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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说教学论文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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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世间有了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千里马经常有,可是伯乐不会经常有。所以即使有出名的马,也只是辱没在仆役的马夫的手里,和普通的马一起死在马厩的里面,不因为日行千里而出名。 日行千里的马,吃一顿有时吃完粮食一石。喂马的人不知道它能够日行千里,而没有喂养。所以这样的马,虽然有日行千里的才能,但是吃不饱,力气不足,才能和优点不能从外面表现。尚且想要和普通的马一样都做不到,怎么能要求它能够日行千里呢? 策之不以其方法,喂养它不能够充分发挥它的才能,千里马嘶鸣,却不能懂得它的意思,只是握着马鞭站到它的跟前,说:“天下没有千里马!”唉,难道是真的没有千里马吗?恐怕是真的不认识千里马啊!

参考译文世上先有伯乐,然后才会有千里马。千里马是经常有的,可是伯乐却不经常有。所以,即使是很名贵的马也只能在仆役的手下受到屈辱,跟普通的马一起死在马厩里,不能获得千里马的称号。日行千里的马,有时一顿能吃下一石粮食,喂马的人不懂得要根据它日行千里的本领来喂养它。(所以)这样的马,即使有日行千里的能力,却吃不饱,力气不足,它的才能和美好的素质和能力也就表现不出来,想要跟普通的马相等尚且办不到,又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鞭策它,不按正确的方法,喂养又不足以使它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听它嘶叫却不懂得它的意思,(反而)拿着鞭子站在它跟前说:“天下没有千里马!”唉!难道果真没有千里马吗?其实是他们真不识得千里马啊!文章解读全文分三段:第一段,从千里马对伯乐的依赖关系出发,说明千里马才能的被埋没是不可避免的。文章一开篇就奇峰突起,用“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点出论证的前提。这句话还包含着一个反题,即“无伯乐,则无千里马”,实际上指明了千里马对伯乐的依赖关系。但这里的“伯乐”是一个普遍概念,指的是特别善于相马的人。因此下面接着就提出“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一论断,突出了这“常有”和“不常有”之间的尖锐矛盾,说明千里马的被埋没简直具有必然性。然后趁势而下,说到千里马的命运上来,用“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描绘了千里马被埋没的具体情形,引人深思。这一段,从全篇来看,目的是提出问题;它之所以要强调知马者惟伯乐这个意思,则是为下文揭露“食马者”的“不知马”张本。第二段,揭示千里马被埋没的根本原因是“食马者”的“不知马”。千里马被埋没,在一般人看来,大概要归咎于它的才美“不外见”。因此,本段一开头就用“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点出问题的要害。“一食或尽粟一石”是夸张的说法,强调千里马的食量大大超过常马;“不知其能千里而食”,是说“食马者”只是按照常马的食量来喂养它,说明这种人的无知。接着,先以“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作低回之势;再用一组排比句揭示这“才美不外见”,正是“食不饱,力不足”所造成的恶果;最后又用反诘句“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对“食马者”的无知发出强烈的谴责。这是从反面证明“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的道理。第三段,归纳全文中心,对“食马者”的无知妄说进行辛辣的嘲讽。先用揭露矛盾的方法刻画“食马者”的形象:“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这三句紧承上文,全面总结了这种人“不知马”的表现;“执策而临之”,写他们洋洋自得、以“知马者”自居的神情,“之”指代千里马,他们在千里马跟前竟然宣称“天下无马”,这是十足的妄说。两相对照,生动地揭露了这种人的愚蠢、荒唐。然后用“呜呼”领出作者的感慨:“其真无马邪”承上文“天下无马”,是作者对“食马者”的反诘,也是向读者发问,用来为下句蓄势;然后以“其真不知马也”作答,结住全文。本文篇幅虽短,中心却十分突出。