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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性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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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性质论文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民法性质主要体现为市民社会法、私法和权利法,它的特点是一事物区别他事物的根本属性。

市民社会法、私法和权利法是民法的主要性质体现。调整法律地位平等者之间的关系是民法本质属性所在,是民法体系的逻辑起点。研究民法性质对于把握民法基本理念、推动民事立法和司法完善均有裨益。

民法性质的具体表现形式

1、民法为市民社会法。法律作为行为规范一般都是以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对人的行为调整,以达规制人的行为之目的。但当出现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区分后,人在群体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不同了,这也就产生了法律对人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要求。

2、民法属私法。法律区分为公法与私法,是自罗马法以来西方法律史上源远流长的分类,但分类标准众说纷纭,且各说均有利弊。目前,特别法规说(即国家或机关以公权力主体地位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所适用的法律是公法,对任何人皆可适用的法律是私法)旨在克服其他各说不足已渐受重视。

3、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是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学就是权利之学,将民法称为权利法似乎不言而喻,这也许是多数学者在论述民法性质中未提及此点特性的原因所在。

扩展资料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1、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2、其他财产。财产在民法上是一个多含义的概念,有时专指物,有时指物和财产权利,有时指物以及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这里的财产是指物以外的财产。

3、行为。行为是指人的工作和服务。如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演出服务等。

4、知识产品。知识产品是智力劳动所创造出的成果,如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发现等。

5、人身利益。人身利益是指人格和身份所体现的非物质利益。

6、其他。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利益需要的其他财富,如信息等也可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性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法律关系

关于民法的性质,可以从如下方面理解:

(1)民法为私法。因此,对于民事事项,即使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只要不属于法律明文禁止的,当事人就可为之,就是合法的。

(2)民法为权利法。民法作为私法,是以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为主旨的。民法不仅要确认主体享有的各项权利,而且要规定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措施,以使每个人都应充分重视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3)民法为文明法。民法讲求公平、正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促进人们的道德水准的提高创造法治环境。同时,民法对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要求是要符合社会公德,而社会公德则是社会公众应当遵行的与社会生活条件相适应的基本道德准则。

(4)民法为实体法。民法是规定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而不是规定权利救济程序的,因而民法为实体法,而非程序法。

(5)民法为任意法。民法所调整的是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民法规范主体的行为主要是为民事主体规定行为的模式,使主体明确实施何种行为可发生何种法律后果,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决定其行为。因此,民法规范多为任意性规范,赋予民事主体选择行为的自由和权利,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适用该规范。

(6)民法为国内法。民法是由一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国法律所管辖领域内的民事关系的,因而为国内法。

(7)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民法规范既是民事主体的行为准则,也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民事案件的准则。因此,民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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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研究方法的论文

都可以,看您擅长那个方面虽然您打算做量化研究,但在前期打基础时最好看一些比较经典的关于质性研究的论文,这样在前期时你可以将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进行对比,总结出相同点和相似点,这样更有利于您开展后续的量化研究。定量研究一般是为了对特定研究对象的总体得出统计结果而进行的。定性研究具有探索性、诊断性和预测性等特点,它并不追求精确的结论,而只是了解问题之所在,摸清情况,得出感性认识。定性研究的主要方法包括:与几个人面谈的小组访问,要求详细回答的深度访问,以及各种投影技术等。在定量研究中,信息都是用某种数字来表示的。在对这些数字进行处理、分析时,首先要明确这些信息资料是依据何种尺度进行测定、加工的,史蒂文斯(S.S.Stevens)将尺度分为四种类型,即名义尺度、顺序尺度、间距尺度和比例尺度。

