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是一种智力产权,只要公开,他人就非常容易的模仿、山寨出来,如果没有这种排他性的独占权,没有法律上的保护,经济社会文化就难以进步。权利人在有效期内形成了对这种作品或产品、技术、劳务的垄断,没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没有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相反恰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是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而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些行为破坏了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权利人对自己智力成果的专有独占(垄断)权利,不同于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二者不能等同。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