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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论文学术不端青大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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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论文学术不端青大附院

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很可能会导致学位不能正常颁发。

论文造假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侵犯。这种行为也否定了很多人的努力,使得一些本来没有能力的人通过了测试。

1.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购买论文问题。2.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于韬购买论文问题。3.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张坚购买论文问题。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蔡丽生购买论文问题。5.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王贞购买论文问题。6.山东大学王秀丽购买论文问题。7.南京理工大学陆伟购买论文问题。8.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孙明飞违反论文署名规范问题。9.北京华油冠昌环保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套取财政科研资金问题。

9月22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教育部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意见》提出,要严把入口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准选拔人才,把愿意读书、忠诚可靠、德才兼备的好苗子选拔出来。严把过程关,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落实全过程管理责任。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

用好学位授权点评估、学位论文抽检等手段,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检测。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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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论文造假案件被曝光

近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学术论文造假、违规使用科研项目资金等案件展开调查,并对相关责任者进行了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科技部9月16日公布了9起违规案件,其中,7起“论文买卖”案件涉及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漳州市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山东大学和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

“论文买卖”并不是什么新鲜话题,每到毕业季都会登上网络热搜,引发热议。有媒体调查发现,近年来,尽管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对“论文代写、买卖”现象始终保持“铁腕整治”的态势,但仍有不少“论文枪手”藏身网络平台,“论文代写、买卖”现象禁而不绝。

多数受访者认为,“论文买卖”破坏了学术生态,造成了虚假、浮躁的科研风气,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对科研创新危害极大。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青年网—教育部: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 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科技期刊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的解释和判断。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1992 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 22 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FP)三者中。

扩展资料;

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学术不端行为将会给中国的科技事业乃至全球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这些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科技事业的国际声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地败坏了科学道德和学术文化,对中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科学研究是揭示真相、发现真理的神圣事业,真实诚信是其基本准则。学术造假的危害不仅损害了中国科技界在国际上的声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玷污了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学术规则,动摇了社会对学术界研究成果的信任基础,对中国科技事业将产生极大的破坏性影响。

学术不端行为还会严重损害现有科学评价体系。后果不仅会损害造假人的学术声誉,而且有可能动摇同行评议机制作为学术评价的基础制度设计,对科学事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参考资料;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百度百科--学术不端行为

仅仅依赖高等学校的内控不足以控制所有学术不端的原因

一、学术不端的原因

(一)利益驱使。职称晋升、科研考评及导致科研人员学术不端的3大利益因素。

(二)学术道德缺失。学术道德缺失在一稿多投和假引这2种学术不端现象中尤为突出。这些都是由于作者学术道德缺失而导致的学术不端。

(三)期刊评价指标体系欠完善。核心期刊已成为作者投入的风向标,进化论是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的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还是产大中文核心期刊的评选,在期刊评价指标方面都 存在某些不足;使用率这一指标不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大大降低了某些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公正性。

(四)编辑对学术不端审查不严。期刊社在对稿件进行三审的过程中,对每篇稿件都指定了专门的责任编辑进行审——有的期刊责任编辑对论文只是进行,通过就送外审。这就使得大量学术不端行为漏网。责任编辑审查不严就让这部分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蒙混过关。

二、学术不端的对策及防范措施

(一)多系统、多阶段查重。利用多种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及网络搜索工具中国知网、万方、维普开发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受到独家授权的影响,使检测结果颇有差异。对查重结果要进行认真分析,重复部分是方法、结果讨论,不能简单地只看复制化。

前 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2.1剽窃 plagiarism2.2伪造 fabrication2.3篡改 falsification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3剽窃3.1剽窃观点3.2剽窃数据3.3剽窃图像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5剽窃文字表述3.6整体(大量)剽窃3.7自我剽窃3.8剽窃未发表成果4伪造5篡改6不当署名7一稿多投8重复发表9拆分发表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1其他 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中国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中国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根据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为的特性,本标准涵盖以下三类不端行为: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剽窃 plagiarism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2.2伪造 fabrication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2.3篡改 falsification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署名与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未恰当说明,在论文中大量重复自己已经发表论著中的内容。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将实质上基于同一主题、数据、资料的研究结果,本可以一次发表而拆分成若干可发表的单元,作为多篇论文发表。3 剽窃3.1 剽窃观点3.1.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3.1.2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3.1.3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1.4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1.5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 剽窃数据3.2.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3.2.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4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2.6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3.3 剽窃图像3.3.1 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3.3.2 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3.3.3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4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5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6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3.7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4 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4.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却不加引注。3.4.2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 剽窃文字表述3.5.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不加引注。3.5.2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3.5.3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加以标注。3.5.4 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出处。3.5.5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简化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却不加引注。3.5.6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7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5.8 直接套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论证结构,仅仅改变其中的方法、数据、结论等内容。3.6 整体(大量)剽窃3.6.1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3.6.2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使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3.6.3 缩简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后使用。3.6.4 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使用。3.6.5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使用。3.6.6 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3.6.7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参考文献。3.6.8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一些增减后直接使用。3.7 自我剽窃3.7.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2 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3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3.7.4 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3.8 剽窃未发表成果3.8.1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3.8.2 获得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谢等方式予以说明。4 伪造4.1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像。4.2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4.3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4.4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或参考文献。4.5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5 篡改5.1 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2 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3 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5.4 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5.5 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5.6 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5.7 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6 不当署名6.1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6.2 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6.3 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6.4 虚假标注作者信息。6.5 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7 一稿多投7.1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7.2 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7.3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7.4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7.5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7.6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8 重复发表8.1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8.2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8.3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8.4 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8.5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8.6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9 拆分发表9.1 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9.2 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0.1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10.2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10.3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10.4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10.5 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11 其他11.1 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11.2 干扰期刊论文评审。11.3 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11.4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11.5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1.6 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简单的说就是抄袭,达到一定量了!!!