贯穿全文的是“不知马”这句话。文中连用十一个“不”字。开始说“伯乐不常有”、千里马之“不以千里称”,已隐含着“不知马”的意思;中间先明确指出“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然后以“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说明“不知”所造成的恶果;最后更以“不以”“不能”来痛斥“食马者”的无知,由此导出全文的结句“其真不知马也”,点明了中心。作者简介韩 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因官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在文学成就上,同柳宗元齐名,称为”韩柳”。他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世盛称其“文起八代之衰”。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幼孤贫刻苦好学,德宗贞元八年进士。曾任监察御史,因上疏请免关中赋役,贬为阳山县令。后随宰相裴度平定淮西迁刑部侍郎,又因上表谏迎佛骨,贬潮州刺史。做过吏部侍郎,死谥文公,故世称韩吏部、韩文公。是代古文运动领袖唐,与柳宗元合称韩柳。诗力求险怪新奇,雄浑重气势。韩愈才华出众,胸怀大志,却不为当时重用,虽业精行成,却难以施展,郁郁不得志。本文借物说理,托物言志,以千里马的遭遇,讽喻当世不知用人,感叹自身怀才不遇。韩愈生平大事年表唐贞元二年(786年)韩愈十九岁,怀着经世之志进京参加进士考试,一连三次均失败,直至贞元八年(792年)第四次进士考试才考取。按照唐律,考取进士以后还必须参加吏部博学宏辞科考试,韩愈又三次参加吏选,但都失败;三次给宰相上书,没有得到一次回复;三次登权者之门,被拒之门外。贞元十二年(796年)七月,韩愈二十九岁,受董晋推荐,出任宣武军节度使观察推官。这是韩愈从政开始。韩愈在任观察推官三年中,一方面指导李翱、张籍等青年学文外,利用一切机会,极力宣传自己对散文革新的主张。贞元十六年冬,韩愈第四次参吏部考试,第二年(801年)通过铨选。这时期写的《答李翊书》,阐述自己把古文运动和儒学复古运动紧密结合一起的主张,这是韩愈发起开展古文运动的代表作。这年秋末,韩愈时年三十四岁,被任命为国子监四门博士,这是韩愈步入京师政府机构任职开端。任职四门博士期间,积极推荐文学青年,敢为人师,广授门徒,人称“韩门第子”。贞元十九年(803年)写了名作《师说》,这是韩愈系统提出师道的理论。贞元十九年冬,韩愈晋升为监察御史,在任不过二个月,为了体恤民情,忠于职守,上书《论天旱人饥状》,因遭权臣谗害,贬官连州阳山令。韩愈三年任职阳山令,深入民间,参加山民耕作和鱼猎活动,爱民惠政德礼文治,《新唐书·韩愈传》因此特书“有爱于民,民生子以其姓字之。”阳山令任上,一大批青年慕名投奔韩愈门下,与青年学子呤诗论道,诗文著作颇丰,今见之昌黎文集有古诗二十余首,文数篇。尤其此时构思并开始著述的《原道》等篇章,构成韩学重要论著“五原”学说,这是唐宋时期,新儒学的先声,理论建树影响巨大。贞元二十一年(805年)年夏秋之间,韩愈离开阳山,八月任江陵法曹参军。元和元年(806年)六月,韩愈奉召回长安,官授权知国子博士。元和三年(808年),韩愈改真博士。元和四年,韩愈改授都官员外郎分司东都兼判祠部。是年冬被降职调为河南令,以后相继任职方员外郎、国子博士。元和八年(813年),晋升为比部郎中史馆修选,完成《顺宗实录》著名史书编写。元和九年(814年),韩愈任考功郎中知制诰,第二年晋升为中书舍人。元和十二年(817年),协助宰相裴度,以行军司马身份,平定淮西乱,因军功晋授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819年),宪宗皇帝派遣使者去凤翔迎佛骨,京城一时间掀起信佛狂潮,韩愈不顾个人安危,毅然上书《论佛骨表》,痛斥佛之不可信,要求将佛骨 “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宪宗得表,龙颜震怒,要处以极刑。幸宰相裴度及朝中大臣极力说情,免得一死,贬为潮州刑史。韩愈任潮州刑史八个月,概括说来:驱鳄鱼、为民除害;请教师,办乡校;计庸抵债,释放奴隶;率领百姓,兴修水利,排涝灌溉。千余年来,使潮州成为具有个性特色的地域文化,潮州地区成为礼仪之邦和文化名城!元和十五年(820年)九月,韩愈诏内调为国子祭酒。长庆元年(821年)七月,韩愈转任兵部侍郎,第二年,单身匹马,冒着风险赴镇州宣慰乱军,史称“勇夺三军帅”,不费一兵一卒,化干戈为玉帛,平息镇州之乱。九月转任吏部侍郎。长庆三年(823年)六月,韩愈晋升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京兆之地称复杂难理,在韩愈整治下,社会安定,盗贼止,米价不敢上。后相继调任兵部侍郎、吏部侍郎。长庆四年,韩愈因病告假,十二月二日,韩愈因病卒于长安,终年五十七岁。

