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你不应该让你的狗失去理智,当他玩的太疯时,你要让他安静下来。还有狗本身是很有分寸的动物,只要你从小调教得当,动作不要太猛,他是绝对不会伤到你的。我养过四条狗,从来没受过伤!
首先你得知道疫苗是什么东西!(一般是活疫苗和死疫苗联合运用) 疫苗是弱病毒-注射到体内后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抗体来抵抗病毒! 是抗体抵抗病毒 不是疫苗抵抗病毒!一切顺利的话(各种原因一般不会太顺利)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20-30天时间! 如果是被带有狂犬病的动物伤害!这时候已经在西方极乐... 注射疫苗 各种原因可能不会产生抗体 称为免疫失败! 是否有抗体一验就知道!不是说你注射疫苗了就一定能产生的!如果疑是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伤害!注射的不是疫苗!如果这时候注射疫苗就会诱发没发作的病毒! 该 注射的是血清(血清是外源性的抗体!)直接能抵抗病毒! 健康情况下 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 20-30天 (一般不太顺利 所有要连续几次注射) 即便不诱发 需要这些时间来产生抗体 你可能已经在西天路上...最后你认真看下面文章再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南方周末》9月8日24版刊登了《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作者严家新,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研究员。我非常认真地拜读了这篇通俗科普文章。假设其结论都是基于目前国际公认的医学研究的话,我们能辨识一些传统谬误(其中是否不乏利益相关者对于大力推介疫苗的经济动因?),从其中获知几个基本结论。由于原文比较专业,我按照自己的理解总结如下(如果理解不当文责我付):一,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只有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可能大于一年。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简单实用的鉴定方法是“十日观察法”。WHO认为,如果犬(或猫)伤人后,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伤者不会被传染。三,如果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如果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注射疫苗(不能傻等10天,如果被观察的动物10天内真的挂了,那就绿了),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打后面的几针疫苗。四,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明鼠和兔会传染狂犬病。鸟类、爬行类、鱼类和昆虫不传染狂犬病。五,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六,假设狂犬病毒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此时的疫苗仍可能有效。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七,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有人长期怀疑自己有狂犬病症状,一定不是狂犬病。八,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疫苗,产生了有效抗体(注意:免疫失败不算),体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九,如果全程免疫过3-5针,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如果再次被咬伤,强化2针足矣。这一观点,比卫生部的规范标准低了很多。十,我们目前的国家标准与WHO相比,明显疫苗滥用。这不但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官方口径引导了全民的“恐狂证”。这些总结还是太过专业,我再说的白一些吧:如果被猫狗咬伤抓伤,1,要第一时间冲洗,全程免疫(初次是3-5针,以后再不慎被咬,最多强化2针);2,观察肇事小家伙10天,如果它没事你就没事,后面的针也不用打;3,如果你无法跟进小家伙的情况,做完步骤1后顶多1年,肯定就没事了(根本不会有潜伏几十年的恐怖传言出现);4,如果小家伙10天内真的挂了,你第一时间做完步骤1,也有胜算;要当即赴医,不要令其发作(已发作就没戏了)。再说的白一点,就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一般猫狗都是健康的,被咬伤后,要用科学的态度去面对,简单地科学处理就ok了。不能无视不处理,但也无需夸大,恐慌。恐狂症,恐狗症,邻里纠纷,社会矛盾,舆论的长期误导难辞其咎。是利益误导了公众,是无知导致了中国民众独有的将对猫狗的态度划分成爱恨极端对立两个阵营的这一特殊奇观。而猫狗的性命,则成了某些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华丽而正当的旗号的最可怜的牺牲品。 附录: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最近,有关中国狂犬病疫苗被滥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那么,哪些情况可能属于滥用?如何避免滥用?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恐狂症的流行显然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一些最近发表的临床试验表明,已接受3剂至5剂狂犬病初次系列接种者,一定程度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无论此人体内是否有可检测到的抗体,再次暴露后接种2针,即足以引发出良好的免疫回忆反应(而且再次暴露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接种免疫球蛋白)。几年前在德国有一个相关的生存案例。在一名器官提供者被确诊为狂犬病人之前,她的肝、胰和两个肾脏被分别移植给了4个人。这4人之中,只有接受肝移植的一人最终存活下来,其余3人都在移植手术后数周内死于狂犬病。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存活的肝移植接受者在童年时曾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此案例可以证明狂犬病疫苗效力的持久性。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与WHO的规定相比较,可见再次加强接种超过2针就属于滥用的范畴。所以卫生部的规范应当修订。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的包装都是5针一盒,不能拆散销售。有相当多的狂犬病门诊,对所有前来接种者,包括再次暴露后的接种者,都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每人接种5针。结果一年内一人打10针或20针的并不罕见,甚至出现职业养狗人因频繁被狗咬伤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接种50多针的极端情况。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疫苗滥用。恐狂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能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各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坚决杜绝狂犬病疫苗的滥用,则综合测算,中国每年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有可能在现有水平降低一半以上,同时并不会增加狂犬病的死亡人数。
,两个问题您必须清楚: 一是,抓伤您的狗打过狂犬疫苗了没有? 二是,抓伤您的时候出血了没有? 如果狗是打过疫苗的,那狂犬病也还是有潜伏期的,只是不知何时发作罢了. 如果抓伤时没有出血,那不是问题;如果出血了,就有可能有狂犬病菌了. 因此,不管狗是否打过疫苗,还是伤口已经愈合,只要是出血了的,都应该去注射预防狂犬病的针液.毕竟,这针液不是很贵,毕竟这生命才宝贵呀! 兄弟,不要小看这小毛病,以人为本,生命诚可贵呀! 祝您一生平安!
