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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狂犬病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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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狂犬病论文题目

2005年,分别来自泰国、英国和WHO的3位著名狂犬病专家Veera Tepsumethanon, Henry Wilde和 Francois X Meslin共同在《泰国医学会杂志(J Med Assoc Thai 2005; 88(3): 419-22)》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提出可在不能充分满足十日观察法的条件,用六条标准来判断活狗是否为疯狗。该论文的题目是《活狗中诊断狂犬病的6条标准》(全文下载:Six Criteria for RabiesDiagnosis in Living )要诊断一只活狗是否有狂犬病,如果不能充分满足十日观察法的条件,则可依次采用下列标准: 1 )狗的年龄?a) 少于1个月------------------->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在狗体内通常有1个月以上的潜伏期,所以年龄一个月之内的狗通常不会有狂犬病。而且刚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小狗被其他疯狗咬伤而不被咬死的情况几乎不可能一。)b)一个月以上或不知道----->进入2 ) 2 )狗的健康状态?a) I) 正常(没有病)或 ii ) 患病超过10天--- >不是狂犬病。(说明:此处 i)观察时间通常不足十天,原理类似于十日观察法。ii ) 如果有病超过了十天,也肯定不是狂犬病,因为狗患狂犬病如不进行抢救,不到十天就死了)。b)10天内开始患病或患病少于10天,或不知道----->进入3 ) 3 )疾病如何演变?a) 从正常健康状态急性发作-------- >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发病的进程一开始通常是缓慢进行的,有1-3天的症状轻微的前驱期,然后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b)逐渐发作或不知道------------- >进入4 ) 4)在最后3-5天的临床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如何?a)稳定或改善(未进行处治)----- - >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一旦发病,总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到后期,严重程度不可逆转。)b)症状和体征进一步发展,或不知道 ---->进入5) 5 )狗显示“转圈”的动作?(常绊倒或沿圆圈漫步,头部撞墙,好像眼瞎了。)a) 是------------------------------------ >不是狂犬病。(说明:是狗瘟热或其他疾病的表现。)b)否或不知道----------------------- >进入6 ) 6 )在生命的最后一周,下列17种体征或症状,这只狗是否表现出了其中的至少2种?a)是----------------------------------------->是狂犬病。b)否,或仅显示1种体征---------->不是狂犬病。 1.颚部下垂、显得无力(图1)。2.异常的犬吠声。 3.舌头伸出、下垂,大量涎液流淌。 4.舔自己的尿。 5.特别喜欢舔水。 6.返胃。 7.行为改变。 8.咬和吃异常物体。 9.攻击性行为。10.未受激惹也咬人。11.没有明显理由地狂奔。12.跑或行进时姿态僵硬。13.烦躁不安。14.在隔离检疫期间(图2)乱咬。 15.昏昏欲睡。16.不平稳的步态。17.经常呈现“座狗(Dog sitting)”的姿态(图3)。

不小心得狂犬病的做法

得狂犬病早期精神沉郁,喜暗,不听呼唤,反应迟钝,不愿意接触人。食欲反常,喜欢吃异物,例如碎石,泥土等。一般1-2天就会进入兴奋期,开始流口水,癫狂,狂躁不安,攻击人和其他动物,并逐渐消瘦。后期,病犬出现麻痹症状,行走困难,最后终因全身衰竭和呼吸麻痹而死。

狂犬病预防:每年去宠物医院为狗狗接种狂犬病疫苗,如果狗狗受伤不要自行处理,让兽医处理,如果被其他狗狗咬伤,要马上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以免发病。

这种问题还用提问,明确的告诉你,肯定有,具体几起应该是在医院的登记为准。

伪狂犬病的论文题目

医学方面的啊,狗的疾病不多,但后果性都很厉害,比如狂犬,伪狂犬,流行性脑炎,病毒性肝炎等,写论文需要一些具体的数据,拿流脑来讲,你得从流脑病毒开始,然后潜伏期,易感个体,发病情况,如何治疗与控制,环境如何隔离消毒等等都要考虑

1 王印; 郭万柱; 王新; 徐志文; 朱玲; 王小玉. 猪Ⅱ型圆环病毒-伪狂犬重组病毒活疫苗SA215(C)株的构建(初报) [J].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 , 2006,(2): 王新;郭万柱;徐志文;王印;颜其贵;王小玉;周婷;罗燕.应用PCR-RFLP方法对四川猪圆环病毒的检测与分型研究[J]. 黑龙江畜牧兽医,2006,(6): 罗燕;郭万柱;徐志文;刘艳丽;殷华平;王新;王小玉;苟琳.含绿色荧光蛋白基因的猪细小病毒病-伪狂犬病重组病毒的构建[J]. 畜牧兽医学报,2005,36(10): 王新;郭万柱;朱玲;徐志文;颜其贵;王印;王小玉;罗燕;周婷.猪Ⅱ型圆环病毒四川分离株鉴定及其ORF2基因序列分析[J]. 中国病毒学,2005,20(4):438-440 .5 周婷;文心田;曹三杰;肖驰;王新;张雪锋.用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的研究[J].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05,23(2):244-246, 周婷;王新;文心田. 整合子-基因盒系统与细菌耐药性[J].动物医学进展,2005,26(3): 曾智勇;郭万柱;徐志文;宋振辉;殷华平;王新;王小玉. 仔猪腹泻粪样中猪呼肠孤病毒的分离鉴定[J]. 畜牧兽医学报,2007,38(6): 吴华;郭万柱;张芳;王新.荣昌猪自细胞介素-6基因的克隆与序列分析[J].2007,5: 颜其贵;王新;郭万柱;袁孟伟;宋振辉;殷华平;李;曹洪志;陈斌. 三株芽孢杆菌对沙门氏杆菌的体外拮抗作用研究[J].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2007,29(1): 颜其贵;王新;郭万柱;袁孟伟;宋振辉;殷华平;李?Z;曹洪志. 三株芽孢杆菌对大肠杆菌的体外拮抗作用研究[J]. 四川农业大学学报,2006,24(4):448-450.

