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专利缴费申请号错误

发布时间:

专利缴费申请号错误

若专利是电子申请递件的,就直接电子系统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说明退款的原因,附上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缴费证明文件,扫描至电脑提交至专利递交系统中。若专利是以纸件直接递交至官方,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中【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说明退款的原因并加盖公章,附上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缴费证明文件,寄至北京专利局。

专利缴费系统提示申请号错误

位数必须对,每个数字都要对,而且中间不要加点

专利申请号错误,请核实

再对补正文件检查一下,核实补正专利号

27缴纳了900元申请费、50元印刷费,09缴纳了2500元实质审查费。你这个发明专利目前是等待公开。

申请专利缴费交错了

需要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比如汇款凭证等,审核通过后会退给缴款人,退款申请可以在交款3年内提出。

还有这事啊

可以补缴。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下述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不含一整月)至两个月(含两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超过规定期限两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至四个月(含四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超过规定期限四个月至五个月(含五个整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超过规定期限五个月至六个月的,缴纳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凡在六个月的滞纳期内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不足需要再次补缴的,应当依照再次补缴年费或者滞纳金时所在滞纳金时段内的滞纳金标准,补足应当缴纳的全部年费和滞纳金。

提交意见陈述书(费用)申请退款; 建议把费用挂在该专利的账上,用于缴纳其他费用(退款太难); 不需要缴其他费用。(需要重缴因为错缴的那个费用)

专利缴费年费填写错误

写错了等于没有交,你可以发传真意见陈述,要求更改缴费的专利号。

你查一下专利号有没有写错,缴费人写错了,只是发票的问题。你也可以打专利局的电话问一下,010-62356655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