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病,是由狂犬病毒(Rabiesvirus, RABV)引发的急性脑炎,发病后死亡率几乎达100%。所有的哺乳类动物都对狂犬病毒易感,但该病的主要储存宿主只局限于哺乳动物纲中的食肉目和翼手目这两个目,包括狗、猫、狐狸、豺、狼、貉、臭鼬、浣熊、猫鼬和蝙蝠 等。该病可以从上述储存宿主动物传播给其他哺乳动物及人类。在自然界,上述储存宿主之外的其他哺乳动物,例如鼠和兔,只是在极偶然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感染,可统称为偶然宿主,它们通常不构成该病毒的传染源。人的狂犬病99%以上是因被患病的狗(少数为猫)咬伤或抓伤而引起。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受害者的粘膜或新近破损的皮肤传染,但非常罕见。人类偶尔也会因被某些野生哺乳动物咬伤或抓挠而感染。病毒吸入、接种未彻底灭活的疫苗或者通过移植受感染的角膜、组织和器官也可能造成感染,但极为罕见。潜伏期(最多六年)“潜伏期从5天至数年(通常2-3个月,极少超过1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部分认可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但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国际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该病也可通过感染性物质(通常为唾液)直接接触人体粘膜或新近皮肤破损处传染。因咬伤而出现人传人的情况虽有理论上的可能性,但从未得到证实。吸入含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或通过移植已感染病毒的器官有可能感染狂犬病,但很罕见。摄入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 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目前尚无可靠的检测手段可在出现临床症状前诊断人是否感染狂犬病。狂犬病的前驱症状没有特异性。早期局部症状包括感觉异常、瘙痒和病毒侵入位点的疼痛,这些症状被认为是局部感觉性神经节的感染和发炎的结果。狂犬病最初的临床表现常为发热,伤口原因不明的颤痛、刺痛或灼痛感。随着病毒在CNS的扩散,人行为表现异常,以躁动和波动性意识障碍为特征。病人感觉过度敏感、异常的攻击性行为和性行为,受到触觉、听觉、视觉或嗅觉刺激后的痉挛,出现怕风、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唾液腺过度分泌。几乎所有以兴奋为主的狂犬病人都会在某 个阶段出现这种痉挛,中间交替出现清醒或烦躁、错乱和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体征。数天后患者可因心跳呼吸停止而病人昏迷死亡。若不出现恐水、怕风等特异性的狂犬病体征,也很难做出临床诊断。麻痹型狂犬病占人狂犬病病例总数的30%,表现为麻痹或Guillain-Barre氏样综合症或其他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疾病过程比较安静,兴奋较不明显;伴有四肢瘫痪和括约肌功能障碍。早期典型体征包括叩诊部位的肌肉水肿(通常在胸部、三角肌部位和大腿部)以及毛发直立。病程通常比狂躁型狂犬病长,但最终也必然会导致死亡。麻痹型狂犬病常常被误诊,因此造成低估该病的发病率。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然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以终止暴露后预防。(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 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可能就嫌晚了。) 凡过去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的人,再次暴露后加强接种时1-2针即可。而且凡以前接种过3针(或以上)疫苗者,以后永远没必要再接种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接种3针狂犬病疫苗后,半年内抗体滴度都远远高于最小适宜滴度,通常没必要检测抗体;加强接种后,有效保护期至少在3年以上。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再次暴露后处置。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 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 目前国产狂犬病疫苗的使用说明书中, 都包括如下“注意事项”:“忌饮酒、浓茶等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等。”许多网友都提问:“为什么接种了狂犬病疫苗后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有些“恐狂症”患者更是忧心忡忡:“接种疫苗期间饮酒、喝浓茶、吃刺激性食物及剧烈运动是否会抑制抗体产生?是否会使疫苗失效?是否会因此而送命?”疫苗说明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统一制定的,说明书“注意事项”中的上述引文源自最新版(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细心的网友们发现,国外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的说明书中就没有这些禁忌。如进口的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维尔博)和鸡胚细胞狂犬病疫苗(瑞必补尔)的中文和英文说明书中,都没有提到饮食和运动方面的禁忌 (唯一提及的禁忌是“接种期间应避免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目前国内外的狂犬病疫苗都是按照WHO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的。为什么在打了狂犬病疫苗后,只有中国的药典规定了这么多禁忌,而外国的说明书中对此却只字不提呢?有网友问:“为什么全世界人民都不怕,只有中国人民怕这怕那呢?”遍查国内外现有文献资料,找不到规定上述饮食或运动限制的科学依据。据推算,即使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使动物(或人)醉酒甚至酒精中毒死亡的程度,也不会对抗体的产生和活性产生明显影响。所以打了狂犬病疫苗后饮酒,可能死于酒精中毒或醉驾,但不会死于狂犬病。打了狂犬病疫苗后过于剧烈地运动,只可能死于运动过量或猝中,也不会死于狂犬病。所以这样的“禁令”应写入“公民常识”,而不应写入“疫苗使用说明书”。国内某大型疫苗生产厂家也认为,“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过因为吃辛辣食品而对疫苗造成影响的病例”,“刺激性食物不会影响抗体的免疫效果,但可能使不良反应加重,也就是说不管是使用国产还是进口疫苗,如果发生了不良反应,那么吃了辛辣的食物可能会加重不良反应。”中国30年前的狂犬病疫苗是用动物脑组织生产的,要在半个月内打14-21针,每次接种2ml粗制脑组织,副作用大,饮酒和剧烈运动等行为可能会加大副作用,所以当时的疫苗说明书明确规定:“不可饮酒、喝浓茶及吃有刺激性食物,应避免受凉感冒或剧烈运动或劳动 ”(引自1979年卫生部《生物制品规程》)。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狂犬病疫苗都是用细胞培养方法生产的,而且经过浓缩、纯化处理,只打5针或4针,副作用极小。但现在国产疫苗的说明书却仍然还是照抄30年前的。没有任何实验依据说明当前使用的狂犬病疫苗说明书中还应当保留关于饮食和运动方面的上述禁忌。建议国家药典委员会在2015年版药典出版时,从狂犬病疫苗说明书“注意事项”中删去关于饮食和运动限制的规定。