猪群的健康管理 养猪业市场行情的轮回波动,总是让养猪人几多欢喜几多愁。但这是正常规律,是市场调节的结果,以后也将循环往复下去。生产水平低下、猪病接连不断,才是养猪业的真止灾难,才是让养猪人承受痛苦的根本原因!就拿每头母猪每年提供的肥育猪数来说,全国平均不到千头,可见有相当数量的猪场是赚不到钱的! 市场行情的跌宕起伏,固然影响着养猪效益;把猪养好实现每头猪的效益最大化,才是养猪人最应该关注的焦点。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猪群的健康管理,才能实现猪群的健康、高产、高效。1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 猪群的健康管理是山人来执行的,员工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执行的结果。 首先,要对猪有一颗爱心。要热爱养猪事业,应该以轻松卞俞决的心情投入养猪工作。“要我干”与“我要干”,所得到的结果将是大相径庭的!要设身处地为猪群着想,要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猪群。对小猪,要给予孩子般的呵护;对怀孕母猪,要给予孕妇般的呵护;对哺乳母猪,要给予产妇般的呵护;对公猪,要给予贵宾般的呵护。只有这样,猪群才能源源不断地为我们创造则富。如果仅仅把猪当成畜生来对待,漠不关心,甚至野蛮粗暴,猪群在没有适宜的环境、得不到良好的饮食、凄苦恐惧的状态下,连最起码的生存都谈不上,更何祝为我们创造则富了! 其次,员工队伍要有坚强的执行力。通俗地讲,执行力就是将一各种思想观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落到实处的能力。有很多猪场在专家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猪场管理方案,但最终的结果还是问题不断。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执行有关。“目标十执行=结果”,缺乏执行力,即使有再好的方案、再止确的目标,也不可能得出好的结果。拿消毒这个环节来讲,假设规定3天消毒1次,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多个问题:消毒没消毒?用的什么消毒药?刺激性多大?浓度多大?舍温及水温多高?一天当中的什么时间消毒的?是否和疫茁接种相冲突?猪舍或猪群的卫生状祝如何?猪群反应如何?.••…能否得到强有力的、止确的执行,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毒效果。 第三,在确保猪场生物安全的基础上,想方设法,给员工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白山的环境。猪场享有“文明监狱”的“美誉”,这似乎是降低职业风险的需要,但也成了很多养猪人的无奈。一天24小时蹲在猪场里,一年难得回家儿次,环境极脏,伙食极差,整天机械式地重复着枯燥乏味的生活和劳作。在这种“监狱”似的环境中,员工的情绪往往是低落和烦躁的;在这样的环境中,员工很难表现出旺盛的工作热情,很难发挥出攻无不克的战斗力。于是,很多猪场都出现了“用工难”的尴尬局面:畜牧兽医技术人员难找,像样的饲养员也难找,跳槽现象频频发生。员工队伍不仅素质低,‘非常不稳定。在这种局面下,要确保猪群的健康、要达到较高的生产水平,儿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要不断改善员工的饮食和居住条件,以缓解员工被压抑的感觉;要改变过于严苛的管理模式,lfu代之以人性化的管理模式;采用“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定期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使员工有一种成长的白豪感;不断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从降低员工的劳动强度和工作难度;营造积极、乐观、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2在种猪选育工作中,要坚持把“健康、高产”当作}几要目标,lfu不是一味地追求漂亮的体形健康,即没有特定病原体、适应性强、抗病力强;高产,即繁殖性能好、生长速度快、产肉性能好。平均一头母猪一年提供的断奶仔猪或者肥育猪的头数,是决定一个猪场盈利与否的重要指标。平均一年提供育肥猪不足14头,盈利的可能性不大;超过18头,则,损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没有健康、高产的猪群,则猪场的经营状祝是不可能达到盈5平衡线以上的! 在实际养猪生产中,却有相当多的猪场热衷于引进类似于健美运动员体形的种猪,有的甚至声称“非双肌臀”不要!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很多种猪场也不得不调整选育方向,把培育外观漂亮的猪当成首要目标。这样一来,猪的体形的确越来越漂亮了,随之带来的弊端也越来越让养猪人头痛:抗应激能力差、发病率高,母猪发情不明显、配种准胎率低、产活仔数低、难产的比例大幅度提升。 必须明确:养猪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好看;要养赚钱的猪,lfu不是养好看的猪。具备和谐健康体形、能多产仔、生长快、饲料一效率高、生产更多优质猪肉的种猪,应该是育种学家、种猪场、商品猪场、屠宰)‘共同追求的目标,不应片面追求某项体形目标,走向极端,那将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3调整疾病防制观念,彻底摒弃“病来乱求医”的治疗方式,树立“养重于防、防重于治”的观念 侧重于“治”的猪场,往往是漏洞百出、危机四伏的猪场,员工充当了“消防队员”的角色,为了“火火”lfu忙得焦头烂额;侧重于“防”的猪场,一般是管理水平和生产水平较高的猪场,员工能够有条不紊地从事防疫和保健工作,很少出现大的疫情;1fO侧重于“养”的猪场,则是进入了“出神入化、游刃有余”境界的猪场:员工轻松快乐,猪群悠哉游哉! 这里的“养”是广义的养,包括良好的环境控制、良好的营养供给和良好的饲养管理。 良好的环境控制。合格的养猪人必须具备很强的环境意识:没有好的环境,就不可能有好的猪群;要想养好猪,首先要创造良好的环境。猪场大的环境应力求绿树成荫、花草遍地、没有异味、极少蚊蝇。栋舍之间应适当拉大距离,以利于通风、采光和防疫。进入办公区,应感觉不是进了猪场,lfi!是进了修身养性的庄园。猪舍小的环境应力争达到“干、净、暖、通风”4项标准。“干”指干燥,潮湿的环境不利于任何猪的生长、发育和繁殖;“净”指清洁卫生、及时清除污染物;“暖”指舍内温度适宜,冬天不寒冷、夏天不炎热;“通风”指换气良好、空气新鲜,空气中有害气体、灰尘、病原微生物浓度大幅降低。 良好的营养供给。饲料一成本是应该考虑的,但不可一味追求饲料一成本的降低,因为低的营养水平往往导致低的养殖水平。除了蛋白质、能量等应满足猪的营养需要外,更要确保足够的、比例均衡的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氨基酸等营养物质的供给。好的饲料一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任何“灵月一妙药”。近年来大面积流行的所谓“高热病”,在一定程度上与养猪场、户过分追求降低饲养成本有关,用便宜饲料一、便宜药物和疫茁,包括在员工使用上也优先选择月薪要求低的员工,从lfu导致猪群健康状祝差、生产水平低。 良好的饲养管理。关键是对猪要有一颗“爱心”,这点在前面已述及。善待猪群者,猪会给以丰厚的回报:产得多、活得多、长得快;lfu虐待猪群者,猪只能给以微薄的回报:产得少、活得少、长得慢,这种回报可能连成本都不够。要尽可能减少诸如转群、换料一、注射、环境突变等对猪群造成的应激,使猪群充分发挥其遗传潜能。4对关键性的疾病进行净化,可使疾病控制难度大大降低 近儿年困扰养猪业的严峻疫情当中,病原是复杂多变的。有病毒:猪瘟病毒、蓝耳病病毒、伪狂犬病病毒、圆环病毒2型、流感病毒;有细菌:副猪嗜血杆菌、链球菌、巴氏杆菌、大肠杆菌、放线杆菌;还有支原体、弓形虫、附红细胞体等等。想把所有病原体都消火掉是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在全国一各地众多的疫情当中,猪瘟、蓝耳病和伪狂犬病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对猪瘟和伪狂犬病进行净化,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从2004年起,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丘惠深研究员指导下,山东省济宁原种猪场在山东省率先开展了全群猪瘟净化工作,每年两次对公猪、母猪和后备猪进行全群采样检测,至今已有5年多的时间。从2008年下半年起,济宁原种猪场又开始了猪群伪狂犬病的净化工作。尽管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争议,比如有无净化的必要、采用何种方法净化、能否达到顶期目的等等,但从全场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引种客户的良好反映来看,疾病净化工作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猪瘟净化方法:逐头活体采集扁桃体,到有条件的研究机构用荧光抗体法检测,凡抗原阳性者即为带毒猪,应坚决淘汰。净化的难度不在于技术难关,也不在于检测费用,lfi!在于巨大的淘汰成本,但这对本场和客户的长期利益都是值得的。5不要把“救死扶伤”当成养猪人的职责,应执行严酷的淘汰制度 在人医方面提倡“救死扶伤,发扬革命的人道}几义精神”,这是I}所当然的。lfi!在养猪生产实践中,如果一味追求“救死扶伤”,必将造成猪病的进一步泛滥。养猪的目的是为了赚钱,lfu不是研究疾病。对疾病的研究,应该是高等院校、利一研院所的专家和教授们的工作。 热衷于研究、治疗一各种疑难杂症的猪场,不可能是高效益的猪场,反倒有可能成为一各种病毒、细菌、支原体等病原微生物的乐园!吴增坚教授提出的“五不治”原则,具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无法治疗的病猪不治,治疗费用高的病猪不治,费时费工的病猪不治,愈后经济价值不高的病猪不治,传染性强的病猪不治。经过一段时期的严酷淘汰,病净化将发挥积极的作用,猪群的健康状祝和生产性能会明显提高。6高度重视霉菌毒素对猪群的危害 2003年前后,霉菌毒素的危害开始引起养猪业的重视。回首过去匕八年的时间,霉菌毒素对养猪业造成的危害,已经远远超过单独的某一种疾病。近儿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所谓“高热病”中,霉菌毒素“功不可没”。 饲料一的作用胜过一切灵月一妙药,但如果饲料一原料一发生霉变,霉菌毒素就会对猪产生一定的毒害作用,甚至引起猪群发病死亡。玉米、豆粕、鼓皮、鱼粉等原料一都有可能受到霉菌毒素污染。在我国危害养殖业最}几要的是镰刀菌毒素,有玉米赤霉烯酮、伏马菌素和去氧瓜萎镰菌醇(呕叶毒素),还有黄曲霉毒素、储曲霉毒素等,可引起猪群采食量下降、生长不良、泌乳力下降、发情不止常、流产、死胎等现象。霉菌毒素的免疫抑制作用,是尤其令养猪人头痛的问题!可以导致免疫效果降低甚至免疫失败,还可以造成用药无效。接种了猪瘟疫茁还照发猪瘟,接种了伪狂犬病疫茁还照发伪狂犬病,不一定是疫茁不好,也不一定是程序有问题,很可能是出现了免疫抑制。在实验室中证明很敏感的药物,应用到猪群中防治某些细菌性疾病,也有可能毫无效果。 2003年,很多玉米受到霉菌毒素污染,该年度猪群发病率明显升高;2006年,全国很多地区发生了猪的“高热病”,养猪业损失更为惨重,这在很大程度上与2005年收获的玉米受霉菌毒素污染有关。2009年9月,北方很多地区阴雨天气比较多,尤其应该警惕霉菌毒素可能造成的危害。 减轻霉菌毒素造成的危害,关键是要严把原料-采购关,宁可每斤多花儿分钱进好货,也不可贪图便宜进劣质原料一。有条件的可使用种子精选机对玉米等原料一进行精选,筛除小的霉粒及杂质。根抓霉菌毒素的污染情祝,在饲料一里面加入一定量的高效霉菌毒素处理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霉菌毒素的危害。7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保健程序 要因地制宜、因场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利一学的防疫保健程序,并确保落到实处。这里说的防疫保健程序,包括疫茁接种,也包括通过注射给药、饮水投药、饲料一投药等形式进行的药物保健。这些措施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猪场的生存和发展。应该强调的是,任何专家推荐的任何防疫保健程序,都不可能是“放之四海lfu皆准”的真理,必须具体情祝具体分析。在某些问题上,一直是有不同观点的,不同的专家教授之间甚至争论不休,比如:哪些疫茁应列入防疫程序、猪瘟可否做超前免疫、蓝耳病疫茁有无接种的必要、若接种蓝耳病疫茁则应选火活茁还是弱毒茁、口蹄疫的防疫效果为何常常不理想等等。 专家教授的观点要虚心学习,其他先进猪场的成功经验也要积极借鉴,这样可以使白己少走弯路。但不加分析地对防疫保健程序进行照搬照抄,将是很危险的!必须经过小群试验,经过一段时间的对比、分析和总结,才可以确定适合白己的程序。对猪场lfi!言,稳定才是硬道理,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关于狂犬病论文答辩内容

