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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录用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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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录用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法中仅仅出现了“录用条件”这个名词,但具体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法律并没有作出界定。一般而言,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工作、经营的特点,要求录用的劳动者符合某一职位的具体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条件。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者的最终标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用以考察劳动者的依据。在实践中,不少HR常常混淆录用条件与招聘条件,认为刊登招聘广告中的条件就是录用条件。其实不然,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是有明确区别的,具体来说表现为一下几点:首先,作用不同。招聘条件是进行第一次简历筛选的基本门槛,它仅仅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候选人的最低要求,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等等。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最终决定要录用该员工,对其应具备的条件的要求。当然,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两者有重合的部分,但并不完全一致。其次,设计要求不同。招聘条件的撰写应当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来应聘。而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要更具可操作性。最后,法律意义不同。招聘条件只是用人单位招聘环节的文件,法律意义不大。而录用条件则可以用作解雇试用期员工的依据。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的过程中只明确了招聘条件而未设定录用条件,在试用期解雇员工发生纠纷时,也可以将招聘条件作为录用条件使用,但一般作用不大,因为用人单位录用的员工肯定符合当初设定的招聘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可能录用该员工。当然,如果员工简历内容存在造假情形,并在入职后被用人单位发现的,即便没有录用条件,招聘条件也可以用作解雇员工的证据。也就是说在这种条件下,招聘条件是有意义的。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一、多重淘汰式多重淘汰式中每种测试方法都是淘汰性的,应聘者必须在每种测试中都达到一定水平,方能合格。该方法是将多种考核与测验项目依次实施,每次淘汰若干低分者。全部通过考核项目者,再按最后面试或测验的实得势数,排出名次,择优确定录用名单。二、补偿式补偿式中不同测试的成绩可以互为补充,最后根据应聘者在所有测试中的总成绩作出录用决策。如分别对应聘者进行笔试与面试选择,再按照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例,综合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决定录用人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权重比例不一样,录用人选也会有差别。假设在甲、乙两人中录用一人,两人的基本情况与考核得分,如表2—1所示。到底录用谁,关键要看不同项目的权重系数。 如果各考核因素的权重均相同,则甲综合得分为6,乙为5.9,甲为优;如果突出技术能力与政治思想水平,则甲综合得分为4.75,乙为4.51,甲为优;如果突出学历与组织领导能力,则甲综合得分为4.55,乙为4.61,乙为优。三、结合式结合式中,有些测试是淘汰性的,有些是可以互为补偿的,应聘者通过淘汰性的测试后,才能参加其他测试。【注意事项】在作出最终录用决策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使用全面衡量的方法。企业要录用的人员必然是能够满足单位。 需要,符合应聘岗位素质要求的人才。因此,必须根据单位和岗位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的能力素质要求给予不同的权重,然后录用那些得分最高的应聘者。2.减少作出录用决策的人员。在决定录用人选时,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选择那些直接负责考察应聘者工作表现的人,以及那些会与应聘者共事的人进行决策。如果参与的人太多,会增加录用决策的困难,造成争论不休或浪费时间和精力。3.不能求全责备。人没有十全十美的j在录用决策时也不要吹毛求疵,挑小毛病,总是不满意。我们必须分辨主要问题以及主要方面,分辨哪些能力对于完成这项工作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录用到合适的人选。

