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核心宗旨是: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法第一条就明确立法目的: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首先是鼓励创新,让大家都去发明创造,然后用专利权将将这些技术保护起来由发明人处分,发明人有利益就有动力。也是将全世界优秀的技术放在同一层次的平台上,让大家学习和改进。设置年费阶梯,逐年增加年费,设置专利权保护年限,这些都是为了让这些好的技术,好的发明早一天进入公知领域,即是进入非保护领域大家一起用。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专利文献是申请或批准专利的发明创造,即包含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这些资料是在专利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有些是公开出版的,有些则仅为存档或仅供复制使用。作为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文献主要有:专利申请说明书、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索引等。
与其他科技文献相比,专利文献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数量巨大、内容广博。(2)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专利文献记载技术解决方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披露专利权人、注册证书所有人权利变更等法律信息。同时,依据专利申请、授权的地域分布,可分析专利技术销售规模、潜在市场、经济效益及国际间的竞争范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综合科技信息源。(3)反映新的科技信息。首先,大多数国家专利局采用先申请制原则,致使申请人在发明完成之后尽早提交申请,以防他人捷足先登。其次,由于新颖性是专利性的首要条件,因此,发明创造多以专利文献而非其他科技文献形式公布与众。第三,20世纪70年代初专利申请早期公开制度的推行,更加速了科技信息向社会的传播速度。(4)格式统一、形式规范。
两者特点上的区别:1、核心专利(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则就基本上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门都进不了。(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也比较高,一是时间方面,必需是三年之内的知识产权,这对成立很长时间,很早就已经拿到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但未及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来说是一大损失。二是数量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是专利一项,其他的专利需要提供六项以上,含六项。2、基本专利: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基本专利的所有人控制着从属专利所有人的专利实施,以及向他人授予专利使用许可,从属专利所有人如欲实施或向他人授予使用许可,必须事先征得基本专利所有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对基本专利所有人权利的侵犯。凡在基本专利之后授予的与其主题相关的专利。如增补专利、改进专利、输入专利、登记专利等都受基本专利支配。未得到基本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实施这些专利的则构成侵权。基本专利被撤销或宣告无效。与之相关的专利即失去效力。扩展资料:核心专利注意事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其真伪。本《工作指引》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专利
发明专利非常重要高企申报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5项以上的II类知识产权(5-6分)还不如1项以上的I类知识产权(7-8分)分数高!并且有效的I类知识产权可以多次使用于高企申报,II类只能用1次!可见发明专利的认可度比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的高。专利数量不能少在《管理工作指引》中有“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5项”的明确规定(1个授权的专利对应1项科技成果转化),只有达标才可能拿到最高档次打分(25-30分)。因此,企业如果仅有一两个发明专利,是不足以在高企认定中获得评审专家认可的。也就是说,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想要在这部分拿高分,至少要拥有15项以上授权的专利。03专利匹配度也很重要是不是有发明专利,专利数量上去了就可以拿高分了?没那么简单吧!如今,高企认定的新政策要求专利和企业产品(服务)的技术相关度以及贡献值。这就要求你的专利内容一定要跟企业产品或服务相关,是企业的核心专利。也就是说随便写一些无关痛痒的专利,没有用!同时,自己研发的专利(1-6分)比别人送你的或者你买别人的(1-3分)得分要高。
1、一般的讲,核心专利指的是制造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而不能通过一些规避设计手段绕开。目前,核心专利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更重要的是,判断一个专利是否是某个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另外,核心专利有时候指的是基础专利。 2、外围专利简单意义上说就是相对于基础专利(核心专利)来说的,其研究改进是基于核心专利来进行的。大量申请围绕核心技术专利的改进专利,对其形成包围之势,这样一来,虽然外围专利的拥有者仍然不能直接使用别人的核心专利,仍然会导致侵权的问题(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但是,在市场上,核心专利如果具体实施的时候也会碰到这些外围的“篱笆”,这样就可以形成“交叉许可”,双方互相使用对方的专利,而不互相诉讼专利侵权。