完全没必要!你看看下面这分资料,多是多了点,不过对你有用的!:国外医师对于狂犬病信件答复1。这取决于是否有对狂犬病的正确认识和医师的专业性(是否可以停止暴露后治疗)我们学院(Queen Saowabha memorial institute)是世界著名的治疗人间狂犬病(暴露后治疗)和动物诊断机构,有84年的历史,同时我们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机理预防合作中心。我们会停止对患者的治疗,如果狗在10天后还保持健康的话(没有一个病人为此而死去)。病人仅仅获得3支疫苗(在当天,第三天,第七天),而这3支疫苗对未来的预防已经足够了,将来就不用注射免疫血清了,如果再次被疯动物咬伤。(我们已经知道,3支疫苗仅能起到预防作用,不能起到本次治疗作用,因此对于本次咬伤来说,打和不打是一样的)我在这里研究动物狂犬病(包括发病机理和传染机理)已经有24年时间了2。对于人们讲狗咬人后,人死狗不死。在泰国,我们能证明是患者搞错了狗(被咬抓不止一次获间接感染),这是真实案例 。狗是带菌者或病毒携带者,这仅仅是学术观点,在现实案例中没有。必须指出的是:在泰国,人用狂犬疫苗是免费的)事实证明,健康犬带毒是不存在的。在理论上可能有,但对狂犬病的传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支持健康犬带毒的,也仅是国内的部分不明真相的医生而已。前面我已提到,如果健康犬真的带毒,WHO的10天理论在整个亚洲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整个亚洲,在犬类动物中,只有I型传统狂犬病毒。国内报道的狗咬人,人死狗不死。不客气地讲,有一大部分,是疫苗公司和极少部分不法医生的夸大宣传,其经济目的不言而喻。还有一些极特殊的案例,存在误诊和间接感染。还有一个可能,就是狗处于发病初期。如果一个狗在发病前的几天,也叫健康犬的话,那没办法了,医生都没有搞清楚什么叫健康犬。转贴的全文完,本文转自天涯网站本文目的并不是鼓励大家不打狂犬疫苗,而是如果你以前被狗猫咬伤或抓伤,同时明确知道狗猫活过了10天,就不用再杞人忧天了。在我国,健康犬、猫带毒说,简直是一场自编自导的闹剧,只是,浸透着犬伤者的血泪和少数人利益的满足。广大的基层医生,出于对患者安全考虑或被虚假的数字引导,成了只会打针的医生,人为夸大对狂犬病的恐慌,自觉不自觉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原题目是“夸大狂犬病危害祸国殃民”,略有整理,希望有些以为自己被抓了,被咬了,拼命去打预苗的人,能放下心理包袱,知道真实的情况.通过对狗,猫,雪貂进行了详实的研究,我们知道,狂犬病毒入侵机体,从入侵地方通过神经系统向大脑移动,动物在这段时间,没有发病症状,也被叫做潜伏期,时间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在潜伏期,被动物咬伤,并没有患狂犬病的危险,因为病毒在唾液中还未出现。仅仅到了最后,等到病毒进入了大脑,快速繁殖并引起脑炎,这时候,病毒才会进入唾液腺和唾液中。同时,当病毒在脑部增殖时,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表现出前期症状,由于大部分的症状是如此明显。既使一个从未训练过的人,都很容易看出。在很短的时间,通常是3到5天,病毒会对大脑引起足够的破坏,这时,动物会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症状。为了增加保险期,隔离期被延长到10天。(根据泰国博士的实践,动物在10天内死亡率100%)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狂犬病研究中心的权威说法,是这样的。1、健康狗(猫等动物)不带毒。(“带毒”是医学术语意思是“有传播性”,这里“不带毒”指的是,即使猫狗携带了狂犬病病毒,在它们没有发病前,是不具备传染性的。)2、狗(猫),只有狂犬病发作后才带毒。已经体现出狂犬症状的猫、狗咬人,才有可能通过唾液将狂犬病毒传播到人身上。4、发作狂犬病后,狗、猫在3-4天内就会死亡。(只有在他死亡前3-4天内被咬才会被传染到狂犬病,即使你被咬了,10天后这个猫狗因为狂犬病死了,你也不用担心,因为咬你的时候并不在传染期(带毒期),10天是为了保证安全,世界卫生组织特意延长的安全期限)作者: .* 2008-10-5 16:09 回复此发言--------------------------------------------------------------------------------2 恐友们请进 !大家不要盲目恐慌了!(下)5、对有疾病症状,比方不喝水,恐惧水的声音,与健康猫(狗)行为有明显异常的犬(猫),在你被咬伤后,要立即去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时观察咬你的猫(狗),如果10天内,这个猫或狗还没有因为狂犬病而死,就可以终止狂犬病预苗,可以判定你根本没有被传染上狂犬病。6、狂犬病有潜伏期,世界卫生组织通过翔实的研究,一般是20天到2月,最长期限是6年,至于我国某些例子,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怀疑,世界上并没有发现有证据的长期潜伏例子,并认为有可能是误诊或二次暴露(医学术语,第二次被传播)。7、狂犬病预苗可以延迟打。(如果你曾被咬伤,并且已经过了6年,你可以放心了,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再次接种狂犬病预苗,等同一次暴露(第一次被咬)。PS:才发现中国狂犬病预苗已经形成了医、药、等庞大的利益产业链条~~真是可怕~~!!!“狂犬病感染是没有治的”表述不准确,要知道,我们现在的预苗都是暴露后治疗,即怀疑受到了狂犬病毒感染或被病狗咬后,立即打预苗,实验证据证明理论上可以100%预防狂犬病发作。世界上至今没有发现有任何药物可以治疗狂犬病,即狂犬病发作后,就无法治疗,且其死亡率为100%,如果有人说他可以治狂犬病那他一定是。如果是受到狂犬病感染,或无法确定感染,在未发病前都可以注射狂犬病预苗来预防,必须在24小时内打针是不准确的,可以延迟打,只要没有发作,你都可以当刚被咬过一样打预苗来防御,(不是过了十天你就完蛋了)2、医学中“健康的猫与狗”中“健康”是指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与日常小猫狗行为与精神异常情况发生,这样的猫狗即使携带了狂犬病毒,因为他没有发病,也是没有传染性的,也是健康猫狗!!!!!别误解,你自己身上带了很多很多各种病毒,人带的病毒比猫狗多,但是你现在还没有发病,你就是健康的~~!!!!(携带了狂犬病毒,如没有发病,猫狗仍然是健康的,即使咬了你,也不会传染你!!!)3、猫狗只在狂犬病发作时,其唾液才带可传染的病毒,这时咬了你,你才需要打预苗,打了预苗你不会死,而得病的猫狗如果是狂犬病发作,他在3到5天内肯定会死~!!4、请自己去找法国与泰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狂犬病研究中心的文件。如果,是你自己养的,可以判定他没有发病症状的没有异常的狗或猫咬了你,根本不用去打。如果无法判别,建议你去打。不是绝不打,而是不用那么害怕,那么担心,科学对待。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研究机构由世界上顶尖的相关专业医学专家组成,在很多国家都设立了狂犬病研究中心,并有资深的专家进行专业而严谨的研究,它的医学成果是世界公认的最权威的结果!健康猫狗不带毒,没有发病,即使携带了狂犬病毒也不具备传染性,不用去打。如果是自己家养的,又没有体现出狂犬病发病的症状与系列异常行为、比如怕风,怕光、怕声,狂燥、瘫痪等。而10天观察期是在无把握确定的情况,在打针的同时下的第二道适用判断,如果你家猫狗打过狂犬病预苗,你基本可以放心了。附:资料来源:1、 世界卫生组织(WHO)网站,都是英文,请自己翻译,可以下载相关的英文资料原文,注意是他的资料大部分是PDF形式的,所以要有相关软件才能打开~~~2、也是世界卫生组织的中文网页,关于狂犬病防治、病理等介绍与相关文件的,大家也可以看看,很多专家与权威人事发布的论文与结论3、 上面是曹保印先生的博客与安徽医科大学教授、资深流行病学专家祖述宪老师的来信内容,与中国预防医学会的说法参考资料: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发布)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是各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因此临床医师在搞好临床诊断与治疗工作的同时,也应努力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传染病预防措施可分为:①疫情未出现时的预防措施;②疫情出现后的防疫措施;③治疗性预防措施。(一)预防性措施在疫情未出现以前首要任务是做好经常性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如下:1.对外环境中可能存在病原体的实体应进行的措施 改善饮用水条件,实行饮水消毒;结合城乡建设,搞好粪便无害化、污水排放和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及致病性微生物实验室的规章制度,防止致病性微生物扩散和院内感染;在医疗保健机构也应大大贯彻《食品卫生法》以及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工作。虽然上述工作主要由卫生防疫及环境监测部门牵头执行,但临床医师也应积极配合。2.预防接种(vaccination)又称人工免疫,是将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内,使机体产生对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1)预防接种的种类1)人工自动免疫:是指以免疫原物质接种人体,使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免疫原物质包括处理过的病原体或提炼成分及类毒素。其制剂可分为:活菌(疫)苗:由免疫原性强而毒力弱的活菌(病毒或立克次体)株制成。如结核、鼠疫、布鲁菌活菌苗,脊髓灰质炎、流感、麻疹活疫苗。其优点是能在体内繁殖,刺激机体时间长,接种量小,接种次数少。但由于不加防腐剂,当被污染时杂菌易生长。一般必须冷冻保存。死菌(疫)苗:将免疫性强的活细菌(病毒等)灭活制成。优点是勿需减毒,生产过程较简单,含防腐剂,不易有杂菌生长,易于保存;缺点是免疫效果差,接种量大。也有将菌体成分提出制成的多糖体菌苗,如流行性脑膜炎球菌多糖体菌苗,其免疫效果较一般菌苗为好。类毒素:是将细菌毒素加甲醛去毒,成为无毒而又保留免疫原性的制剂,如白喉、破伤风类毒素等。2)人工被动免疫:以含抗体的血清或制剂接种人体,使人体获得现成的抗体而受到保护。由于抗体半衰期短,有超过25天,因而难保持持久而有效的免疫水平。主要在有疫情时使用。免疫血清:用毒素免疫动物取得的含特异抗体的血清称抗毒素。提出其丙种球蛋白有效免疫成分称精制抗毒素,含异种蛋白少,可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免疫血清主要用于治疗,也可作预防使用。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及胎盘球蛋白):由人血液或胎盘提取的丙种球蛋白制成。可作为麻疹、甲型肝炎易感接触者预防接种使用,但不能预防所有传染病,更不能作为万能治疗制剂滥用。被动自动免疫:只是在有疫情时用于保护婴幼儿及体弱接触者的一种免疫方法。