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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合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显然,你与公开发中心签的合同为两年,那么只能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公司约定给你三个月的试用期就是违法的,那么你做满两个月的时候,公司没有提出异议的,就说明你已自动转正。 2、社会保险应该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缴纳,具体可以登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查询,所以,你单位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就已经是违法的。 3、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的援助。
需要书面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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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试用不合格,包括完全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部分不具备录用条件和标准两种。无论属于那种情况,用人单位都必须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否则就会因举证不能而无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至于如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 在发布的招聘简章、招聘信息中明确录用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在广告上发布招聘信息时,除了注明对职位的一些基本要求(如年龄、职业技术、学历等)外,还应对所聘职位的具体录用条件、岗位职责进行详细描述,并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再次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 2、 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核查劳动者是否提供了虚假个人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重要信息,如被证实劳动者有此类不正当行为,用人单位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3、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当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你好! 这个明确需要用人单位予以明确: 用人单位再招聘时必须有明确的录用条件,没有的话,承担不利的后果,即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所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承担着举证责任。 如有疑问请追问,满意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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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 公务员考试都不在同一时间的! 这个问题应该是 什么地方的公务员呢? LZ太激动了吧 看样子应该考上了!
一楼的答案已经很清楚了,所谓conditional offer也就是我们常说的con offer,顾名思义就是这个录取通知是有条件的,你只有达到了他们的要求,才可以拿到unconditional offer,也就是最终入学的通知书。一般的有条件录取,一般有要求的项目是:成绩,毕业证学位证,语言成绩。发给你有条件录取说明你申请的学校觉得你现在的情况他们有录取你的意向,但是你必须达到进一步的要求,才能够最终获得录取。比如你的成绩达到85分以上啊,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啊,雅思或者托福什么的达到一定标准之类的。
比如你没有毕业或者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语言考试还没达到要求,而且又申请了,那么学校就可能给你一个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你哪方面还没达到要求就需要等满足了才能换成正式的,这样的好处是能提前占一个位置,否则申请晚了可能就满员了。
英国大学的有条件录取通知书规定了学生如想取得该大学的入学资格,应达到的学术标准及英语成绩(雅思或托福等),不同大学有不同的录取要求。所以说要看你去哪个大学了。学程网董老师很不错的。你可以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