狂犬病又称恐水症,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人多因被病犬咬伤后而受感染。本病以兴奋、恐水、怕风、流涎、咽喉肌痉挛、全身瘫痪为特征狂犬病是靠血液来传播的。 本病世界各地都有发生,儿童患狂犬病比成人多,因儿童喜欢追逐犬类,对行为异常的犬类缺乏辨别能力,不知躲避又无自卫能力,故被咬伤的机会较多。狂犬病毒一般存在于狼、狐、豺、野犬、鼠、兔、蝙蝠等野生动物中,家犬、猫、牛、羊、马等家养动物接触上述病兽也易传染上。在动物管理措施缺乏,家养动物狂犬病没有控制的地区,狂犬病易在犬中流行,也可导致人狂犬病流行。动物狂犬病中,犬狂犬病占90%,其他家养动物占5%~10%,其中猫占多数。 被病犬咬伤或病猫抓伤后一般在3个月内发病,短的8天,长的可达1年发病。头、面部被咬伤,伤口深者发病早。病儿开始感觉伤口疼痛和麻木感,随后有发热、多汗、全身疼痛不适、失眠或嗜睡等症状,对痛、声、风、光等刺激开始敏感,较大儿童可诉咽喉部有紧缩感。1~3天后病儿进入兴奋状态,较大儿童会感到极度恐怖,有大难临头之预兆感,还可有意识模糊、言语杂乱、辨别方向错误及颈部僵硬等脑膜刺激症状,最突出的症状是怕风、恐水。当吞咽食物和水时,咽喉部肌肉出现疼痛性抽动,以后遇到风、声音、气味、光亮、见水或说到水,均可引起咽喉部肌肉抽动。小儿流涎较多,体温可达℃~℃,咽喉部肌肉抽动使病儿感到极度痛苦,不仅无法进食和饮水,还可导致呼吸困难和缺氧,严重者出现全身抽动。病儿常在发作中死于呼吸、循环衰竭。存活小儿于1~3天后抽搐停止,逐渐安静,然后出现瘫痪,以肢体瘫痪多见。呼吸微弱不整齐,血压下降,脉搏减弱,四肢冷,常因呼吸和循环衰竭死亡。 由于狂犬病发病后死亡率极高,小儿发病过程中反复出现咽喉部肌肉抽动,甚至全身抽搐都可导致脑缺氧,出现呼吸及循环衰竭时可导致脑缺氧缺血性损伤,如患儿抢救存活智力发育肯定会受到影响,故应预防狂犬病的发生。首先要做好动物管理,犬或猫应进行预防接种,动物患狂犬病后应立即捕杀、深埋,不可剥皮,这样可消灭传染源。被犬咬伤或被猫抓伤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彻底地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疫苗,以预防发病。 狂犬病的治疗效果不佳,应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患儿痛苦和对症治疗,还要注意预防狂犬病者感染医护人员。病儿应单独隔离,由专人护理,病室应避光,保持安静,周围不要有噪声、流水声。兴奋不安时可给镇静剂,输液供给营养,纠正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呼吸衰竭是引起死亡的原因,故出现呼吸衰竭时应进行气管切开、人工呼吸器维持呼吸等方法纠正呼吸衰竭。还要使用免疫抑制剂和抗病毒药物,干扰素、阿糖胞苷等可干扰病毒复制。狂犬病,人和各种动物都可感染,其病原是狂犬病病毒。病犬主要表现狂躁不安和意识紊乱,攻击人畜,最后发生麻痹而死亡,因此又称疯狗病。狂犬病病毒主要存在于病畜的脑组织及脊髓中。病犬的唾液腺和唾液中也有大量病毒,并随唾液向体外排出。病犬出现临床症状前的10~15天,至症状消失后的6~7个月内,唾液中都可含有病毒,因此,当动物被病畜咬伤后,就可感染发病。有些外表健康的犬、猫,其唾液中也可含有病毒,当它们舔人或其他动物,或与人生活在一起时,也可使人感染发病。除此之外,很多野生动物,如狼、狐、鹿、蝙蝠等感染本病后,不仅可发病死亡,而且还可扩大传播。如有些品种的蝙蝠,感染狂犬病病毒后,它们经常袭击人畜,使之感染发病。呼吸道分泌物及尿液污染的空气,也可引起人畜的呼吸道感染。野生动物可因扒食病尸而经消化道感染。由此可见,狂犬病的感染途径不像过去既认为的只是通过咬伤感染。 [诊断要点](1)流行特点:本病通常以散发的形式,即发生单个病例为多,大多数有被疯病动物咬伤的病史:一般春夏发病较多,这与犬的性活动有关。(2)临床特征:病犬表现狂暴不安和意识紊乱。病初主要表现精神沉郁,举动反常,如不听呼唤,喜藏暗处,出现异嗜,好食碎石、木块、泥土等物,病犬常以舌舔咬伤处。不久,即狂暴不安,攻击人畜,常无目的地奔走。外观病犬逐渐消瘦,下颌下垂,尾下垂并夹于两后肢之间。声音嘶哑,流涎增多,吞咽困难。后期,病犬出现麻痹症状,行走困难,最后终因全身衰竭和呼吸麻痹而死。具有上述典型症状的病例,结合有被咬伤的病史,可作出初步诊断。但是咬人的不一定都是狂犬病犬,也确实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无临床症状的带毒犬及呈现临床症状前就向外排毒的犬。所以,对咬过人、畜的可疑病犬,不应立即打死,应将其捕获,至少隔离观察两周,如两周内不呈现病犬症. 状,证明不是狂犬病,可以解除隔离,如出现临床症状,最好待其自然死亡后,进行剖检,如见胃内空虚或充满异物,胃粘膜发炎明显,而其他脏器无特异性变化,则应采取犬脑,送化验室作特异性检查,如神经细胞内的内基氏小体检查、荧光抗体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以查明脑组织中是否存在狂犬病病毒。也可将脑组织悬浮液接种给家兔或小白鼠,作出确诊。[防治措施]第一,家养的犬,应定期进行预防接种。目前我国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有两种,即狂犬病疫苗与狂犬病弱毒细胞冻干苗。狂犬病疫苗,犬的用量是:体重4千克以下的3毫升,4千克以上的5毫升。被病犬咬伤的动物,应立即紧急预防接种,在这种情况下,只注射1次疫苗是不够的,应以3~5个月的间隔注射两次。注射疫苗的犬可获半年的免疫期。另一种疫苗是狂犬病弱毒细胞冻干苗。使用前,应以灭菌的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按瓶签规定的量稀释,摇匀后,不论大小,每犬一律皮下或肌肉注射1毫升,可获1年的免疫期。无论注射哪种疫苗的犬,一般无不良反应,有时在注射局部出现肿胀,很快即可消失。但此两种疫苗对体弱、临产或产后的母犬及幼龄犬都不宜注射。注射后?日内的犬,应避免过度训练,并注意观察其健康状况。也可注射犬五联疫苗(其中含有狂犬病疫苗)。第二,要加强检疫。未注疫苗的犬入境时,除加强隔离观察外,必须及时补注疫苗,否则禁止入境。对无人饲养的野犬及其他野生动物,.尤其是本病疫区的野犬,应扑杀。第三,对已出现临床症状的病犬及病畜应立即扑杀,不宜治疗。尸体应深埋,不准食用。 对新咬伤的犬,要及时治疗。其治疗效果取决于治疗的时间及对局部处理是否彻底。在咬伤的当时,先让局部出血,再用肥皂水充分冲洗创口,以排除局部组织内的病毒,后用 o.1%升汞液或酒精、碘酒等处理。如有狂犬病免疫血清,在创口周围分点注射(用量为每千克体重按L 5毫升计算,最好在咬伤后72小时内注完)更好。如无血清,应及时用疫苗进行紧急预防接种。第四,对咬伤的人,应迅速以20%肥皂水冲洗伤口,并用 3%碘酒处理,还要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第一、三、七、十四、三十天各注射1次,至第四十及五十天再加强注射1次),常可取得防治效果。 病因:由RhabdoviridalLyssavirus引起的一种病毒性疾病。此病毒会攻击所有温血动物包括人类的中枢神经系统;一旦感染便无药可治!绝大多数饲养猫狗的畜主,依法规定必须令其宠物接种狂犬病疫苗。通常是被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而因其唾液中含有病毒而感染此病。