《马说》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译文 世间有了伯乐,然后才有千里马。千里马经常有,可是伯乐不会经常有。 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所以即使有出名的马,也只是辱没在仆役的马夫的手里, 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和普通的马一起死在马厩的里面,不因为日行千里而出名。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日行千里的马,吃一顿有时吃完粮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喂马的人不知道它能够日行千里,而没有喂养。 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 所以这样的马,虽然有日行千里的才能,但是吃不饱,力气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才能和优点不能从外面表现。尚且想要和普通的马一样都做不到,安求其能千里也 ?怎么能要求它能够日行千里呢?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 策之不以其方法,喂养它不能够充分发挥它的才能,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千里马嘶鸣,却不能懂得它的意思,只是握着马鞭站到它的跟前, 曰:“天下无马!”呜呼! 说:"天下没有千里马!"唉,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难道是真的没有千里马吗?其实是真的不认识千里马啊!

【原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辱于奴隶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耶?其真不知马也!【译文】世上有了伯乐,然后才会有千里马。千里马经常有,可是伯乐却不会经常有。因此即使有千里马,也只能在仆役的手里受屈辱,和普通的马并列死在马厩里,不能以千里马著称。一匹日行千里的马,一顿有时能吃一石食。喂马的人不懂得要根据它的食量多加饲料来喂养它。这样的马即使有日行千里的能力,却吃不饱,力气不足,它的的才能和好的素质也就不能表现出来,想要和一般的马一样尚且办不到,又怎么能要求它日行千里呢?鞭策它,却不按照正确的方法,喂养它,又不足以使它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听它嘶叫却不能通晓它的意思。反而拿着鞭子走到它跟前时,说:“天下没有千里马!”唉!难道果真没有千里马吗?恐怕是他们真不识得千里马吧!【赏析】《马说》是一篇说理文,似寓言而实非寓言,用比喻说理却并未把所持的论点正面说穿,没有把个人意见强加给读者。通过形象思维来描述千里马的遭遇,提出事实,省却了讲大道理的笔墨,作者利用了古汉语中虚词(语助词、感叹词和连接词),体现出一唱三叹的滋味和意境。伯乐的典故几次被韩愈引用(见韩愈所作的《为人求荐书》及《送温处士赴河阳序》),可见韩愈命运的坎坷。【作者简介】韩愈(公元768年—824年),字退之,唐代著名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汉族,河南河阳(今河南焦作孟州市)人,祖籍河南省邓州市,世称韩昌黎,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谥号“文”,又称韩文公,“唐宋八大家”之一。792年及第后,先后为节度使推官、监察御史,德宗末因上书时政之弊而被贬。唐宪宗时曾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819年(元和十四年)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穆宗时历任国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政治上,反对藩镇割据,宪宗元和时曾积极参加讨伐淮西叛藩吴元济的战争,任裴度的行军司马;思想上,崇奉儒学,力排佛老,同时宣扬天命论,认为“天”能赏善罚恶,人只能顺应和服从天命。他的这种有神论思想,适应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文学上,反对魏晋以来的骈文,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主张文以载道,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开辟了唐宋以来古文的发展道路。韩愈善于使用前人词语,又注重当代口语的提炼,得以创造出许多新的语句,其中有不少已成为成语流传至今,如“落井下石”“动辄得咎”“杂乱无章”等,是一个语言巨匠。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后人对韩愈评价颇高,明人推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有“文起八代之家”的美誉,作品都收录在《昌黎先生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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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社会人生热点问题的哲学反思 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 1.摘要的规范 摘要是对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要求扼要地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研究方法和最终结论等,重点是结论,是一篇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的短文,可以引用、推广、扩展。 2.撰写摘要注意事项 ①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忌讳把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不要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也不要诠释论文内容。 ②尽量采用文字叙述,不要将文中的数据罗列在摘要中;文字要简洁,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应删除无意义的或不必要的字眼;内容不宜展开论证说明,不要列举例证,不介绍研究过程; ③摘要的内容必须完整,不能把论文中所阐述的主要内容(或观点)遗漏,应写成一篇可以独立使用的短文。 ④摘要一般不分段,切忌以条列式书写法。陈述要客观,对研究过程、方法和成果等不宜作主观评价,也不宜与别人的研究作对比说明。 3.撰写英文摘要注意事项 以上中文摘要编写的注意事项都适用于英文摘要,但英语有其自己的表达方式、语言习惯,在撰写英文摘要时应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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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的复兴是指罗马法的复兴,也是指罗马法的发展,或者是指罗马法的进步。 对于这一问题,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但是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主要是指罗马法在历史上的演变对后世法律产生了巨大而深远影响。 罗马法与民法。这两个法律制度在近代都曾受到过质疑。 第一,由于历史原因,在近代以来,民法、刑法对西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影响; 第二,自19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和变化,这些理论观点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第三,在这些理论观点中,有的得到了法学领域里最先进学者的认可; 第四次世界大战后又有一批新的民法学人对他们进行研究。其中就包括一些具有卓越贡献并对民法有重要影响的学者如:美国法学家格老秀斯、法国法学家卢梭、德国法学家耶林等。

罗马法复兴背景主要是指欧洲的民族国家从中世纪的封建割据状态发展到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然后再经过19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最终完成统一的过程。因此,罗马法复兴的背景主要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罗马法复兴。 一战时期由于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导致战争中出现了各种新问题。比如:如何合理解决战前存在的奴隶制土地制度;如何解决战前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冲突;怎样才能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等一系列新问题。 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战后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所采用的法律方法与之前并不相同。在此期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诸如:土地私有化、废除奴隶制等改革措施。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原来所持有的法律观念,因此出现了对法律新认识、新观念和新方法的渴望。

罗马法的复兴与当时的社会状况是分不开的。 在当时的欧洲大陆,罗马法曾经遭到过人们的冷落,罗马法也一度被人们认为是封建社会、神权统治时期、封建专制时代所制定出的法律和制度。 到了近代时期,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封建国家开始走向衰落并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工业企业大量增加而工人数量却急剧减少;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使他们对城市管理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为保护私有财产);社会分化加剧而造成阶层利益对立严重,出现新的不平等。 这样就迫切需要建立新的法律体系以调整人们之间和社会内部之间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而法律制度就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实现社会体目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方式之一。 罗马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复兴起来。

罗马法的复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罗马法的进步,是其法律制度的进步。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对法律思想观念、法律理论产生很大影响。