3、精于此道的日本企业,他们称之为“篱笆”专利战略。六、七十年代,日本企业开始大量出口产品,当时日本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当竞争对手有一个关键的、关于某项产品的基本原理的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最佳产品结构。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对该技术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虽然一些专家认为,日本人的专利件数意义不大,但另外一种观点却认为,即使日本人的专利大多是小项目,但也会限制竞争者,并迫使美国公司把大量的专利技术让给他们自己,这也是同西方国家交换专利技术时,日本人总是占便宜的原因。关于数码相机的例子就是最好的例证。后来,新兴的韩国台湾企业发现了这一秘诀,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富士康、台湾宏基、韩国三星跟踪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大量部署外围专利,也创造了可靠的杀手锏。关于专利侵权在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所以,在商品经济时代,利用技术的更新来占领市场的制高点是一个好的策略,但是很多发达的国家的企业在很多行业都处于技术垄断的地位,全球范围内大量的专利申请保护了先进的技术不能为他人未经允许而使用,从而促进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进一步垄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无法在核心技术上同这些国际大公司竞争,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门都关闭了。其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利用外围专利这一工具来突围。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通过技术引进掌握国外的先进技术,围绕该基本专利不断进行应用性的开发研究,申请众多的外围专利,利用这些外围专利进一步覆盖该技术领域,构筑外围专利网,从而突破技术垄断,变被动为主动。
基本同意jhckjgs 的意见ps,jhckjgs 你也是博派中人啊。呵呵
两者特点上的区别:1、核心专利(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则就基本上连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门都进不了。(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也比较高,一是时间方面,必需是三年之内的知识产权,这对成立很长时间,很早就已经拿到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但未及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来说是一大损失。二是数量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中对知识产权的要求是专利一项,其他的专利需要提供六项以上,含六项。2、基本专利: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基本专利的所有人控制着从属专利所有人的专利实施,以及向他人授予专利使用许可,从属专利所有人如欲实施或向他人授予使用许可,必须事先征得基本专利所有人的同意,否则即构成对基本专利所有人权利的侵犯。凡在基本专利之后授予的与其主题相关的专利。如增补专利、改进专利、输入专利、登记专利等都受基本专利支配。未得到基本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实施这些专利的则构成侵权。基本专利被撤销或宣告无效。与之相关的专利即失去效力。扩展资料:核心专利注意事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验其真伪。本《工作指引》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专利
核心专利指的是制造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而不能通过一些规避设计手段绕开。基本专利是指专利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原始申请授予的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专利的最原始的专利,基本专利亦称 “主专利”、“支配专利”。两个相互依存的专利中,最先取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它是另一项获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发明的基本,或者说该后一项专利是在先取得专利保护专利的基础上的改进,后者对前者是从属的、改进的专利,而将前者称为基本专利。
其实这是一个比较相对性的问题先来说基础专利,一般来讲,基础专利就是在某个行业里面,某个产品必须用到的专利技术,比如DVD的编解码技术,实际上已经是标准了;核心技术,有时候某些人会等同为基础专利,不过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核心专利是指某个产品应用了这个技术之后,产品品质有了极大程度的提升,并且几乎没有的替代方案。基础专利所揭示的技术一般来说是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可以实现某种功能,但是效果未必会好。还有一种说法,则是周边专利,意思就是在基础专利的基础上改良的一系列专利,这些专利技术可以提升效果,但是具有替代性。
科学探究,科学探究
科学的核心是( 实践 )我们做实验时要准确记录( 数据 )对于实验数据我们要做( 统计 )把那些不符合实际或偏差很大的我们要去掉那些数据我们得到实验数据后,要对结果进行(分析),分析实验误差的原因在整个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环是与外界或他人进行(探讨)在探究钟摆周期和钟摆长度的关系时,我们用相同的小球,摆动相同的幅度,这种实验的方法叫做(等效)法,这样做的好处是排除了其他的因素的干扰,便于探究出正确的结论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三个方面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