传染途径:此病毒大量存在病畜的唾液中,因此主要感染途径为被病畜咬伤而感染。此外,本病毒亦可经呼吸道、消化道黏膜、结膜及皮肤伤口而感染健康动物。症状:病毒经由伤口周围神经而达中枢神经再散布至全身,临床症状主要呈现行为异常,咽喉部份逐渐麻痹,而使得吠叫声改变,下巴下垂、流延,最后行动失调、麻痹、抽筋而死亡。狂犬病的潜伏期为3~8周,症状可大致分为三皆段:第一阶段:个性改变,眼神涣散混乱,对人及其它动物缺乏友善的欲望,或者是异于反常变的过度有善。变的异常的兴奋不安,或异常的安静。通常为狂燥型或迟钝型二种型式之一。第二阶段:狂燥现象,狗会离家流浪,远离熟悉的人或环境,变得容易兴奋,不停的移动,咬任何碰见之物体,尤其是咬自己身上的伤口,毫无原由的吠叫。会呈现细微的震颤,然后肌肉痉挛性收缩。食欲倒错,会咀嚼及吞咽任何物体。第三阶段:狗儿肌肉麻痹,过度流涎,也有可能会抽慉。吠声变的沙哑或是失声,下巴可能会松垂,舌头伸出。头会不安的垂下或不正常的转动。步伐不稳,后腿变的无力,最后无法站立。随后很快就会死亡。病程平均为4~7天,但有些可活10天。依其临床上所显现的症状又可分为两型:A.狂暴型狂犬病("furious"rabies)狗儿若感染狂犬病,首先会有体温的变化,接着行为发生异常,躲在暗处、不听主人招唤、不安、害羞或急燥;此症状持续1~3天后,接着进入狂燥期,病猫变得凶恶、狂暴不安、疯狂攻击咬噬人、物,失去痛觉、最终抽筋死亡,此即狂暴型的狂犬病。B.沉默型狂犬病("dumb"rabies)有时病畜感染狂犬病后,并不会出现所谓的狂燥期,而直接进入麻痹期,此即为所谓的沉默型狂犬病。病猫因运动神经受损而造成瘫痪,嘴无法闭合与吞咽而使口水不断流出,通常在出现麻临床症状2~7天后,病畜会因呼吸道肌肉麻痹造成无法呼吸而死亡。预防方式:初次接种狂犬病疫苗应在幼犬3-4月龄。保护期为一年;每年补强预防注必要的。为了您的健康、爱犬的健康、家人及邻居的健康,必须一直持续让您的爱犬接种狂犬病疫苗。治疗:狗儿若不幸显现狂犬病的临床症状政府相关机关,并依规定于予隔离观察,一旦确定为狂犬病,一律扑杀,不予以治疗,以防止疫情扩大、危害人畜。若爱犬被疑似感染动物咬伤,应使伤口血液流出、以大量清水与肥皂冲洗、再用3%碘酊或70%酒精进行消毒,并尽快补强注射狂犬病疫苗,隔离观察90天;若不幸出现狂犬病症状,只得依循法令归定施行安乐死。狂犬病病毒必须依赖活体,无法单独存在于环境中,干、热、阳光、一般的消毒剂皆可将其消灭。狂犬病 狂犬病由狂犬病病毒引起,人类也会因被狂犬咬伤而感染,其他感染本病的温血动物如猫、狼、狐等也可传播。其特征性症状是恐水现象,即饮水时,患者会出现吞咽肌痉挛,不能将水咽下,随后患者口极渴亦不敢饮水,故又名恐水症。资料显示,狂犬病曾光顾过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夺走过数千万人的生命。 人的狂犬病绝大多数是由带狂犬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而感染发病。潜伏期短到10天,长至2年或更长,一般为31天至60天,15%发生在3个月以后,视被咬部位距离中枢神经系统的远近和咬伤程度,或感染病毒的剂量而异。狂犬病病死率极高,一旦发病几乎全部死亡,全世界仅有数例存活的报告。但被狂犬咬伤后,若能及时进行预防注射,则几乎均可避免发病。因此,大力普及狂犬病知识,使被咬伤者能早期接受疫苗注射非常重要。狂犬病遍布于全世界,中国仍时有发生。因野生动物中也存在本病,故要彻底消灭非常困难,但若能管理好家犬则可大大减少发病率。 狂犬病往往有一个短的前驱期,约1天至4天,表现为中度发热、不适、食欲消失、头痛、恶心等;然后进入神经系统的症状期,约2天至20天,出现应激性增高,胸部压迫感、胸痛及气流恐怖症,即用风吹面部时会引起咽喉部肌肉痉挛,这是一种典型的症状,有助于诊断。伤口部位有疼痛或各种异样的感觉,有的病人伴有对光、噪音和感觉剌激的应激性增高,通常表现有肌张力增高和面部肌肉痉挛。交感神经系统病损后出现多汗、流涎、狂躁行为、焦虑、痉挛性痛性肌肉收缩,在吞咽时咽喉等部位的肌肉痉挛而怕饮水,故又称恐水症。 在症状出现后的14天内,病人往往在痉挛后出现继发性呼吸和心衰竭,昏迷而死亡。狂犬病有疫苗可供预防,但无特异的有效治疗,发病后90%以上病人都会死亡,因此做好预防至关重要。 关于狂犬病的记载,我国古已有之。《左传》曾有驱赶疯犬以预防狂犬病的记载。长沙马王堆汉墓医书中有“狂犬病”的病名。晋代葛洪《肘后备急方》记有:“凡狂犬咬人,七日一发,过三十七日不发,则脱也,要过百日乃为大免耳。”隋代《诸病源候论》对狂犬病的潜伏期及临床症状治疗都有详细地论述。 虽然古人很早就对狂犬病有了初步的认识,但在狂犬病防治方面取得突破的却是近代科学家,其中尤以法国微生物学家巴斯德所作的贡献居多。19世纪时,狂犬病每年都要夺走数以百计的法国人性命,为此,巴斯德从1880年开始研究如何对付狂犬病。 巴斯德发现,病菌在空气中的氧化时间越长,毒性就会越弱。要是将毒性减弱后的病菌放在有利于它们生长的环境,如人和动物体内,它们又会再度大量繁殖。不过,这种情况下所繁殖出来的病菌毒性已经很弱,不足以致病,反而能刺激体内的免疫系统产生抗体,达到免疫的效果,这就是巴斯德的“人工减毒法”(后来称为人工免疫法)。巴斯德研制出狂犬病病毒疫苗后成功地在狗身上进行了试验,但却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尝试。 1885年的一天早晨,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妇女来到巴斯德的研究所,恳求巴斯德救救她被狂犬咬伤的孩子约瑟夫。原来,这个孩子当天早上不知何故,竟然在家外遭到疯狗袭击并被严重咬伤,情况十分危机,如果不及时治疗,可能活不过5天。巴斯德深知,如果将疫苗接种到约瑟夫身上,只会出现两种情况:救了约瑟夫或加速约瑟夫的死亡。经过再三的思量,他最终冒险为约瑟夫接种了疫苗。第一天他只用上很小的剂量,之后每天才逐渐加大剂量。几天后,约瑟夫奇迹般地康复了,用于人类的狂犬病疫苗从此诞生了。巴斯德的人工免疫法为现代免疫学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以上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是险些被狗咬伤,只是接触了狗嘴里留的唾液,没洗手吃西瓜,你怀疑有可能把狂犬病毒吃下了吧,我告诉你这不要紧的,因为人体有天然的保护屏障如;胃内有胃酸,他可以杀死病毒的,所以你不会有危险的,你可以放心。
不小心得狂犬病的做法
女孩整容植皮,手术后重获新生,却引发了一场可怕灾难
第一,狂犬病毒主要存在于患病狗狗的延脑、大脑皮层、小脑和脊髓中。唾液腺和唾液中也常含有大量病毒。人被患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或经粘膜感染均可引起狂犬病,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通过呼吸道气溶胶传染。
第二,具体分布是根据感染的时间不同,
(一)局部组织内繁殖期病毒自咬伤部位侵入后,于伤口的横纹肌肌梭感受器神经纤维处聚集繁殖,以后再侵入附近的末梢神经。从局部伤口至侵 狂犬病毒入周围神经的间隔时间一般为3日以内,也有认为病毒在入侵处可停留2周之久,甚或更长(占潜伏期的大部分时间)。
(二)侵入中枢神经期病毒沿周围神经的轴索浆向心性扩散,其速度约每小时3mm。到达背根神经节后,病毒即在其内大量繁殖,然后侵入脊髓和整个中枢神经系统,主要侵犯脑和小脑等处的神经元。
(三)向各器官扩散期病毒自中枢神经系统向周围神经离心性扩散,侵入各组织与器官,其中尤以唾液神经核、舌咽神经核和舌下神经核受损,临床上可出现恐水、呼吸困难、吞咽困难等症状。唾液分泌和出汗增多乃交感神经受刺激所致,迷走神经节、交感神经节和心脏神经节受损时可引起病人心血管功能紊乱或突然死亡。
参考文献:
暴躁,而且流口水。眼睛中红血丝多,有咬人的冲动。
你平常能接触到的是唾液,狂犬病潜伏期的狗狗的唾液进入你的血液组织液或者粘膜才有可能感染你。。平常无伤口接触没事,被狗狗抓也没事,被咬伤或被舔到伤口才有可能。。。我觉得楼主应该是想知道这些?