比如网报的 重庆大学学位研究生张循研究生论文抄袭53.9%,部分抄袭99.9%都能拿到学位!!现在还当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一个行长!

科技论文中的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这不包括诚实的错误和对事物的不同的解释和判断。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1992 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 22 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FP)三者中。

扩展资料;

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学术不端行为将会给中国的科技事业乃至全球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这些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中国科技事业的国际声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地败坏了科学道德和学术文化,对中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科学研究是揭示真相、发现真理的神圣事业,真实诚信是其基本准则。学术造假的危害不仅损害了中国科技界在国际上的声誉,更为严重的后果是玷污了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学术规则,动摇了社会对学术界研究成果的信任基础,对中国科技事业将产生极大的破坏性影响。

学术不端行为还会严重损害现有科学评价体系。后果不仅会损害造假人的学术声誉,而且有可能动摇同行评议机制作为学术评价的基础制度设计,对科学事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参考资料;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百度百科--学术不端行为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

一、保持原创性

二、严禁抄袭和作弊

三、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

四、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

包括抄袭论文,借用他人研究成果,编造实验数据,找人带写论文等

中国科技论文学术不端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建议研究计划、从事科学研究、评审科学研究、报告研究结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窃、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

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效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就是属于学术不端。也就是说,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指“假造、篡改、抄袭”。这是在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 位科学家小组给出定义。

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品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提出了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七种表现形式:

1、抄袭剽窃他人效果

2、假造篡改实验数据

3、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效果

4、重复发表论文

5、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

6、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

7、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

1992 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院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 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即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 在“伪造、篡改、抄袭 ”( FFP )( Fabrication, Falsification,Plagiarism)三者中。

更多内容来源: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请材料齐全

科研不当行为的特征主要为:

第一,科研不当行为以明确不违反科学共同体规约为前提,更不是一种违法行为。科研不当行为是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理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它是在合规范围内的不当,对于合规范围外的科学不当行为已属于科研不端行为。科研不端行为首先就是对科学共同体规约的破坏,而科研不当是科学研究者在其自由裁量范围内所为的行为,因此它本身并不违规。

第二,科研不当行为虽然不是科学共同体规约所明确禁止,但它是不合理的,具有不合理、不公正、不合乎科学道德的特征。一个科研行为之所以是科研不当行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违反了科学的目的、原则和精神,所作出的科研行为不公正、不适当、不合科学道德。

青岛大学4篇学术不端论文被撤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降重咯,还能怎么办,论文撰写过程中避免重复率过高,查重一遍过的几种基本方式。1. 重新排序。对于可借鉴的并列结构名词,句子,段落结构,打乱原有的顺序。2. 间接引用。引用文献的比重是有限制的,所以适当的间接引用用自己的话叙述。3. 把字句,被字句,倒装句等中文句式的灵活转换。4. 程度副词的使用。(替换添减)5. 代词的使用。(包括字母缩写及简称)6. 因果关系句式的转换,及关联词的替换。7. 缩写与扩写。8. 充分利用标点符号。9. 引用标注。(待考证,据说有的查重可以分辨标题和引用,不算重复)10. 图片化文字,主要也是引用文献的时候使用。11. 外文文献资料的差异化翻译。再不改变原有意思的情况下,自己加工下。12. 同义词替换。(如增长与增加,扩大与扩张)

日前,教育部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定义了属于学术不端的七种行为,其中五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提出,拟对高校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开除或解聘。

征求意见稿对学术不端情节严重做出了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征求意见稿提出,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处理或提出处理建议,包括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聘;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该如何处理做出了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可以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七种学术不端行为

1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3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4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文6有偿发表论、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其他严重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根7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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