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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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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转让吗

外观设计专利自申请日起有10年专利期,无论是否转让,申请日过后10年都无效了。听说新专利法规定外观专利15年了,但计算方式是不变的,申请日过后15年都自动无效了。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 (二)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外观专利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 (二)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外观专利可以转让吗

专利转让的流程? 专利转让首先应签订转让合同,再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转让的流程并不复杂,总的来说就是拟定好合同再去专利局登记公告一下。但是专利转让之前要做的准备可要难得多。 专利转让前的准备流程为: 1、转让人将准备转让的专利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2、选择转让方式 3、转让人选定受让人 4、转让人与受让人讨论合同条款,拟定合同,确定时间专利局备案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可以转让的 北京金蓄专利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转让流程+威信,我就是我

专利转让应当符合转让双方意愿,双方沟通协商一致方可以办理转让手续,转让过程中应当提供合法正规完整的转让材料,专利权转让后应当注意维持专利的年费,以免产生不必要费用甚至是失效。

外观设计专利转让

专利权转让合同不需要公证,只要在国家局登记即可。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转让流程如下: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第四步: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第五步:专利转让流程的最终环节就是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专利法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专利转让注意事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进行相关操作;3、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4、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外观专利文件,申请书还有就是营业执照或者是个人身份证

您好,专利转让的简单流程如下:1、 寻找专利转让渠道受让人;2、 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签订合同之前转让人须与受让人关于转让意见的一致,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权益的归属权益;3、 准备相关转让的文件,转让文件的格式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填写,缩短知识产权局对于文件的审核时间;4、 将准备的文件直接提交给专利局或者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提交,提交通过专利局审核确认之后,其转让才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5、 当专利局对于提交的专利转让材料审核通过后,会在1到6个月左右给予转让合同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变更的结果信息。

外观设计专利转让费

专利转让费一般情况下都是根据当时市场定价来决定,不超过约定的时间,费用取上一年度该专利市场定价乘以专利使用时间。

专利权人变更到专利局登记的时候。专利局会收取200元的变更费用。如果要委托平台帮助自己办理的话还需要额外交代理费用。而代理费用根据平台的不同收取的费用也会不同。详细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对方进行咨询。

1楼的不明确

据新华社上海3月1日电(记者仇逸)一位上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新近转让了一项研究了十多年的新药专利。根据合同,500万元的转让费50%归他个人,首付90万元已经到手。 这位院士在上海科学院上海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上海科学院和一家国内知名企业谈成了这项专利的转让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50%归院士所有。这位院士激动地说:“这是我投身科研数十年来获得的最大一笔收入。”10年前,这位院士发明了一种抗早孕口服避孕药,目前每年使用者约2千万人,年产值高达3亿元。但他当时转让这一成果时个人分文未得,他说,“按照常规,国家投资的发明产权国有,研究人员个人不能拿钱。所以,这次转让专利,我个人能拿到50%的转让费,真是万万没想到。” 上海科学院一位副院长负责这项专利的转让。他说,这项成果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这位院士为它耗费了10多年的心血,因此,50%的转让费是他应得的正当收益。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推进科技成果分配机制的创新,让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与收入更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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