兼有被动及自动免疫的长处,但只能用于少数传染病,如白喉,可肌注白喉抗毒素1000~3000单位,同时接种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2)计划免疫:计划免疫是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结果和人群免疫水平的分析,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使用疫苗对特定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最终达到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目的。我国自70年代中期开始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各地已自上而下建立起计划免疫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冷链系统,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逐年稳步下降。1988年和1990年,我国分别实现了以省和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并通过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的审评。目前,以消灭脊髓灰质炎为重点,我国的计划免疫工作又进入了控制和消灭相应传染病的新阶段。1)计划免疫的免疫制品及病种:我国常年计划免疫接种主要内容为对7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和以后适时的加强免疫,使儿童获得对白喉、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结核和破伤风的免疫。目前我国已将乙肝疫苗的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但未纳入计划免疫程序。有些地区也将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膜炎的免疫接种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可以预计,其他一些危害儿童健康、用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也将列入计划免疫工作范围。2)计划免疫的免疫程序:免疫程序是根据有关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特征、免疫因素、卫生设施等条件,由国家对不同年(月)龄儿童接种何种疫苗作统一规定。只有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实施,才能充分发挥疫苗效果,避免浪费。免疫程序的内容包括:初种(初服)起始月龄、接种生物制品的间隔时间、加强免疫时间和年龄范围。儿童基础免疫:卡介苗1针,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3次,百白破混合制剂3针,两针(两次)间最短间隔时间为一个月;麻疹活疫苗1针。要求城市和已经装备冷链设备的地区,在12月龄内完成儿童基础免疫;尚未装备冷链和边远地区儿童可在18月龄内完成:牧区(含半牧区)及人口稀少的边境地区在36月龄内完成。同时还要求,不论城市还是农村,基础免疫的起始月龄不准比规定的免疫月龄提前(但可以推后);两针次间隔时间最短不应短于28天(但可长于28)。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基础免疫才算合格接种。城市12岁儿童是否作卡介苗加强,根据当地结核病流行情况决定。3)计划免疫的实施:①组织措施:接种方式有定点和分散接种,凡有条件和可能的地区都应实行定点接种,以保证接种质量和降低疫苗损耗。接种人员城镇由基层保健构成预防保健科(组)、乡镇卫生院防保组(股、站)负责实施接种;农村由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或乡村医生负责实施接种,在无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工作态度不可信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技术不适应的地区可组织接种小组(分队)实施接种。②接种剂量和部位:使用有效疫苗,正确的接种剂量和接种途径是保证免疫成功的关键。如接种剂量与途径不当,可造成接种事故,如个别基层卫生组织误将用卡介苗作皮下接种而发生成批的深部脓肿患者出现。③接种实施步骤:实施接种步骤及其工作要求如下:④计划免疫疫苗的禁忌证世界卫生组织规定,计划免疫接种所用的疫苗几乎没有禁忌证。发热、腹泻和营养不良的儿童均可进行接种,儿童腹泻时,仍可口服脊灰疫苗,但不计入基础免疫次数,应在下次补服;家长或临床医生对正在患病的儿童接种疫苗有顾虑时,应鼓励和动员他们进行接种;若经劝告仍不愿接受,可暂缓接种,等愈后及时补种;对接种第一针百白破疫苗发生强烈反应(抽搐、高热、惊厥)的儿童,不可再接种第二针。根据我国计划免疫工作实际情况,处理疫苗禁忌证的原则为:受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及结核病六种儿童传染病的预防接种,以减少其发病率与死亡率。1990年9月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1991年3月,我国政府总理已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世界性文件,为实现文件规定的各项目标作出了庄严承诺。这两个文件涉及到预防接种目标者,如下:到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到1995年,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到1995年,与实行计划免疫前相比,使麻疹死亡率降低95%,发病率降低90%,以此作为长期在全球消灭麻疹的重要步骤;保持高水平的免疫覆盖率(到2000年以后)。既往诊断有明确过敏史的儿童,一般不予接种(口服脊灰疫苗除外);免疫功能缺陷的儿童,可暂缓接种,等愈后补种;具体如何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证,应以疫苗使用说明书为准4)冷链:实施计划免疫,冷链是保证疫苗接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所谓“冷链”(cold chain)是指疫苗从生产单位到使用单位,为保证疫苗在贮存、运输和接种过程中,都能保持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而装备的一系列设备的总称。5)扩大免疫计划: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扩大免疫计划(expanded programme on immu-nization,EPI),要求1990年全世界所有的儿童接种率至少达到90%,以预防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肺结核。世界卫生组织西太洋地区通过了在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决议,我国地处西太洋地区,因此这个庄严的任务也是我国的奋斗目标。为此,我国《八五计划纲要》规定,到1995年乡镇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3)预防接种反应1)一般反应:接种24小时内接种部位有局部红、肿、痛、热等炎症反应,有时附近淋巴结肿痛。一般反应是正常免疫反应,不需作任何处理,1~2天内即可消失。倘若反应强烈也仅需对症治疗。如果接种人群中的强度反应超过5%,则该批疫苗不宜继续使用,应上报上级卫生机关检验处理。2)异常反应:少数人在接种后出现并发症,如晕厥、过敏性休克、变态反应性脑脊髓膜炎、过敏性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等。虽然异常反应出现机率很低,但其后果常较严重。若遇到异常反应时应及时抢救,注意收集材料,进行分析,并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3)偶合疾病:偶合疾病与预防接种无关,只是因为时间上的巧合而被误认为由接种疫苗所引起。冬季常偶合流脑,夏季常偶合肠道传染病,可经诊断加以鉴别。在接种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接种,注意当时一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尽量避免偶合疾病发生,同时应向病人家属作好解释。4)预防接种事故:制品质量不合格或消毒及无菌操作不严密或接种技术(部位、剂量、途径)错误而引起,常误认为接种反应。5)计划免疫所用疫苗的反应及处理。(4)预防接种效果考核:预防接种效果的考核多由生物制品研究所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免疫学效果评价和流行病学效果评价。流行病学效果评价包括不良反应观察和试验组与对照组的发病率对比分析。免疫学效果评价系观察接种者免疫指标的变化状况。3.防护措施 在某些疾病流行季节,对易感者可采取一定防护措施,以防止受感染,如应用蚊帐或驱避剂防止蚊虫叮咬,以预防疟疾、丝虫病、乙型脑炎等感染;在进入血吸虫病污染的“疫水”中时,可在皮肤裸露部位涂擦防护剂(如含2%氯硝柳胺的脂肪酸涂剂),或者穿用氯硝柳胺浸渍过的布料缝制的防蚴裤、袜,以避免尾蚴感染。4.携带者的检查措施 有很多传染病均有病原携带者,其危害程度不同,平坦应按病种在该地有目的地检查携带者。也可在新兵入伍、新生入学及招工的健康检查中发现。疟疾、丝虫病等寄生虫必要时可经普查发现。也可以从恢复期病人、病人密切接触者中追踪发现到病原携带者。特殊职业,如儿童机构、饮食行业、牛奶厂及水厂工作人员、炊事人员的定期检查发现携带者是必要的,因为很多爆发是由这些职业工作人员引起的。要建立登记卡,对上述特殊职业人员管理要严格,发现携带者时应将其暂时调离工作进行治疗,治疗无效时,则需调换职业。乙型脑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现在尚无满意的治疗方法,对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要加强卫生教育,正确认识携带状态对周围人群的可能危害性,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接受必要的措施。⒌健康教育 平时的健康教育对预防传染病非常重要。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的养成是文明生活的具体内容之一。可以针对不同病种按照季节性有计划、有目的地宣传传染病的症状及防治方法,达到普及卫生常识、预防疾病的目的。(二)防疫措施是指疫情出现后,采取的防止扩散、尽快平息的措施。1.对病人的措施 关键在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1)早发现、早诊断:健全初级保健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感,普及群众的卫生常识是早期发现病人的关键。诊断可包括三个方面:临床、实验室检查及流行病学资料。临床上发现具有特征性的症状及体征可早期诊断,如麻疹的科氏斑、白喉的伪膜等。但有时应有实验室诊断,方才较为客观、正确,如伪膜涂片查出白喉杆菌。在传染病诊断中,流行病学资历料往往有助于早期诊断,如病人接触史、既往病史和预防接种史等。此外,年龄、职业和季节特征往往对早期诊断也有重要参考价值。(2)传染病报告:疫情报告是疫情管理的基础,也是国家的法定制度。因此,迅速、全面、准确地做好传染病报告是每个临床医师的重要的法定职责。