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高于万分之三
一、为具体实施《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对报纸质量管理使用抽查出版质量和限定最低发行量的评定方法,以确定报纸质量是否合格。二、报纸出版质量的评定采取打分制(满分100分)。1.办报方针、宗旨、舆论导向即《报纸质量管理标准》(下称《标准》)第三条的质量评定标准(30分)。报社必须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思想。正确宣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报纸的新闻报道和所刊载的其他内容,不得背离办报宗旨和超越本报的专业分工范围,不得刊载国家规定的禁载内容。报纸未达到以上要求时,按程度不同,酌情减去30分以下分数,质量问题严重的,可以全部减去30分,或按《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处理。2.报纸依法出版情况的质量评定标准(20分)。报纸的各项出版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等报纸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报纸的出版、印刷、发行、登记项目的变更、经营及各项有关活动,都必须符合行政管理方面的审批登记程序。对执行新闻出版管理法规和遵守其他法律、法规方面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程度不同,酌情减去20分以下分数,一般性违规一次减5分,严重违法、违规的,可以全部减去20分,或按《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处理。3.报纸版面的综合质量评定标准(30分)。(1)报纸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一般的失实内容,一次减去5分;对重要新闻报道和其他重要内容的失实,可全部减去30分。(2)报纸稿件的选用要求具有指导性、新闻性、时效性、可读性、格调高雅、文章生动。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3)报纸版面容量标准,要求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体裁和新闻手段。消息、图片、文章条数,对开报纸要求每版平均不应少于7篇(专、副刊除外),一版不应少于10篇;四开报纸要求每版平均不应少于5篇(专、副刊除外),一版不应少于7篇。同时要求每期报纸一般都应有消息、评论、通讯、图片,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4)报纸文章标题要求题文相符,表达准确,文字精练,生动形象。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5)报纸栏目设置要求合理、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符合办报宗旨和专业分工范围。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6)报纸文字校对要求严格准确,无明显差错。每期报纸文字差错率不得高于万分之三,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7)报纸印刷质量要求字体清晰、墨色均匀、套色准确、无缺笔断划、模糊不清的现象。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5分以下质量分数。4.报纸广告的质量评定标准(10分)。报社经营广告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报纸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均应用明显的广告形式刊出或在报纸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严禁刊登“有偿新闻”,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收取费用。报纸刊登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可信,语言文字必须文明、规范,不得刊登虚假广告,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或损害国家利益。报纸广告设计应美观、健康。达不到标准的,酌情减去10分以下质量分数。5.报纸的社会信誉质量评定标准(10分)。作为一种社会传播媒体,报纸应在读者中建立良好的整体形象和必要的社会信誉。报社必须满足读者和客户的正当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遵纪守法表现及记录。对报纸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的综合质量标准,结合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报纸审读、日常管理和社会综合反映(读者来信、社会调查)等手段给予评定。对不符合社会信誉综合标准的,酌情减去10分以下质量分数。三、报纸发行的质量评定。报纸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媒介,其发行量应达到与本报专业分工和读者对象范围相适应的水平。报纸的期发行量作为重要的质量标准,不规定打分标准,只规定最低发行量。并且采取最低期发量“质量一票否决”的方式。各级各类报纸在出版两年后,其最低期发行量标准应达到:(1)省级党委机关报10万份;地(市)级党委机关报3万份;县(市)级党委机关报1万份。(2)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的机关报、专业报3万份。(3)省级nbsp; (4)晚报5万份。(5)社会群体对象报纸:中央报纸5万各类企业报纸1万份。(7)各种生活服务类报纸5万份。(8)各类文摘报纸5万份。“发行量”指报纸的实际征订、零售数量,不包括赠送、交换的报纸数量。对未达到最低发行量的报纸,均判定为质量不合格报纸,应限期观察,或劝其停办。解放军系统、外宣类报纸,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字的报纸,以及一些特殊专业的报纸,执行此项标准时,可适当放宽。四、报纸质量管理标准的评定,与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报纸的年检工作结合进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报纸,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可不予通过年检;对质量标准达不到60分的,即视为不合格的报纸,该报已经不具备办报条件,应予以停办并撤销登记。五、报纸质量管理标准的评定,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和报纸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共同依据报纸的全年期数按比例抽检评定;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报纸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依据报纸的全年期数按比例抽检评定。六、本细则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七、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非法出版物!别强求了。
编校质量,顾名思义就是编辑和校对的质量。编辑质量包括版面设计、文字处理的质量,其中文字处理的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校对质量与编辑质量大致相同。
其实,教科书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不过,现行标准按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执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写明了“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1、差错率低于25/10000的,为优质。2、差错率超过25/10000的,未超过5/10000的,为良好。3、差错率超过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4、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同时,新闻出版署《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明确规定,“图书差错率,是指以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去除审读该书之后发现的总差错数,计算出来的‘万分比’。如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为10万,审读后发现两个差错,则该书的差错率为2/100000,即为2/10000”。但是,我们可以自己挑选好书,我自己认为好书的标准至少有三:1、好书的知识容量足够大。好书具有更大的知识容量,这代表着在同一时间你能了解更多的信息、获取更多的知识,你的学习效率相对读普通书就更高。比如《红楼梦》,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写了以贾家为代表的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封建大家庭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表现了封建的婚姻、道德、文化、教育的腐朽、堕落。红楼梦简直就是一部穿越时空的巨著,在曹雪芹的手下,一个豪门大家族由盛转衰,故事栩栩如生,耐人寻味。2,好书的实践性比较强。就像《专注力:心流的惊人力量》,这本书是“高效率研究”领域的全新之作。作者从心理学、行为学、脑科学等方面出发,提出了“高度专注模式”(心流模式),并给读者提供了大量可运用的方法,利用书中的方法,可以帮你摆脱分心,帮你赶走疲惫,在短时间内激发高效率。好书能给我们带来新的思维。每当你看完一本书之后,就尝试着用三句话来总结这本书的思想,你还可以尝试,翻开书的目录,每个章节,你都用1句话来概述它的中心思想。总结一下,我对好书的判断标准主要是这三条:知识量大、实践性强、能带来新维度。