狗狗狂犬症状临床体现:临床特征:有些病状与狂犬病相似。患犬极度不安,常无故狂吠,对呼吸无反应。两眼呈惊恐状。病毒侵入部位剧痒,初以舌舔,随之牙啃,或向周围物体摩擦其脸嘴,并以爪抓挠,但对人畜无攻击行为。病犬唾液增多,呼吸增数甚至发生困难。食欲减退或废绝,喝欲明显增加,很想喝水(至临死前还想饮水)。病程相当迅速,经1天左右常因衰竭而死。通常根据上述临床特征(奇痒、神经症状以及局部的抓伤、咬伤等)结合流行特点可作出初步诊断。对那些症状不典型的病例,单凭临床诊断难以确诊,必须采取病料,如脑、肝、脾、肺等脏器,送检验部门化验。
你得知道疫苗是什么东西!(一般是活疫苗和死疫苗联合运用) 疫苗是弱病毒-注射到体内后机体免疫系统产生的抗体来抵抗病毒! 是抗体抵抗病毒 不是疫苗抵抗病毒!一切顺利的话(各种原因一般不会太顺利)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20-30天时间! 如果是被带有狂犬病的动物伤害!这时候已经在西方极乐... 注射疫苗 各种原因可能不会产生抗体 称为免疫失败! 是否有抗体一验就知道!不是说你注射疫苗了就一定能产生的!如果疑是携带狂犬病毒的动物伤害!注射的不是疫苗!如果这时候注射疫苗就会诱发没发作的病毒! 该 注射的是血清(血清是外源性的抗体!)直接能抵抗病毒! 健康情况下 疫苗完全产生抗体需要 20-30天 (一般不太顺利 所有要连续几次注射) 即便不诱发 需要这些时间来产生抗体 你可能已经在西天路上...最后你认真看下面文章再自己决定该怎么处理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南方周末》9月8日24版刊登了《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作者严家新,是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狂犬病检测中心研究员。我非常认真地拜读了这篇通俗科普文章。假设其结论都是基于目前国际公认的医学研究的话,我们能辨识一些传统谬误(其中是否不乏利益相关者对于大力推介疫苗的经济动因?),从其中获知几个基本结论。由于原文比较专业,我按照自己的理解总结如下(如果理解不当文责我付):一,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只有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可能大于一年。二,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简单实用的鉴定方法是“十日观察法”。WHO认为,如果犬(或猫)伤人后,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伤者不会被传染。三,如果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如果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注射疫苗(不能傻等10天,如果被观察的动物10天内真的挂了,那就绿了),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需要打后面的几针疫苗。四,没有严格的科学证明鼠和兔会传染狂犬病。鸟类、爬行类、鱼类和昆虫不传染狂犬病。五,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六,假设狂犬病毒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此时的疫苗仍可能有效。狂犬病毒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七,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有人长期怀疑自己有狂犬病症状,一定不是狂犬病。八,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疫苗,产生了有效抗体(注意:免疫失败不算),体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九,如果全程免疫过3-5针,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如果再次被咬伤,强化2针足矣。这一观点,比卫生部的规范标准低了很多。十,我们目前的国家标准与WHO相比,明显疫苗滥用。这不但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官方口径引导了全民的“恐狂证”。这些总结还是太过专业,我再说的白一些吧:如果被猫狗咬伤抓伤,1,要第一时间冲洗,全程免疫(初次是3-5针,以后再不慎被咬,最多强化2针);2,观察肇事小家伙10天,如果它没事你就没事,后面的针也不用打;3,如果你无法跟进小家伙的情况,做完步骤1后顶多1年,肯定就没事了(根本不会有潜伏几十年的恐怖传言出现);4,如果小家伙10天内真的挂了,你第一时间做完步骤1,也有胜算;要当即赴医,不要令其发作(已发作就没戏了)。再说的白一点,就是我真正想表达的,一般猫狗都是健康的,被咬伤后,要用科学的态度去面对,简单地科学处理就ok了。不能无视不处理,但也无需夸大,恐慌。恐狂症,恐狗症,邻里纠纷,社会矛盾,舆论的长期误导难辞其咎。是利益误导了公众,是无知导致了中国民众独有的将对猫狗的态度划分成爱恨极端对立两个阵营的这一特殊奇观。而猫狗的性命,则成了某些利益集团打着公共卫生安全这一华丽而正当的旗号的最可怜的牺牲品。 附录:谁该打狂犬病疫苗?"狂犬病恐惧症"与疫苗滥用狂犬病恐惧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有关狂犬病的偏见和谬论流传得如此广泛,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内目前人们最恐惧的传染病,除了艾滋病,就是狂犬病了。狂犬病恐惧症,简称“恐狂症”,现在成了几乎可与“恐艾症”并驾齐驱的一种非常流行的心理疾病。最近,有关中国狂犬病疫苗被滥用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如果完全不用疫苗,中国每年将有3万人死于狂犬病。这意味着的接种者在理论上原本可以不接种,其中至少1/3可能属于滥用。那么,哪些情况可能属于滥用?如何避免滥用?恐狂症的最常见表现就是滥用狂犬病疫苗,在明显不该接种疫苗的情况下也接种,甚至反复多次接种后仍然忧心忡忡。恐狂症的流行显然是造成中国目前狂犬病疫苗大量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狂犬病是病死率最高而发病率较低的传染病,人们很容易反应过度。目前网络上或实际生活中有关狂犬病的不科学言论泛滥,各种奇谈怪论在“专家”和民众中都相当普遍地存在,使得一些与犬、猫有接触者(甚至完全没有接触者)长期处于恐惧之中,甚至发展成强迫症或“癔症”。有的人多次接种了疫苗,但仍每个月不远千里到武汉做抗体检测,担心“抗体一旦减少,狂犬病就会发作”。有的人自认病毒已潜入大脑,自己必死无疑,丢掉工作,成天上网查信息,在各种互相冲突的信息中无所适从。有的人怀疑疫苗是假的,怀疑疫苗中有活病毒,怀疑狂犬病毒能通过空气传播,怀疑护士,怀疑专家……成天在无尽的烦恼之中挣扎。论及狂犬病,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一个最基本的事实:狂犬病的风险与艾滋病没有可比性(后者尚无有效疫苗,相关的基本免疫机制尚不明了)。狂犬病的防治是一个在医学上早已基本解决的问题,狂犬病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已得到有效控制,每年狂犬病的死亡人数多年保持为0或接近于0。狂犬病100%可预防:无论是多么严重的暴露,只要按世界卫生组织(WHO)认定的方案进行处治,可100%避免发病。在本文中,笔者将列举一些代表性的情况,说明应当怎样避免狂犬病疫苗的滥用。笔者将提供几条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帮助恐狂症患者尽快走出阴影。潜伏期到底多长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终生?