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很同情该男子的遭遇,但是公司也是为了员工安全考虑,这也是无可厚非。
肯定谈不上什么违法的了,毕竟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没有正式生效确定和发生,在这之前的招聘程序如果有纠纷那也是很常见的了,除非因为这种事让你身体或是财物上有较大伤害损失的话,那才会有维权的出现。
我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因为男子的检查结果符合劳动法,而且不影响入职,所以公司不应该拒绝录用。
由于你参加体检是在接到该单位的入职及体检通知书后,按单位特定要求参加体检的,故体检费用应由该单位支付。若单位拒不支付,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
法律分析:企业发出offer向劳动者表明录用意愿,并明确标明了要求劳动者回复的时间以及入职手续办理、职位、薪酬待遇等内容,就应当视为一种要约行为。而根据相关法律,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并且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要约就不可撤销。如果不是您出现欺瞒真实情况或者出现违规情况的话,可以主张公司履行约定。如果单位拒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赔偿。建议您以后和单位在确认offer时对于入职岗位、薪酬、入职时间、违约金等最好写明,以防双方发生争议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我觉得是这种情况:原先公司很缺人,只要来一个填上位子就好,后来他们发现并不需要这么多人!
如果不想去,那就打个招呼,或者说改天再去商量一下可不可以调解。如果是实在不想去那里面试或工作的那就直接说:“不好意思我找到工作了,感谢你们给我这次面试的机会。”其实就算你已经入职了,又突然不想干了,去留也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只不过不同的情况处理方法不同。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帮助你做出合适的决定以及知道该怎么办。情况一:客观原因发生。可以选择放弃工作机会,并如实告知面试官原因。比如父母远在家乡需要你照顾,家人不同意,你的身体原因等。情况二: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可以诚恳地与面试官解释,告诉他之前答应时不确定或不知道能得到另外的机会,考虑再三认为它更加适合自己的发展,感谢面试官和公司这段时间在面试流程中为你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很幸运能够得到这份工作,未来有机会仍愿意加入公司。情况三:对即将面对的新工作有些害怕,因为逃避才想要拒绝。这种情况建议再好好考虑一下到底是否要放弃这个成长的机会。其实大部分人,尤其是职场新人,在要踏入新的工作环境时,都会有对未来的不确定感,从而产生一些压力。这时候往往有些人就产生放弃的想法,所以作为面试官的我,也时常接到这样的电话,说是自己的英文还不够好,或者还没准备好。其实如果换个角度去想,能通过面试,得到公司的录用通知,已经说明公司认为你已经具备胜任这份工作的能力或者潜力,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绝大部分人都会适应的。所以说,跟面试官说放弃容易,而到底该不该不去,真的需要好好斟酌再做决定。
辞职书老板没批准的话还是有机会的,下次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定准了,再去辞职。对方公司也有问题,哪有这么干的。这不是小人行为吗。定下了又不用。
可能本来就有点后悔但又因为等着人用,所以就看看能不能培养恰好你做了一件事,他们能拿来做文章的,就以此为借口让你不用来实际他们心里就没怎么想要你,觉得你能力不行,或者其他方面不行。
面试通过,并不代表就一定会录用你。他这个面试通过,是按照招聘名额有一定比例的预录取名额,这样招聘单位会按照从前往后顺序发通知,如果前几个都接受录用,那后面的就没有机会了。如果前面的放弃录用,那么后面的预录取名单的人就可以进行递补通知。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答:虽然面试通过了,但是人家不一定录用你。因为面试的人太多了不过也可以耐心等待一下说不定人家正在考虑。
首先询问HR,是什么原因不能入职。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如果不能挽回,那么看你们签订的入职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协议。只是口头的offer约定,那大概率只能自认倒霉,赶紧寻找另一个工作吧。
这是因为并没有达到他们的所要的要求,有可能就是找到了更适合的人做这份工作,所以虽然明明谈的很好,而且感觉也是可以胜任这份工作的,但是最后却没有被录用,就是这种情况 。
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工作经验不够丰富,同时也有可能是在交谈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口误,所以才没有录用。
辞职书老板没批准的话还是有机会的,下次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定准了,再去辞职。对方公司也有问题,哪有这么干的。这不是小人行为吗。定下了又不用。
这有可能是因为面试的时候还有人比自己优秀,或者是因为自己并不符合这家公司的要求,所以最终没有被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