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功能性食品经历了三代的发展。第一代功能性食品是根据基料的成分推断产品的功能,没有经过验证,缺乏功能性评价和科学性。第二代功能性食品是指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证实其确实具有生理调节功能。第三代功能性食品是在第二代功能性食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因子结构、含量和作用机理,保持生理活性成分在食品以稳定形态存在。虽然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总体规模偏小,但这一问题正在逐步改善。2011年年底中国约有2000家保健食品企业,投资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占,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中型企业占38%,投资在1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占,投资在1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型企业占,投资不足10万元的作坊式企业占,大中型企业所占比例在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