编辑的质量,校对的质量不合格,说白了就是说这些杂志的编辑、排版工作人员不行,做出来的杂志差强人意。
图书编校的差错率不可以超过1/10000,一定要有正规的编号,同时也要对书籍的标准尺寸有规定。
法规
第一条 为加强报刊管理,提高办报办刊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报刊分正式报刊和内部报刊两类,凡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逐级审批,领取《报刊登记证》,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为正式报刊; 用于指导本系统工作,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批准,领取《内部报刊登记证》,编入“省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为内部报刊。 非出版单位因工作、教学、科研需要,编印供本系统使用的资料汇编、集纳材料,为“内部印刷资料”。由省内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分级审核批准,发给一次性使用的《内部资料准印证》。第三条 任何报刊不得刊载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三)违反外交、军事纪律和民族、宗教政策; (四)宣扬凶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或教唆犯罪; (五)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有损国家和公民利益。第四条 创办报刊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办报办刊宗旨; (二)有担负领导责任的上级主管部门及主办单位,并符合主办单位的专业职能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合格的专职主编和一定数量、列入编制的编采人员; (四)有固定的报刊名称、刊期、开张(本); (五)有正当的经费来源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承印和发行单位。第五条 创办报刊(包括增刊、丛刊、扩版、更名等)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按报刊性质,分别向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社科综合类)和科委(科技类)提供申请批准所需的证件,分级审批和归口管理。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一)创办正式报刊,应按报刊性质,分别逐级上报,属社科综合类的,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核,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属科技类的,报省科委审核,国家科委批准,省新闻出版局备案。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登记证。 (二)创办内部报刊,按报刊性质,分别由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科委审核、批准,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登记证;地、州、市、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创办内部报刊,由地、州(市)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审核,分别报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科委批准,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登记证。 (三)印制非营利性的资料汇编、集纳材料,省、地级机关的,分别由省新闻出版局和省科委审批,并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准印证;各县的,分别由地、州(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科委审批,由地、州(市)新闻出版(文化管理)部门发给准印证,并报省新闻出版局备案。 报刊出版增刊,其宗旨、开本和发行范围应当与正刊一致。第六条 内部报刊登记证、内部资料准印证,由省新闻出版局统一制发。登记证可在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不得移作他用;内部资料准印证,只能一次性使用。 已登记的报刊,如需停刊,应向原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向省新闻出版局交回登记证。停刊后复刊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领证后半年内不能出刊的,由省新闻出版局吊销登记证。第七条 省新闻出版局是报刊规划和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对报刊编采、印刷、发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报刊社的主管部门应对本系统内报刊的办报办刊方向、内容及内部建设加强管理和领导。第八条 出版发行报刊,应在每期报头、期刊封底右下角显著位置载明主办、印刷单位,发行范围,主编姓名,出版日期,登记证全称、号码,正式报刊还应载明定价,在出版当日向发证机关和省新闻出版局分别邮寄、投送样报、样刊和资料。第九条 正式报刊应按批准的名称、办刊宗旨、开张(本)和发行范围、对象等出版发行。内部报刊、集纳资料,按核定的范围、对象控制发行,不准超过规定的范围发行,不准定价出售(可适当收取工本费)和刊登广告,不允许公开征订、陈列,不准向外国人提供和出口。出版印件应按限定的发行范围,分别标明“公开发行”、“内部发行”、“限国内发行”等字样。第十条 报刊以转载、摘编等形式使用其他报刊作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凡未放开价格的报刊定价,由主办报刊的单位报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省物价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不准自行定价和加价出售。第十二条 加强记者证的发放和管理,记者证由省新闻出版局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规定统一制发、管理。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出版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是新闻出版署于1995年3月20日发布的,同时还有《报纸质量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该质量标准是为了便于管理部门对报纸的日常出版质量进行考核。可作为对报纸年检、考评的依据。
非法出版物!别强求了。
不得高于万分之三
一、这篇文章的差错率:4÷32000=25/10000(万分之一点二五)二、《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期刊编校的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的,其质量为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的,其质量为不合格。三、《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回答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打字需要一些时间。请稍等一会儿哦~、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打字需要一些时间。请稍等一会儿哦~、 1.校对以原稿为准,不得在校样上随意增补、删减,发现原稿错误及编辑处理的 疏漏和失误做出标示。2.准确使用校对符号,消灭错字,补齐遗漏,纠正版式错误,严格执行三校加点校制度,保证期刊质量。 3.校对时要注意版面的规范、美观,排版的合理。校对差错率要保持在万分之二以下。 更多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