1)报告的种类:根据1989年国家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定报告的病种分甲类、乙类和丙类,共计35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除霍乱、痢疾、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2)报告人及报告方式:凡从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以最快方式逐级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法定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以电话或传染病卡报告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站报告。法定报告人确诊或疑诊丙类传染病中的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病人,按规定向有关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除霍乱、痢疾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为仅在监测点上进行监测的传染病。监测点上的法定报告人,对确诊、疑诊的上述五种传染病,按乙类传染病报告方法报告疫情。对疑似病人应尽快确诊或排除,发出订正报告。病人死亡、治疗、形成带菌者或有后遗症时要作转归报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防止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以便于作流行病学调查。3)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在城镇于6小时内,在农村应于12小时内报至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发现乙类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发现爆发、流行,应以最快方式向县级卫生防疫专业机构报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慌报疫情。(3)早隔离:将病人隔离是防止扩散的有效方法。隔离期限依各种传染病的最长传染期,并参考检查结果而定(参见附录一)。隔离要求因病种而异。1)鼠疫、霍乱病人及病原携带者、艾滋病、肺炭疽,必须住院或隔离,由医生负责治疗。如拒绝或不治疗、隔离期未满擅自离院或脱离隔离,诊治单位可提请公安部门责令患者强制住院或重新隔离继续治疗。2)乙类传染病患者,住院或隔离由医生指导治疗。3)淋病、梅毒患者必须根治。医务人员不得扩散患者的病史。4)病人出院或解除隔离后,如病情需要,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防疫专业机构可以继续随访、管理。除上述必须住院隔离的病种以外,一些传染病可采取在机关单位、居民点、学校建立临时隔离室或家庭隔离的方式进行隔离,由医护人员诊治、护理,并指导有关人员消毒与照顾。有些传染病病人传染源作用不大,勿需隔离。一些隐性感染较多的传染病,隔离病人的措施,并不能达到控制疾病扩散的目的。2.对接触者的措施 接触者是指曾接触传染源或可能受到传染并处于潜伏期的人。对接触者进行下列措施可以防止其发病而成为传染源。(1)应急预防接种: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可对其接触者进行自动或被动免疫预防接种,如麻疹爆发时对儿童接触者可注射麻疹疫苗,对体弱小儿可注射丙种球蛋白或胎盘球蛋白。(2)药物预防:对某些有特效药物防治的传染病,必要时可用药物预防。如以抗疟药乙胺嘧啶、氯喹或伯喹预防疟疾;服用喹哌、增效磺胺甲氧吡嗪或青蒿素等预防耐药性疟疾;用强力霉素预防霍乱;用青霉素或磺胺药物预防猩红热等。要防止滥用药物预防,以免造成药品浪费和增加病原体的耐药性。药物预防最好只用于密切接触者,而不要普遍投药。(3)医学观察:对某些较严重的传染病接触者每日视诊、测量体温、注意早期症状的出现。 (4)隔离或留验: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必须严加隔离(霍乱老疫区的接触者是否隔离,需根据当地情况而定),在医学观察同时还需限制行动自由,在指定地点进行留验。对接触者实施隔离或留验的时间应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相当于该传染病的最长潜伏期。⒊对动物传染源的措施 有经济价值的动物如家畜若患有烈性传染病时,可以由兽医部门进行隔离、治疗。对家畜的输出应建立必要检疫制度,防止瘟疫蔓延。疫区的家畜、畜产品或动物原料必须经过检疫才准允外运。对绝大部分染病的野生动物而无经济价值时,采取杀灭措施,如鼠类可以杀灭(灭鼠方法参见附录四)。有些传染病的动物尸体应焚烧、深埋,如患炭疽的动物尸体。4.对疫源地污染环境的措施 疫源地环境污染因传染传播途径不同而采取的措施也不相同。地段医师或基层单位的医务人员尤应注意。肠道传染病由于粪便污染环境,故措施的重点在污染物品及环境的消毒。呼吸道传染病由于通过空气污染环境,其重点在于空气消毒、个人防护(戴口罩)、通风。虫媒传染病措施重点在杀虫(杀虫方法参见附录三)。经水传播传染病的措施重点在改善饮水卫生及个人防护。消毒(disinfection)是指消除和杀灭传播途径上的病原体,并非要求杀灭一切微生物(称灭菌,sterilization)。消毒可分为预防性消毒及疫源地消毒。预防性消毒即前述预防性措施中饮水消毒、空气消毒、乳品消毒等。疫源地消毒指对现有或曾有传染源的疫源地进行的消毒,目的是杀灭由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疫源地消毒又可分为随时消毒及终末消毒。(1)随时消毒(current disinfection):指在现有传染源的疫源地对其排泄物、分泌物及所污染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以迅速将病原体杀灭,例如,对疾病病人的粪便进行随时消毒。因为随时消毒要经常进行,所以一般要指导病人家属进行,或由病房护理人员完成。(2)终末消毒(terminal disinfection):指传染源痊愈、死亡或离开后,对疫源地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应明确哪些病应进行终末消毒。一般是指病原体在外界环境中能存活较长时间的疾病,才进行终末消毒。而病原体存活时间较短的病,如麻疹、水痘、百日咳、流行性感冒等病的病原体,一般勿需消毒。进行终末消毒前应明确消毒范围与物品。因此,消毒之前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以考虑消毒的范围、物品及方法。需要进行终末消毒的主要疾病为:肠道传染病:霍乱、伤寒、副伤寒、疾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呼吸道传染病:肺鼠疫、肺结核、白喉、猩红热等。动物传染病:炭疽、鼠疫等。消毒方法参见附录二。(三)治疗性预防正确并及时地治疗病人,可以尽早中止传染过程,缩小传染源作用,有时也可防止传染病病人(如伤寒、疟疾等)形成病原携带者。孕妇在妊娠初4个月患风疹所产出的婴儿患有出生缺陷的机会很大,可考虑人工流产,以防止缺陷胎儿出生。(四)集体机构(作业)的预防措施集体机构(作业)的群体结构特点及生活状况特异,故其预防措施也很有差别。本节仅阐述托幼机构、集体野外作业的预防措施。医院的预防措施在第十章《医院内感染的发生及控制》中介绍。1.托幼机构 托儿所及幼儿园是传染病易感集中的群体,很容易发生传染病爆发,尤以病毒性肝炎、菌痢、病毒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为多见。(1)预防性措施:重点在于加强卫生监督,避免传染源进入。收容儿童及招聘老师和保育员均须经过体格检查,并有定期体检制度。应建立合理的儿童接送制度,接收儿童时要问清是否曾与有病儿童接触,晨检时应仔细检查有无早期症状及体征以便早发生疾病。对儿童及家长要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以取得合作。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工作。要做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工作,教育儿童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2)防疫措施:发现疫情后,要立即报告卫生防疫站,以便取得指导。在单位领导下制定防疫措施方案,重点是尽量控制疫情,使之不在机构内扩散。立即隔离、治疗病人。密切接触者(一般指同活动的班组)应检疫,即本班组与其他班组隔离、医学观察、施行适合的应急预防接种、给预防药物及消毒。疫情扑灭之前暂停接受新儿童。将有关情况通告所有家长,取得谅解及配合,共同合作扑灭疫情,避免进一步扩散。2.集体野外工作 野外作业如水利建设、筑路、勘探、农垦、部队野营等常集中较多人员协同工作或行动。由于人员流动性大,生活条件简陋,故极易发生传染病爆发、流行,如菌痢、伤寒、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膜炎等。因此,在作业开始之前,就应做好预防措施。(1)预防性措施:在作业开工之前,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作业所在地区,进行流行病学侦察。了解该地区的环境、饮水来源、当地既往及现在有哪些疾病,并向该地区卫生防疫部门了解有关传染病及地方病的情况。进入现场前要组织好医务与卫生人员的队伍,并结合当地存在的特殊疾病及卫生问题作好进岗前培训工作。选择好生活场地、盖好工棚、厨房,选择好水源,兴建厕所,搞好杀虫、灭鼠和消毒工作,制订必要的卫生制度,要求派来工作人员的单位事先做好健康检查,以免传染源进入,并预先做好必要的预防接种,如流脑多糖体菌苗、破伤风类毒素类等接种。进入现场后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卫生宣传,建立疫情报告制度。(2)防疫措施:重点在使疫情不扩散,保证作业顺利进行。病人应隔离、治疗。接触者庆给以适合的应急接种、药物预防及消毒,力求不发病。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取得指导帮助。(五)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自然灾害频繁。常见的自然灾害有地震、洪涝、旱灾、风灾、雹灾、滑坡等。1976年河北省唐山大地震,正处午夜,居民熟睡,死亡24万人,重伤16万人。1991年夏天,安徽、江苏等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自古以来即有“大灾之后必有大疫”的谚语。表明传染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大灾”。自然灾害之能导致传染病发生或流行是由于:①居民生活秩序失常;②自然环境遭受破坏;③医疗卫生机构遭受破坏三方面的原因。自然灾害虽已发生,若控制灾情的决策得当,措施及时,亦能控制或减少疾病发生,达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我国1976年唐山大地震及1991年安徽、江苏等省特大洪涝灾害由于中央决策英明,各级政府措施得力,灾区群众不懈斗争,使灾区疫病发生减少,基本上达到“灾后无大灾”的要求。自然灾害的防疫措施:1.灾前在灾害的多发地区应建立应急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做好组织、技术及物质准备工作。

