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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逾期视撤,等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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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逾期视撤,等恢复

没有公开过的话是可以的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之后,有一个恢复权利的期限,一般是2个月在恢复期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且交纳恢复费1000元/件,就可以得到恢复,即不必重新申请但如果您的专利申请已经超过了恢复期无法恢复,或者您觉得恢复费用过高,则可以采用要求国内优先权的方式重新申请在新申请的时候要求已经被视为撤回的专利的优先权,交纳新案申请费的同时再交纳80元的优先权要求费,也可以变相恢复申请但是,这种情况需要注意,被视为撤回的专利的申请日到新专利申请日之间不能超过12个月,否则不享受优先权

专利逾期缴费多久能恢复

缴纳专利年费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会终止。 有过专利的人就知道,专利是需要缴纳年费的。年费的数额是或随着保护时间的增长而递增的,也就是说,每过一年就会比前一年多缴纳一笔费用。 因为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忘记缴纳年费的时间。专利年费忘记缴纳,还能恢复吗? 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终止啦。

缴纳专利年费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会终止。 有过专利的人就知道,专利是需要缴纳年费的。年费的数额是或随着保护时间的增长而递增的,也就是说,每过一年就会比前一年多缴纳一笔费用。 因为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忘记缴纳年费的时间。专利年费忘记缴纳,还能恢复吗? 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终止啦。

不能恢复了。时间太久了。未缴纳年费,有半年滞纳期和二个月恢复期,超过期限就不能恢复。 若要重新申请专利,也不能授权,因为之前的专利已经公开,成为现有技术,再重新申请就没有新颖性了。 不是很看重的内容,只需要证书,可以委托好一点的专利代理机构做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比较便宜,实用新型的授权率还比较高。

一般情况: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如果是纸件申请的可往后延15天。延期的那一天如正是节假日可延至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并缴纳恢复费1000,欠缴的年费以及滞纳金(全年年费的25%)。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参考资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

专利逾期视撤失效什么意思

对于专利登记薄上的“视为撤回”,可以有多种信息传达。 1、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造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不论那种原因专利局都会发出专利视为撤回的通知,也就会在专利登记薄上加入题述内容。至于上述各位中判断该专利为公知公用技术的论断不够严谨,当时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在得出上述论断前其实还要看发出视为撤回通知的日期是否是2个月前。如果没有则申请人还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上诉的公知公用论断就不能成立了。原因如下: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为什么被视为撤回,原因较多。为了把原因说得更清楚,下面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就不同的审批阶段,可能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说一下。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其实公告日是一个时间点,公告之前是政府求你出技术,公告之后这个技术已经向世界发表了,那就是轮到你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了,所以对发明来说,18个月之后,你忘记申请公告了,他自动帮你公告,公告之后,你不主动提实审,他不会自动帮你转入实审,因为他想这个技术早日进入公共领域,这样才不会阻碍在这个技术的基础上有其他基础出来。年费年年递增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发明专利申请被公开了,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申请被撤回。如申请人没有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者没有缴纳实质审查费,会导致视为撤回,也就是申请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撤回,但是通过某些程序的不作为,也会导致将专利申请放弃。

不可以。逾期视撤失效,是对方因未交年费放弃专利权了,那就表明其公开的技术内容视为无偿贡献给社会使用了,这种情况下再使用他的技术同样不侵权。失效了是不能回复的。

对于专利登记薄上的“视为撤回”,可以有多种信息传达。 1、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造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不论那种原因专利局都会发出专利视为撤回的通知,也就会在专利登记薄上加入题述内容。至于上述各位中判断该专利为公知公用技术的论断不够严谨,当时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在得出上述论断前其实还要看发出视为撤回通知的日期是否是2个月前。如果没有则申请人还有恢复的可能,所以上诉的公知公用论断就不能成立了。原因如下: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申请为什么被视为撤回,原因较多。为了把原因说得更清楚,下面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就不同的审批阶段,可能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说一下。(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申请人要特别注意缴纳维持费的时间,因为维持费有滞纳期,一旦因未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而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该专利申请将不能予以恢复。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其实公告日是一个时间点,公告之前是政府求你出技术,公告之后这个技术已经向世界发表了,那就是轮到你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了,所以对发明来说,18个月之后,你忘记申请公告了,他自动帮你公告,公告之后,你不主动提实审,他不会自动帮你转入实审,因为他想这个技术早日进入公共领域,这样才不会阻碍在这个技术的基础上有其他基础出来。年费年年递增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发明专利公布后的视为撤回怎么恢复

申请人无正发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这里面有些是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有些是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这些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申请人职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是答辩阶段未答复吗,已经公开了,缺乏新颖性你怎么还能再申请

专利年费恢复期

没办法了,申请日+6个月滞纳期+2个月权利恢复期,再过了就没办法了。你2011年到现在已经2年了,一定恢复不了了。未交足专利年费,可能交了一部分,可以申请退费,能退回来就退回来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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