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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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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论文

1983年本科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法专业);2002年博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国际法专业)。1999年至2002年任中山大学特聘教授(经济法)。1997.11-1998.3,赴美国NYU大学法学院研修自然资源法和法律经济学。1998.9-1998.11赴德国和意大利高等法院和科研机构进行学术访问。1988年至今,先后多次赴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1999年至今,先后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WTO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常务理事、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等学术职务,并兼职从事律师和公司独立董事等法律实务工作。1986年起至今,主要专职从事经济法、民商法和法律经济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开设《经济法》、《民法》、《公司法》《民商法专题》、《法律经济学》、《比较商法》等学位课和选修课,出版法学专著十余部,发表法学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参编《经济法学》获2003年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独著《物权法新论:一种法律经济分析的思路》获2003年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合著《比较商法导论》获2003年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主持承担和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十项;先后主持承担和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十项,获得省、部、校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八项,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优秀教师”、“中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等荣誉称号。2001年起入选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工程省级重点培养对象。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导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28人;学院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缘结构合理,专职教师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著名高校的法学专业,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丰硕。其中崔卓兰教授被聘任教授二级岗,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和广东省首届“中青年法学家”;黄立教授、马栩生教授被评为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有6名教授被聘为广东省人大立法顾问;黄立教授、杨振洪教授、张永忠教授分别担任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首任会长;一批教师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多个行业的立法咨询专家。另外,学院还聘请了张文显、马怀德、黄进、赵秉志、王保树、谭玲、杨宗仁等知名学者、司法界专家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据统计,2008-201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超过150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期刊发表论文5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论文超过10篇。2008-2012年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超过40部;2009年至2011年学院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位居广东省法学院校第二。 崔卓兰,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宪法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吉林省政府、长春市人大、长春市政府立法顾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广东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法学所所长、《法制与社会发展》常务副主编、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杨振洪,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社会救助研究服务中心副主任,广东省社工委社会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香港浩霸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知识产权仲裁院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等。曹旅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考古》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要著作有《秦律新探》、《张家山汉律研究》、《秦汉魏晋法制探微》与《黄永年先生编年事辑》,曾获“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秦汉法制史。丛中笑,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财政部天和经济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法经济学、财税法学。陈永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地方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两部,参编10余部。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黄立,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犯罪学。孔繁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社会法学。马栩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副会长,广州、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王水明,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秘书长,“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宣讲团成员,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国际刑法。王涛,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制史。伍劲松,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美国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访问学者。著有《行政解释研究》,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许楚敬,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在《中国国际法年刊》、《现代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和《政治与法律》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学。杨晓生,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社会学会体育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主要从事体育产业领域的相关教学和研究,主持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课题及横向课题多项,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主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产业经济学》、《体育赞助导论》教材,参编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体育市场营销学》、《社会体育专业学生学习与职业设计》教材。在体育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20篇。于群,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曾从事政府法制工作长达7年。主要研究领域为理论法学、民商法学。张芳芳,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从事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中国法学》、《学术研究》、《当代法学》、《人民司法》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论文《体育仲裁协议与商事仲裁协议的比较研究》获2007年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张永忠,教授,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六五”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信息传媒法、知识产权法学。曾二秀,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研究会理事,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客座研究员,兼职律师,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学。周贤日,教授,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决策咨询机构专家,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劳动关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专家,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商法学等。

◆《论担保物权的竞存》,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0期转载)。获2000年山东大学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教育厅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获山东省第十七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共同保证的结构形态与保证人责任的承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获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我国物的担保制度的完善》,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1期转载),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保物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问题探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反担保初探》,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7年第4期转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问题刍议—兼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第4号批复》,载《山东法学》199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3期转载)。获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论物权之间的相斥与相容关系》,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权利质权争议问题探讨与立法规定的完善》,载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取得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第二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5期。◆《关于物权法体系设计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物权法体系设计问题之我见》,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论货币所有权及其在运营中的流转》,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试论中国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3期。◆《海域使用权研究》,载尹田主编:《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载孟勤国等主编:《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关于动产抵押权的几个问题-兼及让与担保制度的取舍》,载邹海林主编:《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商事通则与民法一般规则的关系—商事通则立法的可行性悖议》,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四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论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物权概念的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典权、传贳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兼论典权制度的现代价值》,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空间利用权的涵义界定与其在我国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准物权及其立法规制问题初探》,载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载《法学》2007年第2期。◆《论取得时效的制度构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刍议物权法草案中所有权取得的若干规定及其完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论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性质界定与类别划分中的意义—兼及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选择》,载《法学论丛》2007年第3期。◆《物权法中的应收帐款质押制度解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论货币所有权流转的一般规则及其例外》,载《山东审判》2007年第3期。◆《论异议登记的制度构建及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婚姻关系与著作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继承问题探讨》,载《著作权》1995年第4期。◆《企业兼并村庄不可行》,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5期。◆《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载《法学》1987年第6期。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论文