一、哲学研究:哲学研究也称为思辨研究或理论研究。从论证的方式来看,哲学研究分为演绎法、归纳法和类比法。从研究的主题来看,哲学研究常用的方法有:本质研究(是什么)、价值研究(为什么)和对策研究(怎么办)。 (一)、价值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价值”,与之类似的主题还有“论……的意义”、 “论……的作用”,与之相关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为“……最有价值”、 “……有什么用”。此类价值研究直接讨论某事或某物的价值,此类研究似乎理所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某些研究虽然有实践意义,却没有理论意义,某项研究是否有理论意义,主要取决于研究者是否提供了有说服力的理论辩护。价值研究往往呈现为“有立场的研究”或“强立场的研究”,甚至显示为强烈的价值判断的研究。价值研究主要包括评价研究和批判研究。其中,批判研究是价值研究的核心方法或核心精神。 (二)、本质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本质”,与之类似的主题还有“论……的特征”本质研究相关的语法结构为“是什么”或“有什么”。与“是”相关的表述形式包括“何谓……” “……意味着……”。选择本质研究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研究者需要掌握本质研究的论证技术或技巧。 (三)、批判研究也称为元研究。元研究主要是对已有研究的研究,而且主要聚焦于方法论的反思和批判,也主要是对研究自身的方法论的反思,“元研究”主要呈现为教育认识论、教育研究方法论的反思和教育语言分析。批判研究也是哲学的本性,批判研究可能导致某种“重建”或“整体转型”,主要立足于系统的反思和前提性的批判。 论文: 此类研究方法中,选择的是《南国农先生现代化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作者是新疆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系的任榜坤和新疆电化教育馆的马升明。文章伊始,就对南国农先生提出的现代教育思想做了背景的铺垫,接下来讨论了现代教育思想的基本内涵以及现代化教育思想的历史背景,接着文章讨论了现代化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文章直接讨论了现代化教育思想的价值,文章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价值的探讨。作者认为南先生的现代化教育思想,首先不仅会对实施素质教育进程中关于教育思想、模式、方法、评价的改革和教育环境条件建设产生积极影响;第二,它会对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现代化建设发挥具体指导作用,第三,它会对电化教育――教育技术的内涵发展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二、实践研究:实践研究主要表现为日常的教育改革、经验总结和教育对策。 (一)、教育改革类似教育实验,如果教育改革落实到某种具体的课程或者课标中,那么这种实践性的研究就称为“教学研究”或“课例研究”。如果教育改革的主体是老师或者其他教育工作者,那么这类研究就可以称为“实践的行动研究”。一般代课老师的“课堂教学研究”,班主任的“班级管理研究”,以及涉及到学校课程开发的“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以及“地方课程开发研究”等。 (二)、经验总结也可称之为“教育反思”,这种研究方法适合一线教师的课程论文写作,如果教师以反思的方式改进自己教学的不足,这种教学称之为“反思性教学”。这种经验总结可以分为短期的教育经验总结、季度经验总结、以及年度经验总结。短期的经验总结比如:班主任工作日志、教育管理日志,这种工作总结对于教学效果的影响显著,能够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以便及时弥补。教育经验总结从宏观上可以分为自我教育经验总结和他人教育经验总结。 (三)、某种对策研究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都属于实践研究。对策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对策”或“论……的策略”或“论……的发展方向”等。教育对策研究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只是研究者比较随意的“设想”、“看法”,而并不为这些设想、看法提供系统的论证。实践研究中的对策研究虽然也需要对所提出的策略和方案作比较周全的考虑,但它只提供条款式的、文件式的实施建议或实施方案,而不提供“为什么这样做”的批判性分析或系统论证,这与哲学研究有所区别。实践研究还可以将教育对策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转化为调查研究或实证研究的“假设”,并使之在调查或实验中获得验证和讨论,此时,实践研究转化成为实证研究。 论文: 三、实证研究中的量化研究  量的调查研究主要包括问卷法、内容分析法和元分析,与之相关的方法还包括测量法、话语分析法等等,量的研究主要采用数字和量度来提交研究报告。 (一)、问卷法 问卷法和测量法都属于调查研究,一般用于大样本的调查研究,并辅以观察法和访谈法,牵扯抽样和统计,与教育统计学有关。 (二)、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对传播内容所隐含的相关趋势或倾向进行归纳话而分析,一般显示为量的研究,并有学者提出应该与质化的内容分析相互补充,内容分析一般包括文本分析、言语行为的互动分析和话语分析。 (三)、元分析法 元分析定义为:为了整合已有结论,而对大量的分析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量的元分析主要是收集并整合某个主题的研究数据,并以统计的方式从已有的资料中归纳出新的结论。量的元分析主要有三个步骤:确定研究的问题、数据的搜集、统计分析和解释、研究结果的呈现。 论文: 四、实证研究中的质性研究:质的研究主要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提交研究报告,质的调查研究主要包括人类学研究(访谈法、观察法和档案法)、现象学研究(体验研究)和自传法。 (一)、人类学研究 人类学研究的研究对象一般是普通意义上的人或某一类群体,学习研究对象的语言和行为,收集研究对象的实物、照片、日志等等,实证研究中的历史研究,“三角互证法”是为从多角度收集资料并验证资料的可靠性而使用的方法,是指运用同一种方法去调查不同的对象,也指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法,比如访谈法、观察法、问卷法等等,去获取不同类型的信息,以便相互印证。 论文: 《基于Moodle平台的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研究——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为例》  作者阔宇 从论文整体结构来看,论文首先是理论背景的研究,作者从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内容,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等方面为中小学Moodle平台的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研究提供基础。接下来作者对基于Moodle平台的教学案例进行分析,这里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学生情况、Moodle模块功能进行分析。从课堂真实模块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 五、实证研究中的历史研究  教育研究主要以“人”为研究对象,这使历史研究可能成为教育研究中最重要的方法, 历史研究因其叙述历史事实而更容易显示出深切著明的效应,历史研究所面对的研究对象是比较稳定的文本,它既不像试验研究那样容易受到无关因素的干扰,也不像调查研究那样因缺乏资料而无话可说,而且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现实”是一个相对概念,一切现代都正在成为过去,历史研究可以理解为当代史,从研究主题看,历史研究分为思想研究、制度史研究和学术研究,从研究方法上看,历史研究可以分为历史的考证研究、历史的叙述研究和历史的解释研究。 (一)、历史的考证研究 考证研究和叙述研究其实就是历史的调查研究,更多依赖于研究者个人的判断及其选择的视角,不同的研究者会存在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观点,因此不同于其他实证研究那样显示出毋庸置疑的客观性,历史的解释研究在提出解释时仍然重视解释的理由和证据,以便使自己的解释令人信服。历史考证研究分为校勘法和三重证据法,校勘法是寻找适合阅读的文献,做注释或参考文献,以及撰写文献综述的前提条件。 (二)、历史的叙事研究 与哲学研究论文相比,历史的叙事研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关注个人生活史以及相关的日记、书信、实物、档案等日常生活资料,二是重视个人心理体验和心理分析,三是在写作中重视讲故事的技巧,尤其重视故事的情节。从收集资料的途径来看,叙事研究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历史的叙事研究,二是调查的叙事研究,三是试验或行动的叙事研究。历史人类学研究意味着研究者需要进入教育现场,同时以档案法或口述史的方式收集与教育现象相关的历史资料。 (三)、历史的解释研究 历史的解释研究主要显示为传统解释研究、隐微解释研究和比较研究,传统的解释研究包括简述、评述和翻译。隐微解释学研究往往有三个视角,一是指正文本的字面意义与隐含意义的差异,二是从整体与部分的解释学循环的思路更正已有研究的误解。三是指正某个教育思想或教育制度改革的早期、中期和晚期思想是否出现断裂,或者貌似出现了断裂实际上却隐含了某种内在的统一性。历史的比较研究主要显示为两种比较:一是求同取向,在看似差异的背后寻找相同,二是求异取向,在看似相同的背后寻找不同。常见的比较研究的主题有:……与……的比较或者是从……的视角看……