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许多法国学者就认为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即使有,也极为罕见,一年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在数十年期间曾被狗咬伤过的人在中国实在太多了,如果狂犬病的潜伏期真的有那么长,这么多人都应当接种疫苗,那么中国每年的狂犬病疫苗接种量还将增加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许多恐狂症患者都是被狂犬病超长潜伏期的传说吓傻了。推广“十日观察法”应当坚信: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中、美两国专家根据在中国的实地调查结果,联合撰写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美国《媒介源人兽共患病杂志》上。但外观健康不等于真正健康,必须进行实验检验或采用“十日观察法”进行鉴定。在人被犬咬伤后,如能立即将犬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则可根据检测结果(病毒的有无)来确定被咬的人是否需要接种疫苗。如无条件当场处死动物进行检测,则可应用WHO认定的“十日观察法”:“如果犬(或猫)在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治疗。”最近十多年来,我们实验室在国内外未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该方法是判别狗(或猫)是否有传染性的一种简单、实用的方法,也适用于中国。需要注意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以前未接种过疫苗者在开始“十日观察法”的同时,应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然后根据观察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节省后面的2针或3针疫苗。现在城市养的狗或猫绝大多数是宠物,通常很少与外界接触,便于实行“十日观察法”。如果在中国“十日观察法”得到推广,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可能减少全部用量的一半),还能让绝大多数恐狂症患者更快地得到精神解放。被鼠、兔咬伤怎么办WHO的相关报告指出:“对北美洲和欧洲狂犬病流行地区成千上万的野生和住宅区啮齿动物的检查显示,很少发生啮齿动物感染狂犬病的现象,说明这些动物不是该病的贮存宿主。”“暴露于啮齿动物如兔和野兔后很少需要专门的抗狂犬病暴露后预防。”我国文献报告中偶有鼠传人的狂犬病病例统计报告,但其致伤动物的确认均靠患者或其家属口述回忆,科学价值有限,而且总数也极少。据笔者多年的资料收集和研究,认为WHO的上述观点也基本适用于中国。特别是在非重点疫区被鼠、兔咬伤,患狂犬病的可能性极小,通常不用接种狂犬病疫苗。人被老鼠咬伤的机会很多——占所有动物伤人事件的3%-10%。如果此类情况下不接种疫苗,每年疫苗用量最多可能节约1/10。关于鼠咬人后的处置,我国卫生部尚未出台相关的工作规范。对南方重点疫区的鼠主动伤人案例,建议在客观宣传关于鼠咬人引发狂犬病的概率极小的同时,由就诊者自己权衡是否需要接种狂犬病疫苗。此外,鸟类(如鸡、鸭、鹅)、爬行类(如蜥蜴、龟和蛇)、鱼类和昆虫,都从来不会患狂犬病,因而也不可能传染狂犬病。正确对待“间接传播”狂犬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狗或猫抓伤或咬伤。WHO明确规定,暴露后预防分3级进行管理。对于I级暴露,即接触或喂养动物,或动物舔触完整皮肤,不需要采取预防措施。许多恐狂症患者担心的其他所谓“间接传播”方式,实际发生的概率是很小的,通常可以不必放在心上。如果有的人因此而心理负担特别大,以至严重影响了日常的工作和学习,也可预防性接种3针疫苗。接种后基本上就可高枕无忧——中和抗体可能持续数年甚至数十年,在此期间对所谓“间接传播”有足够的抵抗力。应充分认识伤口清洗的重要作用。正确的伤口冲洗可减少50%以上的发病率。对于很多似是而非的“间接传播”,或非流行区的轻微暴露,伤口清洗事实上足以将非常微小的一点感染的可能性彻底去除,不必执意要求接种疫苗。关于伤口处理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欧洲最早记载的狂犬病发生于公元900年的法国里昂:一头熊发狂后,一次咬伤了20人,然后逃到一条小河的对岸。被咬的人当中有14人游过小河追杀熊,可能因河水自然洗去了伤口中的病毒,这14人均未感染狂犬病毒;而未去追杀熊(因而也未清洗伤口)的6人后来都死于狂犬病(似乎见义勇为者都得到了好报)。中枢神经里的病毒许多“恐狂症”患者最喜欢提出这样的疑问:狂犬病毒进入神经细胞后,疫苗引发的抗体是否就不起作用了?抗体能否清除中枢神经系统(CNS)中的病毒?大量原有的和新发现的证据都表明,狂犬病毒的抗体不仅能中和掉外周神经细胞内的病毒,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彻底清除CNS中的病毒;狂犬病毒进入CNS后,在3-5天内,要么被清除,要么发病。在任何情况下,狂犬病毒都不可能在CNS(包括脑和脊髓)中长期潜伏。人的狂犬病一旦发作,十天内必死无疑。所以任何一种症状,如果怀疑与狂犬病有关,则过了十天以后,该病人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至少也已进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如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则该症状肯定与狂犬病无关(应尽快转入其他专科进行处治)。有的恐狂症患者坚信自己已得了狂犬病,自称典型的狂犬病表现已持续了数月甚至更久。希望再不要有人这样给自己开玩笑了。有大量实例证明,在病毒暴露发生几天甚至几个月后才进行处治也可能有效,说明抗体也可能将狂犬病毒从CNS中清除。某些借助现代生命支持系统积极抢救而维持了较长时间生命的患者,在死后尸检时,发现全身(包括CNS)的狂犬病毒都被彻底清除干净,可以间接证明抗体可进入CNS,清除CNS中的病毒。实际上疫苗接种失败多数都出现在第一针开始后的20天之内,主要是头面部被严重咬伤的患者。如果过了这个时间还未发病,以后再发病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狂犬病毒不引起大脑细胞形态的改变,狂犬病毒在人体内的行踪在发病前是无法检测的,只能根据症状判断大脑功能是否受损。“发病”前检测到足够高的抗体,就证明其大脑功能尚未受损,至少是未严重受损,他以后就不会再发病。总之,只要在发病前全程接种完了疫苗,产生了抗体,体内(包括CNS内)就不可能再有狂犬病毒“潜伏”,就不会再发病。检索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资料,基本未发现与此标准相违背的病例。这是又一个简单实用的判断标准,有助于将“恐狂症”患者从对狂犬病的盲目恐惧中解放出来。再次暴露后如何处置一些最近发表的临床试验表明,已接受3剂至5剂狂犬病初次系列接种者,一定程度的免疫保护作用可持续数十年。无论此人体内是否有可检测到的抗体,再次暴露后接种2针,即足以引发出良好的免疫回忆反应(而且再次暴露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必接种免疫球蛋白)。几年前在德国有一个相关的生存案例。在一名器官提供者被确诊为狂犬病人之前,她的肝、胰和两个肾脏被分别移植给了4个人。这4人之中,只有接受肝移植的一人最终存活下来,其余3人都在移植手术后数周内死于狂犬病。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存活的肝移植接受者在童年时曾接种过狂犬病疫苗。此案例可以证明狂犬病疫苗效力的持久性。WHO的最新规定是:无论是多久之前接种过疫苗,再次暴露后只需接种2针。国内卫生部2009年有关再次暴露后处置的规定是:1-3年内打3针,过了3年需全程接种(5针)。与WHO的规定相比较,可见再次加强接种超过2针就属于滥用的范畴。所以卫生部的规范应当修订。目前国内狂犬病疫苗的包装都是5针一盒,不能拆散销售。有相当多的狂犬病门诊,对所有前来接种者,包括再次暴露后的接种者,都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每人接种5针。结果一年内一人打10针或20针的并不罕见,甚至出现职业养狗人因频繁被狗咬伤而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接种50多针的极端情况。这是最显而易见的疫苗滥用。恐狂症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举国上下对狂犬病如此“重视”。中国目前是世界上狂犬病疫苗的头号生产国和使用国。如果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能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世界各国在狂犬病防治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坚决杜绝狂犬病疫苗的滥用,则综合测算,中国每年狂犬病疫苗的使用量有可能在现有水平降低一半以上,同时并不会增加狂犬病的死亡人数。
