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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审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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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审查员

美国的专利审查需要注意的就是你的专利必须要符合要求,而且你的专利生气的时候,必须要有那些让人能够接受的新鲜的一些事物。

(1)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的问题,分类逐条答复。答复可以表示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不同意审查员意见的,应陈述意见及理由。答复时应注明申请号、发文序列号、所答复的通知书名称、发文日等。(2)属于格式或者手续方面的缺陷,一般可以通过补正消除缺陷;明显实质性缺陷一般难以通过补正或者修改消除,多数情况下只能就是否存在或属于明显实质性缺陷进行申辩和陈述意见。(3)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修改文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4)答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文件。一般补正形式问题或手续方面的问题使用补正书,修改申请的实质内容使用意见陈述书,申请人不同意审查员意见,进行申辩时使用意见陈述书。(5)答复法律手续类通知书时,除了消除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还应当重新提交相应的法律手续文件。例如:答复著录项目变更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时,除了按照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外,还应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未缴纳或缴足变更费的,缴纳变更费的同时应当重新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答复办理恢复手续补正通知书时,应当消除权利丧失的原因,并重新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美国专利审查员数量

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申请如果满足了最低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为商标申请分派一位审查员。审查员将判定该申请是否属于联邦法规允许注册的商标。即使由于法律原因申请之后被驳回,申请费也不会被退还。

美国专利加快审查的方法常见的有四种:加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简称AE)、优先审查(Prioritized Examination,又称Track One)、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一审会晤等。在这四种方法中,最快取得美国专利授权的是加速审查AE和优先审查Track One。对于国内的申请人来说,用得最多的是专利审查高速路(因为成本相对较低),即PPH,通过利用我们国内专利申请的成果或者PCT国际阶段的成果,以便加速取得美国专利权。上述提到的加速审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简称AE)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有详细介绍_html;另外,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中对加速审查有更详细的说明和介绍(英文)-examination

一、美国专利申请加快审查程序(一)普通加快审查(AE)适用对象 从2006年8月25日开始,申请人可请求USPTO对其申请进行普通加快审查AE(accelerated examination)。启动条件 提出普通加快审查的专利申请、加快请求、答复意见和所需费用必须通过USPTO的电子申请系统(EFS)或者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进行电子提交,否则审查周期可能超过12个月;申请人需缴纳额外加快审查费用每件130美元(如果申请主题是环境质量、能源或者反恐则无需缴纳);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不能含有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必须符合单一性的要求;申请人必须愿意进行关于现有技术及申请的可专利性等问题的会晤,并且提交一份书面声明,愿意在审查员要求时即进行会晤(申请全部主题可以授权的,可不进行会晤);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表明已经进行了审查前的专利检索,检索内容包括技术领域、数据库、检索逻辑、检索到的文件名称等。检索必须包括美国专利、外国专利和非专利文献,除非申请人有合理的理由确信在其排除的资源中没有更合适的文献。检索必须针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覆盖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并且对权利要求进行最大范围的解释。此外,检索还需包括已公开的可能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如果是来自外国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必须满足上述要求,也就是说,使用其他局的检索报告时,USPTO有可能不予采用而拒绝加快审查。加快程度 预计在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审查决定。加快数量 USPTO对于普通加快审查没有数量限制,但是由于其条件比较严格,每年的申请量并不大,并且有相当比例的申请由于不符合条件而被拒绝加快。尤其是2012年以来,普通加快审查的申请数量逐年下降,更多申请人选择了优先审查。自2006年普通加快审查实施以来,USPTO普通加快审查年度数据统计见表1(其中2015财年数据统计不完全)。(二)优先审查(Track One)适用对象 由于普通加快审查要求的条件较为严格,无法满足申请人的需求,USPTO于2011年9月又提出了优先审查程序。启动条件 申请人使用指定的优先审查请求表(PTO/AIA/424);申请人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4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个;申请人需缴纳额外优先审查费用每件4800美元,小微企业为2400美元。可见,与普通加快审查相比,优先审查无需提交USPTO认可的检索报告,也无需满足会晤等要求,权利要求数量限制也有所放宽,申请人只需填表、缴费即可享受优先审查,因此,该方式也受到申请人的普遍欢迎。当然,由于费用相对较高,其也为USPTO带来了不菲的收入。加快程度 预计在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收到最终审查决定。而根据USPTO网站2016年3月最新公布的结果,优先审查从批准加快到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平均周期仅为1个月,做出最终审查决定的平均周期仅为5个月,如果是授权决定该周期仅为2个月。从提交相关申请到批准加快审查的平均周期为4个月。加快数量 由于审查资源有限,USPTO每年仅受理优先审查1万件,但目前为止尚未有某年达到该限值,因此申请人可放心提交申请。自2011年9月实施起至2016年3月的统计数据见表2。(三)通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加快审查适用对象 首次申请为与USPTO签署PPH协议的专利局,二次申请进入美国。目前为止,通过全球PPH和IP5 PPH与USPTO进行合作的有23个国家和地区,此外,USPTO还与巴西等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PPH协议。我国专利申请人可以使用该途径。启动条件 在先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申请人可要求在后审查加快;对于全球PPH和IP5 PPH,要求的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需要额外缴纳相应的费用,对于PCT PPH,无权利要求限制。可见,PPH通道对于已经拿到另一局正向审查意见,又向USPTO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来说非常合适,不仅不需要申请人缴纳额外费用,而且也可以获得加快审查。需要注意的是,提交PPH申请的申请人需要将在后申请,即向USPTO提交申请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修改为第一局已经认可的范围,即相等或更小,因此,需要申请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和加快审查之间进行权衡。加快程度 加快程度取决于第一局的正向审查意见通知书。加快数量 2014财年,USPTO共收到7462件PPH申请。(四)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申请人的加快审查根据USPTO审查程序手册MPEP 02的规定,对于年长者或有健康问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特殊变更(make special)请求,将申请类型转变为加快,该加快与普通加快审查类似。该政策为永久政策,USPTO自1959年12月开始实施。适用对象 申请人年龄大于65岁,或者其健康状况无法满足正常申请程序中的相应行为。启动条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身份年龄证明或者医师诊断等可证明健康状况的证明。加快程度 USPTO将对整个审查过程予以加快。(五)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2009年10月,USPTO开始实行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该项目从2008年的试点项目转换而来,目前已成为正式项目。适用对象 完全的一通前会晤项目适用于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2008年试点时仅限定了个别技术领域)。启动条件 申请人通过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请求并使用指定的表格(PTO/SB/413C);申请人提出的请求至少应比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出现在专利申请信息查询系统(PAIR)中提前一天;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3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且不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意进行会晤。加快程度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六)为提升软件可专利性提供的加快审查试点为使得软件相关专利中权利要求更加清楚,鼓励专利申请人在说明书中使用术语表,USPTO于2014年6月2日启动了该项目。适用对象 该项目适用于软件类专利申请。启动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在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加入一个术语表对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术语进行定义;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4个,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30个。加快程度 申请人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加快。加快数量 自2014年6月起USPTO试点6个月或者200件申请,以先到者为准,目前该项目已经终止。USPTO共收到169件申请,其中168件已经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1件仍在审核中。(七)其他试点项目绿色技术加快审查试点绿色技术加快审查试点允许对于环保、能源保护、可再生能源发展、温室气体减排等主题的申请予以加快审查。该试点项目于2009年12月8日开始,为期一年,或符合条件的申请达到3000件,以两者先到日期为止,因此目前该试点已经终止。该加快审查请求无需提交检索报告并且无需缴纳费用,独立权利要求3个或以下,权利要求总数不超过20个,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技术主题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并直接与绿色技术相关。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并且说明已经满足相关要求。加快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后,该申请将在发出一通时、向专利上诉委员会上诉时,以及专利公开流程中予以加快处理。以减少专利审查积压为目的的加快审查试点以降低专利审查积压为目的的加快审查试点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实施,或者符合条件的申请达到1万件,以两者先到日期为止,目前该试点已经终止。该试点允许有多个未决申请的小微企业的申请人通过主动放弃其中一件申请来换取对于另一件申请的加快处理。该加快审查请求无需提交检索报告、无需缴纳费用,加快审查请求获得批准后,该申请将在发出一通时、向专利上诉委员会上诉时,以及专利公开流程中予以加快处理。