质性研究论文的写法

(一)案例研究法案例研究方法在mba毕业论文写作研究中最为常见被应用,它分为个人研究,团体研究以及问题研究。作者可以选择最合适自己的研究类型。选择案例法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只叙述事实,还要进行分析案例和总结案例,这样才能够得到更加具有启示作用的结果。(二)诊断研究法所谓诊断研究法,就是要找出研究对象企业存在的经营管理上的问题,研究出原因,提出改进和解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诊断研究法选择的诊断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可以是虚拟作假的。(三)调查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是最为常见的mba毕业论文写作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最常见的形式就是问卷调查,这是很多mba毕业生都会选择的方式。毕业生会运用各种有效的科学的方式对调研企业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有效的方法,最后总结成mba毕业论文。(四)专题研究法所谓专题研究法,首先需要明确一下研究对象,要找出研究对象存在的现实问题,并且加以详细叙述。其次,要结合理论分析,对所描述的现实问题,要做到有理有据。最后,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深入探讨。(五)可行性研究法Mba毕业论文写作研究方法中的可行性研究法的基本要求有些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第一,要以研究对象的经营,技术或者项目为背景,第二,要突出作者自己的思路和研究过程,第三,mba毕业论文必须覆盖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六)实验研究法实验研究法本来主要是用在一些自然科学类专业的研究,不过现在也能广泛用到其他专业的研究,当然,mba毕业论文写作研究方法可以选择实验研究法。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实验研究法必须要实验者,实验对象以及实验手段三者结合。(七)质性研究法所谓质性研究法,是不强求有统计,可以在小范围,精心选择的样本进行研究,但是必须凭借研究者的经验以及技术,做到有效分析研究对象。

