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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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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刊物稿费标准

你公司情况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不想交税的情况下,只能做费用报销处理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所得也应纳税。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2]146号)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 每次收入×112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所以,你们的内部的这个,不符合相关的稿酬的规定 ,视为工资薪金所得来纳税。

《公主志》的稿费好像是50元一千字吧,具体的就看你的稿子字数多少了,一万字就是五百元,以此类推。 网上的:比较好的青春小说杂志:1、《花火》稿费80-100/千字2、《男生女生》稿酬:100元/千字3、《少男少女》2000字以上的大稿稿费200元/千字4、《星火网络美少女》稿费为:千字:30—100,发放及时。5、《新蕾》稿费,60一千字 6、《青春酷酷族》稿费30—100千字 7、《男孩女孩》稿酬最低45元/千字8、《萌芽》稿费50-100每千字 9、《Princess 公主志》稿酬大概50一千字10、《80后》稿费80-300千字 11、《火星少女》,稿酬50元一千字12、《果子POPO》,稿费50元一千字13、《漫GIRL》稿费100元一千字

内部刊物稿酬标准

如果说是杂志是100|1千字

刊物的稿费一般根据报纸、杂志的级别考虑,所以级别不同,稿费会相应不同。凡正规的报纸、杂志都有级别,级别高、发行量大、效益好的报纸、杂志稿酬也较高,一般按千字为单位计算稿费,最低的如区县级小报、内刊大概是10元/千字,一般的大约是几十元/千字。当然,水平高的一字千金也不在话下。需要说明的是稿费标准比报纸要高一些。觉得有用点个赞吧

青春小说 几十万字的 大约3 4万元吧

文学刊物稿费标准

一般稿费是按千字计算,如千字60元,如果是一个作品6千字,则是360元。

要看有没有文采了

想赚稿费去写小说,当今的诗歌没有钱途。

目前稿费规定标准如下:(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二)演绎作品:(1)改编:每千字10-50元;(2)汇编:每千字3-10元;(3)翻译:每千字20-80元;(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稿费是写作者的稿件一经采用后的劳动报酬。报纸创刊之后,作者向报纸投稿,所得到的报酬,便叫作“稿费”。有些文人把文章卖给别人所得到的报酬,都叫做“润笔”。有些文人,还在各种文体上订明报酬的数目,名叫“润例”。

省级刊物稿费标准

具体要看你的文章内容和要发表在哪个刊物,同样是省级刊物,费用差距也很大。便宜的400左右,贵点的要1000以上,一般是按字符算。

发表一篇论文要花费500-3000元,省级期刊如果是代发的话价格一般是一千左右。也有的刊物只需要几百块。国家级的期刊价格一般在一千块以上,也有的特别好的期刊价格是几千块。如果是核心期刊的话,价格最起码是好几万。发表论文的时候一定不能一味的图便宜,因为有可能那个便宜的期刊根本没用,不能为你的事业做出任何贡献,还会浪费钱。

一般省级刊物一个版面2000个字符的费用基本在700元左右,大部分在1000元以内。当然,一些好的省级期刊会在1000元到2000元之间。这里的费用不包括图片和表。

省级期刊也有很多类别,版面费不一样。一般按版来算,3000多字符,排5个版,图表另算。

单位内部刊物稿费

稿酬所得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所得也应纳税。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2]146号)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减征30%,实际税率14%):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每次收入-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 每次收入×112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成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成本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所称成本,在出版、书刊印刷企业指生产成本,在图书发行、出版印刷物资供销企业指商品流通费用。                关于实施范围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的实施范围为下列实行独立核算的国营出版、书刊印刷、图书发行、出版印刷物资供销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一、经国家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并取得了社号的综合出版社、专业出版社、出版公司;  二、专门从事或以书刊印刷为主的印刷厂;  三、各级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和其他专业书店等图书发行企业;  四、各级出版部门所属的出版印刷物资供应公司(印刷器材生产厂、站、服务部);  五、国营出版企业为主与国营企、事业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出版企业联营的出版企业。               关于成本开支范围第四条 出版社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出版物出版过程中,支付给作者、译者、校订者的稿费和校订费以及向其他出版社租型造货所支付的租型费,支付给编辑部门委托社外人员与本社职工业余时间进行审稿、设计、编辑、抄稿、校对、绘图复印等费用;  二、出版物出版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外购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出版物生产加工过程中支付给印刷厂的制版费、印刷费和装订费等;  四、因出版社解除合同或中途停止出版造成的损失,出版物印刷生产加工过程中因故变更书稿内容,而发生重制、重排、重印、换页或重装的工料费,出版发行过程发现的差错等所发生的扣除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和费用;  五、委托外地造货发生的代办手续费和半成品外部加工费;  六、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租赁费和修理费;  七、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税金、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  八、按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工会经费和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教育经费;  九、材料、书刊和其他产品盘亏和毁损;  十、财产和运输保险费、契约、合同公证费和鉴证费、咨询费、诉讼费、聘请律师费;  十一、流动资金贷款利息;  十二、出版物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储运费、包装费、损耗费、宣传推广费、代办手续费;  十三、办公费、旅差费、会议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冬季取暖费、水电费、邮电费、外事费、消防费、组稿采访费、摄影费、编绘用品费、样本赠阅费、图书资料费、内部刊物费、检验费、仓储费、注册商标费、展览费、未成立工会组织的出版社文体学习费等编管费;  十四、经财政部审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第五条 书刊印刷厂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不包括出版社自备的纸张和装帧材料)、辅助材料、铅耗、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原价和运输、装卸、整理以及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正常盘亏等费用;  二、企业内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试制所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费用,购置样品样机和一般测试仪器的费用,一次或分次列入成本,试制失败发生的损失由同级财政机关批准在企业营业外列支,不得列入成本;  三、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费用,残次品的修复费用或报废损失,停工期间支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设备维护费和经营管理费和经同级财政机关批准核销的坏帐损失;  四、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至八款、第十款、第十一款、第十三款和第十四款所列的有关费用。第六条 图书发行和出版印刷物资供销企业的下列费用开支列入成本:  一、购进、销售、调拨、储存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包装费、宣传推广资料费和内部刊物的费用,以及按规定经批准的商品盘亏、在途商品损失、滞销商品的降价、报废损失和库存图书分年核价损失,低值易耗品原价;  二、委托代发、代销、代储、代运和通过银行结算的手续费;  三、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至八款和第十款、第十一款、第十三款和第十四款,第五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的有关费用。

你公司情况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不想交税的情况下,只能做费用报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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