◆《论担保物权的竞存》,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9年第10期转载)。获2000年山东大学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教育厅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第十五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获山东省第十七次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共同保证的结构形态与保证人责任的承担》,载《中国法学》2003年第2期。获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论我国物的担保制度的完善》,载《法学评论》1995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6年第1期转载),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省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保物权的竞存及其效力关系问题探析》,载《清华法律评论》第2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出版。获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1998年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二等奖。◆《反担保初探》,载《法律科学》1997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1997年第4期转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的'还款协议'有无法律约束力问题刍议—兼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第4号批复》,载《山东法学》1997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8年第3期转载)。获山东省司法厅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物权的效力问题之我见》,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2期。◆《论物权之间的相斥与相容关系》,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2期。◆《权利质权争议问题探讨与立法规定的完善》,载王利明主编《物权法专题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取得时效制度若干问题探讨》,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第二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 ◆《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及其相对性问题论纲》,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5期。◆《关于物权法体系设计的几点思考》,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6期。◆《物权法体系设计问题之我见》,载王利明等主编:《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出版。◆《论货币所有权及其在运营中的流转》,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试论中国动产抵押权制度的完善》,载渠涛主编:《中日民商法研究》(二),法律出版社2004年5月出版。◆《一物一权原则质疑——兼论关于物权性质的物权绝对原则》,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3期。◆《海域使用权研究》,载尹田主编:《中国海域物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物权法基本原则的体系》,载孟勤国等主编:《中国物权法的理论探索》,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关于动产抵押权的几个问题-兼及让与担保制度的取舍》,载邹海林主编:《金融担保法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论商事通则与民法一般规则的关系—商事通则立法的可行性悖议》,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四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出版。◆《海域使用权制度研究》,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32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论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载《烟台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6期。◆《物权概念的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载《政治与法律》2005年第5期。◆《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典权、传贳权与不动产质权之比较——兼论典权制度的现代价值》,载《中日民商法研究》(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空间利用权的涵义界定与其在我国物权法上的规范模式选择》,载《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准物权及其立法规制问题初探》,载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年刊》(2004),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讨》,载《法学》2007年第2期。◆《论取得时效的制度构建》,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2期。◆《刍议物权法草案中所有权取得的若干规定及其完善》,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论物权公示原则在物权性质界定与类别划分中的意义—兼及公示要件主义公示对抗主义的立法模式选择》,载《法学论丛》2007年第3期。◆《物权法中的应收帐款质押制度解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论货币所有权流转的一般规则及其例外》,载《山东审判》2007年第3期。◆《论异议登记的制度构建及其与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5期。◆《婚姻关系与著作权及相关利益的归属、继承问题探讨》,载《著作权》1995年第4期。◆《企业兼并村庄不可行》,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5期。◆《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探讨》,载《法学》1987年第6期。

迄今已出版学术专著《私法体系化研究》1部,参编法学著作2部,主编《民法学》等高校法学教材2部;在《法学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河北法学》和《北方法学》等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独撰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源刊论文15篇,其他核心期刊、优秀期刊论文20余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项,主持省厅级科教研项目3项,参加(排序第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参加省厅级科研项目5项。(一)学术专著(独著)《私法体系化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33万字,获武汉市第12次社科成果优秀奖(2011年)。该专著为私法重新建立了体系,并以民法法典化为中心而研究了私法体系化的问题。(二)学术论文(独撰)54.《私法概念之再研究——兼论私法观念的革命》,载《北方法学》2013年第3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共计13000字。53.《私法公法区分标准之研究》,载《私法》第10辑第1卷(总第19卷),2012年10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该刊系国内第一份强调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进行研究的连续出版物。此文共计26000字;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52.《国家赔偿能否继续与错案追究挂钩?》,载《行政与法》2012年第9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北方优秀期刊。51.《学科体系性视角下的民法学教学》,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2年夏季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出版。50.《论人格权法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制度安排》,载《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论文集》。此文系作者提交给本次年会的论文,作者在本次年会上应邀根据此文内容做了主题发言。49.《论商法的未来发展——遵从与推动》,载《中国商法年刊(2011)》。48.《论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债法的制度结构》,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47.《我国未来民法典中绝对权法的制度安排》,载《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该刊系RSSC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46.《论<海商法>法条修改的两个特别维度》,载《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1期。45.《私法概念的比较研究——兼论私法的体系》,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44.《微观视角下的<海商法>修改》,载《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43.《论人格继承和继承法的制度结构》,载《北方法学》2011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私法网”和“中国民商法律网”全文转载。42.《<海商法>修改的两个问题:逻辑和法理》,载《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41.《合同法理视野下的婚姻》,载《私法评论》2010年卷,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此文共计36000字,普通期刊因其字数偏多不便于刊登。40.《未来民法典内容和结构模式之我见》,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12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共计13000字。39.《我国民法自助行为制度的两个问题》,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11期。38.《民商法学教学中的三大关系及其处理对策》,载《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年第10期。该刊系湖北省优秀期刊。37.《民法法典化价值之我见》,载《淮海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10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36.《私法视野下的<国家赔偿法>修改》,载《河北法学》2010年第9期。该刊系CSSCI源刊;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私法网”、“中国民商法律网”和“国际经济法网”全文转载;此文共计11000字。35.《民事立法语言表述之应然标准》,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0年第8期。34.《民法典法典化视野下的社员权》,载《武汉工程大学学报》2010年第8期。该刊系湖北省优秀期刊。33.《合同效力问题三论》,载《法治研究》2010年第7期。此文获“北大法律信息网”全文转载。32.《法典化背景下商事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完善》,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6期。31.《关于我国高校民法学教学的几点思考》,载《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30.《民法典中亲属法的制度安排和意思自治》,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9.《论我国法人概念的重构》,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RSSC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28.《论民法法典化的人性基础》,载《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27.《对<合同法>总则的再研究》,载《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26.《企业经营范围性质之研究》,载《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该刊系CSSCI源刊。25.《对我国学生权利保护四个法律问题的研究》,载《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该刊系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4.《诉讼离婚理由再研究——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5期。23.《侵权法到底能不能独立于债法?》,载《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2.《论<合同法>总则八个条文的修改》,载《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该刊系CAJ-CD获奖期刊。21.《论身份权的界定及客体》,载《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该刊系全国优秀社科学报。20.《论民法规范的界定和逻辑结构》,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第4期。19.《论婚姻登记的功能——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3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18.《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四个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载《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17.《私法体系视野下的商法适用》,载《中国商法年刊(2010)》,法律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本年刊所收50篇论文系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所收到的220余篇论文中经过严格程序筛选出来的,具有较高的学术权威性。16.《婚姻的实质和基础——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15.《婚姻效力状态探析——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14.《婚姻成立条件研究——自合同法理的角度》,载《贵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13.《离婚协议效力研究》,载《贵州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10期。该刊系CSSCI源刊。12.《民事法律事实三论》,载《甘肃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11.《婚姻的效力与公序良俗》,载《新疆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该刊系CSSCI源刊。10.《公司超范围经营之法律后果研究——兼论无关联主义》,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5期。该刊系CSSCI源刊。9.《公司人格否认原则研究》,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9年第1期。8.《<合伙企业法>若干问题研究》,载《法律科学》1998年12月(增刊)。7.《我国民法应建立自助行为制度》,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该刊系法学优秀核心期刊。6.《期货经纪公司的法律规制》,载《安徽法学》1998年第2期。5.《香港的继承法律制度》,载《法学论坛》1998年第1期。该刊系CSSCI源刊。4.《“转继承”概念质疑》,载《研究生论坛》1998年第1期。3.《民法理论法理逻辑结构学说之我见》,载《青年法苑》1998年第1期。2.《论我国的离婚理由及其立法完善》,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7年第4期。1.《完善我国抵押权制度的两点思考》,载《研究生论坛》1997年第1期。(三)主编教材2.《民法学》,武汉大学“创新思维法学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1.《房地产法律实务》,武汉大学“应用型系列法学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四)参编著作2.《中国法治探索》,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1.《‘98律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与要点精解》,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5月出版。(五)主持和参加的重要项目6.主持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1世纪中国民法典人本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2YJA820064。5.主持2012年度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民法疑难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611881。4.主持2010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合同法理视野下的婚姻研究》,项目批准号:2010d035。3.主持2009年度武汉工程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私法体系化研究》,项目批准号:16098081。2.参加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法律问题研究》,排序第二,项目批准号:09BFX025。1.参加2009年湖北省教育厅项目《产学官联盟创新模式下的我国高校知识产权转移问题研究》,排序第三。

