等新文明新风尚。第三,加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素质,实现由“村民”向“公民”转变,由“法制”向“法治”的转变。第四,培育各种农民组织,增强乡村自我治理的能力。如成立由全体农民加盟由能人负责的现代农会,负责乡村的生产与经营;成立老年人协会,为新农村出谋献策,同时监督和制止农村发生的各种不良现象:成立妇女协会,负责农村孩童,特别是留守孩童的教育,以及家庭感情联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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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4期 (总238期)金 融 研 究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设想 林建华 (武汉大学商学院,武汉 430072) 摘 要:本文重点就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机构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制如何进一步改革 和完善进行探讨。本文认为我国政策性银行在机构体制上要体现产业性、区域性、阶段性特 征,形成适时退出市场的灵活机制;在运行机制上可采取政府控制,市场引导的运作架构;在 监督体制上,宜建立财政监督,央行协调,法律保障的监管体系。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设想 中图分类号:F830 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00)04-0109-07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于1994年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几年的运行,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该说,当初国家提出的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来促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已经初步实现。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运作效应有些方面有悖于初衷,主要表现是政策性银行有商业化的倾向。按照政策性银行设立的初衷,其职能主要是支持那些国家需要发展,商业性金融不愿或不能介入的项目,但现在的情况是政策性银行提供的服务,很多方面是商业性金融完全可以承担的,这样发展下去不利于我国政策性金融体制发挥应有的职能。本文拟就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机构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制作些探讨。 一、改革和完善政策性银行的组织体系 政策性银行的机构设置要体现产业性、区域性、阶段性特性,即根据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或地区来设置相应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而且某一家政策性银行支持某产业或地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该产业或地区已经能够让商业性金融接受时,即可退出该产业收稿日期:2000-02-22 作者简介:林建华(1965 7-),男,湖北钟祥市人,现攻读武汉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或地区。按照这一思路,改革我国现行的政策性银行体制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案:按产业或地区设置多家政策性银行,即并列制。操作办法就是将现有的政策性银行进行改良和调整。 1 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首先,将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纳入政策性银行的管辖范围。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绝大部分设置在农村地区,对农业生产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由于农业经济规模小、地域分散,导致其经营成本较高,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亏损,支付能力较低,金融风险较大,在现有条件下生存比较困难。国家应该考虑将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纳入政策性银行的范畴,作为主要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其次,改造农业发展银行。将县级农业发展银行改造为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由国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控股,负责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地(市)以上的农业发展银行仍可按现行管理体制,负责对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的业务管理。农村合作银行及其下属的农村信用社负责对农业发展银行的项目代理。第三,改变经营方式,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范围。借鉴世界银行的项目管理经验,按国家制订的开发计划来具体实施农村项目开发。农业发展银行的所有贷款项目必须是经过农业部或国家计委安排的开发项目,坚持禁止农业发展银行自身安排信贷投向。一般性支农贷款由农村合作银行自行安排。同时,改革现行粮食体制,除保留国家粮食储备局外,将所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按经济、政治及国际形势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国家粮食储备,政策性银行只负责国储粮的资金供应,大幅度减少粮食收购的信贷资金占用。 2 调整国家开发银行的职能。改变国家开发银行 大一统 经营目标模式,划小经营范围,将国家开发银行的经营范围限定在交通、电力等基础性的领域。严格限制其贷款向工业、商业等经营领域进入,对于原来已经进入的项目,划转给国有商业银行。 3 建立西部地区开发银行。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是政策性银行的一个重要职能。我国东西部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这除了地理因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国家多年来一直实行东部地区优先发展的战略,试图通过东部地区的发展来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而当东部地区发展起来后,并没有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反,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容量小,积累能力弱,资金比较利润率偏低,还使得西部地区的资源,包括资金、人才、技术源源不断地流入东部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西部地区的资金外流主渠道。由于比较利益的存在,中西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资金外流在相当长段时间内都是不可避免的。设立西部地区开发银行的目的就在于将西部地区外流的资金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适当返还,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避免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4 建立中小型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小型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对其进行贷款。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从1996年开始,已经明确提出,要实行集约化经营,贷款资金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由于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把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本国一项基本的发展战略来实施,纷纷建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象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等。我国人均占有资源 较少,劳动力富余现象十分严重,就业压力远远高于其它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应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同时,也可以考虑建立为我国军工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为科技开发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以及其它一些产业银行。