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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务员录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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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务员录用规定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公务员录用规定2022

公务员考试的要求和条件会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要求:1。报考条件(2022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内容)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届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离岗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您好,根据《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2022国考报考要求和条件如下: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届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离岗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注:除上述常见部分外,报考条件需结合具体岗位要求确定(以上第八条)。所以建议想申请的同学一定要打开招聘职位表,仔细筛选符合自己要求的职位。职位表截图如下图二。笔试科目及考试所需时间(部分特殊岗位要求专业考试和外语考试)2021年11月28日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21年11月28日下午14: 00-17: 00。面试报考:一般是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按照第三,建议公考考生一定要认真学习招考公告,然后根据自身条件好好查看职位表,筛选出最符合自己要求的职位,这样考试成功的几率会大很多很多。与其专注于招聘人数多的工作,不如专注于最符合他们要求的工作。国家公务员录用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限制性条件。考生需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成功报名国考。职位表会详细介绍每个岗位的招聘要求。根据往年国考招录情况,国考报名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基本条件国籍:考生国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变更国籍的留学生可参加2022年国考;年龄:候选人必须在18至35岁之间。2022年,研究生、博士生(非在职)人数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市(地)级以下公安机关录用的人民警察年龄不超过30岁;2021年报考法医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生(非在职)及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特警的考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个人品行:考生应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社会信用等级认可;政治素养:候选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限制资格条件:考生须符合《202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表》中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国考招考院校就要开始了,大部分要求本科学历。具体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今年国考职位表的要求报考。专业:考生应符合《202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国考招录大部分职位都有专业要求。在职位表的“专业”一栏,有的要求满足大类,有的要求满足特定专业。考生应仔细核对职位表中的细节。户籍:国考面向全国。大部分职位不限户籍,但也有少数职位有户籍限制。考生报名时要注意。政治:国家招录部分职位,特别是中央党群机关,大部分职位要求应聘者是党员。工作经历:国考部分职位要求考生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有在军队团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现役退役士兵的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机关直属市(地)工作过。基层项目经验:国考部分职位是针对有基层项目经验的考生的。基层项目经历是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华西计划”等面向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在部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其他:需要英语等级证书,需要驾照,考生需要回避关系等。具体考生请认真查看《2022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中的相关要求。注:国考报名时间一般只有10天,报名人数多,竞争大。为了顺利应聘到理想的职位,考生要提前做好职位的选择工作,了解历年职位表上同一职位的招聘要求。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公务员的2022年度考试。相关公告如下:1。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2届硕士、博士研究生(离岗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发现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被公务员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录机关的报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联系电话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考场考试安排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招录简章》和《报考简章》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对招考简章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考生,如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可以直接联系招聘机构。(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注册申请。考生可于10月15日8:00至2021年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考试报名并提交申请。一次只能选择一个位置。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检查鉴定结果。考生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登录考试成绩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0月15日8:00至2021年10月24日18:00,报考申请未经审核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0月24日18:00后,报考未通过审核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资格考试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检查注册序列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确认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请务必牢记此序号。(三)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1月1日0:00至2021年11月7日24:00登录考试报名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可直接联系当地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和费用减免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1年10月31日后通过考试记录专题网站公布。(四)已成功确认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22日0时至11月28日12时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联系当地考试机构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一)笔试1。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在考试内容上体现了分类分级的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应用。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测试,申论测试为主观测试,满分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岗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岗位和行政执法岗位。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的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岗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可在考试报名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试专题网站和银监会、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上午9: 00至11: 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1年11月28日下午14: 00至17: 0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下午14: 00。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间一致)。8个非通用语言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作为考点。考生在网上报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时,必须选择考点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自治区首府。检查结果。笔试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适当倾斜。2022年1月,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言岗位,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成(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和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笔试成绩分别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25%、25%和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分别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40%、30%、30%的比例合成。(二)面试: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并在考试报名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之比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考生答同一种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和职位通过考试记录专题网站发布。招聘机构负责面试的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试专题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可从考试报名专题网站下载打印。一些招聘机构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的设置、测试内容及成绩见招聘机构发布的招聘简章或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通过考试报名专题网站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组织职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四体检和考察招聘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于面试个人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型面试的所有人的平均分或招聘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机构负责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个别岗位体检标准调整相关事项,详见招聘简章或招聘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工作以政治标准为重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本人面谈等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拟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一些中央级招录机关实行差别化考察,综合考虑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条件等。,并选择最佳候选人予以聘用,而不仅仅是个别候选人。一些招聘机构会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选择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五、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条件择优确定人选,并在本部门网站和考试报名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备案公示期满,招聘机构对没有问题或有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备案;对一时难以核实反映的问题,暂缓备案,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备案。七招聘期间出现空缺的补充招聘岗位或因新用人单位需要及时补充人员岗位的招聘机构,将面向社会进行补充招聘。补充就业公告、职位等。都是通过专门的考试报名网站公布的。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出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部授权举办的相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被误导和干扰,谨防。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维护公务员考试秩序,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必须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满足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项目生岗位定向招聘仅限于服务我省2021年底前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华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生”), 以及经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或原籍在外省应征入伍并在部队服役满5年(含)的人员 定向征集退役大学生士兵,限于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或原籍为我省从外省招收的大学生(通过高校全国统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高校或研究生入学单位录取),2021年8月底前完成现役并取得原高校毕业证书的人员。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级以上)、村(社区)组织、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企事业单位实习或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级及团级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的经历和项目学员基层服务的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8月。现役军人、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不得报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止报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应征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应征,拒不改正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职位和其他录用后将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每年到了各地区公务员考试的报名前后,总是会有很多小伙伴对何时发布公告感到非常关心,因为公告会对公务员考试的第一个环节——报名进行各个方面的指导和说明。比如参加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就经常会问,有哪些情况是无法报考和录用的?今天,上岸鸭小编就对以上问题进行简单的解答。根据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发布的考试公告来看,不得报考的情况主要有:犯罪且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认定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录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等情况。回避情形指的是报考人员所报考的单位,其家人如父母、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情况。一般来说,考生在确认为体检合格后,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会受到招录机关的资格复审,如果考生出现政治上不合格的情况,会被否决录用资格,取消录用。所以,各位考生在报考之前就要对这些信息做到全面了解。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哪些情况无法报考和录用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202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哪些情况无法报考和录用的信息,欢迎大家关注上岸鸭官网。各省公务员考试资料下载