广东省物流研究论文

这个可以深度重组

企业取得持续性竞争优势,离不开正确运用市场营销策略。而物流管理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因素。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1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内涵

体验式的教学模式最早出现在西方国家,该教学模式最早由美国教学专家提出,该教育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学习模型,结果表明在参与实践体验后可以更好滴从中学习、思考、表达看法,然后再一次回到初始的实践中思考,最后总结新的认知和理论并将其应用到学习当中去。通过理论的学习,再通过实践来提升对于理论的认识是体验式教学的最主要的思想。在实践的过程里需要教师提前设定,使得模拟和真实场景尽量接近,便于学生学习思考。学生需要不停地进行教学实验和教学创新。在参与过程中,他们需要和团队成员交流沟通和归纳总结,再各自进一步反思,获得新的启发,达到更加深度的认知。常规的传统教学远远做不到这些,学生通过体验式教学后形成了对事物本有认知潜力,在今后的实践中再一次遇到类似的工作有应对的方法,印证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对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种改革和创新,使学校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能力成正比二者不再脱轨,相对传统课程来讲更加的丰富多彩。传统的教学方式虽然也有一定的教学模式的创新,但是最后还是以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学习好坏的标准,强迫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对知识死记硬背和不断做练习题获得分数,学生没有从本质上理解知识内涵,所以在该教学方式下学生的学习热情不会有大的改善,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在体验式教学模式中,学生通过参加模拟情景获得体会经验,使学生获得探讨未知的乐趣,学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能。这比传统教学方式更加能吸引学生主动学习、探求新知识,改变传统的被动学习的局面,明显改善学生理论的学习和现实生活的应用实践相背离的问题。学生在今后工作中所需的综合能力,譬如坚韧的意志、团结友善的人际关系、对人和事的忠诚、融洽的人际关系、创新精神等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得到了锻炼。有很多外企的老板为员工采用体验式教学模式作培训,包括国际知名大学的课程也实施体验式教学模式。

2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实践

根据市场对于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特点,要加强学生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就要对传统的教学方式方法进行变革,实现对于创新型物流管理人才的培养。

2.1课程设定模组化物流管理专业是应经济和政策而生的新兴学科,实践性强,以系统工程作为实践支撑,它的教学理论基础是管理学和经济学。因此该专业的课程设计要满足国家经济发展要求的标准,并结合高等院校的发展规律,以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真正实现理论应用到实践、在实践中创新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该专业功能模组化和体系化。从物流管理专业的基础内容看,物流管理专业的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基础岗位的工作内容来制定,设定基本的管理理论知识,锻炼学生的岗位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为满足这些要求,物流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设计分为三大模组:本专业基本的认知模组、物流管理的技能模组、实践理论和技术应用到工作的模组,各个模组流程的设计按如下要求:情景模拟案例设计以职场典型的真实工作内容作为基本的教学内容,结合该专业岗职工作要求,根据具体的专案目标任务和管理流程以及具体岗位内容和职业技能的要求,将专业知识理论和技术联络实践,真正体现高职院校的教育特征

