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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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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这种情况会发生么?在授予专利的时候不得与在先的合法权利和已经授予的专利相冲突的,否则不能授予,即便是授予了也要撤消这个工商管理局的一个批复可以参考:在后的与在先的相冲突,在撤消在后的权利之前可以认定是对前者的侵权,依法追究责任后者如果无过错,那么承担的赔偿可以成为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合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可以对购买的不合法商品就行收缴,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缴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将处以刑事责任。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产品有侵害你公司知识产权而购买的,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要求追求乙的行为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见效快。

某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

在我国,专利侵权(发明、实用新型)行为主要有五种: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根据你的叙述,你公司主要涉及一种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专利,对甲公司来讲,其使用专利方法,显然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对乙公司来讲是否构成侵权,则需分不同情况。如果乙公司只是自己使用,因贵公司对产品不享有专利,则不能禁止乙公司的使用行为,乙公司不构成侵权;如果乙公司购买后进行销售,那么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如果你想刨根问底问出这个为什么,估计需要用博士论文的20万字来回答你。如果你只想找个依据的,请见以下《专利法》条文: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合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可以对购买的不合法商品就行收缴,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缴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将处以刑事责任。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产品有侵害你公司知识产权而购买的,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要求追求乙的行为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见效快。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是: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侵犯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故意; 2、基于前述主观心态,行为人实施了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或为前述行为提供帮助等行为; 3、专利权人产生实际损失; 4、实际损失与前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5、其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六十六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法律分析:一、赔偿标准:第一、按照自己的实际损失来赔偿。这是最为简单直接的一种赔偿方式了。由于侵犯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之后,一定会给自己的产品造成一定的损失,比如说滞销,比如说没有办法继续生产等等,这些损失可以计算出一个总的数额来让侵权人进行赔偿。但是在计算数额的时候必须要拿出证据来,可以是自己通常情况之下的销售额,或者是积压商品的数量乘以价格等等,不可以虚报价格,隐瞒真实情况。第二,按照侵权者的实际所得来赔偿。第一种方法虽然非常的直接明了,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可能比较难执行,因为他们侵权了自己的产品之后,具体的损失有时是没有办法计算出来的,给自己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也没有办法用金钱来估量。这个时候就需要另一种赔偿方式了就是按照侵权的违法所得,由于侵权人对于外观设计的侵犯是为了盈利,所以在侵犯之日起,一直到案件发生时一共赢了多少利就可以作为损失赔偿来赔偿给专利人。第三,按照专利许可使用费为标准。在专利权人申请了专利之后,是可以对专利进行处置的,例如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等等,这些权利都是可以任意行使的,不过在允许他人使用的时候是需要收取一定的专利使用费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就可以成为在侵权之后的赔偿标准。通常来讲是参考其专利时刻使用费乘以一到三倍来作为最终应当赔偿的金额。这是为了惩罚侵权人在没有得到专利许可,并且也没有交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就私意使用他人的专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公司因乙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如果该或有事项没有确认预计负债,那么就不能因此确认或有资产。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今后可望获得的财产或款项。这种资产的存在、价值及所有权,完全取决于相关事项在未来发生与否。如: 有条件的赠与财产,在规定条件尚未全部满足前的产;债权已予确认,但数额尚未确定的保险赔款等。或有资产有时与或有负债有关,如因贴现应收票据而发生的或有负债,同时也存在追索债务权力的或有资产。或有资产通常在资产负债表上以附录形式,注明其名称、性质和期望价值。扩展资料对企业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预期收到的补偿。对该部分应确认为或有资产的数额,作为或有负债的减项,即以或有负债的金额减去预计的或有资产的净额列示,并不将该项或有资产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也仅仅以或有负债的净额列示,并不反映或有资产的形成情况。对其它或有资产的披露。对或有资产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只包括或有资产产生的原因、预期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在披露或有资产时,应特别谨慎,不能让报表使用者误认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或有资产

在我国,专利侵权(发明、实用新型)行为主要有五种: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根据你的叙述,你公司主要涉及一种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专利,对甲公司来讲,其使用专利方法,显然已经构成专利侵权。对乙公司来讲是否构成侵权,则需分不同情况。如果乙公司只是自己使用,因贵公司对产品不享有专利,则不能禁止乙公司的使用行为,乙公司不构成侵权;如果乙公司购买后进行销售,那么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不属合法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可以对购买的不合法商品就行收缴,根据实际情况可追缴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将处以刑事责任。 乙公司明知甲公司产品有侵害你公司知识产权而购买的,你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制止这一行为,要求追求乙的行为建议采取行政手段,见效快。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首先你得明确乙的产品是否真的侵犯了甲的专利权?并不是乙的专利因为不具备创造性没得到授权就一定侵甲的专利权的,如果能确认不侵权,那就好办了,上法院告甲。如果确认确实侵权,那么乙最好能想办法无效掉甲的专利权。否则就只能自己开发新产品了。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甲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问题似乎和临时保护没关系呀?而且题目似乎信息不足。按题目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产品相同,但方法不同。所以乙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甲公司不侵犯乙公司的方法专利。丙、丁公司侵犯甲公司的产品专利。但丙、丁公司的生产方法是第一?第二种?没讲清楚呀?另外,诉讼时效的问题,专利侵权也有两年诉讼时效。但只要侵权仍在继续,就仍可以起诉,只是赔偿只能上推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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