2022上半年四川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已发布,四川定向乡镇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公务员录用规定2019年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如若想具体了解,请上贵州题名教育官网咨询

第一章bai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du录用公务员zhi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dao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培养第五条 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第六条 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第七条 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第三章 考核第八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行。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第九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第十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第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第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二)所在部门或者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结果建议;(三)招录机关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满考核等次;(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新录用公务员。第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任职定级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没有考核的,不得任职定级。第四章 取消录用第十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第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二)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三)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四)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的;(五)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六)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第十七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第十八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第十九条 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由中央机关审批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中央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由省级直属机构审批并报所属中央机关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按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进行审批或者备案。第二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应当在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取消录用决定通知被取消录用人员。第二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自批准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资。第二十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将档案转至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在九十日内未就业或者重新就业单位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转递档案。第二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后,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新录用公务员对取消录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或者申诉期间不停止取消录用决定的执行。第五章 纪律约束第二十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第二十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和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工作人员的试用期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考试有国考和省考两种,国考一般是10月左右出公告,11月考试,省考每个省份都不同。招考条件要看具体的公告,岗位不同条件也不同。

2021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省考报名条件主要有:1、年龄满足18周岁到35周岁;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5、具有招录单位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条件。马上2022省考就来了,具体招考条件看岗位公告哦~

公务员考试包括国考省考和地方考,你可以关注相关的信息,因为很多省考和地方考时间是不一样的,你及时掌握信息之后以免耽误了。

公务员录用规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是:1、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该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中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正常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任职位要求条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1国家公务员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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