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录用通知书并不是劳动合同,仅仅是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发出的聘用意向。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录用通知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但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录用通知书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录用通知书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违反录用通知书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查看原帖>>希望采纳
可以申请赔偿,谈不好甚至可以仲裁。一般企业的offer要经过企业法务人员审核和总经理签批的程序,首先确定,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Offer Letter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Offer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Offer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Offer发出后,用工双方仍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此时,如果劳动者在充分信任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已经为签订劳动合同做了必要的准备和投入,而最终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未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掌握证据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发出入职邀请函以后,有拒绝录用你,这个情况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就相当于面试成功了,你不去上班了,没有法律后果!
看情况,你觉得对未成年人的这种建议,就应该去相关的劳动局去进行维权,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对方,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3个常见的理由,可以帮助你拒绝工作机会。外部因素:地理、家庭和时机。要把一个决定归咎于某人或某事总是容易些:假如是因不可控制的问题令你不能接受职位,就说实话:“很不巧,由于家庭原因,我没有办法。”或“虽然我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但上下班的通勤时间超出了我能接受的范围。”缺少技能/资历:假如你不具备出色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或是你觉得注定要失败,最好是放弃职位之前这样说,“经过多方面考虑,我认为我实际上无法超出你们的预期。”人员问题:你不可能告诉某人你不喜欢他们或他们的同事,但如果你的个性与团队或组织不合拍,你可以用“文化合适度”作为掩饰。比如,“我尊重你们大家的工作,但我认为这与我的个性不太适合。”
面试成功后不想去了公司通知上班,那么你就可以实话实说,就说你因为身体或者是其他原因不能去贵公司上班,还望贵公司见谅。或者你也可以说出你面试成功后不想去的原因,我想只要你理由得当,公司都会理解你的想法的。但是建议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找到更好的公司不去,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正常说明理由就可以了。
找工作和相亲是一样的,如果满意大家都开心,如果不满意那么也不能凑合,如果自己去参加了面试,被单位认可并发来offer,但是自己如果你在面试后感觉应聘岗位不太适合,或是对企业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不满意,的确是可以适当的找一些借口委婉的拒绝。非常感谢贵公司能够录用我!贵公司的声誉和技术力量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深信贵公司在许多领域都将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但经过慎重的考虑,我认为目前我的个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胜任所应聘的岗位,怕会影响贵公司的长远发展,希望您能理解我的决定。再次感谢您的通知,并祝您和贵公司前程似锦!
和你的公司上级相关部门汇报一下个人意愿和想法,说明你的实际情况,以及你的想从事的方向,我想会得到理解和对你的选择。什么情况都在于沟通,理性思维都会得到认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对于拒绝的方式,我比较倾向于E-mail邮件的方式。一来更加正式,二来写的比说的会更显得诚恳,也不会尴尬。首先,要确认清楚这份OFFER的确不是自己想要的,或者是目前不太适合的;如果你喜欢这份工作,只是这个公司给出的一些条件(比如:薪资或福利)不太满意,那么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坦诚的交流,表明你的想法,而不是直接拒绝。如果公司对你很满意,还是有回旋余地的呢。如果你想清楚了拒绝的理由,就尽快给企业一个答复,避免对方等太久,耽误对方后续的招聘工作,也给对方一个好印象。
3个常见的理由,可以帮助你拒绝工作机会。外部因素:地理、家庭和时机。要把一个决定归咎于某人或某事总是容易些:假如是因不可控制的问题令你不能接受职位,就说实话:“很不巧,由于家庭原因,我没有办法。”或“虽然我对这个职位很感兴趣,但上下班的通勤时间超出了我能接受的范围。”缺少技能/资历:假如你不具备出色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或是你觉得注定要失败,最好是放弃职位之前这样说,“经过多方面考虑,我认为我实际上无法超出你们的预期。”人员问题:你不可能告诉某人你不喜欢他们或他们的同事,但如果你的个性与团队或组织不合拍,你可以用“文化合适度”作为掩饰。比如,“我尊重你们大家的工作,但我认为这与我的个性不太适合。”
找工作和相亲是一样的,如果满意大家都开心,如果不满意那么也不能凑合,如果自己去参加了面试,被单位认可并发来offer,但是自己如果你在面试后感觉应聘岗位不太适合,或是对企业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不满意,的确是可以适当的找一些借口委婉的拒绝。非常感谢贵公司能够录用我!贵公司的声誉和技术力量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深信贵公司在许多领域都将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但经过慎重的考虑,我认为目前我的个人能力有所欠缺,不能胜任所应聘的岗位,怕会影响贵公司的长远发展,希望您能理解我的决定。再次感谢您的通知,并祝您和贵公司前程似锦!
你如果被公司录用后不需要去拒绝他,你可以选择一边学习一边参加考试,同时这种方式就是辛苦了点能让你能够获得收入和学历的双重提升。
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就应该签正式的劳务合同,这样才有法律效应,而且这样做对你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即企业经过面试笔试决定录取员工之后,通过书面的形式(当然现在也可以EMAIL)发给员工的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上需要注明录取时间,岗位,薪资标准。员工可以回复EMAIL表示认可。录取通知书一般是员工在劳动纠纷中保障自己权益的举证内容之一。到淘友论坛网站查看回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