质性研究的五种方法是:参与观察法(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地勘察调查法(专门从事勘查的部门或人员利用现代科学原理、现代科技知识和方法);个案研究法(对某一个体或某一组织连续进行调查);视觉分析法(水平视野分析、垂直视野分析和视野协调分析);论述分析法(论述的形成背景、论述间竞合的规则等)。质性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一、哲学研究:哲学研究也称为思辨研究或理论研究。从论证的方式来看,哲学研究分为演绎法、归纳法和类比法。从研究的主题来看,哲学研究常用的方法有:本质研究(是什么)、价值研究(为什么)和对策研究(怎么办)。 (一)、价值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价值”,与之类似的主题还有“论……的意义”、 “论……的作用”,与之相关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为“……最有价值”、 “……有什么用”。此类价值研究直接讨论某事或某物的价值,此类研究似乎理所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某些研究虽然有实践意义,却没有理论意义,某项研究是否有理论意义,主要取决于研究者是否提供了有说服力的理论辩护。价值研究往往呈现为“有立场的研究”或“强立场的研究”,甚至显示为强烈的价值判断的研究。价值研究主要包括评价研究和批判研究。其中,批判研究是价值研究的核心方法或核心精神。 (二)、本质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本质”,与之类似的主题还有“论……的特征”本质研究相关的语法结构为“是什么”或“有什么”。与“是”相关的表述形式包括“何谓……” “……意味着……”。选择本质研究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研究者需要掌握本质研究的论证技术或技巧。 (三)、批判研究也称为元研究。元研究主要是对已有研究的研究,而且主要聚焦于方法论的反思和批判,也主要是对研究自身的方法论的反思,“元研究”主要呈现为教育认识论、教育研究方法论的反思和教育语言分析。批判研究也是哲学的本性,批判研究可能导致某种“重建”或“整体转型”,主要立足于系统的反思和前提性的批判。 论文: 此类研究方法中,选择的是《南国农先生现代化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作者是新疆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系的任榜坤和新疆电化教育馆的马升明。文章伊始,就对南国农先生提出的现代教育思想做了背景的铺垫,接下来讨论了现代教育思想的基本内涵以及现代化教育思想的历史背景,接着文章讨论了现代化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文章直接讨论了现代化教育思想的价值,文章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理论价值的探讨。作者认为南先生的现代化教育思想,首先不仅会对实施素质教育进程中关于教育思想、模式、方法、评价的改革和教育环境条件建设产生积极影响;第二,它会对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的现代化建设发挥具体指导作用,第三,它会对电化教育――教育技术的内涵发展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二、实践研究:实践研究主要表现为日常的教育改革、经验总结和教育对策。 (一)、教育改革类似教育实验,如果教育改革落实到某种具体的课程或者课标中,那么这种实践性的研究就称为“教学研究”或“课例研究”。如果教育改革的主体是老师或者其他教育工作者,那么这类研究就可以称为“实践的行动研究”。一般代课老师的“课堂教学研究”,班主任的“班级管理研究”,以及涉及到学校课程开发的“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以及“地方课程开发研究”等。 (二)、经验总结也可称之为“教育反思”,这种研究方法适合一线教师的课程论文写作,如果教师以反思的方式改进自己教学的不足,这种教学称之为“反思性教学”。这种经验总结可以分为短期的教育经验总结、季度经验总结、以及年度经验总结。短期的经验总结比如:班主任工作日志、教育管理日志,这种工作总结对于教学效果的影响显著,能够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以便及时弥补。教育经验总结从宏观上可以分为自我教育经验总结和他人教育经验总结。 (三)、某种对策研究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都属于实践研究。对策研究的主题一般表述为“论……的对策”或“论……的策略”或“论……的发展方向”等。教育对策研究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只是研究者比较随意的“设想”、“看法”,而并不为这些设想、看法提供系统的论证。实践研究中的对策研究虽然也需要对所提出的策略和方案作比较周全的考虑,但它只提供条款式的、文件式的实施建议或实施方案,而不提供“为什么这样做”的批判性分析或系统论证,这与哲学研究有所区别。