将过去国家各部委掌握的各类开发资金并入相应的政策性银行,提高产业开发效能。 第二种方案:单一制。即全国只设一家政策性银行,可取名中国发展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下设若干发展部,比如农业发展部、工业发展部、中西部地区发展部、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展部。这种模式有这样几个优点:有利于政策性银行在支持某一行业或地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适时退出,退出以后即可转入其他支持领域;有利于平衡调度全国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减少机构设置和成本支出。 以上两种模式各有利弊,方案一在目前的情况下便于操作,方案二是对我国政策性银行体制进行彻底改革的基本思路。 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必须体现政策性特征 政策性银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业务必须体现政策性,否则就不成其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这就要求政策性银行从资金来源到资金运用都要始终置于政策性的界定范围内。 (一)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是我国政策性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发达国家的此类机构较多地依赖发达的金融市场,不发达国家较多地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我国的金融市场刚刚起步,规模有限,政策性金融机构难以从金融市场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我国的财政资金紧张,尚未摆脱财政赤字,不可能为政策性金融机构注入充足的资金。因而,我们应从实际出发,多渠道筹集资金。在筹资中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是政策性银行不能开办与商业银行类似的存款业务;二是坚持计划性与市场化相结合。即财政性的拨付资金要运用计划手段,发行债券筹资要运用市场手段,特别是向金融机构发行债券,不能采取依据金融机构存款量大小按比例摊派的办法,否则造成金融机构一边向央行再贷款,一边购买政策性银行债券的局面。按照这一思路,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五项组成:一是财政专项基金;二是中央银行再融资;三是通过建立专门的储蓄机构,间接利用社会储备;四是发行政府担保的金融债券;五是赋予某些政策性银行融通国际资金的权利,成为对外融资的窗口。 (二)资金运用 政策性银行是介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和政府财政之间的金融机构,其任务应是借助于政策性金融的职能,有效地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保持经济结构的平衡和经济平稳发展,并为经济持续发展增强后劲。 1 资金运用原则。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应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公 共性原则。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是投向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能或不愿涉足,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长期性投资贷款领域,其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应以公共性为首要原则。∀政策性原则。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都有一定的政策限制,它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投资周期长、风险大、收益低,而难以完全依靠市场调节的产业或部门,就是政策性资金的运用方向。政策性是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最本质特征和最根本的原则。#低利性原则。政策性银行资金运用的公共性和政策性原则,并不排斥其资金运用的收益性原则。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业务与国家财政投资有事实上的区别。财政承担的是只有社会效益而没有或很少有经济收益,甚至没有还本能力的投资;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业务,除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外,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只不过其经济效益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具有低利性特征。因此,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也应遵循收益性(低利性)原则,以保证政策性金融活动能按期还本付息,维持正常经营活动持续进行。 2 资金运用的利益补偿。政策性金融活动所造成的利益损失,应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给予补偿,而不能由政策性银行承担其全部损失。政策性银行所造成的损失,总的来说,应按 谁给政策谁贴息,谁的问题谁负责 的原则给予补偿。因此,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政策性金融活动,应由政府及其部门负责利益补偿,包括低于平均利润率的利差补偿或借款单位无力偿还贷款的本金补偿。政策性银行自身经营失误造成的损失,自己应负责损失的补偿。 3 资金运用方式。资金运用应以政策性放款为主要形式,部分机构可以从事创业性、诱导性投资活动。其一,放款是政策性银行资金运用的最主要形式。与一般商业银行放款相比较,它具有期限较长、风险较大、利率较低、条件较严等特点,同样要求按期还本付息。除某些经确认可以核销的贷款外,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如数收回贷款,为此,应建立起以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制约的放款收回机制。其二,政策性银行具有某一领域 最后贷款人 的职能,它通过对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贴现和担保,建立起与一般金融机构的联系,有助于吸引,推动一般商业金融机构从事符合政策性意图的业务活动。这在我国目前政策性金融业务资金供需缺口较大形势下,更显重要。其三,对于某些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参与联合贷款,或规定单个项目最高放款比率等方法达到 以少引多 的目的。其四,部分政策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开发银行,也可通过投资手段来创办新项目,参与股权资本,目的不在于取得所有权,而是表明政府的支持意愿,达到领衔创立,适当时机撤出,诱导资金流向的作用。 三、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外部关系 (一)与政府的关系 从政府对政策性银行的控制程度来区分,政策性银行与政府的关系模式有依附型、独立型和中间型三种选择。比较三种关系模式的利弊,结合中国的国情,我们认为中间型应 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与政府关系模式的较为理想的选择。其基本内容是:政府规定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方针、经营原则、经营目标和特定的活动范围与领域,并依据政府政策对银行的经营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在此前提下赋予政策性银行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对政策范围内的项目,银行有权进行严格的贷前调查和评估论证,坚持择优扶植,如果评估论证的结果不符合贷款要求,银行可以拒绝贷款,政府部门不得强令银行对虽属政策范围但不具备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 (二)与财政和各部委的关系 我国政策性银行与财政部应形成行政监督、业务审批和资金援助的关系。财政部应成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行政监督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有些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和具有预算资金特点,其运用具有公共性质,适宜由财政部担任其行政监督机构。资金来源与运用总量均应由财政部管理、确认和审批。另外,向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业务所需资金,承担某些放款损失。 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各有关部委应形成紧密的业务关系。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都与有关部委有密切的业务联系,如农业开发银行与农业部,进出口银行与对外经贸部,住房银行与建设部,开发银行与计委等。