2.2课程内容情景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要注重教学课程内容设计的情景化,努力做到根据企业物流管理工作的实践的情景来模拟教学学习过程。根据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要求设计模拟情景、系统操作、具体的专案流程。教学设计者在教学中要打造出积极的工作氛围和逼真的工作环境,使学生进入管理者的状态中,意识到管理者身份,尽早体验到基础管理岗位的职责。通过体验式教学模式的模拟情景启发学生创新的灵感,培养薰陶学生管理能力,做到教学结合实践的目的,为打造学生专业知识和创造能力的提高奠定基础。

2.3教学方法综合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要把讨论、研究及实践放在教学工作内容的首要环节,改变传统的学生被动的教学方法。例如参与过程中要学会举例分析、参与讲故事做游戏、角色饰演、举办沙龙、岗位实习、问卷调查。通过这样的教学方法把体验式教学功能的作用发挥出来,努力达到模拟教学符合实践的综合性。应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借助视讯、网路、多媒体等平台,使得模拟教学课堂的教学内容更加吸引学生,让学生感觉既有知识性也有趣味性。体验式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表现在教学课堂组织、学生之间的协调沟通、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及及时向学生反馈评价。

2.4教学体系系统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教学过程应将通用管理技能贯穿在教学中,并配以综合管理素质穿插在一起:第一堂课的核心内容是以开展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第二堂课程要以拓展知识应用和创新的名家教学讲座为主,第三课堂为实验课,主要是根据模拟的专案,展开运营试验,第四课堂是激励教师引导和学生学习的竞赛课堂,即通过比赛促进教学、竞争促进学习,第五为实践课堂,开展定岗实训和创业实践的实训课。通过这五个课堂的开展,构建了创新教学模式具有互动体验的新课堂,最终实现学生的自身综合能力与对基层管理者的职位要求的统一。

2.5教学评价多样化

体验式教学模式致力于使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启发学生专业管理和创新能力的思维。传统教学模式考察和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试成绩,更注重结果,只对学生已掌握的知识进行巩固,忽略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对新事物的逆向思维、想象力及创造力,它已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教学要求。与笔试为主的传统考核方式相比,体验式教学模式改为实践体验比赛、案例设计与策划及分析、讨论演讲、报告调查、工作流程等方式。在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方面注重具体化,忌主观化,所有考核公开化,分单位分小组考核,考核内容涉及学生的团体意识和创造力,通过系列的考核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理论后,在实践中实现质的飞跃。

3体验式教学模式的创新

当代教育的思想和教育管理的理论促进了体验式教学模式新的改革,倡导以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导向。首先专案情景是虚拟的,通过创造真实环境,使学生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在还未从事具体岗位工作前就已经对工作有所接触,同时也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主导牵引作用,既要组织专案和扮演引导者角色,还要制造浓郁的学习气氛、设计情景体验、提供各方面专业资讯供学生学习参考,调动所有能够使学生潜能得到发挥、帮助学生自学和获得自我提高的因素。体验式教育模式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将是高等院校教学改革的崭新领域,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将纳入学生教学的第一课堂,在培养创新与综合性人才、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和学生就业中起到推动作用。

1物流管理教学是如何应用案例教学法的

案例教学不管是对教师,还是对学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和学生都要全身心的参与进来。从教师的角度来说,要做好准备工作,要从很多资料当中,选出具有谈论价值的案例。从学生的角度来说,要进行预习,要分析和讨论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以及具体事实,并且进行总结,得出正确的结论。案例教学主要分为三个步骤,分别是引入案例、分析讨论以及进行总结。

1.1引入案例

想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必须具备一个前提,那就是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选择的好,学生才能有兴趣参与进来,也才能实现教学效果。所以,选择案例一定要认真仔细。教师要在课前准备阶段,以教学目标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时代特征,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编写教学案例,合理的进行设计。

1.2分析讨论

讨论案例通常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分别是:案例最终要解决的问题、采取哪些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依据什么作出最终决策、哪种决策是合理的、制定什么样的实施策略、对整体进行评价。对于这个步骤,教师必须打造出一个适合讨论的氛围,可以让学生很好的进行交流。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参与讨论。为了确保谈论顺利进行,教师不应该随意的参与讨论,也不应该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而是鼓励学生大胆发言,即使有些学生的观点还不是很成熟,也不要立即纠正,防止损伤学生的积极性。如果讨论出现暂时的停顿,教师要进行启发,或者是采取提问的方式,或者是设定新的问题,或者是站在对立的角度发问,努力使发言不偏离主题。

2在物流管理教学当中应用案例教学,要注意的事项

2.1处理好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掌握行业知识,拓展了知识面,实践能力也随之加强,尤其是模拟实际情境,让学生阅读、分析、讨论具体案例,帮助学生将理论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使学生可以用自己掌握的相关知识妥善的解决在实际当中遇到的问题。而传统的教学方式强调死记硬背理论知识,缺乏实际应用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案例教学是进步的,当然,案例教学并不是完美的,它必须和传统的授课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首先要让学生具备了相关的理论知识才能继续进行,学生只有掌握了物流管理的相关知识,才有可能对案例进行探讨。

