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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核心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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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核心原理

唯物辩证法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你好象是应付考试的,那么,辩证法的根本原理是矛盾的观点(即一切事物均有内在矛盾)

辩证法的核心原理是

从事物的正反两反面看问题

你好象是应付考试的,那么,辩证法的根本原理是矛盾的观点(即一切事物均有内在矛盾)

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指: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辩证法也被称为辩证的方法,希腊时期的辩证法类似于辩论,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持有不同观点,希望通过合理的讨论来获得真正的知识,但这个辩论排除了主观因素。辩证法可以与教学法进行对比,在教学法中,对话的一方教育另一方。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研究思维的过程,主要研究过程中概念之间的矛盾,所以辩证法逻辑与形式逻辑不同,而这种矛盾是概念间关系中的决定性因素。辩证法包括三个发展阶段:指的是从抽象的一般概念开始(正),这个概念引起矛盾(反),矛盾的概念调和于第三个概念中(合)。而辩证唯物主义是主要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理论,使黑格尔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契合。

唯物辩证法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辩证法的核心要义

唯物辩证法原理以及对应的方法论  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方法论:坚持联系的观点,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   方法论: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要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以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  因果联系原理:   原理: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方法论: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体现的哲学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原理: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整体和部分关系原理:   原理: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方法论: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规律的客观性原理:  原理:规律是客观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规律是客观的,意味着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客观的,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无能为力   方法论:要求我们要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统一,同时要把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  矛盾的含义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   方法论:我们要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观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也各有其特点   方法论: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掌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正确地认识事物,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结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辩证关系得出对应的方法论:   方法论:我们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关系的原理,就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法论:坚持内因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质变和量变相互关系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法论:用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看问题要坚持适度原则;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要重视量的积累,还要学会“优化结构”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原理:  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方法论:要坚信前途是光明的,对前途充满信心;要准备走曲折的路,满腔热情地支持新事物,坚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钥匙”;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两个基本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第三,,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要认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原因,而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因此,矛盾分析方法是我们最根本的认识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于对立统一规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断,(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实质。辩证法是关于普通联系的科学,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复杂多样的。但不论是什么样的联系,其根本内容都是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关系,即既对立又统一。所以,联系就是矛盾,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说明事物的联系,了解联系的内容和本质。(2)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区别于形而上学发展观的根本标志。辩证法是永恒发展的科学,只有从对立统一中,才能了解发展的动力源泉、根本内容和实在过程;才能从根本上同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区别开来。(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把握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作为完整而严密的科学具有丰富内容,它是由三个基本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和若干范畴所组成。在全部辩证法的内容中,唯有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它贯穿于一切其他规律和范畴。只要以它为指导,其他规律和范畴便可获得深刻的解释和正确的规定。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对立统一规律对于唯物辩证法具有根本性意义。其他参考

辩证法的核心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三个,分别是: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扩展资料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有几个不同:1、含义不同。唯心辩证法是把客观世界归结为精神的基础上去论证精神概念的辩证运动和发展;而唯物辩证法是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发展的高级形态。2、表现形式不同。唯心论认为在现实社会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而唯物辩证法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是宇宙观、认识论与方法论。

基本内容: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2、根本观点:矛盾(即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内容简介1、根本观点:矛盾(即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核心。2、基本内容: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1、是否承认矛盾和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3、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4、对立统一规律提供的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的最根本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各自地位不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拓展资料: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1)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这种基本趋势,是由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决定的,正是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一方力量不断削弱,另一方力量不断增强,以至战胜对方,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第二,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二者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辩证法的核心概念

我哪里清楚啊

答:(1)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因为: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所谓联系实质上是矛盾与矛盾、矛盾这方面与矛盾那方面的联系,所谓发展实质上是矛盾推动下的发展。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某二方面的展开。第三,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而是否承认矛盾则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第四,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矛盾分析法则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2)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完整理论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但不是唯物辩证法的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我们要在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全面完整地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

对立统一,一切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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