古罗马国家建立有意大利半岛上,原是半岛西部台伯河东岸的一个小城帮。当罗马国家的版图只包括意大利本土的时候,如隶主统治集团利用贵族共和制的形式维持自己的统治,和罗马奴隶制国家产生发展的同时,罗马法也形成并不断发展变化,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化亚非国家和希腊国家的法律,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最终成了奴隶制国家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后世各国剥削阶级的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谓罗马法,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奴隶主为了维护其阶级统治,将现行法规加以系统整理,并用汇编形式固定下来,借以维持其统治地位,当时先后编出《查士丁尼法典》、《钦定法学阶梯》、《学说汇篡》和《新律》等部汇编,中世纪称之为《国法大全》,其卷 浩繁,内容丰富,是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奴隶制法典,标志着罗马法本身发展到达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是研究罗马法的基本依据和极为宝贵的文献立法资料。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将罗马法划分为四类:公法和私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市民法和长官法。关于罗马法的种种分类方法,在历史上有可借鉴之处,发生过重大影响。其中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最为完备,将罗马私法的结构和体系分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部份,人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们,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人法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社会上各阶级的不同地位,确保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同时也调整自由民内部的社会关系和财产关系。罗马法律中的人法将权利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在古化罗马,自然人的含义有二,一是生物学上的人,包括奴隶在内,二是指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包括奴隶,在法律上奴隶被视为物件,不是权利主体。古化罗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根据市民法的规定,法律上发生的关系均属个人关系。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罗马法上的婚姻有两种,一种是夫权婚姻,一种是无夫权婚姻。上古时候,婚姻的家庭的利益为基础,以承祭祀和继血统为目的,涉及宗教和人事关系。古化罗马所称的家庭是指在家父权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孙子女,奴隶和牛、马、土地等,其重要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对所属成员和一切财产享有管辖和支配权力。随着社会、法律的进步,所有权、夫权、主人权先后从家父权中分化出来,家庭组织日益缩小,仅限于家长支配下的家属。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家父权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也负有一定义务,如法定抚养,为女儿出嫁资,立遗嘱时要给法定继承人保留特定份额等等。物法在罗马私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对后出民法的影响最大,物法由物权、继承和债法三部份组成。物权是指权利人得直接行使物上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不是由私人 设的,只有法律上所规定的物权才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在罗马有五种: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是权利人直接行使于物上最完全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及永续性三个法律特征。继承被置于罗马法的物法中,充分体现出它的私有财产关系性质,是所有权的引申。继承方式有两种,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罗马法上没有专门的表示债的名词,在立法文献和法典中有过债的定义,《查丁尼法典》给债下的定义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所谓法锁就是指特定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用法律来连接和约束的意思。与人法、物法相比,虽不如前两者那样发达完备,但它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许多方面的规定也比较详尽,提出的一些诉讼原则具有独特特点,对保证司法审判活动起了不少的作用。罗马法将法分为公法与私法的同时,也将诉讼分为公诉和私诉,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进行的审查。罗马国家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诉讼程序,特别是在私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复杂的诉讼制度和程序。后来,随着奴隶制国家阶级斗争的日益加剧,时常发生值得保护的利益不能用一般的司法程序,方式来保护,于是,最高审判官又凭借其权力,发布强制命令来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或方法,而不能用一般的程序来进行审理,这种程序称为特别诉讼,它在罗马帝国后期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罗马法适应罗马奴隶制社会相为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终于形成发达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和完整的法律体系,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保证了罗马国家机关的权力行以实现;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也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详尽,高速和发达,尤其是它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及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对于后来欧洲许多酱主义国家的法律,特别是民法上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在整个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教会法中也不乏罗马法的影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罗马法的影响超出了欧洲,遍及亚、非、南北美各国,形成具有世界影响的罗马日耳曼法系,德国、法国等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都以罗马法为基础,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民法典。公元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以罗马法《法学阶梯》为蓝本,从结构、体系、内容、基本原则到法律术语均继承了罗马法,1900年德国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同样渊源于罗马法,具有“现代罗马法”之称,其他如比利时、荷兰、意大利、波兰、瑞士等国也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就是英美等胃也不能排除这种影响,英国的契约原则,遗嘱制度和信托规则均来源于罗马法,就连旧中国的立法也深受罗马法的影响。总之,罗马法法理精深,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措词确切,结论清晰,其在历史上的作用,影响不仅在于它曾服务于罗马奴隶制社会,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间接的促进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推动资本主义和货币关系户关系的发展,为后世调整和保护商品生产提供了贷鉴的现成形式。

《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影响论文》是一篇关于罗马法的复兴如何对当代法律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本文将分析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总体影响,以及它如何改变当代法律的特点和功能。首先,本文将探讨罗马法复兴对法律体系的总体影响。罗马法复兴使当代法律体系具有以宪法为核心的结构、以判例为基础的灵活性、以历史为根据的持久性等不同特点。其次,本文还将描述罗马法复兴如何促进法律发展进入新时代。罗马法复兴有助于改变传统的审理方式和防止法律滥用,并为法律的解释和发展开辟新的方向。最后,本文将对罗马法复兴如何改变法律的功能进行分析。罗马法复兴使得法律不仅可以用来保护国家的秩序也可以用来维护公民的权利。本文的内容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罗马法复兴在法律发展中所带来的重大影响。

