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20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同学你好:202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网页链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申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可以在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查看,整个国考的流程从报考到录取公告都在官网发布
国考公务员考试招录信息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首页右侧“考试录用”国考专题页查看。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你好,考试公告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于每年10月中旬发布考试公告,一年一次,全国都有,可以关注下哈~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发布,可以关注一下,以免错过考试。
国考公务员考试招录信息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首页右侧“考试录用”国考专题页查看。
招录机关就是你报考的部门,比如你报考了吉林省国税局某个县的基层职位,那么招录机关就是吉林省国税局。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的招录机关是考生报考的单位名称。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扩展资料:2019年10月14日,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告,2020年国考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19年11月24日举行,报考者可在2019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2020年1月28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通知,为贯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2020年度国考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面试时间推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统称用人部门)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第三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报考国家公务员,除有专门规定外,不受公民身份和地域的限制。第四条 从事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制度。第五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 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在市人事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级所属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 各级用人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与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有关的工作。第二章 录用计划与报名第六条 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用人部门,应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录用计划。经市人事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核。 申报录用计划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用人部门名称、编制数、实有人数和拟录用人数; (二)拟录用的职位、专业和人数; (三)任职资格条件; (四)招考对象、范围和考试方法。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经省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用人部门名称、拟招职位及人数; (二)招考范围; (三)报考基本条件; (四)报名办法。第八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拥护宪法; (六)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报考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第九条 录用非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用人部门不得限制报考人数和性别。第十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应会同用人部门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并按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报名者持证参加考试。第三章 考试与考核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必须按省人事行政部门规定的考试规则、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和面试。第十三条 公共科目笔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者,由市人事行政部门签发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报考者取得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市人事行政部门与用人部门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第十四条 专业科目的笔试内容、时间、方法,由市人事行政部门与用人部门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共同协商拟定并组织实施。第十五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所有报考者的成绩及其名次,并按报考者同一志愿的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不足时,可从分数线以内的、服从分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第十六条 面试工作由市或县级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专业和职位特点组成面试评委会。面试评委会成员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第十八条 面试评委会根据拟录用职位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面试。第十九条 报考者参加第一志愿面试不合格的,可以参加第二志愿的面试,但第二志愿面试已结束的,不再另行组织面试。第二十条 参加面试人员经面试评委会认定均不符合所招职位要求的,拟录用的职位可以空缺。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经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体检和考核。第二十二条 确定为参加体检的报考者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 体检项目、标准和组织方式按省人事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报考者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第二十四条 对经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成绩、适应拟补充职位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职位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报考市级行政机关的,由用人部门按市人事行政部门统一要求组织考核。 (二)报考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的,由县级人事行政部门对报考者组织考核。 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协助,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同学你好:2021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网页链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申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11月底或12月初,具体时间还需以当年考试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以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例,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查看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及安排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14:00—17:00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14:00—16:00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要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岗位还需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题量大,考试范围广,考生需要尽早备考,获取考试资料及经验可以通过高顿上岸鸭公考获取。
2021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扩展资料: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公务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1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在2020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 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四、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六、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招录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八、疫情防控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特别提醒: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治、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您好,中公网校为您服务。报考公务员可以登录当地的人事网,或是关注公务员考试论坛,查看报考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公务员考试报考流程: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办法了解:1、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历年公告发布在10月份左右随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发布信息。国家公务员往年考试公告网页链接: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2、各省公务员考试会发布在各省的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发布时间一般在3月份左右,参考历年公务员考试时间网页链接:历年公务员考试时间3、查看招考信息可以在当地的人事考试网,国考相关信息在国家公务员招录专题网站,网站链接:2018年各省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4、如果想考国家的 请 登陆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如果想考地方的,请登陆所在省份的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招录简章等相关信息!网站链接:国家公务员局扩展资料考公务员复习方法:1、常识判断绝大部分人都是不会抽出大量的时间进行复习,一来因为它题量少分值低,二来涉及面实在太广,很难有针对性的复习。2、数量关系其实我身边很多朋友包括我自己数学都属于相对弱项,所以复习的时候我在数量关系上花的时间相对多一些。数量关系的特点是题量也不多,但是分值比较重。3、言语理解针对此部分的复习,要善于把握语言类题目的常规分析方法,如主旨法、概括法、总分法、关键词、首尾句、中心句等,分门别类总结题型,有的放矢地适用不同类型的答题思路。4、判断推理其实这是很有意思的一类题型。首先,说说图形推理,这需要一定的想象能力和空间分析能力。平时练习的时候可以仔细看看例题,很多题的类型是会重复出现的。5、资料分析该模块在国考行测中分值排布不低,但难度却属中等偏下,也即坊间所称的“送分题型”。但是“免费的午餐”不代表不经过任何系统训练就可以手到擒来,尤其是近两年国考资料分析命题趋于复合型考察模式。6、申论篇申论个人感觉必须具备两种能力,分别为:审题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至于申论,并不是我很擅长的,因此就简单提几个建议:1、了解近期的一些热点,至少要知道各种热点词汇的含义,最好是能看一些延伸的分析和例子。2、熟练掌握各类公文写作的格式与要求,答题时第一是格式,然后才是内容。3、对大作文写作的结构有一个大致的认知与规划。4、在平时不要只看不写,也需要多动笔,自己去练习尝试,否则到真正答题的时候会觉得无从下笔。
在百度里直接输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就直接进去了
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将刊登在《大学生》杂志2005年增刊上,同时从10月12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网() 新浪网() 中华网教育频道()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国教育在线()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或直辖市参加考试。 1、 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查询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提交个人信息。 网址: (人事部网站) (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以下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网址: (人事部网站) (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以下时间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报名序号。 网址: (人事部网站) (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 报考海关系统(不含海关总署机关)的人员,请登录报名和查询。 参考资料:-10-11/html我不会为了100分而打这么多字,请你设我为最佳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