没有关系 在潜伏期之内打针都可以预防 再不济的话 就每年打一针预防一下
只有疯狗的唾液中才含病毒。我想您肯定不至于分不清疯狗与正常狗的区别。 说打针的和卖疫苗的是一伙的!不了解情况就知道打针,跟白痴一样。 《祝您健康》杂志1997年第3期(月刊)江苏科技出版社记者:黄建民 若问世界上什么病的死亡率最高?一般人想到的可能是癌症、艾滋病。但《吉尼斯世界纪录》却把狂犬病列为“最高的致死率”。在纪录中提到:“当人患上狂犬病并有恐水症状时,往往必死无疑。”1991年出版的《世界之最》里,也把狂犬病视为“病死率最高的人类疾病”,“其病死率接近于100%”。《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和《世界之最》两书都是把1968年巴西一名叫戴罗莎的女病人看作是“患狂犬病后幸存的第一人”。也有材料说,全球迄今被治愈的狂犬病人仅有3位。 这些都证明古罗马的名医们说得对:狂犬病是种“极可怕的疾病”。 危害严重 狂犬病危害严重。 僰人,是生活在四川的古代少数民族,可他们在600年前灭绝了。专家的结论是,狂犬病是使该民族灭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几年前公布的材料表明,在我国20多种法定传染病中,因狂犬病而死亡的人数曾连续居于第1位。 狂犬病的蔓延使世界卫生组织不得不专门开会研究对策。 狂犬病通常由带毒动物传播。犬、狼、狐、猫、鼠、熊、猪、吸血蝙蝠等20多种野生和家养动物都可能携带狂犬病毒。人一旦被疯动物或者貌似健康、实已带毒的动物咬伤,就有发生狂犬病的危险。虽说法国科学家巴斯德已于1885年研究出了能预防狂犬病的狂犬疫苗,但是,狂犬疫苗必须要在发病前按规定的时间注射才能有效,错过了时机,狂犬疫苗也无能为力。 从感染狂犬病毒到发病,潜伏时间一般从几天到几年不等,有的资料上称,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达十几年,甚至30多年。据报道,我国确有在被动物咬伤后经17年、19年甚至27年才出现典型狂犬病症状而死亡的真实病例。 今天,全球每年有百万人、我国有几十万人被动物咬伤。面对如此捉摸不定的潜伏期,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要是不慎被动物咬伤,除了立即将伤口挤压出血外,还要彻底清洗,可用肥皂水、去污剂、乙醇饮料(酒)等反复冲洗后,再用清水冲净,冲洗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此处理后,还要及时去防疫中心、医疗部门等注射全程人用狂犬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 她向世界难题挑战 世界上是不是有少数狂犬病人逃脱了死神的魔爪,我们暂不去深究,但是有一点,这是一种几乎使全世界的医生都束手无策的疾病。 不过,企望征服狂犬病的也大有人在。林淑静教授,就是向这一世界难题挑战的女中豪杰。 1996年9月初,记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拜访了她—-一位年近花甲的儿科教授。 学儿科的居然研究起狂犬病来,学西医的却对中医的君臣佐使配伍感兴趣,这是为什么呢? 林教授向记者道出了原委。 林淑静教授的父亲是位老中医,在吉林松原老家一带颇有名气。她家里有一张数代相传治疗狂犬病的古方,曰“林氏狂犬散”。她见父亲医治过许多狂犬病人,而且效果良好。大学毕业后行医时,她对狂犬病人的痛苦惨状深深同情。这促使她思索:目前医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解决了狂犬病的“预防”问题,可是对“治疗”却无能为力。既然中医药有治验效果,何不进一步对之研究呢? 林教授热爱儿科事业,这可以用她的六十余篇科学论文证明。同时,她开始了向狂犬病这一世界难题挑战的艰巨工作。她性格坚强,决心既下则义无反顾,一干就是30多个年头。她接过了已故父亲留下的秘藏,但是并没有刻板地使用原方。为了掌握“狂犬散”方药的配伍原理与药理作用,她特意花了两年时间攻读中医学。平时,她把主要业余时间用在了阅读古今中外的有关书籍上,她还一一研究了据说能够治疗狂犬病的有关方剂和各种民间疗法。无数次的立论再立论,否定再否定,现代科学知识加之现代科学手段,她终于组成了一张推陈出新的、纯中药的方剂,改进后的“林氏狂犬散”诞生了。 “狂犬散”的威力 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是为了造福大众。经过改进的“林氏狂犬散”能不能在医疗中更显威力呢?那自然需要在实践中检验。 1982年,林教授出差到齐齐哈尔市的传染病院,巧遇一位年仅6岁的狂犬病患者。当时这位男童已经牙关紧闭,死神正一步步地逼向他,而所有的医生都毫无办法。事不宜迟!林教授在病人家属的强烈要求和传染病院医生的支持下,拿出了她的“狂犬散”。一剂“狂犬散”灌下后就迅速起效,第二天,这位小病人居然可以自己下床去买冰棍了! 又何止是这位小病人得救!哈尔滨市传染病院来了一位狂犬病人,但是医院无法医治。在医生的嘱咐下,病人家属开始准备后事。可是当病人被人引至林教授面前后,服“狂犬散”三天,症状全无,平安回家。黑龙江省望奎县一位结婚才4天的新娘子陈平,被狗咬伤后很快发病,当地医院宣布她已经无药可救。听说林教授能治疗狂犬病,亲友们情急之下赶几百里夜路,半夜里敲开了林教授的家门。如今,陈平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健康地生活着。 1989年12月2日,方正县林业局公安消防队的赵威威给哈医大一院党委写了一封信,信中叙述道:10月17日,他被狗咬伤左手中指,当天起伤指就一阵阵剧痒,第5天就发展到上肢。第10天左右,右手也出现痒感,同时伴有头晕、恶心、厌食、失眠、易惊、心烦、手麻、尿频、无力、视物不清、怕水、怕风、怕声、呼吸困难等,病情逐渐加重,痛苦不堪。先后被县医院和防疫站诊断为狂犬病。医生告诉他,此病无药可救,既然发病,必死无疑。在此期间,当地已经有两人因此病先后死亡。赵威威知道求生无望,含泪安排了自己的后事。绝望中,亲友打听到了林教授可以治疗此病,大喜之下急赴哈尔滨。11月7日,赵威威接受了林教授的治疗,服药5次后,症状基本消失,续服药3次,一切恢复正常。此时,他的心情难以形容。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没想到绝处逢生,被林教授的“狂犬散”拉了回来。他塞给林教授500元的红包,林教授坚决不收。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全家特意送上了一面锦旗。 天津市大港区的一位名叫韩国忠的个体户,在林教授治愈他的狂犬病又拒收酬金之后送上了一面长达3米,宽米、上书“医德高尚”的特大锦旗。这一封封感谢信和一面面锦旗,蕴藏着多少病人及家属的无限感激啊! 成功与争议 时至今日,林教授已经治愈了近百例狂犬病患者。她关于治疗狂犬病的论文,先后被哈医大评为新技术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并获得黑龙江省卫生厅的三等奖。其论文被收入1986年的《中国内科年鉴》及1988年的《医师处方指南》。林教授的心愿初步实现了,她成功了。 然而,鉴于全球医学界尚无良法治疗狂犬病,许多人难免会对林教授的成功表示怀疑。记者在哈医大采访时,不同的职能部门对林教授是否能医治狂犬病就有不同的评论。有的认为“绝对可靠”,有的声言“证据不足”,她成了一位有争议的人物。 什么“证据不足”呢?原来,一部分人对林教授所治的是否是狂犬病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狂犬病是人类不可能征服的、无法治疗的绝症”。