实践研究还可以将教育对策或教育理想、方案设计转化为调查研究或实证研究的“假设”,并使之在调查或实验中获得验证和讨论,此时,实践研究转化成为实证研究。 论文: 三、实证研究中的量化研究  量的调查研究主要包括问卷法、内容分析法和元分析,与之相关的方法还包括测量法、话语分析法等等,量的研究主要采用数字和量度来提交研究报告。 (一)、问卷法 问卷法和测量法都属于调查研究,一般用于大样本的调查研究,并辅以观察法和访谈法,牵扯抽样和统计,与教育统计学有关。 (二)、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对传播内容所隐含的相关趋势或倾向进行归纳话而分析,一般显示为量的研究,并有学者提出应该与质化的内容分析相互补充,内容分析一般包括文本分析、言语行为的互动分析和话语分析。 (三)、元分析法 元分析定义为:为了整合已有结论,而对大量的分析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量的元分析主要是收集并整合某个主题的研究数据,并以统计的方式从已有的资料中归纳出新的结论。量的元分析主要有三个步骤:确定研究的问题、数据的搜集、统计分析和解释、研究结果的呈现。 论文: 四、实证研究中的质性研究:质的研究主要采用文字叙述的方式提交研究报告,质的调查研究主要包括人类学研究(访谈法、观察法和档案法)、现象学研究(体验研究)和自传法。 (一)、人类学研究 人类学研究的研究对象一般是普通意义上的人或某一类群体,学习研究对象的语言和行为,收集研究对象的实物、照片、日志等等,实证研究中的历史研究,“三角互证法”是为从多角度收集资料并验证资料的可靠性而使用的方法,是指运用同一种方法去调查不同的对象,也指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法,比如访谈法、观察法、问卷法等等,去获取不同类型的信息,以便相互印证。 论文: 《基于Moodle平台的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研究——以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为例》  作者阔宇 从论文整体结构来看,论文首先是理论背景的研究,作者从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和内容,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的理论基础等方面为中小学Moodle平台的混合式学习教学设计研究提供基础。接下来作者对基于Moodle平台的教学案例进行分析,这里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学生情况、Moodle模块功能进行分析。从课堂真实模块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 五、实证研究中的历史研究  教育研究主要以“人”为研究对象,这使历史研究可能成为教育研究中最重要的方法, 历史研究因其叙述历史事实而更容易显示出深切著明的效应,历史研究所面对的研究对象是比较稳定的文本,它既不像试验研究那样容易受到无关因素的干扰,也不像调查研究那样因缺乏资料而无话可说,而且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现实”是一个相对概念,一切现代都正在成为过去,历史研究可以理解为当代史,从研究主题看,历史研究分为思想研究、制度史研究和学术研究,从研究方法上看,历史研究可以分为历史的考证研究、历史的叙述研究和历史的解释研究。 (一)、历史的考证研究 考证研究和叙述研究其实就是历史的调查研究,更多依赖于研究者个人的判断及其选择的视角,不同的研究者会存在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观点,因此不同于其他实证研究那样显示出毋庸置疑的客观性,历史的解释研究在提出解释时仍然重视解释的理由和证据,以便使自己的解释令人信服。历史考证研究分为校勘法和三重证据法,校勘法是寻找适合阅读的文献,做注释或参考文献,以及撰写文献综述的前提条件。 (二)、历史的叙事研究 与哲学研究论文相比,历史的叙事研究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关注个人生活史以及相关的日记、书信、实物、档案等日常生活资料,二是重视个人心理体验和心理分析,三是在写作中重视讲故事的技巧,尤其重视故事的情节。从收集资料的途径来看,叙事研究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历史的叙事研究,二是调查的叙事研究,三是试验或行动的叙事研究。历史人类学研究意味着研究者需要进入教育现场,同时以档案法或口述史的方式收集与教育现象相关的历史资料。 (三)、历史的解释研究 历史的解释研究主要显示为传统解释研究、隐微解释研究和比较研究,传统的解释研究包括简述、评述和翻译。隐微解释学研究往往有三个视角,一是指正文本的字面意义与隐含意义的差异,二是从整体与部分的解释学循环的思路更正已有研究的误解。三是指正某个教育思想或教育制度改革的早期、中期和晚期思想是否出现断裂,或者貌似出现了断裂实际上却隐含了某种内在的统一性。历史的比较研究主要显示为两种比较:一是求同取向,在看似差异的背后寻找相同,二是求异取向,在看似相同的背后寻找不同。常见的比较研究的主题有:……与……的比较或者是从……的视角看……