(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 中国CDC唐青等在今年4月出版的《Virologica Sinica (中国病毒学) 》杂志上发表了题为“中国2007-2011年狂犬病流行相关因素分析” 的论文。该论文根据全国疫情报告系统收集到的数据对2007年至2011年间中国的狂犬病疫情进行了分析。该论文的结论之一是:中国狂犬病流行的疫区正在扩大。尽管近5年来全国狂犬病死亡总人数正在缓慢地下降,从2007年的最高峰值3300人逐年下降到2011年的1918人,但与此同时,狂犬病发病的区域却显著扩大了,更多的中国人被置于狂犬病的威胁之下,在中国实现2020年前消除狂犬病的任务更艰巨了。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中国并非全国都是狂犬病的疫区。中国目前每年因狂犬病引起的约2000例死亡,绝大多数都发生在 中国版图东南部大约2/5的国土面积中。以下为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归纳的中国狂犬病风险等级地图。历史上无疫情的地区:自进入21世纪以来的12年里,西藏、青海两省区狂犬病病例数一直保持为0,可以认为是非疫区。历史上基本无疫情的地区:在2000年到2006年,另有山西、辽宁、吉林、内蒙、陕西、甘肃、新疆、黑龙江、宁夏、 河北等10 个省区基本无病例报告,狂犬病仅有偶发的个别病例。中国历史上无疫情或基本无疫情的省区的总面积大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3/5。中国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基本上都属于狂犬病疫区。近5年狂犬病死亡人数最多的 5个省:广西(1778人),广东(1485人),贵州(1427人),湖南(1075人),四川(803人)。在中国内地的31个省级政区中,这5个省的病例数总和占全国报告病例总数的55%。5年来在这几个省的病例数明显下降的同时,它们仍然属高发省份,从而影响周边省份的疫情,甚至可能影响到整个国家。4个直辖市的情况:近5年来,北京、上海、天津每年死亡人数都在5人以下,只有重庆平均每年超过百人。近5年来狂犬病仍在逆势增长的省份:云南、江苏、山西和陕西。近5年来由非疫区变为疫区的 3个省:河北、山西、陕西。后来居上的河北省:该省在2005年前,年报告死亡人数都为个位数,从2005年开始达到2位数,2007年就跃升到150人,近5年每年保持在100人以上的高位。发展势头最迅猛的山西省:该省2000年-2006年累计报告9例(平均每年1-2例),自2007年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011年达到88例,而且分布范围几乎遍及山西全省各地。最令人担忧的陕西省: 陕西省原来也是狂犬病的低发省,2000-2006年累计报告15例(平均每年2-3例)。在2009年病例数突然增至26例,而且其中25例集中发生在汉中市。渭南市也出现类似的突然暴发的情况,2010年出现5个病例,2011年集中出现29例。狂犬病通常表现为散发病例,但上述案例说明,在与狂犬病高发区相邻的低发地区(属于狂犬病防治的“前沿阵地”),如果不采取积极的狂犬病防控策略,狂犬病的集中暴发流行也是极有可能的。近年报告输入或首发病例的省份:2009年,甘肃、陕西。2011年,新疆、宁夏、辽宁。2012年,黑龙江。中国狂犬病流行的疫区正在扩大。中国防治狂犬病的形势更加严峻。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 —2020年)》中,确定了中国2020年达到控制狂犬病的目标。该规划中特别将12个省(区、市)列为需加强防治的 狂犬病重点流行区: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被告人常用的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答辩人:乔xx,女,1955年6月12日出生,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南华小区24号101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550612542X。 委托人:常xx,广东七人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 丹,广东七人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肖敏,女,1978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5号大院50号306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519780524542X。 因被答辩人提起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请求人民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一、被答辩人提出“被告乔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无法律依据的。 首先,关于无过错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但是法律明文规定了无过错原则的适用范围。《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答辩人只是出于爱心喂养流浪猫,答辩人的喂养行为并不属于《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饲养行为。其次,“饲养人”要达到和动物的所有人地位相当,才能称为动物的饲养人。所谓“动物的所有人”,即对动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人。动物的管理人是指实际控制和管束动物的人。最后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来看,只能证明答辩人是偶尔喂养“流浪猫”,没有持续、长期喂养的证据,就是有流浪猫进入答辩人家里的事实,也不能证明答辩人就是流浪猫的管理人,所以本案不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二、被答辩人提出“被告乔女士长期对流浪猫进行饲养,花仔猫与被告乔女士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的无事实依据。 根据本案证人刘彩娇证言,答辩人对动物很有爱心。答辩人居住的小区有一片开阔绿地,是流浪猫的聚集地。该证言可以证明流浪猫聚集在该小区并非是答辩人的喂养行为引起的,而是该小区的地理环境造成的'。答辩人只是偶尔拿些食物去喂养流浪猫,而并非被答辩人所说的一个长期的行为。根据该证言,答辩人家里并未养猫,可以证明,该流浪猫并未住在答辩人的家里。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被告乔女士长期对流浪猫进行饲养,花仔猫与被告乔女士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是无事实依据的 三、被答辩人提出“案发时乔女士能叫出小猫的名字意欲让其停止侵害,小猫也领悟主人的意思而跑开,因此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该猫已经被被告乔女士所占 有或控制,也就是说该猫属于被饲养的动物。”无事实依据。 根据答辩人的陈述以及小区的监控,答辩人看到猫狗打架,以及被答辩人用脚踢猫,答辩人发现那只猫是其曾经喂养过的流浪猫,便赶紧大声把猫叫开,猫就跑了。首先,根据当时的情况,答辩人是为了被答辩人的人身安全,出于本能大声叫“花仔”,并非被答辩人所说的对猫的占有与控制。其次,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答辩人能叫出小猫的名字,那只是答辩人根据猫的外形特征随意取的名字。再次,被答辩人提出的“小猫领悟主人的意思而跑开”完全是被答辩人的主观臆断,无任何事实依据。小猫跑开的原因可以有多种,比如,突然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无法与被答辩人的大型犬搏斗,决定撤退;又或者小猫听到答辩人的叫喊声,以为是对方又多了帮手,于是跑了。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该猫被答辩人所控制或占有,无事实依据。 四、被答辩人提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的依据是不成立的。 据被答辩人陈述,因被猫抓伤后心理极度恐惧,害怕会得狂犬病,整日心神不宁,郁郁寡欢,而且狂犬病存在潜伏期,且答辩人饲养的又是流浪猫,更容易得狂犬病,这些都加剧了被答辩人的恐慌和不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首先,该陈述存在前后矛盾,被答辩人认为该猫是流浪猫,那么何来“饲养”一说,既然不存在饲养关系,那么,答辩人也就不适用无过错原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其次,本案是被答辩人被猫抓伤,与犬无关,何来“狂犬病”一说,而且根据被答辩人所提供的病例,被答辩人于当日及时打了狂犬疫苗,被告人担心自己会得狂犬病是无事实依据的,只是被答辩人的主观臆断,无科学依据。再次,本案中的犬是被答辩人自己的,而且,事发当时,该犬并未拴狗链,对于猫狗打架,被答辩人被猫抓伤,被答辩人是存在过错的。综上述,被答辩人提出的而精神损失赔偿是没有依据的。 五、答辩人作为被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 在本案被确定为饲养动物侵权纠纷的情况下,答辩人并非该猫的管理人或饲养人,且其偶尔投喂猫的行为是出于爱心,是合法行为,应该受到鼓励,不应当承担责任,故被答辩人应当另寻适格的被告人。 六、被答辩人的损害是因其过错造成的。 从小区提取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被答辩人未对其饲养的狗拴狗链,违反《广州市犬类饲养条例》的规定;且故意用脚踢猫,因而导致其被天性温顺怕人的猫抓伤。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被答辩人的损害是因其故意造成的,故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应承担责任,且答辩人也非该动物的管理人或饲养人。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毫无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故无需对被答辩人的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恳请人民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所有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广商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乔xx 代书人:常xx,广州七人行律师事务所 陈 丹,广州七人行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1.本状副本2份; 2.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2份。 (被申请人提交) 提交人:乔凤兰(签名)

