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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给了录用通知然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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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给了录用通知然后怎么办

向期刊领导申请续刊即可。要看你投稿的渠道是不是杂志社的正规渠道,如果是正规渠道,那录用通知书就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投稿的渠道都不是杂志社的官方渠道,很有可能稿件被人截胡了,录用也有可能是假的。预录取通知书是相对与录取通知书而言的,顾名思义,是在录取通知书未发出前的一种具有承诺意义的录取通知,也可理解为该生被录取进入该校的可能性较大(一般而言)。甚至有的高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已经是“保险单”啦,比如复旦大学这两年采取面试预录取的方式,大家可以去参考这个实例。

入职通知后又不录用了怎么办

肯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可以拿上相关的合同去劳动局进行解决就可以获得赔偿,对方也会去给自己一些解释,甚至会直接录用自己。

入职邀请函(或称offer letter、录用信、录取通知等)的法律性质,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但法律理论界倾向于将其比照统一《合同法》中的“要约”文件处理。并且,这种观点也已得到目前已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或判决的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参照统一《合同法》对要约的规定,对于入职邀请函需要明确以下几点:1、入职邀请函到达候选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2、企业不按要约中写明的条件与受要约方签合同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受要约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3、理论上,如果企业想要撤回入职邀请函,必须在邀请函到达候选人之前,将撤回通知送达候选人。但由于入职邀请函比撤回通知先发出,这一点在实际上很难做到,做到了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后便已生效,对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撤回。所以,在实践中,入职邀请函发出之后,就对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企业就应当与候选人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拒绝录用。否则,便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要赔偿候选人的实际损失。参考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42条。

可以申请赔偿,谈不好甚至可以仲裁。一般企业的offer要经过企业法务人员审核和总经理签批的程序,首先确定,offer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Offer Letter中的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Offer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Offer未订立劳动合同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Offer发出后,用工双方仍处于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此时,如果劳动者在充分信任用人单位的基础上已经为签订劳动合同做了必要的准备和投入,而最终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未正式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出入职邀请函以后,有拒绝录用你,这个情况是没有什么法律后果的!就相当于面试成功了,你不去上班了,没有法律后果!

给了录取通知书最后没录用

事情的始末就是这个研究生收到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但是却没有被成功的聘用,所以这个大学陷入了只招不聘的境地。

既然你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书。那说明你已经被这个学校录取了。也就是说,其他学校再录取那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可能性。所以说根本就不可能。

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就说明它已被这个学校正式录取了,如果有其他学校没有录取满,要想再申请到别的学校,这种可能性根本没有,你还是安心到录取学校去报到吧

高校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有的学校网上可能不挂或漏挂,不必多虑

公司发了录用通知书后又不要了怎么办

我认为既然发出了录取通知书,那你还是应该要录取对方的。毕竟你用人单位是属于一个很讲信用的大公司,如果这样出尔反而也是不好的。你也许真的对方很适合呢,可以观察一下的。

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我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公司单方面对offer进行毁约的情况,但是offer作为一种入职要约,如果已经生效,受损失的你是可以向公司追讨损失的。如何判断offer是否已经生效和具有法律效用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需要自己承担租房等损失了。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为入职准备而租房及拒绝其他offer,还有耽误你找工作的时间等对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补偿的要求。这些都是合理和受保护的。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回答 首先,发了offer要同意接受,劳动关系才算成立。同时,要举证由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情况,即使你入职才几天,也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首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1条 

期刊给录用通知后还会退稿么

没有,不会退稿的

杂志社出了用稿通知就是录用的意思,除非作者方因为某种原因放弃发表杂志社就有权做撤稿处理

这种情况很少 一般发了录用通知单就不会被退稿

要是没有付费的话,就给他们打电话说明情况,他们会理解的。但是不要说自己即将发的刊物。你只要告知他们就可以了,这是你有学术或者职业道德的体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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