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
首先需要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还是要带好专利申请报告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
一、享受减免专利费用的主体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个人;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这个就得需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来进行说明了。
申请专利费用的减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些资料,提交申请书,你的个人信息,还有专利的信息,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帮你减免一些专利费用。
申请专利减免的条件: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申请专利减免的流程首先,填写“费用减缓请求书”,该请求书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去下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需要填写年收入情况即可,然后将该请求书提交到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处,或者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即可。根据国家对享受费用减缓政策的规定,对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高于规定标准的;费用减缓请求不给予批准。如果申请人是企业,需要填写经济困难的原因,然后将该请求书交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该部门根据企业情况出具费用减缓证明,然后将该费用减缓证明和费用减缓请求书提交到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处,或者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即可。然后将该请求书提交到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处,或者地方的代办处即可。
法律分析:专利费用减免要满足下列条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可以减少专利费:第一种: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第二种: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第三种:专利的持有者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质的科研机构;
专利年费减免的条件: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个人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减免专利年费。减缴比例为正常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正常收费的7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所申请的专利。【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