性质性研究方法论文

质性研究的五种方法是:参与观察法(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地勘察调查法(专门从事勘查的部门或人员利用现代科学原理、现代科技知识和方法);个案研究法(对某一个体或某一组织连续进行调查);视觉分析法(水平视野分析、垂直视野分析和视野协调分析);论述分析法(论述的形成背景、论述间竞合的规则等)。质性研究方法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一)哲学研究 教育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包括本质论研究、价值论研究与实践论研究。教育技术哲学研究以教育哲学与技术哲学为知识基础,以个人的教育技术哲学、公众的教育技术哲学与专业的教育技术哲学为基本框架。教育技术的本体论研究、价值论研究与实践论研究共同构成了教育技术哲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一,教育哲学研究方法是整体性把握事物的方法。教育哲学对教育智慧的追求使教育哲学研究要使用能够整体性把握教育事物的方法,因为基于有限数据只能获得对教育事物的有限认识,而对教育事物的有限认识只能对应教育事物的片段性特征,这些片段性特征对形成教育智慧虽有益但并不充分。因而,教育哲学研究要采用的是那些能够真正对教育进行整体性把握的方法,对教育的各种片段性认识通过这类方法可以得到整理和集中。 第二,教育哲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处理对象是命题。由于教育哲学需要获得对事物的整体性把握,这种目标要求教育哲学不能以直接描述事物某一细小特征的数据为处理对象,因为对事物整体性的认识需要根本不可能获取的海量数据。因此,教育哲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处理对象是表达各种片段性教育认识的命题,这些教育命题从不同的角度切入教育事物,但都未能真正把握教育整体。 第三,教育哲学研究方法的基本环节是命题收集、整理和再表达。教育哲学研究要处理代表片段性教育认识的命题,把它们最终统合成对教育事物更加整体性的把握。因此,教育哲学研究方法首先需要收集这些代表片段性教育认识的命题;其次,教育哲学研究方法还要对这些从不同维度和层面切入教育并可能相互冲突的命题进行整理,这里特别需要运用各种思维技巧对命题进行分析、综合和演绎等;最后,教育哲学研究方法需要在整理片段性教育命题的基础形成新的命题,这是一种更为整体性的教育命题,更趋向于对教育事物的整体性把握。 我阅读的代表性文献是:石中英.作为一种教育哲学研究方法的“论辩”[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7,38(05):1-7.。从历史上看,20世纪以来教育哲学家们就有关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提出过不同的观点,如历史法、比较法、批判法、抽象法以及一些更加专门的现象学方法、解释学方法、概念分析方法、话语分析方法等。在这些观点之外,该文作者基于对教育哲学的学科视野和研究对象的认识,提出教育哲学研究的一种核心方法———论辩,并简要地探索了其哲学的源泉与实践中应用的程序或要求。我认为该文较好的描述了教育哲学研究方法的相关内容。 (二)量化研究 量化研究是模仿自然科学,引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强调适合于用数学工具来分析的观察(经验的、可量化的观察),研究的任务在于确定因果关系,最后用数值来表示分析研究的结果,并做出解释。 量化研究是一种对事物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和分析,以检验研究者关于该事物的某些理论假设的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有一套完备的操作技术,包括抽样方法(如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系统抽样、整群抽样)、资料收集方法(如问卷法、实验法)、数据统计方法(如描述性统计、推论性统计)等。量化研究正是通过这种测量、计算和分析,以求达到对事物“本质”的把握。 阅读陆宏老师的文章——“量化研究的理论、方法与案例”后,可知量化研究有如下特点,(1)对象的可统计性。由于量化研究是借助于数学的研究方法,因此研究对象必须先转化为可以运算的数据以便以进一步的分析;(2)操作程序的固定化,量化研究的每一种具体方法都有它固定的具体操作程序。如数学建模法,要求在统计和测量的基础上建立主因素变化的数学模型,然后通过数学模型的运作把现实事物的变化反映出来;(3)研究结果的客观性强调从经验事实出发,对研究对象进行变量分析,通过变量分析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依靠事实证实研究结果。 我阅读的代表性文献是:李庆良,马晓开,程瑾,罗毅波.花颜色和花气味的量化研究方法[J].生物多样性,2012,20(03):308-316.花颜色和花气味是花部构成的重要内容。在已开展的传粉生态学研究中对二者的报道主要是描述性的,而其量化研究可以为揭示传粉机制提供有力的实验证据。该文主要介绍了花颜色的测量和标定方法,包括比色卡、分光色差仪和便携式光谱仪等;花气味的采集方法,包括动态顶空套袋–吸附采集法、吸附–溶剂洗脱法和固相微萃取法等;花气味的检测和分析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分析和电子鼻型超速气相色谱仪分析等;以及昆虫行为学实验方法,包括气相色谱–昆虫触角电位联用技术、Y型嗅觉仪和飞行箱实验等。