罗马式建筑论文相关参考文献

建筑在人类 历史 上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既有着工具实用性,可以作为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另一方面,它也有很强的艺术性,见证了人类的发展 历史 ,并且凝聚了人类的精神文化。 在 历史 的变换发展当中,它还能起到影响 历史 进程的作用。

回溯到西方文明的诞生之地,古希腊罗马。在继承和创新了古希腊的建筑艺术以后,古罗马在建筑艺术方面可以说开创了独特的艺术领地。 在建筑形制、 技术和艺术方面都达到了西方古代艺术的高峰。

古罗马的建筑类型也很丰富 ,有万神庙,及巴尔贝克太阳神庙这样的宗教建筑,还有, 也有皇宫、 剧场角斗场、 浴场以及广场和巴西利卡这样的公共建筑。 宗教建筑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这些宗教神庙的主要特征是 外部看起来黯淡无光,但是内部却极尽奢华 。

首先是万神庙,这是古罗马建筑中保存最好的了 ,它始建于公元前3世纪。 罗马人创造性的将希腊的柱式结构和拱劵结合在一起,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圆顶建筑之一,代表着是古罗马穹顶技术的最高成就。

这座神殿的上部是一个完美浑圆的半球体,整个建筑由一个矩形的门廊和神殿两大部分组成的。其中内壁沿圆周有 8 个大壁龛,用以减轻墙体重量和装饰墙面。极富创造性。 古罗马高超发达的 拱券艺术 ,加大了神庙的内部空间。这种宏大的建筑风格体现出了其高贵庄严的特色,产生出了一种崇高的美感。

特别是当时罗马人的宗教祭祀仪式放在室内来进行, 这种建筑风格将他们和外界隔绝开来,通过内部宏大,空灵的环境和上帝进行心灵的沟通。万神庙的魅力还在于它显示出了宇宙的形象 ,它那直达天际般的穹顶预示着和宇宙的沟通。

就在这些位于城市中心的密集建筑当中,罗马人开展起来了他们的政治生活。 在共和时期,无论是公民大会,元老会议还是审判罪犯,都要在这些建筑当中进行。这些政治活动从此就和建筑密切相关。因而这些建筑对当时罗马人的政治生活以及 历史 发展都起到了重大的影响。

这些罗马广场和它附近的建筑是当时罗马内战的主战场,也是他们进行政治斗争的重要工具。这些政治家们可以利用这些纪念性建筑和宗教性建筑来提升自己的威望,争取民众的臣服。 还可以通过这些神庙加深自己和神的联系, 将自己视作“神”的化身 ,给自己的统治带上了无可抵抗的因素。

特别是当时罗马内战的特殊背景。古罗马政治家们将建筑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留下了精美绝伦的建筑和一段段精彩的 历史 故事。

这些重要的建筑因为其独特的位置,曾经被一些武力抗争者利用来作为一种重要的工具,在这里进行激烈的政治斗争。其中凯撒被刺的事件就在这里展开。

在凯撒对罗马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之后,虽然使得罗马的经济能够稳定的发展,但是却触及到了贵族长老们的利益。 于是在公元前44年,这些长老们联合起来,精心谋划了凯撒大帝的死亡。

选择在元老议事厅刺杀是因为这里是当时唯一能够成功的地点,因为凯撒作为当时罗马帝国最有威严的统治者,受到全国上下的爱戴,在其他地方根本无法对凯撒下手 。另一方面,因为元老院的特殊性,不允许携带武器进入。凯撒会认为这里绝对安全,也不会有那么多的防备心理。

只要凶手将匕首藏进文件盒里,突袭手无寸铁的凯撒,这样的计划就可以成功。 并且在这个地方杀死凯撒可以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进行,不会获得民众的注意,并且还可以给凯撒之死一个合理的理由。

这些凶手可以在元老院和广场上发表演说,来突出他们此举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他们就可以企图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反对独裁和得到民众的拥护。 虽然这些凶手最终妄图改变 历史 进程的做法失败了,但是刺杀的行为确实成功了。

元老院不仅仅结束了凯撒的姓名,还将罗马共和国也一并葬送了。结束了凯撒独裁统治的罗马共和国陷入混乱。 这全面的内战严重削弱了罗马共和国的实力,使得这个强大的帝国最终四分五裂。

除了元老院这样的封闭式建筑起到暗中捣鬼的作用,宽阔的广场也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因为它的公众性和公开性,政治家们可以在这里发表演说,以求得民众的支持。 特别是在凯撒死后,不少有企图心的人都在这里发表演说。

首先是杀死凯撒的凶手,他们历数了凯撒的罪行,认为他的独裁统治剥夺了罗马人的共和权力,将罗马推上了深渊。 但是没多久,凯撒的手下率领骑兵赶来,将广场包围,搬出凯撒伤痕累累的尸体,以实际的罪行控诉这些凶手。