2.2建设以及完善案例库

对于物流管理案例教学来说,最大的阻碍就是缺少案例,很多教师愿意选择案例教学,但是却没有合适的案例,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物流管理案例库。这是一项艰钜的任务,并不是几个教师就可以实现的,而是需要很多人的加入。但是在实际当中,教学绩效考核体制还不是很完善,案例比较复杂,而教师缺乏物流管理的经验,一般的教师是不具备编写高水平案例的能力的。所以,各个院校要大力支援,把建设案例库划入到教学考核当中,在教师实践能力培训方面加大力度,将产学研结合起来,方便教师们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此外,还要提供资金上的支援,让教师更好的研究案例。

3案例教学对物流管理的影响

3.1可以扩充套件教学模式

传统教学的核心是教材以及教师,强调的是书本里面的知识和原理,只关注学生掌握了哪些知识,却忽略了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造成理论不能联络实际。但是案例教学却很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主体地位,帮助学生正确的分析案例,运用掌握的知识解决现实的问题,在整个过程当中,学生要明白如何收集资讯和资料,并且对资料进行分析,这可以深化学生的思维,在找到最合理的解决办法的同时,养成创造性的思维。

3.2可以帮助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

物流管理这门学科综合性很强,可以通过分析案例,来了解其中所包含的理论知识,这样,学生就可以较快的理解并且掌握这些理论知识,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实现教学目的。

