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处至少应当配备两名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各至少一名)。财会人员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资格证书及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培训合格的“上岗证”,同时在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备案。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应符合国家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其职责范围包括:专利费用的收缴,数据的采集、校对及传输,账目稽核、对账,科目的更正调整,记账凭证的装订和保管,总账和明细账的保管,以及专利局委托的与专利费用收缴相关的工作。
可以参照,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规范(一)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承担的义务与专利代理师建立正式聘用关系。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其聘用的专利代理师订立劳动合同。与委托人建立有效委托关系。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3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4保密义务安利代理机构对其在执业过程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中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正当经营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投诉处理、年度考核等执业管理制度以及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运营制度,对专利代理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义务。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作出实习评价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导实习人员进行专利代理业务的实习。实习期满且符合有关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作出实习评价。(二)禁止行为专利代理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指派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承办专利代理业务,指派的专利代理师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承办的专利代理业务有利益冲突。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与其他专利代理机构公平竞争,不得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不当承诺、诋毁其他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对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的执业限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事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的执业活动承担法律责任。(三)提供有偿服务及援助服务专利代理机构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人或者低收人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主要职责是对货币资金的及时收付与规范管理,是在财务主管领导下,按财务主管账务处理的要求进行现金与存款收付,包括到银行查询对账并获取对账单,有无未达汇入款、有无滞留未汇款、有无其他不明款、有无短缺款;现金与存款做到日清月结(现金超过一定限额需送交银行存储),登记到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中账,做到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具体账务处理由财务主管办理。为了不发生款项短少或其他麻烦问题,可以自己再搞一份流水账登记日常货币资金收付,便于核对。出纳会计岗位业务虽然比较简单,不需考虑公司核算与税赋等经营情况,但也很重要,能了解到公司很多商业机密,是有些琐碎,也所以,工作中需要谨慎与淡定。
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机构承办下列事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五)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
专利代理人就是接受委托办理申请专利的一切相关事务。主要撰写专利申请文件以及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的一切事务,以及可能发生的关于专利权的诉讼。专利代理人可以从申请专利的技术文档中提炼出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特征,专利权仅仅保护被提炼出来的这些技术特征,而不是全篇的技术文档。确定哪些才是可以被保护的技术特征,这是专利代理人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专利代理人执业满两年,社保不能转,寻有限所
专利代理人是什么?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那么专利代理人就业前景如何呢?专利代理人是什么?专利代理人就业前景如何?专利代理人是什么?专利代理人就业前景如何?最近,中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争夺开始升温,知识产权人才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一方面,企业一些重要的专利申请需要通过专利代理人及时完成,另一方面,企业在竞争中发现了对自身构成重大威胁的专利时,或者竞争企业对本企业提起专利诉讼时,需要专利代理人来维护本企业的权益。一些饱尝知识产权之痛的企业近年来开始引进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人才。跨国公司诸如西门子、IBM、英特尔、微软等知识产权部门动辄数百人的规模,索尼公司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更是多达400多人。知识产权在我国是一项蓬勃发展的事业。在知识产权工作的链条上,无论是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还是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应用、市场保护,都亟待专业人才投入。随着各行各业对知识产权的广泛重视,相关机构日渐健全,工作面日益拓宽,业务内容日趋细化,工作战线不断拉长,工作量迅速膨胀,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将愈显迫切,专利代理人将成为炙手可热的新一代金领,成为中国社会最具发展潜力的热门职业之一。专利代理人应有什么样的能力要求?专利代理人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考核,并在国家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士,从事专利代理申请以及知识产权事务咨询等相关业务。专利代理人的职责包括为发明人撰写申请书,对专利局审查员的意见进行答辩、补正,遇到纠纷时,帮助发明者应对法庭诉讼。如果涉及涉外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人还要将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根据专利法对其进行修改等。由于知识产权领域更多的是要接触到一些高科技、高技术项目等,因此有比较好的和代理领域相符的理工科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认识这个技术或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对应聘专利审查员的要求就要有理工科学历。此外,专利代理人还要求有较高的语言能力,包括中文和英文的驾驭能力。我国专利申请的官方语言是中文,专利代理人对中文的理解和运用需要有一定的功底。此外由于众多代理人需要接触国外客户,而国外客户会使用英文、德文、韩语等不同的语言,所以对于从事涉外业务的代理人,英语是必备条件,若还能掌握第二门小语种就更好了。好的专利代理人不但能进行专利案代理,而且有能力对专利进行市场运作,还要具有相当多的社会经验与社会关系,所以专利代理人是集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技术知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要求综合素质很高。国外从事该职业者必须首先具有律师资格,才能申请考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专利代理人是什么?专利代理人就业前景如何?综上所述,专利代理人不但前景良好,而且钱景良好,小伙伴们打起精神来,一起来学习吧。
专利代理人证书含金量是很高。专利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就是为申请人撰写专利法律文件,答复审查意见,遇到纠纷时,帮助专利权人应对法庭诉讼。如果涉及涉外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人还要将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根据专利法对其进行修改等。目前国内绝大多数的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中,中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争夺也开始升温,企业开始需要专利代理人及时将一些重要技术成果申报专利,并且当企业发现有人在使用、制造或者售卖自己的专利产品,威胁到企业的利益时,需要专利代理人协助维权,由此可见,专利代理人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职业前景在中国加入WTO、企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拥有专利不但可以帮企业获得利润,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在遭受竞争对手的打击时,拿出相应的防御手段。据统计,我国75%的专利申请是通过代理完成的,随着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中国需要越来越多的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作为一种新兴职业,他们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成为人们日益看好的职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药专利的管理工作,促进医药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保护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调处专利纠纷,更好地为医药科技进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设立专利管理处负责全行业的专利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医药管理局亦应设置专利管理机构,或由专人负责本地区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三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提高和推动医药行业的专利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本行业职工的专利意识,并负责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对专利的意见。