这些有关部委作为一个行业的领导以及该行业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机构,应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一种合作关系。 (三)与中央银行的关系 我国中央银行的工作重点是管理金融体系的活动,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在发达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不在中央银行监督管理之列,它们之间不存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那样的直接的紧密的关系,原因在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如一般不直接吸收存款,不能从事存款创造,无法传递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根据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我国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最好由现在的直接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逐步转变为业务指导与协调、资金援助和人事参与等关系,中央银行根据经济社会尤其是货币政策的要求,对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加强业务协调尤其在经济景气调节、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政策性银行董事会必须有人民银行的代表参加,这样更便于二者的协调和合作。 四、我国政策性银行的产权结构 从国际通行的作法看,国家独资和国家参股是政策性银行的两种主要的产权结构形态。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政策性银行宜采用国家独资的形式。其原因在于控制产权是确保国家对政策性银行控制的必要前提。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支持经济增长的资金短缺,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宏观经济结构中存在诸多产业 瓶颈 ,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政策性的投资,集中资金保重点,从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政府对政策性银行实施有效的控制,使政策性银行的发展不偏离预期的轨道。按照 所有权的实质在于控制 的制度经济学原理,只有政策性银行在产权安排上归政府所有,才能确保政府经济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而国家参股的形式显然不能满足这种要求。一方面由于政 策性银行的非盈利性,逐利性资本投入参股的可能性不大;另一方面,逐利性资本参股后,由于逐利性资本的本质,势必倾向于盈利性的投资项目,改变政策性银行的性质。同时,参股形式从其产权结构本身也削弱国家对政策性银行的控制力。 但是采用国家独资的形式也并不意味着要中央政府独资,实现国家独资的产权形式也多种多样。从我国的实际来看,可以采取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中央政府控投、地方政府参股的形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其一,可以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其二,可以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其三,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比如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多参股,增强支持中西部发展的力度。 五、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 (一)外部监管 对政策性银行的外部监管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一是沿用现行的模式,由央行直接监管,但监管的重点、方式、依据要适应政策性银行的特点。监管的重点是合规性,即监督政策性银行是否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政策性资金专款专用;监管方式主要是进行现场检查;监管依据主要是国家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二是采用联合监管模式。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不宜由中央银行独家进行。中央银行重点在于监督管理商业性金融机构,其监督着眼点在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和派生存款的创造而对货币供应量增减所产生的影响。政策性银行不直接吸收存款,不具备存款创造的功能,因而中央银行监管调控手段对其作用甚微,其业务活动特点决定了由中央银行独家监督管理的确也存在困难。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督管理应由专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进行。委员会由财政部长担任主席,会员应由中央银行行长以及计划委员会、各有关部委负责人和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领导人担任。 (二)业务管理。 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督和管理,是提高政策性金融组织体系运转效率的关键。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明确责任范围。银行和贷款使用者都要承担贷款的风险和责任。(2)健全管理制度。科学界定政策性金融活动中的责、权、利情况,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误而造成的资金损失,以及用款单位挤占、挪用、拖欠政策性金融资金等情况,都必须施以必要的惩罚措施,以确保政策性金融资金按国家政策意图和规范的行为运行和操作。(3)完善监控体系。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定期向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报送资金收支情况,每年都要编制反映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运用状况的政策性金融资金预决算报告,上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同时,将政策性金融资金的收支状况列入国家综合信贷计划。 (三)加快政策性银行立法步伐 商业银行群体共同执行一部 普通银行法 ,但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繁杂且因机构特点不一致等,因而不宜由一部法律来规范。日本等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实行每个机构都有一部单独法律来管理和规范,也有的国家则是一个类型(如开发银行)由一部法律 (如 开发银行法 )来规范。各国的普遍做法反映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由专门的法律来确定其任务、宗旨、名称、资金来源、业务活动、与各方面关系等,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因此,首先,在制定我国政策性银行法时,应针对不同政策性银行的各自特点,分别进行立法,单独制定∃国家开发银行法%、∃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其次,在立法步骤上,可先由国务院制定∃政策性银行暂行条例%。由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仍在深化之中,虽然已取得了一些成熟的成果,但在许多问题上,如业务范围、业务方法、资金来源与运用等方面仍处于探索、试验阶段,许多问题尚未有定论,因此,要直接制定∃政策性银行法%仍存在一定难度。据此,笔者认为,可先由国务院制定∃中国开发银行暂行条例%、∃中国进出口银行暂行条例%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暂行条例%。在∃暂行条例%实施过程中,可酝酿、准备、起草∃政策性银行法%,待∃暂行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再制定政策性银行法。再次,注意政策性银行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在制定政策性银行法时应注意与其他相关法律相协调,这主要是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其他金融机构法律规定相协调,避免规定上的相互冲突或存有空白。最后,从内容来说,行政性银行法应既是政策性银行机构组织法,又是政策性银行业务法。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在内容上,既应对政策性银行的宗旨、性质、法律地位、任务、职能、机构设置、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与程序、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还应对政策性银行开展业务活动的内容作出规定。 