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个,刚刚出来的政策,你就开始关心到这个部门,感觉这个部门挺尴尬应该不会划分成企业吧,要是变成企业来审查专利,那就复杂了现在中国的专利的情形已经够复杂的了
考这个,应该比较牛的人才会去吧。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撑死一万”,听你的意思一万你也嫌少,至少和1900相比好很多了吧,哪有整体什么也不敢就能挣很多钱的工作,你也说 你辛辛苦苦独到硕士,现在的志向竟然是回去考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挣很多吗?当然不多,只是不会有很多工作,不辛苦而已,这么多年培养,是否有些浪费,还是找个好点的,跟你专业相关的工作吧。至少呆在城市吧,也明白现在好工作不好找,至少尝试过,努力过就好,不过这些仅为个人看法,全当参考。
专利审查员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审查的技术人员。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判断一个专利是否符合获得专利权,他们不仅要求具有本专业的技术领域专业知识,还需要精通法律法规,是一个艰巨而有意义的工作岗位。
审查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决定是否授权;待遇的话,据我了解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有工作量要求,多的案件有提成。刚开始可能少点,干熟了,应该不止6、7k。至于上升空间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异,不过所有国知局的领导,包括局长,都是做过审查员的。至于编制问题,现在如果有编制,个人感觉北京的审查员,也不太可能转企业。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美国的专利审查需要注意的就是你的专利必须要符合要求,而且你的专利生气的时候,必须要有那些让人能够接受的新鲜的一些事物。
(1)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答复时应注明申请号、发文序列号、所答复的通知书名称、发文日等。(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5)答复法律手续类通知书时,除了消除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还应当重新提交相应的法律手续文件。例如:答复著录项目变更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时,除了按照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外,还应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未缴纳或缴足变更费的,缴纳变更费的同时应当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答复办理恢复手续补正通知书时,应当消除权利丧失的原因,并重新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那个楼上,美国也有很多类似的狗屁专利,有用的也不少。比如一台电脑,可能牵扯上万个专利。总的来说,还是美国的专利多,特别是实用型专利,如果把美国通用电气的储备专利都用上,估计整个世界都会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楼哥们你那故事我笑了太2B了
1、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在美国专利法中规定,实用专利是任何新且有用的方法、机器、制造、或物质的组成、或者是上述任何新且有用的改进。需要明确的是,美国Utility Patent并不是中国的实用新型(Utility Model)。从创造性判断要求和审查程序而言,美国Utility Patent更类似于中国的发明专利,但比中国的发明专利提供更广泛的保护对象,例如一些商业方法、药品、计算机软件等。2、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是针对具有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保护。美国的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方可授予专利权,这与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初步审查有很大区别。并且,美国还对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给予保护,这一点目前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制度还不能保护。3、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在美国,植物也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并且是单独一种专利类型。然而,中国专利法明确规定植物的新品种不可申请专利。
我知道比中国少
这个不好回答,一个多加的专利应该是很多的,而且美国早年已经重视这块了。
美国专利商标局保护的专利按照申请主题的不同可以分为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三种。按照申请流程不同可以分为非临时申请(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国际申请(International Application)和后续申请(Continuing Application)。
美国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外国专利,植物新品种专利,美国没有实用新型专利规定个中国规定不同,根据自己的产品情况确定专利申请类型
我知道比中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