狂犬病论文文献

你得知道疫苗是什么东西!(一般是活疫苗和死疫苗联合运用) 疫苗是弱病毒-注射到体内后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抗体来抵抗病毒! 是抗体抵抗病毒 不是疫苗抵抗病毒!一切顺利的话(各种原因一般不会太顺利)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20-30天时间! 如果是被带有狂犬病的动物伤害!这时候已经在西方极乐... 注射疫苗 各种原因可能不会产生抗体 称为免疫失败! 是否有抗体一验就知道!不是说你注射疫苗了就一定能产生的!如果疑是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伤害!注射的不是疫苗!如果这时候注射疫苗就会诱发没发作的病毒! 该 注射的是血清(血清是外源性的抗体!)直接能抵抗病毒! 健康情况下 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 20-30天 (一般不太顺利 所有要连续几次注射) 即便不诱发 需要这些时间来产生抗体 你可能已经在西天路上...最后你认真看下面文章再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南方周末》9月8日24版刊登了《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作者严家新,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研究员。我非常认真地拜读了这篇通俗科普文章。假设其结论都是基于目前国际公认的医学研究的话,我们能辨识一些传统谬误(其中是否不乏利益相关者对于大力推介疫苗的经济动因?),从其中获知几个基本结论。由于原文比较专业,我按照自己的理解总结如下(如果理解不当文责我付):一,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只有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可能大于一年。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简单实用的鉴定方法是“十日观察法”。WHO认为,如果犬(或猫)伤人后,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伤者不会被传染。三,如果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如果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注射疫苗(不能傻等10天,如果被观察的动物10天内真的挂了,那就绿了),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打后面的几针疫苗。四,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明鼠和兔会传染狂犬病。鸟类、爬行类、鱼类和昆虫不传染狂犬病。五,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六,假设狂犬病毒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此时的疫苗仍可能有效。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七,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有人长期怀疑自己有狂犬病症状,一定不是狂犬病。八,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疫苗,产生了有效抗体(注意:免疫失败不算),体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九,如果全程免疫过3-5针,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如果再次被咬伤,强化2针足矣。这一观点,比卫生部的规范标准低了很多。十,我们目前的国家标准与WHO相比,明显疫苗滥用。这不但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官方口径引导了全民的“恐狂证”。这些总结还是太过专业,我再说的白一些吧:如果被猫狗咬伤抓伤,1,要第一时间冲洗,全程免疫(初次是3-5针,以后再不慎被咬,最多强化2针);2,观察肇事小家伙10天,如果它没事你就没事,后面的针也不用打;3,如果你无法跟进小家伙的情况,做完步骤1后顶多1年,肯定就没事了(根本不会有潜伏几十年的恐怖传言出现);4,如果小家伙10天内真的挂了,你第一时间做完步骤1,也有胜算;要当即赴医,不要令其发作(已发作就没戏了)。再说的白一点,就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一般猫狗都是健康的,被咬伤后,要用科学的态度去面对,简单地科学处理就ok了。不能无视不处理,但也无需夸大,恐慌。恐狂症,恐狗症,邻里纠纷,社会矛盾,舆论的长期误导难辞其咎。是利益误导了公众,是无知导致了中国民众独有的将对猫狗的态度划分成爱恨极端对立两个阵营的这一特殊奇观。而猫狗的性命,则成了某些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华丽而正当的旗号的最可怜的牺牲品。 附录: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最近,有关中国狂犬病疫苗被滥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那么,哪些情况可能属于滥用?如何避免滥用?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恐狂症的流行显然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一些最近发表的临床试验表明,已接受3剂至5剂狂犬病初次系列接种者,一定程度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无论此人体内是否有可检测到的抗体,再次暴露后接种2针,即足以引发出良好的免疫回忆反应(而且再次暴露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接种免疫球蛋白)。几年前在德国有一个相关的生存案例。在一名器官提供者被确诊为狂犬病人之前,她的肝、胰和两个肾脏被分别移植给了4个人。这4人之中,只有接受肝移植的一人最终存活下来,其余3人都在移植手术后数周内死于狂犬病。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存活的肝移植接受者在童年时曾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此案例可以证明狂犬病疫苗效力的持久性。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与WHO的规定相比较,可见再次加强接种超过2针就属于滥用的范畴。所以卫生部的规范应当修订。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的包装都是5针一盒,不能拆散销售。有相当多的狂犬病门诊,对所有前来接种者,包括再次暴露后的接种者,都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每人接种5针。结果一年内一人打10针或20针的并不罕见,甚至出现职业养狗人因频繁被狗咬伤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接种50多针的极端情况。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疫苗滥用。恐狂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能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各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坚决杜绝狂犬病疫苗的滥用,则综合测算,中国每年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有可能在现有水平降低一半以上,同时并不会增加狂犬病的死亡人数。

没有关系 在潜伏期之内打针都可以预防 再不济的话 就每年打一针预防一下

只有疯狗的唾液中才含病毒。我想您肯定不至于分不清疯狗与正常狗的区别。 说打针的和卖疫苗的是一伙的!不了解情况就知道打针,跟白痴一样。 《祝您健康》杂志1997年第3期(月刊)江苏科技出版社记者:黄建民 若问世界上什么病的死亡率最高?一般人想到的可能是癌症、艾滋病。但《吉尼斯世界纪录》却把狂犬病列为“最高的致死率”。在纪录中提到:“当人患上狂犬病并有恐水症状时,往往必死无疑。”1991年出版的《世界之最》里,也把狂犬病视为“病死率最高的人类疾病”,“其病死率接近于100%”。《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和《世界之最》两书都是把1968年巴西一名叫戴罗莎的女病人看作是“患狂犬病后幸存的第一人”。也有材料说,全球迄今被治愈的狂犬病人仅有3位。 这些都证明古罗马的名医们说得对:狂犬病是种“极可怕的疾病”。 危害严重 狂犬病危害严重。 僰人,是生活在四川的古代少数民族,可他们在600年前灭绝了。专家的结论是,狂犬病是使该民族灭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几年前公布的材料表明,在我国20多种法定传染病中,因狂犬病而死亡的人数曾连续居于第1位。 狂犬病的蔓延使世界卫生组织不得不专门开会研究对策。 狂犬病通常由带毒动物传播。犬、狼、狐、猫、鼠、熊、猪、吸血蝙蝠等20多种野生和家养动物都可能携带狂犬病毒。人一旦被疯动物或者貌似健康、实已带毒的动物咬伤,就有发生狂犬病的危险。虽说法国科学家巴斯德已于1885年研究出了能预防狂犬病的狂犬疫苗,但是,狂犬疫苗必须要在发病前按规定的时间注射才能有效,错过了时机,狂犬疫苗也无能为力。 从感染狂犬病毒到发病,潜伏时间一般从几天到几年不等,有的资料上称,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达十几年,甚至30多年。据报道,我国确有在被动物咬伤后经17年、19年甚至27年才出现典型狂犬病症状而死亡的真实病例。 今天,全球每年有百万人、我国有几十万人被动物咬伤。面对如此捉摸不定的潜伏期,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要是不慎被动物咬伤,除了立即将伤口挤压出血外,还要彻底清洗,可用肥皂水、去污剂、乙醇饮料(酒)等反复冲洗后,再用清水冲净,冲洗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此处理后,还要及时去防疫中心、医疗部门等注射全程人用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 她向世界难题挑战 世界上是不是有少数狂犬病人逃脱了死神的魔爪,我们暂不去深究,但是有一点,这是一种几乎使全世界的医生都束手无策的疾病。 不过,企望征服狂犬病的也大有人在。林淑静教授,就是向这一世界难题挑战的女中豪杰。 1996年9月初,记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拜访了她—-一位年近花甲的儿科教授。 学儿科的居然研究起狂犬病来,学西医的却对中医的君臣佐使配伍感兴趣,这是为什么呢? 林教授向记者道出了原委。 林淑静教授的父亲是位老中医,在吉林松原老家一带颇有名气。她家里有一张数代相传治疗狂犬病的古方,曰“林氏狂犬散”。她见父亲医治过许多狂犬病人,而且效果良好。大学毕业后行医时,她对狂犬病人的痛苦惨状深深同情。这促使她思索:目前医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解决了狂犬病的“预防”问题,可是对“治疗”却无能为力。既然中医药有治验效果,何不进一步对之研究呢? 林教授热爱儿科事业,这可以用她的六十余篇科学论文证明。同时,她开始了向狂犬病这一世界难题挑战的艰巨工作。她性格坚强,决心既下则义无反顾,一干就是30多个年头。她接过了已故父亲留下的秘藏,但是并没有刻板地使用原方。为了掌握“狂犬散”方药的配伍原理与药理作用,她特意花了两年时间攻读中医学。平时,她把主要业余时间用在了阅读古今中外的有关书籍上,她还一一研究了据说能够治疗狂犬病的有关方剂和各种民间疗法。无数次的立论再立论,否定再否定,现代科学知识加之现代科学手段,她终于组成了一张推陈出新的、纯中药的方剂,改进后的“林氏狂犬散”诞生了。 “狂犬散”的威力 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是为了造福大众。经过改进的“林氏狂犬散”能不能在医疗中更显威力呢?那自然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1982年,林教授出差到齐齐哈尔市的传染病院,巧遇一位年仅6岁的狂犬病患者。当时这位男童已经牙关紧闭,死神正一步步地逼向他,而所有的医生都毫无办法。事不宜迟!林教授在病人家属的强烈要求和传染病院医生的支持下,拿出了她的“狂犬散”。一剂“狂犬散”灌下后就迅速起效,第二天,这位小病人居然可以自己下床去买冰棍了! 又何止是这位小病人得救!哈尔滨市传染病院来了一位狂犬病人,但是医院无法医治。在医生的嘱咐下,病人家属开始准备后事。可是当病人被人引至林教授面前后,服“狂犬散”三天,症状全无,平安回家。黑龙江省望奎县一位结婚才4天的新娘子陈平,被狗咬伤后很快发病,当地医院宣布她已经无药可救。听说林教授能治疗狂犬病,亲友们情急之下赶几百里夜路,半夜里敲开了林教授的家门。如今,陈平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健康地生活着。 1989年12月2日,方正县林业局公安消防队的赵威威给哈医大一院党委写了一封信,信中叙述道:10月17日,他被狗咬伤左手中指,当天起伤指就一阵阵剧痒,第5天就发展到上肢。第10天左右,右手也出现痒感,同时伴有头晕、恶心、厌食、失眠、易惊、心烦、手麻、尿频、无力、视物不清、怕水、怕风、怕声、呼吸困难等,病情逐渐加重,痛苦不堪。先后被县医院和防疫站诊断为狂犬病。医生告诉他,此病无药可救,既然发病,必死无疑。在此期间,当地已经有两人因此病先后死亡。赵威威知道求生无望,含泪安排了自己的后事。绝望中,亲友打听到了林教授可以治疗此病,大喜之下急赴哈尔滨。11月7日,赵威威接受了林教授的治疗,服药5次后,症状基本消失,续服药3次,一切恢复正常。此时,他的心情难以形容。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没想到绝处逢生,被林教授的“狂犬散”拉了回来。他塞给林教授500元的红包,林教授坚决不收。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全家特意送上了一面锦旗。 天津市大港区的一位名叫韩国忠的个体户,在林教授治愈他的狂犬病又拒收酬金之后送上了一面长达3米,宽米、上书“医德高尚”的特大锦旗。这一封封感谢信和一面面锦旗,蕴藏着多少病人及家属的无限感激啊! 成功与争议 时至今日,林教授已经治愈了近百例狂犬病患者。她关于治疗狂犬病的论文,先后被哈医大评为新技术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并获得黑龙江省卫生厅的三等奖。其论文被收入1986年的《中国内科年鉴》及1988年的《医师处方指南》。林教授的心愿初步实现了,她成功了。 然而,鉴于全球医学界尚无良法治疗狂犬病,许多人难免会对林教授的成功表示怀疑。记者在哈医大采访时,不同的职能部门对林教授是否能医治狂犬病就有不同的评论。有的认为“绝对可靠”,有的声言“证据不足”,她成了一位有争议的人物。 什么“证据不足”呢?原来,一部分人对林教授所治的是否是狂犬病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狂犬病是人类不可能征服的、无法治疗的绝症”。如果可治,那就不属于狂犬病。医学界对世界上曾经报导的被治愈的3例病人也有疑问,原因是这三个人都曾经注射过狂犬疫苗,因而他们不属于“真正的”狂犬病人。换句话说,真正属于狂犬病的,一个也活不成。 对此,林教授表示:至少有十几例被治愈的狂犬病患者是符合我国和国际上有关狂犬病诊断标准的。国家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褚菊仁教授亲自测定这些患者,测出患者的中和抗体阳性,表明这些患者从没有用过狂犬疫苗和血清。 怀疑论者又称:林教授不肯公布“狂犬散”的配方,无法证明这些药物能杀灭狂犬病毒。林教授则表示:她不愿意自己一生的心血被人任意盗用,她有权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 让林教授欣慰的是,她的病人们非常支持她。记者走访了几位经林教授治愈的狂犬病患者,患者们称:是林教授在死亡线上把他们拉了回来,当所有的医生都没有办法的时候,是林教授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患者们很替林教授不平,他们问道: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为什么我们被各地的医疗机构确诊为狂犬病?这么多的患者都是被确诊为狂犬病后,在等死的情况下被林教授治愈的,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那又是什么呢?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说明这么多的患者全部被误诊了,这可能吗?怀疑林教授的人,如何自圆其说呢? 困惑与期盼 这次采访,给记者带来了种种困惑。 林教授不是职业治疗狂犬病的医师。凡是找她求治的,都是医疗部门已经无法救治、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的病人。记者的手边,就有一封某市传染病院请她出诊治疗狂犬病的信函。林教授甘冒风险给予义务诊疗和施药,为了什么? 治好几个病人,这似乎平平常常。可是,林教授为了这一天,为了研究、筛选、组合更有效的药方,耗去了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她没有精力去享受休闲、寻求爱情,她至今是孑然一身。她这样做,又是为什么? 狂犬病研究进展的论文虽然获奖,可是科研经费却迟迟申请不到。对药物的分析、对病毒的检测、对作用的研究又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一切费用自理的结果,是使林教授过着拮据的、与她的教授地位极不相称的生活。她家中几乎没有什么家用电器,有的只是四壁医书和她自费购买的各种科研设备。她如此薄待自己,究竟为了什么?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样一位执着科学研究的人竟得不到有力的支持。据称,这与某些规定有关。照章办事自然是应该的,但深入考究一下,原因或许还有其他。这其他的原因可能更重要:一是有些人认为,国外都没有研究成功的课题,中国人凭什么能研究成功?在这种心态下,动不动就搬出国际卫生组织来,说国际上都没有承认过,没有成功过,等等等等,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们视已经被治愈的活生生的病例不见,一口咬定治愈狂犬病绝不可能。二是某些希望成果共享甚至捷足先登者,达不到目的的时候,就会拆你的台,造起种种谣言,把你也拉下来。 事业之路多荆棘! 林教授面对这些,只是平静地微笑。她相信自己的努力,也相信自己的药方。她的奋斗目标是:“让世界上所有的狂犬病患者都得到救治,我一生无憾。” 林教授是可敬的。记者祝愿她心想事成。但记者想到的是:人生苦短。单凭林教授一人之力,征服狂犬病的路难之又难。即使已经有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可是得不到推广,狂犬病人就只能一个个地绝望地死去。如果有关部门能加以关注,促使这种于国于民的好事实现,难道不是所有狂犬病人的福音吗? 我们期盼这样的好消息!!! 《祝您健康》

