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专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二、申请专利的流程图示意如下:
建议不要去,管理混乱,收入较低。你会后悔的。
垃圾,人事不尊重人,总是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
福利还行吧,做这行的都是多劳多得
如果有商标方面的问题 可以上品标网咨询看看 或者其他的一些代理机构也行 但是必须要找商标局认证的代理 以防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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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专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二、申请专利的流程图示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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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诚信第一。
有些人说选对事务所不如选对代理人,其实不是这样,现在很多代理人都是由手下的人来撰写。所以选对事务所很关键。要看这个事务所的人数,人数多,专业人士就多,授权几率就大。授权之后是有补助可以拿的,所以代理费不是关键,关键是要能授权。我不是做广告的,所以也不想确定告诉你哪个所最好,还是由您自己去事务所实地考察一下比较靠谱。
关键看给你撰写的人,撰写的人好,负责任,那才是真的好,不然都是浮云。公司就是为了后期制作,打招牌,干活的都是下面的撰写人。
我觉得【言一知识产权】不错,主要是找个负责靠谱的人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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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就不好去评价了,但他们是正规的有资质的专利事务所。建议你找负责又有水平的专利代理人。偶就是杭州的专利代理人,十年以上专代经验。
一、设立条件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机构名称和章程(合伙协议书); (二)具有规定数目的专利代理人; (三)具有必要的资金,申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的资金,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五)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二、发起形式 申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2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共同出资发起,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5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共同出资发起,以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三、出资发起人员的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五)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出资发起人员。四、机构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该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相同或者相近似。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为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为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五、申请材料 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合伙协议书); (三)验资(出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的关系证明;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书);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六、审批程序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预批准决定,并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获得预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工商登记等)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 (三)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自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之日起30日内,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申请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本条前述规定进行审批。
律师事务所无权代理专利业务。能够代理专利业务的,是拥有至少两名拥有专利权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