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稿酬的计算公式为: 稿酬=每千字固定金额×全书千字数+印数稿酬。 “每千字固定金额×全书千字数”又称“基本稿酬”。在以稿酬形式支付报酬的情况下,版税收入纳税的公式为: 每次稿酬不满4,000元的,税额=(稿酬-计税基数)×税率; 每次稿酬4,000元以上的,税额=稿酬×(1-20%)×税率。计税基数为800元,税率为20%。
计征方法:按次计征(1)连载+出版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2)出版+再版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出版、发表+添加印数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连载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5)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税率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应纳税额的计算(1)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2)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案例】作家李某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2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5000元。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连载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计税,稿酬按20%的税率征收,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本题作家李某的小说在日报上连载,分别取得稿酬2000元和5000元,应合并计税。李某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1-20%)×20%×(1-30%)=784(元)。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部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权利都属于人身权。财产权就包括您说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等。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故特需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后,并不影响著作权中人身权利部分。
1)出版小说后又加印的,视同一次所得,报刊连载单独视为一次所得因此:出版和加印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1-20%)*20%*(1-30%)=57120元;连载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2)对剧本审核取得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3)担任临时会计翻译所得为劳务报酬所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4)在A国讲学,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因此A国讲学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000=200元;B国现场作画所得,国外已交税金的扣除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因为在B国已交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同时不用在我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应当缴纳。稿酬所得需要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由支付稿酬单位按照预扣率代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稿酬所得属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的一部分,而综合所得按年计征,年终需要汇算清缴。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的作品既包中外文字,比如小说,也包括图片以及乐谱等。需要注意外文作品的翻译、审稿、以及书画取得的所得,不属于稿酬所得,而应划分到劳务报酬所得。纳税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额,扣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每次收入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获得的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免纳30%的税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例如:孙某在某美容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3000元,孙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000-800)×20%×(1-30%)=308元
事先和对方谈好,对方可以帮你代扣代缴如果是自己申报的话,要到地税填表如果税务查到这两项没有交税,就是你和对方谈的时候没有说明是要税后收入你就自己去地税报税
稿酬所得出版算一次收入,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共计3次。出版的应纳税额=60000*{1-20%}*20%*{1-30%}再版的应纳税额={3000-800}*20%*{1-30%}连载的应纳税额={2000+3200+5000}*{1-20%}*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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