第四条 医药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在列科研计划、开展国外科技合作、参加展览会、组织产品出口之前,必须对项目的专利法律状况进行调研,以提高科研的创造性水平、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第五条 凡国内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的科研项目,必须事先订立书面合同,对所创造的专利的权属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申请专利避免纠纷打下基础。第六条 医药系统的单位或个人,向外国申请专利前,首先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并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国外申请手续。第七条 医药系统的单位或个人,在与国外进行科技合作中取得的成果,依合同规定单独或联合向国外申请专利时,须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第八条 医药系统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时,必须经单位批准后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并将申请文件副本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第九条 医药系统的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并由当事人双方订立书面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后生效。第十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单位实施。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集体单位或个人的专利时,亦可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报国务院批准后允许指定单位实施。实施单位应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第十一条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授予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中国实施其专利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强制许可,国家医药管理局将根据需要,协助企业创造实施条件,做好强制许可的申请工作。第十二条 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在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时,国家医药管理局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当事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三条 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单位或个人未支付使用费使用了该项发明,在专利权授予后,专利权人可以要求实施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使用费。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家医药管理局干预或处理。第十四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从事专利管理或代理的各级人员,在专利批准前皆有保密义务,如有泄露发明创造内容者,国家医药管理局将责成其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提交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要求国家医药管理局办理的一切专利事项手续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不予受理。c28335--010212xxj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维护航空工业产权,加强我部专利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促进航空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经国务院批准的(84)国专发计字130号文《关于在全国设置专利机构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专利局发布的《专利代理暂行规定》和国专发综字(1986)第257号《关于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第三条 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部所属单位和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研和生产,开发专利项目,扩大专利效果,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第四条 专利工作是涉及科技、经济、法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专利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作为考核企事业工作状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凡因不重视专利工作,给国家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进入先进行列。第二章 专利管理第五条 航空工业部专利管理机关设在科技局(科研管理成果专利处),其主要职责是: 1.拟订部专利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全部专利工作,对部属单位专利工作进行指导; 2.管理部内的专利许可证贸易,参与技术引进中的有关专利工作; 3.领导部专利服务机构的工作,对部内其他专利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4.管理部和部属专利服务机构的专利代理人、企业专利工作者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专利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6.调处部属单位的专利纠纷; 7.组织专利技术的开发、实施,监督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酬工作; 8.会同部保密委员会,对部属单位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经济利益的项目,进行专利申请前的保密审查; 9.筹集和管理专利基金,办理专利基金的审批手续; 10.会同有关司、局办理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审批手续。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应由一名技术副厂长(经理、所长)或总工程师分管专利工作,大中型厂、所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设立专利管理机构,或由科技管理机构承担专利管理工作;小型厂、所可把专利管理工作设在科技管理机构内由专人负责。为保证专利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的专利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第七条 各单位负责专利管理工作的机构为本单位的专利管理部门,其主要任务是: 1.协助制定本单位的科研、生产、计划及发展规划,制定本单位专利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单位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 2.管理本单位的专利法律事宜,处理和协调本单位有关的专利纠纷; 3.会同保密部门对本单位申请专利项目进行保密审查; 4.对本单位的技术是否申请专利提出审查意见,对本单位的个人申请专利提出是否为非职务发明的审查意见; 5.管理本单位的专利许可证贸易,参与有关专利的技术引进工作; 6.负责对本单位专利工作者的培训,奖励,考核及聘任等工作。支持本单位的专利工作者参加部专利管理机关组织的活动;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出对本单位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意见,鼓励本单位的发明创造; 8.筹集和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基金; 9.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普及专利知识。第八条 各单位应珍惜自己的科研成果,把专利工作同科技、生产管理工作相协调,对需要或适合申请专利的项目,必须在申请专利后方可进行下列工作: 1.进行科技成果鉴定、技术交流、论文发表、产品验收、产品投放; 2.参加各种形式的交易会、展览会、技术投标; 3.进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第九条 各企事业单位每年底要向部书面报告专利工作情况,提出下年度的专利工作安排。各单位在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以后,要向部专利管理机关报送申请文件副本一式一份(请求书,受理通知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第十条 部属单位签订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合同的,应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将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材料)报到部专利管理机关,未经备案发生专利纠纷的,部专利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部属单位向国外和国内的外国单位或中外合资企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部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现在已经废除这个证了。需要执业的,到各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去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所,实习工作, 才可以获取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