科研人员根据实验材料的特点和实验目的选择适合的量化研究方法,该文重点介绍花颜色的测定分析、花气味的采集分析以及昆虫行为学实验等常用的量化研究手段,综上,我认为本文章较好的运用了量化研究方法。 (三)质性研究 质性研究是基于将观察者置身于被观察世界之中的研究活动。它包含一系列可以使被观察的世界变得清晰起来的阐释性的、经验性的实践活动。这些活动转变了世界,他们将研究的对象世界变成一系列“作品”——现场笔记、访谈、交谈、照片、记录,以及有关自身的备忘录。在这一意义上,质性研究是以阐释性和自然主义的方式来探究世界。这就意味着,质性研究者研究事物的方法是:在研究对象的实地背景下,试图对人们赋予意义的现象做出理解和阐释。 阅读文献后总结质性研究有如下特点: (1)质性研究最为基本的哲学基础是,它是以个体与其身处其中的社会世界(socialworld)交互作用而建构(construct)的实在(reality)的图景(view)为基础的。 (2)研究者要从相关参与者(participant)的视角而不是研究者的视角出发来理解现象,才能理解被研究者的生活体验、情感、情绪。 (3)质性研究意味着研究者必须做“实地研究”。 (4)质性研究主要采用描述———归纳方法。 (5)质性研究的焦点集中在过程、意义和理解上,因此,质性研究的作品表现为深度而丰富的描述。 我阅读的代表性文献是:孙拥军,李倩,吴秀峰.运动与锻炼心理学中的质性研究:反思与展望[J].体育科学,2014,34(11):88-96.该文主要描述了质性研究在体育科学方面的应用。质性研究的数量在运动与锻炼心理学各领域呈上升趋势,研究议题涉及运动员情绪调节、教练员行为、锻炼表象、运动参与的社会支持、运动员职业生涯发展、精英运动员参赛经历、病患人群在运动中的心理体验以及运动心理咨询的应用等。运动与锻炼心理学各领域中的质性研究,实证主义与后实证主义取向仍占主导地位。现象学、扎根理论与个案研究是主要的方法学取向,平行视角则是主要的研究质量评判应用。综上,质性研究具有“平民意识”,体现出“人文关怀”,因而具有独特的魅力。 (四)实践研究 实践研究包含对实践的好奇。它是关于如何寻找有效的助人方法;它也是关于如何通过对实践的研究挑战现有问题的实践,以及依据我们在实践中亲身的经历发展出新的知识和想法。大家公认实践研究最佳的方式是实践者与研究者的协同,以致彼此可以互相学习。这是一种建构专业知识的整合的方式,一方面研究者在实践中能更理解实践过程的复杂性,另一方面在实践过程中致力于培力和实现社会公义。 也就是实践研究要把实践与研究结合起来,达到“实践亦研究”的合二为一。达到研究(者)即是实践(者)两种身份的结合。 我选择的代表性文献是:田宝军,李燕.中小学校本教研的特点与策略[J].教育实践与研究(C),2017(01):36-39.校本教研是实践研究,其重点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发表学理性很强的论文,论文只是研究成果的表述方式之一。教师们经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和策略并最终解决问题,然后,将这一过程中发现的规律、特点,提出的方法、策略总结提炼,提出可供别人借鉴的经验并形成文字,不能去追求一些连自己可能都不完全理解的抽象概念和理论。综上,该文的实践研究具有代表性。 (五)历史研究 历史研究法是借助于对相关社会历史过程的史料进行分析、破译和整理,以认识研究对象的过去,研究现在和预测未来的一种研究方法。 2.历史研究法的基本特点 (1) 历史性。在历史研究中,研究者主体与作为被研究客体的历史现象之间是一种非共存的历史性关系,研究者只能在其所处的时代环境中去认识过去所发生的事件。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研究对象: 过去发生的教育事件 2.研究过程: 按照历史的时间顺序和空间范围再现历史过程 (2) 具体性。根据历史研究的定义,是在丰富具体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揭示教育现象发展过程中的一切历史形式、全部丰富内容以及各种相关因素的研究。因此研究者必须把握最能说明问题的具体史料。 (3) 以逻辑分析方法为主。用逻辑分析方法对历史事实进行理论概括,能更深刻地认识事物演变的历史规律性,更深刻地认识那些还处于萌芽状态、表现模糊不清的东西。我选择的代表性文献是:杨登峰. 中国电化教育早期历史的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 电化教育历史研究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通过对历史的研究,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到它的实质和特点,也有助于借鉴历史经验,把握电化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该文作者在前人电化教育历史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国近现代教育史、中国电影发展史以及教育技术著作和文献中,搜寻关于早期电化教育发展的线索,寻找20世纪初的教育改革和教学改进运动与电化教育之间的联系,大胆地假设 ,试图将电化教育与当时的社会、文化和思想大背景结合在一起,形成早期电化教育发展较为完整的轮廓。一方面对早期电化教育历史作纵向的描述,另方面对其中典型的电化教育组织和机构进行深入挖掘,点面俱全地探悉中国电化教育的早期历史。综上,我认为该文献所做的历史研究比较典型。