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范文篇二 城市物流与物流城市 【摘要】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对城市建设意义重大。本文基于城市物流与物流城市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物流业的现状,发展物流业的作用及怎样发展物流业。 【关键词】 城市物流 物流城市 关系 发展定位 国际贸易是一个关于物的流通的学科,物流是国际贸易离不开的重要一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用这样的话揭示了现代经济学的历史:“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和专业化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市场上离不开物流活动。 一、物流的概念 物流是指通过有效安排商品的仓储、管理和转移,使商品在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的地点的经营活动,是商品流通――从空间位移和从时间推移,也就是商品从供应地到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由此可见,物流并不改变物品的大小、形状、外观等物理性质,但是它却克服了需求方和供给方在空间的距离和时间的限制,创造了物品的空间效应和时间效应,在经济运行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物流的空间效应是指在商品流动过程中由于商品的空间转换所产生的效应。从需求方的角度来看,空间效应是由于商品的空间转换所带来的效用满足或消费者剩余的增加,体现了“从无到有”或“从小到大”的过程。 二、我国的物流业发展现状 2013年中央政府发布经济工作重点是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培育一批拉动力强的消费增长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其中,不少议题特别提出要扶持重点企业的物流建设。 企业现代物流以及服务于社会的第三方物流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点,而单独对城市物流、物流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讨论却比较少;同时由于我国物流技术、管理水平发展起步较晚,在国内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东南沿海城市的企业认识、发展了现代物流,从物流管理中取得了巨大的效益,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激发了企业的活力,而西部、北方城市的企业由于地域、经济发展速度的差距,企业的物流管理大部分停留在过去粗放型的物资供应、储存、运输、中转、装卸等单一的流程操作管理上,没有对现代物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三、城市物流发展定位――城市物流和物流城市 近几年来,中央提出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战略,将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地阐述了四大区域的战略布局,完成了全国区域经济的宏观布局。现在不仅是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是竞争愈演愈烈。从争做金融中心,争做经济中心,争做产业中心,到现在开始了对物流中心位置的争夺。每个城市都力图成为该省,该地域,甚至全国的物流中心。 一个城市发展物流需要一个清晰的宏观定位,其中有两种定位就是城市物流和发展物流城市。 城市物流,是指为城市服务的物流,或者是城市内的物流。它服务于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特点是:属于中观物流领域;城市物流流动的物质资料,有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废弃物等;城市物流的流量比企业物流大。在现今高速发展的中国,每个城市都需要一个完善的物流系统,以满足本市及与周边地区的物流需要。以城市多个物流中心为建立区域物流中心网络,合理组织物流。物流中心网络体系就是多个物流中心合理布局、合理分工、合理衔接的结果,同时也是情报信息网络,城市物流也是发展物流城市的基本条件,是一个城市发展物流的基础。 物流城市,即它是一个物流的城市,即物流占据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成为区域的物流中心。如广州、上海、重庆、武汉区域物流枢纽等。当城市物流发展到一定程度,区域内具有地域优势的城市可以发展为物流城市,一个城市,通过出台实施各项政策,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兴建的力度,加速引进各种具备实力的物流公司,通过建设各种物流中心,发挥本身所具备的如地理位置、经济地位等优势,支持城市物流发展,使该城市的物流能力极大提高,辐射力加强,成为周边城市商品交易的集散地,利用强大的物流能力成为地区内的中心城市、物流中心。城市相继建成各种物流中心,谋划在新世纪站企制高点,成为商品流通的中转集散地,在城市经济推动中加入物流这一充满活力的重要环节。 四、物流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1、发展物流对城市的作用 首先,发展城市物流,可以减低城市内物料流通的效率,减低城市的运营成本,减少物耗,有效整合利用城市资源,提高城市运转的速度,并同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其次,发展成为物流城市,成为地区物流中心,就可以更多地吸引商品进入该市享受物流服务,从而使城市的贸易量增加。一个物流区域中心,必然是周转中心,一定会带动仓储、交通、消费方面的增长,增加就业,刺激消费。由此带来的人流的增加,房地产业的发展。一个区域物流中心,供应商或者生厂商或者电商自己,为了节约成本,必然尽量的在物流城市设工厂或者是物流增值服务,例如包装、非主要工序的加工等,这就会带动生产企业进驻。这个乘数效应无疑是巨大的。由此可见,城市竞争力的下降、比较优势的减弱、经济发展的增长要求及物流带来的种种好处,使物流成为城市间的热门话题。 2、城市发展物流的动力 纵观全国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我们发现,城市物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物流城市渐渐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必要环节,即便是占尽发展先机的沿海城市也需要物流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原因有三点:首先,当今中国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城市间在政策方面的差距越少,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在政策方面并无法再凝聚太多的眼球;没有太大的优惠。其次,劳动力廉价的比较优势减弱。以前沿海城市的廉价劳动力是最大的比较竞争优势。廉价的劳动力可以减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所以吸引了很多外资企业前来投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沿海城市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而劳动力更为廉价的中国内陆城市及其他国家如越南等在这方面开始具备了比较优势,虽然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劳作水平不高,但假以时日,他们将同样扮演以前沿海城市所扮演的角色。再次,世界各地区、各城市的发展表明,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自主创新能力,而一直处于产业链上最低端的加工地位,不仅无法取得更高的利益,更危险的它将失去所有活力,而将城市的发展决定权完全交出去。近几年国家开始在大力强调自主创新,强调城市的转型。那么在当前各城市发展普遍出现瓶颈,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之时,发展物流可以说是不错的选择。 在现有的经济模式中,举广州为例,广州市是中国传统的贸易中心,多年对外贸易的经验和积累,使城市内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商品集散地,加上陆路、铁路、航空、水路的网路建设,保税园区引进国外知名物流企业,广州城市内的物流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在区域概念来看,广州是华南地区,乃至于全国的物流中心,是区域物流城市的佼佼者。在国外市场受全球经济拖累的今天,广州依然可以依靠物流的能力,支撑扩大内需求增长的要求。 3、如何发展区域物流城市 不是每个城市都能成为物流城市,物流城市需要具有先天地域中心的先机,需要有通达的城际网络,省际网络,以及国际网络。首先必须对城市定位,是否能成为物流城市,应该成为哪个级别的城市。这个定位必须考虑几个方面,即地域、行政级别、影响辐射能力、交通辐射、经济发展程度、本地的主要经济类型等。一旦定位为物流城市,必须在软件和硬件上有所完善。 软件上,政策,包括第三方企业扶持政策、税收政策、人才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土地政策、商贸政策。一个区域物流中心城市也必定是区域零售批发中心周转城市,如广州的白马衣服市场,深圳的华强北。因此必须发展现代商贸物流节点,推进集群发展。规划设立一批现代商贸物流节点,建立商贸物流园区发展机制和政策,通过市场运作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充分发挥园区集聚和带动作用,吸纳同类型的物流企业和商贸经营者入驻,推进商贸物流集群发展。 硬件上,具有地域优势的城市以转化区域优势为导向,加快构建商贸物流、公路、铁路、航空等现代区域服务中心,着力提升城市影响力和辐射力。调整提高、发展占位,适时调整城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城市空间结构,与区域城市进行产业衔接,提高城市经济实力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加强城市拓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更加完备的区域现代服务中心。 培育龙头企业,形成产业支撑。建立健全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机制,引导企业既兴建现代专业市场,又积极投身商贸物流业发展,促进企业向开发建设与发展产业并重转变,形成“企业+市场+产业”的发展模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项目带动,建立健全项目带动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开发好高质量的项目、核心项目、前瞻性项目和大项目,通过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战略投资者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和鼓励骨干流通企业通过自由连锁、挂大靠优等形式扩大投资,培育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集团。 在政府层面,消除城市发展物流和区域发展物流城市的障碍。首先,政府的重视不应该在理念上,而应该付诸行动,如在国家允许范围内废除阻碍物流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政策法规来支持城市物流发展,加强城市物流的研究与规划。其次,成立专门的物流部门,来统一协调城市的物流发展,改变城市物流无人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整合物流资源。如在现有交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扩大和延伸其职能,把全市的交通运输、仓储保管、装卸搬运、加工包装、配送服务的能力统筹统管起来。政府对本市的这些物流设施资源,不但要心中有数,而且能够制定政策法规,控制其运作,规划其发展,使其为城市物流的总体优化服务。再次,大力吸引各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政府创造环境,而经济的主体,经济的活力来源于企业。所以物流的发展,最终还是得这些物流企业来实施。政府只是做好保姆,提高良好的公共服务。最后,人才是21世纪的根本。就世界范围而言,物流发展到今天,其价值的创造已经形成一大产业;其知识体系已构成一门学科;其专业人才正日益成为物流企业家、物流专家和物流学者。然而,在我国这一切的发展距离国际水平的差距还很大,其中,物流知识的普及和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二项重要使命。政府要做好这个工作,吸引培养物流人才,提供人才给企业。在经济受外部市场影响的今天,发展物流城市对区域经济是机遇,对企业是机遇,对政府同样是机遇。 【参考文献】 [1] 李斌:物流的时空效应分析[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S8). [2] 张文杰:城市化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J].北京商业,2000(3). 看了“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关于物流的学术论文 2. 关于物流毕业论文范文 3. 物流论文范文大全 4. 物流论文范文 5. 关于物流管理论文范文

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研究会论文

宋汉林,男,法学博士,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院长,河南中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强制执行法。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大学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等城市仲裁机构发展研究专业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等,担任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等多家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等。在《现代法学》《中国青年研究》《河北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民事执行请求权研究》(学术专著,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法学概论》(副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各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项,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研究项目1项,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人才(人文社科类)项目1项,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1项,主持厅级课题10余项,主持地方立法起草、立法后评估等横向项目5项。曾获河南省百名青年社科理论人才、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学标兵、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文社科类)人才、安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等称号。