主要是国家专利的申请量太多了,每年递增,一年几百万件。

美国专利审查员年薪

专利审查员工资都是底薪加提成的,提成是按点算的,每个月都有任务,北京这边我听说底薪刚开始才三千左右,根据学历水平略有浮动,然后就是提成,每个月要完成三十多个点吧,每个点一百多,所以,最低六千多,工作强度大的,一万多都没问题。天津也差不多。

现在也在纠结这问题,对比下来,审查员的工作很不具有性价比,各种考核,这与你这个央企的是不能比的,不然就可能去给打印机送纸的待遇了,怎么说呢,本部分之间的同事挺好的,但是管理结构的问题,没有感觉到什么人情味儿,好多都是因为年轻的时候用钱才干着,一直有离职的,不建议进入这个,我说的这是地方审协,而北京审协听说案子轻松点,但是工资方面在北京这地方,审协的工资不具有竞争力

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

美国有多少专利审查员

哈哈,这个,刚刚出来的政策,你就开始关心到这个部门,感觉这个部门挺尴尬应该不会划分成企业吧,要是变成企业来审查专利,那就复杂了现在中国的专利的情形已经够复杂的了

考这个,应该比较牛的人才会去吧。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美国专利审查员权利有多大

“撑死一万”,听你的意思一万你也嫌少,至少和1900相比好很多了吧,哪有整体什么也不敢就能挣很多钱的工作,你也说 你辛辛苦苦独到硕士,现在的志向竟然是回去考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挣很多吗?当然不多,只是不会有很多工作,不辛苦而已,这么多年培养,是否有些浪费,还是找个好点的,跟你专业相关的工作吧。至少呆在城市吧,也明白现在好工作不好找,至少尝试过,努力过就好,不过这些仅为个人看法,全当参考。

专利审查员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申请审查的技术人员。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判断一个专利是否符合获得专利权,他们不仅要求具有本专业的技术领域专业知识,还需要精通法律法规,是一个艰巨而有意义的工作岗位。

审查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决定是否授权;待遇的话,据我了解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有工作量要求,多的案件有提成。刚开始可能少点,干熟了,应该不止6、7k。至于上升空间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异,不过所有国知局的领导,包括局长,都是做过审查员的。至于编制问题,现在如果有编制,个人感觉北京的审查员,也不太可能转企业。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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