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分案申请、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和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都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颁发专利证书就是授权了。本国优先权,在后申请如果提出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就自动撤回。只适用于本国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商标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书面声明中申请人应当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在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
意思就是 在后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时,在先申请的专利就视为撤回。 优先权只针对相同内容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 (第十号) 《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局长 姜颖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首次申请的优先权的规定 为方便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首次提出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特规定如下: 申请人自其短期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其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上述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上述短期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并写明受理局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局的,视为未提出声明。 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证明。 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算。 本规定适用于自1999年12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第一次提出的短期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1、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申请。这里所指的新颖性,则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独特的存在,也就是他和法律上对于专利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果不一样还要去申请,那必然会得到失败的结果,也必然会对自己的金钱和时间造成一定的浪费。下面就来介绍有关于专利的一些条件。一、各个地方对于这个专利的一些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创造了一个东西想要去得到自己的专利权,那么在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这个东西至少要符合下面的三个要求:1、他所创造出来的必须要是新的东西:这个东西的产生所应用的最主要的那些技术是现在在所有的国家都没有出现过的,没有任何人在公共场合用过这个东西并且连提都没有提到过。2、这个东西的产生必然依赖于比现在所有的更好的技术:所用的技术必须比现在世界上所存在的都要好,并且是。在这个东西所属于的领域内别人都不知道的也是非常不容易被别人所利用的。3、这个东西必须得有用:他要在生活中或者是在一些生产之中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的。二、有很多东西符合上面的要求,但是并不能去做专利的申请。1、在科学知识上面的一些新东西。2、通过是思维所作出的运动的一些途径。3、在医学上关于一些病症的如何发现和医治。4、一种新的动物和或者一类新的植物。5、根据原子所得到的一些东西。6、还有那些在平面儿上的一些画或者是颜色以及他们两个综合起来的用来设计出的新的标志。
在中国,专利申请分为三种:外观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3-5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都需要撰写好专利说明书,连同专利的申请书一同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由于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是在申请的专利说明书公开后才进行实质审查,提交提前公开声明是为了尽快进入实质审查,以缩短专利申请的周期。所以发明专利还需要提交《请求提前公开声明》和《实质审查请求书》两份文件。1、实用新型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六个月左右专利局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年费后,两个月左右发证。2、发明专利提交申请后,一个星期左右可以拿到《专利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阶段,审查合格,按照提前公开声明公开所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即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审合格即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及时缴纳费用后,两个月左右即发证。发明专利申请流程需要三年左右。以上三种专利如个人申请(仅限于中国大陆的个人),可以一同提交一份《费用减缓申请书》,请求减缓申请费用及前三次年费。
申请专利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后来提出申请的日期,这一申请日就是优先权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4、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5、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 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8、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9、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10、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在一份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需的必要技术特征。其中必要技术特征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不可缺少的技术特征,其总和足以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使之区别于背景技术中所述的其它技术方案。
学习撰写权利要求书,必须通过理论的指导和实例的模仿,才能掌握好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技巧。 权利要求书撰写实例一、 就座用的家具 (一)发明创造名称 就座用的家具 (二) 发明简介 发明人设计了一种就座用的家具,假设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没有凳 子、椅子、沙发等就座用的家具。该发明创造的基本组成是由四条腿支撑一个平面(第一平面)所构成。它可以有第二个平面,这第二个平面大致垂直于上述第一平面。它的第一个平面相对于腿来说可以做相对转动,也可以相对升降,安的支撑腿的下部可以有滚轮。这一发明创造的权利要求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撰写。 (三)权利要求书 (说明与分析是红色) 1、 一种就座用的家具,其特征在于,它由三条或三条以上的支撑物支撑一个平面所构成。 (由发明简介中可知,该发明创造的基本组成是由四条支撑物支撑一个平面所构成。在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中写成“三条或三条以上的支撑物”,这样有得于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避免竞争对手改换面。由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凳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它包含有第二个平面,该第二个平面垂直于第一个平面。 (由权利要求2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椅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转动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3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的凳子或可转动的椅子。) 4、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升降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4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的凳子或可升降的椅子。) 5、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5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带有脚轮的椅子。) 6、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个平面与它的支撑物之间设置有可使该平面相对于它的支撑物作相对升降的机构。 (由权利要求6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并可转动的凳子或可升降并可转动的椅子。) 7、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 (由权利要求7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可转动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8、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8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就座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撑物下部设置有可使所述的支撑物相对于地面平移的滚轮。(由权利要求9的技术特征可分析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是可转动、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凳子或是可转动、可升降并带有脚轮的椅子。)
申请专利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后来提出申请的日期,这一申请日就是优先权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2、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3、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4、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5、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 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6、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7、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8、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9、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10、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专利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1、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需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缺一不可;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要具备新颖性,则可以申请。这里所指的新颖性,则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申请,需要该发明具有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可重复生产性。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申请专利。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独特的存在,也就是他和法律上对于专利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果不一样还要去申请,那必然会得到失败的结果,也必然会对自己的金钱和时间造成一定的浪费。下面就来介绍有关于专利的一些条件。一、各个地方对于这个专利的一些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创造了一个东西想要去得到自己的专利权,那么在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这个东西至少要符合下面的三个要求:1、他所创造出来的必须要是新的东西:这个东西的产生所应用的最主要的那些技术是现在在所有的国家都没有出现过的,没有任何人在公共场合用过这个东西并且连提都没有提到过。2、这个东西的产生必然依赖于比现在所有的更好的技术:所用的技术必须比现在世界上所存在的都要好,并且是。在这个东西所属于的领域内别人都不知道的也是非常不容易被别人所利用的。3、这个东西必须得有用:他要在生活中或者是在一些生产之中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的。二、有很多东西符合上面的要求,但是并不能去做专利的申请。1、在科学知识上面的一些新东西。2、通过是思维所作出的运动的一些途径。3、在医学上关于一些病症的如何发现和医治。4、一种新的动物和或者一类新的植物。5、根据原子所得到的一些东西。6、还有那些在平面儿上的一些画或者是颜色以及他们两个综合起来的用来设计出的新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