刘振红。安阳师范学院(Any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是河南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阳师范传习所;1949年被命名为平原省立安阳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改名为安阳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为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教育学院、安阳市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阳师范学院。

我晕,这么大的题目,博士论文差不多,建议你换个题目,你的导师看了绝对告诉你题目太大,这个适合写本书了,而不是题目,建议你上网找花钱买的吧,你的要求给钱差不多啊,给再多分都没用,价钱不贵,一百左右,还保证原创。

1、《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之重构与优化》,10000字,载《政法论坛》2002第4期,CSSCI期刊;2、《证明责任判决的裁判方法论意义—兼评传统证明责任理论的误区》,10000字,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2期;3、《论既判力的时间范围》,12000字,载《时代法学》2008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08年第10期全文转载);4、《论公证权的性质——立足于政府职能社会化背景的一种认识》,12000字,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5、《经济文化社会权利可诉性问题研探析》,8000字,载《北方法学》2010年第6期;6、《中国司法调解的历史传承与文化底蕴》,12000字,载《美中法律评论》2010年第12期;7、《民事诉讼法律制裁初论》,9000字,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CSSCI期刊;8、《民事诉讼的契约化及其边界》,8000字,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中文核心;9、《自由心证:主义、技术与救济》,10000字,载《理论月刊》2011年第8期,中文核心;10、《公民“接受陪审团审判权”的宪政意义》,9000字,载《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RCCSE核心;11、《美国联邦法院违宪审查的运作机制》,11000字,载《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RCCSE核心;12、《法哲学视野下“公共利益”概念之辨析》,11000字,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CSSCI期刊;13、《民事诉讼行为论纲——兼谈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法的转型》,10000字,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3期;等。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2018论文

目前根据教育部门规定,已经没有明确的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概念。珠海科技学院是由珠海市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举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坐落于广东省珠海市,入选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获得广东省文明校园、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前身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建于2004年5月18日。2011年,学校被批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学校与吉林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2021年2月8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正式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2021年5月,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学校为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珠海科技学院以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为目标,立足湾区,服务广东,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本科教育为根本,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培养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占地2421亩,建筑面积6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0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1.71亿,藏纸质文献166万余册,电子图书139万册;全日制在校生30786人。院系专业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设有25个二级学院,开设63个本科专业,学科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9大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教师总数1802人,其中专任教师1147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5.57%,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79.68%,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25.63%。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94人,占比25.6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占比79.68%。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比例为37.84%。10批223名教师列入“百人工程”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批37名教师列入博士提升计划,3批67名教师列入“三个层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学校3名教师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24名教师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计划,4名教师被聘为首批“珠海特聘学者”,3名教师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全额资助,23名教师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建有6个广东省级教学团队,1个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团队。

质量工程截至2021年10月,学校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13个,广东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方向)重点专业项目1个,联合国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项目2个,转型发展试点专业7个;21门广东省级精品课程,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广东省一流本科课程7门,广东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4门,广东省级精品开放课程10门,广东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门,广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门;7个广东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广东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6个广东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广东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东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制药工程、金融学、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旅游管理、广告学、英语、朝鲜语、制药工程、建筑学、金融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软件工程、应用化学、中药学学科建设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有3个广东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3个珠海市优势学科,校级重点学科13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生物工程、建筑学珠海市优势学科:应用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车辆工程科研成果

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近五年来科研可支配经费总额达到1.39亿元,近五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54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05项;发表高水平论文392篇;获得专利授权81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和创新成果奖5项、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近五年为区域内400余家企业提供了近8100次检测服务,解决技术难题120余项,被政府或行业协会采纳的高质量有影响的咨询报告19份,与企业签订横向科研项目252项。2017年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认定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2016年、2018年分别获得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合作交流

根据2021年5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建立交流关系并开展实质性合作,先后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美国迈阿密大学、意大利特伦托大学、韩国庆熙大学等15所高校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合作。学校与中国境外高校或中国境内涉外机构签署各类合作协议与备忘录150多项,提供涉外项目160多个,先后在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英语等5个专业组建2+2中外双学位项目专班。

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保障体系论文

现代化生活方式使得人们运动不足,营养过剩,各种各样的富贵病、文明病应运而生。目前人们对运动保健康复形式的社会化需求更加迫切,导致社会对运动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需求向着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迫切需要掌握不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去处理现实中出现的大量的新的医学与运动产生的问题。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运动医学专业正是应对市场经济的需求和国外大众体育的启发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广州中医药大学运动医学硕士点(科学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临床医学项下的二级学科授予点,目前招生规模和国内传统招收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如成都体育学院、复旦大学、北京大学)相当,同时作为新增单位,不断推进运动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创新实践。本研究以广州中医药大学为例,分析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现状,从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导师队伍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创新管理机制等角度,对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保障体系构建进行探讨,以期促进运动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在中医药院校的良好发展,为运动医学髙层次人才培养提供更多的实证支持。

1.广州中医药大学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现状

1.1形成了颇具中医特色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

和西医院校、体育院校相比,广州中医药大学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具有明显的中医特色。如复旦大学的培养目标(专业学位)是“掌握运动创伤和运动康复的基础理论、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了解运动医学的发展现状和最新研究成果,能够独立处理运动医学临床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达到高年资医师水平”的临床人才,其研究方向主要为运动损伤的防治与康复。而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培养目标在强调“掌握运动创伤、运动性病症的基本诊疗知识和技能、了解运动医学领域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突出了“熟悉中医药手段,尤其是中医骨伤手段防治运动损伤,以及传统体疗手段对慢性病的防治作用”,其研究方向包括运动损伤和运动性病症的中医药防治与康复,常见病和慢性病的医疗体育尤其是八段锦、易筋经的研究。