这样的做法很快激起了民众的仇恨心理,他们在看到尸体之后充满了对凶手的愤怒,极力想要追杀凶手。 于是这时宣读凯撒遗嘱的安东尼成为了人们心中理所当然的凯撒的继承人,得到了人们的拥戴。

以此可以看出,广场的力量也不容小觑。这既是罗马公民行使自己政治权利的地方,也是各种政治争斗的中心地区。深远的影响了当时罗马人的生活和 历史 发展。

罗马最重要的宗教建筑显示着他们对于神灵的尊重,因而神庙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也让他们看作是神的指引。因而,这些事件也会影响着人们对于政治形势的判断。

在公元前83年的执政官选举当中,就有两个神庙被雷电击中,当时的占卜师就觉得不祥。不久有更多的神庙都遭遇了雷电的袭击, 这让罗马人心生恐慌,他们觉得罗马已经到了快要陷落的边缘了,尤其是当时民心认为这是共和政体的末日。

除了“上天的旨意”,罗马人在面对一场未知的战争的时候,会选择在神庙祭祀,以乞求得到神灵的帮助。 这种做法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真正能够得到多少神灵的帮助,而是为了鼓舞士气,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凯撒就曾经很多次进行这样的活动,他在法萨卢战役之前午夜向神灵乞求,在战争胜利之后,他在罗马修建了著名的维纳斯神庙以表示对于神灵的感谢。 他还建造了凯撒广场,以供人们在这里集会和学习。

还有屋大维,他在和共和派进行战争的时候发誓,如果战争胜利,他将在罗马建造复仇者马尔斯的神庙来感谢神灵。 在他胜利之后建造了神庙,并在这座神庙当中,将自己和家族成员的雕像以及各种神灵的雕像摆放在一起,以显示自己的卓越功勋,将自己的和神灵并列,也给自己的权力赋予了合法性。

屋大维的这种做法一方面加强了自己的统治,并且逐步形成了一种对于罗马元首的崇拜,将自己的地位神化,以此来统治帝国。 还会利用这种方式来宣传自己,给自己在各种战争里争取主动权。

因为神庙的宗教性和庄严性,当时的很多重要文件都放在那里。原本安东尼的遗嘱是放在维斯塔神庙当中的, 屋大维在听说了其遗嘱的内容之后,不顾神庙的庄严闯入要求拿到安东尼的遗嘱并当场宣读。

因为这份遗嘱提及的内容严重违背了当时罗马人的价值观,于是安东尼被宣称为罗马公敌, 让屋大维将他的对手推入了道德的绝境,最终打败了他成为罗马的帝王。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神庙成了政治角逐中重要舞台。

这些看似冰冷的建筑,在罗马的 历史 上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有时它们是进行政治斗争的重要工具,有时它们是进行祈祷和神灵交流的重要场所,它们还是罗马人生活的重心。这些公共建筑几乎贯穿了罗马史,也体现出了罗马人的热爱和价值。

参考文献:

