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实施的专有权。(2)专利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大特点。专有性也称独占性,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此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效力。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告终止,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若专利权人不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声明提前放弃专利权,则该专利权提前终止。
纳入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是一种智力产权,只要公开,他人就非常容易的模仿、山寨出来,如果没有这种排他性的独占权,没有法律上的保护,经济社会文化就难以进步。权利人在有效期内形成了对这种作品或产品、技术、劳务的垄断,没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没有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相反恰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是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而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些行为破坏了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权利人对自己智力成果的专有独占(垄断)权利,不同于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二者不能等同。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专利其实就是给予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里的技术垄断以换来申请人将这个技术公之于众,以推进技术的发展。
1、专利主要是针对技术,是通过审查授权以后法律赋予的合法独占技术的权利,但有期限发明20年、实用和外观10年,且并非绝对独占,如可以强制许可,如国家出现紧急情况等。2、非专利的垄断行为的涵盖对象很广,且不得违反垄断法的规定,如下述垄断即是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强制许可是有条件的,不是随便一个专利都需要强制许可。只有对国计民生或者国家安全等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才会采取强制许可。
专利就是有时间限制的垄断
这句话正确,所以才有了强制许可制度。
专利是垄断性权利,其是有法定边界的,简单说权利人只对其创新点享有专用的权利,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必须描述技术改进的基础,也就是背景技术,对于这部分公知领域的技术专利权人是没有垄断性权利的。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反垄断法所限制的垄断经营行为,主要是为了增强市场智力,促进竞争防止某种商品的供应和定价权过于集中,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国民经济。
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者垄断刚刚相反。垄断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1个大企业或少数几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
简单点就是地头蛇
垄断(monopoly)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垄断是从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
间接与直接垄断,中石化,中石油就是直接垄断,洋快餐就是间接垄断
这个是从保护知识产权角度,小垄断,只有好处,没有社会危害性;而通常大垄断是有破坏性的垄断,影响社会秩序的。
就是对某一项商品的买断,就好像说你垄断了美国的石油,意思是只有我才有石油
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性质:原义协定或同盟,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 辛迪加(法语Syndicat)。性质:原义是”组合”、”联合”,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性质: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性质: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拓展资料: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垄断
四种形式为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原义协定或同盟,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德国曾是卡 特尔最为盛行的国家。– 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辛迪加(法语Syndicat),原义是”组合”、”联合”。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 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辛迪加较卡特尔牢固。– 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它可说就是一个大的垄断的企业。 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拓展资料[lǒng duàn] 垄断(经济学术语)垄断 (Monopoly) (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 则刚刚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列宁也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容易达成协定; 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参考资料 垄断百度百科
百度一品恒润:专利有三种特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那么专利申请的三个特征是什么呢?又有哪些好处呢?专利有三种特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排他性,专利权人对专利拥有独享权和排他权。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专利技术。若使用专利技术,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利具有垄断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服务专利法规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同时专利权人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时间性,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期限过后,公众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技术,专利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权利,只在其授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有效。这点与有型资产不同。若是你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其实就是给予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里的技术垄断以换来申请人将这个技术公之于众,以推进技术的发展。
专利是垄断性权利,其是有法定边界的,简单说权利人只对其创新点享有专用的权利,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必须描述技术改进的基础,也就是背景技术,对于这部分公知领域的技术专利权人是没有垄断性权利的。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反垄断法所限制的垄断经营行为,主要是为了增强市场智力,促进竞争防止某种商品的供应和定价权过于集中,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