1.2确立了“推免+统考”的严格筛选机制

从2012年开始招生以来,我校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的招收数量从3名稳步提高到6名(同类比较,2016年成都体育学院和复旦大学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分别招生5名和3名),逐步形成了优秀本科生推免加统考的筛选机制,推免生一般接受2名?3名,而统考生的`录取比例一般高达3:1。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接受推免生和统考生复试时,其考核内容为基本技能、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计算机和英语水平,专业能力主要包括对运动医学研究领域的相关问题和技术掌握情况(复试的笔试科目为运动医学),综合素质则涵盖了学生本人的学习态度、思维特点、个性心理和对运动项目的认识等多个方面。考核评价形式主要为专家提问、集体讨论、专家评分,通过考核平均分加原始成绩得到最终排名,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1.3构建了“课程学习—临床实践—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个性化”培养机制

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周期为3年,目前已经形成了“课程学习一临床实践一科研训练”三位一体的具有“个性化”的培养机制》其中半年时间为理论课程学习阶段,一年半为临床实践阶段,一年为科研训练阶段。在课程学习阶段,除了公共必修课和制定选修课(方法学课程模块)之外,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个人兴趣进行专业课的选择;在临床实践阶段,研究生主要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的运动创伤科、针灸科、康复科等相关科室进行实习,实习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运动损伤的防治康复;科研训练阶段,研究生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相关课题进行科学研究,主要涉及运动性病症防治和慢性病的医疗体育两大方面,主要依托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三个阶段的培养科学衔接,课程学习和临床实践均是为科学研究奠定基础,科学研究以课程学习和临床实践为依托。培养过程中尊重学生的个人兴趣爱好,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2.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保障平台构建

2.1形成了课程开发机制,不断优化课程体系设置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最基础环节,建立和完善高校研究生课程质量的保障体系,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1]。目前广州中医药大学和二级学院巳经逐步形成了运动医学硕士点的课程开发机制,制定了中长期的课程体系建设方案。按照《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63?5号)中关于“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的精神,大学和学院在同类培养单位和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挖掘大学传统优势学科(如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推拿学等)的开课资源,逐步形成了“必修和选修、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合适、中医特色突出的课程体系[2]。除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外国语公共必修课,以及卫生统计学、中西医结合科研方法学、文献检索与利用和临床医技等方法学限定选修课之外,进一步优化了课程体系设置,稳步增设了既代表运动医学研究领域前沿,又突显中医特色的多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主要包括运动医学研究进展、中医骨伤学、运动创伤学、针灸临床与基础研究、运动营养学和运动康复学等核心课程。相关机制的确立和课程体系的不断优化,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良性发展,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

2.2加强导师队伍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师素质的高低[3]。按照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运动医学硕士点围绕导师遴选、导师考核、新增导师培训和导师队伍后备力量培养等多个方面制定了导师队伍建设规划,近年来尤其在导师队伍后备力量培养方面不遗余力,2013年?2015年,分别培养了1名国外(美国)访问学者和5名国内访问学者,新增正高1名、副高4名。目前广州中医药大学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共有7名,后备人才近10名,累计科研经费超过100万元。而联合培养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医院、科研院所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基地建设是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目前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分为临床轮训和科研训练两部分,其临床轮训主要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科研训练主要依托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结合目前大力发展体质健康与运动促进的国情,运动医学硕士点正积极与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洽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事宜,致力于运动与治病的联合研究及培养平台的建设。

2.3创新管理机制,重点突出

经过多年实践与创新,目前已经形成了“学校(研究生院)_体育健康学院—运动医学教研室”三级管理和“主管院长—教学秘书—导师”各司其职的管理机制。从培养计划制定到选课、临床轮训、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管理,均体现了三级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中,学位论文的管理是重中之重。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在于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很大程度反映了研究生教育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在研究生二年级下学期进行开题,由教研室和教学秘书进行统筹部署,开题报告会由主管院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由校外专家(主席,不含附属医院)和校内专家(含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导师)共同组成,对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及其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学位论文的撰写由导师负责,学位论文按照大学要求进行文献查重,查重合格的论文提交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送审,送审评阅合格,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会由主管院长全面负责,专家组由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组成,答辩通过后,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

3.展望

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为新中国首批兴建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是国内首批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非医攻博试点单位。长期以来,学校注重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在中医、中药领域的学术研究一直处在领先水平。而中医中药在运动医学领域的应用研究是当今运动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如中药抗运动性疲劳、中医疗法结合运动处方治疗慢性疾病等。目前,成都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在内的其他多所高等中医药院校都在致力于整合中医药资源,加快包括运动医学(二级学科)在内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与实践,如何巩固中医中药在运动医学领域的地位将是下一步改革实践的重点。我们将继续深化中医药院校运动医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实践,尤其是加大力度创建特色项目建设平台,拓宽培养方式和途径,凝练“中西医结合,医体渗透”的专业特色,完善西医与中医药、中医药与体育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运动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以期为向全国体育和医疗队伍输送中西医结合的运动医学人才。

有。成人自考本科可以拿到学士学位证书,但是得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前提下。所以在顺利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后也代表能拿到学士学位证,这两个证书是完全不一样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因为每个省份或者所报考不同院校对于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多多少少都会不一样,这里以四川的作为例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授位申请,即本次只受理在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办理毕业证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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