《罗马建筑》

《罗马十二帝王传》

哥特式建筑的特点是尖塔高耸,在设计中利用十字拱、飞券、修长的立柱,以及新的框架结构以增加支撑顶部的力量,使整个建筑以直升线条、雄伟的外观和教堂内空阔空间,再结合镶着彩色玻璃的长窗,使教堂内产生一种浓厚的宗教气氛。教堂的平面仍基本为拉丁十字形,但其西端门的两侧增加一对高塔。 哥特式教堂的结构体系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做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 飞扶壁由侧厅外面的柱墩发券,平衡中厅拱脚的侧推力。为了增加稳定性,常在柱墩上砌尖塔。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飞扶壁,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装饰细部如华盖、壁龛等也都用尖券作主题,建筑风格与结构手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最负著名的哥特式建筑有巴黎圣母大教堂、意大利米兰大教堂、德国科隆大教堂、英国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罗马式半圆形的拱券结构深受基督教宇宙观的影响,罗马式教堂在窗户、门、拱廊上都采取了这种结构,甚至屋顶也是低矮的圆屋顶。这样,整个建筑让我们感到圆拱形的天空一方面与大地紧密地结合为一体,同时又以向上隆起的形式表现出它与现实大地分离。 罗马风建筑还常采用扶壁和肋骨拱来平衡拱顶的横推力,罗马风建筑的另一个创新是钟楼组合到教堂建筑中。从这时起在西方无论是市镇还是乡村,钟塔都是当地最显著的建筑。钟塔的建立在现实意义上是为了召唤信徒礼拜,但是在战争频繁时期也常兼作瞭望塔用。 罗马式建筑的窗户很小而且离地面较高,采光少,里面光线昏暗,使其显示出神秘与超世的意境。门窗上方均为半圆形。在艺术风格上,罗马式教堂表现为堂内占有较大的空间,横厅宽阔、中殿纵深,在外观上构成十字架形。 拜占庭式建筑的特点是十字架横向与竖向长度差异较小,其交点上为一大型圆穹顶。穹顶在方形的平面上,建立覆盖穹顶,并把重量落在四个独立的支柱上,这对欧洲建筑发展是一大贡献。圣索菲亚大教堂是典型拜占庭式建筑。其堂基与罗马式建筑的一样,呈长方形,但是,中央部分房顶由一巨大圆形穹窿和前后各一个半圆形穹窿组合而成。 在建筑及室内装饰上,最早的成就表现在基督教堂上,最初也是沿袭巴西 利卡式的形制。但到5世纪时,他们创立了一种新的建筑形制,即集中式形制。这种形制的特点是把穹顶支撑在四个或更多的独立支柱上的结构形式,并以帆拱作为中介连接。同时可以使成组的圆顶集合在一起,形成广阔而有变化的新型空间形象。与古罗马的拱顶相比,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中世纪的哥特式内容摘要:哥特式建筑是哥特式艺术的显著方面,成功地将基督教的精神与建筑结构技术的探索结合起来,在建筑高度、垂直空间和框架结构的强度等方面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构成了世界史上辉煌的篇章。关键词:哥特式艺术——建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哥特式”一词大概还是相当陌生的,但若提起巴黎圣母院,恐怕就很少有人回摇头了。根据法国著名作家雨果的同名小说《巴黎圣母院》改编的电影,令那座美伦美奂的大教堂的形象在人们心中深深扎下根,巴黎圣母院建于12世纪后半叶,它所代表的建设样式在艺术史上被称为“哥特式”。每一个伟大的文明都有代表自己最高文明成就的造型艺术纪念碑。作为“信仰的时代”,中世纪亦有自己的纪念碑,那就是哥特式教堂。然而,“哥特式”一词最初却是作为一个贬义词出现的。瞻望“罗马昔日之壮观”,以古典文化当然的继承者而自居的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学者,在用“哥特式”一词描述中世纪晚期盛行与阿尔卑斯山以北的建树式样时,事实上将其用做了粗鲁与怪诞的同义词。需要说明的是,意大利人所谓的“哥特式”建树与历史上的哥特人并无直接联系。今天,人们对哥特式艺术的成就已作出了全面而公正的评价;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风格术语,“哥特式”一词已不带有任何褒贬色彩了。哥特式艺术是中世纪的基督教文明臻于成熟之际在视觉艺术领域接触的硕果,它亲历了中世纪的巅峰期与衰退期,并直接孕育了文艺复兴艺术。基督教仪式传统最高成就的代表便士哥特式艺术。哥特式风格涉及中世纪晚期几乎所有的造型艺术品类,除了所谓纯艺术领域的建筑、纪念性雕塑和壁画、木版画之类传统意义上的绘画,还包括镶嵌彩窗工艺雕塑、书籍装帧和织毯设计等。尽管建筑、雕塑与绘画领域中的哥特式风格均曾在特定的时期内形成或接近于形成当时西方世界的国际样式,但在艺术史的时空构架里,我们看到,哥特式风格在不同地域内发展与演进是极不平衡的。一方面,哥特式时代,站在造型艺术领域风格变革最前沿的,先是建筑,尔后是雕塑,最后是绘画。1150年至1250年是西方中世纪艺术史上的“大教堂建筑时代”。综观整个哥特式艺术史,造型艺术的美学追求从建筑性逐渐转向了绘画性。另一方面,具体到建筑、雕塑和绘画各自领域里的哥特式风格,这样一个现象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哥特样式的国际性传播与地方性演化并行不悖。总而言之,我们在研究哥特式艺术史的时候,必须同时考察时间与空间的维度。因为就哥特式风格而言,任何意义上的单一发展进程都是不存在的。哥特式艺术的主要成就就在于建筑。哥特式建筑是在罗马式建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不同的是,哥特式教堂是建在有城墙保护的城市中,它已不再具有罗马式建筑那样的城堡式功能,而需要更宽阔、更高、更明亮的内部空间。哥特式建筑师在结构技术上的革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教堂在高度、内部空间和采光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哥特式建筑师最重要的兴奋点在于尽力寻求高度上的发展。