狂犬病研究论文

2005年,分别来自泰国、英国和WHO的3位著名狂犬病专家Veera Tepsumethanon, Henry Wilde和 Francois X Meslin共同在《泰国医学会杂志(J Med Assoc Thai 2005; 88(3): 419-22)》发表了一篇研究论文,提出可在不能充分满足十日观察法的条件,用六条标准来判断活狗是否为疯狗。该论文的题目是《活狗中诊断狂犬病的6条标准》 要诊断一只活狗是否有狂犬病,如果不能充分满足十日观察法的条件,则可依次采用下列标准: 1 )狗的年龄?a) 少于1个月------------------->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在狗体内通常有1个月以上的潜伏期,所以年龄一个月之内的狗通常不会有狂犬病。而且刚出生不足一个月的小狗被其他疯狗咬伤而不被咬死的情况几乎不可能一。)b)一个月以上或不知道----->进入2 ) 2 )狗的健康状态?a) I) 正常(没有病)或 ii ) 患病超过10天--- >不是狂犬病。(说明:此处 i)观察时间通常不足十天,原理类似于十日观察法。ii ) 如果有病超过了十天,也肯定不是狂犬病,因为狗患狂犬病如不进行抢救,不到十天就死了)。b)10天内开始患病或患病少于10天,或不知道----->进入3 ) 3 )疾病如何演变?a) 从正常健康状态急性发作-------- >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发病的进程一开始通常是缓慢进行的,有1-3天的症状轻微的前驱期,然后逐渐变得越来越严重。)b)逐渐发作或不知道------------- >进入4 ) 4)在最后3-5天的临床过程中的发展趋势如何?a)稳定或改善(未进行处治)----- - >不是狂犬病。(说明:狂犬病一旦发病,总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到后期,严重程度不可逆转。)b)症状和体征进一步发展,或不知道 ---->进入5) 5 )狗显示“转圈”的动作?(常绊倒或沿圆圈漫步,头部撞墙,好像眼瞎了。)a) 是------------------------------------ >不是狂犬病。(说明:是狗瘟热或其他疾病的表现。)b)否或不知道----------------------- >进入6 ) 6 )在生命的最后一周,下列17种体征或症状,这只狗是否表现出了其中的至少2种?a)是----------------------------------------->是狂犬病。b)否,或仅显示1种体征---------->不是狂犬病。 1.颚部下垂、显得无力。2.异常的犬吠声。 3.舌头伸出、下垂,大量涎液流淌。 4.舔自己的尿。 5.特别喜欢舔水。 6.返胃。 7.行为改变。 8.咬和吃异常物体。 9.攻击性行为。10.未受激惹也咬人。11.没有明显理由地狂奔。12.跑或行进时姿态僵硬。13.烦躁不安。14.在隔离检疫期间乱咬。 15.昏昏欲睡。16.不平稳的步态。17.经常呈现“座狗(Dog sitting)”的姿态。

E2H2可以抑制狂犬病毒。E2H2是一个关键靶点,如果能将它控制好,可以有效增加下游基因,从而起到一个其对于狂犬病毒的抑制作用。一个科研团队正在对此进行研究。

他发现了一些分子,这些分子可能会对这个病有一定作用。不过不代表马上可以治疗,还需要研发一段时间。

严家新 加为好友 给我留言 打个招呼 发送消息 博文 狂犬病的潜伏期到底有多长? 精选 已有 9928 次阅读 2011-8-30 10:00 |个人分类:狂犬病防治|系统分类:科普集锦|关键词:潜伏期 狂犬病 实验室 纪录 美国 病例 疫苗 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 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 WHO 专家认为,只有实验室检查才能确诊狂犬病,仅靠临床表现诊断狂犬病很困难,也不可靠。由于事实上有大约30%的狂犬病人的症状是不典型的,所以中国目前狂犬病的数字是不准确的,可能被严重低估。 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 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 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 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 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 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笔者认识的许多法国研究人员对此病例就不以为然,认为该论文中仍有不少疑点,理论上很难解释,而且极个别的病例不一定有普遍意义。他们认为超过一年的病例极为罕见,被狗或猫咬伤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通常不必再补充接种狂犬病疫苗,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 十余年来,我们单位也一直关注国内狂犬病长潜伏期病例,希望有机会与国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利用中国每年狂犬病发病人数世界第二的有利条件,找到有实验室依据的可靠病例,来打破狂犬病潜伏期最长6 年的世界纪录,在国际上发表有份量的学术论文,提升中国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国际地位。但十多年来一直未在国内发现有确切证据的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 国内关于狂犬病长潜伏期迄今科学价值最高的一个病例,是上海市CDC 于1998 年报告的一个病例: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大学生可能因多年前感染狂犬病而致死,有实验室证据可确诊为狂犬病(分离到病毒)。据说他仅在10岁前曾在原籍农村被狗咬伤过,以后从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但此病例的病史资料证据并不充分,无法排除二次感染的可能。在中国东南部狂犬病重点疫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际上很难排除在较近的时间有其他未觉察的感染机会(如在皮肤有破口的情况下与带毒动物有接触),尚无法确切证明其潜伏期长达十多年,只能作为罕见的可疑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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