Abstract:. Inourcountry,theorganizationofthepolicybanksshouldembodyindustralspeciality,regionalspecialtyandphasespeciality,andshouldformdexterousexitingsystem; visionsystem. (责任编辑:胡海刚)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1摘 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主体具有责无旁贷的职责。本文对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及应采取的支农服务策略进行分析,以期通过本文的阐述对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系完善,提升市场竞争力打好理论基础。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支农服务 管理体系 一、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在支农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主体力量,以“三农”服务为己任,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在服务农民、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其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聚集农村闲散资金,引导农村资金流向。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遍布农村各地,最贴近、最了解农民。农民手中有较多的闲散资金,有的因一时找不到合理的投资经营而长期闲置。农村信用社通过吸收农民的闲散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农业的投资渠道。农村信用社结合当地的实际,积极支持农民发展其他各类产业,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为广大农民和各类经济组织发展农业生产提供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通过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并积极推进农村信用工程活动,使农民和乡镇企业贷款难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农村信用社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经营状况,适当的提高贷款额度,以满足农民贷款需求。在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农村信用社建立了“村村通”工程,将EPOS机安装到农民手中,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 三是扶持农村地区发展生产,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近些年来,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扶持力度。秦皇岛市银行金融机构在2009年对支持“三农”的贷款,90%以上的“三农”贷款由农村信用社提供,成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通过增加对农业经济、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投入,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发展环境,有效地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状况。通过扶持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极大地提高农村就业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新形势下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策略 (一)盘活不良贷款 农信社在盘活不良贷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比例仍然较高,而且各地都面临相似的问题。这就需要根据各地实际的情况,采用确实可行的办法,逐步剥离不良贷款的做法。同时,要提高处理的专业化水平,从法律上将也可以抵制不良贷款的问题,更好地把不良贷款资产回收回来,这样不仅有利于借助政府的财政资源来帮助农信社核销不良贷款充实资本金,也可解决不良贷款的问题。 (二)信用社采用适合自身发展的策略 1.信用社应当根据自身的规模、特点、管理理念等来采用适合自己的计划和方式。强化对支农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农户贷款档案,规范各类管理台账、卡片统计口径,定期复核台账、卡片内容,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全面,并逐步将档案台账实行电子化、网络化操作管理,实现客户档案动态管理。 2.信用社应该对于以前的错误,及时纠正,反思,指定未来的发展计划。也可以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信对信用社关键的部门进行改革和再教育。 3.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理念要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来指定,及时的指导全体员工参与进去,正确理解和贯彻国家的施政方针,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 4.信用社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当将关键控制点、业务流程和处理规则嵌入系统程序。实现手工环境下的控制功能。要确保操作规范的可实施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交易和数据,应当设计由系统自动报告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三)建立健全法制建设 我国农村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设过程中既要注意构建法治,更好注意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农村信用体系制度的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从现实的工作情况考虑,我国的农村信用社立法工作是一个长期漫长发展的过程,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就要建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前提和保障。在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大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来颁布多部法律和多种政策来配合执法部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结构协调、功能合理、层次清晰、动态明晰的法律法规体系。 (四)建立农村信用社健全的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管理体系应该主要是建立农村信用管理体系。农村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它的建设主要从两方面来着手:一是自身的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诚信经营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手段;二是对于农村信用社要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规范市场的竞争秩序。建立政府管理的信用体系,政府工作的着力点是制定宏观的规则。做好细化。培育市场需求的东西,加强信用社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提供方便的基础服务;二是提高政府影响力,推进政府的诚信建设工作的开展,以党政机关的诚信服务来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活动。政府和农村信用社一起努力,共同打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信用联社改进和创新工作大有可为,通过采取上述策略和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改善支农服务和管理,提高自身实力,逐步建立自己特色的经营管理体系,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彰显实力。 参考文献: [1]张旭路.农村金融现状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农业经济.2005. [2]冉璐.农村信用社支农目标与产权改革目标的冲突与调合.农业经济.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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