1194年,沙特尔大教堂在火灾之后进行了重建。新建的中殿没有了楼廊,低狭的暗楼挤在又高又瘦的高侧窗和底层连拱廊不再采用圆柱,垂直附柱一贯到底,将地面与拱顶连在一起,一簇簇肋架卷从集束柱顶端散射开来,整个构造就像从土地中长出来的一样。法国学者把哥特式教堂比做“建造起来的森林”,原是不错的。这里几乎没有墙面。结构框架裸露在外,密集的垂直线排向中殿深处,筋骨嶙峋的教堂内部给人一种十分峻峭清冷的印象。从身边的柱基到头上的拱顶,再到对侧的柱基,人们的视线在循着石头的线条流转的过程中不会碰到任何障碍。这线条一方面发挥着明确建筑物构筑关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充当了教堂“天然”的装饰。应该说,在沙特尔大教堂的内部,结构要素与装饰要素是二位一体的。随着沙特尔大教堂的重建,哥特式建筑样式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盛期哥特式登上了建筑史的舞台。沙特尔大教堂上述设计在兰斯大教堂和亚眠大教堂的重建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改进与发挥。兰斯大教堂的建筑师认识到了窗子在新设计中的特殊重要性,他们在建筑史上首次采用了条格式窗花格。这是窗子内精致的石制分隔物,随着时间时间的推移,哥特式建筑中的窗花格将获得惊人的复杂性。事实上可以说它是一个特例,因为我们在建筑史上找不到它设计上的同道或继承者。当然,这并不说明它不是一件杰作,只是它所给出的方案未曾流行而已。哥特式建筑样式诞生之后,并没有立即扩展到法国境外,至少,它没有导致罗马式风格的骤然终止,甚至在法国境内亦是如此(法国南部在12世纪下半叶还发展了罗马式的普罗旺斯学派)。应归入罗马式的建筑采用了某些哥特式装饰构件,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英格兰是最早接纳哥特式样式的国家。在这个岛上,罗马式建筑的兴建在整个12世纪从未间断。第一个纯粹的哥特式建筑作品是坎特伯雷大教堂的唱诗席。它是在1174年的火灾之后由法国建筑师桑斯的威廉和他的继任者英格兰人威廉负责重建的。该建筑在设计上自然不免有迁就当时的英国趣味之处,高侧窗通道便是一例,大量使用墨色的附柱与小圆柱则为后来的英国哥特式建筑树立了一种时尚。在林肯大教堂和索尔兹伯里大教堂中我们看到,黑色的附柱与小圆柱同用灰白色石灰石修造的大教堂其他部分之间对比。那个时代的英国人似乎对线形装饰格外敏感,他们总是在拱卷上、连拱廊内及墩柱上使用大量符合线脚,还特别偏爱成簇的附柱。后来他们又发展了拱顶的外观形式——利用非功能性的枝肋在拱顶上“结”成各式复杂的图样,以制造华丽丰富的装饰效果——当然,这一发展是在哥特式建筑史的晚期实现的。13世纪下半期,法国的哥特式建筑在大圆花窗中采用了杆状窗花格组成辐射状的条状。建筑的墙壁变得很薄,几乎完全由玻璃窗组成,仅有细长的小圆柱隔开建筑物装有玻璃的面,哥特式建筑变得越来越像一具石头的骨架结构了。受辐射式风格的启发,英国建筑师发展了晚期哥特式风格具有高度创造性地变体——所谓的垂直式风格。该风格起源于伦敦。在英国“装饰风格”的影响下,15世纪早期,法国出现了哥特式史上最后一个风格类型——火焰式。该建筑风格得名于建筑物墙面、尖塔和门廊(尤其是门廊)部位那种“闪烁摇曳”和火焰状的曲线装饰。从辐射式到火焰式,随着教堂建筑在装饰上日趋繁琐、堆砌,哥特式建筑样式终于无可挽回地失去了它早年的理性色彩。结构与装饰彻底分离了,事实上,建筑物的结构要素逐渐消失在装饰要素下面。哥特式建筑样式就这样跨越了它自身的逻辑规定。拉恩大教堂对高度的征服。拉恩大教堂是早期哥特式建筑的优秀实例。它始建于1155年,但建筑时间持续了半个世纪,直到13世纪初方告竣工。拉恩大教堂是与巴黎圣母院齐名的早期哥特式建筑的杰作。它有明显突出的交叉廊,除了西立面之外,交叉廊的南北两个立面分别建有双塔,中厅和侧廊的交叉部位也有巨大的采光塔。1220年完成包括双塔在内的西立面,不久后又增建了原设计所没有的飞拱。在南北双塔上又把西侧的塔加高了,大约在1230年以前完成了中央工程。巴黎圣母院:飞翔的翅膀圣丹尼斯教堂的建筑很快影响到周围的教堂,巴黎圣母院就是在它的直接影响下完成的,巴黎圣母院建于1163年,是早期哥特式最宏伟的典范。巴黎圣母院的不同凡响之处是它巨大的规模和它的设计的优美均匀,以及新的飞拱的采用。哥特式的巅峰之作13世纪是哥特式建筑的成熟时期。随着对高度的征服,建筑师获得了透彻的工程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他们琢磨了建筑的比例,给与建筑物更高大的外形,更和谐完美的结构,更宏伟庄严的空间效果。从技术角度上讲,哥特式结构体系的出现标志着西方建筑史的一次重大飞跃;就美学特征而言,哥特式建筑轻盈剔透、欲飞欲动,垂直方向的线条统领着所有的细节。有的学者把哥特式风格称为石块组成的经院哲学。德国美学家沃林格认为,哥特式大教堂结构中的纯机械力的运动展现了基督教神学精神向抽象物上的移情功能,在哥特式教堂内,我们会感到一种不断增强和不断上升的、不安的、未获解救的努力,把自身不和谐的心理推向了一种极度的迷狂、一种骚乱的升腾。哥特式建筑成功地将基督教的精神与建筑结构技术的探索结合起来,在建筑高度、垂直空间和框架结构的强度等方面都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构成了世界史上辉煌的篇章。艺术的价值,在于打碎现实日常生活的单调、枯燥和沉闷,是逃脱现实世界最好的方法之一。当然它也是我们同人生世界发生紧密联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哥特式艺术处于开放的文化关系中,深深根植与社会社会历史与文化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艺术地甚或在这个世界上,随时随地见出世界的诗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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