如果可治,那就不属于狂犬病。医学界对世界上曾经报导的被治愈的3例病人也有疑问,原因是这三个人都曾经注射过狂犬疫苗,因而他们不属于“真正的”狂犬病人。换句话说,真正属于狂犬病的,一个也活不成。 对此,林教授表示:至少有十几例被治愈的狂犬病患者是符合我国和国际上有关狂犬病诊断标准的。国家卫生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褚菊仁教授亲自测定这些患者,测出患者的中和抗体阳性,表明这些患者从没有用过狂犬疫苗和血清。 怀疑论者又称:林教授不肯公布“狂犬散”的配方,无法证明这些药物能杀灭狂犬病毒。林教授则表示:她不愿意自己一生的心血被人任意盗用,她有权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 让林教授欣慰的是,她的病人们非常支持她。记者走访了几位经林教授治愈的狂犬病患者,患者们称:是林教授在死亡线上把他们拉了回来,当所有的医生都没有办法的时候,是林教授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患者们很替林教授不平,他们问道: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为什么我们被各地的医疗机构确诊为狂犬病?这么多的患者都是被确诊为狂犬病后,在等死的情况下被林教授治愈的,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那又是什么呢?如果林教授治愈的不是狂犬病,说明这么多的患者全部被误诊了,这可能吗?怀疑林教授的人,如何自圆其说呢? 困惑与期盼 这次采访,给记者带来了种种困惑。 林教授不是职业治疗狂犬病的医师。凡是找她求治的,都是医疗部门已经无法救治、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的病人。记者的手边,就有一封某市传染病院请她出诊治疗狂犬病的信函。林教授甘冒风险给予义务诊疗和施药,为了什么? 治好几个病人,这似乎平平常常。可是,林教授为了这一天,为了研究、筛选、组合更有效的药方,耗去了人生最宝贵的时光。她没有精力去享受休闲、寻求爱情,她至今是孑然一身。她这样做,又是为什么? 狂犬病研究进展的论文虽然获奖,可是科研经费却迟迟申请不到。对药物的分析、对病毒的检测、对作用的研究又绝非一朝一夕之事。一切费用自理的结果,是使林教授过着拮据的、与她的教授地位极不相称的生活。她家中几乎没有什么家用电器,有的只是四壁医书和她自费购买的各种科研设备。她如此薄待自己,究竟为了什么?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样一位执着科学研究的人竟得不到有力的支持。据称,这与某些规定有关。照章办事自然是应该的,但深入考究一下,原因或许还有其他。这其他的原因可能更重要:一是有些人认为,国外都没有研究成功的课题,中国人凭什么能研究成功?在这种心态下,动不动就搬出国际卫生组织来,说国际上都没有承认过,没有成功过,等等等等,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们视已经被治愈的活生生的病例不见,一口咬定治愈狂犬病绝不可能。二是某些希望成果共享甚至捷足先登者,达不到目的的时候,就会拆你的台,造起种种谣言,把你也拉下来。 事业之路多荆棘! 林教授面对这些,只是平静地微笑。她相信自己的努力,也相信自己的药方。她的奋斗目标是:“让世界上所有的狂犬病患者都得到救治,我一生无憾。” 林教授是可敬的。记者祝愿她心想事成。但记者想到的是:人生苦短。单凭林教授一人之力,征服狂犬病的路难之又难。即使已经有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可是得不到推广,狂犬病人就只能一个个地绝望地死去。如果有关部门能加以关注,促使这种于国于民的好事实现,难道不是所有狂犬病人的福音吗? 我们期盼这样的好消息!!! 《祝您健康》
他发现了一些分子,这些分子可能会对这个病有一定作用。不过不代表马上可以治疗,还需要研发一段时间。
E2H2可以抑制狂犬病毒。E2H2是一个关键靶点,如果能将它控制好,可以有效增加下游基因,从而起到一个其对于狂犬病毒的抑制作用。一个科研团队正在对此进行研究。
小狗狂犬病的症状如下:狗狗患有狂犬病之后后会出现畏光、畏水、张嘴不能闭合、吐舌、大量流口水、不能正视、有疼痛感觉、发烧、躁动不安,甚至对一些绳子、影子发起攻击、躲在黑暗中、不愿意接近人、不听召唤、饮食欲废绝等症状。一旦出现这些症状,建议主人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立刻上报当地的疾控中心进行处理。注意避免狗狗之间打架和捡拾死老鼠和蝙蝠,做到提前预防。
严家新 加为好友 给我留言 打个招呼 发送消息 博文 狂犬病的潜伏期到底有多长? 精选 已有 9928 次阅读 2011-8-30 10:00 |个人分类:狂犬病防治|系统分类:科普集锦|关键词:潜伏期 狂犬病 实验室 纪录 美国 病例 疫苗 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四十年?五十年?甚至更长?中国又要创造一个吉尼斯纪录?在中国的某些专业杂志甚至教科书上常有狂犬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十年的记述。 中国的这些“病例”是否真的是狂犬病?由于均无实验室诊断依据,或者均无法证明未曾在近期发生新的感染(例如经某些特殊或罕见途径的感染),这些“病例”都未得到国际学术界承认,甚至在国际上传为笑话,作为中国相关科学水平低下的例证。 WHO 专家认为,只有实验室检查才能确诊狂犬病,仅靠临床表现诊断狂犬病很困难,也不可靠。由于事实上有大约30%的狂犬病人的症状是不典型的,所以中国目前狂犬病的数字是不准确的,可能被严重低估。 国内外资料都表明,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是1-3 个月,少数头面部严重咬伤的潜伏期可能短至7 天,极少数病例(不到总数的1%)的潜伏期也可能大于一年。 目前国际主流科学界承认的狂犬病最长潜伏期是6 年。美国学者1991年在专业杂志上报告了该病例。死者为菲律宾移民,移民美国后未曾离开过美国。由于在美国本土感染狂犬病的机会极少,而且经部分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证明,从死者脑内分离的狂犬病毒与死者来源国家流行的毒株相同,所以该报告以迄今最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了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长达6年。 由于类似病例的数量太少,相关证据链也并不是十分完整,对该病例报告在相关学术界仍有异议。例如笔者认识的许多法国研究人员对此病例就不以为然,认为该论文中仍有不少疑点,理论上很难解释,而且极个别的病例不一定有普遍意义。他们认为超过一年的病例极为罕见,被狗或猫咬伤如果已经超过了一年,通常不必再补充接种狂犬病疫苗,再发病的可能性可忽略不计。对更长潜伏期的说法,他们都一笑置之。 十余年来,我们单位也一直关注国内狂犬病长潜伏期病例,希望有机会与国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合作,利用中国每年狂犬病发病人数世界第二的有利条件,找到有实验室依据的可靠病例,来打破狂犬病潜伏期最长6 年的世界纪录,在国际上发表有份量的学术论文,提升中国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国际地位。但十多年来一直未在国内发现有确切证据的潜伏期超过一年的病例。 国内关于狂犬病长潜伏期迄今科学价值最高的一个病例,是上海市CDC 于1998 年报告的一个病例:某大学一名三年级的大学生可能因多年前感染狂犬病而致死,有实验室证据可确诊为狂犬病(分离到病毒)。据说他仅在10岁前曾在原籍农村被狗咬伤过,以后从未接种过狂犬病疫苗。但此病例的病史资料证据并不充分,无法排除二次感染的可能。在中国东南部狂犬病重点疫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际上很难排除在较近的时间有其他未觉察的感染机会(如在皮肤有破口的情况下与带毒动物有接触),尚无法确切证明其潜伏期长达十多年,只能作为罕见的可疑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