人员录用包括()等内容

一、多重淘汰式多重淘汰式中每种测试方法都是淘汰性的,应聘者必须在每种测试中都达到一定水平,方能合格。该方法是将多种考核与测验项目依次实施,每次淘汰若干低分者。全部通过考核项目者,再按最后面试或测验的实得势数,排出名次,择优确定录用名单。二、补偿式补偿式中不同测试的成绩可以互为补充,最后根据应聘者在所有测试中的总成绩作出录用决策。如分别对应聘者进行笔试与面试选择,再按照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权重比例,综合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决定录用人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权重比例不一样,录用人选也会有差别。假设在甲、乙两人中录用一人,两人的基本情况与考核得分,如表2—1所示。到底录用谁,关键要看不同项目的权重系数。 如果各考核因素的权重均相同,则甲综合得分为6,乙为5.9,甲为优;如果突出技术能力与政治思想水平,则甲综合得分为4.75,乙为4.51,甲为优;如果突出学历与组织领导能力,则甲综合得分为4.55,乙为4.61,乙为优。三、结合式结合式中,有些测试是淘汰性的,有些是可以互为补偿的,应聘者通过淘汰性的测试后,才能参加其他测试。【注意事项】在作出最终录用决策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量使用全面衡量的方法。企业要录用的人员必然是能够满足单位。 需要,符合应聘岗位素质要求的人才。因此,必须根据单位和岗位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的能力素质要求给予不同的权重,然后录用那些得分最高的应聘者。2.减少作出录用决策的人员。在决定录用人选时,必须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选择那些直接负责考察应聘者工作表现的人,以及那些会与应聘者共事的人进行决策。如果参与的人太多,会增加录用决策的困难,造成争论不休或浪费时间和精力。3.不能求全责备。人没有十全十美的j在录用决策时也不要吹毛求疵,挑小毛病,总是不满意。我们必须分辨主要问题以及主要方面,分辨哪些能力对于完成这项工作是不可缺少的,这样才能录用到合适的人选。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 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与体检;(五)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第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八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第九条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条 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 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第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第十三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五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六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十九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第五章考 试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第二十一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第二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第六章 考察与体检第二十四条 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第二十五条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论坛)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第二十七条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第七章公示、审批或备案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第三十一条 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第三十二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三十四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 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7日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和1996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人发〔1996〕84号)同时废止。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员工录用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1、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1 新员工入职需按要求详细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详细的成长背景、家庭状况、永久家庭住址和家人及自己的联系方式、学习经历(自初中起)和工作经历; 2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司复印原件留存复印件,必要时需配合行政人员进行学历、学位验证),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离职证明; 3签订相关协议 新员工入职须签订试用期协议、保密协议等,新员工要做到仔细阅读其内容,了解并熟知自己的岗位职责,明白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办公物资发放 行政人员结合岗位需求给新入职员工发放基本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领用时需如实登记)和工作区域安排;信息专员结合岗位需求给新员工配置公司邮箱。2、试用期 1试用期为3-6个月 2新员工入职后,须进行各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必要时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新员工要认真学习、领悟并掌握。 3结合培训和学习情况,定期对培训内容进行口试,笔试等相应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使其能尽快达到独立顶岗的能力。 4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每月月末须向相关负责人递交一份当月对公司、工作和自身学习等相关认识、感悟和学习的书面小结,公司相关负责人拿出评价意见。试用期结束时,当事人须递交一份全面的总结,公司负责人阅读后对其做出评定意见,作为转正参考并存档。3、转正或延期转正 1、试用期结束后,由个人撰写书面《转正申请》递交相关负责人,公司依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以及试用期期间的小结和总结,视具体情况进行谈话,进行全面考核后,进行转正(定岗、定薪、定责)或延期转正的决定(延期转正自入职起不超过六个月)。4、调岗 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或个人的工作情况,可对员工进行适时调动岗位或部门; 2员工调动岗位时,公司依据个人情况和岗位职责制定考察期,员工对其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和掌握后,经公司考核认定后结束考察期。档案管理 公司旗下非骨干员工档案由旗下公司单独管理;骨干员工档案由昊海公司统一管理并将档案复印一份作为旗下公司备份。

招聘工作是人力资源工作的起点,也是决定公司的人才结构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决定因素。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招聘工作,不断规范招聘流程,目的就是使人员招聘工作更为科学,使招聘工作有预瞻性、计划性、目的性。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此外先内后外的原则也可以减少新员工的流失率,,增加稳定性。从而使工用人机制更趋于科学、合理、有效。二、招聘组织:一般情况下,人才招聘工作都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的,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负责,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三、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分为如下工作环节:提出人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录用。此外,人力资源部门也应该根据招聘形式、招聘对象的不同,相关人员负责组织执行不同的招聘公告发布、采用不同的人员筛选录用流程。四、招聘形式:企业的招聘形式一般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企业对于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企业自身的人才需求和招聘成本控制等综合因素的进行考虑。一般来说,普通员工的招聘采取外部招聘形式,其他特殊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内部招聘为先。1、内部招聘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信任度比较高,内部招聘可以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综合提高员工们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2、外部招聘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HR可以考虑外部招聘形式。招聘组织形式: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外部招聘渠道:校园招聘、媒体招聘、内部员工推荐、招聘会招聘。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一、入职准备;二、入职报到;三、入职手续;四、入职培训;五、转正评估;六、入职结束。具体如下。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8、更新员工通讯录。9、签订《劳动合同》。

人员录用包括哪些环节

招聘需求的提出 准备:人力资源规划 职务说明书 招聘计划 :时间 、岗位 、人数 、任职资格 招 募 :了解市场 、发布信息 、接受申请 选 拔 :初步筛选 、笔试 、面试 、其他测试 录 用:作出决策 、发出通知 评 估 :数量 、质量 、方法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包括哪些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     》》请点击查看更多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及复习技巧!【了解考试内容】    [笔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者都参加这两科的考试。部分岗位需参考外语水平考试或专业考试。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和国家接近,基本沿用国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家的。例如:四川公务员考试一般情况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江苏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测》和《申论》三部分。   [面试]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具体内容略有差异。    公务员考试面试形式分为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    面试测评八大要素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 。    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见对应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备考技巧】    第一个阶段是全面夯实基础阶段。    对考试必备的基础知识进行系统复习,了解基本内容、重点、难点和特点。    第二个阶段是考题练习阶段。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做一定数量的题,重点解决答题思路的问题。这个阶段要注意归纳总结,即拿到题后要知道从什么角度、可以分几步去求解,每道题并不要求都要写出完整步骤,只要思路有了,解题就问题不大了,考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省出时间来做更多的题。所选试题可以是历年真题,也可以是书上的练习题,但真题一定要做,而且要严格按照实考的要求去做,把握真题的特点和解题思路及运算步骤。     第三个阶段是实战训练阶段。     考前一个月,是临考前非常重要的阶段。考生要对大纲要求的知识点做最后梳理,进行实战训练,自测复习成果。在做模拟题前先要进行系统记忆、掌握基本方法。     最后阶段是考前冲刺预测。     最后是收缩范围阶段,一般为考前15天左右。针对做模拟试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最后的补习,查缺补漏,以最佳的状态参加考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0年国考笔试内容参考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具体可以查看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2、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市(地)级以下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套试卷。省级以上(含副省级)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市(地)级以下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3、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全国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4、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都考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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