法学论文的法学研究的性质和任务

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自从社会上有了法,特别是有了成文法以后,也就有了法学。恩格斯说:“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9页)。这是因为,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制定了法,除了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以外,还得对法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求得法的更圆满的实施;并且要进一步研究法的内容和形式、法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谋求制定更恰当的法,使它更能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因而统治阶级中就有一些人专门为法进行说教,发表许多关于法的言论和文章,有的还写了专著。这就是统治阶级的法学,既是阶级统治所需要,又是属于统治阶级所有。由于法的实施对整个社会生活进行了干预,影响及于社会各阶级,统治阶级以外的其他各阶级也都对法有所反应,有所议论、批评,以至反对。这些意见形成了他们的法律思想和法学。可是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阶级的法学才能取得支配的地位而被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违反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学,往往被压制、禁止。但阶级社会的阶级矛盾是有消长的。代表新生产方式的阶级的法律观点,起初虽然是微弱的、被压制的,但随着这个阶级力量的成长壮大,经过革命取得了政权,他们的法律学说也就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学,发挥着指导新法的制定和维护新法的作用。 法理学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学法律社会学立法学法律心理学法律教育学法律史学法制史法律思想史法律解释学比较法学外国法学 宪法学行政法学民事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婚姻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学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法学刑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察学军事法学安全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国际环境法学国际知识产权法学国内法学诉讼程序法学 法律信息学法经济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犯罪侦查学证据学刑事证据学民事证据学行政证据学法律系统工程学 网络法学新闻法学交叉法学科专题

1、法学论文写作是对法学知识的检阅和消化。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作者要充分熟悉、加深理解法学知识,要善于调动法学知识、消化法学知识,并将这种外在的法学知识内在化,成为自己知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是法学知识的巩固过程,也是法学知识再生产的过程。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你将会发现你在法学知识的拥有者队伍中,获得了一定范围内的话语权,或者你就成为了这个领域中的专家之一。2、法学论文写作是提高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是法学研究生最主要的科研实践活动,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力培养是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的根本目的或基本目的。法学论文写作是一项具有刺激性和挑战性的事务和活动,它是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一种全方位训练。包括理论判断能力、命题确定能力、资料搜集能力、系统思维能力、发现问题能力、批判和创新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安排能力、反思能力、对理论的鉴赏能力、整合能力、合作能力等。3、法学论文是文化的一个载体。法学属于广义的文学范畴。法学论文写作也是文学创作。所以,通过法学论文的撰写和思考过程,将对人类文化有一个新的理解,同时你奉献的论文,也是对人类文化的一个贡献,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人类文化就是这样在无数人的点滴积累下进化、升华的。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份责任,也可以说,人类文化发展,匹夫有责。

法学论文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中文名法学论文科系社会科专业法学文体论文名词解释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法学体系特征系统性系统论的主要创始人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1901-1972)对系统作了如下定义: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层次性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以法学体系的第一层次的“法律史学”为例,“法律史学”可划分“法学史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第二层次的分支学科,第二层次可划分第三层次的分支学科。如“法律制度史”可划分“中国法律制度史”。加载更多相关搜索法学毕业论文5000字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法学论文选题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法律论文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例

这个是看你发表的内容什么样的,能提高你的法律知识,在以后找法律方面的工作会好找些 不知道你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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