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其中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它技术方案。
学习撰写权利要求书,必须通过理论的指导和实例的模仿,才能掌握好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技巧。 权利要求书撰写实例一、 就座用的家具 (一)发明创造名称 就座用的家具 (二) 发明简介 发明人设计了一种就座用的家具,假设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没有凳 子、椅子、沙发等就座用的家具。该发明创造的基本组成是由四条腿支撑一个平面(第一平面)所构成。它可以有第二个平面,这第二个平面大致垂直于上述第一平面。它的第一个平面相对于腿来说可以做相对转动,也可以相对升降,安的支撑腿的下部可以有滚轮。这一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撰写。 (三)权利要求书 (说明与分析是红色) 1、 一种就座用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它由三条或三条以上的支撑物支撑一个平面所构成。 (由发明简介中可知,该发明创造的基本组成是由四条支撑物支撑一个平面所构成。在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中写成“三条或三条以上的支撑物”,这样有得于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避免竞争对手改换面。由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凳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它包含有第二个平面,该第二个平面垂直于第一个平面。 (由权利要求2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椅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转动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3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的凳子或可转动的椅子。)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升降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4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的凳子或可升降的椅子。)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5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带有脚轮的椅子。)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升降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6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并可转动的凳子或可升降并可转动的椅子。) 7、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 (由权利要求7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可转动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8、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8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9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是可转动、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分案申请、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和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都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颁发专利证书就是授权了。本国优先权,在后申请如果提出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就自动撤回。只适用于本国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商标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书面声明中申请人应当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在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
意思就是 在后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时,在先申请的专利就视为撤回。 优先权只针对相同内容的申请。
行使专利申请优先权的方式:1、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2、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提交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要有条件的。即多个申请必须没有授权,而且在12个月内提出。大致上,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国内优先权,二是国际优先权。前者指的是发明人在我国知识产权申请指定部门提交过专利申请后,在十二个月内又再次以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就可以得到国内专利优先权。国内专利优先权,仅限于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发明专利。而后者国际优先权,指的其实就是在他国就某一主题提交过专利申请后,然后在十二个月时间里,根据我国与该国签订的协议或是参加的国际条约,就相同主题在我国再次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可以享有到国际优先权。只不过专利类型是外观设计的话,那么限定期限就仅有六个月。当发明人满足以上所述的两个条件时,就自然而然可以获得我国的专利优先权了。##专利优先权一、专利优先权是什么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二、专利优先权申请有什么要求1、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2、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手续,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即专利在先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
申请专利的内容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如果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前二者是一样的,针对的是专利申请,未来可能授权有可能不授权。专利权是指专利局认为某专利申请符合要求而授予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是像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很多人觉得专利申请权就是专利权,字面上他们的确很能让人引起误解,但其实他们是有着较大的区别的。专利申请权是什么?它与专利权有何区别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从含义上来区别 专利权就是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成功后,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专利申请权是指在就发明创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权申请人享有的是否可以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专利权指的是申请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授权的条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对某一技术的专有独占权,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可以被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同时还拥有禁止他人实施、对侵权者发起诉讼提请赔偿的权利。 专利申请权指的是发明创造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之后,该发明创造的申请人(这里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享有的是否继续进行专利申请程序、是否转让专利申请的权利 。 二、从过程上来区别 专利权是在最终授权后获得,专利申请权是在提出专利申请到专利被授权或驳回之前的权利。 三、从作用范围上来区别 专利权是一种权属明确的技术独占拥有权,可以许可、转让和质押融资,也可以在权利有效期内对相关侵权行为发起诉讼要求赔偿,专利申请权仅可以转让,不能质押融资和许可,并且是一种权属不明确的技术拥有权,仅在最终发明创造被授权时,拥有专利申请权的申请人才能就该技术拥有专利权,拥有专利申请权的权利人在该申请的技术在获授权之前被未经允许实施的人实施了该项技术的,该权利人不能针对侵权行为对侵权人发起诉讼,只有等到被授权之后才拥有发起诉讼的权利。 再扩展一下,申请专利的权利与上述两者又有不同,这个指的是 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发明创造者有权决定是否要申请专利以及如何申请专利。 所以可以看到,“申请专利的权利”处于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之前,“专利申请权”处于提出专利申请到专利被授权或驳回之前,“专利权”处于专利被授权之后。 专利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但是专利也包含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就要明白他们之间的区别,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申请专利的权利:适用于是个人申请专利还是单位申请专利,着重点在于申请人主体地位的确定,时间点:申请日前。较空洞。类似宪法规定的权利。专利申请权:申请专利后,对答辩、修改的权利,或者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权利。着重于:主体地位确定后权利的行使。类似下位法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