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了!多看一下会计准则上面都有明确规定,再一步步的做吧。
哇 看着这长篇大论我顿时惊呆了 不过待摊费用已经没有了哦 新会计科目已经明确规定没有了待摊费用 太多了 胜任不了
这么长的题,没有财务值,看的人多就是没人答……
购入:借:无形资产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转让:借:银行存款35000 贷:其它业务收入35000摊销借:管理费用10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10000
购入专利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转让时:借:银行存款 35,000 贷:其它业务收入 35,000 摊销进:专利每年应摊销:50000/5=10000借:累计折旧 10,000贷:无形资产----专利权 10,000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5 2000贷:短期借款5 2000 因为用于支付的是银行借入款,而不是企业在银行的存款。回答如满意,请点击 选为满意答案 谢谢合作!
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按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年限的较短者确定,所以2015年甲公司应计提的摊销金额=(200 3)/8/12×5=57(万元)。对专利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关知识:1984年制定的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五年,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三年。1992年对专利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为了加强对专利权保护,并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专利权保护期限相一致,延长了三种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法的第一次修改在延长专利保护期的同时,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续展程序。修改前规定的续展程序原本是为了让专利权人自主决定其专利权是否需要继续受到保护,但在客观上给专利权人增加了手续上的负担。实际上,专利权人通过缴纳年费即可表明这一愿望,无须通过办理额外的手续来表明。因此,在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延长为10年,同时取消了续展程序。
(200+3)/8/12*5=57
07年末摊销的数额=200万/10*5=100万账面价值=原值-摊销-减值准备07年末账面价值=200-100=100预计可收回金额同账面价值比取小的所以现在账面价值用70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70=30万08年末提摊销=70/5=14万08年末账面价值=70-14=56
"帮我做点会计题啊"这可不是一点点
1. 某股份有限公司从外单位购得一项商标权,支付价款30000000元,款项已支付,该商标权的使用寿命为10年,不考虑残值的因素。写出购入和摊销的有关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30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0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250000 贷:累计摊销2500002. 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技术,发票价格为235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写出有关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235000 贷:银行存款 235000 3. 2007年1月1日A公司收到B公司赠与的一台机器,价值200万。写出A公司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00 贷;资本公积 200 4.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某日该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发票等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写出有关的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7. 2007年4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丁公司发行在外1000万股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每股8元(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5元),实际支付价款800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40万元。写出相关的会计分录(假定按照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790 应计利息50 贷:银行存款840
借:无形资产1800000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等180000贷:累计摊销借:银行存款1200000 累计摊销360000 营业外支出300000贷:无形资产1800000 应缴税费-营业税60000 谢谢采纳!!!
私营公司无形资产转让的核算: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所取得的损益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一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例]某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支付费用400000元,有效期为10年,企业购入3年后转让给其他单位,取得收入200000元。企业有关会计分录编制如下:(1)购入专利权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400000贷:银行存款 400000(2)每年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40000贷:累计摊销——专利权 40000(3)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200000累计摊销 120000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80000贷: 无形资产 400000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账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时,其转让收入的核算与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核算相同,只是结转转让成本的方法不一样。由于企业转让的只是使用权,企业仍保留对此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对其仍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此项无形资产仍为企业的资产,不能从账上冲销掉。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成本,只是履行出让合同所规定义务发生的费用(如服务费等)。因而结转转让成本时,应按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 “银行存款”等账户。[例]如果上例中企业不将专利的所有权转让,而只是转让其使用权,受让方每年支付企业费用50000元。则企业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银行存款 5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如果企业转让专利使用权时,共支付服务费等有关费用8000元,则企业应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成本,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其他业务支出 8000贷:银行存款 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