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无形资产-专利权 50000 贷: 实收资本-宏发公司 50000
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 50000贷:股本 50000
借:无形资产1800000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等180000贷:累计摊销借:银行存款1200000 累计摊销360000 营业外支出300000贷:无形资产1800000 应缴税费-营业税60000 谢谢采纳!!!
私营公司无形资产转让的核算: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所取得的损益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例]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支付费用400000元,有效期为10年,企业购入3年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取得收入200000元。企业有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1)购入专利权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40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0(2)每年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40000贷:累计摊销——专利权 40000(3)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200000累计摊销 120000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80000贷: 无形资产 400000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账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时,其转让收入的核算与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核算相同,只是结转转让成本的方法不一样。由于企业转让的只是使用权,企业仍保留对此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此项无形资产仍为企业的资产,不能从账上冲销掉。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成本,只是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发生的费用(如服务费等)。因而结转转让成本时,应按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 “银行存款”等账户。[例]如果上例中企业不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而只是转让其使用权,受让方每年支付企业费用50000元。则企业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银行存款 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如果企业转让专利使用权时,共支付服务费等有关费用8000元,则企业应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成本,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其他业务支出 8000贷:银行存款 8000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于不同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做出了不同的规定:第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第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按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年限的较短者确定,所以2015年甲公司应计提的摊销金额=(200 3)/8/12×5=57(万元)。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关知识: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三年。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为了加强对专利权保护,并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专利权保护期限相一致,延长了三种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在延长专利保护期的同时,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续展程序。修改前规定的续展程序原本是为了让专利权人自主决定其专利权是否需要继续受到保护,但在客观上给专利权人增加了手续上的负担。实际上,专利权人通过缴纳年费即可表明这一愿望,无须通过办理额外的手续来表明。因此,在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续展程序。
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按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年限的较短者确定,所以2015年甲公司应计提的摊销金额=(200 3)/8/12×5=57(万元)。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关知识: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三年。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为了加强对专利权保护,并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专利权保护期限相一致,延长了三种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在延长专利保护期的同时,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续展程序。修改前规定的续展程序原本是为了让专利权人自主决定其专利权是否需要继续受到保护,但在客观上给专利权人增加了手续上的负担。实际上,专利权人通过缴纳年费即可表明这一愿望,无须通过办理额外的手续来表明。因此,在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续展程序。
(200+3)/8/12*5=57
07年末摊销的数额=200万/10*5=100万账面价值=原值-摊销-减值准备07年末账面价值=200-100=100预计可收回金额同账面价值比取小的所以现在账面价值用70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70=30万08年末提摊销=70/5=14万08年末账面价值=70-14=56
生产经营使用专利权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现行可抵扣进项税额借:无形资产—某项专利权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借;无形资产 890 贷;银行存款 890摊销 借;管理费用 25 贷;累计摊销 111。25890/8 摊销年限是法定 和合同规定 之中二选一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已计提的减值损失 不得转回。一般长期资产都是的。只有短期的,流动资产转回
(1)借:无形资产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2)借:银行存款 50000 累计摊销 16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16500 贷:无形资产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